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研究 · 第六章 用魯

謝無量 《孔子研究》
昭公三十二年,公薨於乾侯,時孔子年四十三,於是定公立。定公五年六月,季平子卒,其子季桓子嗣立,季氏家臣陽虎專魯政。孔子惡之,遂絕意政治,退修詩書。《史記》曰: 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詩書禮樂,弟子彌眾,至自遠方,莫不受業焉。 陽虎聞孔子名聲,欲與之周旋。見於《論語》、《孟子》: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謂孔子曰:「來!予與爾言。曰:『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曰:『不可。』『好從事而亟失時,可謂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孔子曰:「諾。吾將仕矣。」(《論語·陽貨》) 陽貨欲見孔子,而惡無禮。大夫有賜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則往拜其門。陽貨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孔子亦其亡也,而往拜之。(《孟子·滕文公下》) 孔安國《論語注》:「陽貨,陽虎也。季氏家臣,而專魯國之政。」朱子《集注》因之。然則春秋三傳所稱陽虎即《論語》、《孟子》所稱陽貨,自無可疑。崔述《洙泗考信錄》獨謂陽貨與陽虎各為一人,此不足據也。 於是陽虎益恐。先是,季寤、公、公山不狃皆不得志於季氏。至是,虎遂與季寤、叔孫輒等共謀廢三桓。事起而成宰公斂處父帥成人與陽虎戰,卒敗之。陽虎奔、陽關以叛。詳見《左傳·定公八年》傳。其間有公山不狃召孔子之事,然《論語》與《史記》所載不同。 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論語·陽貨》) 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公山不狃以費畔,季氏使人召孔子。孔子欲往。(《史記·孔子世家》) 按:弗擾即不狃。孔安國《論語注》:「弗擾為季氏宰,與陽虎共執季桓子而召孔子。」邢昺疏謂弗擾召孔子在定公五年九月陽虎幽閉季桓子之時。朱子亦同此說。惟《史記》獨以公山不狃以費畔在定公九年,是季氏召孔子也。翟灝《四書考異》申《史記》以釋《論語》曰: 按,《左傳》、《史記》各與《論語》事不同。《左傳》之畔在定公八年,時公山不狃雖未著畔跡,而與季寤等共困陽虎。則季氏亦已料其畔矣,因於次年使人召孔子圖之。孔子未果往,而不狃盤踞於費,季氏無如之何也。十二年,孔子為魯司寇,建墮費策。不狃將失所倚恃,遂顯與叔孫輒襲犯魯公。孔子親命申句須、樂頎伐之,公室以之平。季氏之召,終亦以應之矣。如此說之,則《左》、《史》兩家所載得以相通,而於事理亦可信。《論語》召字上原無主名,舊解惟推測子路語,謂是公山氏召,實大誤也。揆子路語意,當介介於季氏之平素劣跡,而云何必因公山氏之之,以從畔伐畔也。上「之」謂往,下「之」謂季氏。所書經屢寫,句內偶脫一字,乃致與《左》、《史》文若矛盾耳。 學者多疑此事,且考其年代,尤多異說。崔述、趙翼併力主無其事,姑錄《陔余叢考》之說於下: 《史記》公山不狃本之《左傳》,小司馬注引鄒氏曰:「狃,一作蹂。」《論語》作弗擾。是《論語》之公山弗擾即《左傳》之公山不狃也。《左傳·定公五年》:季桓子行野,公山不狃為費宰,出勞之,桓子敬之,而家臣仲梁懷不敬,不狃乃嗾陽虎逐之。是時不狃但怒懷而未怨季氏也。《定公八年》:季寤、公極、公山不狃皆不得志於季氏,叔孫輒無寵於叔孫氏,叔仲志又不得志於魯,故五人因陽虎欲去三桓,將享桓子於蒲圃而殺之。桓子以計入於孟氏,孟氏之宰公斂處父帥兵敗陽虎。陽虎遂逃於、陽關以叛,季寤亦逃而出。是時不狃雖有異志,然但陰構陽虎發難,而己實坐觀成敗於旁。故事發之後,陽虎、季寤皆逃,而不狃安然無恙,蓋反形未露也。則不得謂之以費叛也。至其以費叛之歲,則在定公十二年。仲由為季氏宰,將墮三都,叔孫先墮郈,季孫將墮費,於是不狃及叔孫輒帥費人以襲魯。公與三子入於季氏,登武子之台。費人攻之,弗克。仲尼命申句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不狃及輒奔齊。