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上)

佚名 《楞嚴經箋》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愨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 六觀河匪變指。文二。初申疑。文二。初阿難密□□釋雙源。文四。初承□息慮。 箋雲。阿難乃舉殿□人。及諸祇園會上三十六□人□大眾。聞則耳根發耳識。同緣名義。示乃指示。佛前來指雲。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故心。又雲。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誨乃誨責。責雲。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等。身是五蘊妄身。心是八識妄心。身更不執我。心更不執法。雖未悟得首楞嚴性。亦得□水所貴故。康泰安然也。 念無始來失卻本心。 二念昔遺真。 箋雲。念者冥記之義。失卻本來真心。失也不曾失。祇是被煩惱所覆。暫時不得顯現。又何異於失。若決有失。諸佛起智合理之時。須有個真從外而來。疏文雲。頭無得失之非。見有忽狂之咎。然諸佛菩薩起智合理。內假真如熏。外假師教熏。亦無一法從外而得。 妄認緣塵分別影事。 箋雲。謂一切眾生失雲本心。日用中間虛妄印□緣塵妄識為心。八識各緣自分境。眼識緣色塵。耳識緣聲塵。乃至第六識與五同緣。分彆強盛。分別色香等。影乃七識執八見分為我。親為影象相分。事則八識合業果事。 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三喻悟逢親。 箋雲。言今日之下。是七月十六日。蒙世尊向楞嚴會上。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令□開通悟入。阿難失卻本心。流浪生死。如失乳□□。□今得遇世尊開悟。如兒遇母。性命復存。阿難悟則未悟。今日目因談果。世尊四十五年後。向楞嚴會上。稱性而談。說頂三昧法。言我終須悟去。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 四請分雙性。 箋雲。明顯指出。五蘊妄身。八識妄心。 真妄虛實。 箋雲。真則實。妄則虛。 現前生滅與不滅。 箋雲。生滅是妄。不生滅是真。 二發明性。 箋雲。願佛為發起明白。真性妄性。條然各別。待我棄妄修真。阿難大意。見佛前來責之以動為身。以動為境。乃疑妄外有真。欲得世尊離妄指真。有此問表。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來。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後波斯陳疑顯問真理。文四。初敘昔聞邪教。 箋雲。咸總也。我者親義。西土泛皆稱我。從今本古謂之昔。迦旃延。應雲迦羅鳩䭾迦旃延。迦旃延是姓。字迦羅鳩䭾。六師之中是第五師。執一切亦有指。亦無相顛倒執著。則斷見外道。毗羅胝子。應雲刪闍夜毗羅胝子。字刪闍夜。母名毗羅胝。是彼之子。故云毗羅胝子。此苦行外道。陶糟飲汁。拔髮灰身等。六師之中是第三師。執道本自然。何假修證。但盡此生。自然得道。舉喻雲。如高山轉縷丸。縷盡丸止。王言我昔未承受諸佛誨喻告來之時。見此二外道。總言。此四大之身。死後一向斷滅。不復續生。不續生處。得大安樂。名為涅槃。涅槃安樂義。納得此種子。在第八識中。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 二陳遇正猶疑。 箋雲。言我如今雖然值遇世尊。猶尚狐疑。狐性多疑。疑則猶豫不決。不知此二外道。作此等說。還是不。 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三請簡示真途。 箋雲。揮用也。地則實際理也。請佛為佗發用證悟。了知此心不生不滅。 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四敘同機樂聽。 箋雲。簡去無漏。前阿難問。佛未見答。因何王又請。有三義和會。一恐大文失落。此中經義不全。二王者自在義。得問便問。不管阿難前問。三王懷得此問已久。恰見阿難問。與自意同。便起來問。圖得佛答之時。亦答阿難所問。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 後決示。文二。初簡滅。文三。初滅文四。初問。 箋雲。佛呼王言。汝身現在為中印土主。有經作存字。義通。 今復問汝。汝此肉身。 箋雲。言汝此肉團之身。是父精母血。三十六日在母胎中。生藏上熟藏下。假合而成。 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 箋雲。為同諸佛常身法身。不生不滅。為復遷變壞爛。佛意。問欲為佗說不生不滅。且光問生滅。促淺至深。 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二答。 箋雲。言我今精血假合。四大危脆之身。一朝無常殺鬼到來。終須改變壞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三徴。 箋雲。佛又問。汝今未會滅。此身猶自存在。云何知得變滅耶。 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會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四酬。 箋雲。言我此無常。不得長久。變壞之身。即今也未曾滅。我觀現前。前念後念。如此遷流落謝。不曾停駐。看前念新。後念又新於前念。皆被行陰所遷。似一堆火。漸漸成灰。既成灰已。被風所吹。即漸銷散殞滅。更不停息。決定當知。此身須從變滅將盡。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次異。文二。初舉老比少問。 箋雲。言汝如今生身年齡。已從衰殘老耄。顏容形貌何如十歲為童子之時。 世尊。我昔孩?。膚腠潤澤。 後生華耄朽答。 箋雲。初生曰嬰。二歲曰孩。三歲曰?。皮外曰膚。血脈相湊處曰湊。潤滑光澤。 年至長成。血氣充滿。 箋雲。次第年至長大成立。骨血氣色。皆以充肥盈滿。人年二十。柔弱方冠發。三十壯有室。 而今頹齡。迫於衰耄。 箋雲。而今頹落年齡。似已頹山被寒暑通迫。行陰所遷。衰殘老耄。八十曰衰。九十曰耄。 形色枯悴。精神昏昧。 箋雲。形體顏色。枯槁憔悴。神昏識暗昧。 發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箋雲。鶴髮雞皮。逮猶及也。將死不久。意謂如今老矣。不可□於兒童之時。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後漸又二。初審。 箋雲。言汝之形體顏容。合不□頓從□歲便老朽去。佛意欲王敘由漸而老。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 後答文三。