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七章

正如伯莎所宣布的那樣,她二十一歲生日的正好一個月後,婚禮舉行了。隨後,小兩口動身前往倫敦度蜜月。伯莎明知道自己路上不會看書,卻仍然帶了一本,那就是《馬可·奧勒留沉思錄》[公元2世紀後期古代羅馬皇帝馬可·奧勒留傳下來的一部個人哲學思考錄,主要思考人生倫理問題,兼及自然哲學。]。至於愛德華,他認為乘火車旅行總是乏味的,便特地買了一本《六指女人之謎》,是書名吸引了他。一本小說還不夠,他在車站又買了份《體育時報》[英國的一份體育周報,創刊於1865年,主要內容為體育運動,尤其是賽馬。],這是下定決心不讓自己閒下來。 「噢,」火車開動了,伯莎如釋重負,長舒了一口氣,說,「好開心,終於過上二人世界了。這下誰也不能煩我們,誰也不能拆散我們,我們一輩子都能在一起了。」 克拉多克一坐下就習慣性地翻開報紙,聽到伯莎說話,便把報紙放了下來。 「婚禮總算辦完了,這也讓我很開心。」 「你知道嗎,」她說,「去教堂的路上我很害怕,心想著,你也許不在那兒,你也許反悔逃走了。」 他笑了起來。「我到底為什麼要反悔呢?這種事我從來不干。」 「噢,我可不能一本正經坐在你對面,弄得好像我們結婚已經有一百年了。你倒是往邊上挪挪呀。」 她坐到他身旁,緊緊依偎著他。 「說你愛我。」她低語道。 「我很愛你。」 他俯身親吻妻子,接著摟住她的腰,讓她靠得更近。他有點緊張:要是哪個好事之徒,不顧車廂上寫著「有人」,在這個時候走進來,克拉多克也不會真的不高興。跟伯莎在一起,他不怎麼自在,而且對命運的改變仍舊不知所措。萊伊府與比尤利農場之間確有天壤之別。 「我好幸福,」伯莎說,「有時候也害怕……你覺得會長久嗎?你覺得我們會像現在這樣一直幸福嗎?我要的都得到了,我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心滿意足。」她摸著他的手,沉默了一會兒。「愛迪,就算以後我變得又老又丑,你也會一直愛我,對嗎?」 「我不是那種會變心的傢伙。」 「噢,你不知道我有多愛你,」她深情地叫道,「我對你的愛永不會變,堅不可摧。我會全心全意永遠愛你,直到生命的心頭。要是能把我的感受統統說出來給你聽就好了。」 英語近來似乎難當大任,不足以表達出她心中的百般滋味。 兩人住進了一家遠遠超過他們負擔能力的豪華賓館。克拉多克為了省錢,建議別這麼鋪張,但伯莎不聽。身為萊伊家的大小姐,二流的旅館她從來都住不慣;況且,她對自己的新姓氏十分自豪,帶著這個姓氏,不是倫敦最好的賓館,她絕不登記入住。 伯莎越是看清丈夫的心思,越是覺得有意思。她愛這個男人的淳樸天真。她像扔掉破爛的絲綢披風一樣,摒棄了多年來伴其左右的矯情,披上了那件非常適合她夫君的結實的土布袍子。見他對一切都懷著純真的樂趣,她不禁著迷。對他而言,一切都是新鮮又稀奇的。他會衝著連環漫畫報紙突然大笑起來,又總能在日報上發現叫他覺得精闢獨到的評論。他是保持童真的大自然的孩子,他的心靈未受文明社會的無數反常現象的污染。在伯莎看來,了解他的過程就是在學習英國人身上的純潔善良與正直剛毅。 他倆經常去劇院,伯莎喜歡看丈夫簡單地享受樂趣。看到情節劇[18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流行於歐洲的一種戲劇,其特點是充滿奇情和誇張,多為懲惡揚善的結局。]的悲情橋段,伯莎不屑一顧地撇撇嘴,覺得有些好笑,而到了他那兒,隨隨便便就博得了眼淚。在黑暗中,他握緊她的手安慰她,以為妻子和自己有同樣的感受。啊,她能感受到倒好了。她厭惡在國外受過的教育,在對各種畫作、宮殿和罕見民族的研究過程中,她的思想從黑暗之中得以釋放,卻也摧毀了她一半的幻想。