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威爾 · 第九章 查理士被戮

錢智修 《克林威爾》
查理士見執,英國革命,亦既告成功矣。顧其時革命軍中,方以宗教問題生內鬨,故查理士又得構煽其間,為復辟運動。此蓋查理士致死之由,亦克林威爾武斷政略之先導也。初,國會與蘇格蘭人合,各設委員執政,以長老宗代國教,清教徒之軍隊,則別樹一幟,號曰獨立黨(Independency)。時與國會齟齬,然克林威爾力調解之,欲保存此立法機關,以免騷亂,因得相安無事。 至是,國會挾查理士為重,謀復辟甚亟。蘇軍助之,竟於一千六百四十七年(清順治四年,民國前二百六十五年)下令解散獨立軍。於是獨立軍譁變,而克林威爾亦加入為謀主。其宣言曰:「以軍隊執最高權而無人為主,則英國必陷於無政府;反之而使長老教執最高權,則二次革命之禍亦立見。」即其加入軍隊方面之理由也。 克林威爾既加入軍隊,獨立軍兵變立平,是可見其威德之盛也。逾年,南威爾斯(South Wales)及東方一部起兵勤王,克林威爾擊破之。未幾,蘇格蘭人亦為王來侵。克林威爾復破之於伯勒斯頓(Preston),追至蘇境而還。 時軍隊與國會所相持不下之問題,則查理士之處置也。獨立軍方面,主廢之為庶人,改建共和政體。而國會則與查理士通款,欲仍奉為共主,建君主立憲政體。故是年之冬,獨立軍竟以兵圍院,盡驅長老宗之議員。其領兵圍院者,為陸軍大佐朴賴特,史稱「朴賴特之洗滌」(Pride’s Purge)。 朴賴特圍院以後,獨立軍留其黨五十餘人,別設國會,是為婪尾國會(Rump Parliament),言其為長期國會之尾聲也。更移錮查理士於軍營,以國會命,組織高等法庭訊鞫之。查理士庭辯不屈。逾年,是為一千六百四十九年(清順治五年,民國前二百六十四年)一月三十日,乃以謀叛罪,處死刑於倫敦之白宮街。劊手取頭掀之,大呼曰「反者頭也」,又曰「他人有覬覦王位者,視查理士」。眾莫不震慄。 查理士之處死刑,克林威爾以第三人署名於判決狀。當時軍官多以是舉為古今奇變,避不出。克林威爾亦遲回不決者累日,最後乃毅然曰:「吾輩為此,將使後世基督教徒,傳為光榮之歷史;世界專制君主,永存恐怖之紀念。」 意遂定。說者謂克林威爾生平,每不恤犯眾人之不韙,而獨行其是,皆此類雲。 【批評】 國家之事,破壞易而建設難。當破壞時,人人以對待公敵為事,故其志專,其勢順,其力強,而無權利意氣之可爭。至破壞之後而言建設,則公敵去而私敵生。使無調和節制之精神,未有不互相水火,為武力專制之前驅者。如英倫之憲政先進國,猶不能逃此公例。況乎於憲政素無經驗者,其不可慎所處耶? 克林威爾既得政,即有逐國會長老教徒之舉。以立憲政治之原則論之,實不足為訓。然彼之為此,一以彌軍隊之譁變,一以杜復辟之陰謀,與擁兵自衛以驅除異己者,固尚有間。讀者諒其志而勿蹈其跡可也。 查理士之為人,其才具正不可及,故雖日暮途窮,身為階下囚,猶能以權術操縱一部分之人心。然卒不免在斷頭台上,償二十餘年專制之孽債。「曹孟德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讀東坡《赤壁賦》,令人感嘆無窮。 查理士之處死刑,史家有譏獨立軍過於操切,致起王黨負嵎之反動者,而克林威爾則謂可使專制君主永留恐怖紀念。觀其後查理士第二雖復辟,至其弟惹米斯第二之世,終為國民所逐,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成功。而專制政治,亦絕跡於英倫三島焉。則克林威爾之言信矣。 查理士被捕了,英國革命也就算是成功了。但當時革命軍中正因為宗教問題而產生了內訌,所以查理士又得以有機會在中間挑撥煽動,為復辟王位而奔走活動。這大概是查理士被處死的原因吧,也是克林威爾在政治策略上以權勢獨斷獨行的先導。起初,國會與蘇格蘭人合作,分別設立了委員來執政,以長老宗取代了國教,而清教徒的軍隊,則另立旗號,叫做獨立黨(Independency)。