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知識 · 第七章 進化與知識之樹(1)
我十分感謝赫伯特·斯賓塞講座邀請我作講演,這不僅是因為能被請來對一個具有偉大勇氣和創造力的思想家表示敬意而感到榮幸。特別使我高興的是,講座安排委員會作出這樣的提議,我可以為自己的講演選擇像「生物科學的方法」這樣一些題目。這個提議使我有機會在這裡提出有關這個題目的一些想法,雖然我發現這些想法振奮人心並值得討論,要不是受到這一鼓勵,我可能不會公開提出來的。
我要對你們敘述的所有這些想法,都與生物學的方法問題有關,但我將不把自己局限在這個範圍內。我這個講演計劃分三個部分:首先是關於知識的一般理論的一些看法;其次是有關進化論的某些方法問題;最後則是涉獵或者毋寧說研究進化論本身的某些部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我講演的第三部分里,我將要對你們敘述我的一個猜想,試圖在達爾文派或新達爾文派的自然選擇理論框架內解決一些經典難題,這個理論迄今一直在為這些難題而煩惱。
我稱這些困難為「經典的」,因為它們早被H·斯賓塞和S·勃特勒兩個人看到並簡要地分析過,H·斯賓塞在接受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後不久就分析過它們,而S·勃特勒在拒絕這個理論後不久也分析過它們。實際上,正像H·斯賓塞所指出的那樣,達爾文自己也早已注意到我現在所提到的這些難題。(2)
因此,我這個講演是從知識的一般理論開始,通過生物學方法,擴展到進化論本身。我擔心,這個計劃對一次講演來說是帶點奢望了;另外,如果我還想在這個講演中使你們信服,那麼我確實處於毫無希望的境地。幸運的是,我無意使誰相信我的任何論點的真理性,特別無意使誰相信我將在講演的末尾提出的新的新達爾文派猜想的真理性。因為雖然我希望這種猜想或許有助於我們稍微接近真理一點,我不敢希望它是真的;實際上,我擔心它包含很少一點真理。它當然既不包含終極真理,也不包含所討論的問題的全部真理。因此,我不期望使你們信服,只不過因為我自己也並不信服。可是我的確希望並盡力重新引起你們在這些問題上的興趣。我承認,這些問題有時變得有點陳腐,我甚至在某處表示過,我同意雷文教授的如下看法,即進化論的爭論是「維多利亞茶杯中的風暴」(3)。如果我們想到由於達爾文斷定我們與類人猿有親屬關係所引起的風暴的話,這個描述可能是十分公平的;但是由達爾文派論爭所引起的還有其他對我們更有啟發的理論問題。
1. 關於問題與知識增長的一些看法
我現在談講演的第一部分:知識的一般理論。
我覺得必須從對知識理論的一些評論著手,其理由是,在這一方面,我與差不多所有人的意見都不一致,或許除了查爾斯·達爾文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以外。(附帶說一下,愛因斯坦在1933年他的斯賓塞講座的講演中,說明了他在這些問題上的觀點。)(4)爭論的要點是觀察與理論之間的關係。我認為:理論,至少一些基本的理論或期望,總是首先出現的;它們總是先於觀察;觀察和實驗檢驗的基本作用在於顯示我們的一些理論是假的,從而激發我們去提出更好的理論。
因此,我斷言,我們不是從觀察開始,而總是從問題開始,它們或者是實際問題,或者是已經陷於困境的理論。一旦我們碰到問題,我們就可能開始研究它。我們可按照兩種嘗試來做:按照第一種嘗試,我們可以猜想或推測問題的解答;然後我們就可以試圖去批判通常有點模糊的猜想。有時,一個猜想或推測可以暫時經受住我們的批判和實驗檢驗。但一般說來,我們不久會發現,我們的推測能被駁倒,或者它們並不解決我們的問題,或者它們只部分地解決問題;並且我們還會發現,就連最好的解答——它們能夠經受住最精彩、最巧妙的意見的最嚴格批判——不久就會引起新的困難,引起新的問題。因此,我們可以說,知識的成長是藉助於猜想與反駁,從老問題到新問題的發展。
我想,你們當中有些人會同意,我們通常從問題開始;但你們仍可能這樣想,我們的問題一定是觀察和實驗的結果,因為你們所有人都熟悉這樣一種觀念:如果不通過我們的感官注入,在我們的理智中就什麼東西也沒有。
但是,我現在要反對的正是這個古老而神聖的觀念。(5)我認為,所有動物生來就有期望或預測,它可以作為假說、作為一種假設性知識提出來。我還認為,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有幾分天賦知識,我們可以從它開始,儘管它或許很不可靠。這個天賦知識,這些天賦期望,如果受到挫折,就產生了我們的第一批問題;因此,我們知識的相繼成長可以描述為完全是由對先前知識的更改與修正所組成。
因此,我現在是對那些認為觀察必須先於期望和問題的人講一點相反意見;我甚至認為,由於邏輯的理由,觀察不能先於所有問題,雖然觀察對於某些問題常常是明顯居先的,例如,對於某些使期望受挫或駁倒一些理論的觀察所引起的那些問題。觀察不能先於所有問題的事實,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實驗來說明,如果你們允許的話,我想用你們自己作實驗對象。(6)我的實驗要求你們此時此地觀察。我希望,你們都能合作並進行觀察。然而我擔心,至少你們中的一些人不觀察,卻感到有一種強烈的衝動要問:「你要我觀察什麼?」
如果這就是你們的反應,那麼我的實驗就是成功的。因為我要試圖說明的是,為了觀察,我們心中必定有我們可能通過觀察來確定的一定問題。達爾文知道這一點,他曾寫道:「多麼奇怪,竟有人不明白,所有觀察必定是贊成或反對一些觀點的……」(7)[無論「觀察!」(沒有指示觀察什麼)還是「觀察這個蜘蛛!」都不是一個清楚的命令。但是「觀察這個蜘蛛是否像我預期的那樣爬上去或爬下來」,則是很清楚的指令。]
當然,我不可能期望使你們信服我關於觀察後於期望或假說這一觀點的真理性。但我確實希望能夠向你們表明,用其他學說來取代那種古老的學說,即認為知識、特別是科學知識總是始於觀察的學說,(8)是可能的。
現在讓我們稍為仔細地考察一下猜想與反駁的方法,根據我的觀點,它是知識的增長所依據的方法。
那麼,我們從問題即難題談起。它們可能是實際的或理論的問題。不管是什麼問題,剛接觸時,我們顯然對它不大熟悉。我們最多僅有一個問題真正是由什麼組成的模糊想法。那麼,我們怎麼能得出一個適當的解答呢?顯然不能。首先我們必須對這個問題比較熟悉。但怎樣做到這一點呢?
