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之上)

佚名 《楞嚴經箋》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愨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第四了妄初源指密因文二。初搜因決相文三。初謙陳昧旨文五。初伸儀贊演。 箋雲。了者是能了之智。由世尊無漏智。或了是世尊顯了之義。妄初源。是所了。即無明創起之由。指密因。就此指一切眾生。隱密之性。此因從前因來。前因世尊知會三科七大性。周遍法界。皆如來藏故。阿難大眾。悟法界理。說偈贊佛。由是富樓那雲相懷疑。謂大性若周遍時。不能容水容空等。世尊遂以理事雙融。答彼示相之疑。故有此因來。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唐言滿慈子。偏袒右肩。右膝著地。皆是順義。從左則逆也。或可。滿慈尊者。是千佛之一數。既聞前來會相因□說三科七大性。總是清淨本然。周遍法界。便疑雲。既是清淨。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於是世尊便通兩疑。初通真忽生妄疑。後通四大俱遍疑。今且初通真忽生妄疑。文二。初舊疑。後新疑。初舊疑是第三國殘義。故云舊疑。是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等事。所以世尊說性覺是妄。□覺是真。以答疑情。又說根本妄。緣七。緣八。執六。□取塵。身行三惑等。答通富樓那舊疑。上來是舊疑了。後通新疑。經雲。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乃至有為習漏。何當復生。於是世尊。便說人迷聚落。翳差華亡。純金不雜。灰無□木等喻。答通新疑。上來新疑亡竟。總是真忽生妄疑已竟。後通四大俱遍疑。經雲。富樓那問言。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往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凌滅。於是世尊。說一水雙烏為喻。答通四大相凌滅義。言水中若有雙日。即許有四大相凌滅。水中若無雙日。即無四大可相凌滅。上來一水雙烏竟。又說空華結果喻雲。猶邀空華結為空果。空本無華。其誰結果。若有四大。即許有相凌滅。四大本無。無相凌滅也。上來有二。初真忽生妄。後四大俱遍。總是第四了妄初源指密因。大威德世尊。將欲請法。且先讚嘆。我佛世尊。有大威雄道德。世尊□四十五年後。善能與法界內一切迷真背覺底眾生。敷揚演說第一義諦。是如來藏性也。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 二謙類聾夫。 箋雲。如法華雲。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見是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不。我常推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又雲。於過去九十億諸佛所。護持助宣佛之正法。於彼說法人中。亦最第一。又雲。亦於七佛說法人中。而得第一。於賢劫中。當來諸佛說法人中。亦復第一。 今聞如來微妙法音。 箋雲。是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又雲如一見根。遍周法界。又雲。汝心昏迷。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此皆微妙法音。 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耹於蚊蚋。 箋雲。今聞佛微妙法音。大似聾人更逾越□百步之外。一跨曰步。百步六百尺。聞於蚊蚋之聲。莫道是聞本所不見佗身。何況得聞其聲。大曰蚊。小曰蚋。又秦人曰蚊。楚人曰蚋。法上而論。猶如聾人。況聲聞之人。二空之中。祇得人空。未得法空。一死之中。祇得分段生死。未得變易生死。二障之中。祇斷煩惱障。未斷所知障。 本所不見。何況聲聞。 箋雲。不見諸佛如來法身真理。不聞諸佛大乘之教。 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 三聞教尚迷。 箋雲。佛雖宣說顯明。令我除其疑惑。前來破卻三科性。令無我執。破卻七大性。令無法執。故除惑也。我今尚身未能審詳是此究竟到頭之義。緣小乘之人。見佛說性水真空。性空真水。見聞覺知。本如來藏。信之未及。 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 四難居漏位。 箋雲。前雖悟法界理。習氣有漏。猶未能除。方得初果須陀洹。斷欲界八十八使。 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 五普陳疑悔。 箋雲。是第四果阿羅漢。梵行已圓。習氣已無。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身。諸漏。即有漏。欲漏。無明漏也。 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箋雲。指此一經。是頂三昧教法。尚自榮紆。疑者。惡作義。追往曰悔。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 二正敘疑情文二。初怪性如生文三。初本無生忽生。 箋雲。根是六根。眼耳等。塵是六塵。色聲等。陰是五陰。色受想等。陰覆真體也。處是十二處。六根六塵。處者依緣義。界是十八界。三六一十八界。界者。種族義。流類義。等取七大性。 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 箋雲。皆如來藏。周遍法界。清淨本然。本無生。如今為什麼卻生。 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二本無相今有相。 箋雲。本無相。而今為什麼有相。 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三本常今無常。 箋雲。空界壞而復滅。是終。空界成而復生。是始。此皆是真忽生妄。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 後相疑凌遍文二。初敘三明二疑不凌俱文二。初牒前都演。 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虛空。不相凌滅。 後述不俱容。 箋雲。世尊所說地性周遍之時。何能容得水。水性周遍。火則不生。乃歒體相違。云何下。正是相凌滅。云何道不相凌滅。 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虛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 後色空相形智迷周現文二。初述遍疑。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 後申迷旨。 箋雲。不知是義所歸也。 唯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雲。及諸大眾。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誨。 後翅儀請決。 箋雲。宣說流布其大慈。從根本智。