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學紀聞 · 卷十二 考史

王應麟 《困學紀聞》
「三皇之書,伏羲有《易》,神農有《本草》,黃帝有《素問》。《易》以卜筮存,《本草》、《素問》以方技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雲。【原注】程子曰:「《素問》必出於戰國之末。」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見於《王莽傳》,蓋古之遺言也,與邵子《觀物》同。 司馬公詩曰:「虞舜在[1]倦勤,薦禹為天子。豈有復南巡,迢迢度[2]湘水。」張文潛詩曰:「重瞳陟方時,二妃蓋老人。安肯泣路傍,灑淚留叢筠。」二詩可以祛千載之惑。(1) (1)【方朴山雲】老人便不哭其夫耶?亦無理不足折妄語。 《天官書》云:「熟五斗米頃。」李商隱《李賀小傳》「如炊五斗黍許時」,本於此。 「趙使樂乘代廉頗,頗怒,攻樂乘」;「使趙蔥、顏聚代李牧,牧不受命」。此非為將之法,頗、牧特戰國之將爾。《易》之《師》曰:「行險而順。」(1) (1)【閻雲】按,樂毅便有賢將之風。【全雲】李牧受誣而死,與廉頗微不同。 太史公傳周陽由云:(1)「與汲黯俱為忮。」黯之正直,所謂仁者有勇,剛毅近仁者也,謂之『忮』,可乎?周陽由蝮鷙之靡爾,其可與黯並言乎?汲、鄭同傳猶不可,而以由與黯俱,是鸞梟接翼也。(2) (1)【全雲】太史公謂汲黯好黃老而惡儒。其好黃老乃當時習氣,賢者不免;至風節挺然,乃真儒也;所惡者,公孫弘輩之偽儒耳。 (2)【全雲】此條亦復。其謂汲、鄭不宜同傳,則前未之及。 賈生《吊屈原》曰「謂跖、蹻廉」,註:「楚之大盜曰莊蹻。」《韓非子》:「楚莊王欲伐越,杜子諫曰:『莊蹻為盜於境內,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蹻蓋在莊王時。《漢·西南夷傳》:「莊蹻者,楚莊王苗裔也,以其眾王滇。」此又一莊蹻也。名氏與盜同,何哉? 《淮南·人間訓》曰:(1)「秦王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雎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嶷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轉餉,又以[3]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吁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虜。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雎,伏屍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於是陳勝起於大澤。」秦擊越之事,詳見於此。《大事記》在始皇三十三年,《解題》不引《鴻烈書》,錄此以補遺。【原注】淮南王諫伐閩越,其言略同。 (1)【全雲】《史記·淮南王傳》:「伍被曰:『尉它知中國(窮)〔勞〕極,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秦皇帝可其請,發萬五千人。百姓瓦解,不一年,陳勝起。」此當在屠雎既死,發謫戍備越之時。【又雲】嚴安上書武帝亦云:「秦皇使蒙恬將兵以北攻胡,使尉屠雎將樓船之士以南攻越。是時,秦禍北構於胡,南掛于越。」【又雲】監祿者,史祿也;渠乃零渠;西嘔君乃西甌君。以《史記·南粵傳》證之,知「嘔」即「甌」。【繼序按】古以交趾為西甌。 太史公述《楚漢春秋》,其不載於書者,《正義》云:項羽歌,美人和之[4]。《楚漢春秋》云:「歌曰:『漢兵已略地,四方[5](1)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是時已為五言矣。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2) (1)【何雲】《正義》作「方」。 (2)【方朴山雲】按《漢·藝文志》:「《楚漢春秋》九篇,陸賈所記。」此雲太史公述,何也?【繼序按】述與作不同。 《楚漢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漢有宗廟,爾無絕世。』」【原注】下二句不同。(1) (1)【何雲】下二句尤質厚。 又曰:「惠帝崩,呂太后欲為高墳,使從未央宮而見之。諸將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陛下見惠帝冢,悲哀流涕無已,是傷生也。