我的回答很簡單:通過形成一個不成熟的解答,並且批判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理解這個問題。因為理解問題意味著理解它的困難;理解它的困難意味著理解它為什麼不易解決——為什麼更明白的解答不奏效。因此,我們必須產生更明白的解答;我們必須批判它們,以便發現它們不奏效的原因。這樣,我們就熟悉了問題,倘若我們總有產生新猜測和更新猜測的創造能力,我們就可能從不妥當的解答發展到比較好的解答。
我認為,所謂「研究問題」就是這個意思。如果我們研究問題的時間很長、很深入,我們就會在這樣的意義下開始熟悉問題和理解問題,即我們知道不能做什麼樣的猜測、猜想或假說,因為它完全沒有把握問題的要點;知道任何認真的解決辦法必須滿足什麼樣的要求。換言之,我們將開始看到問題的分支,它的附屬問題,以及它與其他問題的聯繫。(正是在這個階段上,一個新的猜想性解答應甘受其他人的批判,甚至已發表的解答也一樣。)
如果我們現在細想一下這個分析,我們發現,它與我們的公式一致,這個公式說明,知識的進步是依據猜想和反駁它們的批判性嘗試,從老問題進展到新問題。因為對問題的越來越熟悉的過程也是按這個公式進行的。
下一步將討論和批判我們的嘗試性解答;每一個人都試圖去發現其中的缺點並駁倒它,不管這些試圖的結果如何,我們都將從中有所得益。如果我們的贊成者或反對者的批判是成功的,我們將學到許多東西:我們對問題固有的困難將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即使我們最厲害的批判者們沒有成功,即使我們的假說能夠抵擋住他們的批判,我們還是能夠學到許多東西:不僅關於問題,而且關於我們的假說,它的適當性和分歧。如果我們的假說經受得住批判,或者至少在批判面前它比它的競爭者更好一些,它就可能被暫時地、嘗試性地作為現有科學學說的組成部分接受下來。
所有這些可以用下述說法表示出來,我們知識的增長是一個十分類似於達爾文叫做「自然選擇」的過程的結果;即自然選擇假說:我們的知識時時刻刻由那些假說組成,這些假說迄今在它們的生存鬥爭中倖存下來,由此顯示它們的(比較的)適應性;競爭性的鬥爭淘汰那些不適應的假說。(9)
這個說明可應用於動物知識(10)、前科學知識(11)和科學知識。科學知識的獨特之處是:對我們理論的自覺和系統的批判,使得生存鬥爭更艱難。於是,當動物的知識和前科學知識主要通過消除那些不適當假說而成長時,科學批判常常以我們的理論的滅亡代替我們的滅亡,在我們的錯誤信念導致我們自己被消除之前把錯誤信念消除掉。
這個關於境況的陳述意味著描述知識實際上是怎樣增長的。當然它不是隱喻的意思,儘管它利用了隱喻。我要提出的這個知識理論大體上是關於知識增長的達爾文理論。從阿米巴到愛因斯坦,知識的增長過程總是相同的:我們試探著解決我們的問題,並通過淘汰過程,獲取在我們的試探性解答中某些接近合適的東西。
可是,在人類的水平上,已經出現了某種新的東西。為使這一點顯而易見,我將把進化之樹與所謂的知識增長之樹對照一下。
進化之樹是從共同的樹幹產生越來越多的分枝而生長起來的。它像一個家譜:共同的樹幹由我們共同的單細胞祖先即所有生物的祖先構成。分枝代表後來的發展,用斯賓塞的術語來說,許多分枝已「分化」為高度專門化的形態,它們中每一個都如此「完整」,以致它能解決它的特殊困難,解決它的生存問題。
我們的工具和器具的進化之樹看起來十分類似。假設它從石頭和棍棒開始;可是在越來越專門化的問題影響下,它分化為大量高度專門化的形式。
但是,如果我們現在把這些生長著的進化之樹與我們成長著的知識的結構相比較,那麼我們發現,人類知識的成長之樹有完全不同的結構。誠然,應用知識的發展很類似於工具和其他器具的發展:始終存在著越來越不同的和專門化的應用。但理論知識(它有時叫做「基礎研究」)卻以十分不同的方式發展。其發展方向幾乎與這種不斷增多的專門化和分化相反。正如斯賓塞所注意到的那樣,理論知識的發展大體上趨向於日益完整、趨向於形成統一的理論。(12)當牛頓使伽利略的地上的力學與克卜勒的天體運動的理論結合起來的時候,這個傾向變得十分明顯;而且從那以後一直保持著。
當我們說到進化之樹時,我們當然假定時間的方向指向上方,即指向樹生長的方向。採取同樣向上的時間方向,我們將不得不把知識之樹描述為從無數的根部長起來,這些根向空中長而不是向下長,並最終傾向於長成為一個共同的樹幹。換句話說,理論知識增長的進化結構幾乎正與生物或人類工具或應用知識的進化之樹的結構相反。
現在要解釋這個理論知識之樹的整合性成長的問題。它是我們追求理論知識的特殊目的——說明事物以滿足我們的好奇心的目的——的結果。此外,它是人類語言存在的結果,人類語言不僅使我們可以描述事態,而且可以討論我們的描述的真理性,就是說,使我們能夠批判它們。
在探求理論知識的過程中,我們的目的僅僅是理解、回答怎麼樣的問題和為什麼的問題。這些都是以給出說明來回答的問題。因此,理論知識的全部問題就在於說明的問題。
這些問題完全可能起源於實際問題。因而「為了反對貧窮人們能做些什麼?」這個實際的問題,已導致「人們為什麼貧窮?」這一個純粹的理論問題,從這個問題到工資和報酬的理論,等等;換句話說,導致純粹的經濟理論,當然這理論不斷地產生它自己的新問題。在這個發展中涉及的問題,特別是未解決的問題,增殖起來,並且成為分化了的問題,就像我們的知識成長時它們往往表現的那樣。然而說明的理論本身已表明,斯賓塞首先描述了整合性成長。
舉生物學中的一個類似的例子,我們有與天花這樣的流行病作鬥爭的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可是我們從免疫的實例進到免疫學理論,並從這裡又進到抗體形成理論——以其問題的深度和其問題增多能力而著稱的一個純生物學領域。
問題的說明是由提出說明的理論來解決的;說明的理論能夠通過顯示它本身的矛盾或它與事實或一些別的知識不一致而受到批判。可是這個批判假定,我們希望找到的理論是真的理論——與事實一致的理論。我相信,正是把真理看作與事實相符合的觀念使理性批判成為可能。藉助於統一的理論,我們說明問題的好奇心和熱情是普遍的和無限制的,連同這樣一個事實,我們更加接近真理的目的就說明了知識之樹的整合成長。
