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之上)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愨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
第二觀音述證文二。初依修克證文三。初敘本師名。
箋雲。梵語阿嚩盧枳帝濕伐囉耶。唐言觀自在。略雲觀世音。天台智者雲。觀。是能觀之智。世。是所觀之境。音。是所度之生。稱名歸命。應機往救。故云觀世音。若雲觀自在者。大唐三藏雲。觀有不住於有。觀空不著於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當有不破於有。一切皆無。不坏於無。種種皆有。是以心不能動。境不能遷。動不亂真。實可謂無礙智慧也。又法華雲。若有無量百千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又此菩薩大悲經雲。過去名正法明如來。觀音授記經雲。未來補彌陀。名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又有佛出世。名觀世音者。因從果號。資得師名。表師資互明因果交微。
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次發心承教。
箋雲。發菩提心者。五菩提中發心菩提也。聞則側聆正教。思則決擇在心。修則如理修行。教是能詮文。義是所詮理。依能詮文下。悟所詮理。然後如理修行作佛去。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
後依修克證文二。初依修文二。初旋流滅六。
箋雲。耳根發耳識。故曰聞。一切眾生。順流不能逆流。言入流。是不順流也。則能緣心。不順所緣境。亡所者。既無能緣心。亦無所緣境也。或入流者。入於聖流。亡者無也。無所聞聲塵也。入聖之流。既不被時分所遷。五濁之中。超劫濁也。亡所。所聞聲塵不起。聲是十一種色法。既無聲。五陰之中。超色陰。色者質礙。言亡所。則去質礙也。
所入既寂。動靜二相。瞭然不生。
箋雲。此三句。返釋上入流亡所也。所入者。所入塵境。入是能入之心。所入能入。聲境觀心。二俱寂靜。則無動靜可生。若有聲塵。則有動靜。已上是滅六也。
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後七八俱袪。
箋雲。漸則由漸。增則加增。既滅六。猶有七八二識。今漸漸加增彼七八。聞則能聞。是第六識。所聞是聲境。此二俱滅也。亦不住滅六之心。若住滅六。即有滅六之見。今不住滅六之見。五濁之中。超見濁。若有滅六之心。即有領納之義。今既不住滅六之心。五陰之中。超受陰。
盡聞不住。
箋雲。所聞能聞。二心俱滅。亦不作滅。能所之住。故云不住。不住能聞所聞已滅之解。若有住不住滅六之住。則有可取可住。則為煩惱。今既不住滅六之住。五濁之中。超煩惱濁。若有滅六之住。則成取像。今滅六之住亦不住。則無取像行相。五陰之中。出想陰。
覺所覺空。
箋雲。上覺則第八識。下所覺則第七識。起八覺第七。第八為能。第七為所。此所覺七識乃空。雖亡第七。猶有能覺第八在。或覺則能覺。是第七識。所覺則第六已滅。若有七在。則執八見分。與四惑俱。則流落諸趣。便有眾生。今所覺第六。不住滅六之心。第七能覺亦空。五濁之中。超眾生濁。若第七在。帶彼第八成染。有遷流造作之行相。今第七既滅。五陰之中。超行陰。
空覺極圓。
箋雲。空則起能空之智。覺則第八。起智來。空此八識能覺之心。故至極圓□也。或能覺則第八。覺滅彼七。今七既滅。八為能覺。□為所空。二俱滅盡。故云極圓。若有第八在。則有□持不斷之功能。執持有情。故今第八能覺既滅。則□連持之功能。五濁之中。超命濁。若有第八□。則三界總報住。識強智□。強生了別。今能覺既空。則智強識劣。五陰之中。超識陰。
空所空滅。
箋雲。上空則能空之智。所空則第八識。□起智空其所空。此能空之智。亦無有也。為能空智。對著八識。八識亦為所。此則遣能三之智。或能空是智。所空則八識。今能空智。與所空識雖去。亦無能空所空之解。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
後克證文二。初總標生滅。
箋雲。生則三能變。滅則起智。今起智生滅彼滅了。此智亦滅。故云既滅。殊簡平常。勝簡於劣。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
後別列文二。初上合佛心。
箋雲。上合。則起始覺智。合本覺心。則本覺理也。謂自心與佛心無別。自智與佛智無殊。慈能與樂故。
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後□通凡性。
箋雲。謂如無二如。眾生亦如也。佛有同體大悲故。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
後妙應群心文二。初圓慈廣應文三。初推師授證。
箋雲。言蒙彼如來教授於我。如幻。似有不有。如空不空。聞熏。則耳根薰習。聞修是三慧。影取思。聞則聞外教。思則思內義。修則內外俱收。金剛則智。起智來斷自成煩惱。三昧。唐言正受。不受諸受。故云正受也。
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箋雲。佛有同體大悲。三十二應者。乃無身中現身。無形中現形也。入則能入。諸國土。是所入。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
次廣列隨求文二。初求出世文四。初佛身。
箋雲。入則能入。三摩地是所入。進修者。增進修行勝解。則起始覺智。合本覺理。或勝解者。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現圓者。為此菩薩欲得勝解顯現圓滿。