臣竊哀之。』太后乃止。」東陽侯,張相如也。(1)又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耶!而反,何也?』」【原注】謂英布,《史》、《漢》不載。 (1)【全雲】張相如見用於文帝時,太史公不立傳。然文帝稱其長者,蓋亦申屠嘉、張蒼之流。此條可以補史闕。 漢大啟九國:燕、代、齊、趙、梁、楚、荊吳、淮南、淮陽,皆同姓也。長沙異姓不與焉。《漢表》削淮陽而列長沙,當從《史記》。(1) (1)【全雲】《漢書》表最無義,皆妄改《史記》者也。 「斷而敢行,鬼神避之。」「見末而知本,觀指而睹歸。」「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搖動者萬物作。」此戰國諸子之言而趙高誦之爾,高非能為此言也。(1) (1)【方朴山雲】趙高能作《爰歷篇》,安知不能為此言? 《樂書》「作十九章」,《索隱》雲《安世房中樂》。今考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御覽》載淳于髡《十酒說》曰:「羅襦排門,翠笄窺牖。」蓋好事者因《滑稽傳》而廣之,非戰國時語也。 《鄒陽書》:「齊用越人蒙。」《漢書》云:「越人子臧。」其事未詳。 《李斯傳》註:「辯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曰云雲。此書在《善文》中。」《隋志》:「《善文》五十卷,杜預撰。」(1) (1)【全雲】晁公武《讀書志》謂:「晉摯虞始作《文章流別》,後世祖述之,而為『總集』,如蕭統所選是也。」據杜預撰《善文》五十卷,則薈萃文章自預始。 《滑稽傳》:「齊使淳于髡獻鵠於楚。」《說苑》云:「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於齊。」《魯連子》云:「展無所為魯君使,遺齊君鴻。」《韓詩外傳》云:「齊使使獻鴻於楚。」其事皆同,而四書所載異。(1) (1)【方朴山雲】按《滑稽傳》本無使髡獻鵠事,褚先生續傳乃有之。【繼序按】顏魯公《東方先生畫贊記》碑陰亦以續傳為太史公書。 《項羽紀》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為蔡生,《漢書》以為韓生。 漢高祖起布衣,滅秦、楚,自後世處之,必誇大功業,以為軼堯、舜,駕湯、武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言甚簡而無自矜之意。此所以詒厥子孫,享四百年之祚歟?(1) (1)【何雲】論本子瞻《石鼓歌》。 「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詔也。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蓋已見於此詔矣。劉向稱賈誼,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伊、管豈可並言哉?林少穎論之曰:「王、霸之無辨,漢世為尤甚。擬人之非倫,漢儒為尤甚。尊王絀霸,言道義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班固敘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與焉。若儒雅,則列董仲舒於公孫弘、兒寬之間。汲黯之直,豈卜式之儔哉!史筆之褒貶,萬世之榮辱,而薰蕕渾殽如此,謂之比良遷、董,可乎?(1) (1)【何雲】此紀一時所生人材,各取長者言之,張湯、趙禹又非酷吏乎?宋人讀書不細,好大言以籠罩,往往如此,只是粗俗。 「『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1)軍中皆左袒。」按,《儀禮·鄉射》疏云:「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士喪禮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覲禮》乃雲『右肉袒』,注云『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考之,周勃誅呂氏之計,已定為呂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2) (1)【閻雲】按,盧六以曰:「《國策》稱:『王孫賈入市,曰:「淖齒亂齊國,殺王,欲與我誅者,袒右!」市人從者四百人。』豈戰國時又獨以袒左為刑乎?故知左右不必區分,但以覘眾心之從違。蓋自戰國迄漢,人習為之,故少文者亦復能爾也。」