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社會生活概述 · 七 漢代統治人民的方式

統治者的階級壓迫 劉邦建立漢政權時,能夠審量形勢,適應社會發展需要。他不走六國分裂的回頭道路,而堅持統一,以法制來約束人民。他入關之初,就提出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者及盜者抵罪。」漢初不是像以前戰國時代,隨便可以殺奴隸,人身有了比較平等的待遇和保障。對於人民的搜刮,在田地租稅上,是用重農政策和輕稅制度的所謂「輕田租,十五而稅一」。到景帝時,「三十而稅一」。至於沒有田地的貧僱農,「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就是收下籽粒來,農民與地主對半分成。這樣勞動人民自己有了一定量的收入,要比在奴隸主奴役下,生命不能自保,除了枷鎖而外一無所有,死了還要殉葬,要好得多了。因之在漢初,由於農民得以耕種自己的土地,從事勞動有一定興趣,因而農業生產迅速發展起來,手工業產品的製造也精益求精,向前推進。《漢書·食貨志》記載: 婁敕有司,以農為務,民遂樂業。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牸牝者擯而不得會聚。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失行誼而黜愧辱焉。 《漢書·食貨志》是據《史記·平準書》轉抄下來的。這種說法,未免有許多誇張之辭,而且一般史書把這種政績都歸功於「文景之治」,不過也反映了漢初經濟確是比較繁榮的。漢初生產發展的原因,已如前述,主要的原因是勞動人民有了自耕的田地,經過辛勤的勞動,生產出了豐碩的成果。 但是貪婪的地主階級也和奴隸主的本質都一樣,隨著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從而更為加倍剋扣和壓榨。他們對於勞動人民除了物質上的剝削和勒索而外,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權利和秩序,制定了一套精神上的枷鎖。 稱謂的不同 在封建社會內階級的構成,統治者有帝王將相、地主豪紳、士大夫們,而被統治者有農民、手工業工人(實際是被髡鉗的工徒)、軍士、奴婢等。當時的被統治者稱呼統治者為大人、先生、夫人、公子等,還要加以官銜和爵位。而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農民,男的則叫作男子,女子則叫作婦人。對於手工業工人叫作工徒,對於軍士則叫作田卒和戍卒,比戍卒身份較高的叫作良家子。當時砍柴斫薪的叫作廝(後來對於使用的小孩子叫作小廝),做飯司烹調的叫作養(就是後來的炊事員)。凡是參加勞動的成員,統治者都給以鄙賤的稱呼。在封建社會內,尤其是封建社會初期,把奴隸置諸廣柳車中,還能大量地買賣,因之對於奴婢,男的叫作大男,女的叫作大婢。[1]至於依附於地主階級的「客」,自己稱作賤子。如《漢書·樓護傳》說:「時召賓客,邑居樽下,稱賤子上壽。」顧名思義,就可以知道待遇的不平等了。 賦役剝削 在漢代出生的小孩叫作黃口小兒。只要生子到三歲,就要出口賦(人頭稅)了。漢武帝時,因為「征伐四夷,重賦於民」[2],所以,每年逢八月,就要清查戶口(算人),弄得人民困苦不堪。後來改為「七歲去齒,乃出口錢」,就是「民年七歲至十五歲,年出二十三錢」,叫作口賦。「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年出百二十錢」,叫作算賦。各王國、侯國的算賦,要以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獻於天子,叫作獻賦。 漢代賦役制度,大概可分為三種,除口賦而外,就是田賦和徭役。田賦即三十稅一的制度。徭役就是人民出勞役,通稱為「更」。充勞役的人叫作更卒。每年任勞役一月叫作正卒。至於充當「山地材官,北邊騎士,水居樓船」的,叫作屯戍之卒。戍衛官廷的叫作衛士,把守於邊防的叫作戍卒。人民當了一年的戍卒,任務完畢以後叫作過更,花錢僱人為戍卒的叫作踐更。[3] 人民貧富的區別是什麼?怎樣算貧,怎樣才算富呢?關於人民所有財產的基數,在漢代成文法上有這樣的規定,通常的農民一家五口,耕田五畝,歲收粟一百五十石(每石合近代三斗三升三合),除了十分之一的租稅而外,五口之家僅足溫飽。人民的財產是以「衣履釜甑(蒸食物的器具)」來計算的。釜甑多了恐怕統治者抽調勞役,就把它賣掉,「以避科稅,而豪富之家,乘賤買之,故得其利」。[4]一甑之價,值錢多少?尚未見於記載,不得而知。可是據《漢書·成帝紀》記載:「不滿千錢,為極貧之產」,「鴻嘉四年詔民資不滿三萬無出租賦」。這就規定了貧富的限度。 對於地主官僚占有的田地和使用的奴婢,也有限制。在漢哀帝時,孔光條奏:「限名田、奴婢,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皆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雖然有這種政令,其實是等於一紙空文,根本沒有實行過。漢代宮廷中諸官奴婢十餘萬人,歲費五六百臣萬。[5]在民間,巴蜀的卓氏至富,家僮八百人。漢哀、平間,皇親王氏封為五侯,家僮千人,賓客滿門。[6]哀帝給幸臣董賢賜田千餘頃,破壞了分封土地的制度。均田之制,早已不存在了。 貧富兩極分化 早在西漢初年,茂陵富人袁廣漢,藏鏹巨萬,家僮八九百人,築園東西四里,南北五里,激流水注其內。構石為山,高十餘丈,連延數里。新興的官僚地主、皇親田蚡,「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而市買郡縣器物,相屬於道」。將軍灌夫家累數千萬,宗族賓客眾多,食客日數十百人;陂池田園廣闊,權利橫於潁川。[7]失意的貴族楊惲,因為擁有厚資,大治田園宅第,「歲時伏臘,烹羊炮羔,斗酒自勞」。[8]這都說明了在漢代已經出現了大地主莊園的經營。還有鄭當時在長安京城的郊區置有莊園和別墅,每逢休沐之暇,就請客到他的別墅里飲酒宴會,當時稱為「鄭莊(當時的別號)好客」。