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近代世界 · 第三章 天才的世紀

前兩章所講的是為17世紀科學的發芽滋長準備好土壤的先決條件。在這裡面我們追述了思維中的各種要素,以及本能的信念所經歷的各種過程,說明了它們從古代文明初次開出花朵起,經過中古世紀的演變) 最後一直到16世紀的歷史性大革命前止所經歷的情形。這裡面引人注目的主要因素一共有三個;第一是數學的興起,第二是對於無微不至的自然秩序的本能信念,第三是中世紀後期思想上過火的理性主義。我們說的這種理性主義,指的是一種信念,認為發現真理的途徑主要必須通過對事物本質的形上學的分析,而且通過這種分析就能決定事物是如何活動和發生作用的。那次歷史性的革命堅決地放棄了這種方法,而去研究前因與後果的經驗事實。在宗教中這革命就表現為復溯基督教義之源,在科學裡就表現為求教於實驗和歸納法的推理。 如果把歐洲各民族在我們這個時代以前的220多年中的思維活動作一簡短而十分確切的敘述,就會發現他們一直是依靠17世紀的天才在觀念方面給他們累積的財富來活動的。 這個時代的人繼承了16世紀的歷史性革命所具有的觀念酵素。同時他們又把涉及人生各方面的現成思想體系傳給後代。 17世紀這個時期始終一貫地為人生活動的各個領域提供了思維活動的天才,對於那個偉大的時代來說,這些天才都是完全相稱的。在文學方面相應地也可以看出這個英才輩出的世紀的盛況。剛一開始時,培根的「論學術的進展」和塞萬提斯的「唐吉訶德」就同時在1605年發表了。這事似乎說明17世紀要以一種繼往開來的氣概出現似的。剛好在這事的前一年,「漢姆雷特」一劇出版了第一個四開本版,到這一年時又發行了一個略有更動的版本。最後,莎士比亞和塞萬提斯又同時在1616年4月23日那一天去世了。一般認為,哈維在倫敦醫科大學發表關於血液循環的理論正是這一年的春天。而牛頓出生的那一年(1642)伽利略正好去世,同時又正好是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發表的100周年。前一年笛卡兒發表了他的「形上學的沉思」,後兩年又發表了他的「哲學原理」。總之,這個世紀可以說是時間不夠,沒法把天才人物的重大事件擺布開來。 目前我不能詳細論述這一時代所包含的各個思想發展階段的歷史。這個題目在一次講演中講起來太大了,同時也會模糊我所要闡明的觀念。我們只要把這一個時期曾經在世界上發表重要著作的人名略為一提就夠了。弗蘭西斯·培根、哈維、凱普勒、伽利略、笛卡兒、巴斯噶、惠根斯、波義爾、牛頓、洛克、斯賓諾莎、萊布尼茲等等都是這類的人。這個名單是根據「凡事不過十二」的精神提出的。這個數目遠不能完全代表當時的情形。例如,這裡面義大利人只提了一個,其實義大利人大可從自己的人才中提出這樣一個名單來。 同時,生物學家中也只提了哈維,而英國人在這方面也是不勝枚舉的。這種不勝枚舉的遺憾有一部分恐怕是由於講演者是一個英國人,而聽眾也和他一樣承認這是一個英國人的世紀。如果換上一個荷蘭人來講,就會感到荷蘭人不勝枚舉,換上義大利人來講,就會感到義大利人不勝枚舉,換上法國人來講就會感到法國人不勝枚舉了。至於德國,則由於不幸的30年戰爭破壞了他們的國家。除此以外,其他各國都追崇這個世紀為天才的極盛世紀。但正如伏爾泰後來對法國人強調的一樣,這個世紀肯定地是一個英國思想的偉大世紀。 除了哈維以外沒有提出其他生理學家的問題也需要加以解釋。那個世紀在生物學上當然有長足的進展。那些進展主要是由義大利人創造的,甚至是由巴都大學創造的。但我的目的是追述哲學從科學方面借來的,並且被科學預先假定的觀點。此外還要追述一下這種觀點對每個時代的總情況的影響。這個時代的科學哲學是由物理學領導的。所以從一般的觀念說來,在這個時代和往後兩個世紀中,科學哲學便顯然形成了物理學知識狀況的說明。