【全雲】陳涉之起亦袒右,厚齋之說未足信。 (2)【何雲】木強老革,倉猝間未必便學叔孫太傅也。【盧月船雲】左右袒,明於文定說得最好,言所以安其反側之心,使以為劉之跡自解,激其忠憤之志,使以為呂之言為辱也。詳見《讀史漫錄》。 「與父老約」為句,(1)下雲「法三章耳」。【原注】唐高祖入京師,約法十二條,蓋仿此語而失之。(2) (1)【閻雲】按何屺瞻曰:「《刑法志》言『約法三章』者二,似當仍以八字為句。」余謂此上文「吾與諸侯約」,約句絕;「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則與父老約」,約亦當句絕;至「約法三章」乃班氏組織成文,於沛公語氣不相蒙失之。 (2)【何雲】厚齋亦因《紀》末有「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故改舊讀。【又雲】《刑法志》中稱「約法」者非一,不必好新,反為唐人笑。後漢楊終上疏亦有「約法三章」之語,終與班固同時人。 淮陰侯羞與樊噲伍,然噲亦未易可輕(1):諫留居秦宮,鴻門譙項羽,排闥入見,一狗屠能之,漢廷諸公不及也。 (1)【何雲】「可」字以意增。 吳斗南為《漢書刊誤補遺》,朱文公答書曰:「劉氏所斷句,如《項羽傳》『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儒林傳》『出入不悖所聞』,皆與《史記》合。『為原廟渭北』,見一書『廟』、『渭』之間有『於』字。劉氏所疑亦有誤,如《溝洫志》『於楚』字,本文屬下句,下文有『於齊』、『於蜀』字,皆是句首,而劉誤讀,屬之上句。」 《通鑑》不書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於刪削,《綱目》因之。【原注】文公《語錄》以此事為虛。(1) (1)【全雲】《通鑑》不載符瑞,是聖人「不語怪」之義也,亦不可盡以為虛。若此事,則誠誕耳。 《文章緣起》有漢惠帝《四皓碑》,今考《高士傳》:「高車山上有四皓碑及祠,漢惠帝所立。」(1) (1)【閻雲】按《金石錄》:「右《四皓神位神胙幾刻石》四,在惠帝陵旁。驗其字畫,蓋東漢時書。」【全雲】《文章緣起》,任昉作。《高士傳》,皇甫謐作。 武帝年十二,而決廷尉獄防年之疑;明帝年十二,而辨陳留吏墾田之牘。其英明略同,而武帝之事,史策不著,僅見於《通典·刑法·雜議》。 《武帝紀》元朔三年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或云:「古寫本無注《漢書》作『而肆赦所以見愛也』。」 魏丁儀《周成漢昭論》云:「成王秀而獲實,其美在終;昭帝苗而未秀,其得在始。必不得已,與夫始者。」[6](1) (1)【何雲】此就一事而論,亦復引經未當。 《食貨志》:「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貨殖傳》云:「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以《藝文》考之,《李克》七篇在「儒家」,【原注】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原注】相魏文侯,富國強兵。盡地力者,悝也,非克也,《貨殖傳》誤。【原注】《史記正義》云:「劉向《別錄》亦云『李悝』。」 賈誼《賦》「見細德之險微」,顏注云:「見苛細之人,險阨之證。」則「微」當作「徵」。(1)見險證而去,色斯舉矣,見幾而作。 (1)【何雲】《文選》作「徵」,宜據以刊正《漢書》。 《史通》述傅玄之言曰:「孟堅《漢書》實命世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其文曾不足觀。豈拘於時乎?不然,何不類之甚也!」 陸澄注班史,多引《史記》,此缺一言,彼摘半句,皆採摘成句,標為異說。(1)今其書不傳。前輩謂班之於馬,時有遺失,如「彘肩」之不言「生」;「有以!起自布衣」,而去「也夫」二字;垓下之戰,《史》載甚詳,而孟堅略不及。(2) (1)【方朴山雲】自當如此。 (2)【何雲】《史記》:「高祖與項羽決勝垓下。淮陰侯將三十萬自當之,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皇帝在後,絳侯、柴將軍在皇帝後。淮陰侯先合,不利,卻。孔將軍、費將軍縱,楚兵不利,淮陰侯復乘之,大敗垓下。」按,項王大敵,雖兵少食盡,致死於我,勝負未可知。先合不利者,驕之使惰也;卻者,遷延徐退,誘之使疲也;縱則夾擊之,使不能前後相救,楚兵橫斷,故不利也。然後因其弊而悉眾以乘之,項王雖勇,豈能支乎?絳侯、柴將軍之兵,則游軍也,當楚人既動,必繞出其後矣。【全雲】縱是左右夾擊,使之應接不暇,非橫斷也。