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知識 · 第六章 關於雲和鍾(1)
——對理性問題與人類自由的探討
Ⅰ
一年前,我的前輩在這個大廳里作了紀念亞瑟·霍利·康普頓的第一次講演,他比我幸運,因為他本人認識康普頓,而我卻從未見過他。(2)
但是在20世紀20年代,在我的學生時代,特別是自從1925年以來,我就聽說過康普頓。那一年康普頓和西蒙(3)的著名實驗,駁倒了玻爾、克雷默和斯拉特(4)美妙而短命的量子理論。這次反駁是量子理論歷史上一個決定性的事件,因為從這次實驗所引起的危機中出現了所謂「新的量子理論」——玻恩和海森堡的理論,薛定諤的理論和狄拉克的理論。
這是康普頓的實驗檢驗第二次在量子理論歷史上起了關鍵性的作用。第一次當然是發現康普頓效應,即對愛因斯坦光量子或光子理論的第一次獨立試驗(如康普頓本人所指出的那樣(5))。
若干年以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我驚奇而又喜悅地發現康普頓不僅是一位偉大的物理學家,而且還是一位真正的、勇敢的哲學家。此外,他的哲學興趣和目的在某些重要方面和我自己的大致相同。當我偶然得到康普頓1935年發表在題為《人類自由》(6)一書中的引人入勝的特利講演稿時,我發現了這一點。
你們會注意到我已經把康普頓《人類自由》這個書名吸收到今天我自己的題目裡面。我所以這樣做,目的是要強調我的講演是與康普頓這本書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更確切地說,我打算討論康普頓在這本書的頭兩章討論的問題。這些問題又在他的另一本書《科學的人類意義》(7)的第二章里討論過。
然而,為了避免誤解,我必須強調,我今天的講演主要不是談康普頓的書,而是試圖重新研究他在這兩本書中力圖解決的一些哲學老問題,並且試圖找出對這些老問題的新解答。我將在這裡概述的大略的試探性的解決辦法,在我看來,似乎與康普頓的主要目的很吻合,而且我希望——實際上我相信——他本會贊成這個解決辦法。
Ⅱ
我講演的中心目的是想把這些老問題簡明而有說服力地擺在你們面前。但是,首先我要談一談我講演的題目中出現的雲和鍾。
我打算用雲表示這樣的物理系統,它像各種氣體一樣,是非常不規則、毫無秩序而又有點難以預測的。假設在我們面前擺有圖式或排列,把非常紊亂的雲放在其左邊,而在我們所安排的另一端即右邊,我們可以放一個非常可靠的擺鐘,一個精確的鐘,用以表示這樣的物理系統:它的行為是規則的、有秩序的和高度可預測的。
按照我所稱之為事物的常識觀點看來,諸如氣候或雲行之類的自然現象是難以預料的:我們常說「氣候變化莫測」,就是這個意思。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想要描述高度規則與可預測的現象,我們就提到「時鐘機構的準確性」。
有許多事物,自然過程與自然現象,我們可以把它們擺在左邊的雲與右邊的鐘這樣兩個極端之間。變化的季節有點像不可靠的鐘一樣,所以,可以把它放在右邊的某處,可是不要太遠。我想,我們都會同意把動物放在離左邊的雲不太遠的地方,而把植物放在稍微靠近於鐘的地方。在動物中間,小狗要放在比老狗更靠近左邊的地方。汽車按照它們的穩定性也會在我們的排列中的某處找到它們的地方。我想卡迪拉牌汽車要在很右邊,而羅爾斯-羅依斯牌汽車就更右邊了,它們都很接近最好的鐘。大概太陽系(8)要放在最右邊的地方。
我將在這裡利用一朵雲、一群小蒼蠅或小昆蟲作為雲的典型而又有趣的例子。共同形成一群小昆蟲的單個昆蟲,就像氣體中的單個分子一樣,以驚人不規則的方式運動著。即使每個小昆蟲大得足以看清,要追隨任何一個小昆蟲的飛行路線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小昆蟲除掉速度不很快、飛得不是很遠以外,為我們提供了氣體雲中的分子或暴風雲中的小水滴的不規則運動的極好圖像。當然,有一些差別。這群小昆蟲從不分散,而且很好地聚在一起。考慮到各種小昆蟲運動的無秩序特性,這一點是令人驚奇的。但在引力使之聚在一起的很大的氣體雲(例如我們的大氣層和太陽)中也有類似情況。就小昆蟲來說,只要我們假設,小昆蟲雖然很不規則地飛向四面八方,但是那些發現自己離群的小昆蟲則往回飛向最密集的地方,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解釋它們保持在一起的原因。
這種假設解釋了小昆蟲群是怎樣地保持在一起的,即使它沒有領頭的,沒有組織,而只是由於每個小昆蟲無法無天隨心所欲但又不喜歡離開它的夥伴太遠這一事實而形成的一種任意的統計分布狀態。
我想具有哲人態度的小昆蟲可能說,小昆蟲社會是個偉大的社會,至少是個良好的社會,因為它是一個可想像到的最平等、最自由和最民主的社會。
然而,作為《開放社會》一書的作者,我否認小昆蟲社會是個開放社會。因為我認為開放社會的特徵之一是除了政府的民主形式以外,它還珍視交際自由,而且它保護甚至鼓勵各自持有不同意見與信念的自由的亞社會形式。但是,每一個有理性的小昆蟲大概總得承認,在它的社會裡,這種多元論是沒有的。
但是,今天我不打算討論與自由問題有關的任何社會或政治問題;而且我不打算用這群小昆蟲作為社會系統的一個例子,而寧可用它作為我對雲狀物理系統的主要說明,作為極不規則或極無秩序的雲的一個例子或范型。
像許多物理系統、生物系統和社會系統一樣,這群小昆蟲可以被描述為一個「整體」。我們設想小昆蟲是由於一種吸引力而結群,它的最密集的部分把這種吸引力施加於離群太遠的個體小昆蟲,這設想表明,甚至有一種由這個「整體」施加於其成分或部分的作用或控制。然而,這個「整體」可以用來消除廣泛傳播的「完全主義」的信念——「整體」總是多於其部分的單純總和。我不否認,有時候它可能是這樣。(9)然而,這群小昆蟲是一個例子,說明一個整體其實只不過是其部分的總和——而且是在非常精確的意義上說的,因為不僅是由對所有的單個小昆蟲運動的描述來對它進行全面描述的,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整體的運動就是它的組成成員運動的(向量)總和除以成員的數目。
說明生物系統或「整體」對其部分的高度不規則運動施加某種控制的(許多類似方式中的)一個例子,就是一個正在野餐的家庭——父母帶幾個小孩和一隻狗——在森林裡漫遊幾個小時,但從不遠離家用汽車(可以說,它起著吸引力中心的作用)。這個系統可以說比小昆蟲的雲更加像雲——也就是說,它的各組成部分的運動更無規則性。
我希望你們現在明白了我的兩個原型或范型,即左邊的雲和右邊的鐘,並且知道了在它們之間我們可以排列許多種事物和許多種系統。我相信,你們已經得出關於這個排列的某種模糊的一般觀念。如果你們的觀念還有點不清楚或模糊的話,你們也不必擔心。
Ⅲ
我所說的排列,從常識看來,似乎是很可接受的。最近,在我們自己的時代,甚至對於物理學來說,它也成為可接受的。然而,在以前的二百五十年期間,情況卻不是這樣。牛頓的革命,即歷史上最偉大的革命之一,導致駁倒我已試圖提供給你們的常識性排列。因為幾乎每個人(10)都認為牛頓革命所建立起來的成就之一是以下令人驚愕的命題:
所有的雲都是鍾——甚至最陰沉的雲也是鍾。
「所有的雲都是鍾」這一命題,可以看作我稱之為「物理決定論」的觀點的一個簡要表達。
物理決定論者說所有的雲都是鍾,他們也會說,我們的常識性的排列,把雲放在左邊,把鍾放在右邊,會使人誤入歧途,因為一切事物都應放在極右邊。他會說,根據我們的全部常識,我們排列事物不是按照它們的性質,而僅僅是按照我們的無知。他會說,我們的排列方法僅僅反映了這一事實:我們較詳細地知道鐘的零件是怎樣起作用的,或太陽系是怎樣運動的,而我們對於形成氣體雲或有機體的粒子之間詳細的相互作用沒有一點知識。而且他會宣稱,我們一旦獲得了這種知識,就將發現,氣體雲或有機體和我們的太陽系一樣,都像是鍾。
當然,牛頓的理論並沒有告訴物理學家情形就是如此。事實上它一點也沒有論及雲。它特別論述了行星,把行星的運動歸因於某種非常簡單的自然定律。它也論及炮彈和潮汐。但是牛頓理論在這些領域內的巨大成就,轉變了物理學家的頭腦,並且確實不是沒有道理的。
在牛頓及其前輩克卜勒的時代以前,沒有能夠解釋或者充分地描述行星的運動。顯然,這些行星由於某種原因參與恆星剛性系統的一成不變的總運動。然而,它們偏離了那個系統的運動,幾乎就像單個小昆蟲離開一群小昆蟲的總運動一樣。因此,各行星就像生物一樣,看來是處於雲和鍾之間的中間位置。可是克卜勒理論的成功以及牛頓理論的更大成功表明,那些曾經猜想過行星實際上是完善的鐘的思想家是對的。因為藉助於牛頓的理論,證明它們的運動是可以精確地預測的;以前由於這些行星的明顯的不規則性而使天文學家迷惑不解的全部細節,也都是可預測的。
牛頓的理論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真正成功的科學理論,而且它是驚人地成功的。這是真正的知識,超越了最大膽的想像的知識。就是這樣一個理論,它不僅精確地解釋了所有行星運動的路線,而且同樣精確地解釋了地球上物體運動的路線,例如下落的蘋果,拋物體或擺鐘。它甚至還解釋了潮汐。
所有虛心的人——所有那些渴望學習並對知識的增長感興趣的人——都改信了這個新的理論。大多數虛心的人,尤其是大多數科學家,都認為它終究可以解釋一切事物,不僅包括電和磁,而且也包括雲,甚至包括活的有機體。因此,物理決定論——所有的雲都是鐘的學說——在開明的人中間已成為主導的信仰;而所有不接受這個信仰的人,則被認為是蒙昧主義者或反動分子。(11)
Ⅳ
很少幾個持有不同意見的人中(12)有查爾斯·桑德·皮爾士,他是美國的大數學家和物理學家,而且我認為,他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他對牛頓的理論沒有表示懷疑,然而早在1892年他就指明這個理論即使是正確的,也沒有提供任何有效理由使我們相信雲是完善的鐘。雖然他與同時代所有其他物理學家一樣,認為世界就是按牛頓定律起作用的鐘,但是,他拒絕相信這個鐘或任何其他的鐘、直到最小的零件都是完善的。他指出,無論如何我們都不可能宣稱,憑經驗了解了任何像一台完善的鐘一樣的事物,或者任何稍微接近於物理決定論所假定的絕對完善的事物。也許我可以引用皮爾士的一個精彩的評論:「……掌握實際情形的人」(皮爾士在這裡以一個實驗主義者的身份講話)「……懂得質量和長度的最精確的比較,……在精確度上遠遠超過所有的其他(物理)計量,……也不如銀行賬目的精確,因而對物理常數的測定和家具商測量地毯、窗簾大體上是同等的……」(13)皮爾士由此作出結論認為我們可以自由地猜測所有的鐘都有一定的鬆散性或不完善性,而這就允許偶然因素得以存在。因而,皮爾士推測,世界不僅由嚴格的牛頓定律所主宰,同時也受偶然性、隨機性或無序性法則的支配,受統計學機率的支配。這就使世界構成一個雲和鐘的連鎖系統,因此,甚至最好的鐘在其分子結構上,也會顯示出某種程度的雲狀。就我所知,皮爾士是牛頓之後敢於採用在某種程度上所有的鐘都是雲這一觀點的第一個物理學家和哲學家。換句話說,雖然雲有極其不同程度的雲狀,但是只有雲存在。
