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史論集 · 關於公元紀年各種西文名詞的意義及中文譯名問題

俄文的Bek,英文的Century,譯為「世紀」,以及「世紀」一詞的具體含義,都已為人所共知。此外在公元紀年中還有不少其他的制度、名詞和計算方法,有的在中文中已有比較固定的譯法,有的尚無固定的譯法,但無論譯法如何,在認識上尚多有未清楚交代的地方。我們現在擬把與此問題有關的名詞和概念一一提出,無譯名或譯名未定的名詞也擬出譯出,是否有當,請大家指教。 今年是公元一九五六年,我們時常說我們是處在二十世紀的五十年代中;但也可能有人懷疑如此說法是否正確,因為二十世紀的前五十年已經過去,我們現在是處在二十世紀的第六個十年之中,為何不說是六十年代,而說是五十年代?這種疑問是有根據的,實際在歐洲各國的文字中,對於一個世紀的每個十年,有兩種不同的說法,而這兩種不同的說法,不僅在字面上容易混淆,並且兩者之間又交錯著一年,為避免誤解或誤譯,這兩種說法是應當分辨清楚的。例如一九五〇年,就所謂「五十年代」的說法來講,是五十年代一詞所表示的十年中的第一年,而就另一種說法來講,卻是一個十年單位中的最末一年。為清楚起見,我們列表如下,在西文中舉英俄兩種文字,與中文排名並列,並在第(1)類的英文名詞前附列各種歐美文字所同有的阿拉伯數目字的寫法,以醒眉目: 關於上表中所顯示的問題,我們下面可依表中的次序逐條討論。但在逐條討論之前,我們先談一個概括的問題,就是「中文譯名」欄下所列的「旬紀」一詞的問題。這是筆者暫擬的中文譯名。俄文中的ДecЯTИпeTHИe,英文中的Decade,以及其他歐洲文字中相等的字,指的是每個世紀整齊均分的十個十年。這個用法,就是上表第(2)類的用法,在歐洲文字中雖不像第(1)類用得那樣普遍,但在各種歐洲文字中仍是會時常遇到的。但這個名詞似乎至今尚未為中文所確切襲用,在近年的譯文中有兩種情況:有的人不知此一紀年制度,把它與「幾十年代」的制度混而為一,當譯為「第二旬紀」的地方譯為「二十年代」,結果是前後相差了九年,交錯了一年;又有的人知道此一紀年制度,但把歐洲文字中的此一名詞簡單了當地譯為「十年」,於是我們就有時讀到「第一十年」或「第一個十年」一類的譯文。以此類推,到二十世紀將要結束時,我們就會要讀到「第十十年」的中文字句;當然我們可以加「個」字而說「第十個十年」,使它成為可通的中文,但似乎仍不是好的中文。並且在歐洲文字中,這個名詞是一個紀年代的特用名詞,而不是一個紀年數的一般名詞,我們譯為「十年」,等於把一個紀年代的名詞譯成紀年數的名詞,在概念上等於誤譯,儘管在字面上好似是可通的。 以上把「旬紀」一詞略作說明,下面我們可以一一解釋上表所列各條。 第(一)(1)——世紀最初的十年,若用數字的說法表示,在所有的歐洲文字中都感到困難。因為若用阿拉伯數目字,兩個關鍵的數目字都是「零」,叫人有無從下手之感;若用大寫,關鍵的字只是一個「百」字,也不知當作如何說法。這都是令人無計可施的難題,所以無論是用阿拉伯數目字也好,是用大寫也好,都只有採取和盤托出的辦法(但俄文在習慣上仍有較英文或其他西歐文字為簡便的辦法,如「一千九百」只簡稱「九百」;當然如說「一千九百」,也不算錯,不過在習慣上「一千」可以略去)。譯為中文,也有同樣的困難,就我們二十世紀的最初十年來講,也只有譯為「一千九百年代」或「一九〇〇年代」,此外想不出更簡便而明了的譯法。這個名詞,在今日的報紙雜誌上,很少再有用到的機會,因為那十年早已過去;但在各種西文現代歷史或國際政治的運作中,還時常遇到,當有公認的譯法(嚴格講來,公元一九〇〇年是屬於十九世紀的,是十九世紀的最末一年;關於此點,下面再講)。 第(一)(2)——這個問題比較簡單,無可多論。