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史論集 · 世襲以外的大位繼承法

除原始的部落酋長之外,人類社會的政治元首大多是世襲的。有的民族始終維持世襲的制度,如中國由殷商至辛亥革命的情形。有的民族半路作些異樣的嘗試,如古代的希臘、羅馬人與近代的西洋人。今日的世界,在西洋文化的籠罩之下,呈現一個人類開化後的空前現象,就是世襲君主制的大致消滅。多數的國家都是共和國;少數的國家只維持一個傀儡的世襲君主,實權卻操在另外一個選舉的或用他法產生的執政者的手中。真有實權的君主在今日已是鳳毛麟角。所以名義上保有君主的國家,實際也可說都是共和國。 但共和制度與民主主義是兩件事,兩者可合可分,並無絕對必要的聯繫。反之,凡不終日閉眼在理想世界度生活的人,都可看出今日的大勢是趨向於外表民主而實際獨裁的專制政治。在許多國家這種情形已經非常明顯,最重要的就是德、俄、意三國。三國的獨裁者雖然都用「合法」的方式產生,但實際都是終身職,最少也是無限期職。在其餘的國家,或多或少,也都有同樣的趨勢,不久的未來恐怕也終不免要追隨潮流。 但再反過來看,政治上任何實權者的世襲制度,在今日的世界絕無地位。在從前君主世襲與神權信仰有不可分的關係。太遠的將來無人敢說,但最近的未來大概神權信仰不會復興,所以也不會有世襲專制的君主制度發生。在這種微妙的情形之下,實權者的承繼問題於最近的將來在許多國中都必要發生,於較遠的將來恐怕世界各國都不免要逢到這個難關。二十世紀的人類究竟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無人敢給一個武斷的答案。但在前代,在較小的範圍以內,人類曾遇到過這個問題,也曾得到勉強滿意的解決方法。最重要的例子大概要算羅馬帝國的皇帝與回教初期的教主;兩者都是專制的,但都不是世襲的。 一、羅馬帝國皇帝 到公元前一〇〇年左右,羅馬已經成了地中海上最大的勢力。多數的國家都已被羅馬征服,其餘名義上仍然獨立的各國實際也都成了羅馬的勢力範圍。羅馬帝國至此可說已經成立。但傳統的政治制度只適於城邦的範圍,不能維持一個廣大的帝國。況且帝國的疆域仍在繼續擴張,武人的勢力因而日大。代替舊制的帝國政制是此後六七十年間無形之中建設起來的。 到公元前一〇〇年左右,元老院是羅馬城與羅馬帝國中的最高政治機關,凡仍然在職與已經去職的重要官員都是元老。所以名義上元老的權柄雖然有限,實際上大權都操在他們手裡。公民會議仍然存在。但羅馬沒有代議制,羅馬公民遍天下,公民會議到會的實際卻只有羅馬城內與附近的人民。這些人大半沒有固定的職業與財產,對一切既不滿意又不負責,所以極易受人操縱利用。元老階級以及對現狀滿意的人至此都聯合一起,稱為貴族陣線(Optimates)。城內一般流動的公民,資本家,少數的貴族,與其他一切對現狀不滿意的人也聯合一起,稱為平民陣線(Pop-ulates)。這種黨派的分歧與政權的爭奪在當初還有意義,還表現一種真正的政爭。一方面贊成少數人為少數人的利益而統治天下,一方面贊成全體公民為全體公民的利益而統治被征服的各民族。但兩條陣線的原意不久都消沒淨盡,當初的各種口號都成了獨裁者的護符。原來有帝國而沒有皇帝,在貴族陣線與平民陣線的糾紛之下就產生了一個專制的皇帝。 最早的獨裁者是馬略(Marius),是平民陣線的領袖,在非洲打仗屢次勝利之後,於公元前一〇四年被再次選為憲法上地位最高的執政官(Consul)。上等社會的人已都不願當兵,徵兵制不能維持。馬略見到此點,於是改革軍政,正式募兵。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變化;從此軍隊遂成為將軍個人的職業兵,國家軍隊的性質日愈淡薄。最少我們可說,軍隊直接是將軍個人的軍隊,只間接才是國家的軍隊。最後的結果當然是最強大的將軍與國家無形相混,甚至合一。 