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八章
利納姆與黑馬廄鎮之間的肯特郡海岸陰鬱而淒涼。在整個漫長的冬季,北海的風一路往南吹過來,把樹木都吹彎了腰。幽暗的海域上空不斷升起烏雲,雲團積聚,堆成大片大片的濃雲。在這片鄉土上,人們有什麼樣的臉色,這兒就有什麼樣的天色:有時,昏暗的色調和寂靜的大海表明一片靜謐和安寧;有時,冷颼颼的微風讓血液在靜脈中急速流動;此外,荒涼的氣氛呼應最深切的憂思,陰沉的天空映射甚於死亡的痛苦。某一刻的心境似乎總是再現於周遭的景象中,而景象之中,可以說,融合了各種情感。伯莎站在萊伊府門前的公路上,從高處俯瞰屬於她的那片土地。附近唯一能住人的是兩間簡陋的小屋,經過時間洗禮和日曬雨淋,幾乎看不出人造的痕跡。小屋位於公路遠處的果樹林間——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毫不突兀,不像萊伊府,總是煞風景。四周全是田野、大片大片犁過的土地和長滿粗草的草地。遠處的樹木寥寥無幾,這兒一棵,那兒一棵,隨風搖曳,惹人注目。再過去就是黑馬廄鎮,那兒散布著橫七豎八的灰房子,邊上是給來此避暑的倫敦人新建的一排別墅;海上帆影點點,都是那個漁鎮上的小漁船。
伯莎看著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感覺從未有過。陰沉沉的烏雲懸於頭頂,把整個世界擋在外頭,她感覺有道隱形的屏障把自己隔絕於萬物之外。這片土地是她出生的地方,也是她和先輩的發家之地。他們都曾風光一時,到頭來,一個個打哪兒來,又回到哪兒去,塵歸塵,土歸土。她沒有像祖先那樣,過浮華虛榮的日子,而是耕地,播種,收穫。她的孩子,她的子子孫孫,將屬於一個全新的世系,比原來的世系更強壯,更好看。萊伊家族已經墮入滅亡的黑暗之中,她的孩子將擁有另一個姓氏。這些事,都是她對著褐色的土地和昏暗的海霧才想明白的。她有些累了,身上的感覺導致精神的疲乏,她突然在自己身上感覺到一個家族的疲倦,這個家族存在太久了。她知道,讓新的血統融於萊伊家族的古老血統中,她這麼做是對的。它需要新鮮的血液和年輕的朝氣,讓她力大無比的丈夫為這個衰落的家族帶來生機。她思緒萬千,想起了她的父親,那個半吊子的藝術愛好者,他游遍義大利,尋找本國無法給他的美好事物和美妙情感;又想起了萊伊小姐,她對生活的態度就是聳聳肩,擺出一副頗有涵養的不屑的笑臉。她身為萊伊家族的最後一代,何嘗不是聰明之人?伯莎感覺自己虛弱得無法獨自站住腳,所以選了個伴侶,他的意志力和活力是她抵禦衰弱的力量支柱。她丈夫的肌肉里還有他母親的力量,大地母親那股不知軟弱為何物的野蠻力量。他是征服者,而她是他的女僕。這時,山下有人朝克拉多克太太揮舞著傘,她笑了笑,瞧那男人模樣的步態,就知道是格洛弗小姐來了。
就算從遠處看,這個未婚女子的決心和毅力也一眼就能看出。她走了上來,這麼一爬,臉比往常還要紅。她穿著一件鑲有飾邊的上衣,裹得嚴嚴實實,就像被塞進了罐頭的沙丁魚。
「我是來看你的,伯莎,」她叫道,「我聽說你回來了。」
「我們回來好幾天了,要把家裡歸置歸置。」
格洛弗小姐勁道十足地同伯莎握了手,她們沿著兩旁都是禿樹的林蔭道,一道走回屋子裡去。
「好了,跟我說說蜜月的事,我好想從頭到尾聽一聽。」
可伯莎不怎麼想說話,她天生就不喜歡把私事告訴別人,從來也沒什麼強烈的欲望去博得別人的共鳴。
「噢,我想沒什麼好說的,」她倆在客廳,她一面給客人倒茶,一面答道,「我想蜜月這種事都差不多。」
