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學派 · 第四節 墨子之宗教思想
「天志」「明鬼」「非命」三義,組成墨子的宗教。墨子學說,件件都是和時代潮流反抗,宗教思想亦其一也。說天說鬼,原是古代祝史的遺教。春秋戰國時,民智漸開,老子孔子出,大闡明自然法,這類迷信已經減去大半了。像墨子這樣極端主張實際主義的人,倒反從這方面建設他學術的基礎,不能不算奇怪。試把他所說的仔細研究一番。
墨子的「天」和老子、孔子的「天」完全不同。墨子的「天」,純然是一個「人格神」,有意欲,有感覺,有情操,有行為。所以他的篇名,叫做「天志」。墨子說:
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天志上》)
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王公大人之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視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行。(《天志中》)
這是說當以天的意志為衡量一切事物之標準。然則天的意志到底怎麼樣呢?墨子說:「天欲人之相愛相利,不欲人之相惡相賊。」(《法儀》)
何以見得呢?墨子說:「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又何以見得天是「兼愛兼利」呢?墨子說:「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墨子欲證明天之「兼有兼食」,因設為譬喻。說道:「天之有天下也,無以異乎國君之有四境之內也。今國君夫豈欲其臣民之相為不利哉?」(《天志上》)「楚之王食於楚四境之內,故愛楚之人,越王食于越,故愛越之人。今天兼天下而食焉,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天志下》)
墨子既斷定天志是兼愛,於是天的賞罰,有了標準了。他說:「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愛,交相賊,必得罰。」(《天志上》)「然有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則夫天亦且不為人之所欲而為人之所不欲矣。人之所不欲者何也?曰:疾病禍祟是也。」(《天志中》)
讀此,可知墨子講天志,純是用來做兼愛主義的後援。質言之,是勸人實行兼愛的一種手段罷了。然則這種手段有多大效果呢?據我看,很是微薄。第一層:墨子證明天志一定是兼愛,他的論據就是「天兼有兼食」。何以能證明天是「兼有兼食」呢?畢竟拿不出證據來。他說「天兼愛」,和老子說「天地不仁」,正是兩極端的話,到底誰是誰非?誰也找不出最高法庭來下這判語。第二層:「疾病禍祟」是否由天做主?若如近世科學昌明後,找出非由天做主的證據,墨子立論的基礎,便完全破壞。第三層:墨子不講良心上的道德責任,專靠禍福來勸導,立論是否圓滿?墨子說:「踐履道德得福,否則得禍」,假如有人說「我不願得福而願得禍」(人激於意氣時,便往往如此),墨子將奈之何?何況禍福報應還是縹緲無憑呢?
第四層:墨子的天志和基督教很相像;但有一點大不同處。基督都說靈魂,說他界。墨子一概不說。靈魂他界,沒有對證,福禍之說,勉強可以維繫。專言現世的禍福,越發不能自完。墨子提倡苦行,和基督教及印度各派之教相同。但他們都說有靈魂,所以在極苦之中,卻別有安慰快樂的所在。墨子苦是專講道德責任,不拿利害計較來感動人,也還罷了。他卻又不然,專說的是利害問題。利害和苦樂有密切關係,此本易明之理。他的非樂主義,已經要人把肉體的快樂,犧牲淨盡,問有什麼別的快樂來替代呢?卻沒有。頂多說我「所行合義,心安理得」,算是一種安慰。如此歸到極端的良心責任說嗎?他卻又不以為然。墨子本是一位精於論理學的人,講到天志,卻缺漏百出,所論證多半陷於「循環論理」。我想都是因「天志論」自身,本難成立。墨子要勉強把來應用,未必不是他失敗的一個原因哩。
「天志」之外,還加上「明鬼」,越發贅疣了。墨子的明鬼論,不外借來幫助社會道德的制裁力。他說:「吏治官府之不廉潔,男女之為無別者,有鬼神見之,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明鬼下》)
墨子明鬼的宗旨,握要處就在此。所以他引證許多鬼的故事,講的都是報仇作祟,叫人害怕。至於鬼有無的問題,他並不在學理上求答案,乃在極粗淺的經驗論求答案,實在沒有什麼價值。
墨子這種宗教思想,純是太古的遺物,想是從「史角」傳來的。在他這種乾燥生活裡頭,若並此而無之,自然更不能維繫人心。但這種思想,對於他的學說的後援力,其實也很薄弱,徒然獎勵「非理智的迷信」,我們不能不為墨子可惜了。
墨子的宗教思想,有一個附屬主義,曰「非命」。這個主義,直搗儒道兩家的中堅,於社會最為有益。「命」是儒家根本主義之一,儒說之可議處,莫過此點。我國幾千年的社會,實在被這種「命定主義」阻卻無限的進化。墨子大聲疾呼排斥他,直是思想界一線曙光。主張有命的,《列子·力命篇》最為明了,今先引來參證:
力謂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於物而欲比朕。力曰:壽夭窮達貴賤貧富,我力之所能也。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堯舜之上,而壽八百。顏淵之才,不出眾人之下,而壽四八。仲尼之德,不出諸侯之下,而困於陳蔡。殷紂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季札無爵於吳,田恆專有齊國,夷齊餓於首陽,季氏富於展禽,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壽彼而夭此,窮聖而達逆,賤賢而貴愚,貧善而富惡耶?力曰:若如是言,我固無功於物而物若此耶?此則若之所制耶?命曰:既謂之命,奈何有制之者耶?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壽、自夭、自窮、自達、自貴、自賤、自富、自貧,朕豈能識之哉?