皮爾士支持這個觀點,他指出,所有的物體,甚至表上的寶石,都受制於分子熱運動(14)——一種類似氣體分子或一群小昆蟲中的單個小昆蟲的運動,這無疑是正確的。
他的同代人沒有多大興趣去接受皮爾士的這些觀點。表面上只有一個哲學家注意到這個觀點,並加以抨擊。(15)物理學家們似乎忽視了這些觀點。甚至今天,大多數物理學家認為如果我們要把牛頓的經典力學看作是真的,那麼我們就不得不接受物理決定論及其命題:聽有的雲都是鍾。只是隨著經典物理學的沒落以及新的量子理論的興起,物理學家才準備拋棄物理決定論。
現在情況變了。直到1927年一直受到和蒙昧主義同等對待的非決定論成了流行的時髦。一些大科學家,例如麥克斯·普朗克、歐文·薛定諤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雖然他們站在發展量子理論的最前列,但是他們對放棄決定論態度猶豫不決,因而被認為是老頑固。(16)我自己曾經聽到一位很有才華的青年物理學家,把當時還活著並在深刻鑽研的愛因斯坦描繪成「守舊的人」。人們認為,把愛因斯坦衝垮的洪流是量子理論。這個理論是在1925—1927年這一期間興起的,而且至多七個人對這一理論的出現作出的貢獻可以與愛因斯坦的貢獻相比擬。
Ⅴ
也許我可以在這裡停住,敘述一下我自己對這個境況和科學風尚的觀點。皮爾士主張,在很大程度上,所有的鐘都是雲,連最精確的鐘也都是雲,我認為這是正確的。我想這是對所有的雲都是鍾這個決定論的錯誤觀點的一個很重要的倒轉。我還認為,皮爾士主張這個觀點與牛頓的經典物理學相一致是正確的。(17)我認為,這個觀點與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更為明顯地相一致,與新的量子理論則更加一致。換句話說,我是一個非決定論者,像皮爾士、康普頓和大多數當代其他物理學家一樣。我和他們中的多數人都認為,愛因斯坦死抱著決定論不放是錯誤的。(我大概可以說,我和他討論過這個問題,並發現他不是堅定不移的。)但是,我還認為,藐視守舊的愛因斯坦對量子理論的批評意見的那些現代物理學家大錯特錯了。沒有人能不讚賞量子理論,而愛因斯坦也是全心全意加以讚賞的。但是他對這個理論的流行解釋——哥本哈根解釋——的批評,就像德布洛意、薛定諤、玻姆、威吉爾以及最近蘭德提出的批評一樣,都被大多數物理學家所輕率地漠視。(18)科學中的時髦是存在的,而且有些科學家幾乎像畫家和音樂家一樣樂意去趕浪頭。雖然時髦和浪頭可以吸引意志薄弱的人,但是它們應受到抵制,而不是鼓勵,(19)像愛因斯坦那樣的批評總是有價值的:人們總能從中學到一點東西。
Ⅵ
亞瑟·霍利·康普頓是第一批歡迎新的量子理論和1927年海森堡新的物理非決定論的人物之一。康普頓曾邀請海森堡到芝加哥演講,海森堡在1929年春去作了演講。這次演講是海森堡第一次對他的理論作充分的闡述。該演講一年以後作為他的第一本書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並附有亞瑟·康普頓寫的序言。(20)在序言中,康普頓表示歡迎這個新理論,由於他的實驗反駁了它的直接前輩,(21)因而對這個新理論的出現作出了貢獻;然而他也作了一個表示告誡的暗示。康普頓的告誡所預料的有些事很類似愛因斯坦的告誡。愛因斯坦始終堅持,我們不應認為新的量子論——「物理學史的這一章」,像康普頓大方而明智地稱呼它的那樣——是「完備的」。(22)雖然玻爾反對這個觀點,但是,我們要記住這個事實,例如,這個新理論關於中子連一點暗示也沒有提供,而大約一年以後,查得威克就發現了中子,它成為新的基本粒子長序列中的第一個粒子,新的量子論並沒有預見到這些粒子的存在(雖然狄拉克的理論確實能推導出正電子的存在)。(23)
同年,1931年,康普頓在特利基金講演中,已成為最早考察物理學上新的非決定論對人類和更一般地說對生物學的(24)影響的人之一。他為什麼那麼熱情地歡迎這個新理論的原因現在是很清楚的了。因為這個新理論不僅為他解決了物理學的問題,而且也解決了生物學和哲學的問題,在哲學的問題中尤其是與倫理學有關的一些問題。
Ⅶ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現在引用康普頓的《人類自由》一書開頭引人注目的一段話:
人是不是自由的力量?這是道德的基本問題,是宗教上的主要問題,也是科學中積極研究的一個課題。
如果我們身體的原子遵循像行星運動一樣不可改變的物理定律的話,為什麼還要試試看呢?如果我們的行動是按機械定律早已預定好的,那麼不管做多大的努力能有什麼差別呢……?(25)
這裡,康普頓描述了我要說的「物理決定論者的噩夢」。決定論者的像鍾一樣的物理機械結構首先是完全自控的:在完全的決定論者的物理世界裡,簡直沒有任何外部干擾的餘地。在這樣的世界裡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物理上事先定好的,包括我們一切運動和一切行動。因而我們所有的思想、感覺和努力對在這個物理世界裡所發生的事情不可能有實際的影響。它們如果不僅僅是幻想的話,最多也不過是物理事件的多餘副產物(「副現象」)。
這樣,希望證明所有的雲都是鐘的牛頓派物理學家的白日夢已嚇得變成噩夢,而試圖忽視這一點已經導致像理智的人格分裂症一樣的東西。我認為康普頓感激新的量子論把他從理智的困境中解救了出來。因此,他在《人類自由》一書中寫道:「物理學家很少讓以下事實打擾自己——如果……完全決定論的……定律……應用於人的行動,他本身就成為一台自動機」。(26)而且他在《科學的人類意義》一書中,表達了他的信念:
在我自己正思考這個重要課題時,我的精神狀態比起我在任何較早的科學階段所能有的精神狀態更加滿意得多。如果物理學定律的這種表述被認為是正確的話,一個人就會不得不假設(像大多數哲學家做的那樣)關於自由的感覺是虛幻的。否則,如果(自由)選擇被認為是有效的話,物理學定律的這種表述就是……不可靠的。這個二難推理是令人不快的……(27)
後來,康普頓在同一本書中,把這種情形乾脆總結為:「……用物理定律作為根據去反對人類自由不再是合理的了。」(28)
這些所引康普頓的話清楚地表示出,在海森堡之前,他曾經為我在這裡所說的物理決定論者的噩夢所煩惱,並且他已設法採用像理智的人格分裂症之類的東西從這個噩夢中逃脫出來。或者像他自己描述的那樣:「我們[物理學家]寧願乾脆不注意這些困難……」(29)康普頓歡迎把他從這一切困境中解救出來的新理論。
我認為決定論問題值得認真討論的惟一問題恰恰是困惑康普頓的那個問題:這是由把世界描述為物理上完整的或物理上封閉的系統的物理理論所引起的問題。(30)所謂物理上封閉的系統,我是指一系列物理實體或物理實體系統,例如原子,基本粒子,物理的力或力場,它們相互間——而且只是在相互之間按照相互作用的一定規律發生相互作用,而不允許和物理實體的封閉系統之外的任何東西發生相互作用,也不受它們的干擾。正是這個系統的「封閉」才產生了決定論者的噩夢。(31)
Ⅷ
這裡,我願意稍微離題一會兒,以便把我認為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的物理決定論問題和追隨休謨的許多哲學家與心理學家用以代替它的很不嚴肅的問題作一對比。
休謨把決定論(他稱之為「必然性學說」或「恆定連續的學說」)解釋為「相同的原因總產生相同的結果」和「相同的結果必然根據相同的原因」(32)的學說。關於人類的行動和意志,他尤其主張,「旁觀者一般能從我們的目的和特性中推斷我們的行動;即使不能,他一般也會說,只要完全熟悉我們的境況和心情以及我們的……最秘密動機,他就能作出推斷。而這一點正是必然性的本質……」(33)因此休謨的繼承者這樣寫道:「我們的行動,我們的意志,我們的趣味,或者說我們的喜好,從心理學來說,都是由以前的經驗(「動機」)「引起」的,並且根本上是由我們的遺傳和環境造成的。
但是我們可以稱之為哲學決定論或心理學決定論的學說不僅和物理決定論斷然不同,而且也是完全懂得這個問題的物理決定論者幾乎不能認真對待的一件事情。因為哲學決定論的命題「相同的結果有相同的原因」或「每個事件都有一個原因」的說法是十分含糊的,以至於它完全可以和物理非決定論相比擬。
非決定論——更確切地說,物理非決定論——只是這樣的學說,它認為,在物理世界裡不是所有的事件在一切極微的細節上都絕對精確地預先決定了的。除此之外,它和你們喜歡的任何程度的規律性是一致的,因此它並不蘊涵存在「沒有原因的事件」這一觀點;正是因為「事件」和「原因」這些術語太含糊,足以使每個事件都有個原因這一學說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致。而物理決定論要求完全的與無限精確的物理預定,而且不要任何例外,物理非決定論只不過認定決定論是假的,而且至少在這裡或那裡有一些例外不是精確預定的。
就連「每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事件都有一個可觀察或可測量的物理原因」這一公式仍然是和物理非決定論相一致的;只是由於測量不可能是無限精確的,因為物理決定論的要點是,根據牛頓動力學認定存在有數學上絕對精確的世界。雖然這樣做超過了可能觀察的範圍(像皮爾士看到的那樣),然而原則上這是可以用任何預期的精確程度進行測試的;並且實際上它經受住了驚人精確的試驗。
對比起來,「每個事件都有一個原因」這個公式沒有談到精確性。尤其是假如我們看一下心理學的規律,對精確性一點也沒有提到。這跟適合於「內省的」和「心靈主義的」心理學一樣適合於「行為主義」心理學。就心靈主義心理學而言,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不過就連一個行為主義者充其量只能預言在一定條件下,一隻老鼠要花20—22秒鐘的時間跑完迷宮。通過規定越來越精確的實驗條件,他會不知道怎樣才能作出越來越精確的預測——而且在原則上無限地精確。所以這樣,是因為行為主義「定律」和牛頓的物理學定律、微分方程不一樣,同時也因為引進這樣的微分方程的一切試圖都會超出行為主義而導致生理學,從而最後導致物理學,因此它會使我們回到物理決定論上去。