「你這姑娘真古怪,」格洛弗小姐說,「玩得不開心嗎?」
「開心,」伯莎說,露出近乎狂喜的笑容,接著停了一下,說,「我倆玩得很開心,把劇院去了個遍。」
格洛弗小姐感覺,伯莎結婚後跟以前有些不一樣了,看出這種變化讓她很惶恐。她不安地看著這位已婚女子,感到一陣一陣的臉紅。
「你真的幸福嗎?」她脫口而出。伯莎笑笑,臉紅了,看著比以往都嫵媚。
「是的,唔,我想,我十分幸福。」
「難道你不確定嗎?」格洛弗小姐問,她對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養成了力求精確的習慣,對那些連自己內心想法都不知道的人,她有很大的意見。
伯莎看了她一會兒,好像是在考慮這個問題。
「要知道,」她終於說,「幸福和我們期盼的從來都不是一模一樣的。它遠遠超出了我的奢望,但也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樣。」
「好啦,我看還是別討論這些事了,」格洛弗小姐略帶嚴肅地回答,心想,讓一個剛結婚的女子理清思路實在不合適,「我們應該隨遇而安,樂天知命。」
「是嗎?」伯莎滿不在乎地說,「我從不這麼想……我從來不滿足於現狀。」
這時,只聽見前門開了,伯莎跳了起來。
「愛德華來了!我得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連蹦帶跳地走出房間。婚姻啊,真是奇特,她原本舉止端莊,看不出什么女孩子氣,結果婚後都被抹了個乾淨。她仿佛年輕了幾歲,快活了許多。
「她這人真有意思!」格洛弗小姐想,「做姑娘的時候,渾身上下都像個已婚女子;現在真的為人妻了,反倒成了小女生。」
牧師的妹妹吃不准,以伯莎如今需要負起責任的身份來看,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是否合適;以她如今需要嚴肅對待的靈魂狀態來看,這種不尋常的放聲大笑是否得體。
「希望她能恢復正常。」她嘆息道。
伯莎不顧一切衝上去親吻丈夫,還幫他脫了外套。
「又見到你,我好開心。」她叫道,被自己的急不可耐給逗笑了,兩人也就午餐後才分開。
「有客人嗎?」他看到格洛弗小姐的傘,便問道。他有些機械地回應妻子的擁抱。
「過來瞧瞧,」伯莎說著挽起他的胳膊,拽著他走,「你肯定渴得要命,真可憐。」
「格洛弗小姐!」他說著同這位小姐握了手,兩人握起手來力道相當。「你真好,特地來看我們。見到你,我心裡別提有多高興了。你看,我們回來比預期的要早。哪兒也比不上這鄉下,對嗎?」
「你說得對,克拉多克先生。我也受不了倫敦。」
「噢,你不了解倫敦,」伯莎說,「在你眼裡,那裡只有充氣麵包店、埃克塞特會堂[位於英國南部的一座會堂,主要用於舉辦宗教會議等。]和一場場教會會議。」
「伯莎!」愛德華喊道,語氣很驚訝,他無法理解跟格洛弗小姐開玩笑。
這位大好人心腸太好了,伯莎說什麼話她都不生氣,只嚴肅地笑笑,她也只會這麼笑。
「跟我說說你倆在倫敦幹了些什麼。伯莎那兒我什麼都打聽不出來。」
克拉多克打心裡愛跟人說話,沒什麼比給人提供信息更讓他高興的了;他總是隨時準備著和整個世界分享他知道的事。他一得到什麼消息,就急著要告訴別人。有些人一旦得知了什麼事情,便馬上對此失去興趣,懶得再去討論,但克拉多克不是這類人。不論說上多少遍,他都能樂此不疲地給聽的人講個明白。他能跟一百個人說當天的新聞,到了第一百零一個,他還有那股子新鮮勁。這種品質無疑是一種天賦,對教師和政治家來說最有用,但聽的人就會覺得有些嘮叨。克拉多克順客人的意,給她詳細描述了在倫敦的新鮮經歷,講了他們看過的戲劇及其情節和演員。