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研究 · 第三章 蚤年
孔子幼時之事,傳聞絕尠。惟《史記》稱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而已。諸年譜或以此系在六歲,莫能詳也。至於孔子成年以後,其事之著者有三:(一)娶妻舉子;(二)為官吏;(三)喪母。今考而記之。
《家語》稱孔子年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按伯魚年五十,先孔子卒。以其時考之,則《家語》之說未甚遠也。又曰:鯉之生也,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榮君之貺,故因以名曰鯉而字伯魚。伯魚事不多見,《論語》惟記二條:
子謂伯魚:「女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歟!」(《陽貨》)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季氏》)
孔子以《詩》、禮教子。或疑伯魚之才當出諸弟子下,故孔子告顏路語中,以伯魚與顏淵相較,而雲「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於是道格納教授(Robert K.Douglas)曰:
The name of this son seldom occurs in the life of his illustrious father, and the few references we have to him are enough to show that a small share of paternal offection fell to his lot. (Comfucianism and Taoism, p.26)
雖然,古者易子而教之,恐賊恩也。鯉之名所以罕見於《論語》者,殆孔子亦猶行古之道,故教之不如諸弟子之煩,或不盡以其才歟。
《論語》曰:「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是孔子又嘗有女矣。
孔子有出妻之說。《檀弓》曰:
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正義》釋前節曰:「時伯魚母出。父在,為出母,亦應十三月祥,十五月禫。言期而猶哭,則是祥後禫前。祥外無哭。於時伯魚在外哭,故夫子怪之,恨其甚也。或曰為出母無禫,期後全不合哭。」又釋後節曰: 「子之先君為謂孔子也,令子喪出母乎?子思曰『然』。然猶如是也,言是喪出母故也。伯魚之母被出死,期而猶哭,是喪出母也。」據《正義》說,孔子出妻殆為定論。清世始多攻此說,趙翼曰:
伯魚母死,期而猶哭。疏以為出母,此最舛也。禮,父在,為母服期。是期本服母終喪之候,而伯魚猶哭,故夫子甚之也。出妻之子為母期,若為父後者,則於出母無服,是並無期之喪矣。伯魚固為父後者也,不服於期之內,而反哭於期之外乎?即此可見孔氏出妻之說之妄也。(《陔余叢考》卷三)
上系辨《檀弓》前節之文。江永又就其後節辨之曰:
昔人因《檀弓》記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謂其已甚,因謂孔子出妻。近世甘馭麟云:「《檀弓》載門人問子思曰『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此殆指夫子之於施氏,非謂伯魚之於亓官也。初叔梁公娶施氏,生九女,無子。此正所謂無子當出者。《家語後序》謂叔梁始出妻是也。」此說甚有理。施無子而出,乃求婚於顏氏,事當有之。何得誣為喪出母乎?
此後夏炘著《檀弓辨誣》,以《檀弓》之書是墨者之徒偽托以譏孔氏,故誣孔子三世出妻。其辨視江、趙尤詳,茲不具引。
《論語》孔子曰:「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孟子曰:「孔子嘗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史記·孔子世家》曰:「孔子貧且賤。及長,嘗為季氏吏,料量平;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趙岐《孟子注》以委吏,主委積倉庫之吏;乘田,苑囿之吏,主六畜之芻牧者。蓋孔子蚤年嘗為卑官,亦惟勤其職務而已。
《世家》敘孔子喪母在十七歲以前。馬驌《先聖年譜》以孔子母卒時,孔子已二十四歲矣。《檀弓》載孔子合葬其母於防曰: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人之見之者,皆以為葬也。其慎也,蓋殯也。問於陬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
《史記》據此文曰:
孔子母死,乃殯五父之衢,蓋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父墓,然後往合葬於防焉。
《史記正義》謂慎足以紼引棺就殯所也。江永以馬遷誤讀《檀弓》文,而為之辨曰:
此章為後世大疑,本非記者之失,由讀者不得其句讀文法而誤也。近世高郵孫邃人護孫著《檀弓論文》,謂「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十字當連讀為句,甚有理。蓋古埋棺於坎為殯,殯淺而葬深。孔子父墓實淺葬於五父之衢,因少孤不得其詳。不惟孔子之家以為已葬,即道旁見之者亦皆以為已葬。至是母卒,欲從周人合葬之禮,卜兆於防,惟以父墓淺深為疑,如其殯而淺也,則可啟而遷之;若其葬而深也,則疑體魄已安,不可輕動。其慎也,蓋謂夫子再三審慎,不敢輕啟父墓也。後乃知其果為殯而非葬,由問於鄹曼父之母而知之。蓋唯鄹曼父之母能道其殯之詳,是以信其言,啟殯而合葬於防。「蓋殯也」當在「問於鄹曼父之母」句下,因屬文欲作倒句,故置其上。如此讀之,可為聖人釋疑,有裨禮經者不淺。(《鄉黨圖考》)
《檀弓》又曰: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
觀《檀弓》記合葬於防之事,孔子頗酌古今之禮而為之制,亦既有門人矣,且自謂為東西南北之人。度孔子其時年非甚少,大抵在三十歲前後。《家語》之說近之。孔子早喪父,受母之鞠育。《檀弓》又記其終喪之情曰:
孔子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
按:此之祥者,殆是大祥。孔子既終三年之喪,而猶不勝其悲哀之情,終乃能節之以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