事實上,這種概念是完全不適於生物學的;但它同時又把物質、生命和機體這一類無法解決的問題交給生物學。生物學家現在正在努力解決這一問題。關於生命機體的科學還剛開始發展到足以在哲學中留下它的概念的程度。在過去半個世紀中所見到的情形是生物學觀念要在17世紀的唯物論上留下印象而沒有成功。不論當時的成就應當怎樣估計,17世紀的基本概念也肯定是從產生伽利略、惠根斯和牛頓的這一派思想中導引出來的,而不是從巴都大學的生理學家那裡導引出來的。 這個世紀所提出的一個未解決的思想問題可以用下列方式來概括:有了物理學定理所規定的物質形態再加上空間的運動之後,生命機體應當怎樣解釋。 我對這個時代的討論最好是用弗蘭西斯·培根的「自然史」(即「林中之林」)第四章開頭一段話來作引論。當年他的家庭牧師拉利曾寫了一個回憶錄說他這本書是在死前五年寫的,因而也就必然是寫在1620——1626之間。這一段話是這樣:「肯定地說,不論任何物體,雖然它可能沒有官覺,但卻一定有知覺。因為當一個物體加在其他物體上時,它就會選擇合意的一種納於自己的懷抱中,而把不合意的排斥掉。不論這物體是改變他物的還是被改變的,在行動之前總是有一種知覺存在,否則物體彼此之間的關係就會毫無區別了。有時這種知覺在某些物體之中比官覺更精微得多,官覺和它比起來是十分魯鈍的。我們只要看一看溫度表就能測出氣候中冷熱的最細微的差別,但單憑自己就察覺不出來了。這種知覺有時是隔著一段距離發生的,其情形就好象是接觸了一樣。 磁石吸鐵或巴比倫的石油火焰,都是隔著很大一段距離發生的。因此,這便是一種很高貴的探究(對更精微的知覺的探究)所研討的目標。知覺是打開自然界的另一鎖鑰,和官覺起同樣的作用,有時比官覺還好。此外,這還是觀察自然的主要方法,因為知覺中的東西出現得早,而效果中的東西則在很久以後才發生。「這一段話中有趣的地方很多,其中有些論點的重要性在往後幾次講演中將要加以說明。首先要注意的是培根那樣仔細地把知覺或智慮跟感官或認識的經驗區別開來。在這方面培根和他那一世紀中日後盛極一時的物理思維的道路是不符合的。後來人們認為物質是被動的,受著外力的作用。當時正在形成的、唯物論觀念雖然足夠物理學應用,但我認為培根的思想路線卻發表了一個更基本的真理。17世紀的天才在我們的文獻中根深蒂固地種下了唯物觀點,我們也完全習慣於這種觀察事物的方法,以致使我們要再認識一種新的理解自然問題的方式時都有相當的困難。 用上一段引文作例子來說,其中所包含的段落與句子都完全充滿了實驗的方法;也就是說,充滿了對「無情而不以人意為轉移的事實」的注意,並且也充滿了說明一般規律的歸納法。17世紀遺留給我們的另一個未解決的問題是歸納法的理性根據。首先清楚地認識到煩瑣學派的演繹法和近代歸納觀察法之間的對立性的人主要是培根。當然,伽利略和當時所有的科學家也隱約地看到了這一點。但在這一群人中培根是最早的一個,並且他對於當時正在進行的知識革命的全部意義也有最直接的領會。預先道出了培根和整個現代觀點的人可能是比培根幾乎正好早一世紀的遼奧納多·達·芬奇。遼奧納多也闡明了我在上次講演中所提出的理論,即寫實主義藝術的興起是形成我們科學思想的一個重要因素。誠然,遼奧納多比起培根來是一個更全面的科學家。其實,寫實主義藝術的作法比法律界中的作法更近於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作法。培根的同代人,血液循環的發現者——哈維有一句話是我們經常記得的:他說培根「以大法官的作風寫科學著作」。但在現代初期,培根和達·芬奇兩人攜手並進地闡明了構成現代世界的各種思潮,即法律思想和寫實派藝術家耐心觀察的習慣。 我所引培根的那段話,並沒有明顯地提及歸納推理法。但培根在他的著作中主要著重說明的論點就在於說明實行這種方法的重要意義,和由此而發現的自然界秘密對人類福利的重要性。