初總敘潛流。 箋雲。密謂欲密。移謂改移。言發生爪長。行陰所遷。 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 箋雲。日月運□一寒一暑。遷變流易。我此四大之身。漸漸童年遷至中年。中年遷至老年。次第而老。 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於今六十。又過於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 次別陳粗易。 箋雲。我年二十。弱冠之歲。顏貌已老初十歲童子之時。次第加上。三十曰齒之年。又衰老於弱冠。子合六十耳順。越卻兩倍。又過於二。乃六十有二。觀五一時。則宛然□強壯健。 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 後備述徴遷。 箋雲。尚書雲。堯篇曰殂。今不取崩。但取老善。 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箋雲。於行陰之中。遷流變易。極是微細。今粗而言之。且限十年。合十二年為一紀。今舉全數。為一度老。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惟一紀二紀。 箋雲。不但是十二年一度老。亦不是二紀二十四年。亦不但是二十四年一回老。 實為年變。豈惟年變。亦兼月化。 箋雲。實是一年一度改變。又奪雲。非但一年一度改變。亦兼一月一度改變。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箋雲。直但也。又奪雲。不但一月一度改變。兼又一日一度遷移。 沉思諦觀。剎那剎那。 箋雲。沉細思惟。諦實觀察。時中極促。不越剎那。壯士一彈指間。有六十剎那。九百生滅。 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箋雲。前念後念。不得停住。故知我此肉團之身。終須改變壞減。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 後示常。文三。初問陳知否。文二。初牒前悟。減審自知真。 箋雲。牒王前來道豈唯身變。亦兼□此□雲子遷老年氣銷容變。 悟知汝滅。 箋雲。悟解知汝決定是滅。牒前雲故知我身。終變滅。 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 箋雲。亦則也。則向四大變滅之時。汝還知此四大身中。乃有一分首楞嚴真性。不可殂壞。如□□□泥。涅而不緇。本自不生。今無滅否。 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後稽顙虔咨。述迷真性。 箋雲。王知則甚知。准薩遮尼乾子經雲。波斯匿王過去是佛。為二師不並化。示□國□□□禮敘迷真。謙懷請益。圖得佛向下為說。令一切眾生知之爾。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次許對宜示。文四。初許示其心。 箋雲。佛言。汝既不知。我今示汝。令汝亦知不知之性。不生不滅。 大王。汝年幾時。見恆河水。 二舉河徴相。文四。初問觀河早晚。 箋雲。此河之水。從阿耨達池師子口流出。其河周圍四十里。其中砂細如面。與水混流。亦云金砂河。謂此河有金砂。亦云福河。西天人生下子。皆向此河浴。言得福故。去城五里南門外。人眼所親。佛說法。多將此河為喻。 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恆河水。 二酬孺歲能知。 箋雲。五母此二慈母也。我生三歲之時。慈母?抱於我。謁耆婆天。華言命天。即廟也。西土人生下子。皆來此廟。求福或求壽。言我當此三歲時經過。便知是恆河水。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三舉質徴河。 箋雲。如汝前來所說。二十之年衰於十歲。日月歲時。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但月化。亦兼日遷。乃日與月。更與一歲。復與一時。則汝三歲見此恆河。且越過十年。至十三時。見水如何。 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四答水恆無易。 箋雲。王言如三歲之時。與年十二時。也無別異。於今六十有二。此水亦無變易。此約相分無遷。後約見分。 佛言。汝今自傷發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恆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 三審見遷停。文二。初舉形遷相審性同宜。 箋雲。汝如今自家。悲傷頭髮已是白。麵皮必定皺。則汝今年六十二時。與昔為童子之時。此眼識現量見分。還有老少不。意謂童年時。老年時。見性無別。 王言。不也世尊。 後答心常不同身易。 箋雲。□答□無老。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 四顯心常寂又三。初比。文三。初皺。 箋雲。汝面雖皺來。妄識生滅性未曾皺。指眼識現量心。同如來藏性。此眼識現量心。是八識親相分。□境不分能所。喚□似現量。但指似現量。自然顯得真現量。了似歸真。都是一如來藏性。 皺者為變。不皺非變。 次變。 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 後滅。 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次常。 箋雲。如何問如來藏中。更有新新而起曰生。念念落謝曰死。 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後責。 箋雲。末伽梨拘賒梨子。其人字末伽梨。母名拘賒梨。仗母稱子。六師之中。是第二師。執道本自然。何假修證。如偈雲。誰芟荊棘畫禽獸。誰鑿江河堆高山。暴風忽起還自止。當知諸法皆自然。等取六師外道。 王聞是言。 後會旨同欣。 箋雲。波斯匿王未值佛時。見此迦旃延。毗邏胝子。咸言此身死後。名為涅槃。如今聞佛指佗如來藏性雲。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乃至云何於中受汝生死。王聞佛此言也。 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箋雲。信謂信解。清心曰信。信如水精珠。能清濁水故。知謂覺知。覺知此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善因生善道。惡業墮泥黎。舍此四大之身。趣三界九地之生。踴躍歡喜。則法味滋神。得未會有。則獲利殊勝。 第二見相含克指密因。文十三段。初凡聖同如。二大海全潮。三旅亭觀月。四寄遣八還。五性無緣相。六體無盈縮。七見非一異。八空花一月。九破自然。十破因緣。十一覺眚非見。十二破和合。十三破非和合。且初凡聖同如指者。此指來意。然謂阿難見世尊指波斯匿王見分不生滅。阿難便問雲。