他一個不落地列舉了他們去過的博物館、教堂和公共建築。他一邊講,伯莎一邊望著他,見他講得興致勃勃,她幸福地笑了。她不怎麼在乎他說了什麼,只要聽見他的聲音,她就覺得悅耳。他要是把《惠特克年鑑》[由英國出版家約瑟夫·惠特克(1820—1895)於1868年創刊,被譽為英國最好的年鑑和微型百科全書。]從頭到尾大聲朗讀一遍(對了,這種事他完全做得出來),她也會津津有味地聽完。就格洛弗小姐對新婚男女的理解,愛德華可比伯莎像樣多了。
「他是個好男人。」後來,格洛弗小姐對哥哥說,這時他們正在吃晚餐,吃的是涼掉的羊肉,兩人莊重地坐在一張長桌的兩端。
「沒錯,」牧師用他疲倦但有耐性的聲音回答,「我認為他會是個好丈夫。」
格洛弗先生是忍耐的化身,這一點讓萊伊小姐有些厭煩,她喜歡有銳氣的男人,而格洛弗先生一丁點銳氣也沒有。他對什麼都逆來順受:飯不好吃,他忍了;人性反常,他忍了;不奉國教者存在,他(幾乎)忍了;薪水微薄,他忍了;把他逼死,他都能忍。萊伊小姐說過,他就像那些西班牙的驢子,沒精打采地馱著死沉的重物,排成一串蹣跚而行——忍,能忍,真能忍。可驢子也沒有格洛弗先生能忍,驢子有時候會尥蹶子,而這位利納姆的教區牧師打死也不會。
「我真的希望這場婚姻順順利利,查爾斯。」格洛弗小姐說。
「我希望如此,」他回答,又停頓了一下,接著說,「你問了嗎,他們明天去做禮拜嗎?」他拿了些土豆泥吃,發現又是燒焦的,這一點他忍了很久。土豆總是燒焦,他卻忍氣吞聲。
「噢,我給忘得一乾二淨,」妹妹回答,「但我想他倆一定會去。愛德華·克拉多克平常總會來。」
格洛弗先生不答腔,直到吃完飯,兩人再沒說一句話。剛吃完飯,牧師就進了書房,把次日的布道準備好,而格洛弗小姐從籃子裡拿出她哥哥的毛線短襪,開始補襪子。她織了一個多小時,心裡一面想著克拉多克夫婦。她每次見完克拉多克,就越發喜歡他了,她感覺這個男人值得信任。一開始她不贊成這門婚事,現在她有些責備自己,那樣不合基督教教義。她自問,該不該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一想到做這種丟面子的事,她就想得入神。可伯莎跟別的姑娘不同,想到她,格洛弗小姐越想越慌亂。
這時,時鐘響起滴答聲,要報時了,她抬頭望了一眼,離十點只差五分鐘。
「沒想到這麼晚了。」
她站起身,整整齊齊地收拾好針線活,從簧風琴頂上拿下《聖經》和上面的大部頭祈禱書,把兩本書放在了桌子的一頭。她替哥哥端了把椅子,耐心坐著等他來。時鐘敲響,她聽見書房的房門打開,牧師走了進來。他一言不發,朝那兩本書走去,坐下來,把《聖經》翻到他要讀的地方。
「好了嗎?」她問。
他抬眼從眼鏡上方看了看。「好了。」
格洛弗小姐探身向前,打響鈴,僕人拿著一籃子雞蛋來了,她接過來放在桌上。格洛弗先生看著她,等她在椅子上坐定後,才開始選讀經文。結束後,僕人點了兩根蠟燭,向兩人道了晚安。格洛弗小姐數了數雞蛋。
「今天有幾個?」牧師問。
「七個。」她說著,把雞蛋一個個標上日期,把數字記在專門的本子上。
「好了嗎?」這回是格洛弗先生問的。
「好了,查爾斯。」她說著,拿起一根蠟燭。
他滅了燈,拿著另一根蠟燭隨她上樓。她在房門口停下,向他道了晚安;他冷冷地吻了她的額頭,兩人各自進了屋。