在指出工具的進化之樹與理論知識的進化之樹之間的差別時,我還希望反駁一下現在很流行的觀點,即人類知識僅能理解為我們生存鬥爭的工具。提出的觀點可能用作對過分狹隘地解釋我所說的猜想與反駁的方法以及最適假說繼續生存的一種警告。可是它決不會和我說過的意思相牴觸。因為我沒有說最適假說總是有助於我們自己生存的假說。我寧可說,最適假說是最好地解決所要解決的問題的假說,是比競爭的假說更好地經受住批判的假說。如果我們的問題是純理論問題——找尋純理論說明的問題——那麼,批判是由真理或逼近真理的觀念所調整,而不是由有助於我們生存的觀念所調整。
這裡談到真理,我希望講清楚,我們的目的是找到真的理論或者至少找到比我們目前已知的理論更接近真理的理論。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能夠確切地知道我們某些說明理論是真的。我們也許能夠批判一個說明理論,能夠證明其虛假。然而一個好的說明理論總是對某些即將來臨的事情的大膽預言,它應該是可檢驗的和可批判的,但它不可能被證明是真的;如果我們在任何一種滿足機率運算的意義上採用「可幾的」這個詞,那麼,它決不可能被證明是「可幾的」(就是說,比它的否定更可幾)。
這個事實並不令人驚訝。因為,雖然我們獲得了理性批判的藝術和真的說明即與事實一致的調節觀念,別的什麼也沒有改變;知識增長的基本程序仍然是猜想與反駁和消除不適當的說明;而且因為消除有限數量的這種說明不能減少可能存在的說明的無限性,愛因斯坦可能犯錯誤,正像阿米巴可能犯錯誤一樣。
因此,我們不能把真理或可幾性歸於我們的理論。採用真理和逼近真理這樣的標準僅在我們的批判中起作用。我們可以拒絕一個假的理論;我們可以因為一個理論不如它的先行者或競爭者更逼近真理而拒絕它。
我或許可以把我講過的東西用兩個簡單的命題概括起來。
(1)我們可能犯錯誤也容易有過失;但我們能夠從我們的錯誤中學到東西。
(2)我們不能證明我們的理論,但我們能理性地批判它們,並嘗試性地採納那些似乎最經得起我們批判並有最大解釋力的理論。
我講演的第一部分到此結束。
2. 關於生物學方法,特別是進化論方法的看法
在我的講演的第二部分中,我準備簡要地討論一些有關生物學方法的問題。我不得不嚴格壓縮這一部分的講演,以便給第三部分留有餘地。
我將從兩個總論點開始。第一個論點是:
(1)如果誰想把科學方法看作在科學上取得成功的方法,他一定會失望。成功沒有捷徑。
我的第二個論點是:
(2)誰想把科學方法或這種科學方法看作證明科學成果的方法,他也一定會失望。科學成果不能被證明,它只能被批判和檢驗。在其得到支持方面,僅僅能說,經過所有這些批判與檢驗之後,它似乎比它的競爭者更好,更有意義,更有力,更有希望,更逼近真理。
儘管這兩個論點存心使人心灰意冷,我還可說某些更積極的東西。存在某種像成功的秘訣那樣的東西,我將在下邊提出來。
在你們研究的任何階段中,要儘量弄清楚你們的問題,觀察它的變化,並使之更明確。要儘量弄清楚你們掌握的各種理論,要知道我們都是無意識地掌握理論,或把這些理論看成是理所當然的,儘管其中大多數幾乎肯定是假的。反覆地嘗試表述你們正在堅持的理論並批判它們。並嘗試創立另外的理論——甚至替換那些在你們看來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理論;因為只有這樣,你們才能理解所掌握的理論。每當一個理論對於你們表現為惟一可能的理論時,可把它看作你們既不理解該理論也不理解想要該理論解決的問題的表征。要始終把你們的實驗看作是對理論的檢驗——看作發現理論的缺點並推翻它的嘗試。如果實驗或觀察看起來支持一個理論,要記住,它實際上是減弱了另外一些可供選擇的理論——或許是你們以前沒有想過的理論。把反駁和替換你們自己的理論作為你們的抱負,這要比捍衛它們或讓別人去拒絕它們更好。但也要記住,很好地捍衛一個受到批評的理論是任何具有成果的討論的必要部分,因為只有捍衛它,我們才能發現這個理論的力量,以及針對這個理論的批評的力量。如果我們不能始終試圖以最強有力的形式提出理論並僅對這個形式加以爭論的話,討論或批評理論是沒有用處的。
採用彼得·梅達沃在里斯講演(13)里解釋和使用過的區分,我在這裡描述的關於世界的發現或學習過程,可以說成是喚起的過程,而不是啟發的過程。我們了解環境,不是由於受它的啟發,而是由於受到它的挑戰:我們的反應(包括我們的期望、預測或猜想)由它喚起,我們通過消除不成功的反應來學習——也就是說,我們從我們的錯誤中學習。然而這種喚起的方法可能模擬或裝成啟發,結果看起來好像我們是從觀察開始靠歸納法得到理論。關於喚起進化的過程模擬啟發過程的這一觀念是達爾文主義的特徵,它在這裡要講的部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人們常把達爾文發現自然選擇理論與牛頓發現萬有引力理論相提並論,這是一個錯誤。牛頓用公式表示了一組旨在描述物理世界的相互作用和由它引起的行為的普遍定律,達爾文的進化論沒有提出這樣的普遍定律。沒有關於進化的達爾文定律。實際上,倒是斯賓塞試圖系統表述進化的普遍定律——「分化」和「結合」的定律。正像我試圖指出的那樣,它們不是沒有價值的,並且可能是十分正確的。但與牛頓定律相比,它們是含糊的,並且幾乎是缺乏經驗內容的。(達爾文自己發現斯賓塞定律沒有什麼價值。)
然而,達爾文對我們關於周圍世界的描述的革命影響至少像牛頓的一樣大,儘管不像牛頓的影響那樣深。因為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表明,通過以純物理的語言說明世界上存在計劃和目的,在原則上可能把目的論歸結為因果關係。
達爾文向我們所指明的是,自然選擇機制原則上能夠模擬造物主的行動以及他的目的和計劃,它也能夠模擬有理性的人類為實現其目的採取的行動。
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從生物學方法的觀點看來,我們能夠說:達爾文指明,在生物學上我們可以完全自由地採用目的論解釋——甚至我們當中那些相信所有解釋都應該是因果解釋的人也一樣。因為他清楚地表明,任何特殊的目的論解釋原則上終有一天可能變成因果解釋或由因果解釋作進一步的說明。
