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史論集 · 羅馬帝國傾覆中之基督教教會

公元三九二年羅馬帝國正式承認基督教為國教,這是基督教發展史上的極其重要的關鍵,決定了它成為帝國統治機構的一部分。至此基督教已經全部完成了它的變質過程,最初所具有的人民性和進步性已完全消失了。與其徹底變質相適應,為了使教會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有效的統治機構,公元三九二年後基督教在宗教經典的修訂、教會的組織、宗教禮節和儀式以及宗教理論——神道學等方面都有著一些與此前不同的整頓和創造。 在宗教經典方面,這時有了公認的宗教經典——《聖經》(希臘文為Biblia,拉丁文為Canon)。此《聖經》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猶太教的經典,即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古經》,耶穌教稱之為《舊約》(Vetus Testamentum)的。但當時被據以為《聖經》的這部分猶太教經典已不是猶太文的原本,而是由一些分散在羅馬帝國境內各地的猶太人,特別是在地中海區域以亞歷山大里亞城為中心的一些已經希臘化了的猶太人所翻譯的希臘文譯本,此希臘文譯本因是由七十二人分別譯出的,故又總稱「七十」(Sep-tuaginta)。除猶太教經典外,另一部分的基督教《聖經》則是公元一世紀最早的一些基督徒所寫下來的東西,這些文獻一直在基督教內部流傳著,到公元四世紀時經教會之審訂,亦被公認為基督教的經典。這部分經典,中國天主教稱之為《新經》,耶穌教稱之為《新約》(Novum Testamentum)。最初基督教的《聖經》,無論《舊約》《新約》都只有希臘文本,稍晚才又有了耶婁尼摩(Hi-eronymos,公元三四八—四二〇年)所譯的拉丁文本出現,流行於西方。這種拉丁文本的《聖經》被稱為「Vulgata」,後來變成為西方教會所用的標準本。今日天主教的《聖經》仍以此拉丁文本為準。 在教會組織方面,此時出現了幾種新制度。其中以主教掌握「神權」的制度最足以說明基督教之變質與教會之統治機構化。教會中的統治階級——教士中本以主教地位最重要,而此時主教集團不但已完全變成基督教內部的最高統治者,並且又被認為是具有神權的人。主教具有神權的理論是說,耶穌曾將其神權親自授予了他的十二個弟子(中國天主教稱之為十二宗徒,耶穌教稱之為十二使徒),而主教則又自十二宗徒處繼承了這種神權。這就等於說主教就是耶穌的人間代表,主教有支配教徒的絕對權力,所以主教具有神權的統治理論成立後,主教甚至在形式上也不再是早期基督教內部為信徒服務的教徒內部的一分子了,而是以其神權來絕對支配所有信徒的統治者了。主教神權的實際內容有三:一是關於教會信條和制度的決定權。二是《聖經》的解釋權。因《聖經》內容非常龐雜,特別是猶太教經典的那一部分,包括有種種與宗教無關的文學、歷史、哲學等方面的內容,因而在用基督教觀點來牽強附會時,就往往會發生許多不同的解釋。當然,出身於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和教會內部各種地位的教士都要提出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在這種時候,主教有權決定《聖經》的「正確」解釋,也就是說此後對《聖經》的解釋絕對只能有利於教會中的統治階級,也就是有利於社會上的統治階級。三是基督教內部長期口傳下來的一些不見於明文的傳統(traditio),這種傳統要由主教決定其是否有效。從上述種種說法可以看出此時教會機構已完全把持在少數主教手中。