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全譯 · 第19章
【原文】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1)。
此三言也,以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屬(2)。見素抱樸,少私寡慾(3),絕學無憂(4)。
【題解】
本章大意,也是從前章推演而來,老子認為人們迷失本性,是導致國家昏亂之由。主張回到原始狀態,「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學無憂」,才是從根本上治理國家的好辦法。
注釋:
(1)今通行本悉如此。傅及開元、龍興碑,「智」作「知」。龍興碑及李榮《老子道德注》「民」作「人」。馬敘倫《校詁》,「盜賊」作「盜跖」。馬王堆本乙本,兩「民」字上有兩「而」字;甲本無「而」字,惟「倍」假作「負」,「孝」假作「畜」,甲乙本「慈」均省作「茲」。
(2)馬王堆本甲乙本悉如此。河上、王弼及諸今本多作「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景龍、景福無「以」字。龍興碑「以」作「言」。范應元「三」上無「以」字,「足」下有「也」字。傅奕作「此三者以為文而未足也,故令有所屬」。文,這是指理論原則。令,動詞,使。屬,遵循,依照。
(3)河上、王、范及諸唐本悉如此。傅「抱」作「袌」。馬王堆本乙本「私」下有「而」字;甲本只殘存「見素抱」三字,余盡損掩。道藏王真《論兵要義述》作「少思寡慾」。改「私」作「思」,非是。已有蔣錫昌論證,可以參閱。
(4)馬王堆本乙本及諸通行本悉如此,甲本損掩。諸今本均在下章首,今依馬王堆本寫定。蔣錫昌《校詁》:「此句自文誼求之,應屬上章(即此章),乃『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一段文字之總結也。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謂唐張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絕學無憂』一句,附『絕學棄智』章末,以『唯之與阿』別為一章,與諸本不同,當從之。後歸有光、姚鼐亦以此句屬上章,是也。」高亨說:「此句應屬本章,請列三證。『絕學無憂』與『見素抱樸,少私寡慾』,句法相同,若置在下章,為一孤立無依之句,其證一也。足、屬、朴、憂為韻(足、屬、朴、欲在古韻侯部,憂在古韻幽部,二部往往通諧),若置在下章,於韻不諧,其證二也。
『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學無憂』,文意一貫,若置在下章,則其文意遠不相關,其證三也。《老子》分章,多有戾替,決非原書之舊。」
【今譯】
滅絕聰明,拋棄智慧,人民將獲利百倍;拋棄仁德,丟開義理,人民將回到孝慈;摒棄巧詐,去掉私利,盜賊才能絕跡。這三句話呀,作為原則還不夠,所以要(作具體指示)使人民的行動有所遵循:(那就是)表現單純,存心淳樸,減少私心,降低欲望,拋棄文明,才能免除憂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