此刻,她寧願變得簡簡單單、大字不識,保持天真無知,做回那個典型的、奶油色皮膚的英國姑娘。要學識有什麼用?精神貧乏之人才有福:女人最需要的是純潔和善良,還有,或許就是會做幾道家常菜。 劇中的那對戀人——受傷的女主角和受冤枉的男主角——彼此心碎地道了別。此時,帷幕落下,掌聲四起。愛德華清了清嗓子,擤了擤鼻涕。 「太精彩了!」他轉身對妻子說。 「你真可愛!」她輕聲說。 見他有如此深切的感受,她很感動。他的心靈該有多麼乾淨又寬厚,多麼簡單又善良!他輕易就會流露情感,這讓她對他的愛平添十倍。沒錯,她因此厭惡起那些老於世故的人,他們尖酸刻薄,嘲笑內心簡單的人淌下熱淚。 帷幕升起,下一幕開場。愛德華迫不及待想看接下來的劇情,伯莎的話說到一半,他立馬不去聽了,全身心投入到劇中。觀眾已經看得夠難受了,接下來就是輕鬆幽默。滑稽演員拿各種衣物插科打諢,在桌子和椅子上翻跟頭。看到丈夫開懷大笑,伯莎再次為之著迷。聽到他放肆地哈哈大笑,她便忍俊不禁。他仰起腦袋,雙手放在兩側,放聲大笑。 「他性格真好。」她心想。 克拉多克有極其嚴謹的道德觀念,絕對不肯帶妻子去歌舞雜耍戲院。伯莎早就在國外見過許多這類表演,是愛德華做夢都沒見過的,但她尊重他的無知。她喜歡看他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原則,被他當作小女生的時候,她又覺得有些好笑。他們把劇院去了個遍。愛德華之前難得來過幾次倫敦,觀光的時候都是精打細算。這一回,又是買劇院的正廳前排票,又是穿禮服,全是他從沒有過的體驗,令他非常高興。伯莎喜歡看丈夫穿晚禮服,黑禮服與他紅潤的氣色很相配,而高領白襯衫襯托出他那飽受風吹日曬的古銅色的臉。他看上去無比強壯,男子氣概十足。他是她的丈夫,除了死亡,誰也不能將他們分開——她深深愛著他。 克拉多克對戲劇的興致絲毫不減,他總想知道劇情的發展,就連難懂的音樂喜劇的情節,他也能聚精會神地跟上。他什麼都看不厭。連最單純的人都覺得,歡樂門劇院[英國一家歷史悠久的劇院。]的滑稽諷刺劇中,那些幽默橋段與和聲表演看多了有些發膩,就像太妃糖和黃油硬糖,長大後我們便無法理解年少時對這種美食的渴望。伯莎在國外學過一點音樂,在那裡,學音樂是一種樂趣,而非義務。聽到副歌部分了無新意的流行樂曲,她背上就一陣陣發麻,而克拉多克的內心深處卻被打動。聽到節奏強勁的庸俗曲調,他會跟著打拍子;樂隊演奏愛國主題的進行曲時,隨著銅管樂器刺耳的嘟嘟聲和隆隆的敲鼓聲,他的臉上煥發出容光。接下來幾天,他總是吹著口哨,哼著那首曲子。「我愛音樂,」幕間休息[原文為法語。]時他對伯莎說,「你不愛嗎?」 她嫣然一笑,說她喜歡,且沒有暗示那首曲子差點讓她作嘔,生怕傷了愛德華的心。但就算他在這方面的品味值得商榷,那又如何。畢竟,真誠樸實的曲子能打動人心,也非一無是處。只有在某種約定俗成的看法中,人們才認為,《田園交響曲》[貝多芬的代表作之一。]是比《嗒啦啦嘣嘀唉》[19世紀末開始傳唱的一首英國民謠。]更出色的藝術作品。或許在兩三百年後,幹什麼都要靠電力,那時,人人平等,我們都成了幸福的社會主義者,受到良好的教育,擁有更高尚的品德。到了那時候,貝多芬那些複雜的曲子便一無是處,只有真誠樸實的滑稽歌曲才能迎合我們最簡單的感受。 「等我們回到家,」克拉多克說,「我想讓你彈給我聽,我太喜歡了。」 「我很樂意。」她輕聲說。她開始想像他倆在鋼琴旁度過多少個漫漫冬夜;丈夫在身邊為她翻著譜子,一面驚奇地聽著她展現偉大作曲家的各種寶貴財富。她確信,他的品味確實不凡。 「我會好多曲子,我媽媽以前經常彈給我聽,」他說,「哎呀,好想再聽聽,有些老歌真是百聽不厭——《夏日最後一朵玫瑰》[一首古老的愛爾蘭民謠。]《家啊,甜蜜的家》[一首英國民謠,創作於1823年。],還有好多這樣的歌。」 「啊,那場演出太棒了,」吃晚餐的時候,克拉多克說,「回家前我想再看一回。」 