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學紀聞 · 卷九 天道
《三五曆紀》:「天去地九萬里。」《淮南子》以為五億萬里。《春秋元命包》:「陽極於九,周天八十一萬里。」《洛書甄曜度》:「一度千九百三十二里。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孝經援神契》:「周天七衡六閒,相去萬九千里八百三十三里三分里之一,合十一萬九千里。從內衡以至中衡,中衡以至外衡,各五萬九千五里。」《關令內傳》:「天地南午北子,相去九千萬里;東卯西酉,亦九千萬里。四隅空相去九千萬里。天去地四十千萬里。天有五億五萬五千五百五十里,地亦如之,各以四海為脈。」《論衡》:「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里。天去地六萬餘里。」《靈憲》:「自地至天一億萬六千二百五十里。垂天之晷,薄地之儀,皆千里而差一寸。」《周髀》:「天離地八萬里。冬至之日,雖在外衡,常出極下地上二萬里。」《周禮疏》:「按《考靈曜》『從上臨下八萬里,天以圓覆,地以方載。』《河圖括地象》:『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天門無上,地戶無下。極廣長,南北二億三萬一千五百里,東西二億三萬三千里。』《廣雅》(1):『天圜,南北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東西短,減四步。周六億十萬七百里二十五步。從地至天,億一萬六千七百八十七里半。下度地之厚,與天高等。』《天度》雲(2):『東方七宿七十五度,南方七宿百一十二度,西方七宿八十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四方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二十八宿閒相距,積百七萬九百一十三里,徑三十五萬六千九百七十里。』」《月令》正義:「《考靈曜》云:『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3)周天百七萬一千里,是天圓周之里數也。以圍三徑一言之,直徑三十五萬七千里,此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也。然二十八宿之外,上下東西各有萬五千里,是為四游之極,謂之四表。據四表之內,並星宿內,總三十八萬七千里。天之中央上下正半之處,一十九萬三千五百里,地在於中,是地去天之數也。』」安定胡先生云:「南樞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樞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此天形也。一晝一夜之閒,凡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謂之一息。一息之閒,天行八十餘里。人之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六百餘息,是故一晝一夜而天行九十餘萬里。」致堂胡氏謂:「天雖對地而名,未易以智識窺。非地為(4)有方所可議之比也。」(5)
(1)【繼序按】張揖作。
(2)【繼序按】《廣雅》體裁與《爾雅》同,《釋天》是大題,在前,其小題如《天度》、《宿度》等分系章後。此四方宿度也,不得以《天度》冠之。
(3)【何雲】句讀未詳。【程易田雲】「某分里之某」,句讀甚明白,而義門雲「句讀未詳」,蓋不知古人紀數命分之句。
(4)【何雲】閻校「地」下無「為」字。
(5)【方心醰雲】諸書皆言天去地里數,言人人殊,皆臆度無徵驗,據星紀立論似可信。
