遼宋夏金史講義 · 第四章 南宋與金的對立和鬥爭
第一節
南宋初年的民族鬥爭和階級鬥爭
一、宋廷的南遷及其對金的屈服投降政策
1.宋高宗初即位時的軍政措施
金人於劫虜徽、欽二帝及后妃太子宗戚三千人北歸之前,還曾冊立了原任北宋宰相的張邦昌為楚帝,使其在金人勢力支配之下,代宋而統治黃河以南的廣大區域的中國人民。
金人在開封時雖曾按照趙姓宗譜而追索北宋皇室中的男女老幼,但當時哲宗的廢后孟氏已不在宮廷之中,宋徽宗的第九子康王構於時也正在外地,因而在北宋皇室的近親當中便只有這兩人得以免為女真侵略者的俘虜。於是在金人退師之後,宋廷的文武臣僚便鼓動復立趙氏,張邦昌在金兵既退之後而又得不到宋廷舊臣的支持,也頗不能自安,最後遂以孟後名義下詔,立趙構為皇帝,於1127年五月即位於歸德,改元建炎,是為宋高宗。
在欽宗時候,主張抗拒金人最力的是李綱,後來李綱雖因此而被排擠出政府,而其在士大夫階層中的聲望卻愈益提高,高宗即位之初,遂即召用他做宰相。
時河北河東各州郡的人民多已起而自相糾結,推選首領,對女真侵略者從事於武裝反抗,多者至數萬,少者不下萬人,李綱要把這些力量加以領導、組織和使用,遂奏用張所為河北招撫使,王 、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副,宗澤為開封留守,要他們到各該區域去著手執行上述的計劃。另外在民政方面,李綱也頗積極有所設施。故朱熹說:「李綱入來,方成朝廷。」
然而宋高宗是曾到金人軍營中做過「質」(抵押品)的,他害有嚴重的「恐金病」,在他即位之後,宗澤雖幾次三番地請求他回到開封去,李綱雖然也以為「不可不一至京師以慰都人之心,度未可居則為巡幸『襄鄧』之計」,宋高宗卻絕對不敢這樣做,他只聽信汪伯彥和黃潛善的逃避政策,一心要逃往揚州以避金兵。李綱竭力反對,以為「天下精兵健馬皆在西北,若委中原而棄之」則必失掉天下的精兵健馬,其勢便決不能再復中原而有西北,甚至再還開封而亦不可得。及所言不從,遂以去就力爭,在僅僅做了七十多天的宰相之後,李綱便因此而被罷免了。
在李綱罷相之後,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制司也相繼以明令撤廢。在趙構和汪黃諸人,只是唯恐再觸犯到女真侵略者,故要把河北河東諸地先自拱手送與金人。
李綱在相位時所規劃的軍政和民政方面的諸項措施,在他去位之後也一切都被廢罷了。
繼李綱而為相的,便是黃潛善和汪伯彥二人。
太學生陳東和撫州布衣歐陽澈先後上書請留用李綱而罷免汪黃,二人均因此而為趙構所殺。
1127年十月,趙構和汪黃等人便逃到揚州。
2.欲投降而不可得的時期
緊接在宋廷南逃之後,金人便又在燕山等地大量簽發兵丁,與女真鐵騎相配合,分路向山東、河南、陝西三地進發,其攻入山東的一路,在1129年正月即攻破徐州,打敗了韓世忠和劉光世的軍隊,渡淮指向揚州。宋高宗等人乃又倉皇逃往杭州。
高宗逃到杭州之後,深恐金兵再來窮追,遂屢次派遣使臣到金廷以及粘罕的軍營中去「哀祈」,表示願自動「削去帝號,奉大金正朔」,自處於藩屬附庸之列。在是年八月寫給粘罕的祈哀書中,其措詞之卑屈由下引諸語可見:
古之有國家而迫於危亡者,不過守與奔而已。今以守則無人,以奔則無地,此所以 然惟冀閣下之見哀而赦已。
前者連奉書,願削去舊號,是天地之間皆大金之國,而尊無二上,亦何必勞師以遠涉而後為快哉!
女真侵略軍的繼續南下,只是被宋廷的逃亡政策所吸引了來的,因而,在金的統治者,只是任其作自然的發展,好向南方的人民進行更大規模的掠奪,此外則並無更確定的目標、計劃和步驟,所以對於宋廷的祈哀和求降,始終是置之不理:既不表示接受,也不明白拒絕。
1129年十月,兀朮的軍隊兩路渡過長江,連破江東西諸州郡而進逼浙西,杭州危在旦夕,宋高宗遂又出奔越州,轉奔明州,最後是到定海坐上樓船,以沿海各地交互作為避難之所。
兀朮又相繼攻破杭、越諸州,只在明州曾被張俊打敗過一次,但後來終也把明州攻破,又要從海上追襲趙構,幸好這時趙構早已逃往溫州,金人謂「搜山檢海」已畢,遂焚明州,大掠杭州,於1130年二月北歸,在黃天盪為韓世忠軍邀擊,相持四十八日方得通過。自此以後,兀朮不再渡江了。
金對南宋的軍事進攻雖然有了這樣一些發展,其政治方面的力量卻還不夠強大,不能把凡經女真鐵騎所摧破之地一併收入於它的控制和統治之下。對於已經被它侵占了的河南和陝西之地進行統治也感到非力所及。到1130年秋,遂把宋的叛臣劉豫立於大名稱齊帝,使其對金「世修子禮」,並且「奉金正朔」,予以河南陝西之地,使其作為金與南宋之間的一個緩衝。
偽齊政權建立之後,為了它與南宋間的一些軍事鬥爭,始終須仰賴金國發兵予以支持和援助,使金國感到只是一個累贅,到1137年便又把它廢掉,宋金便又入於直接接觸的局勢之中。
此後趙構遂又第二度起用從金國逃回的秦檜做宰相,一意要和金國進行屈己忍辱的投降了。
3.趙構秦檜的對金投降
金國之樹立偽齊政權以為緩衝,主要是出於粘罕的主張,及金熙宗即位之後,金國政局起了一次翻覆,粘罕失勢,繼即憂卒。繼粘罕而操握金國的軍政大權者為撻懶。金國對外的軍事外交政策也因當權人物的更替,而有了一些變化,其具體的表現則為偽齊政權的被廢。
偽齊政權在1132年由大名遷移到開封。及被廢之後,金人又故意向開封居民放散出一些流言說:「請汝舊主人少帝(欽宗)來坐此位」。欽宗如真被金人送還復辟,便等於把趙構的帝座推翻,這正是趙構所最為擔心害怕的一著,於是他為了保全自己的帝位,便不惜屈己忍羞,喪權辱國,要儘可能去討取女真統治者的歡心。
秦檜於1127年被金人俘去之後,即被派在撻懶軍營中做「參議軍事」,1130年忽挈全家而南,當時人便都斷定他是被金人特地釋放的。(《大金國志》載十三世紀初年,金人孫大鼎上金宣宗書中追述此時情況,有云:「既不可以威取,復結怨之已深。勢難先屈,陰有以從,遂縱秦檜以歸,一如忠獻(粘罕)所料。」可以為證。)
在秦檜南歸之後,宋高宗用他做宰相,他專主和議,而且植黨專權,在位一年多便被另一派士大夫排斥出去。及撻懶在金國掌握大權之後,宋高宗便也於1138年再用秦檜為宰相,由他負責執行對金投降的政策。
雙方商洽的結果,是金國把河南陝西之地交還給南宋,金對南宋只稱為江南,只視為金國的屬邦而不視為對立的國家,對南宋行文用詔;南宋則對金稱臣,遇金國詔來須跪拜接受。
然而緊接在雙方的條件議定之後,金國又發生了一次政變,兀朮以謀反罪把撻懶處死,不但把他歸地於宋的事件認為是極大的失策,將前此與南宋所定約言完全推翻,而且在1140年五月又分四路出兵侵犯南宋的境土了。
二、北方地區各階層人民的抗金鬥爭
1.女真侵略者初占華北時期所進行的殘暴統治
女真侵略者雖於1127年四月由開封撤退,但黃河以北的地區卻從此在它的魔掌之中。女真統治者遂從此開始其對華北地區的人民的野蠻殘暴的統治。例如:
一、在占領華北之始,女真統治者即下令強迫北方漢族人民剃頭辮髮,並「禁止漢服」,簽發漢人壯丁入伍出戰。遂逼致成千成萬的人聚集於山林或湖泊之中,結為營砦,從事於武裝反抗。
二、1129年冬,在女真侵略軍中操有最高權力的粘罕,下令大索兩河之民,州縣皆閉城門搜並拘系在道途中的行旅之人,凡三日而罷。把所有客戶「並籍入官」,在其耳上刺一「官」字,押解到大同府去,或散養民間,立價出售,或驅之韃靼和夏國去交換軍馬,也有被賣到蒙古、室韋、高麗等地的(當拘捕客戶時,河北的樂壽縣本有客戶六十八人,縣中官吏偶誤報為六百八十人,粘罕乃迫令必須湊足六百八十人之數,縣官無法,乃執貧民以足之。) 三、粘罕在大同府駐守,被他的軍隊擄掠到大同去的一些中原人,無以自活,往往乞食於路。人數既太多,出賣於外國又沒有那樣大的銷路,怕他們滋生事故,遂以散米賑濟為名,誘三千人至大同城外,令軍隊把他們一齊活埋了。
四、1130年春,金國統治者下令「以人口折還債負」。這就是要用政治力量強迫把一切欠債的人降為放債人的奴隸,是要把華北地區已經高度發展的封建社會拉回到奴隸社會去。這一罪惡命令,就又使得北方人民「相率上山者動以萬計」。
2.華北人民反抗女真侵略者的鬥爭
由於女真侵略軍的野蠻殘暴,當其進入華北地區之初就已激使華北漢族人民起而互相團結,從事於武裝抵抗,例如:
在河北的磁州、相州附近的山區有義勇民兵一萬人,依山結寨。李綱當政期內曾派遣薛廣率領三千人渡河去與之會合,以期收復磁、相兩州的州城。
在河東地區,不但太原城內城外的軍民曾把粘罕的大軍牽制住,使其長期粘著在太原四周而不能攻下,此外一些州縣中的人民也多自相糾集為忠義社,各據寨柵,屯聚自保,千方百計地邀擊女真兵馬。李綱在位時之所以委派王 、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副,就是要他們去連結這些山寨豪傑民兵以期收復河東州縣的。
據宗澤在1127年五月間的一道奏章中所說,其時河北河東兩地人民之不肯屈服於女真侵略勢力之下的,為不肯接受強制剃頭辮髮的命令而保聚山寨從事抵抗的,為數不知其幾千萬處。
《大金國志》卷十也說,從1127年以來便有很多人到太行山上去據險自保,不屈服於金國,其後又因金國的嚴刑重賦和災荒饑饉,逃入太行山中,乘時起而反抗者比比有之。
在河北地區內的忠義民兵,其聲勢最為浩大的,第一是慶源府(今河北趙縣)五馬山的朝天鐵壁諸寨,其領導人物為馬擴、趙邦傑和一個冒充信王趙榛的燕人趙恭。趙榛是宋徽宗的兒子,於1127年被金人俘虜北去,1140年死於五國城(參看《宋俘記》、《呻吟語》及《開封府狀》等書)。趙恭卻從1127年起即冒充趙榛,自稱是從俘虜隊伍當中逃出來的。當時人全都信以為真,故在他加入了五馬山寨的抗金陣營之後,十萬以上的壯勇民丁都會集於五馬山寨去接受他的領導。兩河忠義社與之互通消息,相為聲援,並且打著「信王趙榛」的旗榜的,為數還有幾十萬人。馬擴和「信王」等人不斷地用蠟書向宋高宗呼籲,要他給予一些物質的接濟並調撥軍隊前往應援,高宗一概置之不理。及傳聞「信王」要渡河而南去據守開封時,高宗也下詔宣稱要回開封,藉以阻塞「信王」入據京師之謀。這可見,宋高宗惟恐皇位受到威脅,是只願「信王」和在他領導下的忠義民兵儘速失敗而不願其成功的。到1128年秋女真鐵騎果然攻破五馬山的諸寨了。
