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研究 · 第二章 孔學原理一(道)
孔子曰:「吾欲垂之空文,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故孔子雖立言垂訓,而其志仍主行事。內之正心誠意,外之治國平天下。雖移風易俗,有賴禮樂制度,皆歸之乎德,以為之主。德之用至廣,則又有一本而萬殊之道以統之。故道也者,所以齊眾行而總諸德之一大原理也。孔子嘗自稱其一貫之道,見於《論語》:
子曰:「賜也,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衛靈公》)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
以上二章語有異同。朱子《集注》曰:
尹氏曰:「孔子之於曾子,不待其問而直告之以此。曾子復深喻之曰『唯』。若子貢則先發其疑而後告之,而子貢終亦不能如曾子之唯也。二子所學之深淺,於此可見。」愚按,夫子之於子貢,屢有以發之,而他人不與焉。則顏曾以下諸子所學之淺深又可見矣。
然今所當先明者,即云何為道?云何為一貫之道?朱子嘗曰:
道則人倫日用之間,所當行者是也。(《論語集注》)
是其所謂道,如今之倫理之原理(Ethirsches prinzip)者矣。然朱子又曰:
道者,事物當然之理。(同上)
此其喻道,又如今所謂世界原理(Welt prinzip)。然朱子非雲事物必然之理,僅雲當然之理,則所謂世界非機械說(Mechanisch),而實類於有極說(Teleogisch)者也。蓋本於天人合一之理推衍之,故常以倫理原理括於世界原理之中。《易·繫辭》及《說卦傳》有天道、地道、人道之分,三者宜皆道之一種。惟《論語》所言則多切乎人事,而罕及天道。
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論語·雍也》)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論語·公冶長》)
以上所謂道,大抵倫理之原理也。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論語·季氏》)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論語·公冶長》)
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論語·雍也》)
以上所謂道,大抵政治之原理也。故《論語》言道多屬於倫理政治之原理(Ethiks politisches prinzip)。是以子貢曰:
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
鄭玄以天道為七政變通之占,何晏以為元亨日新之道,其說未了。朱子則曰:「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以朱子之說,揆諸今世哲學術語,宜在本體之原理(Ontologisches prinzip)或宇宙之原理(Kosmologisches prinzip)之間。但天道與道決非同義。天道以明世界原理,而不足以明倫理政治之原理。故子貢以夫子言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中罕言天道者。或曰:孔子早年,其論道也,必以倫理政治為域。及五十而知天命,晚尤好《易》,乃會天人之符,而分天道、地道、人道之別。《大戴禮·四代》篇,孔子晚年之說也,其言曰:
天道以視,地道以履,人道以稽。
《易·繫辭下傳》曰:
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
《說卦傳》曰: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蓋以道為一本,分而為天地人之道,其孔子晚年之說與?然儒者之言道,猶以人事為主,故《荀子》曰:
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儒效》)
以上於道之名既略辨之矣,當進而論一貫之道。請先釋貫字之義。惠棟曰:
《離騷經》曰:「貫薜荔之落蕊。」王逸注云:「貫,累也。」《左傳·宣六年》:「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貫。』」《韓非子》曰:「是其貫將滿也。」貫皆有積義,道積於一。《論語》子謂曾參曰:「吾道一以貫之。」《釋詁》云:「貫,習也。」習者,重習,亦有積義。《荀子》曰:「服習積貫。」又曰:「貫得而治詳之。」(《周易述·易微言上》)
上以貫作慣義。阮元《論語一貫說》曰:
《論語》貫字凡三見:曾子之一貫也,子貢之一貫也,閔子之言仍舊貫也。此三貫字,其訓不應有異。元按,貫,行也,事也。三者皆當訓為行事也。孔子呼曾子告之曰:「吾道一以貫之。」此言孔子之道皆於行事見之,非徒以文學為教也。一與壹同,壹以貫之,猶言壹是皆以行事為教也。(《揅經室集》)
阮元以舊貫之貫釋一貫之貫,其義似相懸絕。由今考之,仍以皇侃疏所釋為允。
貫猶統也。譬如以繩穿物,有貫統也。(《論語集解疏》)
然則孔子所謂「吾道一以貫之」者,即就其倫理政治之原理,為之貫統而集合(Aggregation)之,散之則粲然有條,總之則整然如一。故名一以貫之也。然當時一貫之義,曾子固有明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閻若璩曰:
一貫忠恕,是堯、舜、禹、湯以來聖賢相傳之道。於此不明,則並屬異學,非孔子徒矣。夫子明言一貫,曾子明言忠恕而已矣。一貫者,即此一串之道也。而已矣者,更無他道也。……(《四書賸言》)
惠棟亦以一貫之道不外忠恕,其說曰:
一貫之道,三尺童子皆知之,百歲老人行不得。宋儒謂唯顏子、曾子、子貢得聞一貫,非也。(《周易述·易微言上》)
吾道一以貫之,自本達末,原始及終。老子所謂「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也。忠即一也,恕而行之,即一以貫之也。韋昭注《周語》「帥意能忠」曰:「循己之意,恕而行之為忠。」(同上)
或疑忠恕二字淺近,不足以該一貫之全,是不可不觀孔子之論忠恕。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子曰:「……忠恕,違道不遠。」(《禮記·中庸》)
然則孔子謂忠恕違道不遠,忠恕雖近於一貫之道,而猶非一貫之道也。曾子之釋此,蓋有深意存焉。全祖望乃分天地一貫之道、聖人一貫之道與學者一貫之道。
一貫之說,不須註疏。但讀《中庸》,便是註疏。一者,誠也,天地一誠而已矣。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地之一以貫之者也。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人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聖人之一以貫之者也。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學者之一以貫之者也。(《經史問答》)
蓋孔子所以告曾子者,聖人一貫之道也。曾子所以告門人者,學者一貫之道也。由全氏之說,則可以明於朱子《集注》之義矣。故列眾說於前,而獨著《集注》於後。庶一貫之旨,可循序而漸悟焉。《集注》於「曾子曰唯」下曰:
參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告之。貫,通也。唯者,應之速而無疑者也。聖人之心,渾然一理,而泛應曲當,用各不同。曾子於其用處,蓋已隨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體之一耳。夫子知其真積力久,將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即
應之速而無疑也。
已上謂孔子告曾子以聖人一貫之道,而曾子默喻之也。又於「忠恕而已矣」下曰:
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之辭也。夫子之一理渾然而泛應曲當,譬則天地之至誠無息,而萬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無餘法,而亦無待於推矣。曾子有見於此,而難言之,故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曉也。蓋至誠無息者,道之體也,萬殊之所以一本也。萬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殊也。以此觀之,一以貫之之實可見矣。
已上所謂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者,即曾子所言,是學者一貫之道也。恐問者未喻其深,故就易曉者答之。會觀諸說,而細玩《集注》之義,則所謂一貫之道可以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