《河圖括地象》云:「天左動,起於牽牛;地右動,起於畢。」《尸子》云:「天左舒而起牽牛,地右辟而起畢、昴。」【原注】《爾雅》註:「牽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故謂之星紀。」
楊倞注《荀子》云:「天無實形,地之上空虛者,盡皆天也。」其說本於張湛《列子注》,謂:「自地而上,則皆天矣。故俯仰喘息,未始離天也。」
《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又曰:「地〔在〕太虛之中,大氣舉之。」道書謂:「風澤洞虛,金剛乘天。」佛書謂:「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風輪依虛空,虛空無所依。」「風澤洞虛」者,風為風輪,所謂大氣舉之也;澤為水輪,所謂浮天載地也。「金剛乘天」者,道家謂之「剛風」,岐伯謂之「大氣」,葛稚川雲「自地而上四千里之外,其氣剛勁」者是也。張湛解《列子·湯問》曰:「太虛無窮,天地有限。」朱文公曰:「天之形雖包於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乎地之中。」則「風輪依虛空」可見矣。
《三禮義宗》:「天有四和。崑崙之四方,其氣和暖,謂之和。天道左轉,一日一夜,轉過一度。日月左行於天而轉,一日一夜,帀於四和。」愚按《周髀》云:「天地四極四和。」注謂:「四和者,謂之極。子午卯酉,得東西南北之中。」《義宗》之說本此。
《白虎通》曰:「日月徑千里。」徐整《長曆》曰:「大星徑百里,中星五十,小星三十。」晉魯勝《正天論》謂:「以冬至之後,立晷測影,準度日月星。按日、月裁徑百里,無千里。星十里,不百里。」未詳其說。
《月令》正義引《前漢·律曆志》二十八宿之度,不載四分度之一。愚謂《天度》列為二十八宿,唯斗有餘分。《續漢志》(1)斗二十六,【原注】四分退二。《晉志》斗二十六,【原注】分四百五十五。皆有餘分。唐一行謂《太初曆》,「今赤道星度,其遺法也」。《續漢志》黃道度與《前志》不同。賈逵論云:「五紀論日月循黃道,南至牽牛,北至東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七。今史官一以赤道為度,不與日月行同。」而沈存中(2)謂:「二十八宿度數,皆以赤道為法,唯黃道度有不全度者。蓋黃道有斜有直,故度數與赤道不等。」蔡伯靜亦謂:「歷家欲求日月交會,故以赤道為起算之法。《月令》正義引赤道度,其以是歟?」【原注】《淮南子·天文訓》「箕十一四分一」,與《漢》、《晉志》不同。
(1)【全雲】司馬彪作。
(2)【全雲】長興沈括。
日右轉,星左轉,約八十年差一度。漢文帝三年甲子,冬至,日在斗二十二度。唐興元元年甲子,冬至,日在斗九度。九百六十一年差十三度。見李肇《國史補》。裴胄問董生云:「貞觀三年己丑,冬至,日在斗十二度。每六十年余差一度。此李淳風之說也。漢太初元年丁丑,冬至,日在斗二十度。至慶曆甲申,《崇天曆》冬至,日在斗五度八十四分。每八十五年退一度。【原注】每年不及者一分差。見《武經總要》。歲差之說不同。」賈逵云:「古歷冬至日在建星,即今斗星。《太初曆》冬至日在牽牛初。」何承天云:「堯冬至日在須女十度,《太初曆》冬至日在牽牛初四分,《景初歷》在斗二十一。」祖沖之云:「漢初用秦歷,冬至日在牛六度。太初曆日在牛初,《四分法》日在斗二十二。晉姜岌以月蝕,知冬至在斗十七,今參以中星,課以蝕望,冬至日在斗十一。通而計之,未盈百載,所差二度。」沈存中云:「《顓帝歷》冬至日宿斗初,今宿斗六度。《堯典》日短星昴,今日短星東壁。」
信都芳曰:「渾天覆觀,以《靈憲》為文;蓋天仰觀,以《周髀》為法。」劉智謂:「黃帝為蓋天,顓頊造渾儀。」《春秋文曜鉤》謂:「帝堯時,羲和立渾儀。」而本朝韓顯符《渾儀法要序》以為伏羲立渾儀。未詳所出。