遂墮費。此則不狃之以費叛也。而是時孔子已為司寇,方助公使申句須等伐而逐之,豈有欲赴其召之理?《史記》徒以《論語》有孔子欲往之語,遂以其事附會在定公八年陽虎作亂之下。不知未叛以前召孔子,容或有之,然不得謂之以費叛而召也。既叛以後,則孔子方為司寇,斷無召而欲往之事也。世人讀《論語》,童而習之,遂深信不疑,而不復參考《左傳》,其亦陋矣!王鏊《震澤長語》又謂不狃以費叛,乃叛季氏,非叛魯也。孔子欲往,安知不欲因之以張公室?因引不狃與叔孫輒奔吳後,輒勸吳伐魯,不狃責其不宜以小故覆宗國,可見其心尚欲效忠者,以見孔子欲往之故。此亦曲為之說。子路之墮費,止欲張公室。而不狃即據城以抗,此尚可謂非叛魯乎?蓋徒以其在吳時有不忘故國之語而臆度之,實未嘗核對《左傳》年月,而推此事之妄也。戰國及漢初人書所載孔子遺言秩事甚多,《論語》所記本亦同此記載之類,齊魯諸儒討論而定,始謂之《論語》。語者,聖人之遺語;論者,諸儒之討論也。於雜記聖人言行真偽錯雜中,取其純粹以成此書。固見其有識,然安必無一二濫收者?固未可以其載在《論語》,而遂一一信以為實事也。《莊子·盜跖》篇有云:田常弒君竊國,而孔子受其幣。夫陳恆弒君,孔子方請討,豈有受幣之理?而記載尚有如此者。《論語》公山不擾 章,毋亦類是?(《陔余叢考》卷四) 凡諸疑者,大抵按其事不合左氏,又揆孔子平日所論,不宜欲赴公山氏之招,乃從而為之辭,以《論語》為不可信。又《史記》之說亦異,然是惟當傳疑,不可強說也。其事或以為在定五年,或以為在九年,或以為在八年。其雲五年、九年者,已見於前。八年之說出於鄭環,而狄子奇《孔子編年》從之。此猶以為有其事,不過於年之先後有異說耳。 陽虎既敗,未幾而孔子用於魯。《史記·世家》曰: 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 諸書記孔子為魯司寇時事,比錄於下(略以事為次): 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為魯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有孫魯孔丘,命爾為司寇。」孔子曰:「弗甫敦及厥辟,將不堪。」公曰:「不妄。」(《韓詩外傳》八) 仲尼將為司寇,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潰氏逾境而徙,魯之鬻牛馬者不豫賈,必蚤正以待之者也。居於闕黨,闕黨之子弟罔不必分,有親者取多,孝悌以化之也。(《荀子·儒效》) 孔子始用於魯,魯人鷖誦之曰:「麛裘而鞞,投之無戾;鞞而麛裘,投之無郵。」用三年,男子行乎塗右,女子行乎塗左,財物之遺者,民莫之舉。(《呂覽·先識覽·樂成》) 孔子為魯司寇,道不拾遺,市賈不豫賈,田漁皆讓長,而斑白不負戴,非法之所能致也。(《淮南子·泰族訓》) 孔子為魯司寇,聽獄必師斷,敦敦然皆立,然後君子進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以為云云。」又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曰云雲。」辯矣,然後君子幾當從某子云云乎。以君子之知,豈必待某子之云云,然後知所以斷獄哉?君子之敬讓也,文辭有可與人共之者,君子不獨有也。(《說苑·至公》) 孔子為魯司寇,有父子訟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孔子舍之。季孫聞之,不悅,曰:「是老也欺予。語予曰:『為國家必以孝。』今殺一人以戮不孝,又舍之。」冉子以告。孔子慨然嘆曰:「嗚呼!上失之,下殺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故也。嫚令謹誅,賊也。今生也有時,斂也無時,暴也。不教而責成功,虐也。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曰:『義刑義殺,勿庸以即,予維曰未有順事。』言先教也。故先王既陳之以道,上先服之;若不可,尚賢以綦之;若不可,廢不能以單之;綦三年而百姓往矣。邪民不從,然後俟之以刑,則民知罪矣。《詩》曰:『尹氏大師,維周之氐。秉國之均,四方是維。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此之謂也。