漢武帝時的董仲舒已經看到這種貧富懸殊情況,為了維護漢朝政府的統治,不得不慷慨地說道:「是故眾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產業,畜其積委,務此而亡(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窮。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窮急愁苦而上不救,則民不樂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罰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勝者也。」[9]董氏所說的「奸邪不可勝」就是反映了貧富懸殊、階級矛盾尖銳,農民不得不起義反抗。 從漢初到哀、平,不過二百多年之間,在封建統治者壓迫之下,貧富不均,農民逐漸失去土地,不是起來造反,就是淪為任人鞭撻的刑徒,和充當奴隸,過著悲慘的日子。到了王莽當政的時候,就下令說:「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又說:「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10]王莽只看見豪民霸占田地的不均,就要開倒車,行復古的制度,回到奴隸制時代,實行王田的道路上去,所以是註定要失敗的。但是到了東漢,土地兼併和養奴蓄婢的風氣,一點也沒有改變。仲長統《昌言理亂篇》說:「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千;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伎樂,列乎深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11]聚斂之多和奢靡之風,更超過了前漢。 漢光武帝為平抑民憤所採取的措施 漢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其封建統治,挽救其危機局勢,便針對當時的情況,提出打擊豪強、丈量田地、釋放奴婢等三項措施和政策,來平抑民憤。尤其是東漢光武帝劉秀,雖然不像王莽那樣要恢復井田制度,徒尚空言,而是有具體的措施,在剔除統治者壓榨侵吞的積弊上,也起過一定的作用。因而,東漢在恢復生產和繁榮經濟方面也有所進展,但是執行得終究是不徹底,也是不可能徹底施行的。 我們先從東漢以前各地方富戶豪強勢力談起。漢朝統治者為了防止統治階級內部吞併,注意打擊豪強,主要是戰國末期遺留下來的奴隸主殘餘勢力和豪強地主。據《漢書·賈捐之傳》說:「今天下獨有關東,關東大者,獨有齊楚。」於是《高帝紀》記載:「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就是指東方諸侯奴隸領主的殘餘勢力而言的。《後漢書·鄭弘傳》注說:「武帝時,徙強宗大姓不得族居。」其突出的大姓如《漢書·嚴延年傳》說的「涿人……大姓西高氏,東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與牾,咸曰:『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賓客放為盜賊,發,輒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張弓拔刃,然後敢行,其亂如此」。又「潁水大姓原褚,宗族橫恣,賓客犯為盜賊」。這可見到西漢宣帝年間,奴隸主的殘餘勢力,猶且猖狂如此。至於《漢書·王尊傳》所說:「長安宿豪大猾東市賈萬、城西萭章、翦張禁、酒趙放、杜陵楊章等,皆通邪結黨,挾養奸軌,上干王法,下亂吏治,併兼役使,侵漁小民,為百姓豺狼。」《漢書·田延年傳》說:「先是,茂陵富人焦氏、賈氏,以數千萬陰積貯炭葦諸下里物……商賈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這可能指庶族(沒有官爵身份的)地主兼營商業的市儈而言的。在漢代的奴隸主的殘餘勢力雖然受到打擊,可是兼營商業的仍然在社會上是一種潛伏的勢力,一直到三國時依然存在。如三國時的糜竺,「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資產巨億」[12],就是一個例子。此外新興的有身份的官僚地主階級迅速地發展起來。到了東漢光武以後,從龍附鳳的外戚權臣,猖狂得更甚。 新興的貴族官僚地主階級也可以分為五種類型。第一,皇帝是最大的地主階級。漢高祖劉邦問他得到的財產,「孰與仲多」,顯出了天下是他一家的天下,他的王子皇孫封國稱王,不但擁有土地,還有開採鹽鐵的特殊權力,說明他就是最大的地主。第二是從龍的功臣,尤其是外戚。只要是功臣,自然可以攀龍附鳳,當上皇親國戚,占領大量的田宅。如漢武帝時的田蚡、竇嬰,無不大治宅第,擁有膏腴田園,形成了大莊園主。漢哀帝時的外戚王商等,一日同封五侯,也是大起宅第,賓客滿門,橫暴一時,「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13]。功臣如安昌侯張禹,「為人謹厚,內殖貨財,家以田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涇渭溉灌,極膏腴上賈。它財物稱是。」[14]一直到後漢功臣而兼外戚的馬家,馬援之後馬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資產巨億,皆買京師(洛陽)膏腴美田,又大起第觀,連閣臨道,彌亘街路,多聚聲樂,曲度比諸郊廟」。[15]自西漢到東漢以來,如前漢的田、竇,後漢的馬、郭、殷、王,形成地主貴族世家。第三是宦官。他們「手握王爵,口含天憲」,招權納賄,無惡不作。如宦官侯覽,「奪人田地至百一十八頃,大起第宅十有六區」,皆窮極壯麗。其兄弟姻戚,皆宰州臨郡,辜較百姓,與盜賊無異。[16]第四是中小官吏和書佐所形成的中小地主階級。他們的官職雖卑,可是擁有出納政令、運送國家財富的實權,所以如史籍記載,上計吏到一個地方,在亭傳上累積堆放著運送的貨物。[17]生極其養,死了還營葬高大的墳墓。例如,近來四川發現的王暉墓中雕畫的石槨和山西左元異墓碣,石刻壁畫皆窮極華麗,非殷實之戶不能辦到。其生前貪婪的情況,可想而知。第五是沒有身份的庶族地主。他們與官僚地主互相勾結又互相鬥爭。