流出後得智。從後得智。流出大悲心。從大悲心。說三乘十二分教。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 後許正通甄文二。初來聽告許文二。初許誘三歸一文四。初告。 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二許。 箋雲。世俗勝義二諦。每諦有四。瑜伽四十七雲。世俗四。一假名無實諦。(樂塵成瓶)二隨事差別諦。(三科)三方便安立諦。(四[說])四依門顯實諦。(二空門)又勝義有四。一體用顯現諦。(三科)二因果差別諦。(四諦)三證得勝義諦。(二空門)四勝義勝義諦。(離言絕相)為猶與也。宣猶說也。勝為殊勝。此勝義。約對世俗諦立。雖是真。猶故對妄。真勝義性。乃是勝義諦。不對世俗諦立。是前勝義諦□勝義諦也。離名絕相故。疏雲。非安立門。前一勝義是安立門。以真對妄。以勝義對世俗。此真勝義性。真妄雙拂。非相對而立。 令汝會中定性聲聞。 三誘異同真。 箋雲。定性聲聞者。則法華會中。回不定性者。若是法華會上。舍利弗與千二百比丘。皆當授記。回不定性也。疏許佛在世時。化定性聲聞。若是五性宗。不許定性成佛。若定性成佛。則不名定性。今則不然。定性性若不成佛。法華經因何雲。更無餘乘而得滅度。設諸教言不成佛。但一期彈斥。令彼回心。免成沉滯。若直言凡夫俱成佛。則凡夫。妄將有漏。欲慕歸真。若直言聲聞成佛。聲聞之人。沈空者眾。所以褒揚不定。呵□有殊。今到四十九年。方回定性成佛。金口所說。凡情何疑。如法華雲。余諸聲聞眾。亦當得如是。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 及諸一切。 箋雲。普談凡聖。 未得二空。 箋雲。聲聞有學及凡夫等。 回向上乘阿羅漢等。 箋雲。則大權聲聞。入大乘者。等乃攝通緣覺。 皆獲一乘寂滅場地。 箋雲。則本覺性淨真體也。故觀音述證雲。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此則證真寂滅體也。梵網經雲。寂滅道場座。道是無上覺道。場是寂滅之場。座則諸法空為座。 真阿練若。 箋雲。真簡假故。如法華雲。或有阿練若。衲衣在空閒。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又雲。是人行噁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真阿練若。亦云寂靜處。有二。一遠雞犬之聲。二遠刀斧之聲。今言真揀一分假者。若假者。衲衣在空閒等。 正修行處。 箋雲。揀邪修行處。若編椽臥棘等。是邪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四敕聽微旨。 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後聖眾同欽。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後正演通疑文二。初通真忽生妄疑文二。初通舊疑文四。初明根本妄緣成三識種文二。初試辨真妄文五。初標前疑。 箋雲。是牒地前來問道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 二問昔說。 箋雲。汝乃尋常直不聞我說云云。心生曰性覺。則強生覺照。此是無明創起之由。妙明者。體不離真。是背體緣明。此是性之明也。 本覺明妙。 箋雲。本覺。則是本體覺性。此性若起智照理故明。離能所故妙。外人問。既是覺勞相現。但言妄便體。因何立為性覺之名。答。妄從真起。妄得覺名。覺勞相生。責勞稱妄。意謂此妄法。亦不別處生。如水生波。故得覺名。為他覺勞相現。故責彼勞乃稱為妄。外人又問。性覺是妄。本覺是真。何故不以真先。而以妄先也。答。以□攝末。本合居先。顯妄推源。故先標性。性者。發明之性也。 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三聞舊旨。 箋雲。唯然吔喏之辭。 佛言。汝稱覺明。 四試簡。 箋雲。佛既見他答。道常聞此二覺之義。便令他簡真覺凝明。 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箋雲。佛便問。為復將此性明妄覺名為真。為復起始覺智。覺此性明是妄。方稱說為明覺。是真不明。則無性明。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 五甄真。 箋雲。富樓那是千佛之一數。便簡得真。不明是無性明。 名為覺者。 箋雲。既無性明。便是真也。 則無所明。 箋雲。既此不明。是覺性明。便無所明。所明乃性明。自痴之一法。 佛言。若無所明。 後明妄識興由文四。初兩緣交破。 箋雲。所明無明也。 則無明覺。 箋雲。則無能緣強覺。 有所非覺。 箋雲。若有所明無明。則不是真。 無所非明。 箋雲。若無所明無明。則無能明強覺。 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二雙簡二明文三。初簡妄非真。 箋雲。無明是性明相。又非是真覺湛寂圓明之性。 性覺必明。 二顯真明湛。 箋雲。性則體性。覺是真覺。必定圓明。 妄為明覺。 三責妄生明。 箋雲。因一切眾生妄心起。心外別求。便有性明相與強覺。 覺非所明。 三同異滅生文二。初迷真立異。 箋雲。此真覺之性。是前性覺必明之覺。不是性明之相。 因明立所。 箋雲。因有性明。便立性明為所。 所既妄立。 箋雲。是性明相。 生汝妄能。 箋雲。是強覺。此強覺因性相而生。 無同異中。 箋雲。則性明相。未分能所之時。 熾然成異。 箋雲。熾然火盛㒵。性明之相無同異。因強覺起來。便有業轉現三細識生。乃熾然成異也。因強覺起來。動作故名業。既有動作。然後便有轉識。轉背故名轉。轉背真體也。此為見分。是十二類生顛倒因。既轉識生。然後便有現識。顯現故名現。此是相分。是山河大地顛倒因。 異彼所異。 二返異潬源。 箋雲。異是能異。則是三細識。彼所異則是無明。或可。異是性明相。彼所異是三細識。雖是同約背真。看來亦是異。今覺此三細識。是異彼前來性明相。故云雲。 因異立同。 箋雲。因能異妄。擬復無明之同。或可。既因此三細識是異。便立前性明相為同。 同異發明。 箋雲。同是性明相。異是三細識。發起明白。 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箋雲。既厭三細識是異。立前性明為同。既復前來性明。同相不得。又立性明。為無同無異。或可。性明背真。是異。為對三細識。便立性明為同。既立為同。便奪卻異名。異既無名。同將□偈。故立為無同無異。 如是擾亂。 四因勞發相文三。初彰勞起混。 箋雲。內心動作。 相待生勞。 箋雲。便有能所相對。生其勞倦。 勞久發塵。 箋雲。既覺心勞倦久已。發起妄塵。污自真體。 自相渾濁。 箋雲。自向性明相上。生其渾濁。此妄非從別處而生。唯約性明相上生。 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二明空界異同。 箋雲。因是便乃引起因塵生勞。故號塵勞。煩則煩怨。惱則惱亂。便有根本煩惱。隨煩惱等。 起為世界。 箋雲。內心動作。故有器世界生。 靜成虛空。 箋雲。內心無動。便有虛空相現。此皆約八識親變。 虛空為同。 箋雲。虛空是一。故說同。 世界為異。 箋雲。有橫世界。豎世界。有情世界。無情世界。有多種名。故為異。 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三指相分生源。 箋雲。外人問。無同異。是真是妄。經中牒雲。彼無同異。真有為法。非無為法。 覺明空昧。 二七緣八執擊相分生文二。初四輪騰布文四。初風。 箋雲。覺明是第七識起來。執八見分為我。不是性明也。既執八見分為我。內心勞倦。