提到本世紀的第一旬紀時,若由上下文就可清楚地知道是講的目前的世紀,而非過去的某一個世紀,「二十世紀的」形容詞句就可省略。在意義不太分明時,這個形容語句必須加上,以免使讀者發生誤會,或作不必要的反覆閱讀。 第(二)(1)——這又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英文與俄文的語法稍有不同。在英文中沒有「The tens」的說法,必須把全部語句說出,用阿拉伯數目字也必須四個數字齊舉。俄文的語法比較靈活,可有英文中所無的省略辦法。在此處,中文不必依從英文,而可按照俄文譯為「一十年代」,與此後的「二十年代」「三十年代」等等一氣直下。「一十年代」或與它相等的詞句,在過去中國的書報上似乎沒有用過,因為在公元一九二〇年以前,中文中還根本沒有襲用這種紀年的說法。但這也與上面所講的「一千九百年代」或「一九〇〇年代」一樣,在現代史或國際關係史中還時常應用,在中文中當有確定的譯法。 第(二)(2)——無論在歐洲文字的說法,或是中文的譯法上,都與第(一)(2)道理相同,無可多論。 第(三)(1)——這裡有上面尚未論到的兩點。由此開始,各種歐洲文字就都有簡單化的說法,就是等於中譯「二十年代」的說法,「二十世紀的」形容語句只有在上下文意義不清時方有加上的必要。在歐語中,若用阿拉伯數目字,前面那表示世紀的「十九」兩字普通也都省去。中文今後也可襲用這種簡便的辦法,除了大家習慣已久的「二十年代」外,又可採用「二十年代」的寫法,讀為「二十年代」或「二零年代」,都無不可。 第(三)(2)——與上面第(一)(2)及第(二)(2),同理同法,不論。 上表只列到第(三)為止,因為自第(四)以下,(1)(2)兩種紀年法,都與第(三)理同法同,不贅。此處唯一或者值得提上一句的,就是假定此表由(一)到(十)全部列出,第(十)(2)當然是「第十旬紀」,第(十)(1)則是「九十年代」,在第(1)種紀年法上,到「九十年代」就結束了,並無「十十年代」或「一百年代」。這種理所當有的紀年詞句,要轉過下一個世紀才能遇到,那就是二十一世紀的「二千年代」或「二〇〇〇年代」。 以上所論,是以十年為單位的紀年法及有關名詞的問題。另外,歐洲文字中還有一個以千年為單位的紀年名詞,在俄文為TыcЯчeneTИe,在英文為millennium(實際是一個拉丁字)。這個名詞在過去沒有介紹到中文中來,近幾年在翻譯或編譯的上古史和考古學的作品中,遇到了這個名詞,有人就把它簡單地譯為「千年」,於是我們就時常讀到「第一千年」「第二千年」一類的詞句。這與上面所論到的「十年」一樣,不僅不是好的中文,並且是概念混淆的一種語法,「千年」給人的印象是年數,不是年代,而此詞原意所指的是年代的先後遠近,不是年數的多少大小。為避免概念上的混亂,此詞在中文中似乎可以譯為「仟紀」,與「世紀」和「旬紀」協和,三個紀年專詞一致採用中國自古以來紀年時所最通用的「紀」字。 「仟紀」和「旬紀」是我們暫擬的譯名,目前尚未通行。「仟」與「千」意義可通,但不完全相等,為避免數字的印象,所以採用不常使用的「仟」字。「旬」字最古用為紀日的專詞,但很早紀月或紀年時就已用「旬」,所以我們擬議的「旬紀」一詞是在中國文字原意的基礎上制定的,並非新創。 以上我們把公元紀年的各種概念和名詞,作了一個簡單的介紹。另外,在具體的用法上還有一些習慣、特例以及容易被人忽略的原則問題,此處可以附帶一提。 首先,關於一個世紀的起訖年份,是時常使人模糊的一個問題。仍舉我們身處的二十世紀為例:二十世紀的第一年為一九〇一,二十世紀的末年為二〇〇〇;嚴格講來,寫二十世紀的起訖年份時當寫作一九〇一至二〇〇〇。但在一般的作品中,為得整齊簡單,都是寫為一九〇〇至二〇〇〇。若咬文嚼字,這當然是錯誤的,因為一九〇〇是十九世紀的最後一年,不是二十世紀的最初一年,並且如此寫法,其中包括的已不是一百年,而是一百零一年。