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一(之下)

佚名 《楞嚴經箋》
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長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 房融 筆受 西京大興福寺沙門 惟愨 科 皇宋首楞大師 可度 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 六金刀?腦□。文四。初立文三。初敘昔聞。 箋雲。言我曾四十五年前。大乘漸教中。亦曾聞佛為文殊等諸菩薩。是觀音晉賢諸法王子。紹隆佛日。補處稱尊。是佛之子。談猶說也。說無相不相。是真實相之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外。蓋要顯其真心。周遍法界。阿難前來。被佛破卻內外。如今知道佛亦曾言之。 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 次審前理。 箋雲。如我自家心思惟度。內不見心肝等。外又不今相知。我今又且相知。 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 箋雲。義理也。便自牒雲。說在內義也不成。舉手徴心。又有分別。在外又非理。 合相知故。 箋雲。不合相知。今合相知。此牒不在外。有本。作今相知。亦得。 復內無見。 箋雲。內便□有見。又且無見。牒不在內。 當在中間。 後陳止處。 箋雲。含述心居。此計落中。未委計何為中。決定身興處也。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 次破文二。初總徴。文二。初通徴。 箋雲。汝言中間。汝也必定不迷。亦須有個憑仗所在。下徴。 今汝推中。中何為在。 復簡問。 箋雲。今汝阿難。推尋其中。中何所在。當在何處。 為復在處。為當在身。 箋雲。為復在處為中。處即五塵處。色聲香味觸。為復在汝身為中。身即眼耳鼻舌身意。但道在身又如何。下文牒破。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 後別破。文二。初就身又二。初據邊。 箋雲。東人□西人。身各在一邊。何□於中。則犯邊上稱中過。又轉計在身裡面為中。下□便破。 在中同內。 後轉內。 箋雲。若言身中。即同前執內之文。即犯執內為中過。但道在處又如何。下文牒。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 後約處。文二。初雙詰有無。 箋雲。雙徴雲。為復有所表。無所表。兩處問處。則渺漠無邊。夫立一處所為中。須□個標表。但道無表又如何。下文破。 無表同無。 後別破。文二。初無。 箋雲。若言無表。又同無。立中義不成。夫立中。須有個標表。汝既無表。將何立中。犯無邊不顯過。但言有表又如何。下牒。 表則無定。 後有。文四。初彰不定。 何以故。 二徴不定由。 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 三述不定相。 箋雲。如室中心。將物標表。東人看之是西。南人觀之成北。 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四舉表。 箋雲。此所表之處既相混。能表之心則雜亂。或在東在西。乃不定也。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 三救文三。初斥張虛歒。 箋雲。阿雜起來。爭世尊雲。我所說中。不是此二種。二種則身邊處邊也。 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 次確引明談。 箋雲。佛向法相門中編列。便道。眼是所依緣。色是牽心緣。眼與色為緣。是根塵相合。然後生得眼識。識是了別緣。既有根塵。便有識心。三種和合。方成見分。 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後指中心在。 箋雲。眼有分別。是眼有情。色塵無知。是色無情。此識心生。在此根塵之中。乃為我心之所在。下再破根境文。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四再破文二。初雙徴。 箋雲。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牒佗前來計。便徴雲。此之心體。為復兼根兼境。為復不兼根境。言兼二又如何。下牒。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 後別破。文三。初破兼。 箋雲。若兼二者定牒。破雲。物體雜亂。物是根與塵。根在內。何故也稱物。然根是無記亦同物。體是識。雜亂者。識與根塵相雜亂。便犯體同物雜過。 物非體知。 箋雲。物是根塵則無知。體是識乃有知。便犯類物無知過。 成敵兩立。云何為中。兼二不成。 箋雲。敵對也。一半屬根。一半屬塵。故兩立也。既半在根塵即成邊。中義不成。兼二不得。犯一體雙立過。 非知不知。 次破不兼。 箋雲。此中文少一句。合雲若不兼者。非知不知。識亦不兼根。亦不兼塵。既不兼根境。亦不知根境。故云非知則非知根。不知則不知境。 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箋雲。言既不知根境。即無識之體性。既無識。目何為中。即犯非兼失體過。此文下亦少一句。應雲不兼不成。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後結破。 箋雲。言在根塵中間。無有是處。 第七後徴無著若療枯骸。 箋雲。阿難前來執心在中間。被世尊破盡。又向此□一向執□□□□死人世尊破時。如扁鵲針得□人再活。執雲。□□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阿難執心無著。世尊破唯從境遣。便徴雲。汝言覺了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冰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雙徴。阿難雲。有不著者。不可名無。破有已盡。然後雙破有無雲。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云何無著。後總破則可知。故疏主雲。前以和思破盡。想念無容。爰申無著之心。以顯離緣之體。比文是中義殘既破卻。中是有必落無。故有此文。上敘破無著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針骸補助徴文二。初立。 箋雲。轉則轉邪歸正。輪者不定義。摧碾義。常言能覺能。知第六識心。既不在內外中間。謂阿難前被佛破卻內外中了。今卻言不在內外中間。一切無著。佛說無著乃真無著之性。周遍法界。不著一切處。不離一切處也。 