外帶得一分頑空當情。故云空昧。昧暗也。為此頑空暗昧故。 相待成搖。故有風輪。 箋雲。既見有昏鈍頑空當情。便厭此空昏昧。起心欲復前來性明同體。便乃搖動。外感風輪。 執持世界。 箋雲。世界成時。亦是風輪。世界壞時。亦是風輪。然世界將壞。毗嵐風擊須彌山。碎之如粉。 因空生搖。 二金。 箋雲。因頑空當情。便厭空。擬復□明。故生搖。 堅明立礙。 箋雲。堅愛復前性明之性。便乃六礙。礙者。堅固為性。 彼金寶者。 箋雲。須彌山七寶所成。七金山四寶所成。皆是地攝。 明覺立堅。 箋雲。明妄覺之性。立堅愛。復前性明。 故有金輪。 箋雲。便有地大現。 保持國土。 箋雲。國土。地之所攝。 堅覺寶成。 三火。 箋雲。牒前地大。 搖明風出。 箋雲。內心搖動發明。便有風生。是牒前風大。 風金相磨。 箋雲。風與金相研磨。 故有火光。 箋雲。既□□搖動堅欲復前性明。圓體起心燥動。故有火大。依前一大而起。 為變化性。 箋雲。變生成熟。又乃火假諸緣。故云變化。火是變化之性。 寶明生潤。 四水。 箋雲。內心堅執愛復惱明。故云生潤。此牒地大。 火光上蒸。 箋雲。蒸騰也。內心騰起燥動。感久大。此牒火大。 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箋雲。既堅欲復彼性明。起心燥動。便乃心下生愛。感水大現。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 後大種之□文三。初明交遍文二。初二輪騰降潬渤呈形。 箋雲。火以炎上就燥。水以潤□流濕。火表內求心。水錶內愛心。 濕為巨海。干為洲潬。 箋雲。海上堅執心劣益潤。心強□風。水大益潤。心劣□□□。心強內。感地大。爾□雲。江中沙聚人所居。曰洲。 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 二引海火洲河澄通俱遍。 箋雲。華嚴雲。常有四大寶珠。珠中出火。燒涸□海。若無此珠。世人乃被漂沒。會知水中有火。 水勢劣火。結為高山。 二彰勝劣文二。初明火強水劣。岳峙於霄文二。初明結相。 箋雲。水勢若劣於火。被火干盡。然後便成土。次第相積。而成高山。法上水大中。亦有火大地大。 是故山石擊則成?。融則成水。 二引俱遍。 箋雲。是故山石。物擊則火迸。嵐蒸則水流。法上地大之中。亦有火大水大。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 二舉地弱水雄。草槃林聳文□□明結相。 箋雲。水勢將多。抽為草木。便益潤焦枯之處。乃草木發生。法上堅執心既劣。愛心將多。乃煩惱竟生。 是故林藪。 二引俱遍。 箋雲。有水曰澤。無水曰藪。 過燒成土。 箋雲。如山林藪澤之處。被火既燒。將成灰土。法上愛心既劣。燥心將多。愛不遂心。瞋心斷愛。乃生堅執。 因絞成水。 箋雲。如絞草絞木。乃成於水。法上堅執心劣。愛心乃盛。境隨愛心。潤于堅執。草木。是地中攝。 交妄發生。 三結外分遷流文二。初結前交種。 箋雲。四大初交而發生也。 遞相為種。 箋雲。但一大具足一切大。但地為種。亦有水大等大相生。如內心搖動。外感風大。內心燥急。外感火大。內心堅執。外感地大。內心益潤。□感□□。 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後結世界恆流。 箋雲。便有世界相續。世界外四大內外。皆心所變。此約所依世界。 複次富樓那。明妄非佗。 三六識取塵重成類種文六。初標前指過。 箋雲。明此虛妄之法。非是佗□。皆是自為也。 覺明為咎。 箋雲。因強覺。覺佗性明。然後便有四大相生。故為過咎。 所妄既立。 箋雲。立佗性明。為所緣境。 明理不逾。 箋雲。能明強覺。與所立性明。不相逾越。意間能所二法。不能超越。能所相伏未忘。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 箋雲。是由所以之故。聲塵所障。不能脫聲。若是聖人。乃出於聲。至色香味觸六塵等也。 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二明妄識分□。 箋雲。見眼。覺身。聞鼻耳。知舌意。已上是識。而不言根。則合攝也。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三雙因發業文三。初□舉雙因成生四類。 箋雲。同業相纏。舉愛而攝想。此二為因。合離成化。雖舉化。攝於胎卵濕卵者。想多情少。胎則想少情多。濕則情想合。化則情想離。 見明色發。 二敘因生勢簡二單雙。 箋雲。相引於見。 明見想成。 箋雲。色引於想。 異見成憎。 箋雲。想則可意不可意俱行。 同想成愛。 箋雲。愛則唯從可意境。同想。則父想。母想。中有想。父於母生愛。母於父生愛。中有是男。於母生愛。中有是女。於父生愛。 流愛為種。 三交發二因顯分根種。 箋雲。愛納在中間為種。所謂情為潤因。 納想為胎。 箋雲。想為生使。 交遘發生。 箋雲。情想二法。相交遘集。故發生。 吸引同業。 箋雲。吸覽引起也。俱目情想二法。同業。即是情想。此目為因。 故有因緣。生羯邏藍。遏蒲曇等。 四引果酬因。 箋雲。羯邏藍。唐言雜穢。(初七)疏雲。翻取義。向下皆然。遏蒲曇。唐言凝結。(二七)蔽屍。唐言凝厚。(三七)健南。唐言胞。(四七)缽羅奢佉。唐言根。(五七)疏雲。支分亦義取。故有因緣。是因。生羯邏藍。是果。等取三位。 胎卵濕化。 五種類交熏文二。初簡種。 箋雲。胎卵濕化。但舉四生之果。十二類一時影取也。 隨其所應。 箋雲。應猶現也。合也。 卵唯想生。 箋雲。九分是相。一分是情。 胎因情有。 箋雲。九分是情。一分是想。 濕以合感。 箋雲。情想相合。五分情。五分想。 化以離應。 箋雲。情想俱離。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 後簡熏。 箋雲。此中言合離。是舉濕化。影取胎卵。變為改變。易為移易。捨生遍受。名之曰變。厭故從新。名之曰易。 所有受業。遂其飛沈。 六結成內外。 箋雲。想多情少。為其飛禽。情多想少。為其步類。沈即步類也。或遂字為逐。義亦通。 以是因緣。 箋雲。是因。 眾生相續。 箋雲。是果。 富樓那。想愛同結。 四身行三惑為苦果根。文三。初單明三惑文三。初淫。 箋雲。父想。母想。中有想。中有若是男。向母身上起想。中有若是女。向父身上起想。父於母生愛。母於父生愛。同其結縛也。 愛不能離。 箋雲。指此欲之一法。不能舍離。既不能舍離。 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 箋雲。子猶孳也。孳恤於下。凡子之子曰孫。孫之子曰曾孫。曾孫之子曰玄孫。玄孫之子曰來孫。來孫之子曰云孫。則六代也。子子孫孫。遞代相生。無有斷絕。 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箋雲。便指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貪愛同滋。貪不能正。 二殺。 箋雲。此牒前欲之一法。引下殺貪之文。乃同時滋益。心生形著。貪愛不能止息。 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 箋雲。強者貪於弱者。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 三盜。 箋雲。十生之類。舉其全數。是十二類。 死死生生。互來相啖。 箋雲。此界死了又死。生了又生。佗界生了又生。死了又死。 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箋雲。惡業種子。俱時生起。 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箋雲。偷殺於佗。故云盜貪。