繼馬略而起的是貴族陣線的蘇拉(Sulla),也是軍人。在公元前八二年,他勉強元老院正式給他無限的獨裁權。蘇拉雖然沒有皇帝的名號,實際上他可說是羅馬帝國第一任的皇帝。 馬略與蘇拉還真正是兩個相抗的陣線的領袖,此後的獨裁者就難說了。便利時,他們可與或左或右的一個陣線合作,但大致他們是以個人訓練的軍隊為最後的靠山,兩個陣線都成了傀儡。 蘇拉死後,不久三個獨裁者同時並出(公元前六〇年),就是龐培(Pompey)、克拉蘇(Crassus)與愷撒(Julius Caesar),臨時三雄合作,組成三頭政治。在三頭中,龐培地位最高,當時的人就給他一個半正式的稱號——「首領」(Princeps)。但三個偉人當然難以合作,一度衝突之後,愷撒勝利,二年之間(公元前四六—前四四年)他成了全帝國的獨裁者。但少數的理想主義者對於舊日的共和政體不能忘情,最後用暗殺的手段將愷撒推翻。 正如用復興六國的名義把秦推翻之後,列國分立的局面並未恢復;愷撒被刺後,共和政體也絕無挽回的可能。結果只有多付一次大亂的代價而已。共和主義者能把獨裁者殺掉,但不能治理一個龐大的帝國。他們原來相信民眾會贊成他們「除暴」的舉動,豈知結果大失所望,多數的人民似乎感覺:獨裁的好壞是另一問題,實際目前除獨裁外別無維持天下安寧的方法。所以經過十四年的大亂之後,在公元前三〇年,一個新的獨裁者又出現,就是屋大維(Octavius)。至此,一切恢復舊制的幻想都已消散,帝國各地都呼屋大維為「世界的救星」。這正與垓下之戰後沒有人再喊「剷除暴政」或「恢復六國」一類的口號一樣。 但屋大維秉性謹慎,對愷撒的命運時刻未忘。所以共和制度雖已推倒,他決定在實際獨裁的局面之下仍維持共和的外表。名義上一切仍舊,但屋大維在憲法上有幾種特權與特殊名號,使他實際的地位遠超憲法之上: (一)至尊權(Imperium):在共和舊制之下,國家最高元首的執政官有至尊權,就是行政上的最高權。但前此至尊權的期限為一年,現在屋大難的至尊權屢次地延長,實際等於終身的權力。 (二)至尊號(Imperator):在至尊權的制度之下,最重要的就是全國軍隊的統率權。在統率軍隊時,領有至尊權的人可用「至尊號」,也可說是大元帥。後來羅馬歷代的皇帝普遍都用此為常號,近代西洋文字中emperor或empereur一類的名詞都由此演化而出。在中文我們一般譯為中國歷史上同類的名詞——「皇帝」。 (三)保民權(Tribunicia potestas):羅馬原有保民官(Tri-bune),乃是平民階級的官吏,在憲法上有全權去防止或禁止任何貴族個人或團體對任何平民個人或團體有欺壓的行動。憲法並承認保民官的「神聖」地位(Sacrosanctitas),任何人對他的身體或生命若有侵犯,就與褻瀆神明同罪。現在屋大維不居保民官的地位,而終身領有保民官的職權與神聖性。 (四)其他特權: (1)宣戰與講和權。 (2)元老院與公民會議的召聚權。這就等於說兩個會議實際都由皇帝操持。 (3)一切正式聚會中占據最高座位的權利。 (五)首領(Princeps):這是一個半正式的稱呼,以前的獨裁者多曾用過。後來元老院感覺「首領」一詞不夠尊崇,就又正式稱屋大維為「國父」(Pater patriae)。但這個名詞始終沒有流行,最通用的還是半正式的「首領」。 (六)奧古斯督(Augustus):這是屋大維與後來歷任皇帝唯一正式的特別名號,就是「至尊無上」的意思。這只是一個尊號,與任何的特權無關。但這個正式的稱號與非正式的「首領」可表示當時的人,無論貴族或平民,都承認獨裁制的不可避免,因而情願創造兩個憲法以外的尊號。 在當時的情形之下,這個新舊調和的辦法未嘗不好,唯一的缺點就是承繼問題的虛懸。因為在理論上羅馬仍為共和國,一切地位與權柄都創自元老院或公民會議,所以世襲制當然不能成立。也恰巧屋大維沒有兒子,所以世襲的問題也沒有發生。