「你想做什麼都可以,親愛的。」 「我覺得晚上看演出對人有好處。能讓我打起精神。你看了不精神嗎?」 「看見你開心,就對我有好處。」伯莎婉轉地回答。 在她看來,演出很低俗,但由於丈夫熱衷於此,她只能怪自己神經脆弱,荒唐可笑。她何必自命不凡,擺出一副鑑賞家的姿態?能給單純的人提供這般樂趣的東西,她若覺得低俗,這種姿態本身不也有失高尚?她就像那種暴發戶[原文為法語。],為大眾普遍缺乏高貴氣質而犯愁。她已經厭煩了追根究底、吹毛求疵,以及墮落的文明的一切產物。 「看在老天爺的面上,」她想,「做人簡單點,隨便一逗就能樂。」 她記得有四個年輕小姐,出場時穿著肉色的緊身衣,別的便不值一提;她們跳著極不優美的吉格舞[一種起源於英國通常為三拍子的快步舞,節奏活潑歡快。],觀眾看得興起,硬是讓再跳兩遍。 在倫敦,若是沒有正事可干,沒有朋友可見,要想知道怎麼打發時間,可就傷腦筋了。伯莎倒願意成天跟愛德華坐在私人客廳里,望著他,沉浸在極度的幸福之中。可是愛德華有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特有的充沛精力,一刻也不能閒著,正是這種精力造就了英國運動員、傳教士和下院議員。 他每次吃早飯,剛塞下一大口,便無一例外地問:「今天我們幹什麼?」於是伯莎絞盡腦汁,翻遍《貝德克爾旅遊指南》[19世紀德國出版商貝德克爾發行的歐洲各國旅行指南。],找找有什麼名勝可去。把倫敦當成異鄉,有計劃地探索一番,是他倆唯一的消遣。他倆去了倫敦塔,目瞪口呆地看了許多王冠和權杖,以及各種勛位的徽章;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混在一群美國人和鄉下人當中,被一個穿黑袍的教堂司事呼來喝去;還去了歷代國王的墓地,看了所有該看的東西。伯莎對倫敦的古物產生了興趣。她喜歡做庫克旅行社[世界上第一家旅行社,創辦於19世紀中期,創始人托馬斯·庫克(1808—1892)。]的遊客,聽憑看管人的指揮,叫她看哪兒就看哪兒,對最不可信的信息統統信以為真,很享受這種遲鈍無知的感覺。伯莎感受著這種愚蠢,發現自己和同行者的關係更貼近了。愛德華對每一樣東西的喜愛程度不同,圖畫就能讓他厭煩(他唯一真正厭煩的東西),他倆的國家美術館之行並不順利。大英博物館也沒有得到他的認可。舉個例子,他費盡心思轉移伯莎的注意力,想讓她的目光不移向各種裸體雕塑——展出這種雕塑完全不考慮保守之人的感受。有一回,她在一組雕塑面前駐足,讚嘆雕塑很美——雕塑上只佩了些盾和劍,沒穿什麼衣物。愛德華不安地四處張望,生怕有人注意到他倆,敷衍地贊同這些雕塑好看,然後立馬拉著她走開,去看不那麼有爭議的東西。 「我受不了這些個破玩意兒,」他對著帕提農神廟的三座女神雕像[指收藏於大英博物館的著名雕塑作品《命運三女神》。]說,「這破地方再叫我來,我一個子兒也不會給。」 他說的這幾座雕像伯莎在心裡是暗暗讚賞的,聽了他的話倒感覺有些羞愧。 「你說說看,」他說,「那些沒腦袋的東西美在哪裡?」 伯莎說不出來,他便揚揚得意。他真是個可愛的棒小伙,她全心全意愛他! 不過,自然歷史博物館引起了克拉多克濃厚的興趣。他在這兒輕鬆多了,沒什麼害臊的東西得防著妻子靠近,動物是誰都看得明白的。但動物讓他想起肯特東部的鄉下,想起他最喜歡過的生活。倫敦哪兒都挺好,可就是讓他覺得不自在,而且他開始感到索然無味。伯莎也說起家裡和萊伊府;比起當下,她總喜歡憧憬未來,就算是現在,在她最幸福的時刻,她也盼著之後回到利納姆的日子,到了那時候,圓滿的幸福才真正屬於她。 眼下,她已經很滿足了。這才婚後第八天,她卻急切地希望安定下來,希望所有期盼得以實現。他們談了談要給房子做一些改建,克拉多克已經有了計劃,要把花園整頓一番,要接管家用農場,由他自己來打理。 「我們現在在家就好了,」伯莎說,「倫敦我玩膩了。」 