今之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其民迷惑而墮焉,則從而制之,是以刑彌繁而邪不勝。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數仞之牆而民不逾也,百仞之山而豎子馮而游焉,陵遲故也。今夫世之陵遲亦久矣,而能使民勿逾乎?《詩》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眷焉顧之,潸然出涕。』豈不哀哉!」《詩》曰:「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雲遠,曷雲能來。」子曰:「伊稽首。不其有來乎?」(《荀子·宥坐》) 秋七月癸巳,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之為司寇也,溝而合諸墓。(《左傳·定公元年》) 先時季氏葬昭公於墓道之南,孔子溝而合諸墓焉,謂季桓子曰:「貶君以彰己罪,非禮也。今合之,所以掩夫子之不臣。」(《家語·相魯》)(語本左氏,故並錄之)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論語·雍也)(包咸注曰:孔子為魯司寇,以原憲為家邑宰。) 要之,孔子用魯,其政治上之大事,無過夾谷之會及墮三都二事,今分別述之。 先是周室陵遲,號令不行。齊桓公、晉文公相繼稱霸,糾合諸侯,仍以同獎王室為號。齊自桓公以後中衰,於是晉之霸業久而不替。當時惟楚與晉爭雄,而吳、越亦漸強。至是齊景公欲興桓公之遺業,乘晉之不競、思得諸侯。定公七年,與鄭伯盟於咸,與衛侯盟於沙澤。晉遂與三國有隙。魯夙奉晉為盟主,乃不得不出侵齊之師。(八年)未幾齊人亦來侵,魯之力固非齊匹。定公十年,終至叛晉而與齊講和,此所以有夾谷之會也。當是之時,齊思耀其威,欲執定公。謀有不臧,危辱立見。孔子於是試其外交之材。魯國以安,孔子之力也。 夾谷之會,《左傳》與《穀梁》記事多違,而《左傳》較詳,其《定公十年傳》曰: 夏,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孔丘相。犁彌言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勇,若使萊人以兵劫魯侯,必得志焉。」齊侯從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兩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亂之,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俘不干盟,兵不逼好。於神為不祥,於德為愆義,於人為失禮,君必不然。」齊侯聞之,遽辟之。將盟,齊人加於載書曰:「齊師出竟而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茲無還揖對曰:「而不返我汶陽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齊侯將享公。孔丘謂梁丘據曰:「齊、魯之故,吾子何不聞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執事也。且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享而既具,是棄禮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君辱;棄禮,名惡。子盍圖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齊人來歸鄆、、龜陰之田。 按左氏所記,蓋齊侯嘗設三計以嘗魯君:始則機伏於兵力,而孔子挫之;繼則巧附於載書,而孔子拒之;終則謀隱於設饗,而孔子尼之。方此會也,魯國安危間不容髮,卒能消弭於無形,可見孔子外交之能力矣。 《穀梁傳》所記與左氏微異,其文曰: 頰谷之會,孔子相焉。兩君就壇,兩相相揖,齊人鼓譟而起,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而視歸乎齊侯,曰:「兩君合好,夷狄之民,何為來為?」命司馬止之。齊侯逡巡而謝曰:「寡人之過也。」