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箋雲。阿難執我能緣心。不著前境。問佛為心不為心。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 後破文三。初牒計雙徴。文三。初牒計。 箋雲。此是牒計。下立境破之。 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 次顯象。 箋雲。虛空則所依。水通河海。陸括平居。飛乃飛禽。行唯步類。此是能依有情。物是水陸等。象則一切草木等。名為一切。是立境。然後便破。 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後總徴。 箋雲。汝言不著前境者。為有心在。為無心在。意間問。有心言不著。無心言不著。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 次有無彰核文三。初核無。 箋雲。龜毛兔角。五無之中是畢竟無。無心將何不著。有心方說無著。下文彰有又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次彰有。 箋雲。分明有不著心。不可名無。犯隱有納無過。 無相則無。 後雙詰偏呵。 箋雲。若是實相之相如空體無。 非無則相。 箋雲。非始太虛之無。必有實相之相。 相有則在。 箋雲。指實性不亡也。 云何無著。 箋雲。顯破無執。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後結破。 第八黃河清濁指。 箋雲。阿難前來執心無著。已被世尊破盡無餘。所以與諸大眾。一時作禮。請雲。我等皆由不知真際所詣。唯願世尊。大慈哀慜。開示我等奢摩佗路。於是世尊既受阿難請。遂乃從其面門放光。表談了義。經雲。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耀。如百千日。普佛世界。六種震動。乃至皆住本國。合掌承聽。問放光動地意是於何。答故疏雲。夫談妙法。必縱神光。意顯難思。並召遠方之眾。所以世尊便向此中。為阿難說二種根本。經雲。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此妄也。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情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此真也。乃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上敘黃河清濁指竟。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八黃河清濁指。文三。初申迷請指文三。初述恃迷源。 箋雲。爾時即聽法之時。有問則從座而起。右肩。右膝。但表順義。外道袒左表逆。合掌。表師資合。理智合。身業恭敬而仍也。自。謂咨白。陳其辭句。口業恭敬。其中攝取意業。乃三業恭敬也。 我是如來。最小之弟。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憍憐。 箋雲。猶尚也。恃倚也。佛之堂弟。棠棣之花。有其倫次。蒙佛慈悲愛念。雖今為個僧相。圓頂方袍。尚自倚賴世尊憍憐。憫念於我。 所以多聞。未得無漏。 箋雲。阿難住持三世諸佛言教。不遺半字。如水灌瓶不漏遺滴。未得無有漏等諸漏。是須陀洹人。雖明生空。但能斷見道中。八十八使。分別煩惱故。有修道中俱生煩惱未忘。 不能折伏娑毗羅咒。為彼所轉。溺於淫舍。 箋雲。為被也。自家不能折挫制伏邪法。被彼幻術所轉。自不能轉於幻術。飄落敗風之空。如人沒溺於水。幾亡性命。 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箋雲。詣到也。是法界大定。真實理際所到之處。下文便請。 唯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佗路。 次請開真路。 箋雲。唯願希欲義。佛有無緣之慈。慈能與樂。哀憐憫念。開通指示於我阿難等之三十六類大眾。路則□乘聖人游履之處也。 令諸闡提。隳彌戾車。 箋雲。闡提。是一切闡底迦。無信根者。不信大乘。隳破也。梵語彌戾車。華言惡見。是無種性者。設爾勤如精進。但以人天有漏。無大乘種。是外道異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後申儀待旨。 箋雲。兩手兩足及頂輪。投於地上。表清淨殷重故。及諸大眾傾心渴切。翹勤佇待。欽奉耳聆。世尊指示教誨。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 次合剎騰輝丈七。初則光流面戶。 箋雲。當阿難請演之時。從口放光表談了義。光有多般非其一種。 其光晃耀。 次陳雜色分輝。 箋雲。其者屬下之辭。所放之光。炳煥晃耀也。 如百千日。 三比億日齊明。 箋雲。□先似百千個日頭。百千億之數乃十萬也。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四述震搖群剎。 箋雲。六種則東涌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中涌邊沒邊涌中沒。 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五表微塵土現。 箋雲。一切眾生偏見。言此土丘凌坑坎不淨諸佛世界便乃清淨。有分劑之心。作如是執。所以世尊合十方國剎。為一個法性淨土。表除分劑之心。一時開通顯現表此教。開顯而說。不同四十五年前。覆相等教。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 六彰合界圓通。 箋雲。表無分劑之心。令諸世界舉其多數。如佛說淨名經。五百長者。獻五百寶蓋。佛之威神。合成一蓋。亦是表無分劑心也。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七明遠聖端居遙聽妙音。 箋雲。皆咸也。指前世界之中。所有一切法界內大心有情總入地聖人。非地前諸小菩薩。咸住自家所居之土。合掌承受。聽覽我佛無漏之音。表無去來義。放光雲。法無去來無動轉故。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 後雙標本派文二。初總述迷源文四。初嘆妄習俱生。 箋雲。一切。總指法界內迷真背覺底有情。從無始無初一念違如。覺勞相現已來。種種者。言其不一故。顛倒者。頂墮義。惡業種子。自然而然。不由佗教。自家造惡業等。然後飄沈三塗。喻惡叉聚。西土樹子名。此方無。五不翻中時體不翻。五個作一蒂生。無孤立者。將表心王心所及所緣法。同時起故。不相舍離。 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 次述修人謬證文四。初總戲佛果。 箋雲。指一切修行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是有為果。