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太太 · 第六章

伯莎徹底淪陷,縱情享受著愛。她生性樂觀,做事從來不會半心半意,她現在不想費心隱瞞自己的感情了。愛是一片大海,她勇敢地跳入海中,不管是浮是沉。 「我真傻,」她跟克拉多克說,「我還以為,在我之前沒人談過戀愛。我感覺這個世界才剛剛開竅。」 她一刻也不願與他分開。上午,她一心只盼著戀人來家裡吃午餐,餐後陪他走回農場。下午的時光似乎沒有盡頭,要想再次見到他,還得熬過好幾個鐘頭,每一秒她都細數著。但是,等他幹完活,過來見她,兩人挨著坐在爐火旁,一邊說著話,可別提有多幸福了。伯莎不需要別的亮光,只要煤塊燃燒時忽明忽暗的火光,這樣一來,除了他們坐著的一小塊地方,整個屋子都是黑的。紅色的火焰照在愛德華的臉上,映出一片紅光和奇特的影子。她就愛盯著他看,看他輪廓分明的面孔,看他灰色的雙眸。接著,她情難自已。 「閉上眼睛。」她低語道,說完吻了吻他閉著的眼瞼,又將雙唇緩緩划過他的唇,柔軟的觸感讓她全身一震,笑出聲來。她把臉埋進他的衣服里,吸入那懾人的鄉間氣味,那一直以來讓她神魂顛倒的氣味。 「你今天都幹什麼了,親愛的?」 「嗨,這陣子農場上沒什麼事,就是犁地和運送根莖。」 聽他講農場上的事情,她便陶醉其中,可以的話,她能聽他講上幾個鐘頭。愛德華說的每一個字都富有魅力和新鮮感,伯莎的目光沒有從他身上移開過。她喜歡看著他說話,往往沒怎麼聽進去,只是注視著他的神情變化。他說話的時候,比如講某塊地的灌木排水問題時,有時正巧發覺她笑得無比開心,便對此感到費解。不過,她確實對他所有的家畜都有濃厚的興趣,但凡有哪頭小閹牛抱了恙,她總會問候一番。想到這位壯漢和他的牲畜在一起的畫面,她就覺得高興,想著想著,連她自己的肌肉都緊實了起來。她決定學騎馬、學打網球和高爾夫,這樣就能陪他消遣。她自己的才藝似乎是多餘的,甚至是丟臉的。看著愛德華·克拉多克,她意識到,人類的確是萬物的主宰。她看著他大步流星地跨越田野,到處給工人下命令,有本事指揮他們農作,一副無畏、勇敢、自如的模樣。她通過觀察他的形象,發現了這麼多優秀品質,真讓人難以置信。 隨後,說起他雇的人,她想像不出比擁有這樣一位主人更大的福氣了。 「我真想在你的農場裡當擠奶工。」她說。 「我不請擠奶女工,」他回答,「倒有個男的送奶工,更頂用。」 「你這個可愛的傢伙,」她叫道,「真是實在!」 她抓起他的手盯著看。 「我有時候挺怕你的,」她笑著說,「你這麼強壯。在你身旁,我感覺自己太軟弱,太無能了。」 「你怕我打你?」 她仰頭望著他,又低頭看著他結實的雙手。 「我覺得,你要是真動手,我也不會在意。我想,那樣我只會更愛你。」 他突然大笑起來,親了親她。 「我沒開玩笑,」她說,「我現在明白了,為什麼有些女人喜歡粗暴的男人。據說有的女人可以忍受丈夫做的任何事。男的越野蠻,這些女的就越愛。我想我就是這類人。但我從沒見你發過脾氣,愛迪。你發火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我從來不發火。」 「格洛弗小姐跟我說,你是天底下脾氣最好的。你這麼完美,我很害怕。」 「別把我想得太好,伯莎。要知道,我不是模範男人。」 他說了這麼一番可笑又謙虛的話,她當然要吻他了。 「我很滿足,」她回答,「我不要你完美。你當然有缺點,不過我還沒發現。等我發現了,我知道我只會更愛你。女人要是愛上醜陋的男人,就會說醜陋反而平添了他的魅力。我會愛你的缺點,因為我愛你的一切。」 兩人坐了一會兒,相顧無言,此時無聲勝有聲。伯莎希望能永遠這樣依偎在他的懷裡。她忘了克拉多克很快就要胃口大開,飽餐一頓。 「讓我瞧瞧你的手,」她說。 她也愛這雙手。這雙手又大又粗,因為干粗活,又挨凍,所以長得很結實;她想,比起城裡男人那種軟綿綿的手,這雙手要迷人十倍。她感受到這雙手堅實而陽剛,讓她想起義大利一家博物館裡的一隻雕塑手,是用斑岩雕刻的,因為某種原因未經最後打磨,細部的缺失讓她感受到一種巨大的力量,與這雙手給她的感覺一模一樣。他的雙手也很可能就是半神半人或英雄的手。她展開那一根根又長又壯的手指——克拉多克本就不怎麼了解她,這一來,使他詫異又饒有興味地看了看她。