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威爾 · 第六章 國會軍

錢智修 《克林威爾》
查理士既三次解散國會,於政治上則征非法課稅,於宗教上則行強迫信仰,亦几几達其神權統治之目的矣。未幾,蘇格蘭清教徒,以反對英倫國教起暴動。查理士用兵鎮之不利,軍費大絀,因於一千六百四十年(明崇禎十三年,民國前二百六十八年)召集第四次國會。會開於是年四月,越三星期,仍以反對政費案解散。時克林威爾則劍橋大學選區之代表也。史稱此謂「短期國會」。 國會則解散矣,然查理士終不能避過國會之一關而別得政費也。其強迫公債、報效金以及船稅等種種朝三暮四之政策,非可以終欺權利思想發達之英民也。於是查理士復於短期國會解散後之六月,召集第五次國會。此第五次國會,則即後此以行政會議之名義,支配全英,而歷時至二十年之久者也。史稱「長期國會」。 長期國會開,克林威爾仍為劍橋選區之代表。以彼寢饋於《舊約》者二十餘年,古貌古心,孤芳自賞。縱橫捭闔之材,舌戰口辯之詞,固非其所長,然人皆敬其真誠。其潛勢力遂日盛,有時偶登演壇,尤能以橫厲無前之氣,先聲奪人。華威克(Warwick)嘗於《旁聽錄》中狀之曰: 「余今晨赴院,見一未知名之紳士,登壇演說。是人身軀偉岸,衣粗敝之衣,佩長劍,面作深絳色,發聲尖銳而語無倫次,似陂陀小山中,忽遇奇峰突出者。蓋其人全身精神均貫注於演題中,自不覺其立言之慷慨而激昂也。」 此為克林威爾提議請釋黎爾般(Lilburne)時之情形。黎爾般者,亦當時民黨健將,以忤查理士下獄者也。其後斯屈羅特(Strode)提議每年例開國會案,倫敦市民請願廢止國教案,克林威爾均首贊之。而歷史上有名之「大抗議」(The Grand Remonstrance),尤非克林威爾無以底其成。大抗議者,國會對於查理士之宣戰書也。其導火線,實發於愛爾蘭之亂。初愛爾蘭舊教徒,以反對英倫國教,殺新教徒數萬人。然國會議員以查理士夙袒舊教,反疑出其指使。故亂信傳來,對於查理士,又增一層惡感。克林威爾於大抗議提案時,嘗告其友人曰: 「使此案而被拒者,余必盡斥所有,作異國之鬼雄,誓不復見英倫。」 蓋其萬死不顧一生之計,已決之於此時矣。 大抗議既不得要領,查理士復有逮捕議員之舉。克林威爾因提出戒嚴動議,主徵集民兵,據英倫各要塞。復輸其家貲,為備王及征愛之軍實。於是國會軍之組織成,革命之形勢,迫於眉睫。時為一千六百四十二年(明崇禎十五年,民國前二百七十年),克林威爾年四十三歲也。 【批評】 「不出代議士,誓不納租稅」,此泰西各國民抵制專制政府之格言也。故雖查理士之予智自雄,及其度支告匱,終不得不乞憐於國會,後進立憲國。若能師其成法而善用之,明權利義務之界限,立監督財政之機關,則自足使政府奉公守法,惟民意之是尊,正不必決之於兵戎也。 華威克之議場旁聽錄,頗能寫出克林威爾之人格,即品性之木強,與目的之單純是也。惟品性木強,故不至為時風眾勢所移;惟目的單純,故不至為利害生死所惑。古來英雄豪傑,能大刀闊斧特開一新局面者,大都得力於此。若於世故計較太深,則無一事可為矣。 莊生有言:「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個人心理然,群眾心理亦何莫不然。故善為治者,務在保持國民之感情,使不至橫決旁潰,至雖有善政,亦無從收拾。如愛爾蘭舊教徒之亂,固屬查理士宗教政策之反動,然謂其嗾使舊教徒以自毀其所保護之國教,則決無是理。而國民積怨既深,則任遇何事皆可歸獄。政府為革命之媒介,於是非疑似間,往往不暇辨別。是可知眾怒之難犯,而國民之惡感之可懼矣。 查理士在第三次解散國會後,在政治上則非法徵稅,在宗教上則強迫民眾信仰,也差點就達到他神權統治的目的了。不久,蘇格蘭的清教徒,因為反對英倫國教而發動了暴亂。查理士派軍隊鎮壓卻沒有成功,軍費也嚴重不足,因此在1640年(明崇禎十三年,民國前二百六十八年),他召集了第四次國會。這次國會於這年四月召開,三個星期後,仍然因為國會反對政費案而被解散。