此三惑皆言貪者。俱是欲之一法為本。合言內心有貪為因。欲是果。痴為因。盜為果。嗔為因。殺為果。若無貪淫。餘二即無。故但舉貪。 汝負我命。 二債戀相仍文三。初殺盜相債。 箋雲。言汝前生殺我。今生乃負我命。此結殺文。 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箋雲。言我前生欠汝債。今生還債於汝。此結盜文。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後舉染相仍。 箋雲。結欲文。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三總結三緣返推源妄文三。初結前三惑。 箋雲。前乃順小乘。以淫在前。此中結時。結歸大乘。以殺在前。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 二推惑從源。 箋雲。覺是強覺。明是性明。皆因能明強覺。覺佗性明為所。便有妄法。相伏而起。 明了知性。 箋雲。是第八識。 因了發相。 箋雲。因第八業轉。為見分。發相是現識。為相分。 從妄見生。 箋雲。言此三惑□法。皆從見分上生。緣為見分是十二類生顛倒因。相分是山河大地顛倒因。 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 三舉外分遷流。 箋雲。此中答佗前經初問真忽生妄雲。皆從妄見而生。便有山河等遷流。終而復始。乃四相生滅也。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 後通新疑文二。初乘因起難文三。初顯凡聖一如。 箋雲。若此妙覺。是真覺之性本來微妙真覺。疑也。此牒上文。是因中佛性。 與如來心。不增不減。 箋雲。此一真之性。在諸佛分上不增。在凡夫分上不減。此果中佛性。 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次敘凡因起妄。 箋雲。則過去是真。現在忽生成妄。 如來令得妙空明覺。 後難證後生迷。 箋雲。妙空是理。明覺是智。見佛現在證真。 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箋雲。言佛未來。有為之法。還更生否。習漏者。乃根塵識三也。向三世類例問。意謂。既眾生性。與佛無殊。眾生過去是真。現在成妄。諸佛現在證真。未來莫也成妄。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於一聚落。惑南為北。 後舉喻通疑文三。初人迷聚落喻文二。初喻文二。初顯暫迷文二。初如來立喻返問迷因文二。初標迷。 箋雲。人所居曰聚落。迷人喻一切凡夫。向諸佛法性淨土上。忽有妄生。 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所出。 後徴因。 箋雲。言此妄。為復生於妄上。生於真中。 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 後滿慈正通述無因理文三。初舉。 何以故。 次徴。 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後述。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倏有悟人。指示令悟。 後明長悟文二。初問悟生迷。 箋雲。此之眾生。正在妄時。倏有悟人。喻諸佛示佗真性。令其曉了。 富樓那。於意云何。此人縱迷。於此聚落。更生迷不。 箋雲。縱迷於此聚落。如今已是悟□。還更惑南為北否。法上眾生悟了。還更成妄。 不也世尊。 後答□應生理。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 後合文二。初總合。 此迷無本。性畢竟空。 後別釋文三。初敘迷無體。 昔本無迷。似有迷覺。 次許妄似生。 箋雲。覺則強覺。□來無妄。似即不有。此唯答證後妄生。意明前來真息生妄。妄無根本。 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後覺不生□。 箋雲。是佛現在起始覺智。覺妄當體是空。此覺決定不生迷。乃答佗第二問。證後妄生也。 亦如翳人。見空中花。翳病若除。花於空滅。 次翳差花二喻文三。初來審待花文三。初立花隨翳。 箋雲。法上如似眾生。內有見分。外便有相分。但險見分。相分自無。 忽有愚人。於彼空花所滅空地。待花更生。 次泛立愚賓。 箋雲。忽有眾生。於證真地。更待妄生。 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後假詳愚慧。 箋雲。汝看此人。為復是迷。為復是悟。 富樓那言。空元無花。妄見生滅。 次責狂非理文二。初責無花有見。 箋雲。真體無妄。妄心見有。花生是妄。花滅非真。 見花滅空。已是顛倒。來令更出。斯實狂痴。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後睹滅慳生。 箋雲。見有妄滅。尚為顛倒。更待妄生。此乃不了理事。實是顛狂之人。 佛言。如汝所解。 後比責滿慈文二。初順比答辭。 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後乘違責問。 又如金礦雜於精金。 後礦金灰木喻文二。初喻文二。初純金不雜喻文二。初言礦雜喻性居因。 箋雲。喻果在因。 其金一純。更不成雜。 後舉純金彰果純淨。 箋雲。唯金無礦。喻果不雜因。 如木成灰。不重為木。 後灰無重木喻。 箋雲。聖不重凡。此二喻。俱答證後妄生。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後合。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遍法界。 後通四大俱遍疑文二。初酬前舊問文二。初破水火相凌文二。初總牒疑辭文二。初引前俱遍。 疑水火性不相凌滅。 後承遍生疑文二。初牒水火。 箋雲。牒佗前來問。疑水火性相凌。不合言不指凌滅也。 又徴虛空及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後明色空。 箋雲。又敘佗前疑。此不相容。不合道相容。 富樓那。譬如虛空體非群相。 後喻□堅執□文二。初喻消凌相文六。初操空□□□二。初顯空無相。 箋雲。如彼虛空。喻真空。體非群相。離四大相。 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後不拒發揮。 箋雲。揮用也。真空體二。雖無四大之相。而不礙彼諸相發用。所以雖違而藏性隨違。體無違染。或真如無自由之德。能隨緣而成辦。金無自守之德。隨二巧而成辦。 所以者何。 二述相隨周文二。初略徴無拒。 富樓那。彼大虛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後廣列周隨。 箋雲。日喻強覺。明喻大相。雲屯喻覺昧。風喻求心。霽澄喻智。氣凝喻煩惱。土積喻業果。水澄喻影□。敘彼不相發揮之義。 於意云何。 三徴審相因文二。初審。 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後徴。 箋雲。方法也。指此七種。殊別外法。言此四大之相。為因根本無明生。為復從真空體上生。 若彼所生。 四結自佗無性。 箋雲。牒從日生。法上從無明□。 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 箋雲。攝能變日。同所變明。俱作赤色。更無於日。法上且四大相現時。一時為四大相。更無無明。 云何空中。更見圓日。 箋雲。既同為日色。如何更見空中。有日頭現。