《後漢·天文志》:「黃帝始受《河圖》,斗苞授[1]規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書自黃帝始。」斗苞似是人名氏,當考。(1)
(1)【全雲】《河圖斗苞》恐是緯書名目,故曰「受」。深寧以為姓名者,非。
刻之長短,由日出之蚤晩;景之長短,由日行之南北。【原注】此語蓋出於方氏《禮記解》。
《觀象賦》,後魏張淵撰。【原注】見《後魏書》。《初學記》雲宋張鏡,非也。(1)
(1)【方朴山雲】唐人避諱耳。
《大象賦》,《唐志》謂黃冠子李播撰。李台《集解》:「播,淳風之父也。」今本題楊炯撰,畢懷亮注。《館閣書目》題張衡撰,李淳風注。薛士龍書其後曰:「專本巫咸星贊,旁覽不及《隋書》,時君能致之蘭台,坐臥渾儀之下,其所論著,何止此耶!」愚觀賦之末曰:「有少微之養寂,無進賢之見譽。恥附耳以求達,方捲舌以幽居。」則為李播撰無疑矣。播仕隋高祖時,棄官為道士,時未有《隋志》,非「旁覽不及」也。張衡著《靈憲》,楊炯作《渾天賦》,後人因以此賦附之,非也。
《步天歌》,《唐志》謂「王希明丹元子」。今本「司天右拾遺內供奉王希明撰,喬令來注」。《二十八舍歌》、《三垣頌》、《五行吟》總為一卷。鄭漁仲曰:「隋有丹元子,隱者之流也,不知名氏,作《步天歌》,句中有圖,言下見象。王希明纂《漢》、《晉志》釋之。」然則王希明、丹元子蓋二人也。
沈約《宋志》:「五星聚者有三:周將伐殷,聚房;齊桓將霸,聚箕;漢高入秦,聚東井。周、漢以王,齊以霸。」襄陵許氏謂:「恆星不見,星隕如雨,齊桓之祥也。沙鹿崩,晉文之祥也。桓將興而天文隳,文欲作而地理決,王道之革也。」(1)
(1)【全雲】果爾,則天固不以為祥也。
後漢永建初,李郃上書曰:「趙有尹史,見月生齒齕畢大星,占有兵變。趙君曰:『天下共一畢,知為何國也?』下史於獄。其後公子牙謀殺君,如史所言。」【原注】《天文志》註:《李氏家書》。按太史公《天官書》:「昔之傳天數者,趙尹皋。」又謂:「皋、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尹史,即尹皋也,其占驗僅見於此,《趙世家》不載。(1)
(1)【何雲】五條以抄本補。
星家有甘、石、巫咸三家。太史公謂「殷商,巫咸」,考之《書》「伊陟贊於巫咸,作《咸乂》四篇」,又曰:「在太戊,巫咸乂王家。」孔安國云:「巫,氏也。」馬融謂「殷之巫也」,鄭康成謂「巫官」,孔穎達云:「咸、賢父子並為大臣,必不世作巫官,言『巫,氏』是也。」《後漢·天文志》乃雲「湯則巫咸」,當以《書》為正。【原注】《史記正義》:「巫咸,吳人,今蘇州常熟縣西海隅上有巫咸、巫賢冢,並識之,以廣異聞。」郭璞《巫咸山賦序》:「巫咸以鴻術為帝堯之醫。」此又一巫咸也。(1)
(1)【全雲】周以前,巫官非細職也,蓋重、黎之流,周以後始賤之。
《莊子》言:「傅說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古賦有云:「傅說奉中闈之祠。」注云:「傅說一星,在尾北後河中,蓋後宮女巫也。」說為商良相,豈為後宮女巫祈子而禱祠哉!此天官之難明者也。(1)
(1)【何雲】「祠傅說」可對「奉姜嫄」。【全雲】此猶近世以張仲為司命而主科名之說也。
《春秋繁露》云:「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君不堅則邪臣亂其官。故為天者務剛其氣,為君者務堅其政。」丁鴻《日食封事》:「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縱橫。」其言出於此。
元祐末,日食不盡如鉤。元符末,日食正陽之朔。此皆有陰慝見於祲象,志壹之動氣也。
元祐七年,三月望,月食既。王岩叟言:「《漢·歷志》[2]:『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復既。』按元豐八年八月望,食之既,今未及二十三食而復既,則是不當既而既也。」愚謂月食之既,猶儆戒如此,況日食乎?