當時克林威爾是劍橋大學選區的國會議員代表。歷史上稱這屆國會為「短期國會」。 國會雖然已經解散了,但是查理士一世始終無法繞過國會這一關,而從別處得到政府經費。他強迫收取公債、報效金,以及船稅等各種反覆無常的政策,並不能始終愚弄和欺騙權利思想已經發達的英國民眾。於是查理士一世又在短期國會解散後的六月,召集了第五次國會。這第五次國會,則在這之後以行政會議的名義掌控了全英國政權,歷時長達二十年之久。史稱這屆國會為「長期國會」。 長期國會召開時,克林威爾仍然是劍橋大學選區的代表。因為他認真研讀《舊約》達二十多年,所以相貌和性情也具有了古人的風格,忠直清高。雖然縱橫捭闔能力和舌戰口辯不是他擅長的,但是人人都敬重他的真誠。他潛在的勢力於是日漸興盛,有時偶爾登上演講壇,特別能以凌厲的氣勢先聲奪人。華威克(Warwick)曾在《旁聽錄》中描述他說: 「我今天早晨到國會去,見到一位不知名的紳士,登壇演說。此人身軀偉岸,身穿粗陋簡樸的衣服,腰佩長劍,臉色為深絳色,聲音高昂卻又語言雜亂無條理,就像在崎嶇不平的小山中,忽然看到突出的奇峰。此人全部精神均貫注於演題中,並不覺得自己的話是多麼慷慨而激昂。」 這是克林威爾提議請求釋放黎爾般(Lilburne)時的情形。黎爾般,也是當時民黨的一員健將,因為觸犯了查理士而被抓入監牢。之後斯屈羅特(Strode)提議每年依例召開國會案,倫敦市民請願廢止國教案,都得到了克林威爾的大力支持。而歷史上有名的「大抗議」(The Grand Remonstrance),更是沒有克林威爾的相助就不會取得成功。大抗議,是國會對查理士一世的宣戰書。其導火線,實際上是因為發生在愛爾蘭的暴亂。當初愛爾蘭的舊教徒因為反對英倫國教,殘殺了數萬新教徒,然而國會議員因為查理士向來偏袒舊教,所以懷疑這次也是出自他的指使。所以謠言傳來,大家對於查理士更加厭惡。克林威爾在大抗議提案的時候,曾告訴友人說: 「如果這個議案被拒絕,我必將傾盡所有,哪怕是成為異國的鬼雄,發誓也不再返回英國。」 可見他為此萬死不辭的打算,在這個時候已決定了。 大抗議沒有抓住關鍵,查理士便又開始了逮捕議員的行動。克林威爾因此提出戒嚴動議,主張徵集民兵,搶占英國各要塞。隨後他又捐出自己的家財,以防備國王及充實征伐愛爾蘭軍隊的器械和糧食。於是國會軍的組織成立,革命的形勢都迫在眉睫。當時為1642年(明崇禎十五年,民國前270年),克林威爾四十三歲。 【評論】 「不選出代表,絕不納租稅」,這是西方各國民眾抵制專制政府的口號。所以,雖然查理士自認聰明,等到後來國家開支極度匱乏時,卻不得不向國會請求援助,而後來國家也成了立憲制國家。如果他能學習已經實踐過的成功經驗並且好好運用,明確權利和義務的界限,設立監督財政的機關,那麼自然能夠使政府奉公守法,時時處處尊重民意,事情也就沒必要用武力來解決了。 華威克的議場旁聽錄,頗能寫出克林威爾的人格,即品性的質直剛強和目的之單純。惟有品性剛強,才不至於被社會風氣和眾人的喜好所動搖;惟有品性單純,目的才不會被利害生死所疑惑。自古英雄豪傑,能大刀闊斧開創新局面的,大都得力於此。如果對於世故過於計較,只會一事無成。 莊子說:「雙方歡喜,就會有過分的讚美之詞;雙方積怨,就會有過分的指責之言。」個人的心理是這樣,那麼群眾的心理又何嘗不是這樣呢?所以治國有方的人,最緊要的是保持國民的感情,使之不會衝破常規,失去控制,以至於雖然有好的政策,卻也無從收拾。就如愛爾蘭舊教徒的禍亂,固然是因查理士宗教政策過於反動造成的,然而他煽動舊教徒以自毀的方式保護國教,則決沒有這樣的道理。而國民積怨越來越深,那麼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可能被判入獄。政府是革命的媒介,在對錯和難以判斷真偽的情況下,往往會顧不上仔細審辨。由此可知,百姓的怨怒不可輕易碰觸,而國民對此的深惡痛絕更是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