法上既俱為四大相。云何離四大相外。又有無明。 若是空明。空應自照。 箋雲。此四大相。若是真空體上有。真空體上。須常有四大相現。攝所變。同能變。 云何中宵雲霧之時。不生光耀。 箋雲。有此性明。然後便有四大相。何故心勞覺昧之時。性明又隱。四大相又無。或可。若是空明不約四大。唯約性明從真現。若從真現。真合嘗有性明。如何七識起時。性明相又隱。 當知是明。非日非空。 五指相非一異文二。初非。 箋雲。此四大相。不依無明有。不依真體生。 不異空日。 二不異。 箋雲。是無異也。若異日則無無明時。應有大相。今有無明。又無大相。大相假無明變起。又離真無妄。無性明時。亦無四大相。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 六結彼凌疑文三。初指相元無妄。 箋雲。觀此四大之相。元是虛妄不實。無可指注陳說。 猶邀空花結為空果。 二立妄相喻。 箋雲。空花若有。便許結果。空花元無。何能結果。 云何詰其相凌滅義。 三責凌疑。 觀性元真。 後喻俱現相容文三。初立相容理。 箋雲。明四大性元是真如。彼體是真。彼相別妄。 唯妙覺明。 箋雲。理也。 妙覺明心。 箋雲。智也。 先非水火。 箋雲。言此四大性。本無四大相。如水性本無波相。 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箋雲。便責雲。有相便說不合相容。蓋此四大。元無相也。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 次明真體隨生文三。初標真無相。 箋雲。便將真合。意謂真體無妄。 汝以空明。則有空現。 次單發隨生。 箋雲。內心有昏鈍相。外感頑空。此皆約妄心變。或可。是七識。執八見分為我。內心昏暗。外便帶得一分頑空現。便厭空不稱本情。即有四大。從空中現。 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 箋雲。內心各各發起。搖動風生。執明金現等。 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後俱發俱現。 箋雲。一念違如。變起見相二分。俱時現也。或可。八萬四千塵勞。俱從一念違如。變起一現現前。 云何俱現。 後立喻比俱文四。初牒徴俱現。 箋雲。如天上日光。與水中日影。俱現見分相分也。 富樓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 二立一影雙觀。 箋雲。日影喻四大相。天上日是真。兩人喻能所二法。既有能所相仗。便見有四大相。 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 三明影逐人分。 箋雲。東西喻能所。能所既有四大相。相隨而有。不相舍離。 先無準的。 四責妄窮同異。 箋雲。天上之日。喻四大性。水中日影。又無個憑準的實。法上此四大相。脫體是空。不可準的。 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箋雲。是二宛究又不是一。轉究又非是雙。虛妄之法。無可憑仗據驗也。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 後答色空俱遍疑文三。初明性隨違順文二。初明隨違相現文三。初舉色空俱遍。 箋雲。執色勝傾卻空。執空勝傾卻色。如秤頭重則傾輕。相傾則輕。相奪則重。乃是敵體。執空奪卻色名。執色奪卻空名。意間向真體土。說相傾奪。 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 箋雲。然真空。不拒萬有發揮。則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眾生。如金隨器現。 是故於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 次明四相隨周。 箋雲。四相略舉。皆約妄心所變。 眾生迷悶。 後指違真相。 箋雲。迷則不悟。悶則不入。 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箋雲。離水逐波。不知真隨妄現。妄約真生。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 後顯順證神通文三。初明順證文二。初標順合。 箋雲。妙明不生滅。無分別智。合如來藏。是理。 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後顯證圓。 箋雲。而如來藏。是理。唯妙覺明。是智。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 次述神通文六。初一多融會。 箋雲。一數之少。無量數之多。一為無量了。一無一相。無量為一了。多無多相。 小中現大。大中現小。 二小大通包。 箋雲。小中現大。小是芥子。無小相。大中現小。大是彌盧。無大相。或於一毫蟻子分上。皆有法性淨土。乃是小中現大也。 不動道場。 三不動應周。 箋雲。法無去來。無動轉相。 遍十方界。 箋雲。隨緣赴感靡不周。 身含十方無盡虛空。 四質舍空大。 箋雲。法身之中。能容真空之理。 於一毛端。現寶王剎。 五毛端現剎。 箋雲。於一毛端。是小。現寶王剎是大。是諸佛法性淨土。香剎乳海等。如大海水。但了一滴是咸。四大海水一時俱了。 坐微塵里。 六轉法居微。 箋雲。了一塵空故。 轉大法輪。 箋雲。向一念上。說八萬四千法門。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後結順真。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 次明體離即非文二。初非文二。初述文三。初生。 箋雲。梵雲干栗。唐言心。即真實心。如樹之心。蓋真心也。 非心。 次無。 箋雲。梵雲質多。唐言心。即緣慮妄心也。 非空。 箋雲。昏鈍空也。 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後有文三。初世文四。初大。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 二根。 非色。非聲香味觸法。 三塵。 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四識。 非明。 後出世文四。初緣覺。 箋雲。緣覺之人。起四十四智觀。七十七智觀。為明。 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二聲聞。 箋雲。性明即此教無明。問。無明者何。答則諸教無明。痴為體。儘是滅。如是乃至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非老死盡。 非苦。 箋雲。世間果。 非集。 箋雲。世間因。 非滅。 箋雲。出世果。 非道。 箋雲。出世因。 非智。 三菩薩。 箋雲。菩薩無能證智。 非得。 箋雲。無所證理。 非檀那。 唐言施。 非屍羅。 唐言戒。 非毗梨耶。 唐言忍辱。 非羼提。 唐言精進。 非禪那。 唐言靜慮。 非般剌若。 箋雲。正雲般羅慎若那。唐言智慧。 非波羅蜜多。 箋雲。唐言到彼岸。生死大河。名為此岸。菩提涅槃。名為彼岸。六度萬行。稱之為乘。以此波羅蜜多。貫上六。 如是乃至。 四佛。 箋雲。其中五根五力七等覺支。三十七道品。十八佛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 非恆闥阿竭。 箋雲。唐言如來。仿同先跡號。 非阿羅訶三耶三菩。 箋雲。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唐言無上正等正覺。