第二是以共城縣(今河南輝縣)的西山為據點的「八字軍」,其領導人物是王彥。王彥是在張所受命經制河北之後所任用的一名都統制,他率領岳飛等十數小頭目和士兵七千人渡河而北,在淪陷的州縣中招撫不肯隨順女真的軍民,曾一度攻入衛州新鄉縣,後為金人所敗,部隊潰散,王彥乃逃往太行山中,收集散亡得七百人,保據共城縣的西山。部眾感其忠憤,並為表示其抗金的決心,都在臉上刺有「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通考》「八字軍」條謂所刺八字為「誓殺金賊,不負趙王」)。王彥益自感勵,大布威信,與士卒同甘苦。未幾,兩河響應,乃更招集忠義民兵首領如傅選、孟德、劉澤、焦文通等一十九寨,眾達十餘萬,綿亘數百里,金鼓之聲相聞。自並、汾、相、衛、懷、澤間,凡是倡議抗金的全受王彥的約束。他們俟隙邀擊金人,金人以勁兵來攻,他們便「且戰且行」,轉移陣地。金人時正在淪陷區下令,叫人民全都剃頭辮髮。燕京一帶的漢人,更特別受到金人百般的凌辱,所以都「心生離貳」,或叛逃山上,或南渡投宋。自河以北,各傳蠟檄,皆約內應,也皆與王彥等山水寨的首領通聲氣。
在河東地區內的忠義民兵,則以「紅巾」著稱。熊克的《中興小歷》建炎元年(1127)十二月末載:「時河東之民心懷本朝,所在結為紅巾,出攻城邑,皆用建炎年號。見有脫身南歸者往往助以衣糧。且言俟大兵過河,亦不須多,當藉聲勢,盡執敵人戮之。金眾之在河東者,稍稍遷以北去。金之兵械亦不甚精,但心協力齊,奮不顧死,故多取勝。然河東人與習熟,略無所懼。是年於澤、潞之間劫左副元帥粘罕寨,幾獲之。故今捕紅巾甚急。然不能得其真,則捉平民以塞責,有舉村被害者。故強壯者多奔以逃命,而紅巾愈盛矣。」
三、湖湘地區的農民起義
1.鐘相的起事
在北宋末年的農民中間,流行著一種結集會社的風氣。他們為了爭取田蠶收穫的豐足,為了抵抗天災人禍,常常彼此結合起來,組織成什麼社或會,大家攢集一些錢物,以便需要時互助共濟。(見李元弼《作邑自箴》)
現今湖南常德縣,北宋末年叫武陵縣,也稱鼎州,屬於荊湖北路。那時武陵縣民鐘相,是一個地主,也是一個信奉巫術的人,他替人治病,常能生效,附近農民因此對他有些信仰,便以鐘相為中心,在當地組成一個會社。由於彼此共濟互助之故,凡加入這一會社的人,都能「田蠶興旺,生理豐富」,此後願意加入這團體的人,便越來越多了。
勞動人民團聚在鐘相的周圍,這般勞動人民的痛苦根源:統治集團的腐化昏暴,和豪紳地主階級的肆行兼併,在鐘相也便稍微有了一些認識。針對著這等情況,鐘相便提出了他的政治主張:
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如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
如《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七所說,鐘相「持此說以動小民,故環數百裡間小民無知者翕然從之,備糈相謁,旁午於道,謂之拜爺」。甚至澧州、峽州及其周圍各地的人民,也「悉來歸奉,謂之投拜法下,莫知其數」。
1126年,女真侵略之師南下,到處如摧枯拉朽一般,在很短期內即直接給予開封以嚴重的威脅,北宋政府於手忙腳亂中發布詔令,號召各地的官吏軍民組織「勤王」師,去保衛這個搖擺在危亡線上的國家。
當時派往鄧州去做「南道都總管」的是張叔夜,在他的號召之下,團聚在鐘相周圍的農民也有三百人志願參加,遂即由鐘相長子鍾子昂帶領著,在1127年被「南道都總管司」發遣到當時的南京歸德府去,因為這時候開封已經被金人攻破了。
1127年五月宋高宗即位之後,由於不敢積極領導或組織抗金的力量,對於來自各地的勤王民兵,既恐其成份複雜,也嫌其管領非易,遂發與每人三千文,令其「各歸元來去處,各著生業」。鍾子昂所帶領的人馬,也在發遣還鄉之列。
鍾子昂在歸德所看到的,在往返道途中所看到的,全是些紛擾混亂的局面,而其家鄉這時也成了從中原地區潰敗下來散兵游勇的逃竄之所,接二連三地經受劫辱。鍾家父子遂決定把參與「勤王」的原班人馬留在家中,修築營寨,造甲練兵。
1129年末有孔彥舟的一股匪軍由江陵南來澧州,要向鼎州竄擾。孔彥舟本是官軍中的一個小將領,被金人打垮之後,他反而叫他的部隊剃頭辮髮,改作金人裝束,經淮西而向江南流竄。
和孔彥舟渡江侵入湖湘地區相先後,金軍兀朮的一支兵馬也由江西向湖南進發,在1130年春,攻入長沙,在大肆劫掠屠殺了一陣之後,又渡江向北。
正當兀朮的矛頭指向長沙,孔彥舟的凶鋒指向澧州、鼎州之際,洞庭湖附近的人民迫切需要加強保衛家鄉的武裝鬥爭。為適應這要求,鐘相在1130年春把軍權政權都正式建立起來,建號楚王,改元天載,要積極從事於對女真侵略軍,對侵襲湖湘的大股盜匪,對腐朽暴虐的南宋政權的反抗鬥爭了。
起義軍的群眾行動嚇壞了家居在鼎州城內的那般豪商官紳和地主們,他們急忙去歡迎孔彥舟的匪軍移駐鼎州,孔彥舟和先遣部隊立即開入鼎州,後軍卻被鐘相的部隊攔腰截擊,傷耗極多。從此桃源、澧州均入鐘相手中,而鼎、澧、潭、峽、岳、辰諸州所轄十九縣,除部分城市之外,幾無尺土一民不是鐘相的統轄之下了。
孔彥舟進入鼎州以後,用盡力量想把起義軍消滅掉,卻不能達到目的。到後來他只好用陰謀毒計了:他派遣匪徒,假稱「入法」,混入鐘相部隊中,等待機會。另又做了大批竹籤,簽上都寫好了兩句話:「爺若休時我也休,依舊乘舟向東流」。俘獲到起義軍,便插一簽在其發中放他回去,藉以鬆弛起義軍對匪軍的提防。到他知道鐘相果然大意起來之後,便於夜間攻入鐘相兵營,前此假稱「入法」的匪徒也起為內應,於是鐘相和鍾子昂全被俘獲,殺害。這是1130年四月初旬的事。
2.楊么領導了起義軍後仍堅持著「外抗侵略勢力,內反統治集團」的兩面奮鬥政策
楊么、黃誠、夏成、楊欽、周倫、楊華、劉衡等人,全是起義軍中的二等首領。在鐘相和鍾子昂被俘之後,他們把群眾團集起來,共同擁戴鐘相的次子鍾子義為首領,實際卻是在楊么領導之下,繼續和侵襲湖湘的盜匪以及南宋的統治集團作鬥爭。這些人大都是龍陽縣(今漢壽)人,故改用龍陽為活動中心,分別在縣境內的鄉村中置立營寨。
孔彥舟看到起義軍的基本力量還照舊存在,深恐再遭受到更嚴重的打擊,遂縱容他的部隊把鼎州城內民戶大肆劫掠屠殺了一番,便又移向長沙去了。
南宋政府這時又派遣一個老官僚程昌 帶兵去鎮守鼎州,程昌 帶領士兵吏員,攜帶著他在各地搜括的一些物資,乘船往鼎州去就任。途經龍陽縣,士兵們見沿岸村落滿是豬羊雞鴨,且有酒坊,紛紛上岸搶掠吃用,起義軍聞知此事便群來廝殺。船隻也全被截留。除程昌 所乘船隻聞訊逃脫而外,其全部金銀物帛都落入起義軍手中了。這使得程昌 於到任之初便對州民仇深似海,隨時在尋釁謀報復。
這時候,金國侵略軍的鐵蹄,被金人打敗了的散兵游勇,南宋政府的軍隊,仍然是相繼出沒於湖湘地區:「官兵盜賊,劫掠一同;城市鄉村,搜索殆遍。」人行所至,只見一片灰燼。而各縣鎮的官吏衙役,卻依然是「無屋而征屋稅,無丁而追丁稅」。遂逼令每一個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人民,便只有走上同一條道路:參加洞庭湖上的起義部隊。這使得起義軍迅速發展。在楊么領導下過了一兩個年頭,其聲勢便又超過了鐘相極盛之日:以龍陽武陵為中心,東起岳陽,西達枝江,北達公安,南至長沙界內,全在起義軍的勢力範圍之內了。南宋政府雖曾派遣程昌 和王 先後率領大軍去負責「剿討」這支起義軍,程王兩人對起義軍雖也曾用盡酷毒慘忍的手段,然而只是一再地損兵折將,最終對起義軍莫能奈何。
在1130年春,金國政府確立了一項以華制華的政策,在中原地區樹立了一個偽齊政權,用原被宋廷派作濟南守臣的劉豫作傀儡皇帝。1131年,竄擾江西各地的匪首李成,被張俊和岳飛所追剿,在江南不能立足,北去投降了劉豫,成為偽齊政權下一支最有力量的軍隊。其後劉豫把李成安置在偽齊國境的最南邊,盤據著信陽、襄陽、鄧、唐、隨、郢六州郡,做著隨時進擾南宋的姿態。到1134年初,李成看到楊么所領導的這支起義軍聲勢的壯大,很想加以利用,便幾次派人到洞庭湖上去見起義軍的首領們,要他們各備人船戰士,從水道進兵,配合偽齊和女真的陸路上的馬步兵,共攻南宋。並且提出條件說:凡水軍進發所到之地,得州者作知州,得縣者作知縣。
洞庭湖上起義軍,對於金人懷有仇恨,對於在金人卵翼之下的偽齊也同樣懷有仇恨。李成派去聯繫他們的第一批人員,起義軍的首領們還讓他們活命而歸,去回報李成說:起義軍萬無與敵偽軍隊配合之理。其後李成竟又派來第二批人員,起義軍便把來人用酒灌醉,全都投到水中去了。在李成之外,劉豫及其嘍囉也曾派人到水寨作過聯繫,也同樣作了起義軍的刀下鬼。
南宋政府於1134年夏授命岳飛,令其出兵攻打李成,克復郢、隨、唐、鄧、襄陽、信陽六州郡。岳飛帥軍北上,很順利地達成了任務,而洞庭湖上的起義軍在這期間卻並沒有發動攻勢。鐵一般的事實,證明了起義軍絕對沒有和李成有什麼勾結或協議。但因此卻又使南宋的統治者生出一個念頭,他們又要對起義軍再一次試行招安工作了。
3.岳飛瓦解了起義軍
洞庭湖上的起義軍,大都是湖湘地區的一些農民。他們為了不願遭受女真鐵蹄的踐踏和南宋統治階級的壓榨,特地團集在鐘相、楊么等人的領導之下,陸耕水戰,為爭取一些起碼的經濟權益和政治權益而鬥爭。但從1132年後,程昌 和王 先後以大軍前來圍攻,在湖外重要的軍事據點或交通孔道上都派兵駐守,遂使起義軍「陸耕水戰」的政策不能繼續。部隊中人既全不能去從事於生產作業,水寨中的食糧和各種物資也日益短少。於是起義軍中一部分士兵和首領,便不免發生一些動搖意念。南宋統治階級對起義軍的分化和招安工作,就正是在這時候著手進行的。
南宋政府派去負責剿討起義民兵的人,和南宋政府委派在洞庭湖附近各州郡的地方長吏眼看到起義軍力量之雄壯以及政府軍隊敗兵折將的種種事實,知道不容易用武力把起義軍消滅掉,從1131年以來,他們便各自向起義軍的首領們進行分化和招安的試探。但每一個被派到水寨的人,和劉豫、李成所派人員一樣,全被起義軍處死了。到1134年九月,知岳州程千秋又派人到周倫的水寨中重作試探,起義軍於時既正普遍地感到食糧和物資的短少,周倫且正因此而發生了一些妥協和動搖的傾向,遂乃經不起程千秋的誘惑,向程千秋作了回報,表示願受招安。
南宋政府得到這一回報之後,急忙下令褒賞周倫的「忠義」,並要他立即脫離水寨,到張浚或劉光世軍中,仍舊專充水軍;其部屬中若有願任地方官吏的可以申請鄰近州郡的鈐轄都監之類的職務;若有情願歸農的,可以在鼎、澧兩州中支撥閒田。南宋政府的用意,是不但以這等條件招安周倫,且更希望能藉此影響到周倫以外的人,使其也發生動搖而樂於和南宋政府妥協。
