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全譯 · 第68章

老子 《老子全譯》
【原文】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1),善勝敵者弗與,善用人者為之下(2)。 是謂不爭之德(3),是謂用人之力(4),是謂配天,古之極也(5)。 【題解】 本章講戰略戰術。對將帥所提出的這些要求———不逞強,不激怒,避免正面衝突,利用別人的力量,以不爭達到爭的目的,等等,在軍事學上,都有很大的價值。 注釋: (1)馬王堆本甲本如此,乙本同,惟前有「故」字。傅、范與景龍、敦煌唐寫本、道藏龍興碑,前有「古之」二字。宋刊河上本與諸王本,皆同馬王堆本甲本,無「故」字及「古之」二字。傅本「不武」下有「也」字。敦煌唐寫本,「善戰」以下無「者」字。 (2)馬王堆本甲乙本悉如此。甲本「與」字損掩,依乙本補。宋刊河上本與諸王本皆如此,同馬王堆本,惟「弗」字作「不」。敦煌唐寫本,無二「者」字。「弗與」,傅、范與景龍、開元、敦煌六朝寫本,作「不爭」。「為之下」,今河上本與景龍、景福、敦煌唐寫本,俱省「之」字。奚侗說:「不戰而屈人之兵,故云不與;以我臨物曰與。見《易》雜卦傳,『或與或求』注。」張松如《校讀》:「《周易》雜卦第十一:『臨觀之義,或與或求。』注曰:『以我臨物故曰與,物來觀我故曰求。』此『弗與』,蓋謂不以我圖攻取也。」 (3)馬王堆本甲乙本悉如此。甲本「是」字損掩,「爭」字增作「諍」;乙本「之」字損掩,今依兩本校補寫定如上。河、王、傅、范及諸通行本並同。惟顧歡《道德真經註疏》「謂」作「以」。 (4)河、王、傅、范及諸通行本皆如此。馬王堆本甲乙本皆無「之力」二字。景龍本,「謂」作「以」。嚴遵本,無「是謂」二字。 (5)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傅、范及景福、敦煌六朝寫本、唐人寫本、《道德真經》諸本,大致相同。河上本、諸王本,無「也」字。「是謂配天」,河上註:「能行此德者,德配天也。」「古之極」,河上註:「是乃古之極要道也。」 【今譯】 善於作將帥的人不輕易動武,善於打仗的人不容易被敵人激怒,善於勝敵的人不跟敵人硬拼,善於用人的人對別人很謙虛。這叫做不與人相爭的美德,這叫做善於利用別人的力氣,這叫做配合天道,這是自古以來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