退而屬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與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獨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為?」罷會。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齊人來歸鄆、、龜陰之田者,蓋為此也。 司馬遷依據《穀梁傳》,其詞頗加潤色: 定公十年春,及齊平。夏,齊大夫犁言於景公曰:「魯用孔丘,其勢危齊。」乃使使告魯為好會,會於夾谷。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孔子攝相事,曰:「臣聞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有武事者必有文備。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定公曰:「諾。」具左右司馬。會齊侯夾谷,為壇位,土階三等,以會遇之禮相見,揖讓而登。獻酬之禮畢,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四方之樂。」景公曰:「諾。」於是旍旄羽袚矛戟劍撥鼓譟而至。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舉袂而言曰:「吾兩君為好會,夷狄之樂何為於此?請命有司!」有司卻之,不去,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優倡侏儒為戲而前。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異處。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於魯君,為之奈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君若悼之,則謝以質。」於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孔子世家》) 孔子之於外交,直不用權術,而一秉正義。西諺有之曰: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不其信與!儒者用正義,類迂闊,遠於事情;孔子獨能使強鄰內愧,轉危為安,此所以為不可及也。 外患既寧,乃從事於內政,於是有墮三都之事。魯自宣公以來,至成公、襄公、昭公、定公,皆權虛器,而實權則在季文子、季武子、季平子之手。及季平子卒,其子季桓子執政,實權又為其臣陽虎所持。孔子嘗嘅之曰: 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論語·季氏》) 孔子欲復公室之權,則不得不抑三桓。然其時三桓亦擁虛位,政在陪臣。三桓之專國,尚以其為魯之公族也。至於陪臣專國,直非有所憑藉,即巧弄而竊據之。故將張皇公室,就當日之計,惟有先去陪臣之跋扈。於是孔子說定公及季桓子,立墮三都之策。推其情勢,蓋季孫、孟孫、叔孫三子皆居魯之國都,其居城費、郈、成皆陪臣所領,三子莫能制之。《左傳·昭公十二年》:南蒯以費叛,征之連年不克。《定公十年》:侯犯以郈叛,一年之間再出師圍之,不克。此可以見三都之強也。叔孫子論侯犯之亂曰: 郈非唯叔孫氏之憂,社稷之患也。(《左傳·定公十年》) 夫三桓之所以能專政者,亦半由於三都之強。使三都失其強,則三桓之勢亦自然而減。故孔子墮三都之策,即以陰抑三桓之權。會三桓亦苦陪臣之不可制,深納之而不疑。所謂「雖有智慧,不如乘勢」。孔子雖用魯日淺,亦足白儒者之效矣。 當時實權雖去三桓,然形式上猶為魯國之執政,故孔子將行墮三都之策,不可不先得季孫氏之同意。若季氏有所疑,則其功不可就也。《公羊傳》稍見其意,曰: 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於是帥師墮郈,帥師墮費。(《定公十二年》) 按:「三月不違」之語又見《十年》齊人歸田傳。何休注曰:「孔子仕魯,政事行乎季孫。三月之中,不見違過,是達之也。」蓋季氏既重孔子,三月不違其策,然後以郈、費數叛之事問之。