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學派 · 第五節 墨子新社會之組織法

墨子理想中之兼愛社會,其組織法略見於《尚賢》《尚同》兩篇。他論社會的起源如下: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腐餘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若禽獸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良、聖知、辨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尚同上》) 這種議論,和歐洲初期的「民約論」很相類。「民約論」雖大成於法國的盧梭,其實發源於英國的霍布士和洛克。他們都說:人類未建國以前,人人都是野蠻的自由,漫無限制。不得已聚起來商量,立一個首長,於是乎就產出國家來了。墨子的見解,正和他們一樣。他說:「明乎天下之亂生於無政長,故選擇賢聖立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什麼人「明」?自然是人民「明」;什麼人「選擇」?自然是人民「選擇」;什麼人「立」?什麼人「使」?自然是人民「立」,人民「使」。這種見解,和那說「天生民而立之君」的一派神權起源說,和那說「國之本在家」的一派家族起源說,都不相同。他說:國家是由人民同意所造成,是「民約論」同一立腳點。《經上篇》說:「君臣萌通約也。」正是這個原理。 國家成立之後又怎麼樣呢?墨子所主張,很有點令我們失望。因為他的結論流於專制。他說: 正長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尚同上》) 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說而不治哉?(《尚同中》) 他的篇名叫做《尚同》,尚即上字,意思是「上同於天子」,老實說,就是叫人民都跟著皇帝走。這種見地,和二千年後霍布士所說,真是不謀而合,霍氏既發明民約的原理,卻說民既相約以成國之後,便要各人把自己的自由權拋卻,全聽君主的指揮,後來盧梭的新民約論,就極力批評這一點的不對。不幸墨子的學說,只到霍氏那一步,還未到盧氏那一步。 但墨子之說,是否和霍布士之說全同,我們還要細考。霍氏一面主張民約,一面又主張君主世襲,自然是魯莽滅裂的學說。墨子為什麼要叫「萬民都法天子」?因為「天子是天下的仁人」。為什麼說天子就是天下的仁人?因為他是「由萬民所選擇而立」。既已如此,卻有一個緊要問題跟著發生,就是要問君位如何繼承?這種選立天子的大典,是初建國時一回行過便了呀?不是永遠繼續舉行?若使一選而不復再選,那麼這位「仁人」死後,自然傳給他的子孫,能保他的子孫都是「仁人」嗎?若是這樣,墨子的新社會,一定組織不成。今遍查《墨子》書中,並沒有一個字說君位要世襲,但也未嘗論及繼續選舉的方法。但墨家卻有一種很奇怪的制度,他們自墨子死後,在全國的「墨者」裡頭,立了一個墨教總統,叫做「鉅子」。所以莊子說他們「以鉅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天下篇》)這位「鉅子」,很有點像基督舊教的教皇。我想墨教倘若成功,一定把中國變成「教會政治」。「鉅子」就是一國的行政首長。那麼,就「墨者」的眼光看來,天子一定是天下的仁人了。 墨子既已主張這種「尚同主義」,自然是主張「賢人政治」了。所以尚賢主義也跟著來。他說:「智者為政乎愚者則治,愚者為政乎智者則亂。」(《尚賢中》)據此看來,近世之「議會多數政治」和「全民政治」,墨子怕都不見得贊成。但當時的貴族世襲政治,他自然是根本反對,更不待言了。 墨子的新社會,可謂之平等而不自由的社會。揣想起來,和現在俄國的勞農政府,很有點相同。勞農政府治下的人民,平等算平等極了,不自由也不自由極了。章太炎很不佩服墨子,他說:墨學若行,一定鬧到教會專制,殺人流血。這話雖然太過,但墨子所主張「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卻不免干涉思想自由太過,遠不如孔子講的「道並行而不相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