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 十四、五決十經

張景岳 《類經》
(《素問·五臟生成篇》)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 (五決者,謂察五臟之疾以決死生,乃為診病之綱紀也。) 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始,病之始也。建,立也。母,病之因也。不得其因,則標本弗辨,故當先建其母,如下文某髒某經之謂。) 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五脈者,五臟之脈,各有其經也。又如肝脈弦,心脈鉤,脾脈軟,肺脈毛,腎脈石,皆所謂五脈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頭痛巔疾,實於上也。上實者因於下虛,其過在腎與膀胱二經。蓋足太陽之脈從巔絡腦,而腎與膀胱為表里,陰虛陽實,故為是病。甚則腑病已而入於髒,則腎獨受傷矣。)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亦作巡,行視貌。蒙,茫昧也。招,掉搖也。尤,甚也。目無光則不明,頭眩動則招尤不定,甚至目冥者不能視,耳聾者無所聞,其過在肝膽之氣,實於下而虛於上也。蓋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上抵頭角,下耳後,足厥陰之脈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為此病。甚則自腑歸髒,而併入於肝矣。按:此下三節,皆不言甚則入髒,蓋文之缺而義則同也。) 腹滿 脹,支膈 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支,隔塞也。 ,脅之上也。足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上膈,足陽明之脈屬胃絡脾,其支者循腹里,且脾胃皆主四肢,故為支膈 脅,而四肢厥逆於下,胸腹冒悶於上者,皆過在足太陰陽明經也。 ,昌真切。)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上氣,喘急也。肺居胸中,手太陰也,其脈起於中焦,上膈屬肺。手陽明,大腸也,為太陰之表,其脈下入缺盆絡肺。二經之氣,皆能逆於胸中,故為咳嗽上氣之病。)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膈中,膈上也。手太陽小腸之脈,入缺盆絡心,其支者循頸上頰至目銳 。手少陰心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其支者上挾咽,系目系。故病在膈中而為心煩頭痛者,過在手太陽少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