她發覺他瞥了她一眼,便笑著俯身親吻他的手心。她想在這個強壯的男人面前卑躬屈膝,俯首帖耳。她願做他的女僕,為他干最卑賤的粗活,才能讓她得到莫大的滿足。滿腔的激情,她無從表達。 伯莎喜歡跟她的情郎步行到鎮上,吸引別人投來注視的目光,她知道他們對這門婚事多麼感興趣。愛德華·克拉多克打小他們就認識,就算他們沒想到她竟會看上他,又怎麼樣呢?她為他感到驕傲,為當他的妻子而感到自豪。 一日,天氣舒適——在這個時節,這種天算是暖和的了——她靠在籬笆旁的台階上,克拉多克站在她身邊。兩人不說話,只痴痴地望著彼此。 「瞧,」克拉多克突然開口說,「是亞瑟·布蘭德頓。」 他瞥了眼伯莎,然後不安地來回掃視,好像不希望跟那人碰面。 「他之前一直不在家,對嗎?」伯莎問,「我想見見他。」她十分樂意全世界的人都看見他倆。「下午好,亞瑟!」那個年輕人走近時,她喊道。 「噢!是你嗎,伯莎?嘿,克拉多克!」他看著克拉多克,尋思他怎麼會跟萊伊家的大小姐在一起。 「我們剛溜達去了利納姆,我累了就在這兒歇歇。」 「啊!」小布蘭德頓覺得奇怪,伯莎竟然跟克拉多克去散步。 伯莎大笑起來。「噢,他還不知道,愛德華!整個郡里只剩他沒聽說了。」 「聽說什麼?」布蘭德頓問,「我上個禮拜在約克郡,到我姐夫家去了。」 「我和克拉多克要結婚了。」 「你倆,啊!」布蘭德頓叫道。他看了看克拉多克,然後尷尬地表示祝賀。他們閉著眼都能瞧出他的錯愕。克拉多克臉紅了,他知道錯愕的原因是,伯莎竟會願意嫁給自己這種身無分文的窮光蛋,這種沒有家世的人。「希望你們會邀請我參加婚禮。」年輕人這麼說是為了掩飾他的困惑。 「噢,我們不打算大張旗鼓,就請幾個自己人,拉姆齊大夫、我姑姑,還有伴郎。」 「那我不能去嗎?」布蘭德頓問。 伯莎迅速看了眼愛德華,想到他會找個在當地沒什麼分量的人給他當伴郎,她心裡早就有些不舒服了。她畢竟是萊伊府上的大小姐,她也早就發現了戀人的某些朋友不怎麼上得了台面。這下機會來了,解決這個問題的現成辦法就在眼前。 「恐怕不行,」她這樣回應布蘭德頓的懇求,「除非你能讓愛德華請你擔任伴郎這個重要角色。」 結果兩個男人都被她弄得十分尷尬。布蘭德頓不怎麼想給愛德華當伴郎——「當然了,克拉多克是個不錯的男人,擅長運動,但你不會想到伯莎·萊伊這樣的姑娘會嫁給他這種傢伙。」而愛德華呢,心裡很清楚這個比自己小的男人是怎麼想的,因此默不作聲。 不過,布蘭德頓到底還是懂些上流社會的禮節,於是打破了片刻的冷場。 「克拉多克,誰來當你的伴郎?」他只能這麼問。 「不知道,還沒想過。」 這時,布蘭德頓領會到伯莎的眼色,突然明白她的意圖及其背後的原因。 「要不讓我來當?」他馬上說,「你或許會發現我悟性很高,伴郎該做的事我很快能學會。」 「我很願意,」克拉多克回答,「你人真好。」 布蘭德頓看著伯莎,她笑了笑表示感謝,他發現她這下高興了。 「你們去哪兒度蜜月?」他馬上又問,想找些話題說。 「不知道,」克拉多克回答,「我們現在沒什麼時間去想。」 「你們真是對什麼計劃都還沒主意。」 他跟兩人握手道別,伯莎用力握了一下以表感激,他便離開了。 「傻瓜,你真的沒想過蜜月的事?」伯莎問。 「沒有!」 「好吧,我想過。我想好了,都定下來了。去義大利,我打算帶你去看看佛羅倫薩、比薩和錫耶納,一定會是趟美妙的旅行。我們不去威尼斯,那兒太傷感。都十九世紀末了,有自尊的人沒法在鳳尾船上談戀愛……噢,我渴望與你去義大利南部,去看那湛藍的天空和夜晚數不清的繁星。」 「我從沒出過國。」他不冷不熱地說。 但她的熱情足夠兩人份了。「我知道,我樂意帶你去一一領略。這趟旅行我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盡興。你肯定會大開眼界。要是我們願意,可以待上半年。」 「啊,我絕對不行,」他叫道,「想想農場怎麼辦。」 「哎喲,別管什麼農場了。這可是我們的蜜月,我的愛人[原文為義大利語。]。」 「我想我絕不能離開兩個禮拜以上。」 「胡說什麼!我們不可能在義大利只待兩個禮拜。沒有你,農場照樣能好好的。」 「一二月份呢,產羊羔都在這個時候。」 他不想打擊伯莎的熱情,但羔羊來到這個危險的世界時,他要是不在場照看著,確實一半的羔羊都得沒命。 