如《漢書·陳湯傳》說:「關東富人益眾,多規良田,役使貧民,可徙初陵,以強京師,衰弱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貧富。」可是庶族地主如三國時的張既「世單家(富),為人有容儀。少小工書疏,為郡門下小吏,而家富。自惟門寒,念無以自達,乃常畜好刀筆及版奏,伺諸大吏有乏者輒給予,以是見識焉」。[18]以此來勾結官僚地主階級。自東漢以來,察舉孝廉方正和秀才,統治者所察舉的全是有錢有勢的地主階級中的人物,也有庶族地主階級因緣攀進的人物。這就成為庶族地主階級進身之階了。 依附於地主階級的遊手好閒的知識分子,據荀悅《漢紀》中所說,有「三游」,就是遊俠和遊客,以及遊行(亦即遊行四方的說客一類)。 所謂遊俠,即《漢書·遊俠傳》所說:「皆借王公之勢,競為遊俠,雞鳴狗盜,無不賓禮……觀其溫良泛愛,賑窮周急,謙退不伐,亦皆有絕異之姿。」張衡《西京賦》說:「都邑遊俠,張趙之倫……輕死重氣,結黨連群。實蕃有徒,其從如雲。」他們為了殺富濟貧,隨手立致千金,隨手亦可散去,聲勢顯赫一時。在漢代前期,著名遊俠有朱家、郭解,成帝之時又有樓護、陳遵,都以依附豪勢,行俠好義,聞名於時。[19]到了東漢還有戴良,尚俠氣,食客嘗三四百人,當時稱為「關東大俠戴子高」。既至三國以後,這種風氣就較為罕見。 我們在這裡要談的遊客,就是賓客。食客又可以謂之奴客,它的身份,由諸侯的上賓逐漸下降為與奴僕幾乎相等的奴客。這是由於階級分化,有的貧寒知識分子獵取功名,上升在地主階級的行列,當然畢竟是在少數;而多數逐漸下降為奴客。這種逐漸向兩極分化的情況,是有跡象可尋的。 這裡要談的什麼是賓客?《漢書·周昌傳》說:「沛公以(周)昌為職志(官名),其從兄周苛為客。」客為「帳下賓客,不掌官也」,就是不受官爵,待以客禮的叫作賓客。在漢代初年,首先是分封的同姓諸王,都要延攬賓客,為之出謀劃策,以期取得最高的權力和地位。像淮南王劉安,就延攬了很多的賓客,給以優厚的待遇,甚至「雞犬都可以升天」。梁孝王建築梁園,廣收賓客,延請了如枚乘等人,「為上國大賓,與英俊並依,得其所好」[20]。到東漢光武之時,楚元王劉英也好交結賓客,「以謀得逞」。這時的賓客,真成了天之驕子。其次是地主豪勢之家,如前漢的公孫賀,「乘高勢而為邪,興美田以利子弟賓客,不顧元元,無益邊谷」。又「新豐杜建,為京兆掾,護作平陵方上(陵工)。建素豪俠,賓客為奸利。甚至潁川大姓原褚,宗族橫姿,賓客犯為盜賊」[21]。還有一些縉紳士大夫,雖然沒有多少錢,也要請一兩位門客,來撐面子。於是遊手好閒的無業游民,都想當上官僚地主的賓客。當時作賓客的人越來越多,他們自貶身價,甘處於為人當僱工,如傭作奴僕的地位。如《後漢書·桓榮傳》說:「(桓榮)家貧無資,常客傭自給。」託名漢劉向撰的《列仙傳》說:「宋璜,廣陵人也。少病毒瘕,就睢山道士阮丘,丘憐之。璜曰:『病癒當為君作客三年,不致自還。』」而當時的官吏為了撐面子,也要雇一二人為客。崔寔《政論》說:「長吏雖欲崇約,猶當有從者一人;假令無奴,當復取客,客傭一月千錢。」三國時的焦先,「飢則出為人客作,飽食而已。」從此由諸侯的賓客淪落而為奴客的地位了。沿及晉代,奴客稱客戶,有的與僱農、佃客地位同等。《三國志·吳書·潘璋傳》:「璋妻居建業,賜田宅,復客五十家。」《晉書·食貨志》說:「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五十戶。」奴客也可稱為佃客了。 為此,東漢初年採取了一些打擊豪強地主的措施: (1)仗量田地。漢初在關中開闢土地,興治溝渠,發展生產,來拱衛京師長安。由於膏腴滿野,故稱「陸海」。及至光武建都洛陽,政治中心乃由長安移到洛陽。南陽為光武故鄉,因此特別注意於洛陽以東的地區開墾田地,提高生產。興修鴻陂渠,灌溉田畝數千頃。汝陽一帶尤為殷富,「魚稻之饒,流衍他郡」[22]。光武帝時特別注意度田(丈量田地),而且行之甚力,度田不實者,多因之致罪。光武帝度田的目的是專為著充實帝室,中飽統治者的私囊;而限制官吏的名田,尚在其次;至於富人的土地侵吞,害及貧民,就不在帝王的心目中了。就是這種清丈田地,也是有偏倚,仗量不均,清查不實的。《後漢書·劉隆傳》說: 是時天下墾田,多不以實,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光武)十五年詔下州郡,檢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號呼……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顯宗(明帝)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制,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 所以仗量田地清查田畝,在光武帝時就根本實行不通。到了明帝、章帝以後,宦官外戚專權,土地的兼併、奢侈風氣,更超出於前漢,人民的痛苦更形增加了。 (2)釋放奴婢。在漢代存留著奴隸制的殘餘,地主每家蓄養奴婢和虐待奴婢是社會上一個嚴重問題。王莽時規定了「民田奴婢,不得買賣」。就是有奴婢之家,自「上公以下,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23],以此來限制大地主官僚蓄養奴婢的數量。光武帝為了維護統治者的權利和地位,使奴隸不至於和農民在一起起來反抗,因之對於釋放奴婢和改善奴婢的待遇,確有明文規定。如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詔:「吏人遭飢亂,及為青徐賊所掠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十一年八月詔:「敢炙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炙者為庶民。」又十月詔:「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十三年冬十二月詔:「益州自八年以來,被掠為奴婢者,皆一切免為庶民。」[24]在光武時不止一次地頒布釋放奴婢的命令,並規定奴婢不得買賣,改善對奴婢的待遇,被解放的奴婢稱為庶民。 在法律上規定不得亂殺奴婢,使其人身得到保障,實際執行了沒有,執行得如何?