理事遍知。名等覺。離妄照真。名正覺。或斷智圓明。名無上覺。簡異生智。名正覺。簡二乘分智。名等覺。簡菩薩缺智。名正覺。下一覺字。貫上也。 非大涅槃。 箋雲。正雲彼利匿嚩南。唐言圓寂。 非常。 箋雲。不間斷名常。 非樂。 箋雲。離四相名樂。 非我。 箋雲。得自在名我。 非淨。 箋雲。斷二障種習名淨。 以是俱非。 後結。 箋雲。前四俱非。 世出世故。 箋雲。出世後四也。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 後即文二。初述文三。初生。 即心即空。 次無。 即地。即水。即風。即火。 後有。文二。初世文四。初大。 即眼即耳鼻舌身意。 二根。 即色。即聲香味觸法。 三塵。 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四識。 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 後出世。文四。初緣覺。 即苦。即集。即滅。即道。 二聲聞。 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屍羅。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般剌若。即波羅蜜多。 三菩薩。 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四佛。 以是即俱世出世故。 後結。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 後顯性離言詮喻申勸責文三。初綰除雙執文三。初標體。 箋雲。即者就也。指如來藏性。如來是四智菩提種子藏。即包含塵沙萬德。妙。乃微妙。明。則凝明。心。即真實心。元。是本元。 離即離非。 後雙離。 箋雲。離即離後。即離非。離前非。 是即非即。 後雙收。 箋雲。又恐一向著無。所以雙收。是即。是前離即。非即。是前離非。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言語。入佛知見。 次責妄度真源。 箋雲。世間是所依。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也。眾生能依有情。用了別之□。測量卜度。佛果位中。有為無為之果。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後顯喻同真申明勸責文四。初立琴瑟懷音音隨妙指。 箋雲。琴瑟箜篌琵琶。喻凡夫。雖有妙音。喻真性。若無妙指。喻智。琴者。或言神農氏。削桐為琴。繩絲為弦。以通神明。琴操曰。伏羲作琴。以除邪僻。防淫心。而返天真也。瑟伏羲作。二十五弦。箜篌者。風俗通雲。一名坎篌。漢武祀太一后土。令人調依琴作坎篌。言坎坎應節。侯氏作故。名為箜篌。又雲。後漢靈帝。好胡眼作之。琵琶者。風俗通雲。琵琶。近代樂家。不知所作起。長三尺五寸。□天地人與五行。四弦象四時。釋名文曰。琵琶者。本胡中馬上所鼓。推手向前曰琵。引卻向後曰琵。□□為名。妙音乃立音。宮商角徵羽。喻一切眾生一靈真性。此之真性。雖本圓明。若無妙智。不能冥合一真如理。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 二述聖凡心體一概圓明。 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三顯運用不同。 箋雲。為琴等故說按指。即起智也。海即性海。印即寂滅法印。或印秪是本真如理。若是諸佛如來。便乃起智合理。又能從理起用。故云發光。然發光是即體之用。此指前經雲。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汝暫舉心。塵勞先起。是指證後妄生疑雲。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或可。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四責墮求欣小。 箋雲。此皆因不求無上菩提覺道。愛念小乘。起自生空智。證一分生空涅槃。以此為足。秪到化城。將為寶所。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 後現破新疑文二。初乘前舊起文二。初問文四。初述性源平等。 箋雲。此之真性。可貴可重。喻寶。理也。 真妙淨心。 箋雲。智也。 無二圓滿。 箋雲。乃一體無別也。佛亦不增。我亦不滅。 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 二陳劣證未圓。 箋雲。無始無初。是一念違如。今得聖乘。是證第四果阿羅漢。起一分生空智。證一分生空涅槃。未到佛果究竟之地。究竟到頭義。 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 三顯佛果全真。 箋雲。解脫道中。棄捨四事。煩惱已無。余習已盡。向色究竟天。成自受用身。根根塵塵。周遍法界。作佛去。圓滅。是斷妄圓。證真圓。一切皆圓也。獨得微妙真實圓常也。 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四問妄因何起。 箋雲。此妄起有因疑。是前真忽生妄疑殘。與前疑別。前真忽生妄。如水忽然波生。今問。波因何而有。蔽者。蓋覆之義。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余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 後答文三。初標狂問答文二。初問文三。初責存余惑許喻返微。 箋雲。真忽生妄。證後妄生。四大俱遍。此三疑已除。猶有妄起有因疑。是前真忽生妄疑殘。 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 次述演若生狂觀頭自怖。 箋雲。演若達多。亦云風狂女。喻一切眾生。 忽於晨朝。以鏡照面。 箋雲。喻無明創起之時。或可。一念違如。覺勞相現。或晨朝喻性明初起之時。照面。喻強覺。初有無明當情。 愛鏡中頭。眉目可見。 箋雲。愛鏡中頭。喻影像相分。眉目可見。喻妄心有可分別。或可。既有此無明相當情。便愛此無明強覺之體。有可作用。 嗔責己頭。不見面目。 箋雲。喻真體上無分別相。或可。違真失湛。卻嫌此真性無照用。違真似嗔。 以為魑魅無狀狂走。 箋雲。山石之精為魑魅。土木之精為魍魎。己頭不見。疑是何鬼怪。亦無有個因由相狀。而便狂走。況妄無因。或無照用故名魑。惑我見心名魅。 於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 後問狂因理令審生因。 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佗故。 後答。 箋雲。唯說心狂更無因。依是自狂也。 佛言。妙覺明圓。 次正破因疑文三。初顯妄無因文三。初顯妄不名因文二。初明妄必無因。 箋雲。真性也。 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 箋雲。牒前性此之真性。本來圓遍凝明微妙。汝既稱說是妄。云何有因。 若有所因。云何名妄。 後述因成不妄。 箋雲。若有所因緣。即不名妄。謂妄脫體是空。 自諸妄想。展轉相因。 次敘轉成因理文二。初縱立無明為展轉因。 箋雲。縱許有因。便乃展來轉去。互相為因。如業識。以無明為因。轉識。以業為因。現識。以轉為因。 從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不能返。 