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於是世尊便說垂手除名喻答阿難。令知正倒之身。經雲。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問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阿難言。如來豎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佛則豎臂問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於是世尊來令阿難。向第一義諦上。觀凡聖二名。經雲。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上敘凡聖同如指竟。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 初凡聖同如指。文二。初難辭文四。初申咨儀。 箋雲。阿難見世尊前來。就眼識現量心上。指波斯匿王如來藏性。有越前談。所以便起來難雲。 若此見聞。必不生滅。 二陳見理。 箋雲。見聞是五現量識。見聞覺知之性。必猶定也。奈自不生。今亦無滅。謂世尊指波斯匿王雲。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乃至元無生滅。 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三牒相違。 箋雲。如何大覺世尊。前來名邈我等流輩。遺失卻本來真如佛性。顛倒頂墮義。行事不正也。謂阿難前來向兜羅開合指中。道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又向輪光顯耀指中。道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是以世尊綰前都責雲。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阿難既蒙世尊責之。向第二卷經初。請佛說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要革妄修真。佛未答之。波斯匿王便起來問佛。佛就眼識現量心上。指如來藏性。即妄指真。要佗無真可取。無妄何舍。寧知旨密言含。有乖前述。所以阿難小乘之人。不會世尊指法。便起來核難。 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四請通決。 箋雲。願佛世尊。興猶起也。慈能與樂。悲能拔苦。以法水。洗滌我妄心。坌污自體。名之曰塵。染污難去。名之曰垢。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後通疑。文二。初垂金立相。文五。初垂手雙問。 箋雲。母陀羅手。亦云吉祥手。佛手結母陀羅印。即決定印也。手錶相分。正是真。倒是妄。真即聖。妄即凡。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二引世稱名。 箋雲。阿難前被佛責。不敢自定。乃雲。世間迷真背覺之人。用此為倒。仍我不知那個是正。邪個是倒。阿難密彰了無正倒。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三返問正宜。 箋雲。世間之人見我垂手。便喚作倒。見我豎手。喚作正。如此虛妄分別。 阿難言。如來豎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四兜羅上指。 佛即豎臂。 五如來隨舉。 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 後來諦雙名。文三。初牒前殊見。 箋雲。若者如也。此者指知為義。一切迷品。知見不正。忽若豎臂之時。眾生喚作正。正則是首。忽若下臂之時。眾生喚作倒。倒則是尾。如此互相更換。 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箋雲。迷卻圓成實性。依佗起自性。是一重妄。又更向依佗相上。生遍計執。分正。分倒。分真。分妄。此則妄上加妄也。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 次比凡聖異名。 箋雲。則知汝身。即五蘊泡幻之身。是倒。清淨法身乃常住之身。是正。比並類例。發起明白。 如來之身。名正遍知。 箋雲。汝便道如來是正知。是遍知。正知。是根本知。遍知。是後得智。 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箋雲。便道我是凡夫之身。唯是性明。相則根本無明。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後勸來雙觀邀窮異相。 箋雲。世尊便教阿難。向第一義諦上。起少分之智觀察。汝身稱顛倒。佛身是正遍知。汝身是妄。佛身是真。說真說妄。俱為顛倒。所謂真如凡聖。皆是夢言。佛及涅槃。並為增語。由是凡名聖名。凡相聖相。了不可得。 第二大海全潮指。 箋雲。此指來意。謂阿難不知凡聖一如之理。所以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所以世尊興慈悲心。發海潮音。告語阿難及諸大眾雲。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責雲。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又雲。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說喻雲。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上敘大海全潮指。 於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二大海全潮指。文二。初聽徒失旨。 箋雲。於時。乃倏忽之間。阿難與諸三十六類大眾。瞪目一向觀佛。更不傍視。瞬者動也。謂前來凡聖同如指。世尊教佗向第。 義諦上觀。凡名聖名。自何而得。阿難小乘之人。生空智狹。省不知歸真之路。失其所旨。故不知五蘊之身。八識妄心。顛倒所在。是妄所起之處。若知妄所起之元。便乃逆流歸本。返聞聞自性故也。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 後佛愍重宣。文三。初明妄從真現。文四。初廣陳緣相。 箋雲。興起也。世尊既見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不知身心顛倒所在。慧心沉溺。不能發起請問。所以教主如來。興起無緣之慈。佛以大悲為力。哀憐愍念阿難。並楞嚴會上四眾。 發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 箋雲。六十四音中。是警告雄音。緣海潮欲來。且先發起雄音。待海岸之人。收其胃網等。然後潮水必到。法上而論。世尊將欲說法。先發無漏音聲。