在理論上,屋大維死後,或退職後,由元老院再選派一人擔任艱巨,應當沒有問題。但現在實際的制度是獨裁,這種紙上的辦法完全行不通。屋大維在生前也見到這一點,為避免將來再起內亂,他感到非預先暗中指定承繼人不可。他當初四個親信的人都壯年死去,未得繼立。最後他決定以他的義子提比略(Tiberius)為嗣,使他也接受保民權與至尊權,所以全帝國都知道他是皇帝心目中的承繼人。屋大維死後,無人提出異議,提比略安然即位。 提比略原已享受至尊權,所以屋大維死後他就成了當然的大元帥,無形之間承繼了屋大維的地位。但提比略也極力地尊重憲法的外表,正式召聚元老院會議,請他們選定屋大維的承繼人。元老院也知趣,就把屋大維生前所享受的一切特權與名號都加在提比略身上。從此這就成了慣例,每代的皇帝生前都指定實際的承繼人,而由元老院將來正式承認。 公元四一年,皇帝加利古拉(Caligula)被暗殺,生前並未指定承繼人。元老院因加利古拉生前暴虐,於是就討論恢復舊日名實相符的共和制度的問題。但在元老院雄辯未決的時候,御衛隊已先發動,代他們決定,拉克勞底(Claudius)出來為大元帥。元老院無法,只得承認既成的事實,許多天花亂墜的長篇演說都中途打斷。 克勞底的承繼者尼祿(Nero)暴虐無道,激起內亂;同時他又未指定承繼人。公元六八年變亂四起,尼祿自殺。四個武人爭位,都各由軍隊擁護為皇帝。次年韋斯帕申(Vespasian)勝利,由元老院承認為首領。韋斯帕申後來由其子提多(Titus)承繼。這雖實際上等於世襲,但名義上仍為選舉。提多也是先接受至尊權與保民權,在父親死後藉此兩種特權而當然繼位。 提多由其弟多密申(Domitian)承繼。公元九六年多密申被暗殺,無人繼位。至此元老院雖有機會,也不再妄想恢復共和,於是選舉了一個老好先生的尼爾瓦(Nerva)為皇帝。尼爾瓦感覺自己太庸碌無能,就以武人特拉燕(Trajan)為義子,並給他至尊權與保民權。 特拉燕忽略了承繼問題,生前未按慣例指定承繼人,到臨死時才認亞第盎(Hadrian)為義子(公元一一七年)。元老院與軍隊雖都表示承認,但因亞第盎當初並未被默認為承繼人,也未享有至尊權與保民權,所以另外有武人反對。所幸反對派即被平定,未再引起大規模的內亂。此後六十年間(公元一一七—一八〇年),承繼問題一按慣例解決,歷代皇帝都指定承繼人,並都以承繼人為義子。 公元一八〇年後,羅馬帝國二百年的盛期已經過去,亂時多,治時少,承繼的問題也時常發生。但一直到西羅馬帝國亡時(公元四七六年)帝位在理論上始終不是世襲的,在實際上也不都是世襲的。甚至到最後東羅馬帝國亡的公元一四五三年時,帝位在理論上仍非世襲的私產。 由上面的簡表看來,羅馬帝國帝位的承繼法可總論如下: (1)在理論上帝位不是世襲的,實際上也大多不是世襲的。 (2)最普通的承繼法是由在位的皇帝於生前指定承繼人,承繼人並且在皇帝生前就享有特權,以便將來能不留痕跡而繼位。但這是一種非正式的默認慣例,無人公開地考慮這個方法,大家都只「心照不宣」而已。 (3)皇帝大多以承繼人為義子。這與政制本身無關,只能算為一個以人情輔助公事的辦法。 (4)凡不按慣例指定承繼人時,或因故未得指定承繼人時,結果往往是引起內亂或招致軍隊的跋扈干涉。 (5)屋大維以後幾乎無人再相信舊日的共和制度有恢復的可能,所以也很少有人想推翻獨裁皇帝的制度,雖然始終大家不肯承認帝位是一人一家的私產。 二、回教教主 阿拉伯人自古就分為兩種:遊牧人與城居人。遊牧人散居內地沙漠地帶,牧畜為生,遷移無定,組織極為散漫。城居人聚住沿海肥地,有城郭,以商業與簡單的農業為生。城市中最重要的就是西岸的麥加(Mecca)與麥地那(Medina)。但城市間的距離甚遠,不利於共同的政治組織。無論土著與遊牧,政治組織都停頓在部落的階段。以往在半島各地間或有比較廣大的國家出現,但都是暫時的。在回教興起之前,部落組織是常態。 每個部落或城市,各有自己的神祇與宗教。