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雲。若是資糧加行位菩薩。乃現小化身。以生空草為座。現丈六相。說生滅四諦。若是地前菩薩。現大化身。千尺相。若入地已去。初地現百由旬□。坐百華蓮華。說百法名門。三地現萬。四地現億。至法身地。現不可說不可說由旬身。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二獨覺身。
箋雲。寂靜妙明。此是麟覺。喻獨覺是利根者。無佛之世出生。作佛燈後?。身唯善寂。意玩清虛。或寂靜妙明。則生空智。勝妙現圓。則生空涅槃。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
三緣覺身。
箋雲。斷十二緣。過去二因。無明。行。現在五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三因。愛。取。有。未來二果。生。老死。
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雲。緣斷勝性。是生空智。勝妙現圓。是生空涅槃。此唯部類而行。出有佛世。是鈍根者。所說十二因緣法。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四聲聞身。
箋雲。修道諦智。證滅諦理。故云入滅。勝性現圓。是生空智。說四諦法。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
後願世間文三。初步天勝樂文七。初超塵業眾。
箋雲。欲心明悟者。言不與欲境相交。失念受樂。分明悟解也。影下欲界為苦。欣上界為淨為樂。
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雲。梵淨。王往也。色界諸天之所歸往。初禪三天。二禪三天。三禪三天。四禪九天。二九一十八天。乃梵王所管。多說布施持戒等法。解脫者。出離欲界苦。求上色界樂。經中前三乘皆解脫。今梵王亦言解脫者。秪是離不欲塵。名解脫。非同三乘出苦解脫。向下即言成就。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次樂欲居尊。
箋雲。欲為天主者。欲為欲界六天之主。帝釋者。正梵雲釋迦提婆因達羅。廣言能天帝。釋迦是姓。提婆是天。因達羅是帝。言帝釋。唐梵雙舉。文略□也。向下說法如前行相。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目佗隨心。
箋雲。自在天。今疏主意。指樂變化天。則欲界第五天。受欲樂於目境上變之。慈恩雲。夜摩睹史二天。自在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上二天。如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自在天。自在者。離縛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佗崇己玩。
箋雲。疏主意雲。是佗化自在天。於佗人浮塵。化赴受用也。慈恩雲。樂變化天。佗化自在天。名大自在天。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佗。變為樂具。而受之。是名大自在天。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營統思。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四埵棱威。
箋雲。則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西方丑目。北方多聞。居妙高山半第四層級。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驅驟百靈。
箋雲。太子統領四天下鬼神。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次願處人榮文八。初願垂衣化物。
箋雲。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上衣下裳。法諸天地。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二求混俗怡神文二。初長者。
箋雲。是長之者。名曰長者。氏族。姓字。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居士。
箋雲。好談名雅之言。居家內治之士。雖處三界。不混欲塵。常修梵行。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則制錦褰帷。
箋雲。制錦者。孔子云。未能操刀。而使制錦。有美錦。何不使人學制焉。喻縣令為政。褰舉也。在傍曰帷。又自障也。後漢賈琮。冀州刺史。傳車乘帷裳。升車襄帷。曰。刺史當遠視廣聽。糾察善惡。何乃反垂帷裳。以自掩塞乎。百城聞之震慄。邦。則諸侯為邦。邑。則縣令治色。剖猶剖判。斷猶聆斷。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乃玄通異術。
箋雲。數術者。則名數法術也。攝衛者。則收攝術護其用也。梵□婆羅門。唐言淨胤。西天第二姓也。年七歲。若學就四圍陀。則為國師。四圍陀者。一醫方。二祭祀。三卜相。音樂。戰法。四既術也。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桑門毒律文二。初僧。
箋雲。桑門或雲沙門那。唐言勤息。勤求道業。息諸惡念。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尼。
箋雲。禁戒五八也。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食肉。八戒者。添六不得帶珮瓔珞。香油塗身。薰香作服。七不得歌舞作唱及故觀聽。八不得上高大床。然尼。有三百四十八戒。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守禮居家文二。初優婆塞。