這一點是無須多作引證說明的。歸納法比培根所預見的要複雜得多。他心裡有一點信念,認為只要在搜集例證時做到仔細,普遍的規律就會自然顯現出來。現在我們知道,這種說法對於導引出科學結論的過程說明得很不充分,這一點哈維當時可能也看出來了。但即使除掉這一切,培根依然是構成現代世界思想的一個偉大的奠基人。 18世紀時,歸納法所帶來的特殊困難由於休謨的批判而暴露出來了。但培根是那次歷史革命的先知之一。這次革命拋棄了清一色的理性主義方法而跑到了另一個極端,把一切能得出結果的知識都建築在根據以往的特殊事例推斷將來的特殊事例這種方法上。歸納法只要運用得法,它的正確性我是不懷疑的。我所要說明的一點是,除非我們滿足於把歸納法建築在一種模糊的本能信念上,認為這當然是正確的,否則就必須事先進行一番繁雜的工作,就是用理性來說明直接出現在我們認識中的當前事態的普遍性質。當前事態如果不能對過去與未來提供一些知識,我們對記憶和歸納就會完全陷於懷疑主義之中。科學或日常生活中的歸納過程的關鍵就在於正確地理解當前事態的全部實際情況,這一點是不嫌多加強調的。生理學和心理學在近代的發展就是由於我們理解了這種事態在具體情況下的性質,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這一點在往後的講演中還將談到。如果我們把這種具體事態用一種單純的抽象狀態來代替,只考慮事物在時間和空間中的形態流變,便會發現自己處在一種無法解脫的困難之中。顯然,這種對象只能告訴我們說,它們的狀況就是現在所具有的狀況。 因此,我們就必須回到義大利中古主義者所說的那種經院神學上去,這一點我在第一章中已經提到過。我們必須觀察直接事態,並運用理性來對它的本質求得一個一般的敘述。 歸納法事先假定了一種形上學。換句話說,它是以一種事先成立的理性主義為基礎的。如果要引證歷史的話,除非形上學已經證實有一個歷史可以引證,否則便沒有理性根據。 同樣的道理,對未來的猜測也必須事先假定某種知識基礎,也就是說,必須事先認定·有一個服從以往某些起決定作用的因素的未來·存·在。困難就在於了解這兩種觀念的意義。但不了解它們的意義,歸納法就成了笑話。 下面可以看到,就歸納法的本質講來我不認為是由一般規律中引伸出來的。 這是從過去某種特殊情形的性質來推論未來某種特殊情形的某些性質的方法。但適用於一切可認識的事態的一般規律,是一個比這種方法更為廣泛的假定,對這種有限的知識說來是一個很不妥當的擴大。我們對目前事態所能要求的一切只是用它來決定某一特殊事態群,這一群事態由於被包括在同一群內而在某些方面互相影響著。在物理學中,這一群事態便可以說是在共同的時—空中彼此配合在一起的一套事件;因之,從一個事態到另一個事態的變轉過程就可以追溯出來。這樣說來,我們所涉及的便是知識的直接事態中所出現的·那·一·種共同時—空。 歸納推理是從特殊事態進向特殊事態群,再由特殊事態群進向同群中各特殊事態之間的關係。在我們沒有考慮其他科學概念之前,歸納法的討論還不可能超出這一初步的結論。 上述培根著作的引文還有第三點值得注意的地方,即這敘述完全是關於質方面的。在這一方面,培根完全失去了17世紀的科學成就所具有的作風。科學從這時起便一直變為量方面的研究。先找出現象中可度量的成分,然後再求出這些物理量的量度之間的關係。培根漠視了科學上這一條規則。例如,在上述引文中他便談到超距作用。但他所想到的是質方面的問題而不是量方面的問題。我們不能要求他預先達成他同時代的晚輩伽利略的見解,也不能要求他事先完成很久以後的繼承者牛頓的事業。但無論如何他總是沒有提到應當研究量的問題。可能他是被亞里士多德所傳下來的流行邏輯理論迷惑了,因為實際上這種理論在應當叫物理學家「·量·度」的時候卻叫他們從事「·分·類」。 到17世紀末,物理學便建築在令人滿意的量度基礎之上了。