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在當時可能表面上執行過,而骨子裡仍是陽奉陰違。如《後漢書·鄭興列傳》說,興以「私買奴婢,坐左轉蓮勺令」。當時,奴婢不但買賣,還可以互相贈送。《後漢書·李恂傳》說:「賈胡數(李)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而買賣奴婢還是普遍的,如《三國志·魏書·楊俊傳》說:「宗族知故為人所掠作奴僕者凡六家,俊皆傾財贖之。」那麼因為無錢被掠作奴僕而不能贖的,不知要多少家了。所以在光武頒布明令不久,外戚馬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以上。折象家僮八百人,資財二億。大官僚梁冀「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人,名曰『自賣人』」[25]。這可見到東漢末年,貴族家庭蓄養的奴婢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多了。奴婢受著鞭撻凌辱、目不忍睹的不平等待遇,生活的痛苦是可以想見的。前漢王褒曾著過一篇《僮約》。「僮約」就是一個買賣奴婢的契約,也叫作券文。券文上說:「神爵二年正月十五日,資中男子王子淵(褒的別字)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蕙買亡夫時戶下髯奴便了(奴名),決資萬五千。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截竿鑿斗,鋤園斫陌……奴老力索,種莞織席。事訖休息,當舂一石。夜半無事,浣衣當白……奴不得有奸私,事事當關白。奴不聽教,當笞一百。」王褒所寫的「僮約」雖然是戲言,然可以反映出漢代地主豪強虐待奴婢的慘況。那時貧民一做了奴婢,正如王褒所說「不如早歸黃土陌,蚯蚓鑿額」[26]了 。 當然也有地主豪門的豪奴惡僕仗勢欺人這類事經常發生。如前漢霍光的家奴與御史魏相的家奴爭道,「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市斗變,吏不能禁」。霍氏的家奴頭子監奴馮子都和王子方等人,狐假虎威,不可一世,「視丞相亡(蔑)如也」[27]。漢辛延年的《羽林郎》詩句說:「昔有霍家奴,姓馮名子都,依倚將軍勢,調笑酒家胡。」其猖狂傲慢的情況可想而知。這種倚勢凌人的豪奴惡僕,他們早已失去其階級的本性,欺壓良民,作惡多端,已經不齒於人類。這種敗類是少數,而受著苦難和不平等待遇的貧苦奴隸總在多數,而且是大多數。 (3)允許刑徒自贖。在漢代建築宮殿陵苑,修治溝渠道路,開採鹽鐵等項大工程,以及紡織、陶冶、鑄銅、髹漆等官營手工業生產的精美物品,皆是由大量的刑徒慘澹經營和製造出來的。刑徒是創造社會財富、發揚祖國文化的主要勞動力之一。可是刑徒的身份和待遇,尚不能與奴婢相比,他們受到的肉體責罰和桎梏,生活的痛苦,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最近在山東諸城縣發現了刑徒被髠鉗的一張石刻漢畫,可以略見一斑。漢代修建工程所使用的刑徒動以十萬計算。《漢書·陳湯傳》說,修昌陵時,「卒徒工庸以臣萬數,至然(燃)脂火夜作,取土東山,且與谷同價,作治數年,天下遍被其勞。」這樣數字龐大、夜以繼日的勞作的刑徒的來源如何呢?一是由於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有些大臣官吏得罪了當權執政者,因之被罪而罰作為刑徒。這在刑徒中實占少數。二是貧苦大眾,主要是農民。他們在統治者的橫徵暴斂之下,稍有不遂,就被橫加以罪名,使成千上萬的農民充當了刑徒,這在各類工種中占絕對的多數。定刑徒的罪名也有等級和年限的區別。據《漢書音義》說:「一歲刑為罰作,二歲刑已上為耐。」耐是「輕刑之名」,犯耐罪而私自逃跑的就叫作亡命。又《漢舊儀》說:「髠鉗為五歲刑,完城旦舂為四歲刑,鬼薪(也寫作新)白粲為三歲刑,司寇為二歲刑,罰作(名復作)為一歲刑。」凡是犯罪的刑徒,官吏則收容在都城中名叫「若盧」的監獄裡,至於一般農民刑徒則在普通的監獄裡。表現好而刑期未滿者,不戴刑具,要比刑徒身份略高,叫作弛刑。這些弛刑徒可撥到邊疆上充當卒徒。在服刑期內調配到工地上充勞役的,有技能者叫作五任;沒有技能者只充當小工,還須戴上刑具工作,叫作無任。[28]儘管刑罰這樣嚴重,待遇又區別得這樣酷苛;可是只要有勢力有錢財,就可以贖罪。如大官僚李燮「以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安平王)果坐不道被誅,乃拜燮為議郎……擢河南尹」。又如文學家蔡邕以得罪權勢,髠鉗為徒,不久就以錢財來贖罪,得免於徒刑。《後漢書·明帝紀》載:建武中元二年建武十二月甲寅詔「……天下亡命殊死以下,聽得贖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髠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至於女徒,《漢書·平帝紀》載:元始元年(1年),「天下女徒已論歸家,(出)顧山錢月三百。」只要有錢,就可以贖罪;若是無錢的貧苦勞動人民,就只有長期作刑徒了。 武梁祠畫像中的刑徒罪人 刑徒墓磚刻文 洛陽是東漢的首都所在地,在洛陽四周圍營造的工程是眾多的,無疑是使用了大量的刑徒。最近在洛陽附近偃師縣佃莊附近發現了漢代刑徒野葬墓地。這些刑徒的屍首,似乎用薄薄的棺材浮葬在野地里,身邊還有手銬和腳鐐,身上只放兩三枚五銖錢,最多的也不過九個五銖錢和一個盛水的瓦罐子,身後的慘狀如此,則其生前的痛苦生活可知。身旁還有一塊墓磚,上面刻著刑徒的籍貫、姓名、罪行、死期和所作的任務,如有一塊磚刻著「五任汝南南頓鬼新黃柏元初六年閏二月死」。又一塊墓磚刻著「無任南陽武陰完城旦捐祖永初元年七月九日物故死在此下」。從這裡不但可以看出悲慘的情況,而五任和無任的區別,也可以弄明白了。據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工作隊編寫的《東漢洛陽城南郊的刑徒墓地》這篇報告說,這些刑徒多來自幽、兗、豫、荊、青、徐、冀、並八州之地。考察這些刑徒的骨骼,多半是中年受殘酷的虐待,未能到刑滿之期而中途死亡,墓葬的年代多半是從漢永元四年(92年)到延光四年(125年)時期。