《素問》:《太始天元冊文》有「九星」之言。[3]王冰(1)注云:(2)「上古世質人淳,九星垂明,中古道德稍衰,標星藏曜,故星之見者七焉。九星謂天蓬、天芮、天沖、天輔、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蓋從標而為始,遁甲式法,今猶用焉。[4]」《楚辭》劉向《九嘆》云:「訊九鬿【原注】音祈。與六神。」註:「九鬿,謂北斗九星也。」《補註》謂:「北斗七星,輔一星,在第六星旁,又招搖一星,在北斗杓端。《北斗經疏》云:『不止於七,而全於九,加輔、弼二星故也。』」與《素問注》不同。《曲禮》「招搖在上」註:「招搖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正義引《春秋運斗樞》云:「北斗七星,第一天樞,第二旋,第三機,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搖光則招搖也。」《淮南子·時則訓》註:「招搖,斗建也。」《楚辭補註》以招搖在七星之外,恐誤。【原注】徐整《長曆》曰:「北斗七星間相去九千里,皆在日、月下。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
(1)【何雲】閻較:王冰當作「砅」。砅,古「厲」字。
(2)【閻雲】王砅見杜詩,即「我之曾祖姑,爾之高祖母」一首也。砅,肅宗寶應時人,自號啟玄子,首注《素問》八十一篇者。精於醫。《唐人物誌》云:「王砅,仕至太僕令。年八十餘,以壽終。」近杜注都遺此。〇馬半查云:「《素問·太始天元冊》文有『九星』之言」,元板作「醫書《素問》之中亦嘗有『九星』之言」,又「從標而為始」下,元板缺「遁甲式法,今猶用焉」八字,多「所謂九星者此也」七字。
王介甫云:「雲,陰中之陽;風,陽中之陰。」朱文公云:「緯星,陰中之陽;經星,陽中之陰。」按《素問·天元紀大論》:「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顏之推《歸心篇》、孔毅父(1)《星說》,亦仿屈子《天問》之意。然《天問》不若莊子《天運》之簡妙。巫咸祒之言,不對之對,過柳子《天對》矣。【原注】傅玄《(疑)〔擬〕天問》,見《太平御覽》。
(1)【全雲】武仲。
古詩「黃姑織女時相見」之句,此所云黃姑,即河鼓也,吳音訛而然。(1)
(1)【方朴山雲】李義山自注其詩,引古詩云:「王姑阿母時相見。」【全雲】黃姑星,牽牛星之別名。《爾雅》以河鼓星為牽牛,非是。
《黃帝風經》曰:「調長祥和,天之善風也。折揚奔厲,天之怒風也。」【原注】見《御覽》。《周官·小祝》:「寧風旱。」漢代田之法能風與旱。此昌黎所以訟風伯也。
《太平御覽》以五色雲列於咎徵。宋景平元年,有雲五色如錦,而徐羨之廢帝。韓魏公五色雲見之事,不見於國史,疑《家傳》之增飾也。(1)
(1)【何雲】此條從閻氏所得鈔本增。
《龍城錄》「月落參橫」之語,《容齋隨筆》辨其誤。然古樂府《善哉行》云:「月沒參橫,北斗闌干。親交在門,忘寢與餐。」《龍城錄》語本此,而未嘗考參星見之時也。(1)
(1)【何雲】元本「龍城」一條不連刻,前空三行。【全雲】《龍城錄》託名柳子厚作。
《天經》,紹興三十年(1)王及甫上。(2)朱文公謂:「類集古今言天者,極為該備。」
(1)【閻雲】高宗在位三十四年庚辰。
(2)【閻雲】及甫,同州進士。
星始則見於辰,終則伏於戌。自辰至戌,正於午,中於未。《堯典》舉四時之正,以午為中。《月令》舉十二時之中,以未為中。【原注】以火星論之,以午為正。故《堯典》言「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以未為中,故《月令》言「季夏昏火中」。至申為流,故《詩》曰「七月流火」。以辰為見,以戌為伏,故《傳》曰「火見於辰,火伏而蟄者畢」。諸星亦然。《詩·定之方中》亦以十月中於未也。朱子曰:「堯時昏旦星中於午。《月令》差於未,漢、晉以來又差。今比堯時似差及四分之一。」
《後魏·天象志》曰:「班史以日暈五星之屬列《天文志》,薄蝕彗孛之比入《五行說》。七曜一也,而分為二志。故陸機雲『學者所疑』。」
凡星皆出辰沒戌,故五星為五辰,十二舍亦為十二辰。
弧與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舉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斗。【原注】《月令》正義。二十八宿連四方為名者,唯箕、斗、井、壁四星。【原注】《詩正義》。(1)
(1)【何雲】四方唯不言西。
《唐·天文志》:「咸通中,熒惑、鎮、太白、辰星聚於畢、昴,在趙、魏之分。詔鎮州王景崇被袞冕,軍府稱臣以厭之。」衰世之政,其怪如此,是謂人妖,何以弭變!
