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雜論集 · 翻譯中的小問題一束(三)

翻譯中的分位制與命數法 我們中國一向在寫比較大的數目字的時候,是採取四分位制,歐美各國則採取三分位制。這是因為我們的命數法大致每四位一變:西洋大致每三位一變的原故。自與西洋交通後,我們的政府機關與銀行商行,兩制並用,時常發生混亂。為避免此種混亂現象,並符合國際習慣,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已於一九五〇年四月下令,規定由五月一日起全國一律採用三分位制,多年紛亂不決的問題至此得到最後的解決。我們現在不要再談這個問題,而是要談與此有關的歐洲文字命數法中幾個大的命數詞在翻譯時容易引起錯誤的問題;這種錯誤,最少一部是與分位制的不同有關的。為討論方便,我們先列表如下,然後再依表加以解釋: 註:M=Million. B=Billion. T=Trillion. □內字為數名詞,與後面各位大數連用。 表中第一行是按法定命位制寫出的中國現行命數法(過去曾有各種不同的大億小億與大兆小兆的說法,與本文所談的目前實際的問題無關,一概從略。在本文中我們只依現行的辦法命數)。至於西洋,在相當於我們中國的「億」以前,各國的說法都完全一致。自此以後,就有所謂「大陸制」與「英國制」的分別了;北美合眾國採取的是歐洲大陸的辦法,所以「大陸制」又可稱為「歐美制」。我們的「百萬」,歐洲文字中稱為million(此字在各種歐洲文字中的寫法,大致相同;在俄文中,除字母的形象外,拼法也一樣)。一千個million,就是我們的「十億」,歐洲大陸與美國稱為billion;但在英倫,就只稱為一千million。英倫的billion,是一百萬與一百萬相乘之數,等於我們的「兆」;在大陸與美國則稱這個數為trillion。英倫又另有trillion,那數目就更大了;但這個大而無當的數目,除在極度專門性的自然科學的特殊場合,很少用到,可以不論。我們現在要提出請大家注意的,就是由歐洲各種文字翻譯時,如遇到這類的大數目字,應當特別慎重,以免誤譯: (1)過去報紙刊物中,誤譯billion為「億」的例,時常發生。過去此種情形發生時所根據的外國文字,幾乎都是歐洲大陸的一種文字或美國人寫的英文,billion當譯為「十億」。分位制與命數法本是一氣相通的。在與歐美的三分位制相應的命數中,billion是一個三分單元的起點;而在中國舊日的四分位制中,「億」是一個四分單元的起點,所以偶一不慎,就容易把兩者相混。這種起點的字,可說是獨立的「數名詞」,此後的「十」與「百」(歐美)或「十」「百」與「千」(中國),就文法講,等於形容詞,是形容這些獨立的「數名詞」的。 (2)在不列顛人所寫的英文中,billion一字很少遇到。但假如偶爾遇到的話,我們就須特加小心,當把它譯為「兆」,我們接觸英文的機會相當多,每在英文中遇到此字時,就必須查明撰者的國籍,否則就有發生極大錯誤的危險。 (3)如果遇到trillion一字,那恐怕一定是歐洲大陸或北美合眾國的人寫的,也譯為「兆」。但假如是英倫人的作品,那就大傷腦筋了,因為我們中國目前還沒有相當於英倫的trillion的通行命數詞。好在這只是一種經院式的討論,實際上大概不會發生這個問題。 因為我們時常翻譯外國文字,又因為在外國文字中時常遇到大寫的或用阿拉伯數目字寫的較大數字,再加上我們中國傳統的命數法與現行的三分位制不能完全恰合,而西洋世界又有兩種相差甚大的命數法,筆者建議像上面那樣一個命數與分位對照表,今後要在各種常用的工具書、表冊、歷史、辭典、日記簿、賬簿一類的印刷品的前面或後面,大量印製,叫經常從事翻譯工作及經常與大的數字打交道的工作人員,隨時可以參考,以免發生錯誤,更可免每次都要統一番腦筋的痛苦。 補論紀年名詞譯法 本文第二則(見本刊第一卷第六期)商討西文紀年名詞的翻譯問題,所論限於以十年為單位的兩種說法。此外在歐洲各種文字中還有一個名詞,為紀千年單位時所用,在英文為millenni-um,在俄文為ТЫсЯчеПеТие。這個名詞,在過去的中文中也有一個被忽略的問題,在最近出版的有關考古學的翻譯品中,有人就把它簡單的譯為「千年」,而稱「第一千年」「第二千年」等等。這也與我們從前講到十年單位時所說的一樣,「第一個十年」或「第二個十年」,是可通的中文,卻不是好的中文。若無太大的困難,我們似乎應當另創新詞。譯為「千年」不妥,可從兩方面講。 第一,「千年」一詞在我們腦中所引起的是一種年數的意識,而非年代的意識:它叫我們想到的是年數的多少大小,而非年代的先後遠近。這個名詞有時雖然也作為計年數之用,正如「世紀」與「旬紀」也有時作為計年數之用一樣,但在多數的情形下是紀年代而非計年數的。為避免使人印象模糊混亂,最好是另想辦法。 第二,譯此詞為「千年」,曾引起較比把我們主張譯為「旬紀」的一詞譯為「十年」尤為麻煩的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個世紀不會多過十個十年,勉強說「第一十年」「第二十年」等等尚無大礙,只有「第十十年」令人稍覺可怪。但這個千年單位的名詞,雖然在公元後也用,例如我們現在是生活在公元後第二個千年的末尾,但此詞用得最多的是在上古史、人類學與考古學中,所牽涉的絕大部分都是公元前的事。公元後,至今尚未滿二千年,但公元前的年數是多至不可勝數的。在範圍大部屬於公元前的幾門學問中,往往在提到幾萬年幾十萬年前時,也用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個名詞;假如提到公元前一萬五千年到一萬四千年之間的一千年時,我們無論說「公元前第十五千年」或「第十五個千年」,都不僅費舌繞口,並且也使人印象含混,就文字講,也只能說是很惡劣的中文。我們中國在全世界恐怕是考古學的一個最大寶庫,此方面發展的前途不可限量,將來用到這個紀年名詞的機會一定很多,我們必須有一個面面顧到的新創名詞。 筆者認為此詞可譯為「仟紀」,一方面躲開通用數目字的「千」字,一方面與「世紀」及「旬紀」協和,一致用那個中國自古以來紀年時所最通用的「紀」字。是否有當,請大家考慮。 這個名詞有時泛用,所指的只是千年的數目,而非紀年中整整齊齊的千年單位;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當然只譯為「千年」或「歲千年」就可以了。 (原載《翻譯通報》1951年第2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