雖然這是重大的成就,我們必須補充,原則上這個短語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限定。迄今為止,達爾文和任何達爾文主義者都沒有就任何單個有機體或任何單個器官的適應進化給出真正的因果解釋。他所表明的一切——充分地說明——這樣的解釋是可能存在的(即它們在邏輯上並不是不可能的)。
我幾乎無須說,我對達爾文主義的看法,將引起許多生物學家的不滿,他們相信生物學中目的論解釋像神學解釋一樣糟或差不多一樣糟。他們的影響強到足以使查爾斯·謝靈頓爵士那樣的人以非常抱歉的語氣說:「我們不能從研究任何特殊的反射類型中得到預期的益處,除非我們能夠討論它的直接目的作為一種適應的行動。」(14)
達爾文主義的一個比較顯著的觀點——但對我的講演的第三部分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有機體只有在它的行為中顯示一種為生存而鬥爭的有力的傾向或氣質或脾性,才可能實際生存下來。於是,這樣一種傾嚮往往變為一切有機體的遺傳結構的一部分;它將在它們的行為中和它們的許多組織中(如果不是全部的話)顯示出來。這無疑意味著,自然選擇不僅用於模擬並且用於解釋(只要在原則上解釋)目的論。
同樣,可以說,拉馬克的進化論,特別是關於器官在對它們的使用的影響下進化,在不用它們的影響下退化的原理,已由J·M·鮑德溫(一位普林斯頓哲學家)[根據沃丁頓和辛普森]和薛定諤在一定意義上用自然選擇的語言解釋過。(15)他們的解釋方法被進一步發展,在我看來,在假說方面也大大擴充了,我打算在我的講演的第三部分說明這個問題,因而在這裡就不分析它了。但我希望弄清楚,鮑德溫[沃丁頓,辛普森]和薛定諤所指明的是,啟發的拉馬克進化論怎樣可能用自然選擇的達爾文進化論來模擬。
這是一個在物理學中也存在的解釋型式。一個簡單的例子是最早由康德以及後來由拉普拉斯提出的假說,這一假說試圖解釋這樣的事實,即太陽系的所有行星,在或多或少相似的平面上(這些平面彼此相距不很遠),以相同的方向圍繞太陽運動。這個「星雲假說」(像斯賓塞通常叫它的那樣)假定了作為一種典型的初始狀態的旋轉星雲,經過某種凝聚過程(或經過斯賓塞所說的分化和結合過程)形成行星。用這個方法,該理論解釋或模擬了原來似乎是有意識地設計的安排。[在這裡可以提到,康德和拉普拉斯的星雲假說可以被擴大,甚至可能用「生存」型假說替換。根據後一個假說,運動在非常分散的平面上或部分地以不同方向運動的行星系,根據某種量值等級,將比我們的太陽系更不穩定;因此不大可能遇見更不穩定的星系。]物理學中另一個例子是:牛頓引力論運用引力的超距作用。[G·L·勒薩熱於1782年發表了一個理論,它模擬解釋了牛頓學說中的超距作用。在這個理論中,不存在吸引力,只有推動其他物體的物體。(16)]人們可以說,愛因斯坦引力理論表明,一個其中既沒有推動力又沒有吸引力的解釋系統怎樣能模擬牛頓系統。現在重要的是,被模擬的解釋即牛頓理論,可以描述為對愛因斯坦理論的逼近以及對真理的逼近。自然選擇理論以類似的方法向前推進。在任何特定情況下,它從一個簡化了的典型境況——在某些環境條件下由某些物種組成的境況——開始,並試圖說明在這個境況下,為什麼某些突變具有生存價值。因此,即使拉馬克的進化論是假的,它似乎是假的,達爾文主義者應把它尊為對達爾文主義的第一級近似。(17)
達爾文主義的真正困難是眾所周知的問題,即用大量十分小的步子來解釋進化,進化顯然是指向目標的,好比我們眼睛看目標那樣;因為根據達爾文主義,每一個這樣的小步子都是純粹偶然突變的結果。解釋所有這些獨立的偶然突變具有生存價值是困難的。[洛倫茨遺傳行為更是如此。]「鮑德溫效應」——即模擬拉馬克進化論的純達爾文主義的進化理論——在我看來似乎是朝著解釋這樣的進化前進的一個重要步驟。
我相信,清楚地看到這個困難的第一個人是塞繆爾·伯特勒,他把它概括為這樣的問題:「是運氣還是技巧?」這裡的意思是「偶然的還是安排的?」柏格森的創造進化系統同樣可以看作對這個困難的說明:他的生命衝動恰好是他給可以引起或控制那些明顯指向目標的變化的東西的名稱。這個型式的任何唯靈論的或活力論的解釋當然是特設性的、非常令人不滿的。可是把它歸結為一些較好的解釋還是可能的——如達爾文說可以模擬目的論解釋時所做的那樣——由此說明它們是對真理的近似——或至少是對比較站得住腳的理論的近似。(我試圖在這個報告的第三部分中提出這樣的理論。)
在這裡可以簡單談一下自然選擇理論的邏輯形式。這是一個十分有趣的題目,我本來願意詳細地說明它。但是,這裡我僅能簡要地提到一兩點。
自然選擇理論是一個歷史理論:它構成一種境況並表明,當給定那個境況時,我們想要解釋其存在的這些事情確實很可能發生。
更清楚地說,達爾文理論是一個一般化的歷史解釋。這意味著,設想的境況必是典型的,而不是惟一的。因此,常常有可能構成這種境況的簡化模型。
我在這裡或許可以十分簡要地說,我認為作為達爾文的中心思想的東西——他企圖解釋遺傳變化,這種變化在對單個動物或植物的生存提供較好機會的意義上導致較好的適應——近來已被弄得黯然失色。這很大部分是由於追求數學精確性的時髦,以及用實際生存的術語(基因或群體中的一些其他遺傳單位)確定生存的統計價值的企圖。
但生存,或數量增加意義上的成就,可以歸因於兩種不同情況中的任何一種。一物種可以延續或繁衍,因為它設法改變了比方說它的速度,或它的嗜好,或它的技能,或它的智慧;或者,它可以延續或繁衍,只因為它設法增強了它的生殖力。顯然,根本上依賴於遺傳因素或縮短未成熟周期而使生殖力得到充分增強,可能有同樣的生存價值,甚至比增強技能或智慧有更大的生存價值。
從這個觀點看,可能有點難以理解,為什麼自然選擇本該產生生殖率超過一般增長速度的東西並消滅所有物種而只保存下最多產的物種。(18)[確定生殖率和死亡率的過程可能包含許多不同因素,例如物種的生態學條件,它與其他物種的相互作用,以及兩個或更多的群體的平衡。]儘管這樣,我想,妨礙對物種的單個機體的成功適應進行量度的巨大困難,或許可以通過從該物種的群體增加總數(它的生存率)減去它的生殖數值(它的出生率)來克服。換句話說,我認為,所謂種A比種B較好地適應(在拉馬克和達爾文的意義上)指的是,例如,雖然A比B的出生率低,它們的群體量相等地增加。在這個情況下,我們能夠說,種A的單個成員平均比種B的單個成員更適合於生存,或者說,它們比種B的單個成員更好地適應其環境。