「力」與「命」確是兩件對待的東西,有命說和力行說,確不能相容。像列子這種主張,人人都是生下地來,已經命定,還要做什麼事呢?所以墨子痛駁他。說道:
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早朝晏退,聽獄治政,終朝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治,不強必亂;強必寧,不強必危,故不敢怠倦。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殫其思慮之知,內治官府,外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貴,不強必賤。強必榮,不強必辱,故不敢怠倦。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故不敢怠倦。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強乎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捆布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暖,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今雖毋在乎王公大人,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則必怠乎聽獄治政矣,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農夫必怠乎耕稼樹藝矣,婦人必怠乎紡績織紝矣。王公大人怠乎聽獄治政,卿大夫怠乎治官府,則我以為天下必亂矣。農夫怠乎耕稼樹藝,婦人怠乎紡績織紝,則我以為天下衣食之財將必不足矣。(《非命下》)
墨子所以反對定命說的原因,在此。要而論之,定命說若成立,人類便沒有了自由意志,那麼,連道德標準都沒有了。人類便沒有了自動力,那麼,連什麼創造都沒有了。那麼,人類社會便是死的,不是活的;便是退化的,不是進化的。所以墨子「非命」,是把死社會救活轉來的學說。我舊著《墨學微》裡頭,有一段話引申墨義,附錄以供參考:
命之果有果無之一問題,墨子答案,壁壘未堅。今請演其言外之旨。
物競天擇一語,今世稍有新智識者,類能言之矣。曰優勝劣敗,曰適者生存。此其事似屬於自然,謂為命之範圍可也。雖然,若何而自勉為優者適者,以求免於劣敗淘汰之數;此則純在力之範圍,於命絲毫無與者也。
夫沙漠地之動物,其始非必皆黃色也;而黃者存,不黃者滅。冰地之動物,其始非必皆白色也;而白者存,不白者滅。自余若烏賊之吐墨,虎之為斑紋,樹蟲之作枝葉形。諸同此例者,不可枚舉。其一存一滅之間,似有命焉。及其究竟,則何以彼能黃而我獨不黃,彼能白而我獨不白,彼能吐墨為斑紋為枝葉形而獨我不能?是亦力有未至也。
推言之,則一人在本團體中或適或不適,一團體在世界中或適或不適,皆若此而已。故明夫天演公例者,必不肯棄自力於不用而惟命之從也。
難者曰:生物學家之言物競也,謂物類死亡之數,必遠過於所存。且如一草之種子,散播於地者以萬數,使皆悉存,則不轉瞬而將為萬草,乃其結局,不得一二焉,何也?則其落地之時刻有先後,所落之地段有旱濕腴瘠,若是者不謂之命得乎?應之曰:斯固然矣。雖然,使兩種子同在一時同落一地,其一榮一悴之間,必非力無以自達矣。
然猶未足以服難者之說。吾以為力與命對待者也。凡有可以用力之處,必不容命之存立。命也者,僅偷息於力以外之閒地而已。故有命之說,可以行於自然界之物,而不可以行於靈覺界之物。今之持有命無命之爭辯者,皆人也。靈覺界最高之動物也。故此名詞,決非我同類之所得用也。夫彼草種之或飄茵或墮溷也,彼其本身當時,無自主力之可言也。故命之一語可以驕橫恣睢以支配之。一入於靈覺界,有絲毫之自主力得以展布者,則此君遂消滅而無復隙地之可容。