如拉普拉斯所注意到的那樣,物理決定論的意思是,遙遠的未來(或遙遠的過去)的每一個物理事件是可以任何預期的精確度預測的(或可以追溯的),假若我們對於目前物理世界狀況具有充分知識的話。另一方面,休謨式的哲學(或心理學)決定論的論題,即使以其最有力的解釋,也只不過斷言,兩個事件之間任何可以觀察到的差別是通過或許迄今未知的定律而與世界的以前狀態中的某種差別(大概是可以觀察的差別)有關的;顯然是一種弱得多的斷言,並且即使我們大多數實驗在表面上「完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卻產生了不同的結果,我們仍能繼續持這種說法。休謨本人把這一點敘述得非常清楚。他寫道:「甚至當這些相反的實驗完全相同時,我們也並不排除原因與必然性的概念,而是……得出結論,[表面上的]機遇……只在於……我們不完全的知識,而不在於事物本身,這些事物無論如何都是同樣必然的(即確定了的),雖然表面上看來,不是同樣不變或確定的。」(34)
這就是為什麼休謨式的哲學決定論尤其是心理學決定論缺乏物理決定論那種刺激性的原因所在。因為在牛頓的物理學中,物質看起來似乎在系統中有明顯的鬆散性,實際上只是由於我們的無知,因此假如我們完全通曉這個系統,那麼任何表面的鬆散都會消失。另一方面,心理學卻決沒有這種性質。
回顧起來,我們可以說,物理決定論是一種無所不知的白日夢。這種白日夢似乎隨著物理學的每一個進展而日益真實,直到它變成顯然無可避免的噩夢為止。但是心理學家相應的白日夢只不過是空中樓閣:他們空想與物理學及其數學方法以及強有力的應用並駕齊驅;甚至空想通過改造人類與社會而獲得優勢。(雖然這些極權主義的夢幻,從科學的觀點看來,是不嚴重的,可是在政治上是很危險的,(35)不過因為我已在別處論述了這些危險,所以,我在這裡不想討論這個問題。)
Ⅸ
我把物理決定論稱之為噩夢。其所以為噩夢,是因為它斷言整個世界連同其中一切事物,乃是一個巨大的自動化結構,而我們只不過是其中小小的嵌齒輪,或者充其量不過是其中的附屬自動裝置而已。
這種主張特別是毀滅了創造力思想。它使我在準備這個演講時動腦筋創造新的東西這個想法成為完全的幻想。按照物理決定論的觀點,在這項工作中,只不過是我身體的一定部分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已:掌握充分而詳細情況的任何物理學家都能寫我的講演稿,只要通過簡單的方法預測出由我的身體(當然包括腦子和手指)和鋼筆組成的物理系統會在上面寫下那些黑字的精確地方。
再舉一個使人印象更深刻的例子:如果物理決定論是正確的,那麼一個雙耳失聰的並且從未聽過音樂的物理學家,只要他運用簡單的方法研究莫扎特和貝多芬的身體的物理狀態,並預測他們在五線譜上寫下黑色音符的地方,就能寫出他們所寫的全部交響曲和協奏曲。耳聾的物理學家甚至能夠做出更多的事情:通過仔細研究莫扎特和貝多芬的身體,他就能寫出莫扎特或貝多芬實際上並未寫過的樂譜,這些樂譜他們本當寫出來的,如果他們的外部生活環境不同的話,譬如說,如果他們吃了羔羊肉而不是小雞,或者喝了茶而不是喝了咖啡。
如果提供了純物理學條件的充分知識,我們的聾物理學家就能做到所有這一切,那他就沒有必要懂得任何音樂理論——雖然他能預測出莫扎特或貝多芬在考試的條件下被提問到旋律配合理論時會寫出的答案。
我認為所有這一切都是荒唐的;(36)而且當我們把這種物理預測的方法應用到決定論者身上去的時候,其荒謬性就變得更加明顯。
因為按照決定論的觀點,任何理論——比如說像決定論——得到承認,是由於支持者(也許他的大腦)的某種物理結構引起的。因此,每當我們認為,存在有諸如使我們接受決定論的某些論據或理由時,我們是在自欺(而且在物理上就這樣決定了自欺)。換句話說,假如物理決定論是真實的,那麼它就是不容爭論的一種理論,因為它必須把我們的一切反應(包括我們的看來似乎是基於論據的信念)解釋為由於純粹的物理條件而造成的。純粹的物理條件(包括我們的物理環境)使得我們說我們所說的一切或接受我們所接受的一切。一個不懂法語又從未聽說過決定論而訓練有素的物理學家,能夠預言一個法國的決定論者用法語討論決定論時要說的話,當然也能預言他的對手非決定論者所要說的話。這就意味著,如果認為我們接受決定論這樣的理論是因為受某些論據的邏輯力量所影響的話,那麼根據物理決定論的觀點,我們是在自欺;或者更精確地說,我們是處在決定我們要自欺的物理條件之下。
雖然看起來休謨不十分清楚他自己的論點是什麼意思,但是有關這一點他還是看到不少。因為他限於把「我們判斷」的決定論和「我們行動」的決定論兩者進行比較,他說:「在這個決定論中,正如在另一個決定論中一樣,我們是沒有自由的。」(37)
諸如這些考慮或許就是為什麼有許多哲學家不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而視之為「妖怪」的原因。(38)然而在進化論被普遍接受以前,在1751年拉美特利非常有力地、認真地論證過人是機器的學說。而進化論由於提出在活的物質與死的物質之間可能沒有明確的界限,使這個問題更為尖銳了。(39)儘管新量子論取得了勝利,儘管許多物理學家都轉向了非決定論,在物理學家、生物學家和哲學家中間,拉美特利的人是機器這個學說,尤其是在人是計算機(40)這個論題的形式上,也許今天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擁有更多的支持者。
因為,如果我們接受一種進化論(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使我們對生命是從無機物出現的這一理論仍然懷疑,幾乎也無法否認,一定有過一個時期不存在抽象的和非物理的實體,諸如理由,論據和科學知識以及修建鐵路、製造推土機或人造衛星之類的抽像規則,語法規則或配合旋律的規則等,至少那時它們對物理世界不起作用。難以理解的是物理世界怎麼能產生諸如規則之類的抽象實體,又怎麼會受這些規則的影響,結果這些規則反過來對物理世界能施加非常明顯的影響。
然而,擺脫這個困難至少有一種也許有點含糊其詞但無論如何是容易的方法。我們可以乾脆否認這些抽象實體的存在以及它們對物理世界的影響,而且我們可以斷言,確實存在的是我們的大腦,這些大腦是像計算機一樣的機器。而所謂抽象規則乃是物理實體,正如我們給計算機「編程序」用的具體的物質的穿孔卡片一樣。任何非物理的存在只是個「幻覺」,或至少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即使沒有這種幻覺,一切事情也會照常發展下去。
按照這種解決辦法,我們不必為這些幻覺的「精神」狀況煩惱。它們可能是一切事物的普遍性質:我扔的石頭可能有它跳了起來的幻覺,正如我有我扔了石頭的幻覺一樣。我的筆或我的計算機可能有它的幻覺,認為它是由於對它自以為在解答的問題——我以為我正在解答的問題——感興趣而工作,而事實上除了純物理的相互作用之外,沒有發生任何有意義的行為。
綜上所述,你們可以看到使康普頓煩惱的物理決定論問題的確是個嚴肅的問題,它不僅是哲學上的一個疑難,而且至少也影響到物理學家、生物學家、行為主義者、心理學家和計算機工程師。
無可否認,有許多哲學家設法表明(按照休謨或石里克的觀點)這只是一個語詞上的疑難,是關於「自由」這個詞用法的難題。但是這些哲學家幾乎沒有看出物理決定論問題和哲學決定論問題之間的差別。他們或者是像休謨一樣的決定論者,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對他們來說「自由」只是「一個詞」的問題;或者他們跟物理學或計算機工程學沒有密切的聯繫,計算機工程學本可以給他們一種深刻的印象:我們所面臨的不只是語詞上的疑難。
Ⅹ
我像康普頓一樣,也是一個認真對待物理決定論問題的人,並且像康普頓一樣,我認為我們不僅僅是計算機(雖然我堅信,我們可以從計算機中學到許多東西——甚至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知識)。因此,我像康普頓一樣,是個物理非決定論者:我認為,物理非決定論是解決我們問題的必要前提。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然而,我還要指出,非決定論還是不夠的。
我由非決定論是不夠的這一陳述不僅得出一個新的論點,而且得出了我的問題的實質。
這個問題可作如下說明。
如果決定論是正確的,那麼整個世界就是個完滿運動的鐘,包括所有的雲,所有的有機物,所有的動物和所有的人。另一方面,如果皮爾士的、海森堡的或其他形式的非決定論是正確的話,那麼純粹的機遇在我們物理世界中起了主要的作用。然而機遇是否真比決定論更令人滿意呢?
這個問題是大家都知道的。像石里克那樣的決定論者這麼寫道:「……行動自由,責任心和明智都不能超出因果關係的範圍:機遇起作用時它們就中止了……較高程度的任意性[僅僅意味著]較高程度的不負責任。」(41)
或許我可以用前面用過的例子來說明石里克的這種思想。說黑字寫在我準備這篇講稿所用的白紙上只是偶然性的結果,比起說它們是物理上預先決定了的,同樣不能令人滿意。事實上,這是更不能令人滿意的。因為有些人可能很容易相信,我的講稿原則上可以完全由我的物理遺傳特徵和我的物理環境,包括我的教養,我讀過的書,以及我聽過的談話來說明;而幾乎沒有人會認為,我在向你們宣讀的東西只不過是偶然的結果——只是隨便把英語的詞或者字母毫無目的、毫無考慮、毫無計劃和毫無意圖地拼湊在一起的。
不是決定論就是純粹的機遇這一思想,連同有關這個問題的許多觀點,由石里克從休謨那裡接了過去。休謨斷言「排除」他所謂的「物理的必然性」總要形成「與偶然性同樣的東西。因為客體或者結合或者不結合……在偶然性與絕對必然性之間絕不可能有任何中間物。」(42)
以後我將對這個重要的學說進行辯論,按照這個學說,惟一能取代決定論的就是純粹的機遇。然而,我必須承認,這個學說對於旨在解釋或至少說明人類自由的可能性的量子論模型而言似乎是有效的。這似乎就是這些模型為什麼如此令人不滿的原因。
康普頓雖然不特別喜歡這一模型,但卻是他親自設計的。他把量子不確定性和量子躍遷的不可預測性,作為人類重大關頭的決定的模型。這個模型包括一個放大器,把單個量子躍遷的效應擴大:這樣造成爆炸,或者破壞引起爆炸所必需的繼電器。這樣,一個單個的量子躍遷可能等於一個重大的決定。但在我看來,這個模型與任何理性決定沒有任何類似之處。它倒是不能下決心的人作決定的一種模型,那些人說:「讓我們投擲錢幣吧。」事實上,擴大量子躍遷的整個裝置似乎很不必要:投擲錢幣並且根據投擲錢幣的結果決定是否要拉開觸發器也同樣行;而且當然存在帶有能產生任意結果的投擲錢幣內在裝置的計算機,只要有這種需要的話。
或許可以說我們有些決定是像投擲錢幣一樣;它們是絲毫不加考慮的倉促決定;因為我們時常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考慮。一個司機或飛行員有時不得不採取倉促決定;如果他是訓練有素的或正好碰巧的話,其結果可能是令人滿意的;否則,其結果就不會令人滿意。
我承認量子躍遷模型可以是這種倉促決定的模型。我甚至承認在我們作倉促決定時,在我們大腦中確實可能發生像量子躍遷時的放大作用一樣的東西,這是可以想像的。但是,倉促決定真是很有意義的嗎?它們是人類行動——人類理性行動的特性嗎?