如果沒有像這樣的一些區別(我們能夠給這個區別以精細的統計學數據),我們就可能忽視拉馬克和達爾文的原始問題,特別是忽視達爾文理論的解釋能力,即用模擬拉馬克式進化的自然選擇來解釋適應性和似乎有目的的發展的能力。
為了結束我的報告的第二部分,我可以提醒你們一下,像早已指出的那樣,我不相信歸納法。我想,休謨已經結論性地指明,歸納法是無效的;但他仍然認為,雖然它是無效的、不能合理證明的,動物和人還是普遍地使用它。我認為這並不真實。我認為,事實是,我們通過選擇預想、期望或理論的方法取得進展,通過嘗試和排錯法取得進展,這方法常被當作歸納法,因為它模擬歸納法。我相信,歸納法的古老神話已經在生物學思想中導致許多教條,它還導致對經常被叫做「扶手椅科學家」的人即理論家的指責。但坐在扶手椅里思考本身一點也沒有錯。它們對克卜勒、牛頓、麥克斯韋、愛因斯坦以及玻爾、泡里、德布洛意、海森堡、狄拉克、薛定諤(在他的物理學和生物學思索中)都提供了忠實的支持。
我感慨地說這些話,因為我甚至不是一個扶手椅生物學家,而是更糟——只是一個扶手椅哲學家。
不過,畢竟斯賓塞也是這樣的人,我直率地承認,我在此並不害羞地利用他的名字掩蓋我在生物學研究領域中的罪行。
3. 一種推測:「遺傳二元論」
現在我來談談報告的第三部分,也是我報告的主要部分——對一種推測或假說的陳述,如果它經得起批評,或許可以加強自然選擇理論,雖然它嚴格保持在正統的新達爾文主義(或者,如果你歡喜,就叫「新綜合論」)框架的邏輯界限內。
當然,我的推測是一個一般化的歷史假說:它在於構造一種典型境況,在這個境況中,自然選擇可以產生我們希望藉助於它進行解釋的結果。
由它解決的問題是關於直向演化與偶然的獨立的突變相對這一個老問題,亦即塞繆爾·伯特勒的運氣還是技巧的問題。它產生於理解下述問題的困難之中:一種複雜器官(比如說眼睛)怎麼會由獨立突變的純粹偶然的協同作用而產生。
簡要地說,我對這個問題的解決在於這樣的假說:在其進化引起我們的問題的那許多有機體中(如果不是全部的話)——它們或許包括一些十分低級的有機體——我們或多或少能尖銳地區別(至少)兩個明顯的部分,粗略地說,像高等動物的中樞神經系統的行為控制部分和像感覺器官與四肢(連同它們的支持結構)的執行部分。
簡要地說,這是我的推測所假定的情況。它與正統新達爾文主義的這樣一個假定是分不開的,即:在這兩個部分中,一個部分的突變通常(雖然並不總是)與另一部分的突變無關。
這個情況假設以一種非常類似於心身二元論的二元論為前提。可是它與機械唯物主義的最基本形式並不矛盾,也與活力論的最基本形式相符合。由我的二元論假設(我或許可以把它描述為「遺傳二元論」)要求的所有一切能夠系統敘述如下:
在我們希望解釋的情況下,某些遺傳素質或傾向,像自我保護,尋找食物,避免危險,靠模擬獲得技巧等等,可認為是易受突變的,這些突變通常不引起任何身體器官(包括感覺器官)的重大變化,除那些(若有的話)屬於素質或傾向的遺傳載體的器官外。
在說明這個假設的推論之前,讓我立刻指出,遺傳二元論假設可能是錯誤的。譬如,如果控制人類眼睛的胚胎髮展的基因(或可以取代這些遺傳控制單位的任何東西),始終就是控制我們先天的視覺好奇心(在有足夠的光線能看清任何東西的各種情況下儘可能利用我們的眼睛的素質或傾向)的那些基因,那麼上述假設就是錯誤的。或者用稍微不同的說法:如果我們運用眼、耳、手、腿等等的先天趨向,始終是以跟我們具有眼、耳、手、腿等等所經由的遺傳方式同樣的方式繼承下來的話,我的二元論假設將是錯誤的。如果在具有器官與運用器官之間尖銳地加以區別完全是個錯誤的話,比如說,如果具有和運用只是對生物學上或遺傳學上同一個實在所作的兩個不同抽象的話,它也將是錯誤的。我將把這個假定歸結為遺傳一元論或一元論假設。
我相信,正是由於大家默認了這個遺傳一元論,我的二元論假設到目前為止沒有得到(至少我沒有看到)充分展開和討論。接受一元論假設或許被下述事實所促進,即進化論的主要問題是解釋物種的起源,也就是說,是解釋有關動物和植物的器官變異的起源,而不是行為的特殊類型或行為傾向的起源。
不管怎麼樣,我現在藉助於一個力學模型來討論我的二元論假設的作用,更精確些,我將以一種伺服機構——機器——來替換髮展著的有機體。但在這樣做之前,我希望說清楚,我的假設與這個模型不是同一的東西,接受我的假設的人無論如何不需要承認有機體是機器。而且,我的模型沒有包含所有相關的理論因素的機械類比。例如,它不包含引起突變或其他遺傳變化的機制,原因就在於這不是我討論的問題。
我拿飛機(例如由自動導航裝置操縱的戰鬥機)作為我的模型。我們假定,這種戰鬥機是為某些明確目的而建造的,自動導航裝置配有一些反應裝置,這些反應裝置下達攻擊較弱的敵方、支援在進攻和防禦中的友方、避開較強的敵方等等的「指令」。這些「指令」所依賴的自動導航裝置的機械部分,構成我所說的模型的目的結構的物理基礎。
此外,自動導航裝置內還配有我的模型的技能結構的物理基礎。這裝置是由這樣的東西組成的:如穩定機構;辨認和區別敵友的探測器;操縱控制機構;瞄準控制機構等等。在目的結構與技能結構間並沒有明顯區別,它們一起構成我建議叫作自動導航裝置的中心傾向結構的東西,或者你們喜歡的話,就叫它的「心臟」。物理系統(開關,導線,真空管,電池等等,包括那些體現自動導航裝置的「指令」的東西)可以描述為它的中心傾向結構的物理基礎,或它的「心臟」的物理基礎。下面,我就把這個物理系統稱為「自動導航裝置」。
大家知道,把通過試錯法來「學習」(例如,改進它的一些技藝)的某些傾向建成這樣的伺服機構也是可能的。但開始的時候我們可能忽視這點,我們一開始假定目的結構和技能結構是固定的,完全適應于飛機的執行器官,比如它的發動機功率。
現在讓我們假定,我們的戰鬥機是可以複製的(自己複製還是由模製它的各種物理部件的工廠複製,這都無關緊要),儘管受到偶然突變。現在讓我們把可能的突變歸結為四種。
(1)影響自動導航裝置的突變。
(2)影響由自動導航裝置控制的機件(比如說,舵或發動機)的突變。
(3)影響不在自動導航裝置控制下的自調機件(比如說調節發動機溫度的獨立恆溫器)的突變。
