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學派 · 第三節 孔子所衍生之學派

一、略論 孔學派別,韓非《顯學篇》曾舉八儒,惟孟荀以外,學說罕傳,故異同靡得而校焉。征諸故書雅記,所衍應有五大派:其一,內業派。孔子晚年,頗受老學影響,其勝義之散見《論語》《易傳》者,性與天道,略可得聞。傳此業者,固當以顏回為首。回早卒,顯學所稱顏氏之儒,是否即汲其流,未敢斷言。然孔門近此派者,猶得數人,《莊子·大宗師篇》言:「子桑戶(即《論語》記仲弓所問之子桑伯子)、孟子反(即《論語》所言孟之反不伐)、子琴張(亦見《孟子》)三人相與友,相與於無相與,相為於無相為。」三人似皆於孔門有淵源。孟子又言:「琴張、曾晳、牧皮,孔子之所謂狂。」牧皮雖不見他書,若曾晳則「沂水春風」頗與顏回同一氣象。孔子屢言:「吾黨之小子狂簡。」曾晳輩之狂,子桑戶輩之簡,應皆孔子所常憶念,則此派在孔門勢力不薄,可以想見。此派日漸發達,益以科學的心理研究,遂成為內業派。《漢書·藝文志》,儒家有《內業》十五篇,原注云:「不知作書者。」然今本《管子》第四十九篇,名曰《內業》,所言正儒家存養之學,與道家言大同而小異。(如所言「止怒莫若詩,去憂莫若樂,節樂莫若禮」皆儒家言)《管子》為戰國人摭拾百家所造,此篇或即《內業》十五篇之一。(《管子·心術上》《心術下》《白心》三篇疑亦采自《內業篇》)《大學》言「知止定靜」,《中庸》言「至誠盡性」,即屬此派。至孟荀兩家論性觀心之說,而此派大成。其二,武俠派。孔門二大弟子曰顏淵子路,子路問強,孔子告以「至死不變強哉矯」。子路卒以身殉所職,是此派實為孔門直傳,《顯學篇》以漆雕氏列八儒之一。而漆雕氏之學,則「不膚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孟子言北宮黝孟施捨之養勇,其術正與漆雕合,又言黝似子夏,舍似曾子,則其人或皆儒家者流歟。《漢志》儒家有《魯仲連子》十四篇,《虞氏春秋》十五篇,魯仲連虞卿言論行事,具見《史記》,皆任俠尚氣一流。蓋此派之末流,與墨家結合矣,即孟子之倔強,亦頗有此派氣象。其三,經世派。孔子志在用世救民,其言治國平天下之條理甚詳,此派在孔門獨盛,固所當然。《漢志》儒家有《李克》七篇(原注云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而《史記·貨殖傳》稱「李克作盡地力之教」,則孔門有經濟學專家矣。此派學說,亦至孟荀而分途發達,各極其盛。其四,文獻派。孔子所建設之新理想雖甚多,然又最重歷史觀念,所謂「夏時殷輅因革損益」三致意焉,故於已往之文獻,常愛惜網羅,於是其門下在此派中又分二支派。甲派,將古代典章制度為比較的研究,二戴記諸篇,什九皆是也。乙派,則專從事於政治史,如左丘之作《國語》是也。前此兩事皆王官專職。孔子以後,其業漸移於私家矣。其五,傳注派。孔子既刪述「六經」,傳與其人,賢者識大,不賢識小,或述口說,或明故訓,故漢世《詩》《禮》之傳,溯源子夏。而商瞿之於《易》,公羊高之於《春秋》,皆以恪守師說為職志。而《爾雅》等名物訓詁之書,似亦起於周末。合此數事,遂開後世經學之宗。其實此派在孔門,不過支與流裔而已。而此派之承先啟後者,則似在荀卿也。以吾所見,孔學流別,不出此五大派。而綜合而光大之,厥惟孟荀,故今獨論孟荀焉。 二、孟子 孟子生於孔子卒後百餘年。其時老墨之教皆盛行,殆與儒家三分天下;而法家陰陽家亦競起,故孟子思想,受諸家影響頗多,卓然為儒家開一新面目焉。 《孟子》書,《漢書·藝文志》雲十一篇,今本僅七篇,每篇復分為上下,相傳更有外篇四篇。六朝唐人,尚頗引其佚文,但頗難信。此七篇者,司馬遷謂孟子與其徒萬章之徒所作,殆古書中最完善可信據者矣。 七篇中,《告子》《盡心》兩篇,多屬於內業派之學說;《梁惠王》《滕文公》《離婁》《萬章》四篇,多屬於經世派之學說;《公孫丑篇》則兩者咸有,而全書精神,可以兩語貫之,曰: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滕文公上》) 「道性善」,孟子內業學說之根據也。「稱堯舜」,孟子經世學說之根據也。 孔子言:「性相近也習相遠也」,「惟上智與下愚不移」。其論性語甚渾括,未嘗加以分析。孔門中內業派日趨發達,「性論」漸成為重要問題。《論衡·本性篇》稱,「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有惡……善惡在所養」。又稱「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論性情,與世碩相出入」。數子皆儒學大家(《漢志》儒家有《漆雕子》十三篇,《宓子》十六篇,《世子》二十一篇,《公孫尼子》二十八篇),而其著書皆有論性之文,則當時之重視此問題可知。蓋此問題者,為自己修養起見,為教育之理論及應用起見,所關皆甚重,故儒家認為極要。而孟子荀卿,乃至各以性之善惡為其學說之根本也。 孟子絕對的主張性善說,曰: 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告子上》,下同) 孟子果根據何種論理以立此主張乎?第一,孟子深信人類本來平等,人類中既有至善之人,所以證知人性必善。其言曰: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告子上》) 第二,孟子以為人性中皆有善的根苗,所以證知為善。其言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納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孫丑上》) 「端」即「造端乎夫婦」之端,如體質上之有原始精胞。孟子以為人性之善端,與有生俱來,故曰:「此天地之所以與我者。」又曰:「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俱《告子上》)又曰:「人之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盡心上》) 人之所不學而能不慮而知者,是否皆良?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諸善端,是否生而皆有?除此等善端外,其他惡端,是否為人性所無?此等問題,即孟子性善說能否成立之生死關鍵也。以吾所見,惟「見孺子入井而惻隱」與「孩提知愛其親」兩論證,確能圓滿成立,其他則不敢言。然「愛」實萬善之本,愛性既生而具,則性善說固已持之成理矣。 