後傷歷劫長迷值佛無能自悟。 箋雲。既展轉為因。然後便從迷積迷。經歷塵劫。□向迷去。此人佛雖為佗發明。猶不能返。何故為妄有根本。既有根本。則不能返真。而長妄。 如是迷因。 後顯妄無生滅縱指迷因文二。初縱立妄自為因。 箋雲。妄以妄為因也。 因迷而有。 箋雲。縱佗道依根本無明。而有迷。是根本無明。 識迷無因。 後釋妄無生滅。 箋雲。識者了別義。如今了別此根本無明。尚自無因。謂此無明脫體是空。 妄無所依。 箋雲。能依無明。尚無所依。妄法何所依止。此則妄及無明。俱無因也。 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箋雲。言此妄去。尚無生起。何有治斷。 得菩提者。如窹時人。說夢中事。 次悟觀迷境文三。初說夢事。 箋雲。外人問。既言無滅。諸佛因何又斷妄證真。豈非有妄可斷。答云云。意謂。諸佛證真。見虛妄法。亦爾。 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次取夢物。 箋雲。真心也。夢中無物。欲何所取妄體都無。將何可滅。謂佛證真。不見有妄可滅。 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後結無因體。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 後舉喻合理文二。初牒喻文三。初舉無因。 忽然狂歇。頭非外得。 次彰悟非外證。 箋雲。一切眾生。縱遇諸佛示他真性。令其曉悟。此性。亦非從外而得。 縱未歇狂。亦何遺失。 後顯現凡真在。 箋雲。縱然輪迴三界。此一分真性。亦未曾失。 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二合妄無因。 箋雲。便牒責佗言此妄脫體無實。因在何處。何處有因。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 後息妄歸真文二。初勸息狂緣。 箋雲。世間所依。業果所造。眾生能依。三種也。 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箋雲。三緣殺盜淫。三因貪嗔痴。 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則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 箋雲。妄心無處即菩提。 何藉劬勞。肯繄修證。 箋雲。既獲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又何假藉向三祇劫內。勸劬勞苦。微細修證。肯繄則微細義。出南華真經第二內篇。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系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佗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 後喻迷貧悟富文二。初迷窮不失。珠喻群生佛性。人喻行者求心。衣喻妄識覆真。貧喻恆居下類。乞喻人天求果。走喻六趣循環。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後顯妄知常。悟則豁證圓明。富則報身受用。迷則曠劫一念成真妄苦。纏縈法身常淨。幸諸群哲。依此教門。息妄歸真。長超二系。 箋雲。致大饒富。喻自受用身。佛根根塵塵。廓周沙界。然後現身現土。教化眾生。影取法化二身。此經不出此體大。相大。用大。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斯則因緣。皎然明白。 後對現搜疑文二。初牒現陳遑文三。初牒息妄成因。 箋雲。此牒世尊勸息妄歸真。文雲。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便疑道斷妄是證真之因。可許雲斯則因緣。皎然明白。 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次敘憑因可悟又二。初責棄因緣自陳開悟。 箋雲。便責雲。何如來頓棄因緣。是第三破三科□□大性。皆雲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我因佛破三科性。已無我執。破七大性。已無法執。□此便開通悟解法身。 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令此會中大目揵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後引諸無學悟並承因。 箋雲。梵語奢利弗呾囉。奢利。唐言春鶯。亦云鶖鷺。弗呾囉。唐言子。與沒特伽羅子。唐言采菽氏為親友采厭俗塵。未有所明。即共目連。於闍耶外道所修習焉。共相謂曰。斯非究竟之理。未能盡其苦際。各求明道。先嘗甘露。必同其味。時馬勝比丘。執持應器。入城乞食。舍利子。見其威儀閒雅而即間曰。汝師是誰。曰。釋種太子。厭世出家。成於正覺。是我師也。舍利弗曰。所說何法。可得聞乎。曰。我受教方近。未達深義。舍利弗曰。願說所聞。馬勝乃隨宜。為演諸法從緣生。苦集二諦也。諸法從緣滅。滅諦也。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舍利弗聞已。便證初果。遂與其徒眾二百五十人。俱詣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彼所來者。我弟子中。智慧第一。佛告善來。苾芻聞是語已。戒品具足。佛為長老梵志。說教法。咸皆悟道。證阿羅漢果。初見馬勝。後目連來。見舍利弗出家。與目連重述。前偈。聞已還證初果。與徒眾二百五十人。俱來佛所。佛指爾眾曰。此我弟子中。神通第一。佛言善來苾芻。淨修梵行。得離苦際。聞是語已。鬚髮自落。俗裳自變。戒品清淨。威儀調順。經一七日。纏結已盡。證阿羅漢果。梵語須菩提。正雲鬚補底。唐言空生。亦云善現。福德經雲。舍衛城中有一長者。一名拘留因。無子故。祀天求子。空中有聲應言。汝福德多。無堪來者。天王命終。應生君家。後便誕身。其人初生。宅舍皆空。父母慳之。以問相師。相師雲。現空。唯善表解空第一。故曰空生。後長大請父。延佛設會。即隨佛還祇桓精舍。作沙門。思念人物皆空。獲阿羅漢果。得無諍三昧也。此迷梵志。未見緣起。今解。梵志者。即馬勝是也。淨修梵行。孤持志操。為眾中長老號老梵志。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 後責問邪計請決雙疑文二。初責。 箋雲。今說菩提不從因緣。指第三經乃因緣不有。自然不生。等之一字。等取六師外道。執自然為第一義。鶴白烏玄等。 惟垂大悲。開發迷悶。筏請。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 後再明往答文三。初雙窮二執文二。初略明雙計。 箋雲。理實不是因緣。且許立佗狂為因緣。 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 箋雲。亦且許為自然。 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箋雲。是猶此也。言此因緣自然。道理窮究於此。且縱許佗計也。間意欲向下文破之。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 後廣破二疑文四。初標首自然破因緣執文三。初責首自然何因狂走。 箋雲。再舉前妄頭本自然。此標計。法上真是自然真。 本自其然。 箋雲。自是標體。然是即持。有自方有然。