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雜論集 · 全體主義與個體主義

——中古哲學中與今日意識中的一個根本問題 人類自文化初開群聚而居以來,有意無意間就時常遇到一個很難滿意解決的問題,就是個人與團體的關係的問題。到底是個人為團體而生存,或團體為個人而存在?個人的利益高於團體的利益,或團體的利益高於個人的利益?許多的哲學家,一談到政治社會問題時,也不免要對此煞費心思。有的時代,甚至這是哲學界的中心問題。團體高於一切的說法,可稱為全體主義;個人高於一切的說法,可稱為個體主義。兩種主義的競爭,在各國之內與國際之間,都是人類目前的切膚問題。共產主義與各形各色的社會主義,都是有全體性的;民主主義,自由主義,個人主義,都是有個體性的,但這些名詞,今日都與入主出奴的情緒攪在一起,所以本文只能用全體主義與個體主義兩詞,希望可以少引起一點情感的聯繫作用。並且當局者總不免迷惑,為擺脫我們今日所難避免的局內成見,我們似乎可對從前一個相似的時代加以研究,雖不見得能使我們解決今日的問題,但最少可叫我們對當前的局面有比較客觀而深入一層的了解。在整個的人類史上,於史料許可的範圍內,我們可說歐西的中古時代是對全體與個體的關係最為注意的,當時的第一流思想家都費大部的精神去推敲這個問題。 中古哲學討論這個問題時,採取的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方式:就是共相對特相的關係。「形而上者謂之道」,共相是形而上的;「形而下者謂之器」,特相是形而下的。古今世界有無數的馬,各馬之間無論顏色、身材、速率、性格,以及身心的一切瑣碎之點,沒有兩匹馬完全相同。每一匹馬是一個特相,並且是很「特別」很「獨特」的特相。每個「特相」的馬都是我們能見能聞能觸的形下之器。但雖無兩馬相同,我們卻毫不猶豫的總稱古往今來所有的坐乘為「馬」。似乎在一切能見能聞能觸的形而下的馬之外與之上,還有一切的馬所以為「馬」的原理,一個不可捉摸而仍然非常實在的形而上之道。否則既然沒有兩匹馬相同,我們安能總稱所有類似而不相同的四足物為「馬」?一切的馬所以為馬的根本之理就是共相。 中古哲學家中,一派特別注意共相,認為形而上的道是唯一的實在,形而下的器只是偶然的外相,一切馬所以成馬的根本性質才是重要的;並且只有這個共相是實在的,一切個別的馬不過是馬的共相的臨時表現而已。這一派的說法,在當時稱為唯實主義:唯有共相是實在的。對立的一派,正正相反,所取的是一種常識的態度。具體的當然就是實在的,實在的當然就是具體的。並且只有具體的才能稱為實在,只有一個一個的馬古往今來實際的存在。雖然沒有兩匹馬完全相同,但所有的馬之間有許多主要的公同點,例如善走、可乘,特別是嘯聲,獨有的鬃形等等。我們為便利起見,總稱一切賦有以上各種特徵的四足獸為「馬」,這個「馬」只是人類為自己的便利所定的「名」,本身並非實在。這一派稱為唯名主義:一切所謂共相都是人定的名稱,只有每個特相才是實在的。 這兩派的思想,互相爭辯甚烈。當初他們只談一些不相干的例證,如馬、狗、舟、車、花、木之類。但不知不覺間,他們就把注意力轉移到比較切身的問題,如教會、上帝、國家等。按唯名主義的說法,教會只是許多信徒所組合而成的團體的「名」,實在的只有個個的信徒。教會屬於信徒,教會可存可廢,全聽信徒的便利。教會為信徒的利益而存在,並不能絕對的支配信徒。這種推論當然是大逆不道,絕非當時定於一尊的教會所能接受的。再如教會對於上帝有所謂三位一體的信仰,上帝是三而一的,「三」雖然不能放棄,但當時特別著重於「一」。若按唯名的說法,所謂上帝的「一」只是虛名,實際卻有三個上帝。但由正統教義的立場來看,否認上帝的「一」是荒謬絕倫的異端,必須徹底的撲滅。再者,中古時代雖尚沒有特別清楚的國家觀念,但當時有一個所謂神聖羅馬帝國,在時人的政治意識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唯名主義也把它與教會同樣的推翻,當然也非它所樂意承認。 