此外,與主教神權確立之同時,主教派立方法也有了改變。最初主教的派立完全是由信徒群眾選舉的,此時這種傳統雖不能廢除,但是由信徒群眾的選舉並不能將神權給予主教,所以信徒的選舉,只被當作是公眾所表示的意見,而被選舉出來的主教必須由鄰區的主教給他「祝聖」——即傳授神權後,始能正式作主教。 每個主教有自己管理的一定的「教區」(dioecesis),在這個區域內他有權處理一切有關教會的事務。有關整個教會的大問題,亦即各教區之間的共同問題則需召開公議會來決定。這種公議會制度的創始就是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大帝所召開的尼基亞公議會。公議會的召開沒有一定規定的期限,有需要討論的問題就隨時召集。 此時在教士階級中又出現了一種特殊的人物——修士。修士起源於修道制度的建立,而修道制度之成為教會制度的一部分與修士之成為教士階級的一分子則經過一個由人民運動發展為統治機構的過程。修道這種辦法原是基督教內部的反對教會變質的一個人民運動。在公元二世紀初期許多中上層階級中人加入基督教後,基督教即開始變質,於是一些反對教會制度化和統治化的信徒便脫離團體開始在家修行,但在家修行不免有許多瑣事煩擾,故到二世紀末三世紀初時,最先在敘利亞、埃及等地有許多基督徒離家到曠野中去修行,過一種苦修生活。到三世紀末、四世紀時,修道已成為一種廣泛的運動。當時出家苦修的多是一般貧苦信徒,他們以修道的辦法來反對主教對教會的控制,所以修道運動實際是基督教內部反對基督教變質的一種運動。主教集團最初曾反對和禁止這種運動,甚至誣衊它為「異端」。但是他們的反對和禁止並不能發生作用,相反地參加這個運動的信徒反而日益增多。因此主教集團到後來只好改變了手段,由壓迫轉而為軟化,即承認了這個運動的合法性,使這個自發的運動變成為由他們所控制和領導的有組織的運動。四世紀時乃由教會出來設立了一些修道院,組織信徒在內修行,同時承認修士為教士,即基督教統治階級中的一分子。這等於是瓦解了這個信徒群眾的反教會運動。此後修道院就成為了基督教內部統治機構之一。修道院成立後教士階級(clericus)開始分為世務(saecularis)教士——主教、神父等和入會(regularis)教士——修士兩種。 在宗教禮節和儀式方面,有禮拜日制度的規定。這種制度原系繼承自猶太教的安息日制度。猶太教本以每周的第七天(星期六)為安息日,基督教模仿此制度設立了禮拜日的制度,但因傳說耶穌復活那一日是星期日,故基督徒乃選定此日作禮拜,而不用猶太教的星期六。此外,基督徒又有必須舉行的聖事(sacra-mentum,意即宗教禮節),在四、五世紀時,此聖事包括四種禮節:一是聖洗,即洗禮,每個人參加基督教和信徒小兒初生時都要舉行一次聖洗,表示洗去過去罪孽,重新做人;二是堅振,小孩生下後先受一次洗禮,到十二歲左右時再由教士重新給他行一次禮,稱堅振,即堅定其信仰之意;三是聖體,即東方宗教中原有聖餐,基督教接受了東方宗教中的一種說法,認為聖餅聖酒在教士禱祝後即變成了神的血肉,人吃了以後就可以獲得神力;四是告解,即信徒先向教士懺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告),然後由教士用神的名義赦免他的罪惡(解)。在此時,由於教士階級故意發展迷信,以利於他們對教徒的統治,聖像(icon)的崇拜乃逐漸流行起來。基督教最初並沒有任何物質的崇拜對象,因為他們認為神是無影蹤可尋的。後來在耶穌受難事跡的傳說下,為表示他們對耶穌的信仰,開始崇拜起十字架來,架上有時還雕有耶穌受難的形象。後又崇拜所謂宗徒們的聖骨。到基督教成為統治機構後,乃故意加強迷信信仰,製造和附會出許多神和聖徒出現或示意的奇蹟,於是便無中生有地繪製出了許多聖人、天使、耶穌、聖母等的所謂真容像來,使之成為信徒的崇拜對象。 