《月令》凡二儺,一以季春,一以仲秋。鄭康成謂:「陰氣右行,季春之中,日行歷昴,陽氣左行;仲秋之月,宿直昴、畢,昴有大陵積屍之氣,氣佚則厲鬼隨而出行。於是索室驅疫以逐之。《王居明堂禮》曰:『季春出疫於郊,以攘春氣。仲秋九門磔攘,以發陳氣,御止疾疫。』」然則民之疾,系乎日星之行度。古者聖君範圍於上,賢相燮理於下,是為天地之良醫。皇建有極,五福錫民,莫不壽考且寧。儺所以存愛民之意而已。
《唐·天文志》:「測景在浚儀岳台。」按宋次道(1)《東京記》:「宣德門前天街西第一岳台坊,今祥符縣西九里有岳台。」《圖經》云:「昔魏主遙事霍山神,築此台,禱於其上,因以為名。」
(1)【全雲】敏求。
歷數
《太初曆》:「以前歷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於元封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歲。」孟康註:「此為甲寅之歲。」《大事記解題》:「按《通鑑目錄》、《皇極經世》『太初元年,歲次丁丑』。當考。」愚按《大衍曆議》云:「《洪範傳》曰:『歷記始於顓頊上元太始閼蒙攝提格之歲,畢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營室五度。』秦《顓頊曆》元起乙卯,漢《太初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猶以日月五緯復得上元本星度,故命曰閼蒙攝提格之歲,而實非甲寅。」【原注】其說可以補《解題》之遺。(1)
(1)【全雲】原注九字是正文。
《大衍曆議》曰:「《考靈曜》、《命歷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曆》庚申元後百十四歲。緯所載壬子冬至,則其遺術也。」按《漢志》魯厘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歷以為壬子。《隋志》:「《春秋緯命歷序》云:『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然則緯與殷歷同。故劉洪曰:「《甲寅歷》於孔子時效。」即《命歷序》所謂「孔子修《春秋》用殷歷」也。《晉志》姜岌曰:「考其交會,不與《殷歷》相應。」《春秋分記》曰:「周正皆建子也,今推之曆法,積之氣候,驗之日食,則春秋隱、桓之正皆建丑。莊、閔、僖、文、宣之正,建子及丑者相半。至成、襄、昭、定、哀之正,而後建子,間亦有建亥者。非一代正朔自異尚也,歷亂而不之正也。」
歷有小歷,有大曆。唐曹士蔿《七曜符天曆》,一雲《合元萬分歷》,本天竺曆法,以顯慶五年庚申為曆元,雨水為歲首,世謂之小歷,行於民間。石晉《調元歷》用之。後周王朴校定大曆,削去符天之學,為《欽天曆》。
劉貺曰:「歷動而右移,律動而左轉。」
劉洪曰:「歷不差不改,不驗不用。(1)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李文簡(2)以為至論。
(1)【閻雲】《李燾傳》:「乾道四年,新曆成,燾引劉洪此論於疏,乞申飭歷官討論。」
(2)【何雲】燾。
蓂莢謂之歷草。田俅子曰:「堯為天子,蓂莢生於庭,為帝成歷。」而《大戴·明堂篇》謂:「朱草日生一葉,至十五日生十五葉,十六日一葉落,終而復始。」【原注】唐律賦有《朱草合朔》。古有云:「梧桐不生,則九州異。」注謂一葉為一月,有閏十三葉。【原注】平園《閏月表》用梧桐之葉十三。(1)
(1)【閻雲】平園,周必大號。