其中含取涅槃。是無為果。則果位中。有為無為二轉依果。涅槃是顯德。似天上一輪月。皎潔分明。一乍被雲籠不得□現。但云儘自然顯得本來月體。法上一切眾生涅槃之體。本來清淨。被煩惱所知二障障之。不得顯現。如今但無煩惱所知二障。自然顯得本來涅槃之體也。 乃至別成聲聞緣覺。 二述劣證二乘。 箋雲。既不能成無上菩提又如何。乃至超越中間別成聲聞緣覺。謂聲聞人言。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我今但趣個生空涅槃。且止化城三百由旬。求少安樂。未到寶所。法華雲。眇目矬陋。無威德者。是也。 及成外道。 三明九十五徒。 箋雲。向三乘教外修行。心外取法。不以聖教無繩墨。不以明師作指南。 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四簡諸天魔眷。 箋雲。色界無色界等天。無色界以四蘊成身。無色蘊。空欲界。諸魔王。並魔民魔女等。梵雲魔羅。華言殺者。殺修行行人慧命。何故而成此諸類耶。下答。 皆由不如二種根本。 三總指迷真。 箋雲。不知不悟也。根本出生義。二種者。真根本妄根本也。若也起始覺淨智。覺此妄根本無明。然後反本還源。背塵合覺。直至無上菩提。若也不能起智合理。背體外求。棄本逐末。流浪三界。此等但入輪迴際。不能入佛海。妄根本。即痴之一法也。 錯亂修習。 箋雲。錯將生死妄心。求佛菩提涅槃之果。亂者將妄混真。亦是飾妄為真。修是能修。習是所習。下說喻。 猶如煮砂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四舉錯喻難成。 箋雲。砂非米。妄非真。煮砂為饌。縱經塵劫。秪名熱砂。若以妄為真。縱經塵劫。但入輪迴際。不能入佛海。故圓覺雲。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下文雲。得圓明覺。無生滅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云何二種。 後別陳雙本文四。初總徴雙體。 箋雲。前來雲皆由不知二種。此中徴起。云何名二種。 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次先敘迷源。 箋雲。生死根本則根本無明。名不覺。塵沙煩惱。最初因此根本無明。是生死根本也。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箋雲。汝□阿難八識俱有攀緣用。此攀緣虛妄之心。為自家本真之性。此標妄。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 三克指真心。 箋雲。菩提是有為果。轉染得淨。是生德四智。菩提種子所生。妙觀察智等涅槃。是無為果。轉迷成悟。 元清淨體。 箋雲。清淨離垢義。離煩惱障名清。離所知障名淨。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 箋雲。則汝阿難。今者識精約第八識。此八識體。不離真故元明。 能生諸緣。 箋雲。即所緣之境也。楞伽雲。建立及受用。皆從八識生。八識為能生。建立及受用為所生。 緣所遺者。 箋雲。言一切眾生。但執能緣妄心。遺失卻本來真性。 由諸眾生。遺比本明。 四嘆遺真抂溺。 箋雲。因由法界內一切眾生。遺失此本來圓明真性也。 雖終日行。而不自覺。 箋雲。終盡也。言雖盡日往來。不自覺悟也。 抂入諸趣。 箋雲。一切眾生。本來一分真性。洞徹圓明。不能承紹理不合入。自家屈抂。而入六道受生。 第九奪有呵迷膏肓出鬼。 箋雲。然謂阿難向此中。執能推者為心。是第八識。所以世尊不宜遮縱使奪。下雲。咄阿難此非汝心於是乎。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何故阿難便作如是執。佛作如是破。故疏主雲。且迷夫固執。如育癰瘡。諸佛除迷。如釤贅肉。上敘奪有呵迷文竟。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佗路。願出生死。今復問汝。 九膏肓出鬼徴。文二。初立文四。初許。 箋雲。前來阿難請唯願大慈開示我等奢摩佗路。未便說且雲。我今有個事。問於汝意欲。下舉手徴心。是立境徴心也。 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 次立。 箋雲。即許阿難奢摩佗路之時。佛身如紫金山抬起。手作純金色。屈握五輪指。佛手五指頭。各有輪紋相也。 語阿難言。汝今見不。 三問文六。初告視。 箋雲。語告語也。汝今見不見。此立境問。 阿難言見。 次酬瞻。 佛言。汝何所見。 三再覆所觀。 箋雲。見甚物。 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 四重陳鑒相。 箋雲。我見如來屈握光明之拳。照耀我心之與目。 佛言。汝將誰見。 五詰能觀本。 箋雲。佛又徴之。 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六對述將眸。 箋雲。我共三十六類。同將能緣。眼見眼。是浮根四塵。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 四徴文二。初簡目徴心。 箋雲。汝今對吾如來。屈握指端為光明拳。照汝心之與目。此是牒。 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箋雲。便徴以何者為汝心。當我拳耀。 阿難言。如來。現今徴心所在。 後述能推理。 箋雲。如來即今徴窮我心之所在。 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箋雲。而我用心。推考窮究。尋討推逐。即此每日昭昭靈靈。攀緣逐境者。便是。此則彰其妄本能推。目第八識。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後奪文四。初呵呈妄本。 箋雲。佛不宜遮縱便咄呵責之。此不是汝心。 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二動失驚陳。 箋雲。矍然驚懼㒵。避座則側身。或退後。此非我心也。即甘噹噹名何等。乞彰非目。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三顯惑真源。 箋雲。此是前塵。通指所緣。虛妄相想。因相生想。則括其生本。前所後能。言此相想是第八識。迷惑汝之本來真如體性。犯執妄為真過。 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四傷留賊子。 箋雲。因由汝之無始。至於今日。認賊作子。失卻元來真常之心。故受輪轉。法上若認真心為心。成佛有期。若執能推者為心。何殊認賊為子。所有法財功德。一時偷將。然後不免輪轉生死。 第十披沙簡余指。 箋雲。此指來意。謂阿難前來執能推者為心。被世尊奪下猶執吝此心不舍。乃雲。