(4)同時影響兩個或更多機件的突變。
現在看來很清楚,在這樣的複雜構造中,幾乎所有偶然突變都是不利的,大多數甚至是致命的。因此,我們可以假定,它們將被自然選擇淘汰掉。對於影響一個以上機件(比方說自動導航裝置和其他機件)的偶然突變來說,就更是這樣。這樣的突變必然是不利的;突變兩者都有利、甚至兩者互補的機率一定幾乎是零。
這就是我的二元論假設與一元論假設之間的最大區別之一。根據一元論假設,一個機件的有利突變,比方說一個發動機的功率增加,總是有利地得到運用,全部情況就是這樣。任何有利突變都是不可幾的,但它的幾率未必相當少。而根據二元論假設,在許多情況下,機件的有利變化只是潛在有利的。它的作用在於,這樣的改進總是會被採用;而這個新用途依賴於在中心傾向結構中的互補的偶然變化,但兩個這樣的獨立的同時又互補的偶然變化的幾率實際上必定為零。
因此,乍看起來似乎二元論假設僅能增加純選擇理論的困難,這可能是大多數達爾文主義者默認一元論假設的另一個原因。
現在舉個例子。讓我們假定,一個突變給整個發動機以較大的功率,以致飛機可以飛得更快。對於攻擊敵人和逃避敵人來說,這都會被認為是有利的;並且我們可以假定,它的目的結構將引起自動導航裝置充分利用增加了的功率和速度。但它的技能結構將是適應於舊的發動機功率和最高速度的,或換句話說,技能執行機構的反應將適應於舊的發動機和舊的速度;並且,因為我們已假定,該裝置不能進行在改進它的技能意義上的「學習」,對它來說速度太快了,根據我的二元論假設,飛機將墜毀。另一方面,遺傳一元論假定,隨著發動機功率的增加,技能本身也在增加,因為它是同一東西的另一個方面(根據假定,對遺傳來說,我們不必在機件和它的應用之間作出區別)。
你們回憶一下我們的四種可能突變:(1)自動導航裝置結構的變化。(2)由該裝置直接控制的機件的變化。(3)自控系統的變化。(4)同一時間內一個以上機件的變化。
情況(4)即一個以上機件同時發生的變化,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既被二元論假設忽視,又被一元論假設所忽視,因為這種有利變化是太不可能了。
情況(3)即自控機件的變化,在這裡可由如下陳述來處理,自控機件或者是一個我們必須把二元論假設應用上去的小的二元附屬系統,否則就是一元論假設所適用的系統,並且它的擴展與通常理論一致。
情況(2)即由該裝置直接控制的機件的變化,可能是不利的,正如我們有關增加發動機功率和速度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樣,即使從一元論假設的觀點看來這樣的突變應該是有利的。
於是,我們剩下情況(1),即在可遺傳的中心傾向結構上的突變。我的論點是,關於這個結構的有利突變不產生特殊困難。例如,在目的結構上的有利突變可以使得飛機比以前在更多的情況下避開敵人;或許相反的傾向倒是有利的(即在更多的情況下攻擊敵人的傾向)。我們並不知道哪一個是更有利的,但根據我們的假定,自然選擇會找出它來。
技能也類似這樣。我們知道,不改變飛機的結構,飛行員也可以改進他的技能。這表明,自動導航裝置的技能結構上的有利突變是可能的,而不需要其餘結構上的補充變化。當然,有利突變總是不可幾的。但我們知道,飛行員在不改變他的飛機的情況下,可以接受新的目的、發展新的技能,而且不使飛機墜毀;某些這樣的新的目的和新的技能可能是有利的,比方說,從自我保存的觀點看;因此,自動導航裝置的相應的新的目的和技能可以生存。
於是我們得出下述第一個結論:如果我們從二元論的有機體出發,在這種有機體中,施控的中心傾向結構和被控的執行結構處在嚴格均衡中,那麼與被控的執行機件的突變相比(即使可能有利的突變),中心傾向結構的突變致命的可能性似乎稍微小一些。
我們的第二個和主要的結論是:一旦新的目的、傾向或素質,或者新的技能、新的行為方式已經在中心傾向結構上改進,這個事實將以這樣的方式影響自然選擇的作用,原先不利(雖然潛在有利)的突變實際上變成有利的,如果它們支持新近確立的傾向的話。但這意味著,執行器官的改進將是被傾向或目的所支配的,因此是「受目標控制的」。
我們可以用考慮中心傾向結構的兩種有利突變為例說明這一點:改進了所謂全面的目的和技能的突變以及使這些目的和技能特化的突變。
第一種的例子是引導目標的突變,目標只是間接有利的,比如引導目標、傾向或希望,以改進有機體的一些技能的突變。現在一旦確立這樣的突變,使技能結構更靈活的其他突變可能變得更有利;依靠技能結構這樣的突變,有機體可能獲得。「學習」的嗜好,在通過試錯法改進其技能的意義上的學習。
再者,一旦我們得到了更靈活的中心傾向結構,執行機構的其他致命的突變,比如更大的速度,就可以變為極為有利的,即使它們以前是不利的。
這裡的要點是,中心結構的突變將是帶頭的。就是說,只有那些適合於中心結構變化預先確定的一般傾向的執行機構的突變將被保存。
可以講講有關第二種變化即中心結構的特化變化的類似情形。環境的變化可能有利於目的結構的縮小。例如,如果只有一種食物是容易得到的(或許是原先不很喜歡的一種),口味的變化(即目的結構的一種變化)就可能是非常有利的。這個目的的變化可能導致整個有機體的特化,比如它獲得食料的技能的特化和它的器官的形狀的特化。舉個例子,這個理論提示,啄木鳥特化了的嘴和舌頭依據選擇得到發展,是在它開始改變它的口味和它的進食習性之後,而不是相反。實際上,我們可以說,假定在改變它的口味和技能之前,啄木鳥已經發展它的嘴和舌頭,這種變化將是致命的:它不知道用它的新器官來做什麼。
或者舉一個經典的拉馬克主義者的例子:長頸鹿,根據我的理論,它的嗜好或進食習性必定在它的頸改變之前已經改變了;否則,較長的頸將不具有任何生存價值。
我現在必須停止說明我的理論,而談談有關它的解釋能力。
簡要地說,我的二元論假設原則上容許我們不僅接受被模擬的拉馬克主義,而且也接受被模擬的活力論和唯靈論;於是它把這些理論「解釋」為第一級近似。因此,它原則上容許我們按一定方向上的許多小階段,來解釋複雜器官(如眼睛)的進化。這個方向實際上可以(像活力論者所斷言的那樣)通過心理般的傾向即由有機體的目的結構或技能結構來確定,這種有機體可以發展一種使用眼睛的傾向或希望,發展一種說明從眼睛接受的刺激的技能。
