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學八篇 · 老子之學說
(一)宇宙學說
哲學之唯一問題,莫要於解釋宇宙,亦莫難於解釋宇宙。誠以宇宙為一切事物之源,非解決之無以得學術之究竟;而人類之智識,亦殆無滿足之時。夫亦惟宇宙為一切事物之源,而人類亦為一切事物之一,且與一切事物同包於宇宙之內,以人之形體壽命,比於宇宙,直如無物而已。故無論其測驗之如何精確,學識之如何進步,而欲解決宇宙之究竟,終似不可能。假其能之,則宇宙乃有盡之一物;而此一宇宙之外,又將有一宇宙焉而後可;如此,則層出而不窮,而此無窮之宇宙,仍非吾人所能解決也。故如今日天文學家言:太陽約在大宇之中部,距大宇之中心約數百兆兆里,其餘眾恆星分布四方,若密布於一大圈之上;其幅員之廣,自一端至彼端,以光速每秒鐘186 000英里之速率計之,亦須行50 000年之久方能達到,此即吾人類所居之大宇云云。然此一大宇之外,豈遂無其他之大宇乎?天文家又言:吾人所居之大宇為一旋渦之星雲,其形為扁平、雙凸面形;自中心直至天河之邊,已二萬萬兆里有餘;自中心至兩軸之間,又為此數三分之一;使每一旋渦星雲,即一獨立大宇,大小與吾人類之大宇相若,而星雲之數又在十萬以上云云。然此十萬以上云云者,亦就今日之可知者言耳;他日之所知,安知其不更有十百倍蓰於此者邪?吾人之所知愈遠,則星雲之數愈多;則大宇之數寧有窮盡乎?夫空間為宇,時間為宙;大既不可得而言,則久亦豈可得而論?此宇宙所以不可以言語形容也。當老子之時代,對於宇宙之觀念,固甚幼稚,或多不免於神怪;而老子則不然,雖無今日實測之精確,而深知宇宙之不可思議,而名之曰道。其第一章云: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莊子·知北游》篇及《韓非子·解老》篇釋之最善。莊子之言曰:
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
韓非之言曰:
凡理者,方圓、短長、粗靡、堅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後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謂常。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而常者,無攸易,無定理。無定理,非在於常所,是以不可道也。聖人觀其玄虛,用其周行,強字之曰「道」,然而可論。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夫道者指其體,名者言其名。今指人而問曰:「彭祖壽乎?」曰:「壽。」「四海大乎?」曰:「大。」此可道可名者也。然而可以謂之常道常名乎?是必不能。何也?以大椿比彭祖,則彭祖夭矣;以天地比四海,則四海小矣。故壽夭大小之形與名不可常也。故曰:「可道非常道,可名非常名。」由此以推,若指人而問之曰:「吾人所居之大宇其大幾何?」若如上答曰:「以太陽為中心,自一端至彼端,以光速每秒鐘186 000英里之速率計之,須行50 000年方能達到。」然則如此可以謂之大矣乎?倘合吾人所居大宇以外之十萬以上之大宇計之,不亦渺乎其小邪?是大之形與名又失矣。故六十七章云:
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
此之謂也。由是以推,窮人之年以計之,其大未始有窮,即其大小亦未始有限,是皆非常道常名也。何也?有對待故也。故第二章云:
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清人嚴復釋之云:
形氣之物,無非對待;非對待則不可思議,故對待為心知止境。
此言可謂精切。蓋一以對待之名形容之,則其當立喪也。第二十五章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按《韓非子·喻老》釋第一章有「強字之曰道」之語,疑為老子此章之文,則此章「字」上疑當有「強」字。「強字之曰道」與下句「強名之曰大」,文義正同也。夫道不可道,以其體本不可思議(嚴復說);其大本不可名,以其大亦本不可思議也。然卒「字之曰道」「名之曰大」者,強為之辭而已。即所謂「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云云者,亦強為之形容焉而已矣。故第十五章云:
古之善為上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
此言善為道之人,亦止可以強為之容,則道之為強容可知。
以上所引皆論宇宙之本體者也。至其論宇宙之組織,亦有可述者。第十四章云: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而不見其首,隨之而不其後。