「那你也得去,」伯莎說,「我下定決心了。」 他把頭低下去了一會兒,看起來相當不高興。 「一個月不行嗎?」他問,「你真要什麼,我都會去做,伯莎。」 但他明顯不喜歡這個提議,這可傷了她的心。見他要頂嘴時,她才會犯倔;而他剛一鬆口,她便深懷愧疚,心軟了下來。 「我真是自私又蠻橫!」她說,「我不想讓你難受,愛迪。我以為出國能讓你高興,我已經把一切都計劃得如此完美……那我們不去了,我討厭義大利。咱們就去倫敦待兩個禮拜,像兩個鄉巴佬進城一樣。」 「噢,可是你不會喜歡的。」 「我當然喜歡。你喜歡的,我都喜歡。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你覺得我還會在乎去哪兒嗎?……你沒生我的氣吧,親愛的,對嗎?」 克拉多克的脾氣可好了,表示他沒生氣。 萊伊小姐被格洛弗小姐強迫,心不甘情不願地給某個慈善機構做事。伯莎告訴她蜜月計劃有變的時候,她正在織嬰兒穿的短襪(這是她能做的最小的服裝),聽到這個消息,她漏織了一針!萊伊小姐聰明得很,什麼也沒說,但她心想,世界末日是不是要來了。伯莎原先的一連串計劃像易碎的玻璃被打破,可她確實看起來很高興。放在一個月前,若是有人反對,讓她放棄早就拿定了的主意比讓她橫渡重洋、攀登絕壁還要難。果然,愛情是魔術師,可以像把手帕變成花盆一樣,輕易就把獅子變成羔羊!萊伊小姐對愛德華·克拉多克佩服了起來。 克拉多克跟伯莎分開後,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利納姆的教區牧師。格洛弗先生是個高個子,臉龐瘦削,膚色白皙,身材單薄,雙頰泛紅——頗像男版的格洛弗小姐,但他身上有一股明顯的消毒劑的味道。萊伊小姐斷言,他準是在衣服上撒滿了碘仿粉,每天用石炭酸洗澡。他精力充沛,樂善好施,憎惡不奉國教者,且年過四十。 「啊,克拉多克,我正想要見你。」 「牧師,不是談結婚公告[舉行婚禮前三個星期天在所屬教區教堂等處預先發布,給人以提出異議的機會。]的事吧?我們要得到特許[特許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簽發的特殊婚姻許可,即可不必發布結婚公告,亦可不受通常的婚禮地點與時間限制。婚姻特許在當時很不常見,通常只頒發給貴族等社會上層人士,所以這是一句玩笑。]才結婚呢。」 和許多鄉下人一樣,愛德華覺得神職人員總有幾分滑稽——可別不讓他們笑話,這可是他們生活中唯一的笑料——他經常拿牧師開玩笑,別的事情他可開不起玩笑。牧師大笑起來,這是鄉下牧師的一大優點,他們樂意聽教區居民說笑,被居民逗樂。 「這麼說,婚事都定下來了?小伙子真有福氣。」 克拉多克挽著格洛弗先生的胳膊,友好的態度自然地流露出來,他這麼多朋友就是這麼來的。「對,我有福氣,」他說,「我知道你們這些人都覺得伯莎和我結婚很奇怪,但我倆很相愛,我要全心全意對她好。我從不到處尋歡作樂,牧師,你知道的,對嗎?」 「沒錯,孩子,」牧師說,被愛德華的這番推心置腹所打動,「大家都知道你靠得住。」 「當然,她原本可以找社會地位比我高得多的人,但我會盡力給她幸福。我跟有些男人不一樣,凡事對她沒有任何隱瞞。我對她,就像她對我一樣,完全坦誠。」 「能說這話,實屬幸事。」 「我從來沒愛過別的女人,至於往後的日子——嗯,當然,我年紀輕,進過幾次城,但我對城裡總是又討厭又反感。待在鄉下,努力幹活,什麼壞事也找不上門。」 「聽你這麼說,我很高興。」格洛弗先生回答,「希望你能幸福,我也認為你會幸福。」 牧師感到一絲內疚,一開始他和妹妹都說這兩人門不當戶不對[原文為法語。](這個詞兄妹倆都念得很難聽),等他們得知此事已成定局,才開始明白自己的態度有失寬容。隨後,兩位男士握手告別。 「我把肚子裡這番話一吐為快講給你聽,希望你別介意,牧師。我覺得,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事也歸你管。我一直想把這樣的心裡話講給萊伊小姐聽,可不知怎麼的總找不著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