工徒的待遇,既然這樣,農民的生活的悽慘狀況,更可想而知,因之為時不到四十年就激起了黃巾農民軍大起義,八州之人,因身受切膚之痛,群起響應,「襁負歸之」。農民起來反抗統治者如火如荼的情況,就形成軒然大波了。 統治者剛柔並濟的兩面政策 歷來的封建統治者壓榨、剝削勞動人民時,左手拿著鞭子,右手拿著「仁者愛人」的經典,慣耍兩面派手法。統治者在橫徵暴斂和高壓之時,有時擺出慈善姿態,要豁免租況,減輕徭役,優待刑徒;有時露出猙獰兇險的面孔。在荒旱年間,甚至開倉賑濟,其實並不都是實心愛民。我們可以考察一下所設置的常平倉的情況。《後漢書·劉般傳》中劉般說:「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而「貴戚椒房之家,數用恩勢,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寧見朽貫千萬,而不忍貸人一錢;情知積粟腐倉,而不忍貸人一斗。」[29]漢朝政府的朘削暴斂,賣官鬻爵,壓榨百姓,已經是罪惡昭彰,人所周知。 地主階級為了飽填其欲壑,達到其巧取豪奪、兼併侵吞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平時也慣用偽善和欺壓兩手。我們再就地主豪強的侵吞兼併和其經營的方式,來做比較具體的分析,其窮凶極惡的面貌就可以略見一斑。 第一是巧用人力。在漢初出現了大批失業的社會廉價勞動力,地主階級中的一部分人想方設法利用這些廉價勞力發展生產。《漢書·貨殖傳》說:「齊俗賤奴虜,而刁間(人名)獨愛貴之……使之逐魚鹽商賈之利。」刁家遂以之而殷富。《漢書·趙敬肅王彭祖傳》:「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入多於國租稅。」又《漢書·張湯子安世傳》:「(張湯子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內治產業,累積纖微,是以能殖其貨。」前漢的王丹「哀、平時仕州郡……家累千金,隱居養志,好施周急。每歲農時,輒載酒肴于田間,候勤者而勞之。其墮懶者,恥不致丹,皆兼功自厲。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輕黠遊蕩廢業為患者,輒曉其父兄,使黜責之」。[30]地主階級偽善假慈悲,實在是欺騙人民,是好把錢擱在自己腰包里的虛偽卑劣手段。 第二是兼營家庭手工業。地主豪家因利用奴僕人力的輕賤,乃兼營家庭手工業。如霍光家利用家僮製造紡織機,以數十人之力,兩個月的時間,織出了一匹精美的葡萄錦。又後漢時外戚郭況富極一時,當時郭家被稱為「瓊廚金穴」。王子年《拾遺記》說:「況家僮四百餘人,以黃金為器,土冶之聲,震於巷內。時人謂郭氏之室,不雨而雷。言其鑄鍛之聲盛也。」可見地主豪強家庭手工業之盛。 第三是放高利貸,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眾人慕效。在漢代,地主豪家征取子錢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第四是欺壓貧僱農,勒索租額。在漢代,貧僱農耕富人的田地,見稅什五,就是對半批租,其實勒索的情況不止此。《漢書·匡衡傳》說:「衡專地盜土……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谷千餘石入衡家。」所謂善於說《詩經》的匡衡,乃是一個巧取豪奪、欺壓農民的能手。 四川出土的漢代磚刻畫貸糧圖 第五是巧取豪奪的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地主豪家不擇手段得來的田地,還要用巧取豪奪式經營,如後漢樊宏無孔不入地經營田地,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後漢書·樊宏傳》說: (宏父)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 可見地主階級費盡心思地經營,大量積累財富的一斑。 束縛人民的「契約」 地主階級無論是用偽善的面貌出現,還是用猙獰的面貌勒索豪奪,或是把得來的田地在那裡處心積慮經營;儘管花樣多端,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在封建社會內要攫取農民更多的田地,把地主階級的權力鞏固起來,把農民苦心勞力耕種的田地據為己有。他們不但奪取了田地,而且要從文字上把屬於誰的名義確定下來,於是古來埋葬死人的賣山券演變而為賣地券,恐怕一紙空文不足為憑,還要請中人作保。作保的中人在漢朝叫作知券者,就是證人。其買賣僮奴人口,寫定契約,也是如此。買賣人口的契約,前面已舉了王褒的《僮約》,可以作為一個例子,故不另舉。現在我們不妨把東漢徐勝的賣地券的形式抄寫在下面: 建武中元元年丙辰四月甲午朔,廿八日,廣陽太守官大奴徐勝,從武邑男子高紀成賣所名黑石灘郭羅佰田一町,賈錢二萬五千,錢即日畢。田東北比皇甫忠,南比孫仲倍,西比張准,北比大道,根生土著毛物,皆屬徐姓。田中若有屍死,男即為奴,女即為婢,皆當徐姓給使。時旁人姜同許義,皆知券約,沽酒各半。 這券中所說的大奴徐勝,可能是廣陽太守的奴僕頭子,倚勢凌人侵奪了男子(農民)高紀成的田地。有此一契,這塊貧民的田地就可以霸占,永為勢家所有了。既然規定了主僕的名分,和土地隸屬所有制的權利,那麼地主老爺們就可以高坐堂上,呼奴喚婢,大擺人肉宴席,還要叫貧僱農民們來交租納稅。假若交糧較遲,或借貸還錢稍緩,地主們就派豪奴惡僕向貧僱農民坐摧索債。在河南費縣打虎橋發現漢代的石刻畫像,有地主索債圖。其他漢石刻畫像還有農民向地主交租圖。[31]一口袋一口袋的糧食倒到地主的倉廩中去,一方面顯出地主氣勢的蠻橫和闊氣,一方面刻畫出貧農受地主壓迫的慘痛情況。農民在地主的剝削鯨吞之下,逐漸失去了自耕的一小塊土地,甚至賣兒賣女,充當地主的奴婢,失去了人身自由。一遇到荒年,斗米千錢,甚至「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貧苦農民只有起來造反,揭竿而起了。1935年同蒲鐵路開工時發現一個朱書的陶罐,上面寫道: 漢畫像中的收租圖(描摹) 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十六日庚申……今日吉良,非用他故。