此所謂「夷」「希」「微」,蓋如二千年前希臘之科學家所謂原子,(至十九世紀之英人多爾頓氏尚復主張之),或近人所發明之電子相同。是物也,視而不可見,然而所以傳見者是物也;聽而不可聞,然而所以傳聞者是物也;搏而不可得,然而所以成物者,是物也。就目謂之夷、耳謂之希、手謂之微,名雖不同,其為原子或電子一也。故曰「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也。今科學家謂一喱重之金可碾成七十五寸見方之金箔,其厚薄為1/367 000寸;胰液上所吹出之氣泡,用光學或電學之方法,其所得厚薄為1/3 000 000寸以下;甚者或能得1/50 000 000寸厚之油層;此外一喱重之靛青,能染清水一噸而有餘,故此中必有數千百兆分子方足支配;一喱之麝香,能使全室生香至數年之久,則此等分子之小,直不可思議。故曰:「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也。」盈大宇之間,皆此等分子也,唯隨性質與溫度之不同,化分化合,而為氣、液、固三體之殊耳。第二十一章云:
孔德之容,惟道是從。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然」各本作「狀」,今從《閔本》作「然」。)
此所則恍惚、窈冥,有象、有物、有精者,即指原子、電子、分子之類也。散則為分子而不能見,故曰「恍惚窈冥」;結則為液體、固體而可見可搏,故曰「甚真甚信」,謂可信驗也。此等物體可以使之散而不見,不可使之滅而不存,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謂分子不滅也。此等分子之散去,仍在大宇之間,而又為一切物質之原所在也。吾何以知其為物質之原所在乎?以物質本不生不滅,宇宙之本體如此,道之本體亦本如此也。故曰「以閱眾甫。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也。此「眾甫」,莊子《天地》篇謂之「眾父」。此物質之原所自出之道,即莊子《天地》篇所謂「眾父父」也。
既為眾父父,則為一切萬物所自出,是可名為有;然而分之可至於無窮之微,成為「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故名為無。無不終無,有不終有,就其為有為無之間而言之,則名之曰道。故第四十章云:
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四十二章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此一言萬物生於無,一言萬物生於道。故或別道與無為二,而譏其義之歧出;或合道與無為一,而譏其名之混用。而不知其所謂萬物所從生者,乃此「無狀之狀,無物之象」,就其無狀、無物言之,則謂之無;就其有可狀、有可象之情言之,則謂之道;就其已成狀、已成象之物言之,則謂之有。故可謂有出於無,亦可謂有生於道,而道與無之義,則終有別也。
複次,「無」之本字,篆文作。《說文·亡部》:「,亡也,從亡,聲。」《林部》,「,豊也,從林,,從大,;,數之積也,林者木之多也;與庶同意。」《亡部》,「亡,逃也,從入。」《部》,「,匿也,讀若隱。」然則推「無」字之本義,原非與有為絕對之義,如後人以為零者也;道隱而未形,故謂之無耳。故《老子》第二章以有無與難易、長短、高下、前後等並言。夫短非終短,與長相較則為短;下非終下,與高相比則為下耳。然則無非終無,與有相形則為無耳。此《老子》哲學上之有無,所由與通俗之有無異義也。
然則宇宙之生物為有意志者乎?抑無意志者乎?此在老子時代,多數思想固以為有意志。唯老子則不然,以為宇宙生物,絕無意志者也。故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王弼釋之云:
天地任自然,無為無造,萬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為。造立施化,則物失其真;有恩有為,則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則物不具載矣。地不為獸生芻,而獸食芻;不為人生狗,而人食狗;無為於萬物,而萬物各適其用,則莫不贍矣。
王氏釋芻狗四句,嚴復甚歡賞之,以謂括盡達爾文心理。其實王氏之意則甚是,而釋「芻狗」則甚非。《莊子·天運》篇云:
夫芻狗之未陳也,盛以篋衍,巾以文繡,尸祝齋戒以將之;及其已陳也,行者踐其首脊,蘇者取而爨之。
然則芻狗蓋新陳代謝之物,猶草木之花,春開秋落,當榮而榮,及謝而謝;來春復茂,已非今日之花。而天地本無恩無為於其間,此所以謂天地不仁也。此天地即指宇宙而言,亦即所謂道也。第三十四章云: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此其發揮宇宙生物無意志更為明顯矣。
至其論生物之起源,則第六章云:
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
《列子·天瑞》篇云:
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無時不生,無時不化,陰陽爾,四時爾。不生者疑獨,不化者往復。往復,其際不可終;疑獨,其道不可窮。《黃帝書》曰:「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謂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