最後和較完整的解釋是牛頓提出的。人們發現質量的共同可量成分可以說明各種含量不同的物體的性質。物體的質料、形狀和大小完全相同時,質量也極相近。三個條件同一的程度愈大,質量相等的程度也愈大。作用於一物體上的力,不論是接觸還是超距作用,實際上被認為是等於物體的質量乘該物體由該力所產生的速度變率。在這種方式下,力就由它對物體運動的效果上看出來了。於是便產生了一個問題,這種力的大小的概念是不是能引導我們發現一種量方面的簡單法則,可以用各種質的形態或它們的物理性質的條件來決定力。牛頓的概念在整個現代時期中,經受這一測驗時輝煌地勝利了。它的第一個成就是引力定律,而達於頂點的勝利則是全部天文動力學、工程學和物理學的發展。 三大運動定律和引力定律的構成這一題目值得特別加以注意。這思想的全部發展過程剛好占了兩個世紀。它從伽利略開始,到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為止。牛頓出生的年代伽利略正好去世。笛卡兒和惠根斯的生活時代則正好在前後兩人之間。這4人通力合作的工作所獲得的成就,毫不誇大地可以認為是人類知識的成就中最偉大的和無與倫比的成果。要估計這一成就的大小,就必須看到它的範圍的全面性。它為我們提出了一個物質宇宙的景象,並且使我們能把每一特殊事態的最微小的細節都計算出來。伽利略跨出了第一步,找到了正確的思維道路。他看到值得注意的決定點不是物體的運動而是物體運動的改變。伽利略的發現由牛頓在他自己的第一運動定律中用公式表達出來了。這公式說:「任何物體,如果不受到改變其狀態的外力作用,就繼續保持平靜止狀態,或等速直線運動狀態。」 這個公式否定了兩千年來一直阻礙著物理學進步的一個信念。同時它也討論了科學理論中必備的一個基本概念,即關於觀念上的獨立系統的概念。這個概念包括了事物的一種基本性質。沒有這個概念的話,科學、甚至於人類有限智慧中一切的知識都不可能存在。這個「獨立」的系統倒不是一個唯我主義的系統,唯我主義的系統認為離開我就一切都不存在了。這種獨立系統則是在宇宙範圍之內獨立存在。這就是說,有許多關於這系統的真理,只要通過統一的和系統的關係圖式推演到其餘的事物作為參照就行。因此,獨立系統的概念並不是在本質上獨立於其餘事物之外的系統,而是和宇宙間其他各種事物細節沒有因果上的依賴關係的系統。同時,所謂沒有因果上的依賴關係也只是對這一獨立系統的某些抽象特性而言的,並不是指這一系統的全部具體情況。 運動第一定律問:「一個動力方面的獨立系統就其全部運動來看,如果不管它的方向和各部分的內部關係,我們所能說的是些什麼?」亞里士多德說必須認為這樣一個系統是靜止的。伽利略補充說:靜止狀態只是一種特殊狀態,普遍的說法應當是:「物體不處在靜止狀態便處在直線等速運動中,」因此,一個亞里士多德派的人物認為,運動是由外物的作用引起的,在量上可以由該外物所保持的速度來衡量,而方向則決定於該速度的方向。但伽利略派人物則把注意點放在加速度的大小和它的方向上。這一差別在凱普勒和牛頓的對立中就可以看出來。他們都觀察了把行星支持在自己軌道上的力。 凱普勒所發現的是推動行星的切向力,而牛頓所尋求的則是變換行星運動方向的徑向力。 如果從我們經驗中的明顯事實來看,與其討論亞里士多德所犯的錯誤,倒不如強調一下他所提出的理由反而更有利。 我們在日常經驗中所見到的一切運動,除非顯然有外力支持,否則即將停止。 因此,一個健全的經驗主義者便必然會專門注意這個運動的持續問題。說到這裡,我們便看出了一個缺乏想像力的經驗主義者所發生的危險。17世紀時又出現了這類危險中的另一個例子,牛頓也和世界上其他人一樣陷入到這個危險中去了。事先惠根斯提出了光的波動說。但這一學說不能解釋我們日常經驗中在光方面所見到的最明顯的事實,即一個突起物體所投射的影是由直射光線決定的。