因為輾轉遞送之故,南宋政府這項詔令直到1135年五月才送達水寨。而早在這年二月中間,南宋政府見周倫等人還不肯出降,以為必然又變了卦,便又委派岳飛率領大軍前往「征剿」,並通令荊湖南北的各項部隊,一律歸岳飛節制。
岳家軍到了鼎州之後,一方面派遣人到水寨中去繼續進行分化和利誘的政策,一方面更加緊對於水寨的經濟封鎖,分派兵士駐守一切重要路口,從四面八方斷絕其物資的來源和交易的路線。物資短缺的情況愈益嚴重,水寨中的動搖分子便愈益加多,而南宋政府的招安文榜也已在五月中旬送達水寨,於是不但周倫投降了岳飛,黃佐、黃誠和楊欽也都先後率領其寨中全部人員投降了。
既然獲得水寨中的一些叛逆分子,岳飛便更進一步「因敵人之將,用敵人之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託」,使得各個水寨彼此孤立,嗣即採取各個擊破政策,而夏誠和楊么的大寨,便也最後被擊破了。(以上各節皆參據《金佗稡編》所載鼎澧逸民的《楊么事跡》)。
四、岳飛在抗金戰爭中的功績
1.抗金戰爭的歷史意義
南宋的抵抗金人的戰爭,是一種自衛性質的戰爭,是一種正義性的戰爭。而女真人的侵略,加以其軍隊的野蠻殘暴,又顯然是一種非正義的落後性的戰爭。
儘管宋金兩方的「順逆之勢」極其明顯,而南宋的統治集團對於如何對付侵略者的問題,卻並無固定的決策和方案,趙構本人更因患有嚴重的「恐金病」,常苦於要投降女真而不可得。在統治集團當中能夠很明確地認識抗戰的意義,能夠始終堅持抗戰政策的人,為數並不太多,而岳飛則為這少數人中最傑出的一人。
有了堅強的軍事抵抗,便可以阻遏住女真兇鋒的繼續南進,使杭州的小朝廷得以由穩定而鞏固起來。單就這點來說,岳飛在抗金戰爭中的一切努力,是直接服務於南宋的統治階級的。因而,不論是經由抗戰所保全或經由抗戰所克服的那些地區,其地的勞動人民仍然是被安置在南宋政權的統治和剝削之下的。
雖然如此,我們卻不可以把岳飛的抗金理解為單純向南宋統治階級服務的事件。因為,當時所有從事於抗金工作的人,都不曾有另建政權的意圖,而只是想大家都團結在趙姓旗幟的號召下一致動作。所以燕人趙恭假託了信王趙榛的名義在五馬山結寨,其號召力便特別大,由此可見,當時居處在北部中國的廣大人民,是只有在下列兩種情況之中,自動或被動地選取其一的:或者歸屬於南宋的統治之下,或者被野蠻殘暴的女真統治者所統治。既然趙姓政權已作為中華民族的國家標誌而有了百年以上的歷史,則其時中華人民必然都是樂於停留在或轉移到這個政權之下的,而何況,與野蠻而且落後的金國的統治階級相較,宋的政權終還是高出一籌的。
緊接在金人攻占了黃河以北的地區之後,金國政府更強制簽發漢人壯丁當兵,強制漢人剃頭辮髮,改用女真的服裝樣式,又把客戶一齊登記,刺字於耳,立價標賣,或驅至蒙古、高麗去賣,或去交換回鶻諸國的馬匹。為反抗這類暴行,大量的華北人民自相團集,從事鬥爭,相約投歸南宋區域內的為數也極繁夥。這些事例,可以使我們明確地體認到,其時的人民大眾在宋、金兩個政權之間究竟是要如何加以抉擇的。因而,岳飛之一心一意地致力於抵抗金人之工作,是不但體現了南宋統治階級的要求和利益,更重要的是和那時代一般人民大眾的要求和利益也全相符合的。
崛興於第十二世紀初年的女真族,其生產方式還很落後。其貴族和全部統治階級中人,全是大奴隸主,主要的生產勞動全由奴隸們負擔。在女真人侵占了華北地區之後,首先是強奪這一大生產區的肥沃農田,使「前日之主,今則為客」,接著便又把這些客戶「並籍入官」,大量的華北農民便這樣地淪落為女真的奴隸。奴隸對於工作本無興趣,而這般從自由人降為奴隸的,對於女真人更有著極深的仇恨和反抗情緒,自然更不願為他們去勞作。於是華北的廣大農田被女真人霸占之後,逐漸由瘠薄而荒蕪,到第十三世紀初年,華北地區的實際情況是,即在風調雨順之年,也竟是「田之荒者動至百餘里,草莽彌望,狐兔出沒」,生產力的破壞已達於極點了。
蒙古軍隊於1215年占領了燕京和華北平原,嗣即有人向窩闊台建議,要把華北平原闢為一大牧場。這一問題之提出,固然還有其他的原因,而女真侵略者的長期摧殘破壞,已使這一地區凋敝不堪,赤地千里,提供了可以闢為牧場的前提條件,必也是這問題所以提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試想,如果容忍這樣野蠻落後的女真侵略者繼續向南擴展其勢力範圍,豈不是連淮南、江南等地也將一律由殘破而荒蕪而至於會使蒙古人一見即聯想到可以闢為牧場的地步嗎?
其次再看淮南地區的情況。因為淮南雖是南宋的境土,卻時常為女真侵略者的鐵蹄所光顧,不斷地遭受著戰禍。
在北宋一代,淮南是以「土壤膏沃」、「鄉里饒富」著稱的,自宋廷南遷,其地成了宋金鏖戰的衝要區域,原來的居民四向逃散,淮南乃幾乎成為斷絕人煙的真空地帶。儘管南宋政府把招誘流民歸業作為淮南地方行政的重點工作,而事實卻是,不但在趙構一代沒有收到實效,即到宋孝宗趙眘的時代,單是淮南東路各州縣的荒蕪農田,據南宋政府在1170年調查所得,為數已在四十六萬畝以上。淮南西路的荒田數字雖無可考,要可依此推見。
甚至於江西、湖南兩路,因曾一度為女真鐵騎所踐踏,幾度為江淮之間的戰禍所波及,在1131年之前已經造成了「無問郡縣與村落,極目灰燼,所至殘破,十室九空」的景象。
為了保障中華民族的廣大人群,使其不為野蠻殘暴的女真侵略者所奴役宰割;為了保障比較落後的女真族中進步得多的生產力,不使其受到破壞或更向後逆轉;一貫的抗戰政策,和堅強有力地把抗戰政策付諸實踐,是絕對必要的。而岳飛就在這時始終不變地堅持著抗戰的主張,且始終以艱苦卓絕的精神履行著這項主張。這事實,一方面意味著岳飛對於野蠻的侵略者懷著如何深切的仇恨,另一方面也意味著他對於自己的同胞和祖國懷著如何深切的熱愛。就其動機與效果而論,也全都是符合了當時勤勞人民大眾的要求和利益的。
2.岳飛是傑出的軍事家
自從1133年起,南宋政府把襄漢一帶的防務交付給岳飛負責,而長江下游和淮南東西諸軍區,則由劉光世、韓世忠和張俊分別負責。其中只有岳家軍曾對於偽齊和女真採取過主動的攻勢,其餘諸人卻只是當敵人打到防區之內時才被動地作一些軍事上的周旋,而有時還必須岳飛出兵加以協助,才可以招架得住。這說明,在南宋的軍隊當中,是以岳家軍的戰鬥力最為強大的。
岳飛對敵偽採取主動攻勢,前後共有三次:頭一次在1134年,他從偽齊和女真的聯軍手中奪回了襄陽、郢、隨、唐、鄧、信陽等六個州郡;第二次在1136年攻克了偽齊新設的鎮戎軍,前鋒深進收復了虢州的盧氏縣和長水縣(今河南洛寧縣西),大軍抵達蔡州城下;第三次在1140年,是岳家軍的戰績特別輝煌的一次:大軍進駐潁昌(今許昌),在郾城把女真鐵騎打得大敗,先鋒部隊北上而克復了鄭州,西上而克復了洛陽。
岳家軍的戰鬥力之所以強大,固然是岳飛平素操練教閱的結果,而其更重要的原因,則是因為具備了下述的兩個條件,這兩個條件都具體說明了岳飛是如何地要把他的隊伍與人民大眾緊密結合起來,因而也具體說明了岳飛確實是一個獨具特識的傑出軍事家。
第一、岳家軍的紀律之好,不但為南宋諸軍之冠,在中國歷史上也少有其比。南宋諸將行軍所至,一般說來,總都不免于勒索財帛,驅虜丁壯,取人妻女,居人廬舍,而岳飛的軍隊獨不如此。他們平時全居住在營房當中,街巷中很少能看見出外遊逛的一兵一卒。如在行軍途中,「夜宿民戶外,民開門納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葦無亂者」。他們始終堅持著「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的原則。
在趙構獎勵岳飛的許多詔令當中,幾乎每一次都稱讚他的治軍有法和紀律嚴明等優點,說一些例如「師行而耕者不變」,「涉千里之途而樵蘇無犯」等語的話。對別的將帥不用這樣的詞令,而獨對岳飛用之,這便可以確證,岳家軍的紀律必非當時任何軍隊之所能及。而因此之故,岳家軍也便到處受著廣大人民的歡迎、愛戴與合作。
荊湖北路的人民,在岳飛被害之後,不顧秦檜的凶焰多麼高漲,也不怕會因此而引惹出什麼麻煩或災禍,其地十分之九以上的人家,全都畫了岳飛的像而在家中加以供養。此外,他們更把岳飛的一些事跡,編造為一些傳奇式或神話式的各種故事,彼此傳述著,廣播著。其所以對岳飛這樣熱愛,固然是由岳飛抗拒金人的戰功使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卻是由於岳家軍曾長時期在這裡駐紮過,岳家軍確曾造福於他們每一人家之故。而岳飛純樸篤實的人格,也必有極大的感召力量。
岳家軍能獲得人民大眾這樣的熱愛,人民大眾自然樂意與岳家軍合作,儘量給予一些精神的或物質的支援,岳家軍的戰鬥力量自然會因此而大大提高了。
第二、岳飛認識人民武裝的力量,而且很重視它。岳飛在南渡之前,曾參加過太行山區的游擊戰爭,及岳飛參加了正規軍隊,隨同宋廷漸向南方轉移,其時河北至山西各地的人民,不願屈服於女真的統治宰割之下,便自動團集起來,靠山的結為山寨,靠水的結為水寨,分別對女真兵馬作著激烈的鬥爭。當李綱持政之日,當宗澤留守開封之日,都曾計劃對這些忠義民兵加以領導、組織和支援,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和力量,而在李綱去職宗澤逝世之後,南宋的統治階層中人卻全不再考量此事了。只有岳飛,他確知人民武裝力量之偉大,在其身任將領之後,便把結連河朔的忠義民兵作為他的抗金戰略的重要環節之一,並經常派人去作聯繫工作。當他每次帶兵北伐之前,更大量遣發人員潛入敵境,策動民兵遙相配合。而河北被金人打敗了的忠義民兵,到實在無法立足而必須南下時,南下之後也全都以岳家軍作為歸趨之地,供給岳家軍一些最確實的情報,使其對於敵方情況了如指掌。
在1140年岳飛的大軍進駐潁昌,先鋒部隊克服了鄭州、洛陽等地的同時,黃河以北、太行山以東以西各地的忠義民兵也都大肆活動,有的在大名、磁、相(今安陽)等地專力於截斷金人補給線的工作,有的則專力於攻打城邑,例如在太行山以東曾攻入南城和趙州,以西則曾攻入絳州垣曲縣城。其前此沒有組織起來的民眾,也都暗自積聚一些兵仗和糧食,往返奔命,也要自行組織起來,以配合岳飛大軍的過河。
從南宋立國以來,直到南宋亡國之日,在其對抗外族的戰鬥史上,要以這次戰役的發展為其登峰造極的記錄,而這一勝利果實之取得,是與岳飛的「結連河朔」的政策分不開的。