我不那麼看;而且我認為,我們在量子躍遷問題上不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它們不過是那類似乎支持休謨和石里克的論點——不是完全的決定論就是完全的偶然性——的例子而已。了解人類理性行為以及動物行為所需要的東西,乃是其特徵處於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決定論之間的某種中間物,即處於完全的雲和完善的鐘之間的某種中間物。
休謨和石里克的本體論命題說,在偶然性和決定論之間,不能存在任何中間物,這個命題在我看來不僅是非常教條的(即使不說是教條主義的),也是十分荒謬的;而且只有根據如下的推測才可以理解,即他們相信完全的決定論,在這種決定論中,機遇除了表示我們無知以外,沒有任何地位。(即使那樣在我看來也是荒謬的,因為顯然存在不完全的知識或不完全的無知。)因為我們知道連高度可靠的鐘也不是真正完善的,而石里克(如果不是休謨的話)一定知道,這種現象多半是由於摩擦力之類的因素造成的——也就是說,由於統計學的或偶然性的效應造成的。而且我們也知道,我們的雲並不完全像機遇那樣,因為我們時常能夠很成功地預報天氣,至少能很成功地預報短期內的天氣。
Ⅺ
因此,我們要回到我們原來的排列上去,雲在左邊,鍾在右邊,而動物和人在中間某處。
即使我們這樣做之後(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然後我們才可以說這種排列和現代物理學一致),甚至那時,我們充其量只不過為我們的主要問題開了路。
因為很顯然,我們所需要的是了解諸如目的、考慮、計劃、決定、理論、意圖和價值之類非物理的東西,怎麼能對物理世界裡引起物理變化起作用。對不起了,休謨、拉普拉斯和石里克,但是它們起作用這一點似乎是很明顯的。以為我們的鋼筆、鉛筆或推土機隨時造成的一切巨大的物理變化可用純物理術語來解釋,無論是用決定論的物理理論,還是(用一種隨機理論)歸於機遇,都顯然是不正確的。
康普頓很了解這個問題,正如他在特利講演里所說的一段精彩的話所表明的那樣:
若干時候以前,有一天我給耶魯大學秘書寫信,同意在11月10日下午5時作一次講演。他相信我,因此公布了這件事,說我一定會到那裡;而聽眾也信他的話,按指定時間來到大廳。但是以為他們的信任是正確的這種想法的物理不可幾性很大。在那段時間,我的工作要求我到落基山脈並跨過海洋到晴朗的義大利去。向光的有機體[例如我正是那樣,不會很容易地]……勉強自己離開那裡到寒冷的紐黑文去。這時我在別處的可能性在數目上是無限的。作為物理事件考慮,實現我的約會的機率本來是特別微小的。那麼,為什麼聽眾的信念是正確的呢?……他們知道我的目的,而且正是我的目的決定了我應該在那裡。(43)
這裡,康普頓非常精彩地說明了只有物理非決定論是不夠的。誠然,我們必須是非決定論者;但是我們還必須設法了解人也許還有動物是怎麼會被諸如目的、宗旨、規則或協定之類的東西所「影響」或「控制」的。
這就是我們的中心問題。
Ⅻ
然而,仔細的觀察表明,在康普頓從義大利到耶魯大學旅行的故事中有兩個問題。我在這裡將把這兩個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叫做康普頓問題,而第二個問題叫做笛卡兒問題。
哲學家們很少看到康普頓問題,即使看到,也只是模模糊糊的。它可以表述如下:
有應邀演講的信件、公布通知、公開宣布的目的與宗旨、一般道德準則之類的東西。每一個文件、公告或準則都有一定的內容或意義。如果加以翻譯或者加以重述,其內容和意義仍然不變。因此,這個內容或意義就是很抽象的東西。然而,它能夠控制——或許經由預定日程上的一條很短的秘密通道——人的身體的運動,使他能從義大利回到康乃狄克。怎麼能做到這樣呢?
這就是我所說的康普頓問題。重要的是指出,就我們是採納行為主義者的還是精神論者的心理學而論,這個問題在這種形式上是中立的。在這裡所作的表述中以及在康普頓論文的提法中,都是按照康普頓回到耶魯的行為來提出這個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把意志之類的精神活動,或理解了、抓住了一個思想的感覺包括在內的話,也沒有什麼差別。
如果保留康普頓自己的行為主義術語,康普頓問題可描述為抽象意義的世界對人類行為(從而對物理世界)的影響問題。這裡,「意義世界」是個速記的術語,它包含允諾、目的等諸如此類的東西,包括各種規則,如語法規則、禮貌規則、邏輯規則、下棋規則或配合旋律規則,還包括科技書刊(和其他書刊)之類的東西,以及對正義感和慷慨行為的要求,對藝術欣賞的要求,等等,這幾乎是無限的。
我在這裡所說的康普頓問題,雖然哲學家很少看到它,卻是哲學上一個最有意義的問題。在我看來,它是個真正的關鍵問題,比經典的身心問題更為重要,我在這裡稱後者為「笛卡兒問題」。
為了避免誤解,我或許可以提一下,康普頓用行為主義的術語表述他的問題,當然並非有意贊成一種正式的行為主義。反之,他既不懷疑他自己精神的存在,也不懷疑別人精神的存在,或諸如意志、思慮、快樂或痛苦之類經驗的存在。因此,他會堅持有第二個問題要加以解決。
我們可以認為第二個問題就是經典的身心問題或笛卡兒問題。它可以表述如下:像精神狀態這樣的東西——意志、感覺、期望——怎麼會影響或控制我們肢體的物理運動的呢?並且(雖然在我們的上下文中,這個問題並不那麼重要),一個有機體的物理狀態又怎麼會影響它的精神狀態的呢?(44)
康普頓認為,對這兩個問題的滿意的或可接受的解決辦法都要遵循以下的先決條件。這個先決條件,我把它叫做康普頓關於自由的先決條件:其解決辦法必須對自由加以解釋;還必須解釋自由為什麼不僅僅是機遇,而倒是某種幾乎任意的或偶然的東西和某種像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一樣的東西之間微妙的相互作用的結果。所謂限制性或選擇性控制,即目的或標準等,不過那肯定不是一種不可變動的控制。因為很顯然,引導康普頓從義大利回來的約束允許他有充分的自由。比如說,選擇乘美國船、法國船或義大利船的自由;或者,假如有某種更重要的任務,他還有推遲演講的自由。
我們可以說,康普頓關於自由的先決條件要求我們對兩個問題的解決辦法符合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思想,也要符合「可塑性控制」的思想(我這樣稱呼它以與「不可改變的控制」作對照),從而限制了我們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康普頓的先決條件,是我樂意而自由地接受的一種限制;我自由而審慎地、並非不加鑑別地接受了這種限制,這可以看作是對自由與控制相結合的具體說明,這種結合正是康普頓關於自由的先決條件的內容所在。
ⅩⅢ
我已經對兩個中心問題——康普頓問題和笛卡兒問題作了解釋。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我認為我們需要一種新的理論;實際上是一種新的進化論和有機體的一種新模型。
所以產生這種需要,是因為現在的非決定論的理論是不能令人滿意的。這些理論是非決定論的,但是我們知道非決定論是不夠的,而且不清楚它們怎樣逃脫石里克的反對以及它們是否與康普頓關於自由加控制的先決條件相一致。另外,康普頓問題大大超出了這些問題:它們幾乎和康普頓問題沒有什麼關係。雖然這些理論試圖解決笛卡兒問題,但是這些理論所提出的解決辦法,看來不是令人滿意的。
我提到的這些理論可以稱之為「控制的總開關模型」,或更簡單地稱為「總開關理論」。它們的基礎觀念是,我們的身體是一種機器,它可以從一個或更多一些中央控制點由槓桿或開關所調節。笛卡兒甚至更進一步精確地測定了控制點:他說,就在松果腺里精神作用於人體。某些量子理論家建議(康普頓非常勉強地接受了這個建議),我們的精神是通過影響或選擇某些量子躍遷而對人體起作用的。然後,像電子放大器一樣作用的中樞神經系統放大這些量子躍遷:放大了的量子躍遷操縱繼電器或總開關的格狀物並最後影響肌肉收縮。(45)我認為,在康普頓的書中有些跡象表明,他不大喜歡這種特別的理論或模型,而且他用這個理論或模型只有一個目的:表明人類非決定論(甚至「自由」)和量子物理學不一定非矛盾不可。(46)我認為在所有這些方面他都是對的,包括他不喜歡總開關理論在內。
因為這些總開關理論——無論是笛卡兒的理論,還是量子物理學家的放大器理論——都屬於我所稱的「小小嬰兒理論」。在我看來,這些理論幾乎和小小嬰兒一樣不吸引人。
我相信你們大家都知道未婚母親的故事,她辯護說:「但那只是很小的一個。」笛卡兒的辯護在我看來似乎是類似的:「但那是這樣微小的一個:它只是一個未延長的數學的點,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精神可以作用於人體。」
量子理論家掌握了一個非常類似的小小嬰兒理論:「但是它只是用一個量子躍遷,而且只是在海森堡不確定性的範圍內——這些不確定性確是很小的——精神才能對人體系統起作用。」我承認,就被指定的嬰兒的大小而言,這裡也許有一點進展。但是我還是不愛這個嬰兒。
因為無論總開關多麼小,帶有放大器的總開關模型堅定地認為,我們的一切決定要麼是倉促的決定(如上述第Ⅹ節我所說的),要麼是由倉促決定組成的什麼別的東西。我當然承認,放大器機制是生物系統的重要特徵(因為由生物刺激產生或引起的反應能量通常大大超過激發刺激的能量(47));當然,我還認為,一定發生過倉促決定,但是這些倉促決定與康普頓所想的那種決定是顯然不同的。它們幾乎像反射一樣,因而既不跟意義世界對我們行為發生影響這個康普頓問題的情況一致,又不跟康普頓關於自由的先決條件一致(與「可塑性」控制的思想也不一致)。符合所有這一切的決定,通常幾乎是在察覺不到地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作出來的。這些決定是由一種成熟的過程作出的,總開關模型沒有很好地表示出這個過程。
通過思考這個考慮過程,可以為我們的新理論得出另一個提示。因為考慮總是通過試錯而進行的,更確切地說,是通過嘗試和消除錯誤的方法而進行的:通過嘗試性地提供各種可能性和消除那些看來是不適當的可能性。這說明在新理論中可以使用某種嘗試與消除錯誤的機制。
下面概述一下我打算怎樣著手進行。
在概括地表述我的進化論之前,首先要表明在特定情況下,把它應用到我們的第一個問題即意義對行為的影響這個康普頓問題的時候,進化論是怎樣起作用的。
這樣解決了康普頓的問題之後,我將一般地表述一下這個理論。然後,我們將發現,它還包含——在產生新問題境況的新理論框架之內——對笛卡兒的經典身心問題的明確而幾乎是平凡的回答。
ⅩⅣ
現在讓我們通過對從動物語言到人類語言的進化的若干評論來探討一下第一個問題,即意義對行為的影響這個康普頓問題。