但麥加是全民族所承認的共同聖地,城中有廟名嘎巴(Kaaba)或立體廟。廟中有神像三百六十座,乃全民族在各地所崇拜的神祇的總匯。廟牆中有黑石一塊,尤為全體阿拉伯人所崇敬。每年一度,全半島的人都到麥加朝聖,一方面朝拜立體廟中的群神,而尤其重要的是向神聖的黑石示敬。這種鬆散的宗教儀式,可說是回教興起前阿拉伯人唯一民族意識的表現。 加強民族意識,統一各部落與各城市,使這本來一盤散沙的民族一躍而成為當時世界最強大的勢力的就是穆罕默德。穆罕默德所創的宗教簡而易行,感人的能力非常之深。他毀掉各地的神像,聖廟中的三百六十座神像也被廢棄。但立體廟本身與牆中的黑石卻仍保留,照舊被奉為聖地。代替舊日繁複信仰的新宗教非常簡單,信條只有一段,婦孺皆可背誦明了:「除唯一真宰(Allah)外別無他神,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Prophet)。」這一句話的力量,不是我們今日的人所能想像的。穆罕默德用這一句話,在十年之內統一阿拉伯半島。穆罕默德死後,他的承繼者靠這一句話,在一百年內征服了東至中亞細亞、西至西班牙的一個大帝國。 此前阿拉伯各部落的酋長本由各部落推選。但現在情形大變,全民族在短期間已經統一,實權者的承繼問題甚為重大。穆罕默德自己生前對此並未預定計劃;同時他又無子,所以世襲制也談不到。至於一般信徒,看穆罕默德幾同神明,不信他也會如凡人一樣地死去。一旦首領薨逝,大家都無所適從。在穆罕默德左右地位最為重要的有阿布伯克(Abu Bekr)、歐瑪(Omar)與阿里(Ali)三人。公元六三二年穆罕默德死,回教中要人遂公選阿布伯克繼位,為最初創教者的代表或「哈利發」(Caliph)。這個地位是宗教而兼政治的,可說是一個有政權的教主。教主在理論上由全民選舉,選舉後宗教權與政治權都集於一身。但阿布伯克實際是由少數人選出的。 阿布伯克德高望重,選舉未成嚴重的問題,但也幾乎引起內部的分裂。許多部落由於習慣的關係,又欲恢復原始分散獨立的狀態。但一切叛亂都被阿布伯克平定,從此半島內部未再發生嚴重的分裂問題。 阿布伯克見到無限制的選舉有引起內亂的危險,所以在生前就向左右指定歐瑪為最適宜的承繼人。公元六三四年阿布伯剋死,左右尊重他的意見,就正式選舉歐瑪為教主。 歐瑪感覺繼位法有固定化的需要,於是生前就指定六位元老為選舉委員,將來他們由自己內部互選一人為教主。歐瑪有子,但不肯假公濟私,沒有指定兒子為承繼人,並且也未派他為選舉委員之一。公元六四四年歐瑪死,六位選舉委員中的歐斯曼(Osman)被選為繼位的教主。 歐斯曼腐敗,引起反抗,公元六五六年被刺殺而死。他生前並未指定承繼人,也沒有預定選舉法。反對派遂擁阿里為教主。回教內部的分裂由此開始,公元六六一年阿里亦遭刺殺。從此教主的地位變成陰謀與爭奪的對象,回教共和國無形結束,統一的或各地分立的回教國都成了世襲專制的政體。 回教共和國雖只維持了三四十年,阿拉伯的情形雖與羅馬帝國不一樣,但承繼法卻大同小異。阿布伯克以後兩代的教主都因被預先指定而未成問題。第四代因未指定,又未預定選舉法,內亂於是發生,共和國竟至因而結束。回教不似羅馬,未得演化出一個大家公認的承繼慣例。但阿里以前幾次的蟬聯似乎是正在對著一個固定慣例的方向走去,可惜尚未成功就被世襲制打斷。 三、結論 「歷史不重述自己」——History does not repeat itself。我們不敢說二十世紀西洋各國的獨裁者也都要用羅馬與回教那種實際指定而名義選舉的方法產生承繼人。但在制度的範圍以內,我們很難想像其他更為妥當或更為自然的方法。西洋又有一句與上面所引正正相反的老話:「天下並無新事」——There is no new thing under the sun! (原載《社會科學》1937年2卷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