箋雲。唐言近事淨。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優婆夷。
箋雲。唐言近事女。五戒自居者。言但自居家。持其五戒。如前釋。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雅訓形門。
箋雲。修家國者。言修家治國也。女主。女天子也。或雲公主。國夫人。則王后也。命婦。則有命之婦。九嬪已下。大家。則守賢之女。如曹大家。年十九。制八篇。誡諸女子之事。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八孤貞內室文二。初童男。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童女。
箋雲。處在室間。曰處女。侵。則侵於欲境。暴。則卒暴之心。言欲□盛如今已無。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意脫邪倫文九。初志超情醉。
箋雲。為諸天者。樂如醉酒人。問。前言梵天及自在等。何故此又言諸天。答。此言樂出天倫。是生厭。彼言樂為天主。是生忻也。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二厭處興雲。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樂離飛精。
箋雲。藥叉唐言勇健或雲暴惡。飛行空中。食啖亦攝地行。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意除音伎。
箋雲。新雲健闥嚩。唐言尋香行。諸作樂神中。有斯等輩。由此西方。呼諸散樂。名乾闥縛。不作生業。只尋香氣。作樂求乞。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憍屍罷戰。
箋雲。憍屍迦。唐言繭兒。則帝釋異名。常與修羅戰。舊雲阿修羅。新雲阿素洛。阿之言非。素洛言天。多行諂誑。無彼天行。故云非天。
若緊陀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陀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息和梁塵。
箋雲。息和。則宋玉有歌者。郢中和者。不過數人。唱彌高。而和彌寡。陽春白雪之曲也。梁塵者。善歌有虞雲。發聲動梁塵。緊陀羅。或雲緊那羅。新雲緊捺洛。唐言歌神。初歌四諦。次歌十二因緣。次歌六度萬行。後歌一乘。如世樂音。歌君之德。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異術停操。
箋雲。操。則操持。此類為前生。好操異術。故招此報。舊雲摩睺羅。經雲。摩呼羅。正雲莫呼落迦。唐言大腹。則田中蝦䗫蟒蛇之類也。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八寰中悅志。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九總袪形累。
箋雲。非人則思也。有形。有形質者。無形。無色天。有想。則有想天。無想。則無想天。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後彰呈妙力。
箋雲。三昧則理。聞熏則慧。無作妙力。乃無為無造作。微妙之力。力者。難屈伏義。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
後悲救群傷文二。初消迷濟溺文三。初總彰無畏。
箋雲。聞熏。耳根薰習也。聞修。則三慧。影取思。金剛則智。三昧則理。悲。乃傷己苦而拔彼苦。仰。則荷聖德而虔同仰。觀音如來。是我之師。
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箋雲。一切眾生。但於耳根門頭。入流亡所。信自身與佛身無別。自心與佛心無殊。與觀音一同故。得與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功為功能。德乃德業。或身。是現千首萬首。千臂萬臂之身。心。是大悲之心。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
次廣護群災文四。初彰救護文二。初觀聲總救。
箋雲。一切眾生。乃順聲塵而觀音。不順聲塵。
以觀觀者。
箋雲。上則能觀之智。下則所觀之理。乃返聞聞自性故。或以觀則能觀耳根。觀者是所觀。以能觀。觀所觀。聲塵無自性。此則自利。
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箋雲。則利佗。前約根本。後約後得。觀其音聲者。或聞觀音名。或聞觀音所說之法。即得解脫。則離其三苦五苦。惱亂一切眾生。
二者。知見旋復。
後約別扶危文七。初炎飆不爇。
箋雲。眼識現量。妄知妄見之心。旋還復歸真源。
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箋雲。一切眾生。向違情境上生嗔。順情境上生貪。此則愛心。如今既盡。則無慾火所燒逼。然眼見色。眼識今既入流。自然不被色塵所牽。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二偃履洪波。
箋雲。偃息也。則耳識旋復真聞。不被生死欲浪之所漂沒。
四者。斷滅妄想。
三鬼國無復。
箋雲。則第六識虛妄想相。
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箋雲。為此妄心。傷殘一切物命。鬼不能害者。鬼有害心。今其無矣。
五者。熏聞成聞。
四刀鋒寸壞。
箋雲。耳根成真聞性。
大根銷復。
箋雲。此六知根。悉皆銷滅。旋復真聞之性。
同於聲聽。
箋雲。一根發識。遍緣諸境。
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箋雲。性無搖動。則法身也。
六者。聞熏精明。
五叉剎不視。
箋雲。聞熏則耳根。精明乃真性精明。
