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全譯 · 第65章

老子 《老子全譯》
【原文】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1)。民之難治,以其知之(2)。 故以知治國,國之賦;不以知治國,國之德(3)。知此兩者,亦稽式。恆知稽式,是謂玄德(4)。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大順(5)。 【題解】 本章集中體現了老子敵視人民的愚民思想。老子這種「非以明民,將以愚之」的主張,跟第三章講的對待人民要「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的觀點,是一致的,也是互相補充的。這種愚民政策,為歷代剝削階級的統治者所遵循,有時則變本加厲,是「理有固然」的。 注釋: (1)王弼、傅奕、范應元及宋刊河上公本皆如此。道藏龍興碑本,「為道者」作「為士者」,「愚之」作「娛之」。景龍,「民」作「人」。敦煌唐寫本,下「之」字作「民」。馬王堆本甲本作:「故曰為道者,非以明民也,將以愚之也。」乙本,「故曰」作「古之」,「明」後五字損掩。 (2)道藏嚴遵本如此。龍興碑本,「民」作「人」,無下「之」字。釋者以下句「故」字屬此句,作「以其知故」。下句,范作「以其知多也」,傅作「以其多知也」,諸王本作「以其智多」,景龍、敦煌作「以其多智」。馬王堆本甲乙本作「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甲本,「治」字損掩。張松如《校讀》:「此與上文『將以愚之』句為韻,當如嚴本作『以其知之』。」 (3)依據馬王堆本,參照諸今本寫定如此。馬王堆本乙本作:「故以知知國,國之賊也;不以知知國,國之德也。」甲本同,惟「國」字作「邦」。馬王堆本「治」字訛作「知」,據今本改。傅奕作:「以知治國,國之賊也;不以知治國,國之福也。」王、范及諸唐本,無兩「也」字。「知」字或作「智」。「德」字,敦煌一唐寫本與道藏龍興碑本、趙至堅本、李榮注、成玄英疏,皆同馬王堆本,作「德」。他本皆同傅奕作「福」。張松如說:「『福』、『德』義可通。《禮記·哀公問》:『百姓之德也。』註:『猶福也。』《晉語》:『夫德,福之基也。』這可能是古本『德』字被後人改作『福』字的緣由。」 (4)諸王本如此,惟「恆」字作「常」,依馬王堆本改。馬王堆本乙本作:「恆知此兩者,亦稽式也。恆知稽式,是謂玄德。」甲本同,「是」字作「此」。傅奕本、最近馬王堆本,惟前「恆」字作「常」,後「恆」字作「能」。龍興碑,「亦」下有「為」字。兩「稽」字,嚴遵本、敦煌六朝寫本、景龍、開元、景福、諸唐本及宋刊河上公本與宋徽宗、司馬光、趙至堅諸本,俱作「楷」。陸德明《釋文》:「嚴、河上作『楷式』。」張松如說:「『稽』、『楷』同聲相假,本字當作『楷』,『稽』,為『楷』之借字。《廣雅·釋詁》一:『楷,法也。』是『稽式』,即法式也。」 (5)參照馬王堆本甲乙本寫定如此。甲本,「反」字及末三字損掩。乙本,「與」字損掩,「反矣」作「反也」。前二句,河、王、傅同馬王堆本;敦煌六朝寫本作「玄德深矣遠」,下句誤奪。嚴遵本,無下「矣」字。景龍本、敦煌唐寫本、趙至堅本及《道德真經註疏》,俱無三「矣」字。道藏龍興碑本,無「玄」字並無三「矣」字。後一句,諸王本,上有「然後」二字。傅奕、司馬光、范應元諸本,作「乃復至於大順」;葉夢得《老子解》作「乃大順」。蔣錫昌《校詁》:「物,萬物也。反,借為返。大順者,大順自然,即指道而言。此言玄德深遠,人主與萬物皆返於真,然後乃同至於道也。」 【今譯】 古時候善於行「道」的人,不是用「道」來使人民聰明,而是用「道」來使人民愚昧。人民之所以難於統治,正因為他們有智慧。所以用智慧來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禍患;不用智慧來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福利。 認識這兩者之間的道理,也是一個準則。經常了解這一準則,這就叫做微妙深奧的德行。微妙深奧的德行,是多麼精深宏遠啊,它與萬物同歸於「道」,這樣才能達到非常順暢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