此自然。是本來自然。 無然非自。 箋雲。若無即持。又無標體。 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箋雲。既本是自然。便不合狂走。既也狂走。自義不成。此乃將因破自。將狂拂然。法上若是本自然真。便不合成於妄。既成於妄。何名本真乎。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 次雙立自因責無因失。 箋雲。意牒若是自然頭。因緣便成狂。何不自然頭到因緣時故失。意謂。若頭本是自然。因緣便成狂。此自然頭。便合失卻。自然頭若失。便許汝計為因緣。自然頭既不失。計為因緣義不成。法上一切眾生。本來是真。因狂故成妄。既也成妄。須失本真。今乃真又不失。何曾成妄。 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後結破因執。 箋雲。本頭不失。以不失。自然頭無變易。何藉因緣故狂。此一科有三意。前本頭不失。顯破因緣。第二狂怖妄出。顯自然。第三曾無變易。何藉因緣。是結破因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 二立狂為自破未潛理。 箋雲。本來有狂怖。便破雲。祇如過去未狂之時。此狂又潛藏。須有個居止處所。現在正狂。須一向成狂。未來不合更有狂歇之時。法上若此妄。是本來妄。祇如過去未妄之時。此妄法。須有潛藏處所。現在正在妄時。須一向成妄。未來又不合斷妄證真。為妄本有故。 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三立不狂自然破生狂理。 箋雲。不狂為自然。便合無妄。一向自然。因何又狂走。既有狂走。何曾不狂。法上真是自然。便合常真。不合有妄。何故眾生。迷時又起妄。然後流浪去。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 四結破雙執。 箋雲。如小兒戲論之言。都無詮表。 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 次就體明然文三。初乘修漸破文三。初牒前息妄顯自由生。 箋雲。此牒。前文雲。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即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不從人得等。佛便斷雲。有一分菩提心可生。一分生滅心可滅。一生對一滅。俱是生滅。 滅生俱盡。無功用道。 二迷悟兩消自真仍妄。 箋雲。滅。是無前生滅可滅。生。是無前菩提心可生。無功用道。此約八地。是無功用道。證不生不滅真如。喻如下水舟。不假揮波動掉。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若有自然。 箋雲。此八地。若有自然之心。 如是則明自然心生。 箋雲。此時又有八地自然心生。 生滅心滅。 箋雲。對著七地有相有功用。一分生滅心可滅。 此亦生滅。 箋雲。亦者同也。同前生減。為八地無功用道。是自然心生。對著七地有功用。是生滅心滅。此亦是一生對一滅。亦未為真自然。 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後離前雙跡方目真然。 箋雲。無生滅者。是佛果寂滅之地。亦無生也。無八地無功用道。自然可生。亦無七地生滅心可滅。此無生滅者。方名真自然。 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 次立喻明真。 箋雲。喻重結前文。以三十輻共一轂。此是諸相雜和。名和合性。是結前第一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乃一生一滅。和合為性。 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箋雲。是無前菩提心生。生滅心滅。和合。或是前二種和合。或祇是前一種。既非前和合者。稱本然性。乃八地無功用自然。或佛果真自然也。 本然非然。 後顯離名言雙袪妄執。 箋雲。本然是八地無功用自然。或將本然為佛果。自然非然是八地。非然。此非為真然。 和合非合。 箋雲。此八地無功用也。又有一分自然心生。望著七地有功用。又有一分生滅心滅。此亦是和合。此和合非合。非是佛果無和合性。 合然俱離。 箋雲。是離前菩提心生。生滅心滅。俱離此和合自然也。此又結八地無功用位。 離合俱非。 箋雲。無七地生滅心可滅。亦無八地無功用自然心可合。或可。也無七地有功用。是和合。八地無功用。是離和合。 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箋雲。乃指此句方名無戲論法。是佛果真自然之性。非前戲論之法。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 後責習多聞文五。初責廣習迷詮。 箋雲。前雲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中因何雲尚在遙遠。為將有漏心求乃遠。 非汝歷劫辛勤修證。 箋雲。前執自然因緣。皆是有漏。修是能修。證是所證。非汝能修所證而得解也。 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 箋雲。憶謂記憶。持謂任持。十二部經。契經。應頌。諷頌。授記。自說。本事。本生。緣起。譬喻。方廣。希法。論議。是能詮之教。清淨妙理。是所詮之理。 如恆河沙。秪益戲論。 箋雲。河沙喻多。便斷雲。秪益戲論。未為非戲論。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薰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咒。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二責不能排難。 箋雲。汝又自稱我從因緣心。得開悟道。決定明了。摩登伽。唐言倡女。宿為淫女過去是婆羅門蓮華實女。名曰本性。阿難彼時。是帝勝伽旃陀羅兒。名曰師子耳。五百世曾為夫婦。阿那含。此雲不來。又雲不還。言一往色究竟天。不還欲界。精進林。言精進如林稠密也。愛河乾枯。乃摩登伽。令汝解脫。是得免登伽之難。或不歷僧祗獲法身。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秘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三責多聞功少。 如摩登伽。宿為淫女。由神咒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愛為苦。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 四顯修力超騰。 箋雲。羅睺。此雲障礙。亦云障月。耶輸陀羅。正雲耶戍達羅。此雲持譽。形㒵美麗。遠近聞知。生育羅睺。天人詠贊。故云持譽。或得出纏。性比丘尼□三果也。或蒙授記。法華經第四持品雲。佛告耶輸陀羅。汝於來世百千萬億諸佛法中。修菩薩行。為大法師。漸具佛道。於善國中。當得作佛。一號具足。佛壽無量阿僧祇劫。 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五責仍存安本。 箋雲。觀則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尚以纏心聽法□□□□□□□□。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