唯名主義雖然是不合正道,唯實主義也不能負起衛道的責任,按唯實的說法,教會為唯一實在的主體,個個信徒只是屬於教會而已,根本無足輕重。但當時的教會口口聲聲說是要解救所有的人,使每個人死後靈魂能升天堂,如何能說個人不重要?並且唯實主義討論上帝的問題時,若推到邏輯的盡頭,就成為泛神論。上帝是宇宙間最高最大的共相,至高無上,大而無外,於是上帝就與宇宙成為一體,宇宙間的一切,包括人類在內,都是上帝的一部分,都是上帝的表現,本身並無獨立的存在。追根究底,只有上帝是宇宙間唯一的實在,因為上帝是無所不包的大共相。人類的靈魂即或存在,也不過是上帝神質之一粒的暫時射出,終久是要歸還到上帝而失去獨立存在的。既然如此,教會以及一切教會救人升天的信條典禮,可說都是庸人自擾,毫無必需的理由。 兩派既然都不妥當,不久就有第三派出來,一個調和折衷的說法。提倡此說的最早名人就是十二世紀的巴黎大學教授阿貝拉。他認為特相與共相都是實在的,但特相很顯然是具體而存在的,共相則不可捉摸,共相只存在於特相中。一個一個的馬是實在的,但所以實在的原因,就是因為每個馬都有「馬」的共相貫乎其中,否則不能成馬。似此,共相又屬非常重要。但共相不可離特相而獨立,不顧特相而只談共相,共相就只為人心中的一種概念。所以阿貝拉的思想,當時稱為概念論,這個說法,是否可以調和兩極端的主義,是八百年來沒有定論的一個問題。當時有許多人攻擊阿貝拉,認為他的思想實際仍是一種變相的唯名論,與宗教的正道根本衝突。這種爭辯,正在不得開交時,阿貝拉病死,問題也就不了了之地解決了。 共相特相的問題,到十三世紀才得到教會所認為滿意的解決方案。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全集由回教的世界輸入歐西,十三世紀的許多哲學家就費全部的精神去吸收消化這位希臘大師的思想。此種潮流的代表人物就是十三世紀中期義大利哲人聖多瑪。他認為共相與特相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兩者都是實在的,並且是不可分的。宇宙萬象,形似混亂,但由疇范與物質的觀點去考察,一切卻又非常清楚,任何器物都有它所以成為器物之理,就是它的疇范,就是前一世紀哲學界的所謂共相。但每一器物又有它所依據的物質基礎,所謂特相的「特」點就是由物質而來。疇范雖然只有一個,但沒有兩匹馬的物質基礎完全相同,因而產生了理同器異的現象,個性個個不同的現象。再進一層,疇范與物質的關係並非絕對的。宇宙是金字塔式的,層次甚多,每級為物質,又為疇范,對下級為疇范,對上級為物質。物質為可能性,疇范為完成體;疇范是物質的目的,物質是疇范的依據。例如空氣水分肥料推動一粒種子,一棵大樹因而長成;種子空氣水分肥料是物質,大樹是疇范。把樹作成門窗梁棟,樹就又成為物質,門窗梁棟是疇范。門窗梁棟以及許多其他元素集合而成屋,門窗等又成為物質,屋是疇范。許多間屋合成一座建築,屋又為物質,建築是疇范。許多建築合而成為一所庭園、校園或公署,建築又為物質,院署是疇范。許多庭園公署和各種類似的建築集團總合而成一個城市,建築集團又成了物質,城市是疇范。再往上推,可及於一區、一國,以至天下宇宙。這不過是根據聖多瑪的思想所舉的一串相聯的例證。宇宙間事物就是這樣一串一串的無數物質疇范層疊形。宇宙間只有上帝是特殊的,他超脫於宇宙間的一切,他是純粹的疇范,不雜有任何的物質。但他並非與宇宙無關的,宇宙間各種的疇范都靠上帝而存在。它們存在於上帝的思想中,上帝思想一物而其物存在。對於我們今日這個非宗教的時代,這個說法或者不免顯得生硬,但由純理論的立場來看,這至今仍不失為一種可以說得通的宇宙萬象觀。因為對於宇宙萬象之所由來,我們除非是存而不論,否則非假定一個最後的無因之因不可。稱這個無因之因為道,為太極,為太一,為絕對,為上帝,都同樣的只是一個理所必有的假定而已。 聖多瑪的思想,不久就被教會承認為正宗的哲學,歷史上稱他的思想為折衷唯實論:他著重於疇范,但不認疇范為絕對的。他對於上帝問題所論的那一套,與我們的主題無關,可以撇開不談。他對於疇范物質關係的一般說法,卻非常重要。物質與疇范,特相與共相,兩者間的絕對關係既被打破,所以絕對的唯實論與唯名論也都變成沒有意義的論說。