佛音圓頓。警告在會大眾。全發入道之心。側耳目而奉聆音肅清塵而賞幽致。 我常說言。色心諸緣。 箋雲。述所恆宣故。色。是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心。是八識妄心。眼識耳識等。諸緣。乃等取四緣。一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等無間緣。然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色法二緣生。心法四緣生。 及心所使。 箋雲。心所法有五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使。是十使煩惱。五鈍使。五利使。五十一法。當體便名使。一切眾生。被心所有法之所使。如郎使奴故。 諸所緣法。 箋雲。重結上緣。即是結前色心諸緣。及心所使。 唯心所現。 箋雲。唯者遮簡義。遮簡真心外更無一法。現量心即是如來藏性。如來藏性為能現。諸所緣法為所現。如千波萬波。水體所現。若是法相宗。唯從八識上現。八識為能現。諸所緣法為所現。今此首楞嚴經。是法性宗。則圓頓之教。至極周終之談。唯從真心上現。華嚴雲三界所有法。一切唯心現。起信雲。心不見心。唯識雲。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 二綰旨雙收。 箋雲。前廣今略。但舉身心二法。攝一切法。前唯心所現之心。總是微妙圓明精妙心。是本來真心也。 中所現物。 箋雲。妄是真中之妄。如水中之波。如器外無金。攝器歸金。器從金現。因何喚作物。謂無真覺照。如物無異。此責一切眾生。迷真背覺。離妄求真。不知妄即真故。二因之中。但是依因。非生因。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 三責棄真源。 箋雲。如何汝等遺失本來微妙。圓而且妙。真明之心。此性可貴可重如實內外精明。意責失本真心故。 認悟中迷。 四責收迷識。 箋雲。認者。執著為義。悟則是真。不能認得真中真。但認得真中妄。迷則是妄。此妄是阿賴耶第八識。無始時來。為內身外器。虛妄根本。今時眾生。棄卻寶明妙性。但認八識妄心也。 晦昧為空。 次明相起生由。文三。初述生迷相。 箋雲。若不述相之由。仍懷異指。世尊今時。說色心諸緣。及心所使。生起之由。晦謂昏晦。是第八識體。謂一念違如。便有性明心起來。帶業轉二識為見分。現識為相分。此三細識和合。為第一能變阿賴耶。不稱真明故晦也。昧謂暗昧。是第七識起。有八識。便有七識起來。內執八見分。為我痴我愛我見我慢四惑俱。外便帶得一重寥寥地頑空。是一切眾生。妄心上變起。 空晦暗中。 箋雲。重牒上經。 結暗為色。 箋雲。為厭空嫌昧。擬複本明。搖動風生。乃至終成相分。 色雜妄想。 箋雲。義本無色。今有色。既有所緣色法。便雜無色之真。虛妄想相。想者取象義。內心起來。取著前塵色法。能所相參雜故。 想相為身。 箋雲。想因相生。故曰想相。身假父想母想子想。納此三想為胎。即是初七日羯邏藍。中有若是男。向母身上起想。中有若是女。向父身上起想。 聚緣內搖。 次敘執拘形。 箋雲。第六意識。內覽五塵。常馳不靜。六常內審法塵影象。生住異滅。 趣外奔逸。 箋雲。六識與五同緣。起惑造業。昏囂動掉。向前境奔馳盪逸。 昏擾擾相。 箋雲。昏謂昏暗。終朝擾擾。竟夜昏昏。此第六識。向六根門頭。起惑造業。輪迴三界。不曾停住。 以為心性。 箋雲。一切眾生。本有真唯識性。如前文雲。寶明妙性。此性不在處。不離處。但用第六識□□□心作□□真心體性。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箋雲。一念違如。果感決定。不可改轉。堅強封著。言心秪在五蘊色身之內。認此五蘊。便為法身常身。然此五蘊。亦且不離法身。如世尊向涅槃會上。告示大眾。五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苟執妄為真。何殊認豕為祥。以雞作瑞。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 後責認一遺諸。 箋雲。乃責雲。不知五蘊色身。是內四大。外及山河是所變。山產也。靈氣發通。產生萬物。河謂江河。虛空是所依。以無礙虛常為體。大謂廣大。地者能戴萬物。 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箋雲。咸總也。言總是微妙圓明。本真之心中物。一切眾生。但執此妄識。居在身內。不知所執身外諸法。唯是一心所現。無一法不從真之所生也。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 後舉喻全收。文三。初標。 箋雲。澄謂澄湛。清謂清淨。百千舉其廣數。言海闊百千由旬。喻法性身。居法性土。周遍法界。廣闊無涯。 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次責文二。初責認少遺多。 箋雲。暴風鼓擊浪沫。遂成浮漚。今時但認此為海。瀛洲。海中之山。十洲之一數。渤澥海之異名。言棄卻大海。唯認浮漚體。為全潮。窮極要盡。然喻一切眾生。棄卻常身法身。認此五蘊虛妄之身。為諸佛身。似棄卻大海。認一浮漚。為大海全潮也。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 後責存雙執。 箋雲。迷中倍人者。妄中更妄也。一切眾生。棄卻諸佛常身法身。認此四大五蘊之身。則依他是一重妄。入向此身上。起惑造業。執我執法。生遍計執。是兩重妄。 如我垂手等無差別。 箋雲。覆舉前喻。似前凡聖同如指。垂手除名雲。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觀。 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後傷。 箋雲。佛以大悲為力。見此等人。深可哀憐愍念。 第三旅亭觀月指。 箋雲。謂前大海全潮指中。佛興愍悲。發海潮音。遍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所以阿難便執佛現說法音。以為真心雲。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來敢認為本元心地。所以世尊問阿難雲。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說喻雲。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又雲。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上敘旅亭觀月指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 三旅亭觀月指。文二。初請決緣心。文三。初悲陳悟旨。 箋雲。蒙佛大悲救拔於他。深加誨責。如經雲。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又雲。認悟中迷。此乃深誨也叉手則□重之義。 我雖承佛如是妙音。 箋雲。前來指雲。