絳、柴之軍最後,是備不虞,亦非乘閒繞出者。 《梁書·劉之遴傳》云:「古本《漢書》,《外戚》次《帝紀》下,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前。《新唐書·列傳》蓋仿此。」(1) (1)【何雲】之遴妄語,不足信。《元後》與《外戚》相接,《王莽》與《元後》相因,豈得次《帝紀》下也?幸得班氏《敘傳》固在耳。 《匡衡傳》註:「今有《西京雜記》,其書淺俗,出於里巷,多妄說。」段成式云:「庾信作詩,用《西京雜記》事,自追改曰:『此吳均語,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蕭賁著《西京雜記》六十卷。然則依託為書,不止吳均也。(1) (1)【何雲】今人作詩,喜搜小說所載詭誕不根語用之,是何不知奉教於義城也! 《刑法志》:「獄刑號為平矣。」《酷吏傳序》:「號為罔漏吞舟之魚。」《王溫舒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曰「號」,曰「聲」,謂名然而實否也,書法婉而直。(1) (1)【何雲】「網漏吞舟之魚」乃言文法之寬,不當並舉。 《平當傳》云:「漢興,唯韋、平父子至宰相。」愚謂周勃、亞夫父子為相,事業過韋、平遠甚,班孟堅其忘諸乎?(1) (1)【全雲】昭、宣以後,大司馬是輔政者,乃真宰相。所謂丞相,則具官耳。 《藝文志》:「於長《天下忠臣》九篇。」劉向《別錄》云:「傳天下忠臣。」愚謂《忠臣傳》當在史記之錄,而列於陰陽家何也?《七略》,劉歆所為,班固因之。歆,漢之賊臣,其抑忠臣也則宜。(1) (1)【何雲】於長之書不傳,其列陰陽家也必有故,無取橫加詆斥。【全雲】何氏過於左袒古人。 董公之名不聞,魯兩生之氏不著。仁義之說,如山川出雲,時雨既降,而不有其功;禮樂之言,如鳳翔千仞,非燕爵之網所能羅。古之逸民也。 陳萬年為三公,而教其子以諂;范滂、姜敘之母一婦人,而勵其子以義。二漢風俗,以是觀之。(1) (1)【全雲】西京風俗不可以此一事而盡貶之也。翟義之母知其子之有禍而不肯去,則亦賢矣。 一梁以折七國之鋒,一琅邪以續典午之緒,封建可以支變故。(1)安平之功,以畫邑之王蠋;南陽之興,以東郡之翟義。節行可以回人心。 (1)【何雲】七國獨非封建乎? 辛慶忌之救朱雲,張萬福之拜陽城,服儒衣冠者亦可愧矣。(1) (1)【全雲】慶忌先嘗救劉輔。 《功臣表》:「靡有孑遺,耗矣。」孟康曰:「耗,音毛。」顏師古曰:「今俗語猶謂『無』為『耗』。」《馮衍傳》「飢者毛食」,註:「案,《衍集》『毛』字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1) (1)【繼序按】《文選》注引《蒼頡篇》云:「耗,消也。」越人多謂「無」曰「耗」。 衛綰「以戲車為郎」,《鹽鐵論》:「賢良曰:戲車鼎躍,咸出補史[7]。累功積日,或至卿相。」鼎躍,東方朔所謂鼎官,鄒陽所謂鼎士也。(1) (1)【全雲】鼎躍,或雲承上文言之,猶雲冶躍。 《武紀》: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降,(1)「置五屬國以處之」。注不載五屬國之名。【原注】《表》雲「三年」。考之《地理志》,屬國都尉,安定治三水,上郡治龜茲,天水治勇士,五原治蒱澤,張掖治日勒。此武帝初置也。若金城、西河、北地屬國,置於宣帝時,不在五屬國之數。(2) (1)【閻雲】胡三省注《通鑑地理》,歸太僕稱曰佳,然於五屬國此等亦不暇細析,似遜王氏。予每悼惜其《通鑑地理考》一百卷之失傳也。【全雲】胡氏注《通鑑》,實成於吾寧之甬上,見《袁清容集》,不知何以不見深寧榷史之書?是時宋室初亡,深寧蓋杜門不接後進也。【繼序按】胡身之,寶祐四年進士,出深寧之門。 (2)【閻雲】按,日勒止注「都尉治」,不雲「屬國」。其西河之美稷乎?注可見。 張良,張仲三十代孫,張老十七代孫。【原注】《張氏譜》云:仲見《詩》,老見《春秋》、《禮記》。(1) (1)【閻雲】按《索隱》云:「王符、皇甫謐並以良為韓之公族,姬姓也。」余謂以大父開地、父平相韓凡五世,則公族之說當信。【又雲】《張氏譜》亦從《唐·宰相世系表》來,但代數則其所撰出者。【何雲】按,《張氏譜》必唐以前相傳舊譜,故王氏引之。閻謂其從《唐書》來,恐非。然《後漢書》謂張皓出於留侯,尚不可甚信,況其絕遠者乎?班孟堅作《張湯傳》,不取馮商語,斯卓越矣。【又雲】此等語,注《漢書》者所不取,以其附會無據耳。 《史通》云:「司馬相如始以《自敘》為傳,然其所敘,但記自少及長,立身行事而已。」今考之本傳,未見其為《自敘》。又云:「相如《自敘》,記其客游臨邛,以《春秋》所諱,持為美談。」恐未必然。意者《相如集》載本傳,如賈誼《新書》末篇,故以為《自敘》歟?