講到教會與信徒,教會當然是疇范,信徒是物質。但教會之所以成為教會,就是因為有信徒,無物質則疇范失所依據。反之,信徒為要實現人類的最高可能性,必須進入教會,物質而無疇范則永遠不能達到它的最高目的。物質與疇范,特相與共相,並不是對立的,可說是相依為命的。個體與全體是不可分的,個體主義與全體主義都不妥當。健全穩定的時代,個體不是全體的犧牲品,全體也不是個體的工具,兩者相生相成,全體靠個體而成立,個體靠全體而實現。 十三世紀是封建文化的最高峰,美滿的哲學系統也於此時成立。任何穩定美滿的時代,有形無形間實際都是服膺此種折衷的哲學思想的。只有在變亂的時代,極端唯實的全體主義或極端唯名的個體主義才占上風。十四世紀,封建文化漸趨破裂,哲學界唯名主義大盛。文藝復興的運動也萌芽於此時,提倡人本主義,就是個人主義,到十五、十六兩世紀間而變成義大利所風行的極端放縱的自私自利主義。同時,宗教改革運動興起,以個人信仰自由相號召。這一切可說都是推翻封建文化與宗教文化的革命勢力。到十七世紀,這種革命運動大致已經成功,以教會以封建為中心的文化局面至此已經消滅,一個新的穩定局面又已成立,歷史上稱之為舊制度:對內各國完全統一,對外列國維持均勢,可說是一個美滿的國際局面。後世的人承襲法國革命時的標語口號,對舊制度每多誤會。當時的政治是普通所謂專制的,路易第十四世的「朕即國家」一語,最為後人所誤解。法國的神學家包隋與英國哲學家霍布斯是此種專制政體的代言人,他們的文字,我們今日讀來,雖然有時不免覺得繁瑣,但我們能很清楚的明了當時對於專制君主的看法。君主不過是整個國家的象徵,國家的觀念已經很強,但一般人還不能想像一個抽象而無所寄託的國家,他們只能明白以一人為中心的國家形。人民當然屬於國家,所以也就當然服從國家的象徵,君主。君主的專制就由此而來。同時,國家也不是絕對的,君主對人民的福利必須顧到,人民有上書請願的權利,實際也有上書請願的事實。這也可以說是一種折衷唯實論的制度,國家與人民相依相成的局面。 舊制度的盛期,也不過百年左右。到十八世紀,尤其是十八世紀的晚期,盧梭一流的革命思想家又起,提倡人權,提倡個人的自由。不久法國的大革命爆發,以自由、平等、博愛為推翻舊制度的革命口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與戰亂的狂潮一發不可收拾,直到一八七〇年的普法戰後,才算告一段落,歐西的世界漸有呈顯小康之象。但一般講來,法國革命時期的個人主義,勢力仍然相當的強大,歐美各國無論表面上如何的安定,骨子裡個人主義的地位則嫌太高,所以局面總不能完全的穩定。各形各色社會主義的日趨興盛,就是對於個人主義的一種自然反響,第一次大戰後興起的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共產主義,以及各種各類的極權主義,代表一種更激烈的反動。第二次大戰後的今日,典型的納粹國家德意志,典型的法西斯國家義大利,雜牌的極權國家日本,雖都已消減,但極權主義的根本潮流不僅沒有減退並且有與日俱增之勢,與民主主義對立的局面日趨尖銳化。今日以英美為主幹的大西洋兩岸的各民主國家,大致可說是代表唯名主義、個人主義或個體主義的。今日以蘇聯為中心的東歐各極權國家,是代表全體主義或唯實主義的,並且其主義並非折衷性,而是屬於極端性的,人民完全成為國家的工具,毫無個人自由可言,個人人格的價值幾乎全部被否定。這與民主國家的把個人捧得太高,一過一不及,兩者都不是國家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礎。世界若求安定,無論是國內或國際的外界的安定,或一般人心的內界的安定,都必須先求這個根本問題的解決。過於輕視個人的極權主義與過於重視個人的民主主義一日不徹底變質,舉世人心的惶惶無主的情境就一日沒有解除的希望。 [原載《中央日報》(昆明版)民國三十年三月十日第四版「人文科學」第十期,又載《周論》一卷十五期,1948年4月23日,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