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又雲。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是此妙音也。 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箋雲。言我也悟此微妙圓明真心。元來圓滿。乃為常住心地。常住者。不動義。不隨三世遷移。地則實際理地。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 次祛認緣心。 箋雲。仍我悟解。世尊現在祇園會上。說頂三昧法無漏音聲。 現以緣心。允所瞻仰。 箋雲。允信也。現以能緣之心。信佛言音。生其瞻仰。將此能緣之心。便為我心。 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箋雲。徒空也。我雖空得此心。我也未敢重定此心是我本元心地。 願佛哀愍。宣示圓音。 從□疑請決。 箋雲。圓滿法界。是無漏之音也。 拔我疑根。 箋雲。在手曰拔。願佛以無漏智力。拔我阿難疑心堅固。□有根株。根有生長義。 歸無上道。 箋雲。是能詮文。下所詮之理。言我但無能緣心。便獲無上道。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 後酬宣舉喻又二。初長空指月。文二。初責緣聲教。 箋雲。汝指阿難。等取大眾。尚用此能緣妄心。聽佛無漏教法。佛無漏言教。卻成所緣境。因何如此。為將能緣妄心。緣佛無漏言教。令此無漏言教亦成緣。有能便有所。能所相生也。 非得法性。 箋雲。此不得法性。但得法相。若是法性。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 後舉喻彰迷。文三。初標陳指月。文二。初顯標能指。 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後所合隨觀。 箋雲。一切眾生。不悟真性。佛乃能詮文上。示其所詮之理。然而眾生。須依文悟理。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次徴雙失二途。文二。初失文三。初緣指成月。 箋雲。此人若也認手指頭。便為明月之體。下便斷。 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次指月俱亡。 箋雲。此人不獨不識所詮理。亦不識能詮文。 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後徴述謬觀。 箋雲。以能詮文。為所詮理。 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 後迷文三。初彰愚不辯。 箋雲。不但亡能詮文。亦不識明是月。喻所詮理。圓明皎潔。似一切眾生。心光皎潔。無其瑕翳。暗喻能詮文。聲名句文四法為體。名相昏暗。 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明月性。 次徴述迷端。 箋雲。用能詮教文。為所詮理體。 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後結迷雙理。 箋雲。既然如此理之與教。俱不了爾。 汝亦如是。 後合喻斥迷令知謬過。文三。初斥躬彰錯。 箋雲。汝阿難執教為心。亦如此。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 次縱法成心。 箋雲。若用第六能緣分別妄識。便為心者。是牒計。 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後邀離言音。全標實性。 箋雲。此心指此妄心。自合離卻前塵。隨塵分別。聲塵有一分分別。靈鑒不熏之性。獨存不由境發。便喚作真心。若乃離卻聲塵。外無此分別之性。此則妄非真也。前文雲。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即同龜毛兔角。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 後主館游賓文三。初標喻。 箋雲。如似商人朝行暮止。寄泊止宿旅舍之亭。或宿或食。食宿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法上此能緣妄心。聽有聲時。有心分別。無聲之時。無心分別。有來有雲。隨塵落謝。倏有忽無。 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箋雲。喻一切眾生。真心聽法。無來無去。靈鑒獨存。前塵落謝之時。此一分真性。亦存不隨前塵。 此亦如是。 次合理文二。初止陳虛認文三。初舉心齊喻。 箋雲。前是喻。此是法合。言汝阿難前來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汝執此緣塵妄心。亦如行客爾。 若真汝心。即無所去。 次許實無移。 箋雲。若是汝真心。則不隨前塵變滅也。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後責亡鑒性。 箋雲。因何有塵之時。有分別。離卻前塵。又無分別之性也。 斯則豈唯聲分別心。 後舉例彰非文二。初例色同聲文三。杯牒前聲性。 箋雲。斯此也。言此則不但是有我說法之聲。便有汝能緣分別之心。妄生起下文。 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次倒色同虛。 箋雲。分別是能分別。第六識與眼識。同緣。我容是所分別。佛三十二相。阿難前來道。我見如來三十二相。而求出家。又此指中士。允所瞻仰。允所是聽。世尊說法之聲。瞻仰是見世尊三十二相。故云分別我容。此心乃有色相。便有分別。性。無色相則無分別性。是知識如嬴人。非杖不能行也。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 後顯離相緣責當邪計。 箋雲。八識俱有分別。眼識分別色塵境。耳識分別聲塵。乃至第六分別第七。第七分別第八。第八分別根身器世等。如今八識一時不緣自分。眼離色。第八離眼。身器世分別之心。大都落謝。 非色非空。 箋雲。非色。不見性色之源。但執心無相。非空。不見真空之理。但執隨境能鑒性。色即是妙有。妙有是盡空之有。真空是盡有之空。乃真空妙有。妙有真空也。 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箋雲。問如今既不見妙有。亦不達真空。此人如何。答雲。即同拘舍離。是常見外道。梵語末伽黎拘舍離□。末伽黎是字。拘舍離是母名。依母稱子。六師之中。乃第二師。執冥性諦為宗。執道本自然。等取六師外道。冥諦即是數論師宗。師冥決不知。諦者實義。但執第八冥然。計此以為涅槃。不知八識生起之處。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後離法塵隨謝。 箋雲。忽若有生住異滅法塵影象。便有第六識心。若無此法塵影象。又無第六識心。即意根離卻法塵。無分別性。明知祇是妄心逐境亡。