《列子》書引「穀神不死」數語,以為黃帝語。《列子》本偽書,或以為偽《列子》者竊老子之言,托為黃帝以見古;或謂偽《列子》時,古書尚存,別有所本,老子述而不作,當亦述黃帝之語。余以時代論之,此等理想,恐非黃帝時代之所能及也。《列子》所謂「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即老子之「穀神不死」。以其能生生,故云不死;而終非自生,故不得直謂之生。
(二)政治學說
老子之政治說,可分建設及破壞二種。略述如下:
(甲)建設方面。老子學說,對於建設方面,極主張自由平等,蓋本於其宇宙之觀念也。老子之於宇宙,既以為無意志,無意志者,無恩無為也,故對於政府,亦主張無恩無為。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此明謂聖人為政,亦當如天地之無恩無為也。老子書中言此類者甚眾。第十章云: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專氣致柔,能嬰兒乎?滌除玄覽,能無疵乎?愛民治國,能無知乎?天門開闔,能無雌乎?明白四達,能無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此則以愛民治國,當如天地生物之自然,而不當有一毫私意存於間,與專制政體之專以恩威誘懾人民者,異矣。故嚴復云:
夫黃老之道,民主之國之所用也。故能長而不宰,無為而無不為。君主之國,未有能用黃老者也。漢之黃老,貌襲而取之耳。
既純任自然,無所好惡,則平等之至矣。正如天地生物,巨細萬殊,堅脆匪一,在人或妄生貴賤,自定妍媸;而在天地視之,豈有異哉?第五十六章云: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此則極力發揮平等之旨者也。由是賢愚不肖,亦一切以平等對待。第二十章云:
絕學無憂。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何若?
此以善惡賢愚,泯然齊觀矣。是故有不尚賢之論。蓋以當時崇尚榮名之流弊,一切法律均為虛聲所奪。《呂氏春秋·去私》篇云:
腹為墨子鉅子,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傷人也。夫禁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今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於此文可見二事:一,殺人之罪可為賢者而獨免;二,「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賢者居然可以立法操刑人殺人之權。則當時尚賢之風,可知。老子雖稍前於墨子,其時風氣亦已開戰國之先,相去當亦不遠。則當時尚賢之弊,可想而見。老子之不尚賢,昌言絕學,蓋或亦以此。其所謂絕學,非真愚民政策也,謂不能以名聲學問而加賞,賞當程於功業;不能以名聲學問而免罰,罰當科於罪惡。在老子則為道德平等之談,至韓非則變而為法律平等之旨矣。於等處,足見老子之真也。
第六十五章云: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此章,世之說者皆以為老子愚民之證據,唯嚴復、章炳麟之解則獨異。嚴復云:
老之為術,至如此數章,可謂吐露無餘者矣。其所為若與物反,而其實以至大順。而世之讀《老》者,尚以愚民訾老子,真痴人前不得說夢也。
章炳麟云:
愚之,何道哉?以其明之,所以愚之。今是駔儈則欺罔人,然不敢欺罔其同類,交知其術也,故耿介甚。以是知去民之詐,在使民戶知詐,故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謂人有發奸擿伏之具矣。「粵無鏄,燕無函,秦無盧,胡無弓車」,夫人而能之,則工巧廢矣。「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遠,而與物反。」伊尹、太公、管仲,雖知道,其盜道也。得道之情以網捕者,莫如老聃,故老聃反於王伯之輔。
嚴氏雖不以愚民譏老子,然其解說頗含渾。章氏謂明之所以愚之,其說雖新,頗近迂曲。吾以謂老子此章之言愚之,謂不當以仁賢明於天下以道為市也。為治而必欲人知吾之所仁所賢,是明之也。不欲人之知,是愚之也。「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智多者利害計較之心甚多也。故治國者若復以此為治,則是以水救水、以火救火矣。此豈「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之恉乎?故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夫「善為道者,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夫將何以明民乎?質而言之,老子之於學、於智、於仁、於賢,非真去之絕之也;不以此自矜,不以此明民而已。第三十八章云: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准此而言,亦可以雲上學不學、上智不智、上仁不仁、上賢不賢矣。
總此數義,可見老子之於政治,因時代環境。當時雖不能有總統制、委員制之說,然其以政府治國愛民,本其天職,不得自以為恩愛,亦不得以恩愛市人心;凡人民之受治者,亦當等視齊觀,不得以賢愚學否而有所輕重。其崇尚平等自由,可以概見。而當時之禮制,則適與此反。故老子大為掊擊之。
