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高僧傳選譯 · 7 忘身

宋彭城駕山釋曇稱 原典 釋曇稱,河北人,少而仁愛,惠及蜫蟲。晉末至彭城,見有老人,年八十,夫妻窮悴,乃舍戒為奴,累年執役。而內修道德,未嘗有廢,鄉鄰嗟之。及二老卒,傭賃[1]獲直,悉為二老福用,擬以自贖。事畢,欲還道,法物未備。 宋初彭城駕山下虎災,村人遇害,日有一兩,稱乃謂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村人苦諫,不從。即於是夜獨坐草中,咒願曰:「以我此身,充汝饑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未來當得無上法食。」村人知其意正,各泣拜而還。至四更中,聞虎取稱,村人逐至南山,啖身都盡,唯有頭存。因葬而起塔,爾後虎災遂息。 注釋 [1]傭賃:受僱為人勞役。 譯文 釋曇稱,河北人,幼年時就富有仁愛之心,不敢踏傷螻蟻。晉代末年到彭城,見有一對老夫婦,兩人相依為命,家中窮困潦倒,曇稱就還俗去他家當奴僕,終年一邊勞作,一邊修道,從未曾間斷過,眾鄉鄰都十分讚嘆。二老去世後,他又捨身給別人為奴,所獲錢財,都用於料理二老之後事。役期滿後,欲回寺院為僧,但法物未備,未能如願。 其時,彭城駕山下發生虎災,村裡的百姓每天都有一二人死於虎口,曇稱就對村裡的老百姓說:「老虎如果吃了我,就不會再吃別人,虎患也就不復存在了。」村里百姓苦苦相勸,他執意不從。於是就在當天夜裡獨坐於草叢之中,咒願曰:「以我之身軀,讓你飽餐一頓,請你今後不要再害其他人,未來當得無上法食。」村裡的人知道他用心所在,都痛哭與之辭別。到那天晚上四更時分,大家聽到老虎把曇稱叼走,遂追至南山,看見曇稱已被吃得只剩下頭顱了,大家就把他的頭顱收殮起來,並為之立塔。後來,當地的虎患果然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