五、一一四一年的宋金和約
1141年二月,金兵進至柘皋,為宋兵所敗。三月,兀朮渡淮北去。
時秦檜力主「和議」,恐諸將難制,欲盡收其兵權。遂密召韓世忠、張俊、岳飛赴杭州,謂將論功行賞。及三人皆入朝,拜韓、張為樞密使,岳為樞密副使,進其官階,實所以解除其兵柄。嗣即把三將所領宣撫司皆明令撤銷,以其兵隸御前,「遇出師取旨」。至十一月,宋金商定了議和盟誓,其主要條款為:
1.金人把宋徽宗的棺材送交宋人,並把高宗的母親韋氏送還。
2.宋稱臣於金,並且要「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3.宋金兩國,東以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為界。中間的唐鄧二州皆屬金國。
4.宋歲輸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於金。
及「和好既成」,要明文宣告金國,秦檜唯恐起草人措詞不能得金人歡心,遂囑其黨程克俊為之,其文有云:
上穹悔禍,副生靈願治之心;大國行仁,遂子道事親之孝,可謂非常之盛事,敢忘莫報之深恩。
此文傳至四方,人民讀之有泣下者。
自1138年秦檜之二次入相,直至1155年冬秦檜之死,南宋軍政大權皆操於秦檜之手,「始則倡邪謀以誤國,終則挾虜勢以要君」(朱熹《戊午讜議序》中語),偷安江左,粉飾太平。自知窮凶極惡,為眾論所不容,遂設置邏卒,布滿京師,聞有議及秦檜者即加捕治,中以深文,道路以目,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因其不許臣僚議及時政,於是當其擅權之日,凡獻言者非誦檜功德則訐人苛細,稍涉忌諱皆不敢論及。
第二節
金國的遷都及其在華北的殘暴統治
一、金的遷都和金主亮的侵宋
1.金的遷都燕京
自金太祖阿骨打於1115年建立金國,通過太祖、太宗、熙宗三朝,亦即在第十二世紀的前五十年內,其首都始終是在會寧府(故址在今黑龍江省阿城縣南之白城)。其所以不隨同軍事的發展而遷徙其都城,當是為了要牢固地確保其根本之故。
然在1127年滅掉北宋,占領了黃河以北以至陝西的廣大地區之後,首都還留在僻遠的東北,對於廣大華北地區進行控制和統治,自然要大感困難。故在金太宗、熙宗兩朝,忽而在中原地區樹立緩衝勢力,忽而要把河南、陝西之地歸還南宋,這都表明女真統治者估計自己的政治力量還落在軍事發展之後,對於軍事上新近侵占的地區究應如何進行統治,還是長期處於舉棋不定的狀態之中的。
到1141年宋金和約既定之後,南宋統治者竟至連淮水以北的土地也情願割歸金人,這一客觀情勢的發展,就更加要求金的統治者不能不把華北當作政治上的一個重點來對待。就金熙宗本人說,他是一個習染漢族文化很深的人,「雖不能明經博古,而稍解賦詩翰墨,雅歌儒服,烹茶焚香,弈棋戰象」,所喜好的是「宮室之壯,服御之美,妃嬪之盛,燕樂之侈,乘輿之貴,禁衛之嚴」,已經失掉了「女真之本態」而「宛然一漢家少年子」,故「出則清道警蹕,入則端居九重」(《三朝北盟會編》一六六引張匯著《金虜節要》)。這樣的皇帝依理也應當儘速把首都移至中國內地,然而事實卻是在熙宗一代始終無此打算。直到1150年完顏亮殺掉熙宗而自即帝位之後,才派人到燕京來增廣舊城,營建宮廷。1153年三月完顏亮到燕京,即把燕京改稱中都,明令宣布遷都於此。
2.完顏亮的侵宋和采石之戰
完顏亮既然不是以正當的手續取得帝位的,故在即位之後,對於皇室中人以及朝廷上當權的文武臣僚均多所殺戮和壓抑,因而,從其遷都於燕京的時候起,金國的政治力量和軍事力量是處在因此而正被削弱的過程中,並不是在日益發展強大當中,但完顏亮曾經參加在兀朮的軍隊當中而到過開封,他深知道南宋方面軍事力量的薄弱,認為金的兵力足可把南宋征服,遂於遷都燕京之後,即開始經營汴京,簽發中原丁壯,徵調民間馬匹,並把軍隊逐漸向河南調集,作為侵略南宋的準備。到1161年夏,完顏亮又把政府遷徙到汴京,九月間便以號稱六十萬的兵馬,分為四路大舉南侵,其中由渦口(安徽懷遠東北)渡淮南進的一路是金軍的主力所在,因而是由完顏亮自己率領著的。
宋廷聞訊之後不勝震恐,宋高宗面諭宰臣,要解散百官,浮海避狄(楊萬里撰《虞允文神道碑》)。
這時南宋方面的老將只剩了劉錡一人,宋廷遂命他總統諸軍,然而劉錡既老且病,部將也多不受其節制,於是在金兵到後不戰自潰,王權放棄了淮西,劉錡放棄了淮東,全都潰退到江南,淮南之地乃盡入金軍之手。
完顏亮率師直趨採石(即牛渚,安徽當塗縣西北),欲在長江最狹處濟江而南。其時南宋正改派李顯忠扼守採石,尚未到任,虞允文時正受命參謀江淮軍事,因往犒師。至其地,見王權從淮西敗退到江南的兵正在那裡十十五五不成行伍,乃便宜處分,督率諸將迎擊,把兵船分作五部分,有的在中流待戰,有的埋伏在內港,又使人繞出敵後,企圖在這裡渡江的一部分金軍,船小卒眾,運棹不便,宋方的蒙沖艦卻往來如飛,遂被宋軍打敗。
當完顏亮發兵南下侵略的同時,在大名府便有王友直聚眾數萬,以武裝反抗金的統治。此外各地的反金武裝也蜂起雲涌,據《金史》完顏亮的本紀所說,「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有的只是以十數騎張旗幟而行,而金兵卻莫可奈何。這一情況,自然要嚴重地影響到在前線上的金軍的戰鬥情緒。
也在完顏亮南下侵略的當初,其曷速館猛安完顏福壽諸人,便從大名率眾萬餘人逃往遼陽。遼陽留守完顏雍乃乘機自立為帝,並下詔暴揚完顏亮的罪惡,從遼陽進據燕京,是為金世宗。
金軍在採石被宋軍打退,知其地不易渡過,完顏亮遂引兵轉入揚州。及知世宗自立於遼陽,乃迫令將士三日內渡江,因此激成部將的叛變,軍士殺完顏亮,遣人持檄至宋議和,引軍北還。
二、說猛安謀克制度
1.猛安謀克釋義
《金史·兵志》於開端處便說道:「金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有警則下令部內及遣使詣諸孛堇徵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謀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從者曰阿里喜。」
《兵志》中的「禁軍之制」條又說:「凡猛安之上置軍帥,軍帥之上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猛安,而猛安則稱親管猛安者。」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因金人李善慶之到汴而概述女真族的風俗制,其記文武官制有云:「其官名,曰諳版孛極烈——大官人;孛極烈——官人。其職,曰忒母——萬戶;萌眼——千戶;毛毛可——百人長;蒲里衍——牌子頭。孛極烈者糾官也,猶中國言總管雲。孛極烈皆自統兵,緩則射獵,急則出戰。」
同書卷二四三引《煬王江上錄》云:正隆三年(1158)下詔:「西道總管興國奴將紫茸細軍三千人……每隊六十人:謀克一人,隊頭一人,葫蘆眼一人,牌頭二人,飯食五人,隊身五十人。」
金代之孛堇、孛極烈,即滿清時所稱之貝勒,平時為部落酋長,戰時則帶猛安或謀克之稱號率其所部而出征。
由於當時人的記事多隨意記音,故關於猛安、謀克之寫法極為混亂。總之是:
凡作猛安、萌眼、明安者,皆為千夫(戶)長之音譯。
凡作謀克、毛毛可、穆昆者,皆為百夫(戶)長之音譯。
凡作蒲里衍、蒲輦、葫蘆眼者,皆副百夫長之音譯。
《金史》本身所用名稱亦極不一致:時而音譯則寫作猛安,備輦等;時而義譯,則又寫作千戶或百戶等。
2.猛安謀克制的建立及其沿革
女真諸部的人民,如《金史·兵志》所說「無他徭役,壯者皆兵」,其平時的編制必即是一種軍事部勒,因而在太祖阿骨打之前,即已有了猛安謀克的制度。《金史》六七《桓 傳》載:「世祖至,責讓肅宗失利之狀,使歡都冶訶等以本部七謀克助之。」這可以證明在太祖以前女真族的軍事編制中至少已經有了謀克的稱號了,只是「部卒之數初無定製」,是到了太祖時候才定規了的。《兵志》說:
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
繼而諸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出河之戰,兵始滿萬,而遼莫敵矣。
及來流(拉林河)鴨水鐵驪鱉古之民皆附,東京既平,山西繼定,內收遼漢之降卒,外籍部族之健士,嘗用遼人訛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戶為一謀克,漢人王六兒以諸州漢人六十五戶為一謀克;王伯龍及高從祐等並領所部為一猛安。
至天會二年(1124)平州既平,宗望(斡離不)恐風俗揉雜,民情弗便,乃罷是制。諸部降人但置長吏以下從漢官之號。
四年(1127),伐宋之役,調燕山、雲中、中京、上京、東京、遼東、平州、遼西、長春八路民兵隸諸萬戶。其間萬戶亦有專統漢軍者。
熙宗皇統五年(1145),又罷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浸移兵柄於其國人。乃分猛安謀克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余次之。
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1150),省並中京、東京、臨潢、咸平、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謀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謀克。循舊制,間年一徵發,以補老疾死亡之數。
3.軍事制度中的猛安謀克
《金史》的纂修者把猛安謀克的制度夾敘於兵制之中,可見其必是把猛安謀克認為是一種軍事的編制。《金史·兵志》云:
金興,用兵如神,戰勝攻取,無敵當世,曾未十年,遂定大業。原其成功之速,俗本鷙勁,人多沉雄,兄弟子姓才皆良將,部落保伍技皆銳兵。加之地狹產薄,無事苦耕可給衣食,有事苦戰可致俘獲,勞其筋骨以能寒暑,徵發調遣事同一家,是故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一旦奮起,變弱為強,以寡制眾,用是道也。及其得志中國, 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 , 乃割土地 , 崇位號以假漢人 , 使為之效力而守之 , 猛安謀克雜廁漢地 , 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 。迨夫國勢浸盛,則歸土地,削位號,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以兵柄歸其內族。
《兵志》既說「繼而諸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可見猛安謀克的稱號是用為軍職中將校的稱號的。就《金史》的志中或傳中檢尋此等作為軍職的猛安謀克的稱號,可以找出種種不同的冠詞,例如:
步軍猛安見《兵志》 軍馬猛安見《金史》卷八一《伯德特離補傳》
行軍猛安卷一二〇 《唐括德溫傳》 押軍猛安卷八七《徒單合喜傳》,卷一三一《移剌窩斡傳》 押軍謀克卷八七《徒單合喜傳》 權猛安、權謀克卷八七《紇石烈志寧傳》,卷八一《溫迪罕蒲里特傳》
其止稱為猛安或謀克,而不冠以別種字樣的,更極其普遍。
在女真皇帝們的侍衛軍或其宗室貴族的侍衛軍中,則又稱為合扎猛安、合扎謀克。《金史·兵志》「禁軍之制」條有云:
禁軍之制本於合扎謀克。合扎者言親軍也。以近親所領,故以名焉。貞元遷都,更以太祖、遼王宗幹、秦王宗翰(粘罕)之軍為合扎猛安,謂之侍衛親軍,故立侍衛親軍司以統之。
從這段記載中不能知道合扎猛安與合扎謀克究竟起於何時。據《金史》七三《宗雄傳》載:
宗雄……天輔六年薨……太祖謂群臣曰:「此子謀略過人,臨陣勇決少見其比,賻贈加等。」詔合扎千戶駙馬石家奴護喪歸葬於歸化州。
是則至晚在太祖時已有此制。
《金史》八一《溫迪罕蒲里特傳》謂當皇統元年(1141)從兀朮伐宋時,彼曾率親管猛安身先士卒衝擊。則是親管猛安(即合扎猛安)不必專為皇帝之侍衛軍,亦可隸屬於某一將帥而從事征戰。這在宋方的記載當中也可以得到一項證明:
南宋晚年章穎撰《南渡四將傳》,在《劉錡傳》中記載紹興十年(1140)的順昌之戰有云:
方大戰時,虜兵皆重鎧,號鐵浮屠,又曰扢叉千戶。戴鐵兜牟,周匝綴長簾,其下有氈枕……
扢叉千戶必即是合扎千戶的別一寫法,《劉錡傳》中所記拐子馬等事並不足憑信,但所載「扢叉千戶」之名卻必不會是憑空捏造,必是根據金軍中的語音而記載下來的。因而這記事也可證明合扎猛安等是可以隸屬於皇帝以外的將領而出戰的。
4.行政組織中的猛安謀克
《金史》百二八《循吏傳》小序開首即云:
金自穆宗(景祖烏古迺第五子,名盈歌,或作楊割)號令諸部不得稱都孛堇,於是諸部始列於統屬。太祖命三百戶為謀克,十謀克為猛安,一如 郡縣置吏之法 。太宗既有中原,申畫封疆,分建守令。(其中亦包有猛安謀克)
據此可知女真族所施行的猛安謀克制度,除了作為軍隊中的將校等級而外,還用作地方行政組織的等級或單位,和州或縣處於對等的地位。因而《兵志》中所說的「繼而諸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其中的涵義必也不單指把作為軍事編制的猛安謀克制度推行於來降的諸部,而在這些新附部族中所建立起來的猛安謀克制度,必也就是這些部族中的地方行政組織。
金國在平州張瑴叛變被平之後,改變政策,不再把漢人編制為猛安謀克,卻把本部的猛安謀克移住漢地以鎮壓漢人,稱之為屯田軍。
金太宗滅掉了北宋以後(1127),大河以北的土地全歸金國所有,遂將其舊地區中的某些猛安謀克戶移住於新占領區域當中,以從事於鎮壓的工作。及1137年(金天會十五年,宋紹興七年)金國廢掉了偽齊劉豫的政權之後,猛安謀克的移住地區乃更擴充到河南地方。《三朝北盟會編》二四四引「金虜圖經屯田」條云:
屯田之制本出上古,虜人非能遵而行之,偶爾符合,比上古之制猶簡。廢偽齊豫後,慮中州懷二三之意,始置屯田軍。屯田軍非止女真,契丹、奚家亦有之。自本部族徙居中土,與百姓雜處……今日屯田之處,大名府路,山東東西兩路,河北東西路,南京路,河南路,關西路,四路皆有之。約一百三十餘「千戶」。每千戶止三四百人,多不過五百。所居止處皆不在州縣,築寨處村落間,千戶百戶雖設官府亦在其內。
這一些犬牙交錯於州縣之間的猛安謀克,其所負荷的職責也便與基層的地方行政官吏相同,此在《食貨志》和《百官志》中都可以看到:
《金史·食貨志·戶口門》載:
京府州縣郭下則置坊正,村社則隨戶眾寡為鄉,置里正,以按比戶口,催督賦役,勸課農桑。村社三百戶以上則設主首四人,二百以上三人,五十戶以上二人,以下一人,以佐里正禁察非違。置壯丁以佐主首巡警盜賊。猛安謀克部村寨五十戶以上設寨使一人,掌同主首。
《金史·百官志》三,不在「諸節鎮防禦刺史縣鎮等職」目內述及猛安謀克,而於「諸府鎮兵馬等職」之下別為「諸猛安部族及群牧等職」一目,云:
諸猛安(謀克隸焉):猛安從四品,掌修理軍務,訓練武藝,勸課農桑,余同防禦。……
諸謀克從五品,掌撫輯軍戶,訓練武藝,惟不管常平倉,余同縣令。……
凡屬於地方行政區分性質的猛安謀克,既然是與州縣處於平行的對等的地位,故全是直接隸屬於節度使或總管府,在州縣與猛安謀克之間則無相互隸屬管轄的關係。故凡是州縣只是稱為某州某縣,而凡屬於行政區分的猛安謀克則稱為某猛安、某謀克。《金史·地理志》小序首謂「金之壤地……北自蒲與路之北三千餘里火魯火疃謀克地為邊」,亦可與此相印證。
綜合上述幾個類型的猛安謀克,其極盛時期所領有的戶口和口數,據《金史·食貨志》所載大定廿三年(1183)之數是:
猛安——二百二 謀克——一八七八
所領戶——六十一萬五千六百廿四 所領口——六百十五萬八千六百三十六
當時金國全國戶數約為六百五十萬,人口約為六千四百二十萬,是則猛安謀克戶口約占全國戶口十分之一。
三、猛安謀克的大量內徙及其對於華北土地的大量掠奪
1.猛安謀克內徙浪潮
當女真族崛興之初,只是用猛安謀克的辦法部勒其本部族的人民,及其勢力逐漸向外擴充之後,對於降附於它的諸部,雖也「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但對於漢族人民卻沒有貫徹此種辦法,因而在其勢力伸展到華北地區之後,即開始從其本部調遣一些猛安謀克使之移屯於此新占領的土地上以從事於鎮壓。例如在1126年郭藥師投降了金人之後,斡離不立即令其將士「分屯」於雄、霸二州以及燕京周圍的一些重要軍事據點上。到北宋既滅之後,金政府及其軍事首腦粘罕等人更把猛安謀克戶「女真土人」大量地向河北山東各地移徙,使其「雜廁漢地」。《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說:
(天會十一年,1133)秋,起女真土人散居漢地。——女真一部族耳,後既廣漢地,恐人見其虛實,遂盡起本國之土人,棋布星列,散居四方。 令下之日 , 比屋連村 , 屯結而起 。
到金人廢掉了偽齊傀儡政權,特別是到1141年南宋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割讓於金人之後,猛安謀克內徙數量乃更較前大增。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三八所載:
金人既復取河南地,猶慮中原士民懷二三之意,始創屯田軍,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中州,與百姓雜處。計其戶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種。春秋量給衣馬,若遇出軍,始給其錢米。
凡屯田之所,自燕之南,淮隴之北俱有之,多至五六十萬人,皆築壘於村落間。
在《大金國志》卷十二《熙宗紀》中也說到四十年代內把女真戶和契丹戶從其本部向中州遷徙作屯田軍的事。
所謂中州者是指黃河以南的中原之地而言,據此可知在四十年代內女真統治者在漢族人民居住地區所布置的鎮壓和防範的力量,已擴大到淮水流域以北的各地了。
到完顏亮遷都燕京之後,一方面為要加強其對於華北等地的控制力量,另一方面也為了要把女真族中的強大力量放在首都的附近,以削弱東北方面的實力,遂又一再把猛安謀克從上京(會寧府)向河北山東等地遷徙,例如把原為粘罕等人所領的各猛安徙至燕京,把原為斡論及完顏昂等人所領的各猛安處之山東,把「按達族屬處之河間」。(《金史·世宗本紀》於大定二十三年(1183)十二月載有世宗的一段談話說:「海陵自以失道,恐上京宗室起而圖之,故不問疏近,並徙之南,豈非以漢光武、宋康王以疏庶得繼大統,故有是心?過慮若此,何其謬也!」從此可以看出,完顏亮之所以把猛安謀克大量內徙,除要鎮壓漢人之外,確實還有削弱東北女真族實力的用意。)而原在中都的某些猛安則又被遷往河南開封的附近。
2.在華北地區長期進行土地掠奪
從十二世紀的三十年代之初,便已有大量的猛安謀克戶徙居於華北,則在其時女真侵略者必已在華北農村展開了掠奪土地的罪行,然而《金史·食貨志》記載此類事件,卻不是從三十年代開始,而是到五十年代完顏亮遷都燕京之後才開始記載的。
《金史》所記最早的一次是在1156年:完顏亮在這年內派出十一名官員到山東、真定府和燕京附近各地去檢查官田、荒閒牧地、逃絕戶地,以及僧尼道士等地,分授內徙之猛安謀克戶。事實上,這般官吏所到之地,大都是專選土地最肥沃的區域作為猛安謀克戶的移住分屯之區,是專「拘刷良田給之」。而女真貴族和權要之家也更憑藉其政治力量而多所占奪,有一家而占地八百頃者,有一家一口至三十頃者。當時有人統計了七十幾家貴族所占土地共為三千餘頃,每一家平均都在四十頃以上。
金世宗的種族偏見特別厲害。當他繼位以後,華北的一些猛安謀克戶所掠奪的肥沃土地,由於長期不注意經營之故,有的已經由瘠薄而至荒蕪,金世宗卻以為最初分授給猛安謀克戶時原就是一些瘠薄荒蕪的土地,遂多次向他的臣僚說:
女直人戶自鄉土三四千里移來,盡得薄地,若不拘刷良田給之,久必睏乏。其遣官察之。
先嘗遣問女直土地,皆雲良田,及朕出獵,因問之,則謂自起移至此不能種蒔,斫蘆為席,或斬芻以自給。卿等其議之。