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遍歷恆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乃至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是故世尊。便邀阿難。離卻前塵。認取真分別性乃雲。我非來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上敘披沙指。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 十披沙簡金指文二。初翹申懇請。文十。初恃佛辭榮。 箋雲。言我是如來寵惜之弟。前來見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勝妙殊絕。便乃發心。使令我出家圓頂方袍也。 我心。何獨供養如來。 二釋迦親侍。 箋雲。獨但也。供則四事。養則侍養。言我心不但是供養教主如來。 乃至遍歷恆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 三遍隨塵剎。 箋雲。言周遍遊歷國土。如恆河沙多。承奉伏事諸果位聖人。善知識者。善順如來教法。知因識果。知病識藥也。 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四效履難行。 箋雲。發大勇健猛利之心。舍其頭目髓腦。國城妻子等。皆用此個心。此標善。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五謗法闡提。 箋雲。縱令我毀謗大乘方等教法。為一闡底迦信不具者。犯二根?。退墮無上菩提。亦因我此心。此標不善。 若此發明。不是心者。 六總陳雙業。 箋雲。發明則每日攀緣逐境。起惑造業。第八識苟不是我心者。 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 七類同株塊。 箋雲。土謂土塊。木謂草木。無情之物。言離此覺知之外。別更無有心。 云何如來。說此非心。 八如來虛奪。 箋雲。謂佛前雲此非汝心。 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 九明己眾同疑。 箋雲。□實是驚惶恐怖。非但是我兼復大眾。見佛奪我此心。一時猶豫不決。 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十請垂宣悟。 箋雲。佛有同體大悲。悲能拔苦。開通指示。言我也秪是未悟。請佛開示於我。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 後慰簡雙心文二。初述妄依源。文七。初明含悲密運。 箋雲。開攝悟示攝入。前來雲。兼此大眾。無不疑惑。此中示告之無生。是二空真如理。無生亦無滅。法忍是二空真如智。法者執生物解義。忍者印認之義。謂起智印認前來二空真如理也。 於師子座。摩阿難頂。 二摩頂安心。 箋雲。向師子座表無畏。摩阿難心頂。令其悟首楞嚴頂三□之法。而又安慰之。 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三指萬法源。 箋雲。諸法則總一切內身外器等法。唯心所現者。克簡心外無法。唯識心現。真體無生。如珠現物類。而珠性無生。體常圓淨。緣一切眾生。自家造業果感而現。然一分真性。未嘗變動。楞伽雲。建立及受用皆從八識生。華嚴雲。三界所有法。一切唯心造。唯識相上生。未是唯識性。若悟唯識。性相同體。則波水同濕也。 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四顯生因體。 箋雲。因依也。言一切有情群類。善因生善道。惡因墮泥犁。此則內顛倒外顛倒。則器界四大等。如是內外。皆因一真之性。而有妄生。皆依真心上成其體。皆是唯識相上變起。而無一法出於心。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 五就所生明性。 箋雲。一草一葉。一花一果。窮結其根元。無非大種之源。此四大為依。方能長育。 縱令虛空。亦有名㒵。 六指空相由彰。 箋雲。言虛空是名㒵。以無礙虛常為體也。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七顯本覺圓依。 箋雲。何況本來清淨微妙。寂靜圓明之心性。則真性一切心。是妄。然妄依真立。如波依水有此。但舉真不可道真心。而無其體。一切草木。尚有體性。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 後就塵料簡。文四。初立。 箋雲。必定也。為作也。執則守妄不移。吝乃奪之潛拒。分別則六。覺尋。觀伺。所了知性通八。眼識了知色塵境。耳識了知聲塵等。第六了知第七。第七了知第八。第八了知自分境根身器世等。此了知。唯約第八。經雲。分別是第六。謂佗執吝此心不放。此且縱佗將此妄心。定作真心。向後破之。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 二簡文二。初總簡。 箋雲。即便也。應合也此心。指執吝之心。言此心便合離諸一切。色香等是五塵。諸塵是第六依第七而住。所營曰事。事成曰業。是其七八二識。或事是第七識。以恆審思量為事。業是第八識。剎那熏得善惡種子。落在其間。然後造得三界總別報業。 別有全性。 箋雲。若離卻前八識。分別外求一分性。不隨前塵落謝。便許。是汝心全性。乃靈鑒獨□不由境發。此是真故。下文□不由前塵。引起知見。若離前五塵。分別外無性。乃妄心。此總簡。且教佗離塵認性。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後別簡文二。初約聲。 箋雲。且就聲塵。承聽則耳根發耳識。承受聽覽也。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 後就法。 箋雲。縱滅卻一切見則眼。聞則耳。覺則身。知則舌與鼻。不與五同緣。 內守幽閒。 箋雲。雖五根不緣五塵。第八識猶內緣法塵。幽則幽深。雖是閒。未得全閒。乃似閒緣。此聲聞之人。伏第六識心。不與五同緣。雖不外緣。由內緣。如石壓草。暫時不生長。逢春必發。蓋未全閒也。 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箋雲。內心緣法。剎那不止。若不思覽過去。便乃懸度未來。影事通七八。但有影事。此則未為真。 我非來汝執為非心。 三審文二。初不傷前執。 箋雲。敕正也。謂前來奪下佗心。是嚴。此審文雲。我非來汝。是慈。疏雲。佛有誨子之慈。故借慈嚴之號。我非來汝等者。意謂不離妄外別有真心。蓋水外無波。器外無金。 但汝於心。微細揣摩。 箋明細擇雙心。 箋雲。返覆觀照。更無別體。 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 箋雲。教佗但離卻八識緣塵妄心。眼識緣色塵。乃至第八緣根身器界等。此皆是前塵虛妄之法。但離卻前塵。有一分靈鑒不熏之性。不隨前境落謝。儼爾獨存。即真汝心。