但以死人張叔敬,薄命蚤[早]死,當來下歸丘墓。黃神生五嶽,主死人錄;召魂召魄,主死人籍……眉須以落,下為土灰。今故上復除之藥,欲令後世無有死者。上黨人參九枚,欲持代生人,鉛人持代死人。黃豆瓜子死人持給地下賦。立制牡厲,辟除土咎,欲令禍殃不行。傳到,約束地吏,勿復煩擾張氏之家。急急如律令。[32] 在這個張叔敬陶罐上所寫的辭句,主要有兩個含義:一個是表現出農民的大公無私。勞動大眾受統治者壓迫,困苦而死,「欲令後世無有死者」。另一個是貧苦農民生前受統治者的橫徵暴斂,死後還要受到鬼神的剝削,所以拿黃豆瓜子叫死人持著繳地下的賦稅,「欲令禍殃不行,傳到約束地吏,勿復煩擾張氏之家」,說得何等悲慘沉痛呀! 統治者從思想上鞏固封建秩序 漢代有這種傳說,就是勞動人民生來要受苦,死了還要受苦,這是由神靈在那裡監管著;人死了魂歸泰山,而且是天命所註定的。官僚地主是高貴的,農民是貧賤的。因之,在人的倫序上不是拿法律來制裁,而是拿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和抽象的仁、義、禮、智、信的五常,從意識形態上來約束人民的思想,使勞動人民不至於暴動起來,進行造反。這就是從階級剝削和壓迫以外,漢朝統治者用三條鋼繩和五個鐵箍來鉗制人民的思想,作為統治人民思想的精神枷鎖。用這種辦法的人,始作俑者,就是漢武帝時主張罷黜百家、崇尚六經的董仲舒。 在封建社會初期,秦始皇為了改革奴隸社會遺留下來的一切阻礙生產發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以吏為師」,來建立封建社會制度和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後來弄得繁文縟節,桎梏重重,民不堪命。漢初在久經大亂之後,注意到人民的生活,發展生產,需要休養生息,只是與民約法三章。經過文、景兩代,因為皇太后都喜歡道家的學說,都崇尚黃老無為而治,根本沒有提到法家。到漢武帝時,封建社會已經形成,並壯大起來,繼承高祖劉邦的偉業,保衛祖國的邊疆,整飭國家的內政,發展鹽鐵生產和不拘一格地培養人才。他為了平抑各家不同的思想,用儒家禮教這一套方法來鞏固封建政權的統治。由於孔子總結了自上古堯舜禹湯奴隸社會的經驗,保存下來了豐富的文化遺產。他的門人所輯的《論語》,輯錄了祖國古代人民遺留下來的優良的語言和風俗習慣,至今還在應用,如何評價,這裡姑不具論。但是過於尊尚儒術已失去孔子本意的董仲舒建議用的「罷黜百家、崇尚六經」定於一尊的辦法,以期更容易於統治。在漢武帝時,雖然建立了太學,建元六年(前135年)建立了五經博士,可是把儒家的孔子奉為教主(見章炳麟《訄書》),並未真正實行,比如漢宣帝就不是專信儒教的。自元帝以後,政權漸衰,為了愚蒙人民,儒教才被推廣起來,所以漢代石刻上才有孔子見老子的畫像和孔門之學,師弟相傳的優生授經圖等。東漢的石刻畫像中,此類故事更日漸眾多,是有其歷史根源的。所以說,董氏是針對當時統治者剝削壓迫的情況,所謂「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窮」,提出限民名田的主張,及要求統治者「省刑罰,薄稅斂」以寬民力的一套措施。他認識到,對於人民不能專用刑法來壓制,還是要用禮教來感化;認為這可以為勞動人民接受,可能博得人民的同情。當然,其目的是暫時地安定人民,而實際是專為壓迫人民的統治者說教的。他進一步論述,法律的制裁是有一定限度的,唯有禮教才能把社會上的秩序安定下來。因之就宣傳天尊地卑、貧富貴賤自來就有差等,制定了「三綱五常」,鉗制人民的思想,束縛人民手腳的大道理。董仲舒說:「有政制之名,亡變道之實。天不變,道亦不變。」這就是說,歷代的制度雖然有時改變,而約束人民的「三綱五常」始終是不能改變的,是受命於天的。為什麼把最高統治者帝王叫天子呢?就是受命於天。從此,董仲舒進一步提出「天子受命於天,諸侯受命於天子,子受命於父,臣妾受命於君,妻受命於夫,諸所受命者,其尊於天也」。他更引申而為人的行動全是受命於天,從而形成了他的天人相應的荒謬的學說,即天的變動和降災都影響到人民,而君主以及人民的行動都可以上應於天。他把勞動人民由勞動中察覺出來的天氣的變化,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不違農時」的自然界現象,樸素的唯物論,卻歪曲為天主宰事物,天的意志高於一切,編造了勞動人民生來就該受壓迫、服從於統治者的一套主觀唯心論的荒謬理論,來愚蒙人民。其實,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他所說的話的實質和他所玩弄的玄虛。 東漢樸素唯物主義者王充就認識到天是宇宙間自然界的現象,天哪能像人一樣有口和耳目。所以《論衡》自然篇說:「以天無口目也……使天體乎?宜與地同。使天氣乎?氣若雲煙。雲煙之屬,安得口目?」「今(以)無口目之欲,於物無所求索。」那麼,怎能「天人相應」呢!至於說天道不變,可是天也有四時運轉、風雨晦明的現象,哪能說是不變;若說到人類社會上,則「千里不同風,萬里不同俗」,時事正在往前演進,安能法先王而不法後王,是古而非今?正如前漢杜周所說:「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33]與王充同時,有桓譚和王符。桓譚主張社會是不斷演變的,他說:「前聖后聖,未必相襲。」[34]王符著有《潛夫論》,主張法治,「法以君為主,君信法則法順行,君欺法則法委棄君臣,法令之功必效於民,故君臣法令善,則民安樂……」而施行法令,在於使用得人,所以說:「是故國家存亡之本,治亂之機,在於明選而已。」 董仲舒對於歷朝的制度,也承認是未嘗不變的。不過,他說制度雖然可以改變,但統治者「三綱五常」的道理是不變的,就和天道是永恆不變的一樣。他曾引證「五經」中的《春秋》來立論。宋代王安石就說《春秋》是「斷爛朝報」。而經學中的今文學家董仲舒(經學中的古文是用古代篆字來寫的;今文是用漢代隸字譯為今文的,當時就叫作今文學家)把《春秋》所記載的從隱、桓到定、哀十二公,分為三個時期。他所謂「張三世」就是據亂、昇平、太平三世,其目的是「新周、故宋、王魯」。他說時代雖變,可是統治不變,維持封建社會的秩序不變。「貴有常家,尊在一人」[35]。因之,他說的「王魯」就是借著魯來吹捧漢朝天子。他把孔子稱為「素王」。所以稱為「素王」,是孔子有一個預見,即制禮作樂,「為漢製作」。