因此,牛頓就拋棄了這個學說而採取了微粒說,這一說法完全解釋了影的問題。從那個時期以後,這兩個學說就彼起此伏,互相消長。目前科學界的動向卻是要設法把這兩個說法結合起來。這個例子說明:如果因為某一種看法不能解釋被考察的對象的某一極明顯事實而拒不採用,也是很危險的。如果你注意自己一生中所看到的思維上的新事物,便會發現每一種新觀念在剛產生的時候幾乎都有一些愚蠢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運動定律上來。17世紀時期並沒有為不同意亞里士多德論點的伽利略派人物提供什麼理由。這是一個重要的事實。本系統講演中談到現代時期的那一講,將使我們看到相對論對這問題提供的全面說明,不過只是把我們對時間和空間的整個概念加以重新整理而已。 一直等到牛頓出來,才使人認識到·質·量是物體本性固有的物理量。質量在運動發生變化時始終不變。但質量在化學變化中也保持恆定這一事實,則要等到一個世紀以後才由拉瓦錫發現。牛頓的第二個工作便是以物體的質量和加速度來說明外力的大小。在這方面他的運氣可算不壞。因為從數學家的觀點來看,加速度與質量兩者的乘積是最簡單的定律,而且事實也證明這理論是成功的。現代的相對論又修改了這極簡單的情況。但幸而當時並不知道今天物理學家所進行的精密實驗,而且也不可能做出來。這對科學界講來倒是一個幸運。這樣,世界上的人有了兩個世紀的時間來消化牛頓的運動定律。這是完全必要的。 看到上述成功之後,我們就不會奇怪,科學家何以要把他們的終極原理放在唯物論的基礎上,並從此把哲學拋棄了。 假如我們能確切地理解這一基礎是什麼,以及它最後帶來的困難是什麼,我們就將理解到思想的過程是什麼。當你批判一個時代的哲學時,主要的注意力不應當放在當時的解釋者公開加以辯護的論點上。在某一時代中,各種不同理論體系的信徒可能同時不自覺地採取某些基本假定。這種假定看來十分明顯,人們甚至不知道他們假設的是什麼,因為他們從沒有想到過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用來說明事物。在這些假定之下,可能會產生出某幾種有限的哲學體系。而這一群體系就構成了當時整個的哲學學說。 現代的自然哲學,在基本上就有一個蘊涵在某一觀念中的假定。人們認為這一觀念可以表現自然的最具體的一面。伊奧尼亞學派的哲學家問道:「自然是由什麼構成的呢?」關於這問題的答覆就是質料、物質或材料等類的名詞。其實採用哪個名詞並沒有關係,要緊的是指明它在時間和空間中有一個簡單的位置。用現代觀念來說,便是在時—空中有一個簡單的位置。我們說的物質或質料就是具有簡單位置這一特性的一切東西。所謂「簡單位置」就是質料的一個主要的特性和許多次要特性。根據前者質料跟時間與空間具有同樣的關係,根據後者,質料跟時間與空間的關係則各不相同。 時間和空間共同的特性是質料在時間中可以說「在這一點」,在空間中也可以說「在這一點」,在時—空中同樣可以說「在這一點」,其意義完全肯定,不需要參照時—空中其他區域來作解釋。 奇怪的是這種簡單位置的性質不論我們將時—空區域用相對的方式來決定,還是用絕對的方式來決定都能適用。如果區域只是表示質料與其他實有所發生的一套關係的方式,那麼我們說的簡單位置的性質,就說明質料與其他實有具有某種位置關係,其情形無需參照它本身與同一群實有的類似關係所構成的其他區域就可以說明。事實上所謂時—空中的確定位置一經決定,不論採取的方式如何,只需說某物體剛好在某個位置就可以充分地說明它和時—空之間的關係。如果只就簡單的位置來說,便不須再添其他東西了。 然而還有許多次要的解釋要說明一下,這些解釋可以引導出前述的許多次要的性質。首先,就時間說來,如果質料在某段時間中存在過,那麼在這段時間的任何一部分中就一定也存在過。換句話說,分割時間並沒有分割質料。