下文雲。似現前境。若離卻前塵。無此靈鑒。不熏之性。此則妄心。非真心也。科雲。細擇雙心者。離塵有性。是真心。離塵無性是妄心。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 四非文三。初指隨塵無體。文二。初明離塵無體。 箋雲。若分別性離卻前八識。即無體也。 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後指現妄心。 箋雲。便斷雲。此則前五塵。分別是第六識。強生分別。影是第七。執八見分。為我親為影像。事是第八。成業果事。此妄心非真心也。 塵非常住。 次明塵謝隨亡。文三。初標塵性無常。 箋雲。言前塵之法。不得恆常久住。 若變滅時。 次明塵謝滅際。 箋雲。前塵變滅之時。 此心則同龜毛兔角。 後喻同塵永滅。 箋雲。龜毛兔角。五無之中。是畢竟無。汝若執此前塵分別之心為心。前塵變滅之時。此心一時落謝畢竟無。 則汝法身。同於斷滅。 後無因克證無□初正因□□。 箋雲。法身不說斷滅。意破佗執此八識緣塵妄心。為真心。塵謝心亡之時。法身亦須成斷滅。謂汝執妄心為真心。真心須斷滅。真心既斷滅。法身則可知。真心即是法身也。 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後克證無依。 箋雲。言法身既也斷滅。又教阿難修行斷障。證理。修是能修之智。法忍是所修之境。上敘破妄識虛已竟。 後通指密因。初手見相例指。 箋雲。此指來意。謂前來披沙指中。指阿難真性雲。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阿難等不識歸真之路。所以默然自失。是故世尊便告雲。一切世間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阿難便起請雲。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至開我道眼於□□□遂舉□□□□□語阿難言。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阿難答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例如來拳。事義相類。世尊便責雲。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乃至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故疏雲。阿難順許將契玄摸。寧側聖懷。招令墮負。上敘手見相例指竟。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後通指密因文六。初手見相例指文六。初聽徒失旨。 箋雲。謂佛前來又奪雲。此非汝心。此中又指雲。我非來汝執為非心。苟認佛又奪之。苟若不認佛又指之。所以進退不便。但得緘口自失歸真之路。疏雲。韓獹引獸。此處如獸走入穴也。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 二如來告誤文五。初總舉修徒。 箋雲。總指一切修行學法之人。 現前雖成九次第定。 二明修階極次。 箋雲。編例有序。從下進上。有其倫次。謂之次第。九定者。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此是色界。無色界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此是八。更添一個滅盡定。滅六兼盡七。亦云滅受想定。亦云無心定。 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三指不升真果。 箋雲。合雲漏盡不得成阿羅漢。此文似倒。此簡非身證。那舍秪得八定。未得滅盡定。若得此定。便漏盡成阿羅漢。身證即親證也。為甚不得。下文雲。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 四顯誤守迷元。 箋雲。言總因執此生死妄想。是第八識緣塵之心。賺誤為真實之性。下文便引進於佗。 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五策進阿難。 箋雲。雖得多聞。任持三世諸佛言教。經雲。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又雲多聞增智慧。是不知實相。不得成四果阿羅漢也。 阿難聞已。重複悲淚。 三阿難懇請。文二。初懇文三。初他無慧己責文五。初述承箴感切。 箋雲。阿難前來從摩登伽室中歸。一回悲泣。此中又悲淚。故云重也。 五體投地。長跪合掌。 次五體申誠。 箋雲。長跪表安危不易。合掌表師資道成。 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 三述恃佛威神。 箋雲。前來愛相出家。便乃剔落鬚髮。恃猶倚賴也。言我倚賴世尊威神之力加被於我。 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慧我三昧。 四希望賜定。 箋雲。常自心思度量。謂更不勞我修行。世尊是我師兄。亦合得個三昧慧施於我。 不知身心。本不相代。 五述斷證由躬。 箋雲。佛是法身。不代我五蘊之身。佛是真實心。不代我八識緣塵妄心。 失我本心。 次述身不代心責文三。初述恨失如源。方知往錯。 雖身出家。心不入道。 次責躬叨聖服不履真途。 箋雲。有身出家。心不出家。有心出家身不出家。有身心俱出家。此乃身出家心不出家。不入道者。蓋心不與道相應。是不悟首棱嚴大定。下說喻。 譬如窮子舍父逃逝。 後比窮子逃家離親遠逝。 箋雲。棄卻本來真性。法性身居法性土。如其窮子舍父。然後流浪三界。何殊逃逝佗國。 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 後說不代修責文二。初述聞不代修。 箋雲。若不斷障證理。亦與不聞一般。下喻。 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後比談餐不飽。 箋雲。阿難任持三世諸佛言教。自家不悟。但似人之說食也。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 後請文二。初述現纏雙障。不了真常。 箋雲。則煩惱所知二障。如人被物所纏縛也。煩謂煩冤。惱謂惱亂。一切有情。常處生死。百法雲。所知不是障。是障障所知。 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箋雲。良信也。由因也。言信因不悟真。寂圓常心。是本來心性。是體性。性下便請。 惟願如來。哀愍窮露。 後請佛哀窮令開道眼。 箋雲。哀謂哀憐。愍謂愍念。窮則貧窮。露乃孤露。父母俱喪謂之露。言我如今又無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何異於貧窮孤露之人。 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箋雲。