(1) (1)【全雲】或者《相如集》原有《自敘》,而其體正,不必如遷、雄所為耳。《史通》當有所據。 桓譚《新論》:「漢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地作務八十三萬萬,以給宮室供養諸賞賜。」漢財用之數,大略見此。(1) (1)【何雲】漢無養兵之費,故經賦有餘羨。 何武曰:「衛青在位,淮南寢謀。」李尋曰:「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今人多以淮南寢謀稱黯,而不及青,才能不若節義也。【原注】「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其語見吳步騭疏。(1) (1)【何雲】吾家氾鄉語,本伍被對淮南語。【全雲】《淮南王傳》亦嘗有謀刺殺大將軍青之語,《汲黯傳》則固有憚黯之語。〇《魏志·徐奕傳》亦有此語,不止步騭疏也。 西漢末,郭欽、蔣詡、栗融、禽慶、蘇章、曹竟不仕於莽。【原注】見《龔鮑傳》。(1)卓茂與孔休、蔡勛、劉宣[8]、龔勝、鮑宣同志,不仕莽時。【原注】見《卓茂傳》。王皓、王嘉並棄官。【原注】見《李業傳》。《漢史》不能表而揚之為《清節傳》,而僅附見其名氏,然諸君子清風肅然,立懦夫之志於百世之下,不待傳而彰。(2) (1)【全雲】何氏但欲為班固佞臣,故作此語。《漢史》不傳忠義,自是大闕略。事如何武、鮑宣,不附莽而死者也;彭宣、王崇、龔勝、邴漢、梅福、逢萌,不附莽而去者也;辛慶忌之三子,不附莽而死者也;翟義、賈萌、張充諸人,討莽而死者也;龔勝,不應徵而死者也;孔休、薛方、郭欽、蔣詡、栗融、禽慶、向長、蘇章、蔡勛,不附莽而隱者也;曹竟,不附莽而死於赤眉;李業、王皓、王嘉、譙玄,不仕莽而死於公孫述,其中有事跡者蓋十之六,若為立傳,當勝於《儒林》諸公之寥落遠甚。《宋》、《金》二史之紛繁,其失豈在此哉!且班史嘗為毫無事跡之馬宮作傳,則吾不知蒙奉之徒何以發明作者之義雲?【又雲】高固不仕莽,淮陽太守殺之,見《魏志》注中所引《陳留耆舊傳》。令狐整〔遠祖邁〕[9]不仕莽,見《周書》。【盧氏月船雲】王青之祖文翁,與崔太守起兵而死,亦義士也。見《周鬴傳》。 (2)【何雲】無他事跡,但宜於他傳中附見。《宋》、《金》二史紛煩無統,皆此等議論啟之,勸懲不在傳之有無也。 《論衡》:「孝明之世,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栘中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1) (1)【閻雲】按《蘇武傳》「監」上有「廄」字。如淳曰「栘,園中有馬廄」[10],武為之監也。 又云:「司馬長卿為《封禪書》,文約不具。子長紀黃帝至孝武,揚子云錄宣帝至哀、平,陳平仲紀光武,班孟堅頌孝明。漢家功德,頗可觀見。」今子云書不傳,平仲未詳其人,孟堅頌亦亡。(1) (1)【閻雲】案《後漢·班固傳》:「與陳宗、尹敏、孟異共成《世祖本紀》。」則平仲乃宗之字也,官睢陽令。 荀爽《對策》曰:「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宜略依古禮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別。」注引仲舒《對策》。愚謂制度之別,必有其書,非但「正法度」、「別上下」之對也。《春秋繁露》有《度制篇》。 董仲舒三年不窺園。法真歷年不窺園。趙昱歷年潛思[11],不窺園門。(1)桓榮十五年不窺家園。何休不窺園(2)者十七年。 (1)【閻雲】案,謝承《後漢書》作「圃」。 (2)【閻雲】案,《後漢書》作「門」。 號萬石者五家:漢石奮及四子皆二千石,號萬石君;馮揚為弘農太守,八子皆為二千石,亦號萬石君;嚴延年兄弟五人至大官,母號萬石嚴嫗;秦襲為潁川太守,群從同時為二千石者五人,號萬石秦氏;唐張文瓘為侍中,四子皆至三品,號萬石張家。(1) (1)【閻雲】按,南宋廖剛子四人仕,皆秉麾節,號萬石廖氏。【方朴山雲】石奮之稱「萬石君」,不獨以家有五人官二千石,直並其姓稱之,故景帝開口即曰「石家」,而武帝詔亦曰「萬石君先帝尊之」。「萬石」之號出自天子,又連姓氏為文,故可傳後。此諸家便少味。 漢丞相再入二人,周勃、孔光。御史大夫再入三人,孔光、何武、王崇。後漢太尉再入二人,劉矩、馬日磾;三入一人,胡廣。司徒再入二人,魯恭、胡廣。司空三入一人,牟融。唐宰相再入五十七人,長孫無忌至裴樞;三入十二人,武承嗣至鄭畋;四入三人,韋巨源、姚元之、韋安石;五入三人,蕭瑀、裴度、崔胤。 《宋·禮志》云:「漢文以人情季薄,國喪革三年之紀;光武以中興崇儉,七廟有共堂之制;魏祖以侈惑宜矯,終斂去襲稱之數;晉武以丘郊不異,二至並南北之祀。