納甲之法,朱文公謂今所傳《京房占法》,見於《火珠林》者,(1)是其遺說。《參同契》(2)藉以寓行持進退之候。虞翻云:「日月垂天,成八卦象:三日暮,震象月出庚;八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六日旦,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象月滅乙。晦夕朔旦,坎象水流戊;日中,離象火就己。」虞與魏伯陽皆會稽人,其傳蓋有所自。漢上朱氏云:「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坎納戊,離納己,艮納丙,兌納丁。庚、戊、丙三者得於乾,辛、己、丁三者得於坤。始於甲、乙,終於壬、癸,而天地五十五數具焉。」又有「九天九地之數。乾納甲、壬,坤納乙、癸。自甲至壬,其數九,故曰九天;自乙至癸,其數九,故曰九地」。九天九地之說者,九天之上,六甲子也,九地之下,六癸酉也。(3)
(1)【全雲】魏伯陽居上虞,虞仲翔居餘姚。然考仲翔所說易學,本於孟喜。其初立易注,奏曰:「臣高祖零陵太守光,治《孟氏易》,曾祖平輿令成,述其業。祖鳳,為之最密。臣父日南太守歆,受有舊書。」則仲翔之淵源遠矣。京房之師焦延壽,亦傳孟喜之學者也。今以時代考之,伯陽蓋與仲翔祖相輩行。
(2)【全雲】魏伯陽作。
(3)【全雲】《河圖玉版》已有納甲之說。【又雲】納甲之法不盡同。如揚雄、葛洪所言,又異於京房。
五運六氣,一歲五行主運各七十二日。少陰君火,太陰濕土,少陽相火,陽明燥金,太陽寒水,厥陰風木;而火獨有二。天以六為節,故氣以六期為一備。地以五為制,故運以五歲為一周。《左氏》載醫和之言曰:「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即《素問》五六之數。《易》、《洪範》、《月令》,其致一也。楊退修謂:「五運六氣,通之者唯王砅。然遷變行度,莫知其始終次序。」程子曰:「氣、運之說,堯、舜時十日一雨,五日一風,始用得。」(1)
(1)【全雲】天五地六,見於《大易》。天六地五,見於《國語》。故《漢志》雲「五六天地之中合。」然《左氏》之說又與《素問》微不同。
朱文公嘗問蔡季通:「十二相屬起於何時?首見何書?」又謂:「以二十八宿之象言之,唯龍與牛為合,而他皆不類。至於虎,當在西而反居寅,雞為鳥屬,而反居西,又舛之甚者。」《韓文考異》:「《毛穎傳》封卯地謂十二物,未見所從來。」愚按:「吉日庚午,既差我馬」,午為馬之證也;「季冬出土牛」,丑為牛之證也。蔡邕《月令論》云:「十二辰之會,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餘虎以下,非食也。」《月令》正義云:「雞為木,羊為火,牛為土,犬為金,豕為水。但陰陽取象多塗,故午為馬,酉為雞,不可一定也。」十二物,見《論衡·物勢篇》。(1)《說文》亦謂巳為蛇象形。
(1)【閻雲】獨不及辰之禽龍。
自帝堯元年甲辰,至宋德祐丙子,(1)凡三千六百三十三年。帝堯而上,六閼逢無紀。致堂云:「有書契以來,凡幾鴻荒、幾至德矣。《廣雅》自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分為十紀,蓋茫誕之說。」劉道原《疑年譜》謂「大庭至無懷氏無年,而有總數」。堯、舜之年,眾說不同。《三統曆》次夏、商、西周,與《汲冢紀年》及《商曆》差異,況開闢之初乎?王質景文云:「渾淪以前,其略見於釋氏之《長含經》。(2)開闢以後,其詳見於邵氏之《皇極經世》。」
(1)【閻雲】瀛國公在位二年。
(2)【何雲】此姚秦時妖僧妄造,其可據乎?宏詞人之陋如此!