把孔子一抬就變為教主了。 董仲舒之後,有些人說孔子為預言家,認為他有許多「微言大義」和「非常異議可怪之論」,沒有寫在六經裡面,而是「口授」別記在讖緯裡面。讖就是一種「預決吉凶」的宗教預言;緯原來是指天象,後來才附會人事。說六經是經,緯書是扶翼六經而行的。當時的一些讖緯家說什麼孔子的「微言大義」中有漢當代秦而興,乃至劉秀中興。如有的謠言說:「劉秀髮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36], 卯金即是劉字。又如「劉氏復起,李氏為輔」,也記載在讖緯書里。這些讖緯的荒誕無稽之談,難道還不是捧漢代皇帝作為進身之階的人搞的嗎?漢朝統治者企圖說明自己註定是受命於天的「真命天子」,使人民不致異動,來維護其封建統治的政權。他們愚弄老百姓,宣揚儒家的仁義道德來籠絡人心,欺騙人民。《漢書·元帝紀》中有一段說得很精彩: 孝元皇帝……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法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 就是說在漢宣帝時,尊崇儒家,起用儒生,不過是一個建議,到漢元帝時,才真正實行,而漢朝政府就從此中衰了。其實漢代的推行儒家政策,大都為欺騙群眾,實際像元帝這樣優柔寡斷,即使不用儒家,也註定是要失敗的。就是東漢光武帝的中興,表面上雖然推崇儒家,而實際上是用暴力來平定中原;對他稍有反對的,必須把它鎮壓下去,最後乃戰敗了據守四川的公孫述,終於四海如一,心中乃安。本來他是用的霸道來「平定天下」,而反說是「吾以柔道行之」[37], 純粹是欺人之談。 董仲舒所主張的「推明孔氏,抑黜百家」[38],其目的是維護封建統治者的政權。他另外一個目的就是培養地主階級的子孫們,好傳宗接代,作為統治者的羽翼。正如《漢書·董仲舒傳》所說:「立學校之官,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漢代的舉賢良茂材的選舉制度,並不是真正選拔人才,而是從地主階級中挑選出貴族子弟,加上「孝廉方正」,或博士、議郎清貴的榮名,來鞏固地主階級的地位,形成了地主世襲,貴者常貴、賤者常賤的門閥制度。這種貴族子弟,席豐履厚,哪有什麼真才實學,不過是拿學習五經,作為獵取功名的敲門磚,再爬上士大夫貴族的地位。當時就有「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民謠。班固就說:「自武帝立五經博士,訖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寢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餘萬言,大師眾至千餘人,蓋祿利之路然也。」他們之所以要這樣來研究經術是為著利祿榮名,來誇耀自己。當時的尚書博士夏侯勝就說:「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後漢的博士桓榮,官做到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綬,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39]凡是地主階級得到青紫的就是貴族,得不到青紫者,就是庶族。而這種青紫往往是由夤緣攀附、不擇手段而得來的。於是形成了社會上的人民兩極分化。《後漢書·黃琬傳》說:「時權富子,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材。』……自是竊名偽服,浸以流競,權門貴仕,請謁繁興。」所謂清貴之地,遂為利祿之場。當時察舉孝廉方正,必須有人保薦,保薦的人自然是親戚故舊才能夠同聲相應,同類相求。當時兩家聯姻,也必須門當戶對,貧戶決不能與富家聯姻,即是庶族地主,也難與貴族地主攀附。像東漢的王充,出身於「細族孤門,雖著鴻麗之論,無所稟階,終不為重」。王符也因家世寒薄,穿縫掖之衣,為人所輕。又如王粲,本來是世家子弟,因為沒有外家,浮沉下僚,幸虧有皇甫規、蔡邕等為之提拔援引,他所寫的文章才名聞於時。還有三國時的文學家吳質,也是出身於寒門,當時並非有名,因為為曹丕所欣賞,才成為建安時曹氏幕客中的風流人物。為了鞏固地主階級的地位和在物質上與精神上壓制人民的門閥之風,在東漢末年,就已經開始了。 唯物論與唯心論的鬥爭 在上層建築意識形態領域內,從來就存在意見的分歧。由分歧而到對立的統一,形勢也隨之向前發展。自從董仲舒提倡天人相應的學說,就有王充反對天人相應,提出天無口目的學說:有尊孔,就有反對孔子的「問孔」文章。漢光武以讖緯來愚弄人民,登上了皇帝的寶座,使桓譚來整理有關讖緯的書籍;桓譚以「臣不讀讖」[40]拒絕了皇帝的答問。桓譚說:「讖出河圖洛書,但有兆朕而不可知。後人妄復加增依託,稱是孔丘,誤之甚也。」[41]在皇帝的嚴威之下,而能正直不阿,說出這樣的話,他的正義精神可見是驚人的。仲長統看見當時「選士而論族姓門閥,交遊(專)趨於富貴之門」,誦讀五經弄得烏煙瘴氣,甚至有「行賂改定蘭台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者」,不禁慷慨激昂地作詩以見志。仲長統的詩說:「寄愁天上,埋憂地下,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抗志山西,游心海左。」[42]可以看出他對於奔競仕途、斯文掃地的憤慨。「高門無下品」,攀親也必依附高門,發展到了魏晉,遂制定了「九品中正」的選舉制度,成為「官人」的框框,用以培養貴族門閥,來欺壓人民,使人民難以翻身。 董仲舒「推明孔氏」制定了「三綱五常」,作為桎梏人民精神的枷鎖。統治者對於三綱中的夫為妻綱,只有條文而沒有細目。對於女性「男尊女卑」還不滿意,還要她們「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於是班固的胞妹班昭連忙編寫了《女誡》七條:第一卑弱,第二夫婦,第三敬慎,第四婦行,第五專心,第六曲從,第七叔妹。其主要的意旨是「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必須「忍辱含垢,常若畏懼,卑弱下人」,又必須曲從姑舅之言,「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是謂曲從」。