其次,就空間來說,分割體積就確實把質料分割了。因此,假如質料在某一體積中存在,則該體積的任何一半所包含的質料必然比原體積少。正是由於這一特性,我們才產生出空間中某一點的密度的觀念。一般人講到密度時,他把時間和空間混同起來的程度都不會像現代某些極端相對論者魯莽地希求的那樣深。因為就質料說來,時間函數的分割和空間的分割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同時,時間的分割對質料不發生影響這一事實,就使人們得出一個結論:時間是質料的偶性而不是本質。質料在時間的分段中完全是它本身,不論分段多麼短都是一樣。因此,時間的過渡和質料的性質無關。質料不論在那一瞬時都是它自身。在這句話中,時間的瞬時是沒有過渡的瞬時本身,因為時間的過渡就是瞬時的連續。 因此,關於伊奧尼亞思想家所提出的「世界是由什麼組成的?」這一古老的問題,17世紀所作的答覆是:世界是物質瞬時位形的連續。如果要想把以太這類比一般物質更精微的材料也包括在內的話,便可以說是質料瞬時外形的連續。 科學對於基本自然元素的看法,便滿足於這種假定,這是不足為奇的。像引力這類巨大的自然力量,則完全決定於質量的位形。因此位形便可以決定它本身的變化,科學界的思想也跟著完全封閉起來了。這就是著名的自然機械論,自從本世紀以來它就一直占著統治地位。這是物理學的正統信條。這些信條經過實用的考驗找到了根據,說明它可以行得通,於是物理學家對於哲學便不再感覺興趣了。他們強調了歷史革命中的反理性主義。但這種唯物機械論的缺點不久就顯露出來了。18—19世紀的思想史中有一樁主導的事實,即當時世界上的人得到了一個普遍的概念,沒有它便活不下去,但有了它也活不下去。 質料瞬時位形的簡單位置作為自然界的具體基本事實,以及它與時間的關係都是柏格森所反對的。他認為這是由於理智上將事物空間化而把自然歪曲了。在這方面我同意柏格森的反對意見。但我卻不同意說如果從理智上來理解自然,這種歪曲就一定是一個缺點。在往後的幾次講演中,我都將說明,這種空間化是把具體的事實,在非常抽象的邏輯結構下表現出來了。這裡面有一個錯誤。但這僅是把抽象誤認為實際的偶然錯誤而已。這就是我們說的「實際性誤置的謬論」中的例子。這種謬論在哲學中引起了很大的混亂。在這兒所舉的例子中,雖然有一個極普遍的趨勢犯這種錯誤,但理智倒不一定會陷入這個錯誤中。 很顯然,簡單位置的觀念對歸納法來說,將產生極大的困難。因為物質位形在任何一段時間中的一個位置,如果和過去與未來的任何其他時間都沒有關係,那麼我們馬上就可以這樣推論,任何時期中的自然界都和其他時期中的自然界沒有關係。因此,歸納法所根據的便不是通過觀察可以確定為自然界固有的事物。 因此我們對任何定律,如引力定律等的信念,便都不能在自然界中找到根據。換句話說,自然的秩序不能單憑對自然的觀察來確定。因為目前事物中,並沒有固有的東西可以聯繫到過去和未來。因此,記憶和歸納法在自然界本身似乎都無法找到根據了。 以上所說的話一直是把還沒談到的思想預先說了,並且一直在重複休謨的論調。這一系列的思想在談到簡單位置的說法時緊接著馬上就出現了。我不能等到談18世紀時再談它。奇怪的倒是,世界上的人果真一直等到休謨才看出了這個毛病。而且當休謨真正露頭角時,受到人家重視的也僅僅是他哲學中談論宗教的部分,這可以說明當時科學界一般人士的反理性主義思潮。這是因為神職人員在原則上是理性主義者,而科學界人物則純粹相信自然的秩序。休謨本人就曾嘲笑說:「我們神聖的宗教是以信仰為基礎的。」這種態度可以使皇家學會滿意,但卻不能讓教會滿意。它也曾使休謨和後世的經驗主義者感到滿意。 思維方面還有另一個假設也可以和簡單位置的假設相提並論。我所說的是實體與屬性這兩個關連的範疇。但兩者之間卻有些不同。 一方面關於空間的地位的充分敘述已經有了許多不同的學說。