意隨塵謝。八識各有所緣之法。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 後示錯文二。初指妄同賓。 箋雲。八還各還前境。眼識還色塵境。第六還法塵境。第七還第八。第八還根身器世等。此是妄。一時隨所還了。 云何為主。 後責徴真體。 箋雲。如何為汝心。此是□佗真心。妄心既隨塵。各有所還。因何為具心主宰。 第四寄遺八還指。 箋雲。此指為前旅亭指中。雲若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阿難所以向此中。便請雲。若我心性各有所還。乃至云何無還。於是世尊遂說八般之相。各有可還。明還日輪。乃至當欲誰還。然後便指雲。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則知汝心本妙明淨。上敘八還指竟。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四寄遺八還指文二。初請。 箋雲。各有所還。乃八還也。云何無還者。前來雲若真汝心。即無所去。此請無還。若是無還之真性。我未會。請世尊為我宣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後示文四。初許宣敕聽文五。初指妄。 箋雲。且汝是阿難。見我是佛。見精明元。是眼識現量心。此眼識現量心。是八識親變影象。對境。不分能所如鑒現像。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 次比真。 箋雲。言此眼識現量心。八識親變。此見雖非妙精明心者。似現量。非真現量也。緣謂居在因位未轉識成智。念念受色塵境所熏。所以道非精明心。忽若到佛果位中。轉五現量。成成所作智。便是真現量也。既非妙精明心。莫離卻似現量外。別有真不。莫器外別有金不。下舉喻答。 如第二月。 三舉喻。 箋雲。第二月。喻眼識現量心。此心是一切眾生一念違如。便影帶起來。如似小見捏目見。有第二月在。忽若轉識成智。此似現量。歸真現量。亦似捻卻手後。但是一輪明月。 非是月影。 箋雲。謂真不離妄。妄不離真。真妄一體。不是水中之月。影象相分不實之法也。 汝應諦聽。 四敕聽。 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五許示。 箋雲。謂阿難請佛。此許示佗無還之地。無還。即真心。世尊且還卻前塵八般之相。然後示佗無還。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 二諸相可還文四。初總陳群相。 箋雲。此大講堂。指世尊演妙義之舍。洞達開豁。東方乃眾方之首。表此首楞嚴經。為阿難□道之初。日輪從浮桑出。勝天雲漢。便見空中光明顯曜。此光明也。 中夜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 箋雲。月半後三更之明。便見黑月。雲□霧集。晦亦瞑昧也。 戶牖之隙。則復見通。 箋雲。隙者孔隙也。 牆宇之間。則復觀壅。 箋雲。觀㒵壅塞之相也。 分別之處。則復見緣。 箋雲。此是所分別。即瓶盂。車乘。象馬。園林。前塵緣象。不是能分別也。 頑虛之中。遍是空性。郁?之象。則紆昏塵。 箋雲。無雨之時。塵□陰霾□有郁?之塵□起。乃縈□也。 澄霽?氛。又觀清淨。 箋雲。雨晴曰霽。斂則收斂。氛則氛氳之氣。開卻氛氳之氣。便是晴空。清淨之相。此是離卻八相。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二勸審諸還。 箋雲。是此八般本所因□之處。下便徴。 云何本因。 三徴因所屬。 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四各敘還因文三。初還明。 箋雲。明還日輪。無日即不見有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郁?還塵。清明還霽。 次還餘七。 箋雲。暗還黑月。何以故。無其黑月即不有暗。暗因黑月。故還黑月。後六般作此行相。 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後總結。 箋雲。則諸世間所有諸法。不出此八般相。一時收盡。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三示性無還文三。初總彰離遣。 箋雲。八種。是前來八種之相。見精明性。是眼識現量心。問佗當還何等法。意間比眼識現量心不還前境。 何以故。 次徴述無還。文三。初縱徴。 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 次立理。 箋雲。若言還明。暗相現時。應不見暗。曾知見性不還明也。 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後簡示。 箋雲。言前境則有老殊別異。此一分見性無別。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後指實真淨文二。初除還指實。 箋雲。誰何也。諸可還者。是妄。指前八般境。不汝還者。是真現量。不隨前塵所還之者。不是汝阿難真心。復是何。此指佗無還之地也。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 後顯性常明。 箋雲。指此不還之心。本來微妙。圓明清淨。 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 四傷迷水溺文二。初責迷。 箋雲。迷則不悟。悶則不入。疏雲。迷則隨流不覺。悶則不了心常。喪天本心。虛受輪溺於生死滿中。常被深落人天。沒溺三塗。 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後傷歡。 第五性無緣相指。 箋雲。謂阿難前來八還指中。世尊指現量見分為真。阿難便疑雲。此身愛習承熏。仍居漏位。何得言真。便請雲。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由是佛借威神。上觀初梵。便對顯科簡心境雲。極汝見元。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則諸物頹。自有差殊。見性無殊。然後從達事見。引入達理見。乃雲。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此達事見也。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此達理見也。又結雲。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等。上敘性無緣相指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五性無緣相指。文一。切述前徴審。 箋雲。佛指似現量。阿難是大權菩薩。恐一切眾生。執此為真。更不修行。示相懷疑。有此問來。或阿難意雲。我雖是識認得此眼識現量。不還前境。前來道。若還於明。即不明時無復見暗緣。謂此似現量。