顯發微妙圓明之心。眼則起智照理。如眼見物不殊也。 即時如來從?萬字。湧出寶光。 四旋光許示文八。初心光欻涌。 箋雲。佛?前如卍字。表萬行已圓。湧出其光。可貴可重。謂之寶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 次萬色呈奇。 箋雲。此光分明炳煥有百千般色。表真色受用。舍無常色。獲得常色。 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周遍。 三遍剎騰耀。 箋雲。光明無處不燭故也。 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 四灌諸佛頂。 箋雲。十方寶剎。所依。依報。諸如來頂。能依正報。放此光遍灌所依能依。表佛佛道同。生生體一。又表向此說頂三昧之教又表此經難思議。故佛佛同知。 旋至阿難。 五旋投慶喜。 箋雲。旋轉其光。又至阿難。然是當機之者。 及諸大眾。 六大眾但蒙。 箋雲。三十六類。表此頂三昧教誰人無分也。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 七告建法幢。 箋雲。幢以高顯為義。表此經是諸教之標表。若近而論之。則目此燈光顯耀一指。破燈破眼指到於心。是建大法幢。遠而論之。則總目一部五密因三修證。為建大法幢。大法如幢。故曰法幢。 亦令十方一切眾生。 八同開佛眼。 箋雲。目法界內一切迷真背覺底有情。 獲妙微密性淨明心。 箋雲。獲得也。妙者神用無方。微者四目不能睹。密者隱妄難知。性是體性。性。本來清淨圓明之心也。 得清淨眼。 箋雲。目根本智。此智親證真如之時。如眼照物不殊。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 五覆徴前理。文二。初徴文三。初問光因。 箋雲。佛覆問前黃河指。後佛豎臂徴之。以何為心。阿難言。以能推者為心。佛便奪下。向此中再覆前問。意欲破佗執眼能有見。 此拳光明。因何所有。 箋雲。一問此拳光明因。何便有此光明。 云何成拳。 二問拳相。 箋雲。二問因個甚物。便成此拳相。 汝將誰見。 後問能見。 箋雲。三問汝將誰見。已上是佛垂三問。向下阿難三答。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 許力切光也。 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 後答文三。初答光因。 箋雲。由因也。一答。答前第一問。閻浮樹名。此樹下出金最好。喻佛之身。佛身如妙金台。光如寶山。皮肉細滑。塵土水等。悉皆不住。 我實眼觀。 次答能見。 箋雲。二答前後問汝將誰見。言我實用浮塵眼。觀佛光明拳。 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後答拳相。 箋雲。三答。答前第二問云何成拳。佛手指各有五輪紋。因中舍鈔珍異寶。所以獲此輪紋。將此五指頭。屈搏握為拳。故有此拳相。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 六舉例指心文七。初告喻知。 箋雲。四十五年後。世尊。觀眾生根緣。次第成熟。說此一教。故言今日。以誠實之言。告汝阿難。佛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世尊向下欲破。且先告喻。令其生信。語有智慧之人。要以譬喻。譬即喻。而得開通悟解也。 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 一舉例問文三。初舉手成拳。 箋雲。無手不拳。此標拳也。 若無汝眼。不成汝見。 次舉眼成見。 箋雲。無眼不見。此標眼也。 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後合例標問。 箋雲。用汝眼根。例我拳之道理。其義均平不均平。此是不均平。且試問佗手之與拳。表境無前境。似有忽無。仗因托緣。緣無自性。當體即空。眼之與見。表心不無。如人無眼見即在。 阿難言。唯然。世尊。 三答例成文三。初總許。 箋雲。阿難卻答言均平。 既無我眼。不成我見。 次先牒眼。 箋雲。意謂須有眼方成見。 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後舉拳成例。 箋雲。將眼例拳。其義一般。是阿難所見也。 佛言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 四責不均。 箋雲。是義不如此。 何以故。 五徴含指文二。初自徴不例。 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後述無眼見存。 箋雲。拳畢竟滅。表相分全無。非見全無。表見分不無。謂眼根雖暗。見性常存。 所以者何。 六邀就審文三。初敘盲有見。 箋雲。有何所以之故。 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 二邀問盲視。 箋雲。無目曰盲。言汝試於途路之上。詢問個無目之人。汝何所見。 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佗矚。 後替盲答見。 箋雲。更無佗矚。獨睹暗境而已。 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七結指心。 箋雲。用前義觀察。前塵自暗。是浮根與前塵像。自明自暗。此一分。見性則不曾虧損。此是世尊庵含指佗見也。 第二燈光顯用指。 箋雲。此指謂前來手見相例指中。佛邀阿難。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唯見黑暗等事。是故世尊便指雲。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所以阿難向此中疑雲。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見。於是世尊恐阿難執盲眼不見。遂邀二人。就暗室通疑。上敘燈光指竟。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見。 二燈光顯用指。文三。初徴前拒指。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次暗室通疑文二。初引明瞽。同幽。令分二黑。 箋雲。無眼之人。唯見前黑。與個有眼人。處暗室中。此二人見暗。為復有別。為復無別。令佗辯。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後答群盲共觀兩暗無殊。 箋雲。阿難答意即無別。□知無眼之人。亦有見不可言無見。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 後比心成見文三。初比燈同眼抑見成燈。文三。初舉瞽人除膜。定眼能瞻。 箋雲。佛又舉此無眼人。