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
箋雲。言此真聞之性。圓明周遍法界。幽暗。則七識頑空之性。然真明之性現前。乃明來暗謝。智起惑亡。故明性全。暗性不全。
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
箋雲。鬼神之輩幽暗。雖近其傍。同不能視。邪不干正。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六杻械離身。
箋雲。一切音聲之性。悉皆圓銷。無其聲塵。觀聽返入者。則返聞聞自性。既乃返聞真性。此之真性。無形無相。無枷鎖等事。
八者。滅音圓聞。
七劫賊停傷。
箋雲。滅音。則滅聲塵也。圓聞。乃圓通真聞。
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箋雲。言此圓聞之性。周遍法界。生其慈力故。慈能與樂。
九者。熏聞離塵。
二滅俱生文三。初染愛全除。
箋雲。熏聞。則聞思修三慧。離塵。乃離諸色塵。
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慾。
箋雲。一切眾生。不了色即是空。乃被色所侵奪。今既返聞聞自性。了色即空故。則諸色塵。不能劫奪其慧命。
十者。純音無塵。
次嗔怨息種。
箋雲。言純是圓聞之音。無其聲塵。
根境圓融。
箋雲。根之與境。悉皆無相。
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嗔恚。
箋雲。無能對心所對境也。
十一者。銷塵旋明。
後皆昧潛銷。
箋雲。銷諸妄塵。旋歸真明之性。
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
箋雲。身是法界身。量等虛空。心是法界心。絕諸分別。琉璃。則分喻之。若是法身。不可為喻。
能令一切昏鈍性障。
箋雲。則第七識帶起頑空。乃空神。影取無色界四蘊成身。
諸阿顛迦。
箋雲。唐言無種性人。設使勤求。但向人天。求少安樂。不能通趣無上菩提。此人無大乘種。斷滅善根。
永離痴暗。
箋雲。為起智斷妄。言痴暗。乃根本無明。不了理事。當體昏暗。
十二者。融形復聞。
三表願隨文二。初男文二。初上應佛心。
箋雲。言融銷其身形。復歸其聞性也。
不動道場。
箋雲。法無去來。無動轉故。
涉入世間。
箋雲。身土交參故。
不壞世界。
箋雲。存器世也。
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
箋雲。言現身現土。教化眾生。
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後下隨人願。
十三者。六根圓通。
後女文二。初上應佛心。
箋雲。言六根圓遍通達。
明照無二。
箋雲。乃即體之智。圓明洞徹。無二。則一根遍緣諸境。各得互用也。
含十方界。
箋雲。含一方□方無外。唯一真□體。
立大圓鏡。
箋雲。轉八識。成大圓鏡智。
空如來藏。
箋雲。一空真如理目顯德。乃涅槃也。
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受領無失。
箋雲。則不空如來藏。是菩提。則四智菩提種子。是生德。秘密法門。則等流教法也。
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欽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後下隨人願。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恆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四彰名福益文四。初彰群智劣。
箋雲。三千大千百億日月。則娑婆一佛化境。其中諸法王子。紹隆佛日者。有六十二殑伽沙。各各修其教法。垂彼儀範。化度眾生。隨順其根機。以智慧方法巧便。固非一致。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遍周法界。
二顯己巧圓。
箋雲。圓通本根。則耳根。發起真聞之性。微妙向其耳門之中。含裹包容。法界是依報。自身是正報。依正二報。身土交參。乃法身。
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恆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
三校福齊諸。
箋雲。六十二億諸佛。俱不出此圓通法門。乃佛佛道同故。
世尊。我一號名。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四嘆名圓敵。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後通前總結。
箋雲。此福備覆一切眾生。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
後顯德呈奇文三。初略標圓德。
箋雲。修則能修。是智。證是所證。是理。言此耳根圓通門。更無過上。道即智也。
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箋雲。此四種。不可心思口議。無為無造作。微妙功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
次廣演呈奇文四。初現形宣咒文二。初總陳觀證文二。初述證。
箋雲。初獲者。則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上妙。則離前聲塵境。下妙。乃圓聞自性。心。則貞實真心。
心精遺聞。
箋雲。此心精明。遺卻聲境。
見聞覺知。不能分隔。
箋雲。則一根發識。遍緣諸境。
成一圓融清淨寶覺。
箋雲。真覺可貴可重。
故我能現眾多妙容。
後述能。
箋雲。離能應所應。無功用道現前。故曰妙容也。
能說無邊秘密神咒。
箋雲。補陀羅山。紫黑旃檀。沉水香剎。大陀羅尼等。具四義。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囉首。
