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史論集 · 中外的春秋時代
一
春秋時代,在任何高等文化的發展上,都可說是最美滿的階段。它的背景是封建,它的前途是戰國。它仍保有封建時代的俠義與禮數,但已磨掉封建的混亂與不安;它已具有戰國時代的齊整與秩序,但尚未染有戰國的緊張與殘酷。人世間並沒有完全合乎理想的生活方式與文化形態,但在人力可能達到的境界中,春秋時代可說是與此種理想最為相近的。
春秋背景的封建時代,是文化發展上的第一個大階段。由制度方面言,封建時代有三種特徵。第一,政治的主權是分化的。在整個的文化區域之上,有一個最高的政治元首,稱王(如中國的殷周),或稱皇帝(如歐西的所謂中古時代)。但這個元首並不能統治天下的土地與人民,雖然大家在理論上或者承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他所直轄的,只有天下土地一小部分的王畿,並且在王畿之內,也有許多卿大夫的采邑維持半獨立的狀態。至於天下大部的土地,都分封給許多諸侯,諸侯實際各自為政,只在理論上附屬於帝王。但諸侯在封疆之內也沒有支配一切的權力,他只自留國土的一小部分,大部土地要封與許多卿大夫,分別治理。卿大夫在自己的采邑之上,也非絕對的主人,采邑的大部又要分散於一批家臣的手中。家臣又可有再小的家臣。以此類推,在理論上,封建貴族的等級可以多至無限,政治的主權也可一層一層的分化,以至無窮。實際的人生雖然不似數學的理論,但封建政治之與「近代國家」正正相反,是非常顯明的事實。
封建時代的第二個特徵,是社會階級的法定地位。人類自有史以來,最少自新石器時代的晚期以來,階級的分別是一個永恆的事實。但大半的時期,這種階級的分別只是實際的,而不是法律所承認並且清清楚楚規定的。只有在封建時代,每個人在社會的地位、等級、業務、權利、責任,是由公認的法則所分派的。
封建時代的第三個特徵是經濟的,就是所有的土地都是采邑,而非私產。自由買賣,最少在理論上不可能,實際上也是不多見的。所有的土地都是一層一層的向下分封,分封的土地就是采邑。土地最後的用處,當然是糧食的生產。生產糧食是庶民農夫的責任,各級的貴族,由帝王以至極其微賤的小士族,都把他們直接支配的一部土地,分給農夫耕種。由這種農業經濟的立場看,土地稱為井田(中國)或佃莊(歐西)。此中也有「封」的意味,絕無自由買賣的辦法,井田可說是一種授給農夫的「采」,不過在當時「封」或「采」一類的名詞只應用於貴族間的關係上,對平民不肯援用此種高尚的文字而已。
總括一句:封建時代沒有統一的國家,沒有自由流動的社會,沒有自然流通的經濟。當時的政治與文化,都以貴族為中心。貴族漸漸由原始的狀態建起一種豪俠的精神與義氣的理想,一般的赳赳武夫漸漸為斯文禮儀的制度所克服,成了文武兼備的君子。但在這種發育滋長的過程中,政治社會的各方面是不免混亂的,小規模的戰事甚為普遍,一般人的生活時常處在不安的狀態中。
封建時代,普通約有五六百年。封建的晚期,當初本不太強的帝王漸漸全成傀儡,把原有的一點權力也大部喪失。各國內部的卿大夫以及各級的小貴族也趨於失敗。奪上御下,占盡一切利益的,是中間的一級,就是諸侯(中國)或國王(歐西)。最後他們各把封疆之內完全統一,使全體的貴族都聽他們指揮,同時他們自己卻完全脫離了天下共主的羈絆。列國的局面成立了,這就是春秋時代。