因之就說:「生男如狼,猶恐其尫;生女如鼠,猶恐其虎。」[43]把支撐半邊天的女性,教成遵守夫權的馴服的工具。正如毛澤東所指出的:「(在舊中國)這四種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44]漢代統治者滿以為制定了「三綱五常」以及尊崇夫權的《女誡》就可以約束人民不致異動了。然而,有壓迫就有反抗,尤其是在前漢之末農民起義的時候,山東海曲(今山東日照)就有女英雄呂母起兵反抗。須知支撐半邊天的女子們不是好惹的。 山東呂母崮遺址 漢朝政府對人民的壓迫,激起農民不斷起義,就震撼動搖漢朝的政局了。在前漢末年爆發了赤眉、銅馬等農民軍的起義,光武帝劉秀借著農民軍起義的力量,統一了中原,經過休養生息,出現了經濟繁榮的局面,民戶達四百二十七萬戶,人口在一千六百三十四至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人;到桓帝之初(永壽二年),民戶增加到一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十,人口增加到五千零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人。由和帝、順帝而後,特別是桓靈之世,宦官當權,外戚專政,再加上靈帝的貪污腐化,賣官鬻爵,大捕黨人,橫徵暴斂,置人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終於激起了青、冀、兗、豫等八州人民以黃巾為標記的農民軍大起義。人民群起響應,「襁負歸之」。人民群眾騰歡之時,就是統治階級難受之日。於是,統治政權中的軍閥官僚們也不得不暫時放下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以征討「黃巾」為名,而成群結隊地起來鎮壓農民軍,隨後又為著自己爭奪地盤,借著所招撫的農民軍的力量,互相混戰,再加上由戰爭而帶來土地荒蕪,無人耕種,豈止是斗米千錢,乃至「黃金一鎰,買來一斛」,又加上天災流行,死亡過多,無人收拾而帶來瘟疫,人口驟然下降。正如王粲《七哀詩》說:「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原。」[45]其慘痛的情況可以概見。因此,八州之民,不及桓帝時一州的數量。當魏文帝曹丕當了皇帝之時,據統計,魏與蜀的民戶只有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一。即是在這種悲慘的情況下,人民群眾仍然掙紮起來,在宛、洛的廢墟上恢復了生產。我們可以從史料中看到三國時期魏、蜀、吳之所以能夠鼎立,尤其是曹操能夠鞏固北方的邊疆,平定中原,就是由於他不像其他軍閥那樣屠殺農民軍,而是團結青州的農民軍的勢力來鞏固其政權,注意到民生,恢復了生產,人民逐漸安定下來。宛洛之間,農桑遍野,形成了中原得以安穩、經濟和文化得以繁榮的局勢。至於像袁紹、袁術之流,因為只顧搶奪地盤,縱然是「四世三公」,也不過成了招致滅亡的條件,所以就迅速地垮台了。在這兵荒馬亂之中,天災瘟疫流行之際,由於勞動人民的智慧,而出現了治療瘟疫的醫學家張仲景,著有《傷寒論》;出現了對於科學技術有創造發明的科學家馬鈞等人。人民群眾以及無數無名英雄,與統治者作了不屈不撓的鬥爭,使生產和科學技術都逐漸地發展起來。這是值得稱道的。 * * * [1]. 參考《居延漢簡考釋》,新發現《漢男子張景碑》,《漢書·賈誼傳》韋昭注及[東漢]劉熙著《釋名》。 [2]. 《漢書·武帝紀》。 [3]. 《漢書·食貨志》,並參考《居延漢簡考釋》。 [4]. 《漢書·食貨志》及《後漢書·殤帝紀》。 [5]. 《資治通鑑補·漢紀》。 [6]. 《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元後傳》。 [7].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8]. 《漢書·楊惲傳》。 [9]. 《漢書·董仲舒傳》。 [10]. 《漢書·王莽傳》。 [11].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12]. 《三國志·蜀書·糜竺傳》。 [13]. 《漢書·蔡茂傳》。 [14]. 《漢書·張禹傳》。 [15]. 《後漢書·馬援列傳》。 [16]. 《後漢書·侯覽傳》。 [17]. 《資治通鑑補·漢紀》。 [18]. 《三國志·魏書·張既傳》。 [19]. 《漢書·遊俠傳》。 [20]. 《漢書·梁孝王傳》。 [21]. 《資治通鑑補·漢紀》。 [22]. 《後漢書·鄧晨傳》。 [23]. 《漢書·王莽傳》。 [24].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 [25]. 《後漢書·梁統列傳》。 [26]. 《全上古漢魏六朝文》輯王褒《僮約》、崔寔《政論》。 [27]. 《漢書·霍光傳》。 [28].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工作隊編:《東漢洛陽城南郊的刑徒墓地》,《考古》1972年第4期。 [29]. 《後漢書·王符傳》。 [30]. 《後漢書·王丹傳》。 [31]. 見四川漢畫像磚拓片。 [32]. 北京歷史博物館藏漢張叔敬陶罐朱書題字。 [33]. 《漢書·杜周傳》。 [34]. [東漢]桓譚:《新論·正經》。 [35]. 《後漢書·仲長統傳》。 [36]. 《後漢書·光武帝紀上》。 [37].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 [38]. 《漢書·董仲舒傳》。 [39]. 《後漢書·桓榮傳》。 [40]. 《後漢書·桓譚傳》。 [41]. 《新論·啟寤》。 [42]. 《丹鉛總錄·詩話類》。 [43]. 《全上古三代漢魏六朝文輯班昭文》。 [44]. 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毛澤東集》(第一卷)。 [45]. 沈德潛:《古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