動物語言與人類語言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也有一些不同之處:我們大家都知道,人類語言的確以某種方式超過了動物語言。
我要應用並發展我的已故老師卡爾·比勒(48)的某些思想,用以區別動物語言與人類語言共有的兩種功能和人類語言獨有的兩種功能;換句話說,兩種低級功能和在低級功能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兩種高級功能。
語言的兩種低的功能是:第一,語言像所有其他形式的行為一樣,是由表征或表達組成的。它表征或表達發出語言信號的有機體的狀態。根據比勒的觀點,我把這種功能叫做語言的表征或表達功能。
第二,為了產生語言或交流,不僅必需發出信號的有機體即「發話者」,而且也需要一個發生反應的有機體即「受話者」。第一個有機體即「發話者」的徵兆性的表達,釋放、引起、刺激或激發第二個有機體的反應,這種反應與發話者行為相對應,從而把它變成信號。比勒把作用於受話者的語言功能叫做語言的釋放功能或發信號功能。
舉例來說,一隻鳥可能準備飛走,並且可能通過顯示某些徵兆而表達這一點。這些徵兆可能對第二隻鳥釋放或激發某種反應,結果它也可能準備飛走。
注意這兩種功能,表達的功能和釋放的功能,是截然不同的。因為,沒有第二種情況也可能發生第一種情況,反過來卻不行。一隻鳥通過它的行為可以表達出準備飛走而不影響另一隻鳥。所以沒有第二種功能也可以發生第一種功能。這就表明,儘管在用語言進行交流的任何實例中這兩種功能總是一起發生,它們還是能夠分開的。
這兩種低級功能,即一方面是表征的或表達的功能,另一方面是釋放功能或發信號功能,對於動物語言和人類語言是共同的。當任何高級功能(這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時,這兩種低級功能也總是存在的。
因為人類語言豐富得多,它具有許多動物語言所沒有的功能和方面,這些新功能中的兩種即描述的功能和辯論的功能對於推論和理性的發展十分重要。
作為描述功能的一個例子,我現在可以向你們敘述一下兩天前我花園裡的木蘭花是怎樣開花以及開始下雪時所發生的情況,從而我可以表達我的感覺,也釋放出或激發你們的某種感覺。或許你們可能由於想到你們的木蘭樹而作出反應。這樣這兩種低級功能就會出現。除此之外,我要向你們敘述某些事實;我要作一些描述性的陳述;而我的這些陳述事實上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
每當講話時,我不可能不表達我自己;如果你們聽到我講話,你們就很難不有所反應。所以低級功能總是存在的。描述功能則不必出現,因為,我可以對你們說話但不描述任何事實。例如,在表示或表達心神不安時——比如說,懷疑你們是否吃得消這麼長的講演——我就不必描述任何東西。然而,我們以理論或假說的形式表達的描述,包括對推測性事態的描述,顯然是人類語言極其重要的一種功能。而且正是這種功能才把人類語言和各種動物語言很清楚地區別開來(雖然在蜜蜂語言中(49)似乎存在某種接近描述功能的東西)。當然,這是科學必不可少的一種功能。
在概述中提到的四種功能中最後的和最高級的功能就是語言的辯論功能,在其發展的最高形式即訓練有素的批判性討論中,我們看到它的作用。
語言的辯論功能不僅是我這裡正在討論的四種功能中最高級的一種功能,而且也是它們之中最後發展出來的一個功能。它的進化與辯論的、批判的和理性的態度的進化密切相關。因為這種態度導致了科學的進化,所以我們可以說,語言的辯論功能創造了也許是有機進化過程中曾經出現的最強有力的生物適應的工具。
像其他功能一樣,批判性辯論的藝術通過嘗試和排錯的方法而發展了,並且它對人類理性思維能力有決定性的影響。(形式邏輯本身可以描述為「批判性辯論的推理法」(50)。)像語言的描述性用法一樣,辯論性用法導致了控制的觀念標準或「調節性觀念」(使用康德的一個術語)的進化;語言的描述性用法的主要調節性觀念是真理(與謬誤相區別);而在批判性討論中語言的辯論性用法的調節性觀念是有效性(與無效性相區別)。
辯論通常是贊成或反對某種命題或描述性陳述。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第四種功能——辯論功能——一定要在描述功能之後出現的緣故。甚至如果我在委員會中爭辯說,大學不應批准某項開支,因為我們支付不起,或因為把這筆錢用到別處會更為有益。這時,我作辯論不僅是贊成或反對一個建議,而且也是贊成和反對某種命題。比如說,贊成這個命題:提出的開支是無益的;反對那個命題:提出的開支是有益處的。所以辯論,甚至關於建議的辯論,通常和命題有關,而且經常與描述性命題有關。
然而,語言的辯論性用法所以能夠和描述性用法清楚地區別開來,只是因為我可以描述而無需辯論,也就是說,我可以描述而無需提出贊成或反對我的描述的真實性的理由。
我們對語言的四種功能——表達的、發信號的、描述的和辯論的功能——的分析,可以作這樣的概括,雖然必須承認,每當高級功能存在時,兩種低級功能即表達功能和發信號功能總是存在的,我們仍然必須區別高級功能與低級功能。
然而,許多行為主義者和許多哲學家忽略了高級功能,這顯然是因為無論高級功能是否存在,低級功能總是存在的。
ⅩⅤ
除了同人類以及人類理性一起演進、一起出現的語言新功能之外,我們還必須考慮幾乎同等重要的另一個區別,即器官的進化和工具或機器的發展之間的區別,這個區別要歸功於《埃瑞璜》(1872年)的作者、英國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塞繆爾·伯特勒。
動物的進化大部分(雖然不是全部)通過器官(或行為)的改變或新器官(或行為)的出現來進行。人類的進化大部分通過發展人體或人身之外的新器官來進行,生物學家稱之為「外體地」或「人身外地」進行。這些新器官是工具、武器、機器或房子。
在動物中當然可以發現外體發展的原始開端。構築獸穴、窩或巢就是一種早期成就。我還可以提醒你,海狸建造了非常精巧的堤壩。不過人類發明眼鏡、顯微鏡、望遠鏡、電話和助聽器,來代替更好的眼睛和耳朵。他發明跑得越來越快的摩托車,來代替跑得越來越快的腿。
然而,這種人身外的或外體的進化在這裡使我感興趣的是,我們發明紙、鋼筆、鉛筆、打字機、錄音機、印刷品和圖書館來代替發展得更好的記憶和大腦。
這些東西給我們的語言——特別是它的描述功能和辯論功能——增添了可說是新的方面的東西。(主要用於支持辯論能力的)最新的發展就是計算機的發展。
ⅩⅥ
高級的功能和方面與低級的功能和方面的關係怎樣呢?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高級功能不代替低級功能,但是高級功能建立一種對低級功能的可塑性控制,一種帶有反饋的控制。
以科學會議上的討論為例,這種討論可能是激動人心和令人快樂的,從而引起對如此心情的表達和表征。而這些表達反過來就可能在其他與會者身上釋放出類似的表征。然而,毫無疑問,達到某一點為止,這些表征和放出的信號是由於討論的科學內容引起的,並受到它的控制。由於這具有描述的和辯論的性質,所以低級功能將被高級功能所控制。此外,雖然逗人樂的笑話和愉快的微笑可能使低級功能暫時起作用,但是從長遠看來,重要的是良好的辯論——有效的辯論——和它所確立或反駁的東西。換句話說,我們的討論是由真理和有效性這些調節性觀念可塑地控制的。
所有這一切都由於發現與發展了印刷與出版這些新的方面而加強了,尤其是在這新的方面被用於印刷和出版科學理論、假說以及批判討論這些理論與假說的論文時,更是如此。
這裡我無法公平地評判批判性辯論的重要性:這是一個我已經相當廣泛詳盡地(51)論述過的題目,因此,在這裡我不再提出這個問題。我只想強調一下,批判性辯論是一種控制的手段,是排除錯誤的手段,是選擇的手段。我們解決問題是通過試探地提出各種競爭性理論和假說(可以說就像試探氣球);而且為了排錯,使這些理論和假說受到批判性討論和經驗性檢驗。
因此,我試圖描述的語言高級功能的進化,可描繪為解決問題的新手段的進化,通過新的嘗試,通過新的排錯方法,也就是說,通過新的控制嘗試的方法而解決問題。
ⅩⅦ
現在可以提出我對第一個主要問題的解決辦法,即對意義影響行為這個康普頓問題的解決辦法。它是這樣的:
高級水平的語言已經在對兩個東西進行更好的控制這一要求的壓力下發展了起來:即更好地控制低級水平的語言和我們對環境的適應。這種控制不僅通過發展新的工具,而且也通過發展例如新的科學理論和新的選擇標準來實現。
就在發展高級功能時,我們的語言也發展了其抽象的意義和內容;也就是說,我們已經懂得怎樣對一個理論各種樣式的表述或表達進行抽象,以及怎樣注意理論的不變的內容或意義(理論的真理性依賴於此)。這一點不僅適用於理論和其他描述性陳述,而且對建議、目的或受到批判性討論的無論什麼別的東西同樣適用。
我所說的「康普頓問題」,乃是解釋和理解各種意義的控制力的問題;這些意義乃我們的理論、宗旨或目的等等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是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和討論之後可能採納的宗旨和目的。但是現在這已不再是問題了。它們對我們影響的力量是這些內容和意義的組成部分。因為內容和意義的部分功能是要進行控制。
康普頓問題的這種解決符合康普頓限制的先決條件。因為通過我們的理論和目的對我們自己和我們的行動進行的控制是可塑性控制。我們不是被迫使自己受理論的控制,因為我們能夠批判地討論它們,而且如果我們認為,這些理論缺乏我們的調節性標準的話,我們可以自由地加以拒絕。因此,這種控制決不是單方面的。不只是我們的理論控制我們,而是我們也可以控制我們的理論(甚至我們的標準):這裡有一種反饋現象。如果我們服從於我們的理論,我們是經過考慮之後自由地服從的。即在對可供選擇的對象進行批判的討論之後,根據這個批判性討論,在競爭的理論之間進行自由選擇之後才這樣做的。
我提出這一點作為我對康普頓問題的解決辦法;而在著手解決笛卡兒問題之前,我現在簡單地概述一下我的解決辦法中已含蓄地使用了的更一般的進化理論。
ⅩⅧ
我為提出我的一般理論作了許多解釋。我花了很長時間對它作充分考慮,以使自己搞清楚。但是,我還覺得很不滿意。部分原因是由於它是一個進化的理論,恐怕我除了重新強調幾處之外,對現在的進化理論增添不了多少東西。
我不得不這樣自白,這是很慚愧的。因為,我在年輕的時候,曾經說過蔑視進化哲學的話。二十二年前,卡農·查爾斯·E·雷文在他的《科學、宗教與未來》一書中,把達爾文論戰描述為「維多利亞茶杯中的風暴」,當時我同意這個看法,但是我批評他(52)太注意「從茶杯里冒出來的蒸氣」,我的意思是指進化哲學的誇誇其談(尤其是那些告訴我們有無情的進化定律的哲學)。但是現在我不得不承認,這茶杯竟變成我的茶杯了,(53)而且由於它我不得不低頭謝罪。