同時,沒有理由認為一元論假說總是錯誤的。情況可能是這樣,在進化過程中,不同種有機體的遺傳機制的發展,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或者是一元論的或者是二元論的。用這個方法,我們或許至少可以解釋一些顯然受目的支配的進化變化的發生,而較少受目的支配的其他變化,可以用我們面臨遺傳一元論結構的進化這一假定來解釋。
或許我應該在這裡承認,使我得出遺傳二元論的猜測的,是對於下述情況所感到的困惑(這個情況初看起來構成對我的猜測的反駁),以及使自己弄清楚這種情況如此迷惑人的原因的嘗試。這種情況即果蠅、著名的二翼果蠅的四翼突變的情況。它使我迷惑的是:為什麼四翼突變不滅絕?它怎樣獲得運用它的四翼的技能?或許這個情況確實能駁倒我的猜測。但不能駁倒的可能更大。(或許,昆蟲的翼結構大都是自調準的,或是本質上二元論的動物的一元部分;或許,突變是返祖現象——它的確被認為是那樣的——並且適合於使用四翼的這個技能結構,儘管不是目的結構,通過返祖遺傳從原來的、四翼到二翼的可能的漸變中保存下來。)除了對這個情況的煩慮之外,使我得出遺傳二元論的,主要是我對人類進化、人類語言進化和人類知識之樹進化的考慮。
我們用支持遺傳二元論的一個有力觀點作為終結:動物行為的研究者已經指明存在複雜的先天行為,這種行為包含著對許多器官的熟練的、高度特化了的和高度協調的運用。在我看來,難以相信(如果不是不可能相信的話)這個行為只是參與其中的許多器官的解剖學結構的另一個方面。
不管這一點以及其他反對一元論假設的論證,我認為我自己的二元論假設不可能很容易地被檢驗。然而,我認為它並不是不可檢驗的。但是,在認真討論可能的檢驗之前,必須從它是否首尾一致的觀點來批判地審查這個假說;如果它正確,它是否能夠解決打算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它是否能夠用簡化和加強的辦法加以改進。此刻,我僅把它作為一個可能的思路提出來。
補遺
有希望的行為怪物
上面的講演是十年前即1961年發表的。它的一些觀念(行為突變的帶頭理論)在《論雲和鍾》中作了進一步的發展。雖然我對進化理論有強烈興趣,但我根本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而一位專家勸阻我出版斯賓塞講演。
然而,經歷那些年,對我來說,關於(1)目的或嗜好,(2)技能和(3)解剖學上的執行工具這三者的遺傳學基礎的區別,似乎是對達爾文型進化論的重要貢獻。我叫做「遺傳二元論」(應叫做「遺傳多元論」)的東西,對我來說,似乎提供了對遺傳傾向或「直向演化」的解釋。
在我看來,它是由理察·B·戈德施米特以著名的「有希望的怪物」的形式提出的理論的一個進展;並且我認為,比較這兩個理論是有益的。
戈德施米特(1878—1958)在1940年發表了一本書,《進化的物質基礎》。(19)他在這本書里指出,達爾文的許多小變異導致了許多巨大的困難。首先,即使突變已經發生,還是存在回復到平均種群量的傾向。其次,在所有選擇實驗中,獲得超出一定限度的變化,得經受巨大的困難:進一步的企圖幾乎註定將導致不育和絕種。
這兩個論據構成了從很少幾個(或許僅有一個)原始生命形式進化的達爾文理論的困難。可是我們希望說明的正是這個理論,關於這一現象的現實性,存在大量經驗證據。
正統解釋是,時間的巨大區間允許小變異的積聚,地理上的分隔特別經常地阻止重新回到平均種群量。戈德施米特發現這些觀念是不充分的;他沒放棄自然選擇觀念,但放棄了一切進化的變化必定可以用非常小的變異的極大數量來說明的觀念。他假定,大的突變不時地發生,這些突變通常是致命的和被消除的,但其中有一些生存下來了;於是,他同時解釋了各種生命形式之間的真正區別和明顯的親屬關係特性。他把大的突變描述為「有希望的怪物」。這個理論有它吸引人的方面:怪物確實不時地發生。但是存在巨大的困難。通常這樣的突變會是致命的(一個有機體過於纖弱承受不起意想不到的偶然的巨大變化),在這樣的突變不會致命的地方,倒退到原始形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我對戈德施米特的理論始終是很感興趣的,(20)並且使伊·拉卡托斯注意戈德施米特的「有希望的怪物」,他在他的《證明與反駁》中提到它們。(21)
但僅在幾天前,當讀到諾曼·麥克貝思所寫批評的新書《重審達爾文》(22)時,它使我想起,現在可能是以新的形式復活戈德施米特的「有希望的怪物」的時候了。
戈德施米特自己主要(倘若不是惟一的話)考慮解剖學上的怪物——與其親代的構造種屬具有不可忽視的甚至尖銳的差別的有機體。我主張,我們從行為上的或生態學上的怪物著手:有機體區別於其親代的,主要在於它們正在偏離的行為。
當然,這個行為有它的遺傳基礎,但該遺傳基礎似乎允許某個範圍的行為反應,多半僅依賴於有機體對環境刺激起反應的瞬間生理狀態,或者依賴於刺激的奇異組合,或者依賴於在行為傾向上的遺傳變化。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儘管沒有任何可觀察的解剖學的新奇東西,新的和畸形的行為也能夠並確實出現。新奇的東西在某些限於神經系統的特殊部分的變化中,可能有它的物質基礎,但這個變化可能是創傷或一些其他偶然事件的結果,並不一定是從遺傳學上確定的。另一方面,它完全可能歸因於特別對行為負責的那個遺傳系統的部分上的真正突變;未必與構造上的顯著變化連結起來的突變。最後,產生新奇的行為可能就是由於在周圍環境上即有機體生態學上真正新奇的東西。
在每一個這樣的情況下,行為怪物在它的行為上可能根本背離它的親代。但不存在為什麼背離一定致命的直接理由。誠然,奇怪行為可能破壞有機體的平衡,但它未必如此;或它可能以對有機體不一定致命的方式破壞其平衡(例如,當一隻蒼蠅爬過我正在寫著字的紙,把它的腿弄上了墨水時,它要弄乾淨腿便有一些麻煩)。
因此,比起構造上的畸形來,新奇行為和畸形的行為(在戈德施米特的意義上)致命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另一方面,經過自然選擇,畸形行為對消除解剖學上的變異可能有最大的影響。