「我覺得我們待滿兩個禮拜也不要緊。」他回答。 克拉多克早就做好準備要在城裡待上十四天,他的腦子可轉不過彎來。要他改變原計劃,認真考慮新計劃,他就感到不安。而且,他總是堅持打定了主意的事,對此他引以為榮。 這時候,萊伊小姐寄來一封信,說她收拾好了行李,動身要去歐洲大陸。 「我們該叫她留下來吧?」克拉多克說,「這麼快就把她給攆出去,好像有些粗暴。」 「你不想讓她跟我們住一塊兒,不是嗎?」伯莎有些詫異地說。 「對,不想。可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這樣把她打發走,就好像她是個僕人,給了她一個月時間走人。」 「噢,我會開口挽留她的。」伯莎說,丈夫再小的意願,她也渴望去順從。這樣的順從很容易,她知道萊伊小姐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好意。 伯莎這時候誰也不想看見,尤其不想見她姑姑;她心裡慌亂地感覺到,被一個參與過她舊生活的人侵擾,有礙自己的幸福。而且,她的感情太熱烈,是藏不住的,要是在萊伊小姐面前喜形於色,讓她發揮她挑剔的天性,伯莎會覺得羞恥。伯莎見了這位年長的小姐,只會覺得不自在:伯莎因為丈夫的緣故而由衷珍愛的東西,卻被這位小姐不動聲色地諷刺,溫文爾雅地蔑視。 不過,萊伊小姐的回信表明,她對侄女這點心思的猜測,或許比伯莎料想的還要准。 我最親愛的伯莎: 你的丈夫如此客氣,請我留在萊伊府,我不勝感激。但我自忖,你們還不至於真以為我會不識趣到欣然接受這番好意的程度。新婚夫婦總會鬧出諸多可笑之事(都說,這是人類最高貴的品質,是他們唯一有別於牲畜的地方)。但我是個特別克己的人,不會利用這樣的機會。或許一年後,你們會開始發現彼此的缺點;到時候,你倆雖不如以前那樣逗人發笑,卻會變得更耐人尋味。我不留下來了,我要去義大利了,再次投身於一家家廉價小旅店和二等旅館,這就是獨身女性的命運,拿著中等收入,在那種地方過一輩子。我帶了本旅遊指南,這樣一來,要是哪天我自以為不至於像常人那般愚蠢,就看看那紅色封面,提醒自己,我不過是普通人。對了,我希望你不要把來往信件給你的丈夫看,尤其是我寫的。男人永遠不能理解女人的書信往來:男人讀女人的信,只用簡單的二十六個字母,但他要想讀懂,起碼需要五十二個字母,就算這點也嫌少。幸福的夫妻假裝對彼此沒有秘密,這種行為很愚蠢,只會帶來更深的欺騙。不過,要是你認為有義務把我的這封信給愛德華看,一如我猜測的那樣,或許他會發現,多少能從中看清我的性格,對此我自己也研究了好多年,還覺得挺有意思。 我不給你留地址了,如此,這封信你不回,也能說得過去了。 ---你親愛的姑姑, ---瑪麗·萊伊 伯莎不耐煩地把信扔給愛德華。 「她這是什麼意思?」他讀了一遍問道。 伯莎聳聳肩。「她只信一件事,就是別人都是傻瓜……可憐的女人,她從來沒談過戀愛!我倆確實不會對彼此藏著秘密,愛迪。我知道,你永遠不會對我隱瞞什麼,而我呢,我做什麼不都順著你嗎?」 「這封信真有意思。」他說著又看了看信。 「不過我們自由了,親愛的。」她說,「房子騰出來了,咱們馬上回家吧?」 「可我們在這兒還沒待滿兩個禮拜。」他反駁道。 「有什麼關係呢?我倆在倫敦都玩膩了,咱們回家開始新生活。接下來的日子,我們都要過新的生活,不如快點開始。蜜月太無聊了。」 「好吧,我倒無所謂。啊,想一想,要是我們去義大利待上六個禮拜,那還了得?」 「哎呀,我原本也不知道蜜月是什麼樣的。我覺得我想像中完全不是這樣的。」 「瞧,我一開始就說對了,可不是嗎?」 「你說得當然對,」她說著,猛地伸出雙臂摟住他的脖子,「你永遠是對的,我的寶貝……啊!你不曉得我有多麼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