念念受色塵境所熏。又未能轉成成所作智。居在因位。是有漏。云何是真現量。故云是我真性。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 後密簡真源文二。初顯料心境文五。初總明觀量文五。初初果文三。初告知返問。 箋雲。出語於佗曰問。 今汝未得無漏清淨。 次彰慶喜漏存。 箋雲。阿難須陀洹人。但盡見道八十八使。故有修道俱生煩惱未斷。若是四果阿羅漢人。斷得有漏。欲漏。無明漏。阿難居在初果。故有此漏在。 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後明佛借神通得觀初梵。 箋雲。佛乃借其威神之力。見於色界初禪有三天。梵眾。梵輔。大梵。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 二羅漢。 箋雲。閻浮樹名。此土因此彰名。是娑婆一佛化境。庵摩羅果。此果如奈子。即廣州余柑也。言此尊者得半頭天眼。此約阿羅漢人。唯見三千大千世界。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三菩薩。 箋雲。初地菩薩見百佛世界。二地菩薩見千佛世界。三地菩薩見萬佛世界。四地菩薩見億佛世界。乃至十地見不可說不可說佛世界也。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四佛。 箋雲。諸佛世界。如空中塵多。是法性淨土。香水海等。然諸佛無心外之法。見無不盡。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五凡夫。 箋雲。洞大也。言眾生縱然大視。亦不過分寸。蓋或障未亡。見有前塵。可為障礙。此一片經意。問雖是殊一分見性。無別緣。謂阿難前來既問雲。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所以世尊今時就見分。校量阿羅漢人所見如此。菩薩所見如此。凡夫所見如此。諸佛所見如此。意明諸佛所見。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見。顯佛真見無有限量。即此無限量。便是如來藏性。明其因果各別。令一切眾生了似現量。歸真現量。了妄即真也。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 次舉相同瞻。 箋雲。且之一字。未盡之辭。前來佛借佗神力。得見初禪。今簡之且約近論。故從欲界問起。四天王者。東方治國。南方增長。西方廣目。北方多聞。所住宮殿。皆七寶所成。 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 箋雲。於其中間。周偏觀覽。昏。是鐵圍山之內大鐵圍山。小鐵圍山。日月不到之處。地獄居在其中。明。即須彌山。七寶所成。皆有光明。明即日月所照之處也。 種種形象。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箋雲。前塵諸形象等。是所緣分別。非能緣分別。謂前塵諸法。無不系留掛礙也。 汝應於此。分別自佗。 三來簡自佗。 箋雲。自。是能緣見分。佗。是所緣相分。 今吾將汝。擇於見中。 箋雲。是佛借佗威神也。此文太簡。應雲今吾將汝向於前塵。令汝簡擇見分相分。 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箋雲。誰是我體見分。誰為物象相分。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 四。指塵非性文三。初量窮雙曜。 箋雲。窮極汝眼識現量之見源。從日月宮。日宮闊五十一由旬。月宮闊五十由旬。皆是前塵物。不是汝阿難見。 至七金山。 次圓鑒金山。 箋雲。然後次第至七金山。是七寶所成。一持雙跡山。二持軸山。三羯地洛迦山。四善見山。五馬耳山。六象鼻山。七尼民達羅山。 周遍諦觀。 箋雲。周旋遍覽。諦實而觀。 雖種種光。亦物非汝。 箋雲。須彌山。七金山。與日月等。皆有光明。曰種種光。 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後雲畜通包統收前相。 箋雲。漸漸更從下而觀雲又騰。鳥又飛。有水曰湖。無水曰川。一草一芥。人之與畜。總是物。非汝阿難見。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 五簡心合認文二。初明相殊心一。 箋雲。遠是初禪。近乃四天王。言至七金山等。諸有物性。雖復差別殊異。同汝一個眼識現量也。 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 後指見令收。 箋雲。物。是草芥樹木等。類。是一切形類。人畜等。自有差殊。見性且無殊別。 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箋雲。誠猶實也。又指此精妙明。是眼識現量。實是汝之見性也。 若見是物。 後密簡如源文四。初通徴現識。 箋雲。縱佗見同物為許將妄識。同於所見。 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箋雲。我亦同汝。見同於物。見汝亦合見吾現量達事之見。汝既見同物。我亦見亦同物。且縱許見同物。如物分明。疏雲。若見是物。即縱許心同物相。汝心既視物。何不見吾之見。 若同見者。 二密引窮真文三。初縱前同相來照如源。 箋雲。言汝之見。若同佛達事見者。引阿難同佛緣事。便得智達俗現量識。 名為見吾。 箋雲。阿難見與佛見一。彼此是達事見。便引入達理見。 吾不見時。 箋雲。是佛達理根本智中。不作能所之見。則根本智。冥合真如之時。理與智冥。心與神會。如函與蓋。不分能所。如鹽與水。了無分別。如日與空。不分彼此。唯真聖者內自證知。不通因位。 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箋雲。言汝同何不見我達理見之處。是所證之地。此是佛邀佗。從達事見。引入達理見。問。佛智無漏。等覺猶迷。何以如來與阿難同見。答。佛純無漏。豈合同觀。然因位與果位難殊。而性無殊。所以如來密許。 若見不見。 次明智不能觀重袪無相。 箋雲。佛向阿難道。汝若見我根本智。緣理絕待之見。 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箋雲。言若入我達理不見之處覓個不見相。亦不可得。此袪不見之相也。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 後即成真極使證佛心。 箋雲。汝若也不見我不見之地。是入根本達理之後。超彼不見之相。地是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何處有不見之相。 自然非物。 箋雲。若見此之境界無。前來若見。是物之見也。 云何非汝。 箋雲。指本真性。不可非汝阿難見。此正是汝阿難之見性也。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 三責心境混宜。 箋雲。物亦有見。汝亦有見。有情成無情。無情成有情。 