且莫說進化哲學,進化理論的困境是它的同語反覆,或幾乎是同語反覆的這個特點。困難在於,雖然達爾文主義和自然選擇極端重要,但它們都用「適者生存」(赫伯特·斯賓塞的一個術語)來解釋進化。然而,斷言「生存者即最適應者」和同語反覆「生存者即生存者」兩者之間看來即使有差別也是不大的。因為恐怕除了實際生存之外,我們沒有別的判斷適應性的標準。所以我們從某些有機體倖存下來這一事實作出結論說,他們是最適應者,或者說是最適應生活條件的有機體。
這就表明,達爾文主義(連同其所有的優點)決不是完善的理論。迫切需要作一種重述以使它稍微明確一些。我打算在這裡所概述的進化理論,就是試圖作這樣的重述。
可以說,我的理論是試圖把我們在分析從動物語言到人類語言的進化時所學到的東西應用到整個進化上去。它包括某種作為可塑性控制的增長著的等級系統的進化觀點,和作為體現——或就人類而言包括外體演進——這種增長著的等級系統的某種有機體觀點。它採取了新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論;但它是重述了的,因為它指出它的「變異」可以被解釋為多少是偶然的試錯策略,而且「自然選擇」可以被解釋為通過排錯來控制變異的一種方式。
現在我將以十二個簡短論題來表述這個理論。
(1)所有的有機體晝夜不斷地從事於解決問題。所有那些有機體的進化序列(表示生物分類的門)也是這樣,它從最原始的形式開始,現在活著的有機體是其最新的一代。
(2)這些問題是客觀意義上的問題:可以說這些問題可根據事後的認識加以重建(對此後面我要多說幾句)。在這個意義上,客觀問題不需要與其對立的有意識的問題,而凡是有其有意識的對立物的地方,有意識的問題不必和客觀問題相符合。
(3)解決問題總是通過試錯法來進行:新的反應、新的形式、新的器官、新的行為方式、新的假設,都是試探性地提出來,並受排錯法的控制。
(4)排錯或者可以通過完全排除不成功的形式(通過自然選擇除去不成功的形式),或是通過控制的(試探性)進化即變更或抑制不成功的器官、形式、行為或假說等來進行。
(5)可以說,單個有機體嵌進(54)人體,在這個門的進化期間,控制得到發展——正如有機體在其個體發育中部分地重演它的系統進化。
(6)單個有機體是它所屬的有機體進化序列(它的門)的最前端:它本身就是一個試探性的解決辦法,探索新環境的小生境,選擇環境並改變環境。因此,它和門是有關的,幾乎完全像個別有機體的動作(行為)和這個有機體有關一樣。個別有機體和它的行為兩者都是嘗試,而嘗試可以通過排錯排除掉。
(7)用「P」表示問題,用「TS」表示試探性解決辦法,用「EE」表示排錯,我們可以把事物的基本進化序列描述如下:
P→TS→EE→P
但是這個序列不是循環的,一般地說,後一個問題不同於前一個問題。它是已產生的新境況的結果,這部分地由於已試驗過的試探性解決辦法,以及控制這些解決辦法的排錯。為了說明這一點,以上圖式要重寫為:
P1→TS→EE→P2
(8)但甚至在這個形式中,仍然丟了一個重要的因素:試探性解決辦法的多樣性,嘗試的多樣性。因此,我們最後的圖式變成了這樣:
背景知識
(9)就這個形式來說,我們的圖式可以和新達爾文主義的圖式相比。按照新達爾文主義,主要有一個問題:生存問題。如在我們的系統中一樣,它有多種多樣試探性解決辦法——變種或變異。但是只有一種排錯方法——消除有機體。而且(部分是由於這個原因)P1和P2有本質上不同這一事實被忽略了,或者其重要性沒有被清楚地認識到。
(10)在我們的系統中,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生存問題:有許多非常特殊的問題和次級問題(雖然最早的問題可能完全是生存問題)。例如,一個早期的問題P1可能重現。它的解決可能導致一個新問題P2:斷絕還是延續後代的問題,這裡子代不僅妨礙親代的發展而且使子代彼此之間的發展受到威脅。(55)
也許指出以下這一點是有益的,即避免親代的發展受子代阻礙的問題可能是由多細胞有機體的進化解決了的那些問題中的一個問題:人不是斷絕後代,而是建立起共同的經濟,用各種新方法生活在一起。
(11)這裡提出的理論把P1和P2加以區別,而且這種理論表明,有機體試圖對付的問題(或問題境況)時常是新的,並且是作為進化的產物而出現的。從而這個理論對通常有點含糊的名稱即所謂「創造進化」或「突現進化」(56)含蓄地作了理性的敘述。
(12)我們的圖式考慮到排錯控制(像眼睛一樣的警報器官;反饋機制)的發展;就是說能排除錯誤而不消滅有機體的控制;而且最後使我們的假設代替我們滅亡成為可能。
ⅩⅨ
每個有機體可以看作是可塑性控制的等級系統——作為由雲所控制的雲系統。受控的子系統作試錯運動,這種運動部分地受控制系統的阻止,部分地受控制系統的限制。
我們在語言的低級功能和高級功能之間的關係中已經遇到這樣的一個例子。低級功能繼續存在並起著它的作用;但是它們受到高級功能的約束和控制。
另一個特別的例子是這樣。如果我安靜地站著不動,那麼(按照生理學家的看法),我的肌肉仍不停地工作著,以幾乎是任意的樣式收縮和放鬆著[見前一節第(8)個論題中的TS1到TSn],但是我沒有覺察到這是由排錯(EE)控制著的:每次我的姿勢稍有不同,幾乎立刻就被糾正過來。所以,我用多少像一台自動駕駛儀保持飛機穩定飛行的同樣方法,保持安靜地站著。
這個例子也說明了前一節第(1)個論題——每個有機體一直在通過試錯解決問題;它通過多少有點偶然的(57)或似雲的嘗試,對新老問題作出反應;如果不成功的話,這些嘗試就被排除掉。(如果成功的話,它們就增加了變異生存的機率。這些變異「看上去像是」這樣取得的解決辦法,通過把它併入新有機體的空間結構或形式中去,有助於使該解決辦法代代相傳。(58))
ⅩⅩ
這是這個理論的簡要提綱。這個理論當然還需要加以詳盡闡述。但是有一點我想稍為充分地解釋一下:[在ⅩⅤⅢ節第(1)到第(3)個論題中]我對術語「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運用,特別是我的主張,我們可以在客觀的或非心理學的意義上來談論問題。
這一點是重要的,因為進化顯然不是一個有意識的過程。許多生物學家說,某些器官的進化解決了某些問題;例如,眼睛的進化解決了這樣的問題即在運動著的動物沒撞到硬東西之前,眼睛就及時地發出警報讓它改變方向。沒有人認為對這個問題的這種解決辦法是有意識地找到的。那麼,我們談到解決問題,難道不只是一個比喻的說法嗎?
我不這麼看。相反,情況倒是這樣:當我們談到問題時,那往往是從事後的認識來談的。正在處理問題的人幾乎說不清楚他的問題是什麼(除非他找到了解決辦法);即使他能解釋他的問題,他也可能把問題弄錯了。這一點對科學家來說也是適用的,雖然科學家屬於那些有意識地試圖充分認識他們的問題的少數人。例如克卜勒意識到的問題是去發現世界的和諧秩序;但是我們可以說他解決了的問題是對一組兩體行星系的運動作數字描述。同樣,薛定諤誤解了他用(不受時間影響的)薛定諤方程去解決的問題:他以為他的波是電荷變換連續場的電荷密度波。後來馬克斯·玻恩對薛定諤波輻作了統計詮釋。這個解釋使薛定諤吃驚,並且使他在有生之年中一直不喜歡這個解釋。他解決了一個問題,但這個問題不是他認為已經解決了的那個問題。現在我們憑藉事後的認識才知道這一點。
可是很顯然,正是在科學上,我們才最為意識到我們試圖解決的問題。所以在其他情況下使用事後的認識以及說阿米巴解決了一些問題(雖然我們不必假定阿米巴在任何意義上意識到了其問題)並無不當:從阿米巴到愛因斯坦只有一步。
ⅩⅪ
但是康普頓告訴我們,阿米巴的行動不是理性的:(59)而我們可假定愛因斯坦的行動是理性的。因此,終究還是有些差別。
我承認是有差別的:即使他們的幾乎是任意的或似雲的試錯運動的方法基本上沒有多大區別,(60)他們對待謬誤的態度有很大的不同。愛因斯坦不像阿米巴,每當腦子裡出現一個新的解決辦法時,他總是有意識地盡力找出其中的毛病、發現其中的謬誤;他批判地探討他自己的解決辦法。
我認為,對自己的想法採取有意識的批判態度,的確是愛因斯坦的方法和阿米巴的方法之間的重要區別。這就使以下情況成為可能:如果某個假設看來能經受住比較認真的批判,愛因斯坦就在更仔細地檢查這個或那個假設之前,很快地放棄掉上百個不合適的假設。
正如物理學家約翰·阿奇博爾德·惠勒最近所說:「我們的全部問題是儘快地犯錯誤。」(61)惠勒的這一問題是通過有意識地採取批判態度而解決的。我認為迄今為止這是理性態度或理性的最高形式。
科學家的試錯是由假設組成的。他用語詞並時常用文字表達假設。然後他通過批判、實驗檢驗,並在那些能發現其中缺點並為此而高興的科學家同伴的幫助下,努力發現任何一個假設的缺陷。如果這一假設不能至少像它的競爭者那樣經受住這些批判和這些試驗,(62)它就要被排除掉。
這是不同於原始人和阿米巴的。這裡沒有批判態度,因而經常發生的只是,自然選擇通過消滅承認或相信錯誤的假設或期望的那些有機體來排除該假設或期望。因此,我們可以說,批判的或理性的方法在於排除我們的假設以代替我們去死亡:這是外體進化的一個情況。
ⅩⅫ
這裡,我也許可以轉而談到這樣一個問題,雖然最後我得出了一個非常簡單的解決辦法,卻是使我一直感到很傷腦筋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我們能夠表明可塑性控制存在嗎?自然界有沒有可以作為可塑性控制的事例或者物理模型的無機物理系統?
看來,許多像笛卡兒或康普頓那樣操作總開關模型的物理學家,以及許多像休謨和石里克那樣否認完全的決定論和純機遇之間不可能存在中間物的哲學家,對這個問題作了含蓄的否定回答。無可否認,近來控制論學者和計算機工程師已經很成功地構造了由硬體製成但攙和了高度可塑性控制的計算機;例如,帶有似隨機嘗試的內部機制的計算機,通過反饋經由自動操縱或引導裝置進行檢查或計算、如有差錯就加以排除的計算機。這些系統雖然包括有我所謂的可塑性控制,但是基本上是由總開關的複雜繼電器組成的。然而我在尋求的是皮爾士非決定論的簡單物理模型;一種類似熱運動中非常陰沉的雲的純物理系統受某些別的陰沉的雲所控制——雖然是受在某種程度上不那麼陰沉的雲所控制。
如果我們回到原來關於雲和鐘的排列問題上,雲在左邊而鍾在右邊,那麼我們可以說我們正在找的是中間物,如有機體,或一大群昆蟲,但不是活的:可以說是可塑性控制和「軟」控制的純物理系統。
讓我們假定,受控的雲是氣體,那麼,可以把很快就要擴散因而不再構成一個物理系統的不受控制的氣體放在最左邊,把充滿氣體的鐵氣罐放在最右邊,這就是我們的「硬」控制,即「不可變動的」控制的例子。在中間但遠靠左邊的地方是許多多少有點「軟」的控制系統,例如我們的一群小昆蟲和巨大的粒子球體,諸如由地心引力使之保持在一起的氣體,像太陽似的東西。(如果控制很不完善,而且許多粒子逃脫的話,我們也不在乎。)或許可以認為行星在其運動中是受不可變動的控制的,當然這是比較而言,因為甚至行星系也是雲,而且所有的銀河、星團以及星團的星團都是這樣。但是,除了有機系統和那些巨大的粒子系統以外,還有沒有任何「軟」控制的小物理系統呢?