忽有人將錍。為佗剔開眼睛。還見前塵等物。莫是眼能見。意謂眼不能見。且縱佗。 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後引有目蒙燈例燈成見。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 次□立燈鑒邀燈具識。文二。初縱燈能見且奪燈名。 箋雲。自不名燈。燈義不成。須成有情無情若見無義不成。 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後重許燈心責遺躬性。 箋雲。縱燈有心解見。又何關汝阿難之事。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 後雙彰顯色指見成心文二。初標燈指眼。 箋雲。燈秪能顯前塵色相。不解見色。指到於眼。眼根發識。明利方具前境。 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後去目甄心。 箋雲。是知眼秪能顯色。不能見色。見是於心。乃指心見。若言眼能見。死人有眼。云何不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 第三去留動寂指。 箋雲。去喻煩惱。似客不久住故。留喻聲聞人。暫伏第六識。如主人更無來往。動喻大乘細四相。生住異滅。微細難知。寂喻大乘真空。非生滅故。此指來意。然謂前來執能推者為心。被世尊奪下。又向燈光指中。破燈破眼。指到於心。所以阿難未知奪指之意。是以阿難與諸大眾默然。故疏主出阿難意雲。拒之乃仰慚慈誨。認之又與奪同源。是以默請分詮。冀明料簡。上敘去留動寂指。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三去留動寂指。之三。初迷徒默請。 箋雲。猶尚也。冀仗也。與諸三十六類大眾。見佛此言疑道前來又奪雲。若變滅時。此心即同龜毛兔角。又言此心不是。此中又指道。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進之佛前來又奪下此心。退之佛此中又指此心。但得緘口無言。身之與心。未能開通悟解。尚自仗佛世尊慈悲之音。宣說顯未。於是合掌清潔其心。佇待我佛世尊慈悲誨喻。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敕阿難及諸大眾。 次敕眾談因文二。初舒金普來。 箋雲。兜羅綿亦云都羅綿。兜羅樹上出綿。佛手柔軟。如兜羅綿。佛手有網縵之相光明。開猶展舒也。佛五指端。各有輪紋相。誨喻告來慶喜並三十六類大眾。 我初成道。 次告演初談。 箋雲。世尊從初於菩提樹下。八相成道也。 於鹿園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 箋雲。佛昔因中時。在此園中。為鹿二。今成道。又於此園為五俱輪。轉十二行法輪。梵雲阿若多。華言解義。佛初成道日。且先度五俱輪。梵雲俱輪。華言親。是佛之親。為其說十二行法輪。說了問佗。五人云。阿若多。陳那起來雲。阿若多。五者。三人家族。一阿濕波。華言馬勝。二䟦提。三摩訶男俱利。二人舅氏。一憍陳那。二十力迦葉。 及汝四眾言。 箋雲。則五俱輪中。自家四眾。或是汝在會四眾。指佛邊四眾也。 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 箋雲。菩提是佛果位。有為果。或無上菩提。 皆由客塵煩惱所誤。 箋雲。煩惱從外而來。污其自體。似客塵一般。言總因此客塵煩惱之所賺誤。 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後令宣創悟。 箋雲。汝指阿若多通。取四眾。當鹿園中。佛設法之時。因何開通悟解。今成四界阿羅漢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 後阿若承宣文四。初總述悟因。 箋雲。當佛告演之時。陳姓也。那是男聲。如尼是女聲。從座起立。咨白教主。 我今長老。於大眾中。 箋雲。是長之老。德重推尊。耆年宿德。莊嚴經雲。不必發白面皺。牙齒墮落。所貴修福滅罪。淨修梵行。名曰長老。向法會之中。 獨得解名。 箋雲。解四諦理。成阿羅漢。 因悟客塵二字成果。 箋雲。客影取主客是第六識心。攀緣遂境。念念不止。喻如客來來[彳*至]往。似猿猴得樹。象馬無鉤。主喻聲聞人。不與五同緣。伏第六識心。塵影取空。塵是大乘細四相。生住異滅。念念不止。空喻大乘真空。成果則成第四果阿羅漢。然後便說喻。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 次先陳客義。文四。初述客匆游。 箋雲。譬況也。俶述也。坐曰賈。行曰遍。投泊寄宿於旅店之中。或可一宿。或可一食。食與宿事一時了。又乃遠裝行途。更不駐止。法上一切眾生。第六識心。囂甚動掉。起惑造業。攀緣逐境。無有休歇。如客相似。 若實主人。自無攸往。 次敘主人安住。 箋雲。攸所也。若是店主。何有所往。喻聲聞人暫伏第六識。不與五同緣之時。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 三重雙料簡。 箋雲。陳那又雙敘。 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四偏結族門。 箋雲。影取以所住者。名為主義。此敘客了。下文敘塵。 又如新霽。清暘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虛空寂然。 三顯談塵妄。文二。初敘空寂塵搖。 箋雲。雨過曰霽。日頭升霄之時。屋室有小孔隙。日影射入屋內。便見野馬之塵。顯現分明。然此塵形質。搖動不上。新霽清暘。喻法空無漏智現前。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喻第八識中。生住異滅細四相。此四相念念不停。如空中隙駒塵。若是空祇寂然不動。喻大乘真空之理。無來無去。下雙敘。 如是思惟。澄寂名空。 後審甄塵理。 箋雲。是真。 搖動名塵。 箋雲。是妄。 以搖動者。名為塵義。 箋雲。影取以不動者。名為空義。 佛言如是。 四佛印證。 第四兜羅開合指。 箋雲。此指來□□阿難前□去留動寂指中。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於是世尊向此中。開屈五輪之指。引試阿難方睹塵搖之妄習。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雙徴開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答心無展合。顯境自搖。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答雙超動靜。佛言如是。且泛印之。此表外四大生滅也。上敘兜羅開合指。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 四兜羅開合指。文五。初標相問酬。文二。初五輪開屈試睹塵搖。 