性善說創自孟子,當時諸家論性者,異說甚多,故公都子以為問,曰: 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告子上》,下同) 孟子絕對性善說,與公都子所引諸例,顯不相容,孟子其何說之辭?孟子曰: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 孟子以為人類有善的可能性,故謂之善,此可能性之說,在學理上極有價值。蓋必有此然後修養為可能,教育為可能也。若夫有為不善者,孟子以為不過受環境之惡影響使然。故曰: 富歲子弟多賴(阮元雲賴同「懶」),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 此言人類皆有善之可能性,猶麥種皆有熟之可能性。然而或懶或暴種種不善者,皆由環境使然(熱帶人多賴,寒帶人多暴,亦同此理),孟子以為此陷溺作用之結果耳。惡環境既足以陷溺人,則以他力改善環境或以自力抵抗環境,皆足以恢復其本來之善。所謂他力改善環境者。孟子曰: 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告子上》) 又曰: 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一齊人傅之,眾楚人咻之,雖日撻而求其楚,亦不可得也。(《滕文公上》) 所謂自力抵抗環境者,孟子曰: 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蘗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是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告子上》) 由前之說,則當使人日日得所「暴」,常常在「莊岳之間」,此社會教育之所宜有事也。由後之說,則當嚴密自衛以求免「牛羊之牧」「旦晝之梏」,此個性教育之所宜有事也。孟子於前說,雖偶一道及,而其主要精神,實在後說。 孟荀因論性之主張異,故教育方針,隨之而異。荀子尊他力,而孟子尊自力。荀子之教,其一,假物。故曰:「假輿馬者,非利足也,而涉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勸學篇》)其二,尊師。故曰:「師雲而雲,則是知若師也。……不是師法而好自用,譬猶以盲辨色,以聾辨聲,舍亂妄無為也。」(《修身篇》)蓋性既惡則非藉他力無以矯正也。孟子不然,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盡心下》)又曰:「反求諸己而已矣。」(《公孫丑上》)此與荀子假物之說異。又曰:「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告子上》)又曰:「子歸而求之有餘師。」此與荀子尊師之說異。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諸左右逢其原。」(《離婁下》)自得者,純恃自力之謂,聖賢師友,能示我為學方法,不能代我為學;能引我志於道,不能代我入道。故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盡心下》)孔子所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庸》所謂「誠者自成也」,即是此意。 然則自力修養之方法何如?一曰消極的抵抗;二曰積極的發展;而此二者實交相為用。孟子曰: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告子上》) 「先立乎其大者」即所以為發展,「小者不能奪」即所以為抵抗也。今先舉其抵抗之學說,孟子曰: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告子上》) 此文特標物與我之辨,最足發人深省。物交物雲者,上物字,指耳目所接之物,佛說自六塵至山河大地,常人所共指為物者此也。下物字,即指耳目及軀幹之全部,佛說自六根以至六識,常人則不指此物而指我,不知此確為物而非我也。就其至淺者言之,如人之發齒爪甲,當其麗於我身,共指為我也(楊氏為我拔一毛利天下不為,即謂此一毛為我體也),及其脫落,則麼麼一物而已,此軀幹之全部,與發齒爪甲何異?今世生理學大明,稍涉其樊者,共知吾全身筋骨血肉,皆閱若干時一蛻變,全非其故矣。然而猶執此為我而終不悟也。既認此物為我,則罄吾之智能以養之,凡人終日所營營者,舍養此耳目口體之外,更有何事?因養此耳目口體,於是乎有「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浸假而宮室妻妾,且成為我之一部。如是認賊作子,展轉相引以至無窮,孟子喝破之,曰是「物交物」而已矣,是「於我何加焉」。明乎此義,然後知我前此所為營營齪齪者,皆為物役。自今以往,我當恢復我之自主權,我將對於一切物而宣告獨立,不復為之奴隸。我但作此一念,而一切物已戢戢聽命,無復能披猖矣,故曰「思則得之」也。 自力抵抗環境,當受環境苛酷的壓迫時,最感其必要,《孟子》有一章,發揮此義最為深刻。曰: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征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告子下》) 此章實吾輩疲勞時之一興奮劑,失望時之一續命湯。能常誦之,自可以提起奮鬥的精神,使吾輩不致遇困難而退轉。雖然,猶有一義當注意焉,環境之安順的腐蝕,有時較苛酷的壓迫尤為可畏,故孟子復予吾輩以嚴重的警告。曰: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不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告子上》) 人類墮落,往往不在其失意之時,而在其得意之時。因得意時自衛力便鬆懈,則受惡社會之腐蝕而不自知也。孟子以為學人之抵抗社會,無論何時,皆須注全力。故曰: 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 其積極的發展之方法如何?《中庸》云:「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孟子之學,從子思出,故其義與《中庸》共貫,曰: 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告子上》) 孟子既篤信人類平等,謂「聖人與我同類」,以為各人苟將其個性充量發展,皆可以完成圓滿的人格。