體性紛雜。 箋雲。自體性。紛然與物相雜。 則汝與我。 箋雲。則汝是阿難與我是佛。則能依。 並諸世間。 箋雲。是所依。 不成安立。 箋雲。物亦成人。人亦成物。將何安立。有所依世間。然後便有能依有情。方成安立義。如今有情成無情。無情成有情。將何安立。安立是受用之義。能為用是心。所受用。是象馬園林。瓶衣車乘等。今既能所相雜。受用義則不成。此一片經。為前佛縱他見同物。恐他執道物亦有見。人亦有見。所以有此文來。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 四。責憑他斷惑。 箋雲。若汝見時。唯是汝見。非我見。汝見之外。覓我見不可得。為佛前借他威神。得見初禪。恐他執見是他別人。故有此文來。 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箋雲。言見性周遍法界。非汝阿難更是阿誰。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寶。 箋雲。此性是汝性。云何道不真。卻從我求真實。乃責阿難前來。道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第六體無盈縮指。 箋雲。然謂前來佛借阿難威神。上觀初梵。今向此中。佛攝威神。阿難但觀檐宇。便疑雲。此見為復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於是世尊。舉挽難縮。引竇難夾而釋之。又說眾器分空喻雲。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上敘體無盈縮指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 六體無盈縮指。文二。初陳疑請決。文三。初觀塵廣狹。 箋雲。若此是佛所指之性非汝而誰之性。咸物非汝之性。必定是我之見。非余別人。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 箋雲。是佛前來借他神力。觀欲界四天王宮。其中有殊勝寶藏寶殿。七寶所成。次第又見日天子月天子。所居之宮。 此見周圓。遍娑婆國。 箋雲。言我在彼中見。乃周圓遍滿此娑婆國土。梵語娑婆。華言堪忍。釋迦佛忍耐。教化一切眾生。 退歸精舍。只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檐廡。 箋雲。然後退歸到祇園精舍。祗見伽藍。梵語僧伽藍摩。華言道園。清潔其心。於戶牖堂室之內。檐即屋之檐。兩邊飛廊。謂之廡。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 次陳縮斷疑。 箋雲。前觀欲界四天王宮等。此之見性周遍此一娑婆世界。 今在室中。唯滿一室。 箋雲。令在此堂中。唯觀一室檐廡等事。 為復此見。縮大為小。 箋雲。言為復此見。在日月宮。便大莫是縮卻。前來大見。在此中為小見。 為當牆宇。夾令斷絕。 箋雲。為復此見。被牆壁屋宇夾斷。一半在此邊。一半在那邊。 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後伸疑請決。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 後釋妨消迷。文五。初責迷塵相。 箋雲。大則須彌。小則塵芥。內則寰宇。外則太虛。舉類指明。 諸所事業。 箋雲。所榮曰事。事成曰業。統述前塵。 各屬前塵。 箋雲。各屬前塵物象。 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箋雲。前塵有舒有縮。見則無舒無縮。舒則開是大。縮則合是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二舉喻除疑。文四。初舉喻立問。 箋雲。器喻前塵。空喻見。此一片文。因阿難說見有大小。所以佛說眾器分空喻。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 二難相不成。 箋雲。說定又有何過。便牒若澤定在方器中。成方空者。別安圓槃於方器上。空應不合圓。似將方盤其中。見有方空。如羊角中。名尖空。空曾知不定方。在方既不定方。在圓亦不定圓。如今又圓。法上見。若決定在上便大。歸祇園。應不合小如今又小。曾知在上見亦不大。在下觀檐廡。見亦不小。 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箋雲。如今又有方空。曾知又且是方。若如此在上見大。在下見小。有何相違。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三引疑彰實。 箋雲。阿難前請雲。不知斯義所在。佛今答之。義性如是分明。不可更問所在。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四比除前相。 箋雲。但除前境大小。見相無其大小。不了境唯心現。法界一真。妄識觀塵。遂成大小。欲除心相。達境元如。境相不生。心圓普寂。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 三引難消妨。文三。初舉挽難縮。 箋雲。牒陀前疑。便舉挽難縮。汝且仰面觀日之時。汝若挽得見齊於日面。我便許汝縮見為小。挽見齊面既不得。說。縮大為小義不成。關雲。出門若挽見。挽見齊日面。入室許縮見。縮見便成小。出門挽見不齊日。入空縮見不成小。 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 次引竇例夾。 箋雲。若築牆宇。能夾見斷。是牒前疑。便引竇例夾。難汝既言夾令見斷。如今穿牆。為個竇穴。外見亦合來接內見。於竇不無相接之跡。今因何又無續跡。關雲。穿為小竇時。小竇有竇跡。若築牆宇時。詳夾見令斷。穿為小竇時。小竇無竇跡。若築牆宇時。早晚夾令斷。 是義不然。 後結責。 箋雲。便責汝前來縮大為小。夾令見斷。是義不如此。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 四傷迷執境。 箋雲。為是也。被也。一切眾生普陳□品迷己。是物所轉。然妄識無智觀照。如物無殊。或被前塵大相小相所轉。乃遇境隨流也。或善因生善道。惡業墮泥犁。就經取前義。 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箋雲。迷心執境。見大相小相也。 若能轉物。 立勸歸圓證。 箋雲。起根本□□色即是空。即轉物也。 即同如來。 箋雲。達色□之□也。 身心圓明。 箋雲。身是法身。心是真實心。圓遍疑明。或本來圓。本來明。 不動道場。 箋雲。放光雲法□。去來無動轉相。 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箋雲。毛端是□□□□□相。含受國土是大了大無大相。則大□□□□□現大。大小融明。或一毛是小。小亦不離一真。十方國土是大。大亦不離一真。猶如大海了一滿是咸。大海亦然。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