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研究 · 第十章 孔子政治學說二(禮樂論)

謝無量 《孔子研究》
孔子每致嘆於禮樂之廢。蓋德為治之本,禮則治之具,故孔子又恆言禮治。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論語·里仁》)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論語·憲問》) 丘聞之也: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婚姻疏數之交也。(《大戴記·哀公問》) 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說苑·修文》) 夫禮必以正名分為亟,故在衛發正名之嘆,前已論之矣。魯成公二年,齊師侵衛,戰於鞫居。仲尼嘗因以論正名之意。 新築人仲叔於奚救孫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左傳·成公二年》) 以器與名為君之所司,不可假人。即名分不可不重,而禮不可稍越之義。《韓詩外傳》曰: 孔子侍坐於季孫。季孫之宰通曰:「君使人假馬,其與之乎?」孔子曰:「吾聞君取於臣謂之取,不曰假。」季孫悟,告宰通曰:「今以往君有取謂之取,無曰假。」 此事亦見《新序·雜事》。又《左傳·昭公二十年傳》曰: 十二月,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此事又見《孟子·滕文公》。此皆孔子重名分以行禮治之大略也。 孔子既以禮樂為治國平天下之具,然禮樂早興於唐虞之世,歷夏商周,其制益備。 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 孔安國解曰:「周文章備於二代,當從之。」蓋孔子嘗欲征夏殷之禮於杞宋,而文獻不足,魯猶重周禮,故有從周之志。然又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蓋後王有作,則製作之事,不能一切相襲,必有斟酌於其間,蓋於告顏淵時發之。 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論語·衛靈公》) 此則孔子製作禮樂之意,微見於此,蓋合四代而擇其中者也。 孔子之言治,大抵本之以德,達之以禮,至於風俗既移,則仁化成焉。故曰「必世而後仁」。蓋能幾於至治,固不易也。至於施治之始,在於富之教之,既富既教,禮樂乃可興耳。 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論語·子路》) 《管子》曰:「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所謂人富而仁附者也。故富與教又是孔子推行禮治之原。孟子好言王道,言仁政,而陳義亦不出孔子富與教之意。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願學孔子,其言政治尤善祖述孔子者也,故附著其說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