因而在世宗在位期內(1161—1189)曾幾次三番地派人往各地去「拘刷良田」,以各種各樣的名義和藉口,把漢族人民的土地強行收奪,重新分給女真戶。例如,凡是遇有以「皇后莊」、「太子務」、「長城」、「燕子城」等為名的地區,便都被指為官田,即「籍沒入官」以給女真人戶,原業主繳驗憑證也一切不管。黃河沿岸和梁山泊的退灘地更都「括為官地」,「安置屯田」。
對於侵占所得土地,或則租與漢人耕種(「前日之主,今則為客」),或則由奴隸耕種,其猛安謀克戶本身則不耕不戰,也根本不去注意耕耘收穫諸事。據《金史·食貨志·田制篇》所載有以下各種事例(其實《田制篇》全部皆為女真侵略者掠奪土地的記錄):
一、附都猛安戶不自種,悉租與民,有一家百口壠無一苗者。
二、金世宗曾向宰臣說道:「山東、大名等路猛安謀克之民,往往驕縱,不親稼穡,不令家人農作,盡令漢人佃蒔,取租而已。富家盡服紈綺,酒食游宴,貧者爭慕效之,欲望家給人足難矣。近已禁賣奴婢,約其吉凶之禮。更當委官閱實戶數,計口授地,必令自耕。力不贍者方許佃於人。仍禁其農時飲酒。」
三、金世宗又曾向省臣說道:「近遣使閱視秋稼,聞猛安謀克人惟酒是務,往往以田租人而預借三二年租課者,或種而不耘,聽其荒蕪者。」
就這樣地先對某一肥沃地區的土地大量「拘括」侵占,及歲久之後,這大片的土地由瘠薄而至荒蕪,則再向另外的肥沃地區去進行掠奪。而在移徙到新占的肥沃地區之後,先前所侵占的土地卻又並不「回納」。每次以某地區為單位而進行侵占,及分配女真屯田戶後如有剩餘,也並不再歸還原來的業主。
一直到第十三世紀初年,女真統治者還以為「中都、山東、河北屯駐軍人地土不贍」,又派官到諸道去「括籍」,又向民間強行掠奪了「三十餘萬頃」的土地。(見《金史》九三《宗浩傳》)
1214年金人由於蒙古軍隊的壓迫而遷都開封,其時河南區域內的土地已經是「民地官田計數相半」(《高汝礪傳》),而卻還要再進行搜括;只因女真屯田戶寄生已久,都不肯參加生產勞動,「得地不能以自活」,大規模的搜括土地的事才未再施行。
四、金代晚年的階級鬥爭和民族鬥爭
民族鬥爭是階級鬥爭的一部分,在金代晚年的一些歷史事變當中更可以對於這一道理得到明確的體認。
《金史·高汝礪傳》中說:由於完顏亮在位以來,金政府在山東河北地區大量而且長期地向漢族人民進行土地的劫奪,把「腴田膏壤盡入勢家」,而瘠惡土地方歸漢戶貧民所有,「無益於軍而民則有損」,遂致漢族人民和女真屯田戶之間「互相憎疾」。
《金史·食貨志·田制篇》載有劉元規於金廷南遷開封之後所上的奏章中也說,開始於完顏亮時代的在河北山東的括田之舉,使得漢族人民的墳墓井灶都被女真屯田軍戶所占有,「怨嗟爭訟,至今未已」。在十二世紀晚年金廷的尚書省看到「齊民與屯田戶往往不睦」的矛盾情況,曾企圖用令其「遞相婚姻」的辦法加以調和,事實上卻並不能生效。
於是由於女真統治者所製造成功的社會經濟方面的矛盾,便反轉來使得女真統治者不能不從以下的兩個方面來「自食其果」。
一個方面則是華北的廣大農業生產區域,經受到女真侵略者長時期的破壞之後,到第十三世紀的初年便幾乎已經成了一片荒原,即使是在風調雨順之年,「然田之荒者動至百餘里,草莽彌望,狐兔出沒」(《大金國志》卷廿三崇慶元年記事——1212年)。
農業生產的萎縮,經濟實力的削弱,自然要大大影響到它的政治和軍事的實力,因而,從十三世紀初年開始,不論金的財政和軍政,全已陷入極度困窘和混亂的狀態之中,幾已毫無制度之可言了。
另一個方面則是,由於掠奪土地之故而使漢族人民對女真侵略者的積怨日深,到十三世紀初葉,當蒙古軍事力量的發展使得金廷感受到無法招架的時候,在金的統治區域之內也正展開了極其劇烈的階級鬥爭。照《大金國志》所說,在1212年各地已經「盜賊縱橫」,「莒、淄、濰、河中、陝西之寇動數萬人,所在屯結。朝議謀欲討之,張慶之以為民未安集,歲雖稔而力未蘇。若調兵以平寇,恐大軍(按指蒙古軍)再來則不堪應敵;若用兩河簽兵,止為敵餌,無益也」。
到金廷為要逃避蒙古軍隊的壓力而遷都到開封的時候,漢族人民便到處團結起事,要清算「撥地」之仇,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要以暴力推翻女真族的殘暴統治了。此從下引幾段記載中可略見一斑。
《元遺山集》卷廿八《完顏懷德碑》說:
貞祐二年(1214)……中夏被兵,盜賊充斥,互為支黨,眾至數十萬,攻下郡邑,官軍不能制。渠帥岸然以名號自居。 仇撥地之酷 , 睚眥種人 , 期必殺而後已 。 若營壘 , 若散居 , 若僑寓托宿 , 群不逞哄起而攻之 , 尋蹤捕影 , 不遺餘力 , 不三二日 , 屠戮淨盡 , 無復噍類 。 至於發掘墳墓 , 盪棄骸骨 , 在所悉然 。
《大金國志》卷廿五貞祜四年(1216)的記事有云:
是時兩河既為戰爭所擾,山東群盜大起。有楊安兒者,本淄州皮匠,李全之婦翁也。章宗時殺人,亡命為盜於太行,有眾千餘,蹂踐山東數郡,依山負海,時出時入。……有郝八者,名儀,以前據山東叛,僭號大齊,改元順天遣花帽軍(金國後名其軍為花帽軍)生擒之,磔於開封。又有劉二祖者,亦名盜也。其女劉小姐亦聚眾數萬。皆為花帽軍所破。……兩河既破,赤地千里,人煙斷絕,滿目蓬蒿。燕京宮闕雄麗為古今冠,至是為亂兵所焚,火月余不絕。其所積貨物初無所用,至以銀為馬槽,金為酒甕,大者重數千兩。
第三節
南宋中葉的政治經濟和軍事
一、從采石之戰到符離之戰
當金主完顏亮在1161年發動對南宋的侵略之師的時候,南宋的朝廷上又曾一度驚惶失措,宋高宗又想逃到海中去避難,杭州的居民也都逃避一空 。其後由於在採石地方把金兵打擊回去,又由於金國內部矛盾的爆發,幸得金兵未能渡江,而南宋方面則由於從1141年後二十年來從未作過抗戰的打算和準備,老將勁兵也全在長期之內被趙構、秦檜摧殘淨盡,倉卒應戰,自知絕無制勝把握,故能得金人撤兵便算是莫大之幸,再也不能利用金國內部的弱點而作進一步的反攻之計。而從金國這時的實際情況看來,不但統治階級內部發生了內訌,而且太行山以東忠義民兵又乘機蜂起:在泰山附近則有耿京,眾二十萬;膠東則有開趙,眾十餘萬;大名則有王友直,眾亦十餘萬。在此以外,「潼關以東,淮水以北,奮起者不可勝紀」 。由於南宋缺乏對金反攻的基本條件,遂致不但沒有對這些忠義民兵的力量加以利用,而這些力量也由於得不到南宋政府的實際支援和接濟,不久便被金人一一擊破或瓦解了。
及孝宗於1162年受高宗之禪而即帝位,卻一心想要對金用兵,恢復中原,起用了一向主戰的張浚(一個輕脫寡謀、言過其實的人),張浚乃屢次建議應進取山東。當時有很多人都以為南宋「藩籬不周,儲備不豐,將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節制未允,議論不定」,主張應慎重從事,而將帥中的李顯忠和邵宏淵二人卻力贊張浚之說。孝宗不顧眾議,把用兵的事完全委任張浚去辦,遂於1163年以李顯忠、邵宏淵渡淮而北,分路攻取了靈璧縣、虹縣、泗州、宿州諸城。然李、邵之間到此已發生摩擦,士兵因犒賞不均而全無鬥志,將校之間的節制也全無體統,及金人大軍繼至,在符離的李、邵所部「大軍及丁夫等十三萬眾一夕大潰,器甲資糧委棄殆盡,士卒皆奮空拳,掉臂南奔,蹂踐飢困而死者,不可勝計」。南宋「平日所積兵財掃地無餘」。
1164年宋金重定和約:1.改君臣之稱為叔侄之國。2.歲幣減十萬之數。3.地界如1141年之約。
二、南宋政府的「取民無藝」
1.農業租稅的不均和輸納積弊之病民
當女真侵略者滅掉北宋的時候,北宋政府文書圖籍等物全被女真軍劫掠一空,捆載而北。因而,北宋一代的戶籍和稅收帳簿等所登載的數字雖然極不合理,到南宋建國之後並此而不可得。南宋政府下令要各地民戶自行陳報其土地產業,「良善畏法者盡實而供,狡猾豪強者百不供一。不均之弊有不可勝言者」 。兼併寄隱之家與鄉村保正通同作弊,至有歲種千畝土地的人家而僅繳納二三碩的租賦的,也有歲收千斛穀物的人家而其名字卻不見於政府的稅收帳簿中的。
在依照地畝繳納租稅之外,在南宋民戶的負擔當中還有「折帛」一項。此因南渡之初絹價暴漲,每匹價至十貫,政府以體恤下戶為名,只令上戶輸絹,下戶則改令輸錢,每匹折錢六貫或七貫,稱為折帛錢。到後來絹價回跌為每匹四五貫,折帛錢數卻並不隨之而減,即偶有所減亦終較市上時值為高。
此外還有所謂「預買」——渡江之初,政府財政既不足用,向民間預買絹帛,卻實無本錢可以支付,故名為預買,實乃白著。其後戶部又令民戶將和買絹數折為現款輸納,每匹折為十貫或八貫,及絹價跌落,卻不將此項「預買絹帛」的折價減落,大為民戶所患苦。
在輸納的手續方面,北宋所有的積弊如「支移」、「折變」等,到南宋不但都還照樣存在,而另外還加出了「加耗」和「攬納」等項弊端。
1255年有人論「加耗」之害民有云:「以目前利害言之,蠹民之財莫甚於輸納二稅之弊。大率較之,逐年秋租加耗之入或過於正數——官收一歲之租而人輸兩倍之賦。中下之家卒歲之計僅足以給,而輸官之物半已糜費,所以催科常不及分,民間欠負無時可了,雖無水旱之變而逃租棄產漂寓他鄉者往往而是也。朝廷雖申嚴約束,而州縣公肆斂取,無所畏憚。……官中既有正耗,而州縣又別立加合,以『軍儲』、『吏廩』為名,凡有所須,盡出於此,黠胥污吏因得為奸。取之無藝,官收一歲之租,人輸兩倍之賦,甚可憫也。」
「攬納」者是每當民戶到州縣城中輸納糧米絹帛時,為恐受納官吏之吹毛求疵,大都是由一些土豪劣紳們代辦各項手續,每經手一石租稅須收手續數百乃至一貫以上。若不經由他們,則受納官吏或「多增斗面」,或挑剔濕惡,或經旬繳納不成,或已納而不給鈔,或給鈔而不銷簿,如是絹帛,則吹求紕疏長短,稍不及格即用柿柚墨煤塗抹打退。攬納全都是和官吏們互相勾結的,故經由他們代辦或代向「攬戶」買絹帛繳納,這一切手續便都容易通過了。然因此卻使一般民戶多受到一層剝削,越發使得「貧乏下戶困於輸納,虧公害私莫此為甚」 。
袁甫《蒙齋集》奏便民五事狀:「自來攬戶之弊,其受於稅戶也則昂其值,其買諸機戶也則損其值。」
2.苛捐雜稅
北宋歲入貨幣之數,最多時為六千萬貫,南渡初年的歲入之數不滿千萬,但到孝宗的淳熙末年(1189)卻已增加到六千五百三十餘萬貫,其中所包括的項目和數字是:
上供錢 二百萬貫
經制錢 六百六十餘萬貫
總制錢 七百八十餘萬貫
月樁錢 四百萬貫
茶、鹽、酒、坑冶
榷貨、糴本、和買
四千四百九十餘萬貫