但不論空間的地位如何,實有和空間的連繫(一般認為這種連繫就在空間之中)是一種簡單位置。 換句話說,一般人都默認空間是簡單位置存在的場所。任何存在於空間中的東西都必然存在於空間的某一確定部分中。至於實體與屬性的問題,17世紀居領導地位的思想家雖然根據他們的秉賦很快提出了一個可以滿足當時需要的說法,但他們對這一問題始終是摸不清的。 當然,實體與屬性以及簡單位置等概念對於人類說來都是再自然不過了。這就是我們思索事物的方式。沒有這些思維方式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就沒法安排了。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唯一的問題是:當我們在這種概念下來觀察自然時,我們的思想到底具體到了什麼程度?據我看來,我們只是在為自己提出實際事物的簡化狀態。當我們驗證這些簡化狀態的基本要素時,就會發現它們只能作為精心推論的和高度抽象的邏輯結構才能存在。當然,從個人心理來看,我們只要粗略地把看來無關緊要的細節拋開不談就能得到這些觀念。 但當我們試圖為這種拋開細節的做法找得根據時,我們就會發現這樣雖然留下了一些實有,正好與我們所討論的實有符合,但它們都是高度抽象的。 我認為實體與屬性是實際性誤置的謬論中的另一例證。 讓我們考慮一下實體與屬性的概念是怎樣產生的。我們觀察一個對象時,是把它當作一個具有某些特性的實有來看待的。 同時,每一個別的實有也是通過它的特性來理解的。例如,當我們觀察一個物體時,其中有些性質如硬、藍、圓、響聲等被我們注意到了。我們看到某些東西具有這些性質,除開這些性質以外便看不見任何東西了。因此,實有便是始基或實體,屬性就是在實有的基礎上推斷出來的。屬性中有一些是基本的,離開它們實有就不能成為其本身而存在了。但其他的屬性則是偶然的和可變的。17世紀末期,約翰·洛克認為物體具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質量,並在空間的某一部分中具有一個簡單的位置,這兩點都是基本的屬性。當然,位置是可以移動的,而質量則是不變的。後一點除開某些極端派人物而外,一般都認為是一個經驗的事實。 就以上的情況講來,一切都沒有問題。但當我們談到藍色、吵鬧等屬性時,就會遇到一個不同的情況。首先,物體並不永遠是藍的,或永遠會發響聲。這一點我們在偶有屬性的理論中已經預料到了。這一理論我們目前也可以認為是充分的。其次,在17世紀時暴露了一個嚴重的困難。偉大的物理學家擬定光與聲的傳播理論時,都是以他們對自然的唯物觀點為根據的。關於光有兩個假說:一種假說認為,光是通過物質性的以太振動波傳播的。根據牛頓的另一說法則認為有某種極微妙的質料組成了小得難以置信的微粒,光就是通過這種微粒的運動而傳播的。大家知道,惠根斯的波動說在19世紀一直占著優勢。但目前物理學家則試圖將這兩個理論結合起來,以解釋幅射方面所遇到的某些模糊條件。但不論你選擇哪種理論,外在的自然界中都沒有光和色存在。有的只是質料的運動。同時,當光線進入你的眼睛落在綱膜上時,也只是質料的運動。接著,你的神經和大腦都受到了影響,但這仍然是質料的運動。這種理論對聲也能適用,只要把以太波換上空氣波,把眼睛換上耳朵就成了。 接著我們便要問,在什麼意義下能說藍色和鬧聲是物體的性質呢?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可以問香味在什麼意義下能說是玫瑰花的性質呢? 伽利略考慮了這個問題,他立即指出,離開眼睛、耳朵或鼻子就沒有所謂色、聲、嗅了。笛卡兒和洛克都推演出一套關於第一屬性和第二屬性的理論。