難者之說,不足以助其成立明矣。若夫彭壽而顏夭也,跖富而惠貧也,田恆貴而孔子賤也。持有命論者,以是為不可磨滅之論據,其實非也。蓋一由於社會全體之力未盡其用,而偏枯遂及於個人者;一由不正之力之濫用,而社會失其常度者。且如顏子之夭也,或其少年治學,不免太劬;或為貧困所迫,未盡養生之道。其果坐此等原因以致之否,吾輩今日,無從論斷。若果有之,則力未盡,非命之為,藉曰無矣。顏子之對於己身之責任,其力已無不盡矣。則其所以至此之故,必由其父母遺傳之有缺點也。否則幼時於養育之道盡善也,否則地理上人事上有與彼不相協也;是則由社會全體之力有未盡使然也。且使醫學大明,繕生之思想與其方法大發達,則顏子斷不至有羸弱之遺傳,斷不至有失宜之養育;而地理上人事上有何種障礙,皆可以排而去之。顏子或竟躋上壽,未可知也。
不觀統計學家所言乎?十七世紀歐洲人,平均得壽僅十三歲。十八世紀,平均得壽二十歲。十九世紀,乃驟增至平均壽三十六歲。然則壽夭者,必非命之所制,而為力之所制,昭昭明甚矣。
若乃貧富貴賤,則因其社會全體之力,或用之正,或用之不正,而平不平生焉。夫力也者,物競界中所最必要者也。而在矯揉造作之社會,或生而為貴族,或生而為平民。當吾投胎之時,誠有如草種之偶茵偶溷,及既出生後,而遂不能自拔,此世俗論者之所謂命也。雖然,曾亦思此等制度,果能以人力破除之耶?抑終不能以人力破除之耶?且使盎格魯撒遜人,至今而猶為維廉第一以前(十六世紀前)之狀態也,則的士黎里斷不敢望為大宰相,林肯斷不敢望為大總統,則亦曰命也命也而已,而何以今竟若此。故知夫力也者,最後之戰勝者也。子墨子曰:「命者暴王作之。」(《非命上》)至言哉,至言哉。
吾以為命說之所從起,必自專制政體矯誣物競壅窒物競始矣。就其最淺者論之,如科舉制度之一事,取彼盡人所能為而優劣程度萬不能相懸絕之八股試帖楷法策論,而限額若干名以取之。以此為全國選舉之專途,其勢不能不等於探籌兒戲,應舉者雖有聖智,無可以用其力之餘地也。而一升一沉之間,求其故而不得。夫安得不仰天太息曰命也!命也!而已?
吾中國數千年來社會之制度,殆無一不類是。故使國民彷徨迷惑,有力而不能自用。然後信風水信鬼神信氣運信術數種種謬想,乃蟠踞於人人之腦際,日積日深,而不能自拔。貧富貴賤有命之說,其最初之根源,皆起於是。
然此果足為有命說之根據乎?一旦以力破此制度,則皮不存而毛焉附矣。其他如喪亂也,偏災也,癘疫也,皆咸諉諸命而無異詞者也。豈知立憲政體定,則喪亂何從生?交通事業成,則偏災何從起?衛生預防密,則癘疫何從行?故以今日文明國國民視之,則如中國所謂有命之種種證據,已迎刃而解,無復片痕只跡可以存立。而況乎今日所謂文明者,其與完全圓滿之文明,相去尚不可以道里計也。然則世運愈進,而有命說愈狼狽失據,豈待問矣?墨子「非命」,真千古之雄識哉!
其足以為墨子學說樹一援奧者,則佛之因果說是也。佛說一切器世間有情世間,皆由眾生業力所造,其群業力之集合點,世界也,社會也。(即器世間)而於此集合點之中,又各自有其特別之業力,相應焉以為差別,則個人是也。(即有情世間)故一社會今日之果,即食前此所造之因。一個人前此之因,亦即為今日所受之果。吾人今者受茲惡果,當知其受之於麼匿(即個人)之惡因者若干焉;受之於拓都(即社會)之惡因者若干焉。吾人後此欲食善果,則一面須為麼匿造善因,一面更須為拓都造善因,此佛教之大概也。故佛教者,有力而無命者也。藉曰有命,則純為自力之所左右者也。嗚呼!佛其至矣。使墨子而聞佛說也,其大成寧可量耶?
世俗論者,常以天命二字相連並用,一若命為天所制定者,則或疑墨子既言「天志」而又「非命」,豈不矛盾矣乎?是於墨子所謂天之性質有所未了也。墨子固言,天也者隨人之順其欲惡與否而禍福之,是天有無限之權也。命定而不移,則是天之權殺也。故不有非命之論,則天志之論,終不得成立也。嗚呼!命之一語,其斫腐我中國之人心者,數千年於茲矣。安得起墨子於九原化一一身,一一身中出一一舌,而為廓清辭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