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全譯 · 第16章

老子 《老子全譯》
【原文】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1)。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2)。歸根曰靜,靜曰復命(3),復命曰常,知常曰明(4)。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5),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6),沒身不殆(7)。 【題解】 此章老子提出「致虛」、「守靜」、「歸根」,「復命」四個問題。在老子的哲學體系中,「虛」指「道」的本體,「靜」指「道」的運用;由體顯用,由用返體,虛極靜篤,可以諦觀萬物之變,老子具有一定水平的辯證法思想,認為對立是過程,是相對的,統一是歸宿,是絕對的。老子這裡的所謂「常」,主要指「靜」,而在「靜」中,又包含著「動」。「靜」指「統一」,「動」指「對立」。老子強調「靜」,也就是強調「統一」。他雖然看到了矛盾的對立和轉化,但他並不認為必須揭露矛盾,解決矛盾,以促進自然的改造和社會的發展,而是主張調和矛盾,保持統一,以求得到內心的平靜和生活的安定。於是在理論上便形成了歷史的循環論和保守主義的觀點。 注釋: (1)傅奕及枟淮南子·道應訓枠枟文子·道原枠篇所引悉如此。河上公本「以」下有「是」字。王弼本無「其」字。景福本「致」作「至」,古字通。馬王堆本一、二、四句末都有「也」字。甲本「靜篤」作「情表」,「並作」作「旁作」。乙本「靜篤」作「靜督」,「並作」亦作「旁作」。蓋音假。 (2)河上及諸王本悉如此。傅、范「夫」作「凡」,「芸芸」作「』,無「復」字。 馬王堆本乙本作「夫物,各復歸於其根」。甲本「芸芸」省作「云云」,「根」字損掩。芸芸,眾多。根,根源,指「道」。高亨說:「『復』字疑上下文而衍,傅本可據。此言『各歸其根』,下文雲『歸根曰靜』,正相承,故知『復』字為衍文,『歸』字非衍文也。歸根,猶雲返本,謂復其本性也。」 (3)傅、范、景龍、開元、敦煌皆如此。河上與諸王本「靜曰復命」作「是曰復命」。馬王堆本乙本作「曰靜。靜,是胃(謂)復命」。顯有訛奪。甲本「曰靜」二字損掩。奚侗說:「『靜曰』各本作『是謂』,與上下文例不合。」命,指本性。 (4)河上公、王弼與傅、范、景龍、開元、敦煌皆如此。馬王堆本作「復命,常也;知常明也」。甲本同。高亨說:「常,乃自然之義。歸根復命,是全其本性之自然,故曰復命曰常。」 (5)馬王堆本如此。惟「妄」字甲本假作,乙本假作「芒」。他本皆無前「妄」字。景龍「妄」作「忘」,「乃」作「能」,以下四「乃」字皆作「能」。龍興碑及李榮並同。 (6)勞健《古本考》如此。諸本「全」作「王」。馬王堆本同。馬王堆本乙本「王」字模糊,甲本尚清楚。甲本「道乃久」三字損掩。乙本亦脫「久」字。勞健說:「『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為韻。『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為韻。 獨『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韻相遠。『王』字義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蕩然公平,則乃至於無所不周普也,無所不周普,則乃至於同乎天也。』『周普』顯非釋『王』字。道藏龍興碑本『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莊子·天地》云:『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聖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蓋即『全』字之訛。『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為韻。王弼注云『周普』是也。 又《呂覽·本生》篇『天子之動也,以全天為故者也』,高注『全,猶順也』,可補王注未盡之義。今本『王』字,碑本『生』字,當並是『全』之壞字,『生』字尤近於『全』,可為蛻變之驗也。」勞說甚是。今據改。 (7)馬王堆本乙本及諸今本皆如此。馬王堆本甲本「沒」作「沕」,「殆」作「怠」,皆音假相通。開元、傅、范諸本「沒」作「歿」。沒身,猶言終身。殆,危險,刑辟。 【今譯】 努力追求心靈虛寂,切實保持清靜。萬物都生長,我就此而觀察它們的往復循環。萬物蓬蓬生息,最後各自都回到自身的根源。回復到自身的根源,就叫清靜,清靜就叫恢複本性,恢複本性就叫「常」(自然),認識自然就叫高明。不認識自然,就會輕舉妄動,一輕舉妄動,就會招惹災禍。認識了自然,就能包容一切,包含一切,才能大公無私,大公無私才能圓通周遍,圓通周遍才能合於自然,合於自然才能符合「道」,符合「道」才能持久,一輩子才不會遭遇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