例如笛卡兒在他的「形上學的沉思第六篇」中說:「誠然,當我感覺到各種色、聲、嗅、味、熱度、硬度等等時,我很有把握地認為各種作為感覺的來源的物體中,有某幾類與這些感覺相適應的東西存在,雖然在實際上也許和這些感覺並不相象;……」 他在「哲學原理」一書中又說:「我們通過感官對於外物所能知道的東西不外乎是形狀(或狀態)、大小和運動。」 洛克在寫書時是能夠理解牛頓動力學的,於是他便把質量列為物體的第一屬性。簡而言之,他是根據17世紀末期的物理科學狀態提出了第一屬性和第二屬性的理論。第一屬性是實體的基本屬性,這些實體的時—空關係組成了自然界,而這些關係的秩序性就組成了自然的秩序。自然界的事素以某種方式被生物軀體上的心靈所感知。從根本上說來,心靈的感知是互相聯關的人體中某些部分所發生的事素——如大腦中的事素——所引起的。但心靈在感知時也經驗了許多感覺。 確切地說,這些感覺只是心靈本身的性質。它們由心靈投射出去,而包圍在外在自然界的適當物體上。因此,物體便被認為具有某種性質,其實這種性質並不屬於它們本身,而純粹是心靈的產物。在這種情況下,自然便有了一種功績。 其實這種功績應當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如玫瑰花的香氣、夜鶯的歌聲、太陽的光芒等都是這樣。詩人們都把事情看錯了。他們的抒情詩應當不對著自然寫,而要對著自己寫。他們應當把這些詩變成對人類超絕的心靈的歌頌。自然界是枯燥無味的,既沒有聲音,也沒有香氣,也沒有顏色,只有質料在毫無意義地和永遠不停地互相碰擊著。 不論表面形式怎樣變化,17世紀的典型科學哲學最終達到的成果實際上就是上面這些說法。 首先,我們必須注意到以上的說法作為一個概念系統來講,在科學研究的組織上所起的驚人作用。在這一方面它完全無愧於當時的天才人物。從那個時代起,它就一直指導著科學研究,到今天它還是占統治地位。世界上每一個大學都是根據它組織起來的。探究科學真理的其他組織系統還沒有出現過。它不但是占統治地位,而且根本就是找不到對手。 然而,這說法卻是完全不能令人置信的。這種宇宙概念肯定地是通過高度抽象的概念構成的。只有當我們把自己的抽象概念誤為具體實在時才會產生這種謬論。 關於這一世紀的科學進步,不論是怎樣普泛的描述都不能把數學方面的進步略而不談。這方面和其他許多方面一樣,正是當時的天才大顯身手的場所。幾何學的現代時期的開創人是三位法國人;一個是笛卡兒,一個是德札爾,另一個是帕斯卡。還有一個法國人——費馬則奠定了現代分析數學的基礎,只是沒有使微分的方式達到完滿的境地。出生在上述諸人之間的牛頓和萊布尼茲把微積分作為一個實際的數學推理法創造出來了。到那個世紀末期,數學作為應用到物理問題上的工具來說,已經在很大的程度上達到了現代這種純熟的地步。現代純數學,除了幾何以外,在當時都還在萌芽時代。19世紀所得到的驚人發展,在當時還看不出跡象來。但由於數理物理學家的出現,帶來了一種思維方式。這種方式將統治下一世紀的科學界。這將是一個「數學分析得勝」的時代。 17世紀終於產生了一種科學思維體系,這是數學家為自己運用而擬定出來的。 數學家的最大特色是他們具有處理抽象概念,並從這種概念中演繹出一系列清晰的推理論證的才能。只要那些抽象概念是你所要探討的,你就能圓滿地運用這些論證。科學抽象概念的巨大成就一方面提出了物質和物質在時間與空間中的簡單位置,另一方面又提出了能感覺、感受和推理,但不干涉外界的精神。這樣就不知不覺地迫使哲學承認它們是事實的最具體的說明。 在這種情形下現代哲學就被推翻了。它以極複雜的方式在三個極端之間搖擺。 一種說法是二元論,認為物質與精神具有同等的地位。另外兩種都是一元論,其中一種把精神置於物質之內,另一種則把物質置於精神之內。但這樣玩弄抽象概念並不能克服17世紀科學思想方法中「具體性誤置」所引起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