(乙)破壞方面。周代禮制,集夏殷之大成。當其盛時,固可以致純太平之治。然事久則不能無敝,故及其敝也,智詐奸巧之害生焉。老子因環境之壓迫,遂極力掊擊之。在《春秋》時代,若老子者,殆可謂為禮製革命之新偉人矣。第三十八章云: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此掊擊舊禮制之說也。由是對於當時一切法制,亦多所非議。第五十七章云:
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第七十四章云:
民不畏死,奈何以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嚴復釋之云:
然而天下尚有為奇者,則可知其不畏死。
此掊擊當時嚴刑峻罰之說也。第三十章云: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第三十一章云:
夫隹(原作佳,據王念孫校改)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第四十六章云:
天下有道,卻走馬以糞;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此掊擊當時之武力侵略者也。第七十七章云: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損有餘以奉天下?惟有道者。
此掊擊當時貧富階級者也。蓋周代井田制度,至是已漸壞,已有豪強兼併之風,故孔子亦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也。質而言之,老子對於當時之政治,絕對抱革命主義。第七十五章云: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此以民之窮而走險,皆當時政府驅之然者也。第五十三章云:
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夸。
「盜夸」當從《韓非子》作「盜竽」。(詳見下篇韓非子之老學)蓋明以當時政府為盜賊之先導,不啻一短篇革命之宣言矣。
(三)教育學說
老子學說除散見各家所引者外,其書約五千餘言,誼指甚博,而文字甚簡。其對於教育學說,誠語焉而不詳。然既知老子政治學說之如何,則其教育所欲造成人材,亦可得而知。質而言之,則平等自由,不以學自高於人,故曰:「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也。」(六十四章)顧或謂老子明言「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焉有教育之可言?而不知此極言自然之教而已。而不學之待教,老子亦嘗明言之。第二十七章云: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
第四十九章云: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信之,德信。
第六十二章云:
人之不善,何棄之有?
此均可以見老子對於教育,各因其性以造就,故天下無棄人也。嚴復釋第二十七章「聖人常善救人」四句云:
管夷吾得此,故能下令如流水之源,又能因禍以為福。
然則老子之於政治,可謂無為而無不為,其於教育,亦可謂無教而無不教也。
其對個人之訓練,固似頗主柔弱。第七十六章云: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第七十八章云: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者莫之能先,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尚柔弱之證也。然有時亦不去剛強。第三十三章云: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力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
是老子非不言剛強矣。要而論之,老子之教非不用剛強,唯以不爭為本。剛強者,易與人爭,故內剛強而外柔弱。內剛強所以自存,外柔弱所以息爭端。第二十八章云: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蓋雄而曰知,雌而曰守,則非專用雌而去雄者可知。其治國如此,其教人之道亦莫不如此矣。
(四)人生學說
老子之人生哲學,其最易知者如「知足」「知止」「去私」「絕學」等。
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七章)
絕學無憂。(二十章)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四十四章)
皆因當時之環境而發生之反響者也。然老子亦非絕對無欲無學者也。第四十一章云:
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忠勇若退,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廣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質真若渝。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道隱無名,夫唯道善貸且成。
然則老子固常「明道」「進道」矣。惟「若昧」「若退」,而不自以為「明」且「進」而已。由是一切均處於反面。第二十二章云: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然則老子之學,非「不全」「不直」「不盈」「不新」「不得」也,亦非「不明」「不彰」「不功」「不長」也,唯從反面作工夫耳。
第二十章云: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傫傫兮,若無所歸。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獨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
此章之「如」字、「若」字、「似」字,最當注意。蓋曰「如」、曰「若」、曰「似」,則非真實如此矣。然則眾人之昭昭,正以其昏昏也;我之昏昏,正以我之昭昭也。俗人之察察,正以其悶悶也;我之悶悶,正以我之昭昭也。昔孔子稱顏淵「如愚」。老子之學,雖與顏淵不同,而「如愚」二字,實可以概括老子之學,故其言曰:「大智若愚也。」
其對於死生問題,亦從反面著想。蓋有生則必有死,無可或免者。若求不死,則當不自生。第七章云:
天長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誠以不自生則且非一己之所私,吾身萬化而未始有窮,則吾生亦萬變而未始有盡,此常生之說也。第三十三章云:
死而不亡者壽。
嚴復釋之云:
苟知死而有不亡者,則夭壽一耳。故曰:「朝聞道,夕死可矣。」甚矣,不可不識、不可不求此死而不亡者也。
嚴氏謂「死而不亡,則壽夭一」,是也。其謂不可不求,則非也。老子之意,蓋謂萬物之生,其在於一身者雖異;倘此身毀壞,而其所以生者,仍歸於宇宙而為生生之本;此即穀神不死,綿綿若存之物也。然則就一身而言,雖有生死;離一身而言,孰從而生死之邪?夫人生之所以戚戚不安者,莫如生死;誠使生死問題,已從根本解決,則一切榮辱得喪,均不足以擾吾心矣。第十三章云: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以寵辱若驚。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又何患?(王弼本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宋刊河上本作:何謂寵辱,寵為下。俞樾云:陳景元、李道純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可據以訂正諸本之誤。柱按:俞說是也。今據正。)
然則身尚非我有,身外榮辱寧足論乎?則老子之人生觀,可以知其大略矣。
(五)結論
質而言之,老子之學,實本於無。故於宇宙為無名,於政治為無為,於人生為無生。一切均不外乎無。第十一章云: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宋儒王安石駁之云:
道有本有末。本者,萬物之所以生也。末者,萬物之所以成也。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萬物以生者也。末者,涉乎形器,故待人力而後萬物以成也。夫其不假人之力而萬物以生,則是聖人可以無言也、無為也。至乎有待於人力而萬物以成,則是聖人不能無言也、無為也。故昔聖人之在上,而以萬物為己任者,必制四術焉。四術者,禮樂刑政是也,所以成萬物者也。故聖人唯務修其成萬物者,不言其生萬物者。蓋生者屍之於自然,非人力之所得與矣。老子獨不然,以為涉乎形器者皆不足言也、不足為也。故抵去禮樂刑政,而唯道之稱焉,是不察於理而務高之過矣。夫道之自然者,又何預乎?唯其涉乎形器,是以必待於人之言也、人之為也。其書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夫轂輻之用,固在於車之無用,然工之琢削,未嘗及於無者,蓋無出於自然之力,可以無與也。今之治車者,知治其轂輻,而未嘗及於無也;然而車以成者,蓋轂輻具,則無必為用矣。如其知無為用,而不治轂輻,則車之為術固已疏矣。今知無之為車用,無之為天下用,然不知所以為用也。故無之所以為用者,以有轂輻也;無之所以為天下用者,以有禮樂刑政也。如其廢轂輻於車,廢禮樂刑政於天下,而坐求其無之為用也,則亦近於愚矣。
王氏此說,誠可謂至當。然老子亦非不見及此也。故於「有之以為利」之下,繼之曰:「無之以為用」。呂惠卿釋之云:
有有之為利,而無無之為用,則所謂利者亦廢而不用矣。有無之為用,而無有之為利,則所謂用者,亦害而不利矣。
此解可謂得之。則老子蓋未嘗去有,特以當時之人,皆從事「於有之為利」,而忘夫「無之為用」,故為矯枉過正之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