故曰:「人皆可以為堯舜。」(《告子下》)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滕文公上》) 「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猶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離婁下》) 堯舜為孟子理想的人格,然以為人人皆可以學到。堯舜所以與我輩相去倍蓰而無算,由我輩不能盡其才耳。盡其才之道何如?則擴充而已矣。孟子曰: 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公孫丑上》) 又曰: 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梁惠王上》) 又曰: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盡心下》) 又曰: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盡心下》) 孟子只是教人發揮個性的本能,以為圓滿的人格,不過將本能放大。所以其教人總是因勢利導,對於門弟子無論矣,即對於時主亦然。齊宣王不忍一牛之觳觫,即謂「是心足以王」。好樂好色好貨,皆指為美德,凡以其有善端而已。荀子曰:「木直中繩,以為輪,其曲中規。雖有槁暴,不復挺者,使之然也。」(《勸學》)以逆人性為教,孟子之「擴充」則以順人性為教,兩性恰相反矣。 孟子自道修養得力處,曰: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公孫丑上》) 此是內業派與武俠派會通之點,其言養氣之必要,謂「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氣是指心理上情感方面之動相,當時內業派專重意志理性兩方面,孟子認為有缺點,故以此補之。其說浩然之氣也,曰: 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 所謂餒不餒者,正如漆雕開所謂「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所謂配義與道者,道為理性力所體驗,義為意志力所嚮往,孟子以為尚須加情操力之修,養以配之,行無不慊於心,則常能保持其邁往不撓之情操。而萬事可以負荷,此所以使修養工夫成為現實應用的,而與老莊所教異其揆也。 孟子之政治論,祖述孔子大同之旨,其必稱堯舜者,借堯舜以寄其公天下之理想也。故《萬章》問:「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 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萬章上》) 桃應問:「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曰:「然則舜不禁與?」曰: 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盡心上》) 前章論國家非君主私有,後章論法律之下萬人平等,且法律非君主所能任意左右,皆孟子政治上重要之理想。孟子又曰: 賊人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萬章上》) 又曰: 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告子下》) 當時貴族政治,已成過去,而君相專制的國家主義方盛行,故孟子大聲疾呼以破之。故曰: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 滕文公問為國,孟子告以「民事不可緩」。齊宣王問齊桓晉文之事,孟子告以「保民而王」。此皆反抗當時之政治潮流,為民權思想之先河。但孟子僅言「保民」、言「牧民」、言「民之父母」,而未嘗言民自為治。近世所謂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By the people之三原則,孟子僅發明of與for之兩義,而未能發明by義,此其缺點也。 孟子政治論最重要之部分,則其經濟制度也,孟子以經濟的給足為社會道德之源泉。故曰: 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矣。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滕文公上》) 又曰: 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梁惠王上》) 讀此可知孟子認經濟問題為改良社會之根本,與後世之恥言生計而高談道德者有異矣。孟子經濟政策第一要件,在整理土地制度。其言曰: 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滕文公上》) 孔子之言經濟,本最注重分配,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論語·季氏》)孟子受其教,故以「均」「平」為第一義,而當時主要之經濟惟農業,故欲求分配之均,必在土地。孟子之理想土地制度,曰: 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滕文公上》) 此種制度,以全國耕地九分之一為純粹的公有,其餘九分之八,則私人雖無所有權而有使用權,在使用期間,收益歸彼私有。而此公家之一分,亦由各私人公擔其生產之勞作,即私人相互之間,亦為共用生產,平均分配。所謂「耕則通力合作,收則計畝均分」,實含有組合互助之精神。故孟子曰: 鄉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同上) 此孟子心目中之半共產的社會,不徒以此謀物質上之給足,實以為人類精神保健之一良劑也。 孟子又言:「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滕文公上》)是主張都市經濟制度與鄉村有區別。又言:「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是主張自由貿易及山澤之利全歸共有,凡此皆可見孟子經濟思想之一斑也。 (按:原稿至此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