但這已是公認的習慣寫法,沒有再從嚴改正的必要。 以上所講的是公元後的世紀,公元前的世紀就又稍有不同了。例如公元前六世紀的第一年是六〇〇年,末年是五〇一年,起訖當寫為六〇〇至五〇一,習慣上寫作六〇〇至五〇〇,侵用了公元前五世紀第一年的年份。所以,在寫公元後每一世紀的起訖年份時,習慣上侵用上一世紀的末年;在寫公元前每一世紀的起訖年份時,習慣上侵用下一世紀的初年。 這是一般的世紀;第一世紀的問題中則又有了新的因素。公元一世紀的起訖,當然是一至一〇〇;公元前一世紀的起訖,當然是公元前一〇〇至前一。有的作品中也就這樣寫法,這是既嚴格又正確的。但在習慣上往往寫作〇至一〇〇和公元前一〇〇至前〇。在實際歷史上,公元前元年過去之後,就是公元元年,當中並沒有一個「零」年,在歷史學的紀年法中也沒有一個「零」年。這在計算公元紀元前後兩個世紀間任何兩年當中的年數距離時,是會錯著一年的(例如公元一九八到二〇二年,兩數相減,切頭去尾,為四年;公元前二年到公元二年,兩數相加,也是四年,但如按上面切頭去尾的原理則當為三年。所以因為沒有零年,割著公元紀元前後而計算任何兩年之間的年數距離時,就會多出一年來)。天文學家為補救此種年數計算上的缺陷,在天文學作品中應用公元紀年法時,在公元前元年和公元元年之間就添上一個零件,並且假定真有如此一年。這樣,問題就解決了:由公元前二年到公元二年共經過了五個年頭,切頭去尾為四年,年數計算上不調協的問題就不存在了。但歷史上實際並沒有一個零年,所以歷史書上不能添上如此的一年,然而在寫公元前後兩個第一世紀的起訖年份時,歷史學家卻經常借用天文學家的辦法,寫上一個假想的零年。這只是為簡單醒目,並與其他世紀劃一而如此做,我們不必在邏輯上過事推敲。 與上面所講同一原理的一點,就是在談到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世紀的一種長期歷史發展時,要注意世紀的正確次序,公元前與公元後是不同的。例如唐朝是公元七世紀到十世紀的一個朝代;但對於戰國我們就必須說那是公元前五世紀到前三世紀的一個時代,而不能先三後五。如果那樣,就是把時間先後倒置了。 以上關於世紀的一切習慣、特例和原理,也同樣地適用於旬紀和仟紀。公元第二仟紀為一〇〇一至二〇〇〇,公元前第二仟紀為前二〇〇〇至前一〇〇一;但在習慣上則寫作一〇〇〇至二〇〇〇和前二〇〇〇至前一〇〇〇。旬紀也是一樣,公元十九世紀的第二旬紀為一八一一至一八二〇,但習慣上則寫作一八一〇至一八二〇,公元前十九世紀的第二旬紀則把數字都倒過來寫。跨著旬紀或仟紀而談歷史發展時,也是公元後先小數而後大數,公元前先大數而後小數。 最後,再說明一個問題,就是本文所講的這一套計年法和計年慣例,是近代的產物,中古以上是沒有的,在中古以上的文獻中是不會遇到這些紀年法的概念和名詞的。近代歷史學家所寫的上古或中古史的著作中,當然採用這種紀年法,但實際只有世紀和仟紀時常提到,旬紀和幾十年代是很少使用的機會的。這是由於上古中古的歷史步調比較緩慢,同時也可能最少是部分的由於史料不全,所以數年或十數年之間就發現重大變化的機會是不多的,因而旬紀一類的名詞一般地沒有使用的需要。只在特別詳盡專門的作品中,在談到變化較大而史料豐富的年份時,才間或會遇到旬紀或幾十年代的詞句。在這裡可以附帶提一個問題,就是在上古時代有一個十年單位是只能採用旬紀的說法,而無法使用幾十年代的說法的,那就是公元第一世紀開始的十年:我們既不能說「零年代」,也不能說「公元前元年年代」;文字是有窮的,無論在中文或在歐洲文字,都無此一格。在必須對這十年特別提出時,只能說第一旬紀,沒有其他的說法。 (原載《歷史教學》195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