公元三九二年以後,適應著基督教完全變質的另一重要發展,就是一套系統完整的宗教理論——神道學的完成。神道學不同於基督教最初產自人民當中的樸素的宗教信仰和傳說——原始教義,而是企圖從基督教的立場出發,像一般哲學思想一樣地來解釋整個的宇宙和人生的宗教理論。就這種宗教理論的哲學部分來說,系源於希臘哲學,當基督教傳入羅馬帝國後,即大量地吸收了希臘哲學的唯心部分,主要是柏拉圖以來的唯心哲學。神道學的出現,早在公元三九二年以前,並且種類繁多,這種不易為一般信徒群眾所理解的煩瑣的宗教哲學的出現,有兩方面的背景:一個就是意味著基督教早期階段的變質,因為把顯明的一般人民易懂的樸素的宗教信仰複雜化,有利於當時在基督教團體內部逐漸增多的社會中上層的教徒為了本身利益對原始教義的曲解;一個就是為了吸收知識分子來參加基督教,因為當時羅馬帝國的知識分子都多少懂得一些希臘哲學,如要他們把自己哲學的宇宙觀和人生觀改為基督教的宇宙觀和人生觀,那起碼得把宗教哲學化,否則他們便認為基督教沒有哲學理論,過於簡單,而許多知識分子加入基督教後自然地又促進了神道學的發展。但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基督教中還沒有一套系統而完整的占統治地位的神道學。三九二年以後,隨著基督教的完全變質,教會的完全成為了統治機構,一套目的在於說明教會統治的合理化以及維持現世秩序的神道學成熟了,並且以羅馬城的陷落(公元四一〇年)為契機,通過奧斯丁(S.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三五四—四三〇年)正式出現了。 奧斯丁最初並不信基督教,他曾涉獵各家哲學,對希臘羅馬的各種哲學思想皆有研究,是一個大知識分子,到三十餘歲時始信基督教,於是就成為了基督教中的神道學大師,因而也就受到教會內部統治階級的青睞,地位上升很快,不久就作了北非地方西波城的主教。公元四一〇年羅馬城陷落之時,他仍在西波城任主教。羅馬城的陷落對羅馬人心震動極大,特別是羅馬的統治階級,因為他們一向就陶醉在羅馬永恆城的迷夢中,一時很難清醒,於是許多不信基督教的羅馬元老們就歸罪於基督教,認為這全是由於羅馬人不信羅馬舊教而信了異教之故。當時奧斯丁就在西波城的禮拜堂中,作了一系列的演講,用一套宗教哲學的理論,主要是有關歷史哲學方面的理論來反駁那些非難基督教的羅馬元老的說法。這套演講後匯集成書,名《上帝國》(De Civitate Dei)。這是一整套的從基督教會立場出發的歷史哲學,就是以基督教為中心,從人類的起源講起,一直到人類的末日為止,對人類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整個歷史過程進行了一番解釋和預言。全書總的精神與最終結論有二:一是教會應該是現世世界上的最高統治機構,一切國家機構都要從屬於教會,順便也就否定了羅馬人認為了不起的羅馬城陷落的意義。二是不要觸動現世的社會秩序,這樣就完全否定了基督教原始的革命思想。而這兩個論點後來一直是基督教以及直到今日為止的天主教會的根本精神。因此奧斯丁的宗教理論也就成為了直到今日為止的天主教教會方面的官方理論。所以我們說奧斯丁的宗教歷史哲學是過去許多神道學理論的一個總結,是適應著基督教的完全變質而出現的。 奧斯丁的《上帝國》在說明上述兩個論點的時候,主要就是根據他在曲解基督教原始教義中附會出來的「天堂」說。他首先從猶太教,亦即基督教的神話講起。按猶太教的神話,人類本來是永遠不會死的,只是由於後來犯了罪被上帝處罰了才會死的,並且死後靈魂還要下地獄。然而上帝憐憫人類,不願人類死後都下地獄,於是就選中了猶太人為「選民」,使教主在猶太人中間降生,猶太人皆信仰之,便可得救。