星期天的早晨,鄉間的宅第里總是一陣忙亂。空氣中有種星期天獨有的氣氛,一種警覺和期待的狀態。做禮拜的準備工作雖然年復一年,每個星期都在循環往復,但依舊讓人無法泰然處之。空氣中乾淨的亞麻布的氣味一聞便知,所有人都非常拘謹,甚至有些局促不安。家中成員互相詢問是否準備妥當,紛紛尋找祈禱書。女士們從不及時梳妝完畢,臨了只好一邊匆匆出門,一邊扣手套。男士們怒氣沖沖地直跺腳,不停地掏懷表看時間。愛德華自然是身穿燕尾服,頭戴高頂禮帽——鄉紳去做禮拜,這身行頭非常合適,沒人比愛德華更注重規矩。他身板挺得筆直,表現出人們認為這種場合應有的稍顯刻意的莊重。
「我們要遲到了,伯莎,」他說,「會很難堪的,這還是我們婚後第一次去做禮拜。」
「親愛的,」伯莎說,「你大可以篤定,就算格洛弗先生輕率地先行開場,對於會眾來說,只有我倆到場,儀式才算真正開始。」
他們乘坐一輛老式的四輪單馬馬車,這種馬車只用於去做禮拜或赴晚宴。消息馬上從門廊處閒蕩的人那兒傳進了教堂內教徒的耳朵里。克拉多克先生和太太從走道走向屬於他們的前排長椅,頓時引起了眾人的注意和一陣竊竊私語。
「他看起來自在得很,對吧?」幾個本地人嘀咕道——愛德華的表現比他妻子的表現更讓他們感興趣,因為他妻子對他們來說高不可攀,幾乎算是個陌生人。
伯莎翩然而行,儀態端莊,絲毫不理會注視著她的一雙雙眼睛。她對自己的外表很滿意,對俊美的丈夫也深感自豪。布蘭德頓太太——克拉多克那位伴郎的母親——把鏡片扶穩,盯著他倆看,這是鄉村貴婦的習慣。布蘭德頓太太的這種氣質具有濃重的鄉間風格;她小個子,頭髮灰白,愛咯咯笑,嗓門又尖又嘶啞,淨說些蠢話,戴了頂從巴黎直接拿來的過於稚氣的女帽。她是個貴婦人,這自然是不得了的身份。她對此引以為豪(頗為高貴地表現出來),嘴邊總掛著那句「上流人士終歸是上流人士」。你要是哪天忽然反應過來,就會明白,這句話意味深長。
「待會兒,我打算去找克拉多克夫婦聊聊,」她小聲對兒子說,「這對利納姆的居民會產生正面的影響;不知可憐的伯莎有沒有感覺到。」
布蘭德頓太太妄自尊大到近乎超凡脫俗的境界。她從不會想到,有誰能心腸壞到怨恨她施與恩惠。她施捨是出於好意——給窮人送湯和果醬,甚至會讓自己的廚子去給生病的窮人讀《聖經》;除此之外,她還給各色人等出各種主意。她原本想親自去的,只是她強烈反對與下層社會打成一片,這會讓他們沒規沒矩,經常不懂禮貌。布蘭德頓太太毫不動搖地認為,她和她那個階層的人是上帝用不同的黏土做成的,有別於普通人。但她身為有教養的貴婦人,不會當著普通人的面說穿這一點;當然,除非他們自己擺架子,這時她就覺得把話挑明對他們有好處。論出身、家業或才智,布蘭德頓太太沒有任何顯著的優勢,卻從不懷疑自己指點事務和潮流的權利,就連鄰居的思維方式她也要管。她全憑一股自負的氣場,使他們臣服於她的專橫之下三十年,一面憎恨她,一面又將她請客吃頓寒酸的飯當成什麼好事。
至於該如何對待克拉多克夫婦,布蘭德頓太太心裡權衡過一番。
「不知道我有沒有責任拆散他倆,」她說,「愛德華·克拉多克絕不是萊伊家的大小姐該嫁的那種男人。可是這附近名門世家太少,而且誰跟誰結婚,放在二十年前,當然做夢也想不到。這年頭,就連最上層的社會也血統混雜。或許,我還是大發慈悲為好!」
布蘭德頓太太一想到萊伊家需要她的支持,就有些得意——請她兒子當伴郎就證明了這點。
「上流人士終歸是上流人士,這是事實。如今,滿大街都是豬肉販子和做家具的,上流人士必須互相扶持。」
禮拜儀式過後,趁教區居民都在教堂庭院四下站著,布蘭德頓太太朝克拉多克夫婦翩然走去,後頭跟著亞瑟,接著用她又尖又啞的嗓門跟愛德華聊了起來。她一面密切留意周圍的利納姆居民,確保她的舉止得到充分的注意,一面拿出貴婦人對待一個出身不太好的男人應有的樣子,跟克拉多克說著話。克拉多克自然是十分高興,受寵若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