以眼睛的著名例子為例,利用(早已現存的)光敏感區的新奇行為可能大大地增加它們的選擇價值,這一價值原先或許是可以忽略的。這樣,對看的興趣可能成功地從遺傳學上固定下來,並且可能變成為在眼睛的遺傳進化上的主要因素;甚至在它的構造上的最小改進可能有選擇價值,如果有機體的目的結構和技能結構充分利用它的話。
因此,我提出一種達爾文主義的變異,在那裡行為怪物起著決定性作用。如果成功的話,畸形行為導致對那些生態學的小生境的選擇,這些小生境又是選擇性地起作用——即促使人們利用這些新奇行為,並且,在部分地預定了的方向上,即由某些遺傳上可能未定的目標所確定的方向上,施加選擇壓力,例如對新食物的口味,或利用皮膚的光敏感區的感受。於是我們可以得出終究是戈德施米特的主要問題的直向演進。
甚至像富有朝氣、幽默這樣的有機體性質,可能證明在變化著的世界上即在畸形行為(變異加上可能的直向演進)能有助於生存的世界上是有用的。
用這個方法,有可能解釋目的結構的變化(遺傳變化,或甚至遺傳學上未定的變化)和技能結構的變化對基於遺傳的解剖學結構的變化所起的主導作用。大體上說,解剖學結構僅能慢慢地變化。但正是由於這個理由,它的變化將是輕微的,假如它們不是由目的結構和技能結構的那些變化引導的話。於是,一種遺傳器官的進化證明了目的結構和技能結構對於解剖學結構而言是第一位的,這一點可能按照達爾文主義的路線得到解釋。
可見,這個有希望的行為怪物的達爾文主義理論,不僅「模擬」拉馬克主義,而且也「模擬」柏格森主義的活力論。
* * *
(1) 本文根據1961年10月30日在牛津大學所作的斯賓塞講演。很多重要的補充,包括全部新的注釋,均已用方括號標出。補遺是1971年加上的。
(2) 特別可參見斯賓塞的「有機體進化的原動力」一文,最先發表在他的論文集上(例如,1891年「文庫版」,第1卷,第389頁以下)。指出下面一點是有意義的,在這篇論文的許多重要思想中,有關於現在叫做「生物學的構造方法」的系統講述,並被普遍認為是一個新發明;參見例如第410頁,斯賓塞在那裡講到某些器官的變化,並說「所有其他的……器官與這個變化有牽連。由這些器官執行的功能必定構成一個動平衡」(著重號是我加的)。斯賓塞在這裡用現代術語把有機體描述為「一個處在流動平衡中的開放系統」(或者說「大體上處在穩定狀態的開放系統」)。
(3) 意謂小題大做。——譯者
(4) A·愛因斯坦:《理論物理學的方法》,1933年版。(載於他的《我的世界觀》。)[彼得·梅達沃對我指出,除了達爾文和愛因斯坦,我在這裡還應該提到克勞德·伯納德,《實驗醫學研究導論》(1865),1927年。]
(5) [為了反對這個學說,我試圖追溯到由巴門尼德系統敘述過的這個原則。參見我的《猜想與反駁》第2版(1965年),第165頁。]
(6) [我在這裡重述了對這個實驗的說明,在《猜想與反駁》第2版(1965年)第46頁我也描述過它。]
(7) 弗朗西斯·達爾文和A·C·施伍德等:《查爾斯·達爾文的信件》,第1卷,1903年,第195頁。也可參見J·O·威茲德姆:《自然科學推理的基礎》,1952年,第50頁,和諾拉·巴洛:《查爾斯·達爾文自傳》,1958年,第161頁。達爾文的航行日記最後用這句話結束(我承認,為了支持我的觀點,它被減弱了一點):「要是它有用該多好啊!」
(8) 那種還要古老神聖的學說,即所有知識從知覺或感覺開始的觀點(它在這裡當然也被拒絕),是這樣一個事實的基礎:「知覺的問題」仍廣泛地被認為是構成哲學的顯要部分,或者更確切地說,構成知識理論的顯要部分。
(9) 參見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特別是第108頁和第131頁,也可參見我的《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133頁。
(10) 這知識是廣義的,它在此包括動物對外界的感受和反應等非文字性的東西。——譯者
(11) pre-scientific Knowledge,指形成學說的、較完整的邏輯的科學以前的零散的、非邏輯性的知識片斷。——譯者
(12) [斯賓塞批評孔德時寫道(論文集,1891年,第2卷,第24頁):「科學的進步是雙重的,它既是從特殊到一般,又是從一般到特殊。同時它既是分析的又是綜合的。」作為這個原理的例子,斯賓塞提到物理學中的十個發現,包括伽利略和牛頓的理論(同上書,第25頁以後)。]
(13) [P·B·梅達沃:《人類的前途》,1961年。]
(14) 引自查爾斯·謝靈頓:《神經系統的綜合作用》,1906年,1947年,第238頁。
(15) 參見J·M·鮑德溫:《發展與進化》,1920年,和薛定諤:《精神和物質》,1958年,特別是「偽裝的拉馬克進化論」這一章,第26頁以下。[原來,我在這裡還參考J·赫胥黎的《進化——現代的綜合》,1942年,P·梅達沃使我注意到,事實上在這裡參考它是可疑的,他使我注意沃丁頓的文章;參見前面第六章第ⅪⅩ節第2個注。]
(16) [G·L·勒薩熱(由艾博特翻譯為「牛頓的盧克麗霞」{L-End}( 盧克麗霞是女子名,古羅馬一個寧死不受辱的女人。——譯者)),美國國立博物館機關的年度報告,1898年,第139—160頁。]
(17) [在原來的報告中,這一節里的兩個部分放在不同的地方(在這一頁的後面)。]
(18) 這只是達爾文理論的無數難題中的一個,一些新達爾文主義者好像對它幾乎是一無所知的。從這個觀點看,特別難以理解的是從單細胞到多細胞機體的轉變,多細胞機體在生殖上,特別在生殖後的生存上,有新的和特殊的困難,它把一些新的東西即死亡引入生命;因為所有多細胞個體都要死亡。
(19) 理察·B·戈德施米特:《進化的物質基礎》,耶魯大學出版社,1940年。
(20) 參見理察·B·戈德施米特:《進化的物質基礎》以及他的《進化的一些方面》,載《科學》,第78卷,1933年,第539—547頁。
(21) 伊·拉卡托斯:《證明與反駁》,載《英國科學哲學雜誌》,第14期,1968年,第24頁。
(22) 諾曼·麥克貝思:《重審達爾文》,波士頓,1971年;特別參見第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