箋雲。開已又屈。意表外四大。山河大地。諸有為法。恆常生滅。無有停住。 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 後酬百寶卷舒。述心能見。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 二徴答動理。文二。初心境雙標別徴開合。 箋雲。此牒佗前言。 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 箋雲。意問佗為復外四大有生滅。為復是汝緣塵妄心有生有滅。阿難不了心境之文。下便雲。 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 後答心無展合顯境自搖。 箋雲。阿難意□外四大。自生自滅。我此識心。不曾生滅。不知外四大是無記。何處有生滅。生滅唯心也。 佛言。誰動誰靜。 三審文。 箋雲。佛再審。為復是境動心動。為復是境靜心靜。 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 四認文。 箋雲。尚無有靜。超靜相。誰為無住。超動相。雙超動靜。 佛言。如是。 五印文。 箋雲。佛見阿難略認得一分性無動靜。且泛印之。此敘外四大了。下文敘內四大。 第五輪光顯耀指。 箋雲。然謂前來兜羅指中。秪明得外四大相。未明內四大元由。所以世尊別縱權方。連祛內執。便乃左右飛光。要除迷習。經雲。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回首右盼。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回首左盼。世尊便問。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動搖。世尊便徴。阿難汝盼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阿難言。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答雙超動靜二境。佛言如是。此表內四大相生滅。故疏主雲。頭是無記。由識故搖。何得印見難□□□□□□□□□□□□□輪光顯耀指。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 五輪光顯耀指。文六。初飛光問首。文五。初輪光飛右。 即時阿難回首右盼。 三慶喜回瞻。 箋雲。阿難回頭右顧。斜視曰盼。 又放一光。在阿難左。 三飛左。 箋雲。左右顧盼。表內四大地水火風。念念生滅。 阿難又則回首左盼。 四左顧。 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 五問動。 箋雲。因個甚物。頭乃搖動。 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 二答見隨瞻。文二。初總述隨觀。 箋雲。他身徴妙出光。可貴可重。來在我左邊右邊。故我向左右觀瞻。 頭自搖動。 後自甄頭動。 箋雲。言我頭自家搖動。 阿難。汝盼佛光。左右動頭。 三審二雙徴。文二。初審。 箋雲。牒佗答。下便雙問。 為汝頭動。為復見動。 後徴。 箋雲。佛問為復是內四大生滅。為復汝識心有生滅。阿難不悟心境一如。下便答。 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 四見超雙跡。 箋雲。尚無有止。超靜相。誰為搖動。超動相。阿難意雲。內四大自生滅。我見性無生滅。疏雲。不知關在戲人。但執木身能動。不知是識性生滅。四大身乃無記。何有生滅。 佛言。如是。 五佛印詮成。 箋雲。佛見佗略認得一分性。識得一分真妄。且泛印如是。要向下都責。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 六如來敘責。文二。初敘文三。初敘憍陳。 箋雲。總敘迷真背覺等輩。用搖動者。名之為塵。是細四相。用不住者。名之為客。是第六□心。來來往往。似客一□□□牒前去留動寂指。 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 次飛光。 箋雲。牒輪光顯耀指文。 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捲。 後開合。 箋雲。牒兜羅開合指文。 云何汝今以動為身。 後責文二。初別。文二。初牒第三立責。 箋雲。責阿難用身解動。身是無記。動唯是心。則輪光顯耀指。 以動為境。 後牒第二立責。 箋雲。境不解動。動唯是心。此責境動。是兜羅開合指。緣外四大是境。此中責之不倫次。蓋是佛責時便責。不拘前後。或外四大。從內四大變。所以先責內。後方責外也。 從始洎終。念念生滅。 後總文五。初責不息妄。 箋雲。從始一念違如。及至六道輪迴。前念新新而起名生。後念念念落謝名滅。 遺失真性。 二責遺真體。 箋雲。遺亦失也。又訓落。既流浪生死。便失卻本來真性。 顛倒行事。 三責心外見緣。 箋雲。顛倒不正義。動是心。執身與境動。則顛倒行事。以不動言動。以動言不動。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 四責認妄為性。 箋雲。性心是妄。失卻真如之性。認生滅妄心為自己。問。何故言心為物。答為向真性上看來。妄心亦似物也。 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五責迷中受轉。 箋雲。向生死中流浪。如旋火輪。無有停息。集諦名流。苦諦名轉。由集諦招三界身。有漂溺之義。名流。苦果身。於三界受生。名轉。 第六觀河匪變指。 箋雲。觀是能緣見分。河是所緣相分。匪變者。不變也。此指然謂波斯匿王問佛雲。我昔未承諸佛誨來。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我雖值佛。今猶狐疑。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於是世尊便且權時。就匿王現量身見分。指示真性。問雲。大王汝年幾時。見恆河水。答。我生三歲。慈母?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恆河水。佛徴。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哀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異。世尊便就波斯匿王。顯指心常不皺變雲。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上敘觀河指竟。上來有六。初手見相例指。二燈光顯耀指。三去留動寂指。四兜羅開合指。五輪光顯耀指。六觀河匪變指。六段不同。總是通指密因竟。上來有二。初破妄識處。後通指密因。兩段不同。總是第一簡妄明真指密因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