我想是有的。我建議把小孩的氣球或許更好一點是把肥皂泡放在我們的圖表中間;事實上,這本是非常原始的,並且在許多方面是皮爾士系統和「軟」的可塑性控制的一個極好的例子或模型。
肥皂泡是由兩個子系統組成的。這兩個子系統都是雲,而且它們相互控制著:如果沒有空氣,肥皂薄膜就會破滅,而我們只會剩有一滴肥皂水。如果沒有肥皂薄膜,空氣就是不受控制的,就會擴散,不再作為一個系統而存在。因此,控制是相互的,它是可塑的並且具有反饋特徵。然而,區別受控系統(空氣)和控制系統(薄膜)是可能的:被封閉的空氣不僅比封閉的薄膜更近於雲,而且如果除去薄膜,它就不再是(自身相互作用的)物理系統。與此相反,除去空氣之後,薄膜就會成為水滴,雖然具有不同形態,還是可說成物理系統。
肥皂泡和精確的鐘或計算機那樣的「硬體」系統比較起來,(按照皮爾士的觀點)我們當然會說,甚至這些硬體系統也是被雲控制的雲。但是建造這些「硬體」系統的目的是,盡一切可能使分子熱運動和變動的雲一樣的作用減到最小程度:雖然他們是雲,但是控制機制的設計是用來儘可能地抑制或抵償所有雲一樣的作用。這也適合於帶有模擬似隨機的試錯裝置的計算機。
在這個方面,我們的肥皂泡是不同的,看起來更類似於一個有機體:分子效應並未消除掉,但基本上有助於這個系統的作用,這個系統被一個外層即一個可滲透壁(63)所封閉;這個可滲透壁使該系統「開放」,並能夠以可說是建成它的「組織」的方式對環境影響作出「反應」。肥皂泡被熱射線打擊時吸熱(很像一間溫室),因而被封閉的空氣就會膨脹,使肥皂泡漂浮起來。
然而,如對相似或類似的一切用法一樣,我們應該注意限度;這裡,我們可以指出,至少在某些有機體內,分子變動是在明顯地擴大,從而被用於釋放試錯運動。無論如何,放大器看來在所有有機體內都起重要作用(在這一方面,有機體和某些計算機及其總開關、串聯的放大器和繼電器相類似)。然而,在肥皂泡里沒有放大器。
無論怎樣,我們的肥皂泡表明,自然的雲樣物理系統的確存在。而這些系統受到其他雲樣系統的可塑性控制和軟控制。(順便說一下,肥皂泡的薄膜儘管也必須包含大的分子,但當然不必從有機物質中派生出來。)
ⅩⅩⅢ
這裡提出的進化理論直接解決了我們的第二個問題——經典的笛卡兒身心問題。它是通過說明精神或意識的進化,並從而說明精神或意識的功能(不說明「精神」或「意識」是什麼)而得以解決的。
我們必須假定意識是從很小的來源發展起來的;它的最初形式大概是一種模糊的刺激感覺,當有機體有問題要解決,例如要擺脫刺激性物質時所體驗的那種感覺。無論如何,當意識開始預期可能的反應方式(可能的試錯運動)及其可能的結果時,意識就表現了進化的意義和增加的意義。
現在我們可以說,意識狀態或意識狀態的結果可以起控制系統、排錯系統的作用;通常是排除(剛出現的)行為,即(剛出現的)運動。從這個觀點看來,意識只是作為許多相互作用的控制中的一種而出現的。如果我們記得例如書中編入的控制系統即理論、定律系統以及構成「意義世界」的一切,那麼意識就很難被稱為最高等級的控制系統。因為它在相當的程度上被這些外體的語言系統所控制,即使這些外體語言系統被認為是由意識產生的。我們可以推測,意識又是由物質狀態產生的,但卻在相當程度上控制著物理狀態。正如法律制度或社會制度是我們制定而又控制著我們,絕不和我們「同一」或「平行」卻和我們相互作用一樣,意識狀態(「精神」)控制著身體並與它相互作用。
因此,有一整套類似關係。正如我們外體的意義世界和意識相關一樣,意識和正在採取行動的單個有機體的行為相關。而單個有機體的行為,同樣和它的身體相關,和被看作生理系統的單個有機體相關。後者同樣和有機體的進化序列即生物學上的門相關,可以說,單個有機體構成了門的最新的前端:正如單個有機體由門作為實驗上的探測物而產生,卻又基本上控制了這個門的命運,同樣,有機體的行為是由生理系統作為實驗上的探測物而產生的,卻基本上控制了這個系統的命運。我們的意識狀態同樣和我們的行為相關。意識狀態預期我們的行為,通過試錯估計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因此,意識狀態不僅控制,而且深思熟慮地試驗。
現在我們看到,這個理論向我們提供了對笛卡兒問題的一個幾乎毫不足奇的答案。這個理論沒有說明「精神」是什麼,而是直接引出結論,即我們的精神狀態控制著我們的(一些)物理運動,並且在精神活動和有機體的其他功能之間存在有某種平等交換,某種反饋,有某種相互作用。(64)
這種控制又是具有「可塑性」的那一種,事實上,我們大家——尤其是那些彈奏鋼琴或提琴之類樂器的人——都知道身體並不總是做我們要它做的事情;都知道我們必須從失敗中學會如何改變我們的目的,要把我們的控制的限度考慮進去:雖然在相當程度上我們是自由的,總還是有些條件——物理的或其他方面的條件——限制我們所能做的事情。(當然,在作出讓步之前,我們有試圖超越這些限制的自由。)
因此,像笛卡兒一樣,我建議採用二元論的觀點,雖然我推薦的當然不是兩種相互作用的實體的說法。但是我認為區別兩種相互作用的狀態(或事件),區別生理化學狀態與精神狀態,是有益的,也是合理的。此外,我認為,如果只區別這兩種狀態,那麼我們對世界的看法還是太狹窄了;無論如何,我們還應該區別那些作為有機體的產物的人工製品,尤其是我們的精神產物,後者能和我們的精神發生相互作用,因而也和我們的物理環境的狀態發生相互作用。雖然這些製品往往「不過是物質碎片」,也許「只不過是工具」,但是就動物水平來說,它們有時竟是完美的藝術品;在人類水平上,我們精神的產物時常是大大超過了「物質碎片」——比如說打上記號的紙片;因為這些紙片可以表示討論的狀態,知識增長的狀態,這些狀態可以超越(有時帶有嚴重的後果)大部分甚至所有有助於產生這些狀態的心智的理解。因此,我們必須不僅是二元論者,而且是多元論者;而且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在物理世界(經常無意)造成的巨大變化表明,抽象規則和抽象觀念可以移山,其中有一些規則和觀念或許只部分地為人類心智所掌握。
ⅩⅩⅣ
事後想起來,我要補充最後一點。
由於自然選擇,進化只能導致所謂「功利主義的」結果,導致有利於我們生存的適應性,這種看法是個錯誤。
正如在可塑性控制系統中控制的和受控的子系統相互作用一樣,我們的試探性解決辦法也和我們的問題以及我們的目的相互作用。這就意味著,我們的目的能夠改變,而選擇目的可能成為一個問題;不同的目的可以競爭,新的目的可以由嘗試和排錯方法所創造和控制。
無可否認,如果新的目的與生存的目的相牴觸,那麼這個新目的就被自然選擇所排除了。眾所周知,許多變異是致命的,因而是自取滅亡的;而且關於自取滅亡的目的有許多例子。另一些例子對於生存而言或許是中立的。
起初對於生存而言是次要的許多目的,後來可以變成自主的,甚至與生存相對立;例如,靠大膽出人頭地的野心,攀登埃非爾士峰(65)、發現新大陸或第一個登上月球的野心;或發現某種新真理的志向。
其他目的可能一開始就是自主的東西,而與生存的目的無關。藝術家的目的或者某些宗教的目的也許是屬於這一種,對那些珍視這些目的的人來說,這些目的可以變得比生存還重要得多。
所有這一切是生命的過剩部分,嘗試和排錯的方法所依賴的幾乎過於豐富的試錯。(66)
看到藝術家像科學家一樣,實際上使用這個試錯法,也許不是沒有意義的。一個畫家可以試探地上一點色彩,後退幾步看一看,對它的效果作一次批判性評價,(67)以便加以修改,如果尚未解決他要想解決的問題的話。他的嘗試性試驗(上點顏色或刷上一筆)可能發生意外的或偶然的效果,可以改變他的問題;或造成一個新的副問題,或者一個新的目的:藝術目的和藝術標準的進化(像邏輯規則一樣,這種進化變為外體的控制系統),這種進化也是通過試錯法進行的。
我們在這裡也許可以暫時回到物理決定論的問題上,回到我們耳聾的物理學家的例子上。這位物理學家從未聽過音樂,但是他能「譜出」莫扎特的歌劇樂譜或貝多芬的交響曲,僅僅通過研究莫扎特或貝多芬的身體以及他們所處的作為物理系統的環境,並預測出他們的筆在五線譜上畫黑色音符的地方。我想把這些描繪為不可接受的物理決定論的後果。莫扎特和貝多芬部分地是受控於他們的「鑑賞力」,他們對音樂評價的系統。然而這個系統不是鑄鐵一塊而是可塑的。它對新思想有所反應,並可能被新的試錯所改變,甚至可能被一個偶然的錯誤,一個非故意的不和諧音所改變。(68)
在結束的時候,讓我概括一下。
我們已經看到,把世界看作是封閉的物理系統是不能令人滿意的,不論是嚴格決定論的系統,還是無論怎樣都不是嚴格決定的而僅僅是隨機的系統。因為根據這樣的世界觀,人類的創造性和人類的自由只能是幻想。企圖利用量子論的不確定性也是不令人滿意的,因為它導致機遇而不是自由,導致倉促的決定,而不是深思熟慮的決定。
因此,我在這裡提供了對世界的不同看法,根據這種看法,物理世界是個開放系統。這同把生命的進化看作嘗試和排錯過程的觀點是一致的。它使我們合理地理解(儘管還很不充分)生物學上新奇事物的出現以及人類知識的增長和人類自由。
我力圖概述一個進化理論,這一理論注意到所有這一切問題並提出對康普頓問題和笛卡兒問題的解決辦法。恐怕這個理論太單調同時又太費解了;而且雖然我認為可以從這個理論中推導出可檢驗的結果,我決不認為我提出的解決辦法就是哲學家們一直在尋找的方法。不過我覺得康普頓可能會說,儘管這種方法有缺點,但是對他的問題提出了可能的回答,並且是可能導致進一步進展的回答。
* * *
(1) 這是1965年4月21日在華盛頓大學作的亞瑟·霍利·康普頓第二次紀念講演。
(2) 1962年2月初我來到伯克利時,就渴望見到康普頓,但是還沒有見到,他就逝世了。
(3) 康普頓和西蒙,《物理學評論》,1925年,第25期,第309頁以下。(亦見波特和蓋革,《物理學雜誌》,1924年,第26期,第44頁以下和1925年,第32期,第639頁以下;《自然科學》,1925年,第13期,第440頁。)
(4) 玻爾、克雷默和斯拉特,《哲學雜誌》,1924年,第47期,第785頁以下和《物理學雜誌》,1924年,第24期,第69頁以下。亦見康普頓和阿里森的《理論與實驗中的X射線》,1935年;例如,第211-227頁。
(5) 參見康普頓,阿里森(注③),第1章,第19節。
(6) 康普頓:《人類自由》,1935年(1939年第3版)。這本書主要是根據康普頓1931年在耶魯大學作的特利基金講演以及在特利講演之後不久作的其他兩個專題講演寫的。
(7) 康普頓:《科學的人類意義》,1940年。
(8) 關於太陽系的缺陷,參見下面第241頁注②和第244頁注①。
(9) 參見我的《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23節(1957年及以後各版),書中我批評完形心理學(或「格式塔」心理學)的「完全主義」標準,指出甚至最受歡迎的完全主義的非整體的例子,例如「僅僅一堆」石頭也滿足這個標準(「整體大於部分的總和」)。(注意我決不否認存在完形心理學,我只是反對大多數完形理論的膚淺性。)
(10) 牛頓本人不是從他的理論中引出這些「決定論的」結果的人,參見下面第241頁注②和第244頁注①。
(11) 甚至「唯物主義」的一些主要對手(例如斯賓諾莎、萊布尼茨、康德和叔本華)一般也認為,決定論構成理性態度或科學態度的主要部分。構成理性主義傳統一部分的一個類似的教條是,一切知識從觀察開始並從觀察歸納出來。比較我的《猜想與反駁》一書第122頁中關於這兩個理性主義教條的評論。