豈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應時之變而已。」愚謂四事唯喪紀、廟制先儒議其失。(1) (1)【何雲】南北亦有異論。 揚雄《河東賦》:「羲和司日,顏倫奉輿。」註:「倫,古善御者。」愚嘗考《韓詩外傳》:「孔子云:美哉顏無父之御也,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愛之。至於顏倫,少衰矣,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敬之。」此顏倫善御之事也。書此以補《漢注》之闕。 秦亡於嬰,而莽立嬰以嗣平,速漢之亡也。 張竦答陳遵曰:「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將[12]。」陳無己為《秦少游字序》云:「行者難工,處者易持。」呂成公《書趙忠定父行實後》云:「處者易持,出者難工。」皆本張竦之意。 楊盈川《隰川令志》云:「代恭王之子郢客為侯。」周益公刊《文苑英華校正》,以為楚元王子郢客為侯,今雲代恭之子,未詳。愚按《漢書·王子侯表》:「土軍侯郢客,代共[13]王子。」此盈川所用也。[14] 「嚴延年劾奏霍光『擅廢立,(1)無人臣禮,不道』。奏雖寢,朝廷肅焉。」呂成公謂:「大哉,延年之奏也。自夷、齊之後,一人而已。」沙隨程氏謂:延年女羅紨,為昌邑王賀妻,(2)生子女持轡。惟漢人風俗之厚,故不以為嫌。王元石曰:「宣帝時,有大議論三:延年以不道劾光,夏侯勝言武帝不宜立廟樂,有司諡故太子曰『戾』。皆後世有所不能。」【原注】劉應起時可奏疏謂:「當使近習畏輔相,輔相畏台諫。若申屠嘉能使近習畏之,若嚴延年能使輔相畏之。」 (1)【全雲】是時有二嚴延年:其劾奏霍光者,時為侍御史,後為太守,坐誅,《漢書》有傳,字次卿。其以女適賀者,乃執金吾也,見於《漢書·百官公卿表》,字長孫。故《昌邑王傳》特稱其長孫之字以別之。 (2)【全雲】羅紨事,見《昌邑王傳》。【又雲】此別一嚴延年也,沙隨誤矣,當改《百官公卿表》。 晁錯對策,首云:「平陽侯臣窋等所舉賢良方正、太子家令臣錯。」自言所舉之人及其官爵無所隱。漢制猶古也。自後史無所紀,唯唐張九齡對策,首云:「嗣魯王道堅所舉道侔伊呂科,行秘書省校書郎張九齡。」自糊名易書之法密,不復見此矣。道堅,魯王靈夔之孫,本傳稱其「方嚴有禮法」,是以能舉九齡。而秉史筆者不書於《傳》,僅見《九齡集》。 皇甫謐《高士傳》云:「成公者,成帝時自隱姓名,常誦經,不交世利,時人號曰成公。成帝時出遊,問之,成公不屈節。上曰:『朕能富貴人,能殺人,子何能逆朕哉?』成公曰:『陛下能貴人,臣能不受陛下之官;陛下能富人,臣能不受陛下之祿;陛下能殺人,臣能不犯陛下之法。』上不能折,使郎二人就受《政事》十二篇。」班史逸其事。孟堅譏太史公之『退處士』,而不為逸民立傳,是以有目睫之論。(1) (1)【方朴山雲】士安諸書止可博異說,不得援以駁班史之闕。【全雲】此頗疑其不實。《後漢》所傳樊英語亦相類,過於傲上,故《通鑑》刪之。 《高帝紀》:「群臣曰:『帝起細微,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此諡議之始也。崔駰《章帝諡議》,見《太平御覽》。 歐陽子曰:「始為朋黨之論者,甚於作俑。」愚考漢史,蕭望之、周堪、劉更生同心謀議,弘恭、石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欲專擅權勢。「朋黨」二字始見於此,遂為萬世之禍,可謂「一言喪邦」。(1) (1)【何雲】西漢宦者始為朋黨之論,東漢宦者大興鉤黨之獄。 何武為沛郡太守,決富家翁之子之訟,奪女財以與子,謂翁之思慮弘遠。【原注】事見《風俗通》。[15]乖崖(1)斷杭民子婿之事,其意類此。 (1)【全雲】張忠定公詠。 《古今人表》許繇、巢父為二人。譙周《古史考》:「許由夏常居巢,故一號巢父。」則巢、許為一人。應休璉又謂之山父。 《儒林傳》「毛莫如少路」,(1)宋景文公引蕭該《音義》:「案《風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漢有屯莫如,為常山太守。』(2)按,此莫如姓非毛,應作『屯』字,音徒本反。」(3)愚按《溝洫志》云:「自塞宣房後,河復北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顏師古註:「屯,音大門反。」而隋室分析州縣,誤以為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4)以此證之,則毛、屯之相混久矣。屯之為氏,於此可考。《廣韻》云:「《後蜀錄》有法部尚書屯度。」【原注】徒渾切,與蕭該音不同。 (1)【閻雲】《杜欽》、《李尋》兩傳並同。 (2)【全雲】《儒林傳》下文止雲「莫如至常山太守」。 (3)【何雲】古人書「屯」字只作「」,因此致誤。 (4)【閻雲】案,《隋·地理志》「館陶縣」下云:「舊置毛州,大業初州廢。」則非隋置。 王式以《詩》授褚少孫,《褚氏家傳》云:「即《續史記》褚先生。」【原注】沛人,為博士。(1) (1)【全雲】少孫《續史記》極口諛霍大將軍,頗近於佞,蓋喪其師傳矣。 田何子裝,《釋文序錄》作「子莊」。【原注】《高士傳》雲「字莊」。 《樓護傳》云:「論議常依名節。」東萊謂:「居五侯之門而論名節,猶為盜跖之徒而稱夷、齊也。」陳群為曹操掾,而《傳》雲「雅杖名義」,其能免樓護之譏乎?(1) (1)【何雲】陳長文,三國名臣,未可輕議。 《魏志》:「建安二十年,始置[16]名號侯。」裴松之謂:「今之虛封,蓋自此始。」按《漢·樊噲傳》:「賜爵封號賢成君。」顏注云:「楚、漢之際,權設寵榮,假其位號,或得邑地,或空受爵。」則虛封非始於建安也。(1) (1)【閻雲】按,杜佑於「楚漢」字上增「戰國之際」,尤該。 《崇文總目》:「《史雋》十卷。」《漢雋》之名本於此。 壺關三老茂,《漢武故事》以為鄭茂。顏師古曰:「荀悅《漢紀》雲『令狐茂』。」今《漢紀》本脫「令狐茂」三字。《御覽》:「《上黨郡記》:令狐徵君隱城東山中。」 《張敞集》:「朱登為東海相,遺敞蟹[17],報書曰:『蘧伯玉受孔氏之賜,必以及鄉人。敞謹分斯貺於三老尊行者,曷敢獨享之?』」其言有儒者風味。(1) (1)【何雲】「蟹」字未有用此者。 宣帝以刑餘為周、召,(1)非獨弘、石也。平恩侯亦刑餘,而魏相因以奏事。戚、宦之禍漢,自宣帝始也。(2) (1)【方朴山雲】元康中,相上書復雲「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指稱三侯,而有識者不確言其人,特伴說耳,則相之依附許伯可知矣。 (2)【何雲】此等議論酷似致堂。【又雲】霍禹秉政,霍山復領尚書事,不因平恩,封事何由得達?一不密,則身危而國家從之,奈何妄議也!【又雲】宣帝起里閈,所倚惟外家,舍王、史而獨因平恩,專欲發其殺後之謀也。議者讀史不熟耳。【全雲】弱翁是時為御史大夫,何不請獨對乎?畢竟是有藉助之意。 《宣紀》:「神爵三年,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通典》引應劭曰:「張敞、蕭望之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絜身為廉,其勢不能。可以什率增天下吏奉。』宣帝乃益天下吏奉什二。」與《漢紀》不同。 《黃霸傳》「鶡雀」,顏氏註:「當為『鳻』。」徐楚金考《說文》,當為「」。 《皇極經世書》:「惠帝崩,立無名子為帝。」【原注】王陵爭非劉氏而王,而宮中已有非劉氏而帝者矣。(1) (1)【何雲】非側注。【閻雲】國既有之,家亦宜然,此余所以痛也。 賈捐之上書罷朱崖[18]。杜佑云:「捐之,誼之孫,高見實類其祖。」(1) (1)【全雲】可惜捐之晚節。 漢之劉歆,魏之元韶,賣宗國以徼利,而身亦不免。小人可以戒矣!(1) (1)【閻雲】按,元韶事不見《後魏書》列傳,見《北齊書》及《北史》。【全雲】此切齒於趙孟傳之輩也。 張文潛《文帝論》謂:「絳侯之跡,異於韓、彭者無幾,文帝所以裁之者,乃所以深報之也。」其說太過。賈誼「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乃正論也。 揚雄自比孟子,而《校獵賦》乃曰「群公常伯,楊朱、墨翟之徒」。學孟子而尊楊、墨,與《法言》背馳矣。(1) (1)【何雲】詞賦不當如此論。【又雲】按「群公常伯」則左右諛臣,豈有遠見,「楊、墨之徒」又異端,不知聖賢之業者也。自「方將上獵三靈」以下云云,乃雄自申其作賦以諷之意,讀者遂疑其尊楊、墨耶? 樓護之執呂寬,小人之不義者也,不當傳於《遊俠》。《法言》獨稱「朱家之不德」,以為「長者」。樓護,朱家之罪人也。(1) (1)【閻雲】案,樓護厚於呂公而薄呂寬,豈李西涯樂府所嘆「元是五侯門下史」者耶! 讓,美德也,然當審其是非。趙充國不歸功於二將軍,君子以為是;顏真卿歸功於賀蘭進明,君子以為非。 劉道原曰:「歷代國史,其流出於《春秋》。劉歆敘《七略》,王儉撰《七志》,《史記》以下,皆附《春秋》。荀勗分四部,史記、舊事入丙部。阮孝緒《七錄·記傳錄》記史傳,由是經與史分。」 《漢名臣奏》:「丞相薛宣奏:漢興以來,深考古義,惟萬變之備,於是制宮室出入之儀。故司馬殿省門闥至五六重,周衛擊刁斗,近臣侍側尚不得著鉤帶入房。」【原注】《太平御覽》。 匈奴遺漢文帝書曰:「天所立匈奴大單于。」(1)又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突厥致書隋文帝曰:「從天生大突厥天下賢聖天子、伊利俱盧設莫何沙缽略可汗。」