然後其他國家的人再信猶太教便都可得救,這樣地上便會出現了「天國」,也就是奧斯丁稱為的「上帝國」。顯然按照原始教義,這個「天國」是在地上的。但奧斯丁由此又進一步發揮,他認為上帝本來想先把猶太變成上帝國,但因為猶太人不信教主,反而把耶穌殺死了,所以上帝最初的計劃也就落空了。至於現在「上帝國」的解釋,奧斯丁便把它分成了兩部分,他說真正的上帝國是在天上,亦即「天堂」,但要想進入真正的上帝國,則又必須要先通過一個地上的上帝國,只有到人們全加入了地上的上帝國之後,真正的上帝國才會實現,所以地上的上帝國是為真正的天上上帝國的最後實現作準備的。 首先奧斯丁說現在地上的上帝國不是別的什麼,而是現世的教會,因此只有當教會成為世界上最高的統治機構,亦即人們都信了基督教之後,天堂才可能實現。所以羅馬城的陷落並不是不幸的事,相反地,它正表示了羅馬世俗國家的歷史使命已然終結,新的世界已來臨了,教會將代替羅馬帝國控制統一全世界,以完成實現上帝交付與它的使命。一切國家今後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促使上帝國早日實現,所以它們應該屬於教會,為教會服務。這套理論說明了教會成為一個統治機構的合理合法性,所以以後中古時代西歐的教會在這個理論支配下,不是壓倒了國家機構,就是與統治者攜手合作。 教會後來能夠和統治者密切合作,或是統治者有時能夠真正從屬於教會之下的原因,就在於奧斯丁理論的另一個根本論點是大大有利於世俗統治階級的,因為他否定了基督教原始教義中來自人民中間的革命思想。人民最初所理想的「天國」,本來是指現世世界的太平世界而言。原始的「天國」一詞原是人民中間所流行的一句口語「救主復臨」(此字在猶太人所熟用的亞蘭米語中為Maranatha),傳至希臘羅馬後,希臘文譯為Parousia,拉丁文譯為Adventus,兩人見面打招呼,或寫信時在信的結尾皆用此語。此語的含意有此世的「千年太平」之意,絕不是企望來世的快樂。對現實生活來說,他們希望耶穌再回來(「救主復臨」),把舊的統治機構完全摧毀,耶穌成為人民之王,於是「千年太平」的「天國」也就實現了。直到公元二三世紀時,基督教中的「天國」思想仍是這樣為一般信徒所理解的,但到三世紀末四世紀初時,教會的變質嚴重化了,教士階級中人開始反對這種說法,甚至說這種思想是異端,而認為現世的社會秩序是不可推翻的,但尚未能建立一整套的理論來代替原始天國的說法,直到奧斯丁的《上帝國》發表後,才正式用宗教理論的形式把此世天國曲解為來世天堂,因而對現世世界的社會秩序主張完全接受,因為基督徒的希望是在來生而非今世。奧斯丁並用上帝的名義肯定了奴隸制度,他說:「奴隸制度是上帝所命定的,誰要取消奴隸制度,就是背叛上帝。」不但承認了奴隸制度,而且還認為它是萬世不變的。所以這種形而上的宗教哲學,無怪它不但為當時的統治階級——奴隸主所歡迎,而且一直到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時也為封建主和資本家所熱烈擁護了。 自此之後,這種反原始教義的神道學既然成為了基督教會的正統理論,從而為現世的統治階級服務,那麼奧斯丁以後各個時代在基督教內部所產生的人民意識便不能不以企圖恢復原始基督教義的形式表現出來。但這種類型的基督教內部的人民運動首先便被教會宣布為異端,然後再在世俗統治者支持下利用政治力量進行殘酷的鎮壓,以至大規模的屠殺。所以「異端」運動很少有成功的,即使有個別有所成就的,也很快就被統治者收買和利用,與原來的教會合流了。 (原載《世界上古史講義》,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378~3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