二
主權分化的現象,到春秋時代已不存在。整個的天下雖未統一,但列國的內部卻是主權集中的。社會中的士庶之分,在理論上仍然維持,在政治上各國輔助國君的也以貴族居多。但實際平民升為貴族已非不可能,並且也不太難。在經濟方面,井田的制度也未正式推翻,但自由買賣的風氣已相當的流行。各國內部既已統一,小的紛亂當然減少到最低的限度;至此只有國際間的戰爭,而少見封建時代普遍流行的地方戰亂。真正的外交,也創始於此時。貴族的俠義精神與禮節儀式發展到最高的程度。在不與國家的利益衝突的條件之下(有時即或小有衝突,也不要緊),他們對待國界之外的人也是儘量的有義有禮。國際的戰爭,大致仍很公開,以正面的衝突為主,奇謀詭計是例外的情形。先要定期請戰,就是後世所謂「下戰書」,就是歐西所謂宣戰。「不宣而戰」是戰國時代的現象,春秋時代絕不如此無禮。晉楚戰於城濮,楚帥成得臣向晉請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這幾句話,說得如何的委曲婉轉!晉文公派人回答說:「寡君聞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請見。」答辭也可說與請戰辭針鋒相對。
戰爭開始之前,雙方都先排列陣勢,然後方才開戰,正如足球戲的預先安排隊形一樣。有的人甚至寧可自己吃虧,也不攻擊陣勢未就的敵人。宋襄公與楚戰於泓水,宋人已成列,楚人尚未渡水。有人勸襄公乘楚人半渡而突擊敵軍,宋君不肯。楚軍渡水,陣勢未成又有人勸他利用機會,他仍拒絕。最後宋軍戰敗,襄公自己也受了傷,並且後來因傷致死。這雖是一個極端的例,但卻可代表春秋時代的俠義精神,與戰國時代唯利是圖的風氣大異其趣。
春秋時代的戰爭,死傷並不甚多,戰場之上也有許多的禮數。例如晉楚戰於邲,晉人敗逃,楚人隨後追逐。晉軍中一輛戰車忽然停滯不動。後隨的楚車並不利用機會去擒俘,反指教晉人如何修理軍輛,以便前進。修好之後,楚人又追,終於讓晉軍逃掉!
雖在酣戰之中,若見對方的國君,也當在環境許可的範圍內恭行臣禮。晉楚戰於鄢陵,晉將卻至三見楚王,每見必下車,免首胄而急走以示敬。楚王於戰事仍然進行之中,派人到晉軍去慰勞,卻至如此不厭再三地行禮。卻至與楚使客氣了半天,使臣才又回楚軍。在同一的戰役中,晉欒看見楚令尹子重的旌旗,就派人過去送飲水,以示敬意。子重接飲之後,送晉使回軍,然後又擊鼓前進。兩次所派到對方的都是「行人」,正式的外交使臣,行人的身命在任何情形下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歐西的春秋時代,就是宗教改革與法國革命間的三個世紀,普通稱為舊制度時代。歐西人對於利益比較看重,沒有宋襄公一類的人,但封建時代的禮儀俠氣也仍然維持。例如當時凡是兩國交兵,除當然經過宣戰的手續與列陣的儀式之外,陣成之後,兩方的主帥往往要到前線會面,互示敬意,說許多的客套話,最後互請先行開火。過意不去的一方,只得先動手,然後對方才開始還擊。到法國革命之後,就絕不再見此種不可想像的傻事了!