何休於此傳注曰:「孔子曰:陪臣執國命,采長數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說其言而墮之。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是孔子已信於季氏,而後為此議也。三桓貴介公子,皆優柔易與。惟先去陪臣之強者,而徐以禮義約束三桓,則魯公室之政可復,國力可得而盛也。於是孔子因使其門人中最有勇力之子路為季氏宰,以漸行其志焉。 《春秋·定公十二年》曰: 夏……叔孫州仇帥師墮郈。……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十有二月,公圍成,公至自圍成。 《左氏傳》記其事曰: 仲由為季氏宰,將墮三都,於是叔孫氏墮郈。季氏將墮費,公山不狃、叔孫輒帥費人以襲魯。公與三子入於季氏之宮,登武子之台。費人攻之,弗克。入及公側,仲尼命申句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二子奔齊。遂墮費。將墮成,公斂處父謂孟孫:「墮成,齊人必至於北門。且成,孟氏之保障也;無成,是無孟氏也。子偽不知,我將不墮。」冬十二月,公圍成,弗克。 墮三都之策,孔子援子路以行之,然其所以終於不成者,其故有三: (一)子路不能從孔子之意而行。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論語·先進》) 魯定公五年,公山不狃為費宰,見於《傳》。至十二年奔齊,而費始無宰。然則子羔之舉,當在季氏初墮費之後也。(崔述《洙泗考信錄》二) (二)季氏之對子路,信任不堅。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歟?命也。道之將廢也歟?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論語·憲問》) 景伯之告,孔子以道之行廢言之,似不僅為子路發者。蓋孔子為魯司寇,子路為季氏宰,實相表里。子路見疑,即孔子不用之由。然則公伯寮之愬,當在孔子將去魯之前也。(《洙泗考信錄》二) (三)公斂處父勸孟孫勿墮成。(已見前《傳》)蓋處父為成宰,陽虎既敗以後,魯陪臣之有實權者,處父而已。陽虎之敗,處父實戰而勝之,有大功。見既墮費、郈,將及於成,又微窺孔子將張公室之意,乃謂孟孫墮成則孟氏勢弱。故內外通謀,抗不欲墮。孟孫雖嘗師事孔子學禮,然為一家之利害,固不能不動於處父之言。自是以後,政權卒移於孟氏,而季孫、叔孫二氏浸以衰微矣。墮三都之策未能奏其效者,不出以上之三者也。 《史記·孔子世家》謂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荀子》亦稱孔子為魯攝相。然此事不見於《春秋》三傳。崔述曰: 《孟子》及《春秋傳》:孔子但為司寇,未嘗為相。《公羊傳》云:「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孟子》曰:「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然則是季孫為魯相,而能行孔子之言耳,非孔子為魯相也。春秋時無以相名官者,秉政之卿謂之「相某君」,非官之名可雲「攝」。蓋夾谷之會當使上卿相禮,以孔子之知禮也,越次而使之,如狐偃之讓趙衰者然,故或謂之「攝相」。傳聞者不知,遂誤以為相國之相耳。(《洙泗考信錄》二) 《史記》稱孔子攝相,誅亂政者少正卯,亦見於他書。則其傳絕古,崔述之說未可遽信也。《荀子》曰: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宥坐》) 誅少正卯事,又見於《尹文子》、《說苑》諸書,《論衡·講瑞》曰: 少正卯在魯,與孔子並。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顏淵獨知孔子聖也。夫門人去孔子,歸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聖,又不能知少正卯,門人皆惑。子貢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子為政,何以先之?」孔子曰:「賜退,非爾所及。」 誅少正卯事,朱子以《論語》、《左氏》不載,子思、孟子不言疑之。