所謂「經制錢」者是指北宋末年陳亨伯為經制(財用)使時所創立的一種搜括捐稅的名目,所謂「總制錢」者則是南宋初年孟庾為總制(財用)使時所創立的一種搜括捐稅的名目。後來將此兩種名目合稱為「經總制錢」,凡公私出納,不論是買賣田宅或官員薪俸以及所有的錢物交易,每千錢抽取五十六文。
所謂「月樁錢」者,是指南宋初年為供應軍隊的開支而勒令各州縣按月進奉一種橫賦,略似唐代的「月進」。州縣官無所從出,只有向民間去橫徵暴斂,於是而有所謂麯引錢、賣紙錢、戶長甲貼錢、保正牌限錢、牛皮筋角錢、兩次訴訟不勝罰錢、勝訴歡喜錢等等名目。
而在此以外,還有所謂身丁錢絹。此從楊萬里在虞允文的《神道碑》中所記一事可見:
先是,浙民歲輸身丁錢絹,細民生子即棄之,稍長即殺之。公聞之惻然。訪知江渚有獲場,其利甚厚,而為勢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數以聞,請以代輸民之身丁錢絹,錢以緡計者至一十三萬七千有奇,絹以匹計者一十六萬三千有奇。免符下,九州之民呼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樂。(《誠齋集》一二〇)
三、孝宗時代江南人民對南宋政府的反抗鬥爭
1.一般的原因所在
在南宋一代,封建統治者只是要把各地的民脂民膏搜括淨盡,於是而在地方政府當中,如辛棄疾在1179年的奏章中所說:「州以趣辦財賦為急,吏有殘民害物之政而州不敢問;縣以並緣科斂為急,吏有殘民害物之狀而縣不敢問。田野之民,郡縣以聚斂害之,吏以乞取害之,豪民以兼併害之,盜賊以剽奪害之,民不為『盜』,去將安之?」
集此諸因,遂至在十二世紀的六七十年代之內,在江湖地區之內便相繼而爆發了許多次小規模的反抗南宋政權的鬥爭。
2.強制派銷乳香激起了李金的反抗
《朝野雜記》甲集卷十五「市舶司本息」條有云:「市舶司者,祖宗時有之,未廣也。……至紹興末(1162),兩舶司(按指閩廣兩市舶司)抽分及和買歲得息錢二百萬緡隸版曹(戶部)。然所謂乳香者,戶部常以分數下諸路鬻之。郴州當湖湘窮處,程限頗急,宜章吏黃谷、射士李金數以此事受笞,不堪命,乾道元年(1165)春因嘯聚峒民作亂,遂陷桂陽軍。上命劉恭甫(珙)為帥,調鄂州兵討平之。蓋利之所在害亦從生,此可為理財者之戒。」
附錄:
①張孝祥《於湖居士集》十四《仰山廟記》:
「乾道元年張某來守桂林,時李金方寇郴陽,羽書交馳於道……七月
某至郡,九月寇平。蓋嘗以萬人闖吾境,知其備也,引去。」
②陸游《渭南文集》卷三十四《尚書王公(佐)墓志銘》:
……張丞相浚薦公及王侍郎十朋、張舍人孝祥,以為可大用。既封,壽皇聖帝諭以且有親擢。既退,除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權戶部侍郎,公力辭,且言:「臣昨面奏:乃者戶部以江東歲歉,有江西和糴之令。臣在江西,實見一路決不能獨出百五十萬石,而關子、茶、藥、乳香之屬既不能售,必至抑配,其為民病且甚於江東之飢。今臣若不自揆,貪榮冒受,而實未有以為策,他日固不敢逃譴,然民力國計將何以支?願復補外或止供檢正職事。」
詔不允,仍兼侍講。
3.禁止販賣私茶激起了賴文政的武裝反抗
自從唐德宗時期始征茶稅,到北宋時政府便企圖以種種辦法以增多茶稅收入的數目,在蔡京當權之日創行「引法」,在開封設都茶場,印賣茶引,商人買引後至各地茶園批購,販賣。政府每歲所得茶稅茶息至四百餘萬緡。南宋仍承用蔡京之法,初年收稅息不足三百萬緡,到十二世紀七十年代便又達到了四百二十萬,已經和北宋末年看齊了。
在唐宋兩代,茶已成為人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之物。政府儘量提高其稅率,茶價隨之加高,人民苦於茶貴,販運私茶者乃隨之而興。此在唐代晚年便已發生。杜牧曾有文描述晚唐販賣私茶商販的情況道:
[江賊劫]商人得異色財物,盡將南渡,入山博茶。蓋以異色財物不敢貨於城市,唯有茶山可以銷受。蓋以茶熟之際,四遠商人皆將錦繡繒纈金釵銀釧入山交易,婦人稚子盡衣華服,吏見不問,人見不驚。是以賊徒得異色財物亦來其間,便有店肆為其囊橐。得茶之後,出為平人,三二十人挾持兵仗。凡是鎮戍,例皆單弱,止可供億漿茗、呼召指使而已。鎮戍所由皆雲「賒死易、就死難」,縱賊不捉,事敗抵法,謂之「賒死」,與賊相拒,立見殺害,謂之「就死」。若或人少被捉,罪只止於私茶,故賊雲「以茶壓身,始能行得」,言隨身有茶,即人不疑是賊。凡千萬輩,盡販私茶。亦有已聚徒黨,水劫不便,逢遇草市,泊舟津口,便行陸劫,白晝入市殺人取財,多亦縱火唱棹徐去。(《樊川文集》卷十一,《上李太尉論江賊書》)
杜牧所描述的雖是晚唐的情況,而到南宋時候的江南,這情況還是存在的。販賣私茶者多,勢必影響到政府在茶稅方面的收入,故在北宋時代即已有了「盜販私茶抵罪」的規定,到南宋時代的禁令更加嚴厲。因而在孝宗時候便激起了以賴文政為首的茶私商武裝暴動的事件。《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四記其事云:
江南產茶既盛,民多盜販,數百為群。稍詰之則起而為盜。淳熙二年(1175)茶寇賴文政反於湖北,轉入湖南江西,侵犯廣東。官軍數為所敗。辛棄疾幼安時為江西提刑,督諸軍討捕,命屬吏黃倬、錢之望誘致,既而殺之。江州都統制皇甫倜因招降其黨隸軍。
當賴文政起事時,共只四百來人,然竟能縱橫於數路,持續至半年之久。
4.陳峒的起事
在賴文政事變既定之後,湖南的連州又有李晞起而以武力反抗南宋的統治,其起事的原因和經過俱不可知。到1179年正月湖南郴州宜章縣民陳峒又聚集了成千個民眾而起事,李晞也參加到他的隊伍當中。不久即攻破了道州的江華,桂陽軍的藍山、臨武,連州的陽山縣,以林菁深阻的山區為根據地,旁接三路七郡,出入莫測。至同年五月,為潭州的知州王佐及流謫在湖南的軍人馮湛所破。
《誠齋集》八九《千慮策》民政上:「聞之道路,往歲郴寇之作,亦守臣和糴行之不善之所致也。」
四、韓侂胄的對金用兵及其失敗
1.韓侂胄的擅權和「慶元黨禁」
韓侂胄是韓琦的第五世孫,是高宗吳後的親戚。當南宋廷臣於1195年議請光宗退位而擁立寧宗之際,是由韓侂胄商取了吳氏的同意,由吳氏出面作主加以處理的。故在寧宗即位之後,韓侂胄以有「定策之功」而得到了寧宗的信任,進退大臣,更易言官,全都任意所欲,其權勢乃至於駕乎宰相之上。其時宰相趙汝愚正把理學大師朱熹進用於朝,朱熹與彭龜年共同彈劾韓侂胄的擅權害政,由於當時的言官已全為侂胄之黨,故朱、彭的彈章不但沒有生效,其後朱、彭、趙汝愚以及政府中所有與此諸人意見相合或關係較深的竟全被韓侂胄相繼排斥出去,甚或加以迫害。韓侂胄黨與滿朝,勢焰薰灼,到1202年不但進位太師,而且封平原郡王,吏胥廝役亦得預聞國政。有時韓侂胄竟至假作「御筆」升黜將帥,即事關機要亦不經「奏稟」。
在這期間,由於韓侂胄深惡朱熹,遂不但遷怒於他的親朋,而且遷怒於他所致力的身心性命之學,於是要考核道學真偽,定出「偽學」的名目,申嚴其禁,把朱熹稱為「偽學之魁」,說他「以匹夫竊人主之柄,鼓動天下」,「幾至大亂」。遂下詔規定:「監司帥守薦舉政官,並須於奏牘前聲說非偽學之人」,「會鄉試,漕司前期取家狀,必令書『系不是偽學』五字」。後又立「偽學之籍」,以「偽學逆黨得罪著籍者」包括趙汝愚、朱熹、葉適等共五十九人。是即所謂「慶元黨禁」。
2.韓侂胄的北伐及其失敗
在十三世紀初年的金國,時為章宗在位,其北邊正遭受到蒙古族的侵逼,興師抵禦,兵連禍結,災荒相繼,財政既極拮据,軍事實力也日見衰弱,而到處人民之起事的也很多。
這時候,韓侂胄在南宋的朝廷上專權雖已很久,卻並無任何功業可孚眾望,有人勸其對金用兵,期「立蓋世功名以自固」,於是而恢復之議起。這時「沿邊不逞之徒號為跳河子者」,也常常探聽得金國方面的一些事狀告知南宋的沿邊守臣。淮西轉運使鄧友龍和安豐守臣厲仲方便以此而獻計於侂胄,力主開邊之議。韓侂胄乃又起用了一些平素主戰最力的如辛棄疾、葉適等人,以振作氣勢;解偽學黨禁以收攬士大夫階層之歸向;聚財募卒,並命吳曦練兵西蜀,準備諸路大舉出師。
1206年五月,宋兵分由淮水流域和唐、鄧一帶一齊出動,克復了泗州、虹縣、新息、潁上等幾個城鎮,遂正式頒布了伐金之詔。詔下未久,攻宿州、唐州、蔡州的宋軍卻全都被金人打敗。八月間金的大量援軍更分九道南下,西邊則連破襄陽、信陽、隨州而進圍德安,出淮上者則奪取了安豐軍及霍江縣而進圍和州。淮西縣鎮相繼皆為金軍攻下,江表乃大為震驚。安置在西蜀的吳曦,這時也早已投降了金人。
這次南宋潰敗情況,照程珌所說是:「丙寅始出師,一出而塗地不可收拾:百年教養之兵一日而潰,百年葺治之器一日而散,百年公私之蓋藏一日而空,百年中原之人心一日而失。」(《洺水集·丙子輪對札子》二)
1207年冬,因金人要求懲治戰禍魁首,寧宗的楊後與史彌遠等人定計殺韓侂胄,函其首送金人以易淮陝失地,遂又與金訂立和約:世為伯侄之國,增歲幣為各三十萬兩匹,犒軍錢三百萬貫。
五、史彌遠的專權(缺)
六、南宋與蒙古會師滅金
1214年金宣宗由燕京遷都到開封,第二年燕京便為蒙古所攻占。
就金國這時的情況說,在軍事方面,猛安謀克早已不能負荷軍事職責,所特別倚恃的主要由契丹部族組成的乣軍也在南遷途中叛變而投降蒙古了。萬般無奈,遂一方面招募「燕趙亡命」及回紇、羌、渾等,編制為「忠孝」、「忠義」等軍,厚其月給,屢加犒賞,期其肯為女真統治者效力;一方面又派官四出簽發漢人為兵,凡家有丁男,不問多少,盡揀無遺其後。甚至除掉現任官吏之外,一切賦閒或退休的文武大小官員也一概徵發,例如曾任戶部郎中的劉元規,年近六十,因在家居,即被征為千戶。這些倉促編成的軍隊,二十五人便稱為謀克,其中能作戰者實僅十幾人;四謀克便稱為千戶,其中戰士實不滿百人。
在其財政經濟方面,則因屯田軍也大量遷至河南,凡百餘萬口,全須政府供給衣食,每日每人領粟一升,歲需三百六十餘萬石,超過河南路全年租米一倍以上。政府財政窘困,大量印發交鈔,紙幣惡性膨脹,以至千錢之券僅值數文。
南遷後的金廷,為應付壓境的大敵和上述的情況,便終日向河南民戶括糧、括衣、括錢、括地以及徵發壯丁。這些事件便更使階級間的矛盾日加劇烈。朝廷議政只談論些瑣碎小事,且為之紛爭不休,一至軍國大政,彼此便互推責任,避免發言。偶或議定辦法,也無人肯去執行。對蒙古只想哀求講和以苟延殘喘。敵來危急,君臣相對涕泣,束手無策;敵情稍鬆弛,則又大開筵席,慶賀太平。