除較嚴重的戰爭場合外,一般士君子的日常生活也都以禮為規範。不只平等的交際如此,連國君之尊,對待臣下也要從禮。例如臣見君行禮,君也要還禮,不似後世專制皇帝的呆坐不動而受臣民的伏拜。大臣若犯重罪,當然有國法去追究。但在應對之間,若小有過失,或犯了其他不太嚴重的錯誤,國君往往只當未見未聞。路易第十四世,是歐西春秋時代的典型國君。他的最高欲望,就是做整個法國甚至整個歐洲最理想的君子。有一次一位大臣當面失態,使路易幾至怒不可遏。但他仍壓抑心中的怒火,走到窗前,把手中的杖擲之戶外,回來說:「先生,我本想用杖打你的!」
英國伊利沙伯女王的名臣腓力·西德尼爵士是當時的典型君子。舉止行動,言談應對,對上對下,事君交友,一切無不中節。男子對他無不欽羨,女子見他無不欲死。他的聲名不只傳遍英國,甚至也廣播歐陸。最後他在大陸的戰場上身受重傷。臨死之際,旁邊有人遞送一瓶飲水到他口邊。他方勉強抬頭就飲,忽見不遠之處臥著一個垂死的敵人,於是就不肯飲水,將瓶推向敵人說:「他比我的需要還大。」一個人真正的風格氣度,到危難臨頭時必要表現,彌留之頃尤其是絲毫假不得的。「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是指罪孽深重臨死懺悔者而言,那只是虛弱的表示,並非真情的流露。至人臨死,並無特別「善」的需要,只是「真」而已。世俗之見,固然可看西德尼的舉動為一件「善」事,但那是對他人格的莫大誤解,他那行為是超善惡的,他絕無故意行「善」的心思。與他平日的各種舉動一樣,那只是他人格自發的「真」,與弱者臨危的「善」相差不可以道里計。後代時過境遷,對前代多不能同情地了解,春秋時代的理想人格是最易被後代視為虛偽造作的。當然任何時代都有偽君子,但相當大的一部分的春秋君子是真正的默化於當代的理想中。
三
我們舉例比較,都限於中國與歐西,因為這兩個文化可供比較之處特別的多,同時關於它們的春秋時代,史料也比較完備。此外唯一文獻尚屬可觀的高等文化,就是古代的希臘羅馬。希臘文化的春秋時代,是公元前六五〇年左右到亞歷山大崛起的三百年間。當時的歷史重心仍在希臘半島,雅典與斯巴達的爭雄是歷史的推動力,正如中國的晉楚爭盟或歐西的英法爭霸一樣。當時的希臘也有種種春秋式的禮制,凡讀希羅多德的歷史的人都可知道。俠義的精神,尤其是大國對大國,是很顯著的。
雅典與斯巴達時斷時續的打了四十年的大戰之後,雅典一敗塗地,當時有人勸斯巴達把雅典徹底毀滅。但斯巴達堅決拒絕,認為這是一種褻瀆神明的主張。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哲學使命,都在斯巴達俠義的一念之下,日後得有發揚的機會。
上列的一切,所表現的都是一種穩定安詳的狀態。春秋時代的確是穩定安詳的。封建時代,難免混亂;戰國時代,過度緊張。春秋時代,這兩種現象都能避免。國際之間,普通都以維持均勢為最後的目標,沒有人想要併吞天下。戰爭也都是維持均勢的戰爭,殲滅戰的觀念是戰國時代的產物。在此種比較安穩的精神之下,一切的生活就自然呈現一種悠閒的儀態,由談話到戰爭,都可依禮進行。
但歷史上的任何階段,尤其是比較美滿的階段,都是不能持久的。春秋時代最多不過三百年。中國由吳越戰爭起,歐西由法國革命起,開始進入戰國。貴族階級被推翻,貴族所代表的制度與風氣也大半消滅。在最初的一百年間,中國由吳越戰爭到商鞅變法,歐西由法國革命到第一次大戰,還略微保留一點春秋時代的餘味。但那只是大風暴雨前騙人的平靜,多數的人仍沉湎於美夢未醒的境界時,殘酷的、無情的殲滅戰,閃電戰,不宣而戰的戰爭,滅國有如摘瓜的戰爭,坑降卒四十萬的戰爭,馬其諾防軍前部被虜的戰爭,就突然間出現於彷徨無措的人類之前了。
(原載《戰國策》半月刊1941年1月第十五、十六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