崔述《洙泗考信錄》辨之尤力。要荀卿去孔子未遠,此難臆定其無也。惟《史記》記事固有自相矛盾者。按《十二諸侯年表》及《魯世家》並雲孔子於定公十二年去魯,《衛世家》則孔子於定公十三年已至衛。是定公十四年,孔子已不在魯,安有攝相之事?即攝相事不虛,斯年月當有誤,二者必居一於此矣。故崔述主孔子於定十二年去魯,江永、狄子奇主孔子定十三年去魯,今比錄其說如下: 《史記·魯世家》孔子去魯在定公十二年,《孔子世家》在十四年。余按《春秋》,定公十二年夏,墮郈墮費。《公羊傳》云: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於是帥師墮郈,帥師墮費。是《孟子》所云見行可之仕者,即此夏墮郈墮費之時。既雲三月不違,則三月以後,魯固不用孔子矣。不用而祭,祭而行,月余日事耳。然則孔子之去魯,當在定十二年秋冬之間。《孔子世家》誤也。又《十二諸侯年表》去魯在定十二年,與《魯世家》合,當從之。(崔述《洙泗考信錄》二) 《孔子世家》誅少正卯、三月大治、歸女樂、去魯、適衛,皆敘於定公十四年,非也。定十三年夏,有築蛇淵囿,大蒐比蒲,皆非時勞民之事。使夫子在位而聽其行之,則何以為夫子?考《十二諸侯年表》及《魯世家》,皆於定十二年書女樂、去魯事。《年表》及《衛世家》皆於靈公三十八年書孔子來,祿之如魯。衛靈三十八,當魯定十三。蓋女樂事在十二、十三冬春之間,去魯實在十三年春。魯郊嘗在春,故經不書。當以《衛世家》為正。夫子春去魯,而夏築蛇淵囿,大蒐比蒲,諸秕政即作。尤可見聖人在位之有裨也。(江永《鄉黨圖考》) 《史記·孔子世家》以去魯在定公十四年,《十二諸侯年表》及《魯世家》則在十二年,皆失其實。《衛世家》靈公三十八年,孔子至衛,當魯定公十三年,茲從之。(狄子奇《孔子編年》) 以上諸說,江永之說較詳確。蓋以孔子去魯在定公十三年郊祭之後,在諸秕政未作以前。且尤有可證者。《孔子世家》謂孔子之去魯凡十有四歲而反乎魯。按孔子反魯在哀公十一年,由以上溯孔子去魯之年,正當定公十三年。故《衛世家》所記最足據也。至於孔子去魯之故,有《論語》、《孟子》二說: 齊人歸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論語·微子》) 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孟子·告天下》) 蓋孔子因墮三都之事不成,其他行事又漸違孔子意,故托於女樂、燔肉,為去魯之機。齊歸女樂又見《韓非子》: 仲尼為政於魯,道不拾遺,齊景公患之。黎且謂景公曰:「去仲尼猶吹毛耳。君何不迎之以重祿高位,遺哀公以女樂以驕榮其意。哀公新樂之,必怠於政;仲尼諫,諫而不聽,必輕絕於魯。」景公曰:「善。」乃令黎且以女樂六遺哀公。哀公樂之,果怠於政。仲尼諫,不聽,去而之楚。(《韓非子·內儲說下》) 《晏子春秋·外篇》所記與此略有同異。然齊歸女樂是定公,非哀公;孔子適衛,非適楚,韓非誤也。《史記·孔子世家》因韓非之詞而益詳,曰: ……齊人聞而懼,曰:「孔子為政必霸,霸則吾地近焉,我之為先並矣。盍致地焉?」犁曰:「請先嘗沮之,沮之而不可則致地,庸遲乎?」於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樂,文馬三十駟,遺魯君。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季桓子微服往觀再三,將受,乃語魯君為周道游,往觀終日,怠於政事。…… 《孟子》曰:「孔子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琴操》載孔子去魯作《龜山操》,曰: 《龜山操》者,孔子所作也。齊人饋女樂,季桓子受之,魯君閉門不聽朝。當此時,季氏專政,上僭天子,下畔大夫,聖賢斥逐,讒邪滿朝。孔子欲諫不得,退而望魯。魯有龜山蔽之,辟季氏於龜山,托勢位於斧柯。季氏專政,猶龜山蔽魯也。傷政道之陵遲,憫百姓不得其所,欲誅季氏,而力不能。於是援琴而歌云:「予欲望魯,龜山蔽之。手無斧柯,奈龜山何!」 陸賈《新語·慎微》曰: 孔子遭君暗臣亂,眾邪在位,政道陷於三家,仁義閉於公門,故作《公陵》之歌,傷無權力於世。 《公陵歌》亦當作於去魯時。然《琴操》多所附會,《新語》或出依託,雖不可盡信,姑著之以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