後能現奇形文三。初現首。
箋雲。一百八首。表一百八煩惱。八萬四千。表八萬四千塵勞業惑門。爍迦囉。唐言輪。然帝釋有之。外國有不賓者。此輪掉空而去碾之。自然賓伏。喻法身能摧一切煩惱。此則輪奇也。後二表法亦然。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
次現臂。
箋雲。母陀羅。則印。則手中結此吉祥印。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後現目。
箋雲。清淨寶目者。言法眼清淨。
二者。由我聞思。
二像法遐聞。
箋雲。則三慧。或雲。是耳根發識。思則第六識。
脫出六塵。
箋雲。無六塵境。
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箋雲。如聲度垣。喻真聞之性。無有所礙。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游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三感施珍財。
箋雲。捨身珍寶者。令離貪也。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
四隨求普獻文三。初顯標全證。
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
次普供無遺。
箋雲。表自離貪也。
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後旋願隨求。
箋雲。涅槃者。則佛□□□二轉依果。含取菩提。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
後總伸圓證文三。初敘根圓證。
箋雲。圓照智也。三昧理也。理智冥合。理則體。智則用。攝智用。歸涅槃之體。
緣心自在。
箋雲。因入流亡所。能緣之心乃自在。不被聲塵所覆。
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箋雲。因入流相者。入流亡所。返聞聞自性也。
世尊。彼佛如來。嘆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
次述記承師。
箋雲。觀音乃師。菩薩乃資。資連師號。表因果合轍。師資互顯。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後顯隨名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
後別簡圓修文四。初垂光密證文八。初釋迦騰耀。
箋雲。爾時者。當二十五聖。敘述圓通了畢之時。師子。表其無畏。是體。向北體上。有住著之義名座。是用。先體後用。師子即座。持業釋。又師子。表佛。是人中師子。如王即勝。座。是無記木頭。無畏。則無怛懼義。即劣。先勝後劣。依主釋。
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箋雲。若灌十方佛頂。表此首楞嚴三昧。唯佛親證。若灌諸菩薩及法王子。表此頂三昧。誰人無分。
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並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二塵佛舒光。
箋雲。八地稱大菩薩。表佛佛道同。生生體一。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三化演交輝。
箋雲。此表有情無情。齊成佛道。純一法性淨土。如華嚴經雲。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大曰池。小曰沼。此乃唯識相。但了相歸性。情與非情。同一體。無心外法也。彼佛此佛二光。相交羅籠。如帝釋宮因陀羅網。羅籠同結。重重相涉。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四聽徒同證。
箋雲。金剛三昧。則首楞嚴三昧。名異體同。金剛則智。三昧則理也。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五天華颺彩。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
六河嶽冥潛。
箋雲。丘陵坑坎。皆當隱閉。
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
七界合塵沙。
箋雲。一時化成法性淨土。表除分劑之心。
梵唄詠歌。自然敷奉。
八妙音同奏。
箋雲。梵唄之聲。調詠歌頌。自然空中。敷揚演奏。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得真圓通。
二來簡圓通文三。初告審群因。
箋雲。久應正覺。跡履因位。紹隆灌頂佛之太子。由此稱法王子。鴦崛摩羅經雲。文殊是此方常喜世界。歡喜藏摩尼寶積佛。又雲。過去為龍種上尊王佛。又寶積經雲。授記於南方。名普現色身如來。又佛名經雲。為過去未來現在一切祖師。又華嚴經雲。與諸眷屬。住清涼山。文殊表智。智以決斷。轉染得淨。故用簡之。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次覆彰平等。
箋雲。此二十五人。各各得圓遍通達法門。實無長短。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後來詳當要。
箋雲。意謂堪忍世界。以音聲為佛事。此告時有二意。一我今欲令阿難。悟二十五行。問當阿難根機者。是何門。益現在。二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何方便門。易得成就。是益未來。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