以十一星行歷推人命貴賤,始於唐貞元初都利術士李彌乾。【原注】《聿斯經》本梵書。程子謂:「三命是律,五星是歷。」晁氏謂:「泠州鳩曰:『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五星之術,其來尚矣。」(1)
(1)【何雲】此推步,非占驗也。
「《定之方中》,公劉之詩,擇地之法也。『我辰安在』,論命之說也。」《傳》云:「不利子商。」則見姓之有五音。《詩·吉日》「維戊」、「庚午」,則見支幹之有吉凶。(1)
(1)【全雲】「楚宮」、《公劉》二詩,蓋古人建都卜宅,以求陰陽之和,而非《葬經》之可藉口。「我辰安在」,豈是論命?姓有五音,古人有此說,亦不足據。「維戊」「庚午」,特以內外事分剛柔,亦非擇日也。
《五代史·馬重績傳》:「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晝夜為一百刻,六十分刻之二十為一時,時以四刻十分為正,此自古所用也。」今考《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司天台奏《漏刻經》云:「晝夜一百刻,分為十二時,每時有八刻三分之一。六十分為一刻,一時有八刻二十分。(1)四刻十分為正前,十分四刻為正後,二十分中心為時正。上古以來,皆依此法。」歐陽公作史,於「六十分」之上闕「八刻」二字,不若《會要》之明白。(2)
(1)【何雲】十二時占九十六刻,餘四刻破為二百二十四分,故各得八刻二十分也。一時凡五百分。
(2)【閻雲】按,《五代史·馬重績傳》正有「八刻」二字,則王氏所見本不如今本矣。
《數術記遺》(1)云:「世人言三不能比兩,乃雲捐悶與四維。」甄鸞注《藝經》曰:「捐悶者,周公作。先布本位,以十二時相從。徐援稱『捐悶是奇兩之術』。」《御覽》引《藝經》作「悁悶」。「三不能比兩」者,孔子所造,布十干於其方,戊己在西南。「四維」,東萊子所造,布十二時四維。
(1)【全雲】徐岳作。
桓譚《新論》曰:「老子謂之玄,揚子謂之太玄。」石林謂:「《太玄》皆《老子》緒餘。老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之為九,故九而九之為八十一章。《太玄》以一玄為三方,自是為九,而積之為八十一首。」【原注】《金樓子》云:「揚雄有《太玄經》,楊泉有《太元經》。」
《潛虛》,心學也,以元為首,心法也。人心其神乎,潛天而天,潛地而地。溫公之學,子云之學也。《先天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乎心,豈惟先天哉!《連山》始《艮》,終而始也;《歸藏》先《坤》,闔而辟也。《易》之《乾》,太極之動也;《玄》之中,一陽之初也。皆心之體,一心正而萬事正,謹始之義在其中矣。邵子曰:「《玄》,其見天地之心乎?」愚於《虛》亦云。《虛》之元,即《乾》、《坤》之元,即《春秋》之元,(1)一心法之妙也。張文饒《衍義》以養氣釋元,似未盡本旨。(2)
(1)【何雲】附會。
(2)【全雲】前詆胡傳之失,而忽自附會之,豈耄忘耶。
《管子·幼官篇》:「冬十二始寒盡刑,十二小榆賜予,十二中寒收聚,十二中榆大收,十二寒至靜,十二大寒之陰。」(1)注云:「陰陽之數,日辰之名。」盤洲(2)於閏十一月用中榆立閏,蓋出於此。
(1)【閻雲】按,有「十二大寒終」句,不宜漏。
(2)【閻雲】盤洲,洪适號。
《國史志》云:「歷為算本。治歷之善,積算遠,其驗難而差遲;治歷之不善,積算近,其驗易而差亦速。」
曆元始於冬至,卦氣起於《中孚》,《豳詩》於十月「曰為改歲」。周以十一月為正,蓋本此。【原注】「曰為改歲」,用周正;「何以卒歲」,乃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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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圖斗苞授》為緯書,此處從王氏文義標點。實際標點應是「黃帝始受《河圖斗苞授》,規日月星辰之象」。
[2] 此指《後漢書·律曆志》。
[3] 「素問太始天元冊文有九星之言」十三字,元刊本作「醫書《素問》之中,亦嘗有九星之言」。
[4] 「遁甲式法今猶用焉」八字,元刊本作「所謂九星者此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