獨立黨當時與國會意見不合,但克林威爾極力調解,想保存這個立法機關,以免引發騷亂,因此雙方得以相安無事。 這時候,國會倚仗查理士國王而抬高自己的地位,急切謀劃想要復辟。蘇格蘭軍也支持他們,竟然於1647年(清順治四年,民國前265年)下令解散獨立軍。於是獨立軍發動了叛亂,而克林威爾也加入其中,並成為出謀劃策的主要人物。他宣稱說:「讓軍隊執掌最高的政權而沒有人做領導者,英國必定會陷入無政府狀態。反之,如果讓長老教執掌最高權力,那麼二次革命的禍患馬上就會再現。」這也是他加入軍隊方面的理由。 克林威爾加入軍隊後,獨立軍兵變立馬平息,由此可見他的威望之高。一年後,南威爾斯(SouthWales)及東方的一支軍隊起兵救援君王,克林威爾率軍擊敗了他們。沒多久,蘇格蘭人也為國王之事入侵。克林威爾在伯勒斯頓(Preston)再次擊敗了他們,追到了蘇格蘭境內才收兵返回。 當時軍隊與國會相持不下的問題,是如何處置查理士。獨立軍方面,主張廢黜他為庶人,改建國家為共和制政體;而國會方面,則與查理士通和言好,仍想將他奉為共同的君主,建立君主立憲制的政治體制。所以這年冬天,獨立軍最終發兵圍困了國會議院,驅逐了長老宗的全部議員。這次率兵圍院的,是陸軍大佐朴賴特,史稱「朴賴特之洗滌」(Pride’s Purge)。 朴賴特圍困議院之後,獨立軍留下自己政黨中的五十多人,另外設立了國會,這就是婪尾國會(Rump Parliament),被稱為是長期國會的尾聲。他們將查理士轉移並禁錮在軍營中,又以國會名義頒發命令,組織高等法庭對其進行審訊。查理士在庭上為自己辯解,沒有屈服。一年後,1649年(清順治五年,民國前264年)1月30日,法庭以謀叛罪判處並在倫敦白宮街對查理士執行了死刑。劊子手砍下他的頭後高高舉起,大聲說:「這是反叛者的頭!」又說:「凡是覬覦王位的人,查理士就是他們的下場!」民眾無不震驚恐懼。 對查理士判處死刑,克林威爾在判決書上以第三人署了名。當時的軍官們大多認為處死查理士是古今奇變,紛紛避而不出。克林威爾也多日遲疑不決,最後才毅然下定決心。他說:「我們今天這麼做,將會讓後世的基督教徒,認為這是一段光榮的歷史;讓世界上專制的君主們引以為戒,心中常存恐懼之念。」 於是他的決心更加堅定。評論克林威爾生平的人,說克林威爾做事經常不顧是否冒犯眾人,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獨行其事,說的都是這類的事。 【評論】 國家的事,破壞容易,但建設起來卻非常困難。當破壞的時候,人人都把對待公敵當作自己的事,所以他們志向專一,情勢順利,力量強大,沒有權利、意氣的爭議。到了破壞之後談及建設時,大家卻因公敵已經除去,而開始出現了私敵。如果大家沒有調和、節制的思想,那麼沒有不相互視同水火而成為了武力專制的先驅者。如那些和英國一樣最先實現憲政的國家,都沒能逃脫這個規律。更何況是對於憲政毫無經驗的人,他能不謹慎對待嗎? 克林威爾掌政後,就採取了驅逐國會長老教徒的措施。以立憲制政治的原則來說,這並不值得議論。然而他這麼做,一方面可以消彌軍隊的譁變,一方面可以杜絕復辟的陰謀。這和擁兵自衛來驅除異己的人,有本質的區別。讀者應當理解這種精神,卻不必重蹈他的復轍。 查理士的為人,其才能無人可及,所以雖是日暮途窮,身為階下囚,還能以權術操縱一部分人的思想為己所用。然而最終仍難免死在斷頭台上,以償還二十多年專制的孽債。「曹操確實是一世梟雄,但現在他在哪呢?」讀東坡《赤壁賦》,令人感嘆無窮。 查理士被處以死刑,有的史學家嘲諷獨立軍對這件事操之過急,使得國王黨負隅頑抗,但克林威爾卻認為這樣可以讓專制君主永留恐怖的紀念。反觀之後的查理士第二,雖然復辟了,但到他的弟弟惹米斯第二世時,最終還是被國民驅逐了,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成功。而專制政治,也絕跡於英倫三島。可見克林威爾的話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