(2) (1)【程易田雲】伊利俱盧,所謂雙聲疊韻也。「伊」「俱」、「利」「盧」為雙聲,「伊」「利」、「俱」「盧」為疊韻。然以三十六字母言之,伊為影母,屬喉;俱為見母,屬牙。牙、喉不同,今證之以此二字,不得別為兩聲,益信。戴東原斷以見為喉之發聲,影為喉之收聲,為得自然之音位也。 (2)【閻雲】沙缽略,《隋書》作「始波羅」。 西山先生稱:「天台劉深父每舉史傳,數百千言。漢許後《上成帝書》,於班史為隱僻處,學者多不道。一日,對客誦『奈何妾薄命,端遇竟寧前』及『設為屏風張某所』等語,無一字差。」【原注】前輩讀史精熟如此。(1) (1)【方朴山雲】想愛其文,蓋此書自絕妙也。 李靖曰:「張良所學,《六韜》、《三略》是也。(1)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光武詔報臧宮、馬武,引《黃石公記》。《隋志》有《三略》三卷。【原注】《館閣書目》云:「恐後人依託為之。」近世有《素書》一卷,六章:曰原始,曰正道,曰本德宗道,曰求人之志,曰遵義,曰安樂。(2)晁公武云:「厖亂無統,蓋采諸書成之。」【原注】謂晉有盜發張良冢者,於玉枕中獲此書,亦依託也。(3)《初學記》又引《黃石公陰謀秘法》。 (1)【方心醰雲】圯上之事,從來無疑之者。愚獨以為偽也。授書之際,惟老人與子房,誰見之而誰傳之?此必子房自言也。田單之神師下教,陳涉之魚腹書,皆此意也。蓋戰國、秦漢之士習為是,以眩人耳,故後猶有書帛、飯牛者,穀城黃石特以實其偽也。觀其從赤松子游,非好假託神仙者乎?或謂得書於子房冢玉枕中,真善體子房意者。 (2)【何雲】今世「玉枕蘭亭」,玉枕之義本此,亦謂其出自昭陵也。 (3)【何雲】今世「玉枕蘭亭」,玉枕之義本此,亦謂其出自昭陵也。 董仲舒在建元初對策,願「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傳》謂「立學校之官,自仲舒發之」。考之《武帝紀》,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此所謂學校之官也。元朔五年,始有禮官勸學之詔,於是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儒林傳》所載其著功令也,詳於取而略於教,不過開祿利之塗而已。明經而志青紫,教子而擬籯金,孰知古者為己之學哉?儻以仲舒為相,使正誼明道之學行於時,則學者興於禮義,庶幾三代之風,豈止「彬彬多文學之士」乎!(1) (1)【全雲】「明經而志青紫」,是夏侯勝[19]語。「教子而擬籯金」,見《韋賢傳》。 韓信無行,不得推擇為吏;陳湯無節,不為州里所稱;主父偃學從橫,諸儒排擯不容;李陵降匈奴,隴西士大夫以為愧。秦漢之後,鄉黨清議猶嚴也,是以禮官勸學,則曰「崇鄉里之化」。(1) (1)【程易田雲】按,《武帝本紀》作「崇鄉黨之化」。 ———————————————————— [1] 在,司馬光詩作「老」。 [2] 度,司馬光詩作「渡」。 [3] 以,原本作「一」,據元刊本改。《淮南子·人間訓》正作「以」。 [4] 「項羽歌,美人和之」為《史記·項羽本紀》原文。 [5] 四方,原本作「四面」,《史記·項羽本紀》正義正作「四方」。 [6] 「必不得已,與夫始者」,《藝文類聚》作「必不得已而論二主,余與夫始者」。 [7] 史,《鹽鐵論》原文作「吏」。 [8] 卓茂與孔休、蔡勛、劉宣,元刊本作「孔休、蔡勛、劉宣與卓茂」。 [9] 遠祖邁,據《周書·令狐整傳》「整遠祖漢建威將軍邁,不為王莽屈」句意補。 [10] 「如淳曰」云云,見《漢書·昭帝紀》「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句注,非在《蘇武傳》。 [11] 思,《三國志·魏書·陶謙傳》注引謝承《後漢書》作「志」。 [12] 難將,原本作「難工」,據元刊本改。《漢書·陳遵傳》正作「難將」。 [13] 共,原本作「恭」,據元刊本、三箋本改。《漢書》正作「共」。 [14] 按,「郢客」,《盈川集》及《文苑英華》皆作「郢容」,據王應麟此條所證,「郢容」當是「郢客」之誤。 [15] 此段原注原在文末,今據文意移此。翁注本引錢氏大昕曰:「今《風俗通》無此,《太平御覽》引《風俗通》有此。」 [16] 置,原本作「制」,據元刊本改。《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正作「置」。 [17] 遺敞蟹,《太平御覽》卷四百七十八作「遺敞蟹醬」。 [18] 朱崖,《漢書·賈捐之傳》作「珠崖」。 [19] 夏侯勝,原本作「夏後勝」,誤,據翁注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