南宋當金廷南遷之年便停罷對金的歲幣。及蒙古侵占河北、山東之後,金人領土只剩有河南一路,遂又想侵略南宋,以期把失之於蒙古者再從南宋方面求得一些補償。1217年分路出兵,西自大散關,東到淮水流域,兩國展開了兒戲式的戰鬥,中間時斷時續,一直到金的亡國。
金國的內部雖有此仆彼起的人民起義,但起義軍的各支並不能協同一致,其首領之間多互相猜忌,故始終不能具備推翻女真政權的力量;金國對南宋和西夏雖也都是處於敵對狀態之下,然而南宋和西夏兩國的實力在這時也全已十分衰弱,都不能以武力把金國滅掉,而蒙古的軍隊則自1217以後正在集中力量去大舉西征,只是由木華黎以偏師經略華北各地;於是而遷都到開封的金政權遂苟延殘喘至二十年之久。
1227年蒙古滅西夏,東向占領了關陝之地,成吉思汗死於六盤山,遺命不由潼關攻金,而要假道於南宋,由唐、鄧直趨開封。及窩闊台繼為蒙古大汗,分兵為南北兩路:北路由孟津渡河而攻破洛陽,南路則經鄧州以趨開封。及1233年,金哀宗逃往蔡州(汝南縣),南宋應蒙古之約出兵夾攻,至1234年正月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殺,金亡。
自阿骨打於1115年稱帝至此共為一百二十年。
第四節
南宋末葉的軍事鬥爭及其覆亡
一、賈似道的擅權誤國(缺)
二、南宋在四川的軍事布置及其對蒙古侵略軍的鬥爭
1.孟珙和余玠的守蜀
從北宋之初直到南宋之末,在宋政府的財政收入方面看來,四川是一個很重要的區域。單就第十三世紀的初年來說,蜀中財賦之交入杭州的戶部三司和江淮流域的四個總領所的單是錢幣一項便達四千餘萬緡,金銀綾錦之類尚全不計入。但在1236年(理宗端平三年)蒙古兵由漢中攻進四川,一月之間,成都、利州(今廣元)、潼川(今三台)三路俱曾一度為蒙古軍所攻陷,全蜀所存未經敵騎與戰禍所破壞者只剩了沿長江的夔州一路,遂使南宋財政也因此而更感困窘了。
從確保財賦收入中一個巨大源泉著眼,南宋固應當堅守四川,從對蒙古的軍事防禦工作著眼也必須確保四川,才可免得敵人順江而下,致使沿江的軍事布置成為虛設。然而自從二十年代之末,四川防務吃緊以來,南宋政府卻始終不肯為這一方面慎選其軍事負責人物,在相連的十六年之內,所派往四川去獨當一面軍政重任的,或老或暫,或庸或貪,或慘或繆,或遙領而不去就任,或彼此之間互有嫌隙而不能協和,「於是東西川無復統紀,遺民咸不聊生,監司戍帥各專號令,擅辟守軍,盪無紀綱,蜀日益壞」。
1240年南宋政府派遣孟珙去做四川的安撫使,併兼知夔州(今奉節),他到任之後即擇險要之地置立砦柵,安集流民使得從事耕種,調發民夫於沿江築堰,募農給種,制置屯田,從秭歸達於漢水,為屯二十,為莊一百七十,墾種了十八萬八千多頃的土地。訓農治兵,交互而為之,周年之內遂使居民丁壯者知戰守,皆善馳逐。平居無事則植戈而耕,敵人到來則荷戈出戰。但後來因江漢之間的防務吃緊,南宋政府先則抽調孟珙所部將兵去分屯江陵、沙市各地,接著便又改派他去做江陵知府,在川東的施設便又逐漸廢壞了。
1243年南宋政府改派余玠為四川制置使兼知重慶府。玠到重慶之後,築招賢館于帥府之左,其中的陳設供帳和帥府完全一樣。並即下令說:
集眾思,廣忠益,諸葛孔明所以用蜀也。士欲有謀以告我者,近則徑詣公府,遠則自言於郡,所在以禮遣之。高爵重賞,朝廷不吝以報功。豪傑之士趨期立事,今其時矣。
「士之至者,玠不厭禮接,鹹得其歡心。言有可用,隨其才而任之;苟不可用,亦厚遺謝之。」於是而教練軍旅的和措辦財富的都各有專人負責。
「播州(今遵義縣)冉氏兄弟璡、璞,有文武才,隱居蠻中,前後閫帥辟召,堅不肯起。聞玠賢,相謂曰『是可與語矣』,遂詣府上謁。玠素聞冉氏兄弟,刺(名片)入,即出見之,與分庭抗禮。」其後冉氏兄弟遂向余玠建議說:
為今日西蜀之計,其在徙合州城乎?蜀國形勝之地莫若釣魚山,請徙諸此。若任得其人,積粟以守之,賢於十萬師遠矣,巴蜀不足守也。
余玠遂把築城和徙城的事完全委託冉氏兄弟去辦,先後修成了釣魚、雲頂、天生等十餘城,皆因山為壘,棋布星分,為諸郡治所。或守內水,或備外水,於是如臂使指,氣勢聯絡。又開屯田於成都,使穀物富足,乃屯兵聚糧,為必守之計。「輕徭以寬民力,薄征以通商賈。蜀既富實,乃罷京湖之餉;邊關無警,又撤東南之戍。自寶慶(1225)以來,蜀閫未有能及之者。」
余玠守蜀幾十年,至1253年宋理宗聽信了廷臣讒間余玠的話,遂下令要把他調回杭州。余玠聞召不自安,仰藥而死。
2.王堅堅守釣魚城
1256年蒙古的蒙哥汗親自領兵侵略南宋,集中三路兵力攻入四川:蒙哥汗由隴州趨散關,諸王莫哥由洋州趨米倉山(陝西南鄭與四川南江縣境),萬戶索里義由潼關趨沔州(今略陽)。蒙古兵攻入四川之後,南宋的軍隊處處都被它打敗,成都、彭、漢、綿、閬等州,或則被它攻下,或則守臣投降。到1259年二月,蒙古兵已直抵合州城下,由蒙哥汗親自帶領大兵會師圍攻釣魚山上的合州城了。
這時南宋方面的合州守將是王堅,從二月直到七月,半年期內一直是在堅守之中,蒙古主督諸軍多方攻之而不能下。蒙古前鋒將汪德臣在七月內正用力攻城,忽病死軍中,又遭逢大雨,蒙古的攻城梯不能用,軍中痢疫盛行,死傷甚眾,蒙哥汗也於其時中飛矢而死,蒙古大軍遂解合州之圍而去。
1260年四月,南宋以驍將劉整知瀘州,兼潼川安撫副使。由於他和另外一個在四川的軍人發生矛盾,「遂籍瀘州十五郡三十萬戶降於蒙古」。這樣一來,不但南宋在四川方面的軍事已全無可為,而蒙古得到劉整之後,對於南宋內部的虛實也全都明悉,於是南侵之謀益決。
三、南宋在襄漢一帶的軍事布置及其對蒙古侵略軍的鬥爭
1.孟珙抗蒙與賈似道求和
岳飛於1134年克復了襄陽,到1141年宋金議和之後,南宋在京西南路中也只剩有襄陽一府。由於長期沒有受到戰禍,故至十三世紀的三十年代,即金國滅亡前後,襄陽城內的生聚繁庶,城高池深,財帛粟米之在倉庫中者不下三千萬貫石匹,金銀鹽鈔尚不在內,軍器則有二十四庫,雄厚富實的情況為南宋沿邊諸城之冠。
1236年(理宗端平三年)春,南宋屯駐在襄陽的軍隊卻發生了內訌(參《鶴山大全集》廿九各奏札),一部分將官(郭勝、范用吉、王旻)放火燒掉襄陽的府庫城郭而去投降了蒙古,另一部分將官則又趁火打劫而大肆搶掠了一番。在這一事件之後,襄陽乃陷入蒙古之手。
1238年冬,南宋以孟珙為荊湖制置使,令其收復荊襄,第二年春間孟珙遣兵與蒙古戰,三戰皆捷,遂又克復了襄陽、樊城、信陽等城。(參《鶴山集》廿九奏論劉廷美、廷輔恢復襄陽各札子)
1259年夏,當蒙古主蒙哥汗在四川率大軍圍攻合州之際,其弟忽必烈則又渡淮南下而去包圍了鄂州。南宋以賈似道統諸路重兵救援鄂州,似道卻秘密派人到蒙古軍中去求和,請稱臣納幣,劃江為界。忽必烈本不許和,後因接得蒙哥汗的死訊,且聞蒙古內部有欲立別人為大汗者,遂答應了賈似道所提議和條件而撤兵北歸。
蒙古既退,賈似道向宋理宗做假報告,說打了勝仗,把蒙古兵打退了;對於秘密求和的事則隱瞞不提。
2.襄陽的六年堅守
忽必烈北歸即大汗位於開平(今多倫),遣使臣郝經到南宋告即位,且要求其履行和約所定各節。賈似道恐郝經到杭州則議和之事必被泄,乃拘之於真州。這遂又成了蒙古兵南下侵略的藉口。
在宋方的驍將劉整投降了蒙古之後,向蒙古主獻計說,攻宋方略必須先從事於襄陽,取得襄陽則可以浮漢入江,順江而下,宋便可平。於是蒙古先向南宋商洽在襄樊地區互市,經宋守臣同意,乃設置榷場於樊城,築土牆於鹿門山,外通互市,內築堡壁,派兵駐屯,以遏阻宋方的南北之援,且時常出入襄樊間進行掠奪。
1267年(宋度宗咸淳三年)冬,忽必烈徵調諸路兵,命阿術和劉整共同攻取襄陽和樊城。兩城夾漢水而對立,這時守襄陽者為呂文煥,他於漢水上造浮橋使兩城得通援兵。其時兩城兵儲可支十年,而江陵、歸、峽諸州郡的行旅還可以道出襄陽之南,襄樊城內的糧援得在長時期內賴以不絕。故兩城均得以堅守下去。其間南宋曾派兵往援,但都被蒙古兵打敗。其後蒙古把襄陽可以接受外援的道路全都堵截,使兩城之糧援不繼,又把兩城之間的浮橋截斷,又用西域人所獻的新炮法去攻打樊城,於是在1273年正月樊城首被蒙古攻破,至二月,蒙古兵又移其破樊攻具以向襄陽,一炮中其譙樓,聲如震雷,城中諸將多逾城出降,呂文煥遂也以襄陽而投降了蒙古。
當呂文煥困守襄陽之際,最後時期因外援全絕,乃至撤屋以為薪,緝綴關子和會子以為衣服。每當他向南宋政府告急,賈似道便上書自請行邊往援,而暗中則又示意於言官,使其上章留己。樊城既陷,復申請之,事下公卿雜議,公卿中人遂以為「師臣出,顧襄未必能及淮,顧淮未必能及襄,不若居中以運天下」。及襄陽失陷之後,賈似道又裝腔作勢地上書說:「事勢如此,非臣上下驅馳,聯絡氣勢,將有大可慮者」,而度宗卻仍不許其一日離左右。
四、南宋的滅亡
1274年蒙古主命伯顏都督諸軍,率阿朮、阿里海牙、呂文煥、劉整、張弘范等分路並進。是年宋度宗死,賈似道擁立其子,年方四歲,是為恭帝。政權仍在賈似道手中。
伯顏與阿朮由襄陽入漢濟江,以呂文煥將舟師為前鋒;另一路蒙古軍取道揚州,以劉整將騎兵為前鋒。
西路蒙古兵於十二月攻下漢陽和鄂州,伯顏與阿朮乃東下而趨杭州。
1275年賈似道真地率諸路精兵十三萬大軍出戰,金帛輜重之舟,舳艫相接,百有餘里。在賈似道離杭之前,還作了一番安排:命宰執小事專決,大事則必須稟報於他,不得擅行。大軍進發到池州下游之丁家洲與蒙古軍遇,宋兵未戰而大潰,賈似道逃往揚州,不久即被貶死,而江淮荊南諸州郡皆相繼陷沒於蒙古。
這時雖有張世傑和文天祥起兵勤王,但已無濟於事。
1276年,蒙古兵攻陷杭州,擄恭帝及謝、全兩太后並宗室官吏而北。宰相陳宜中先自杭州逃亡,遂與張世傑、陸秀夫等立益王昰於福州,是為端宗,為蒙古兵所逼而沒於硇洲(廣東吳川縣南海中)。文天祥、陸秀夫又立其弟昺為帝,遷於南海中之厓山(今新會縣南海中)。1279年文天祥兵敗被擒,陸秀夫負帝昺投海死,南宋亡。(1282年文天祥為元所殺害。)
忽必烈自1251年即受蒙哥汗之命而開府漠南,領治漠南漢地民戶。於時即召用姚樞等以及四方文學之士,待以客禮,問以治道。1260年即位之後更大興製作,用劉秉忠、許衡等酌古今之宜而創法立制。
1271年改國號為元。
郝經向忽必烈建議,以為取國之術與爭地之術不同,應諸路並進。
在滅宋的行軍過程中儘量利用南宋降將及漢人軍將。最後至厓山破張世傑水軍者即張弘范,彼且在厓山刻石紀功說:「鎮國上將軍張弘范滅宋於此。」故明代陳獻章又在紀功石上刻詩云:「勒功奇石張弘范,不是胡兒是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