(12) 牛頓自己可以算是很少幾個持不同意見的人之一,因為他甚至把太陽系看成是不完善的,繼而認為它可能要毀滅。由於這些觀點,他被譴責為不虔誠,即「對自然界創造者的智慧的挑戰」(如亨利·彭伯頓在他1728年的《艾薩克·牛頓爵士的哲學》一書第180頁中所描述的)。
(13) 《查爾斯·桑德·皮爾士文集》,1935年,第6集,第35頁,6.44。當然可能有其他物理學家提出類似的觀點,但是除了牛頓和皮爾士以外,我知道的只有一個:維也納的弗朗茲·埃克斯納教授。薛定諤是他的學生,在他的《科學、理論與人類》一書中寫了關於埃克斯納的觀點。參見該書1957年版第71、133、142頁。(這本書以前是以《科學與人類氣質》為題於1935年出版的,康普頓在《人類自由》第29頁提到過它。)
(14) C·S·皮爾士:上引書第6集,6.47,第37頁(1892年第1版)。這一段雖然簡單,卻很有意義,因為預先提出了(注意關於爆炸性混合物振動的評論)關於宏觀效應的一些討論,這些討論由海森堡的非決定論的擴大而產生。這次討論是由拉爾夫·利利的一篇論文開始的,參見《科學》1927年,第46期,第139頁以下,康普頓在《人類自由》第50頁中提到它。它在康普頓的書中起了相當的作用,參見第48頁以下。(注意康普頓1931年發表特利演講。)康普頓:上引書,第51頁,注3,包含一個對由於分子熱運動(皮爾士想到的不確定性)和海森堡不確定性引起的機遇效應很有意思的定量比較。玻爾、帕斯庫爾·約爾丹、弗里茨·麥迪卡斯、路德維希·馮·貝塔朗菲和許多其他的人繼續進行這個討論,最近,瓦爾特·埃爾薩塞1958年寫的《生物學的物理基礎》,也參與了討論。
(15) 我引證保羅·卡拉斯:《一元論者》,1892年,第2期,第560頁以下和1892年第3期,第68頁以下。皮爾士的回答在《一元論者》1893年,第3期,第526頁以下(參見皮爾士的文集第6集,附錄A,第390頁以下)。
(16) 問題境況的突然轉變是由以下事實判斷的,即對於我們許多老頑固來講,似乎的確不久以前經驗主義的哲學家(例如見石里克:《普通認識論》,1925年,第2版,第277頁)都是物理決定論者,而今天物理決定論正在被P·H·諾威爾-斯密拋棄,看作「18世紀的『怪物』」(《精神》,1954年,第63期,第331頁)。P·H·諾威爾-斯密是石里克觀點的積極勇敢的捍衛者。時間向前推移,無疑地它將及時解決我們所有的問題,怪物或非怪物的問題。然而,說來也奇怪,老頑固似乎都記得普朗克、愛因斯坦和石里克的時代,並很難相信我們疑難而糊塗的思想,即那些偉大的決定論思想家同拉普拉斯一起產生了18世紀的怪物,拉普拉斯產生了所有怪物當中最著名的怪物(他1819年論文中的「超人智力」時常被叫做「拉普拉斯妖」。參見康普頓《人類自由》,第5頁以下,《科學的人類意義》,第34頁,及後面第235頁注①所引亞力山大著作)。然而甚至憑我們正在衰退的記憶力,多作一下努力,也可能回想起某個卡拉斯提出的類似18世紀的怪物(不是上一個注提到的19世紀思想家P·卡拉斯,而是T·L·卡拉斯,康普頓在《人類自由》第1頁上曾引用)。
(17) 1950年我在「量子物理學與經典物理學的非決定論」一文中提出了這個觀點,該文發表在《英國科學哲學雜誌》1950年第1卷,第2期,第117—133頁,第3期,第173—195頁。不幸,我寫這篇論文時,還一點不知道皮爾士的觀點。這裡我可以提一下,從我早期的論文中,我接受了相互對立的雲和鐘的思想。自從1950年我的論文發表以來,經典物理學中非決定論原理的討論已醞釀成熟。參見布里淵的《科學的不確定性和信息》1964年(我並非完全同意的一本書)和那裡提供的文獻參考資料,特別是在第38、105、127、151—152頁。增加的參考資料,特別是哈達馬特關於負曲率「角」表面測地線的論文,載《理論數學與應用數學雜誌》,第5輯,第4期,1898年,第27頁以下。
(18) 亦見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一書,尤其是新附錄*xi,亦見該書第9章,其中包括大體上正確的批評。雖然鑒於愛因斯坦在附錄xii中的批評,我不得不撤回在第77節中所說的(1934年的)思想實驗。然而,這個實驗可以由附錄*xi和*xii討論的愛因斯坦、波多爾斯基和羅森著名的思想實驗來代替。亦見我的論文「對機率計算的傾向解釋和量子理論」,發表於《觀察與解釋》,1957年,第65—70頁和第83—89頁。
(19) 最後一句是對1963年庫恩撰寫的有趣的《科學革命的結構》中一些觀點的批評。
(20) 參見海森堡的《量子理論的物理原理》,1930年。
(21) 我指的是康普頓對玻爾、克雷默和斯拉特理論的駁斥,參見康普頓自己在《人類自由》第7頁和《科學的人類意義》第36頁提到的話。
(22) 比較所引的海森堡的書中康普頓的前言,第iii頁以下;亦見他在《人類自由》第45頁(參考愛因斯坦)和《科學的人類意義》第42頁關於量子力學的不完善的評論。康普頓贊成量子力學的不完善而愛因斯坦把這看成是這個理論的一個弱點。玻爾回答愛因斯坦,認為,(像他以前的馮·紐曼)這個理論是完善的(或許在這個術語的另外意義上來說)。見例如愛因斯坦、波多爾斯基和羅森的文章,《物理學評論》,1935年,第42期,第777—780頁和玻爾的回答,1935年,第48期,第696頁以下;以及愛因斯坦的文章,《辯證法》,1948年,第2卷,第320—324頁;和玻爾,同期第312—319頁;此外,愛因斯坦和玻爾之間的討論載於希爾普(編):《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哲學家—科學家》,1949年,第201—241頁,特別是第668—674頁,以及愛因斯坦的一封信,發表於我的書《科學發現的邏輯》第457—464頁;亦見第445—456頁。
(23) 參見N·R·漢森講的量子理論發現史,《正電子概念》,1963年,第9章。
(24) 尤其是參見《人類自由》第90頁以下;比較《科學的人類意義》,第73頁。
(25) 比較《人類自由》,第1頁。
(26) 比較《人類自由》,第26—27頁。(以及自第27頁開始的最後一段。)或許我可以提醒讀者,我的觀點與所引段落的觀點有一點不同。因為像皮爾士一樣,我認為,一個系統的定律是牛頓學說的定律(初步看來是決定論的),可是這個系統又是非決定論的,這在邏輯上是可能的,因為應用這個定律的系統可能是內在的不準確,例如,說它的坐標或速度是有理數(與無理數相反)是毫無意義的。以下的話(見薛定諤:上引書,第143頁)也非常有道理:「……能量-動量定律只提供我們四個方程,因此留下了在很大程度上未確定的基本過程,即使能量-動量定律適合這組方程。」
(27) 比較《科學的人類意義》,第ix頁。
(28) 同上書,第42頁。
(29) 比較《人類自由》,第27頁。
(30) 假設我們的物理世界是一個含有隨機成分的物理學上的封閉系統。顯然,這個系統不會是決定論的;然而,目的、思想、希望與願望在這樣的世界裡不能對物理事件產生任何影響;假定它們存在,它們是完全多餘的;它們就是所謂的「副現象」。(注意,決定論的物理系統是封閉的,但是封閉系統可能是非決定論的。因此,「非決定論」是不夠的,而這將在以下第Ⅹ節加以解釋。)
(31) 康德深受這個噩夢之苦而無法擺脫。見康普頓《人類自由》第67頁以下,關於「康德逃脫的途徑」的很好敘述。(第68頁第2行「純粹理性的」這幾個詞應刪去。)也許我在這裡可以提一下,我並不同意康普頓在科學哲學領域中所提到的一切觀點。我和他不一致的觀點有以下幾例:康普頓贊成海森堡的實證主義或現象論(《人類自由》,第31頁),康普頓歸功於艾卡爾特的某些話(在上引書中第20頁注7):看起來雖然牛頓本人不是決定論者,但是我認為物理決定論相當精確的思想,不應根據某種含糊不清的「因果關係定律」的意義加以討論。我也不同意在類似說海森堡是19世紀30年代的現象論者(或實證主義者)的意義上,說牛頓是現象論者。
(32) 大衛·休謨:《人性論》,1739年,第174頁;亦見,第173頁和第87頁。
(33) 上引書,第408—409頁。
(34) 休謨:上引書,第403頁以下,與第404頁以下相比較是有意義的(休謨在那裡說,「我用兩種方法給必然性下定義」),同樣有意義的是和他歸之於「物質」的「概念性質是否叫做必然性」進行比較,如他所說的,對於概念性,所有人「一定都認為它屬於意志」(或「屬於精神的動作」)。換句話說,休謨在這裡試圖把他的習慣論和他的聯想心理學應用於「物質」,即應用於物理學。
(35) 特別請參閱B·F·斯金納的《沃爾登第二》,1948年,一個吸引人的慈善的但極其天真的對全知全能的烏托邦空想(尤其見第246—250頁,亦見第214頁以下)。阿·赫胥黎:《勇敢的新世界》,1932年(亦見《重訪勇敢的新世界》,1959年)和喬治·奧威爾:《1984》(1948),都是著名的矯正法。我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1945年,1962年第4版以及《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一書第91頁,已批評過某些烏托邦和獨裁主義思想。(參見這兩本書,尤其是我對所謂「知識社會學」的批評。)
(36) 當然我的聾物理學家非常類似於拉普拉斯的妖魔;我認為他的成就是荒唐的;這只是因為非物理學方面(目標、目的、傳統、嗜好、智謀)在物理世界的發展上起了作用;換句話說,我相信相互作用論。塞繆爾·亞歷山大的《空間、時間與神》(1920),第ii卷,第328頁談到他所說的「拉普拉斯的計算機」,「除了在所述的有限意義上,計算機的假說是荒唐的。」然而,「有限意義」包括預測一切純物理事件,因而包括預測莫扎特和貝多芬寫的所有黑色音符的位置。「有限意義」只排除對精神經驗的預測(和我對物理學家耳聾的猜測很相應的一種排除)。因此我認為是荒唐的東西,亞歷山大準備加以承認。(或許在這裡我可以說,我認為討論自由問題,聯繫音樂的創作、新的科學理論或技術發明的創造,比聯繫倫理學以及道德責任更可取。)
(37) 休謨:上引書,第609頁(著重點是我加的)。
(38) 見賴爾的《心的概念》,1949年,第76頁以下(「機械論的怪物」)。
(39) 比較皮賴「生命和活著兩個用語的無意義」,《生物化學的前景》,1937年,第11頁以下。
(40) 見例如圖林的「計算機器與智力」,《精神》,1950年,第59期,第433—460頁。圖林認為人和計算機在可觀察的(行為的)特性上看,原則上是不可區分的,他要求他的對手詳細說明人的哪些可觀察行動或成就是計算機原則上不可能達到的。但是這種要求是一種智力上的陷阱:通過詳細說明一種行為,我們就會設計出製造計算機的規格。此外,我們使用和製造計算機,因為計算機能夠做我們不能做的許多事情,正如我想加總數而不能在腦袋裡算時,我就用鋼筆和鉛筆。愛因斯坦說過:「我的鉛筆比我聰明。」但是這並不證明他與鉛筆不可區分。(比較前面第244頁注①提到的我關於非決定論的論文,第195頁最後一段;以及我的《猜想與反駁》第12章,第5節。)
(41) 參見石里克的文章,載《認識》雜誌,第5期,第183頁(摘自第一段最後八行)。
(42) 休謨:上引書,第171頁,亦見例如第407頁:「……自由……就是和機遇一樣的東西。」
(43) 比較《人類自由》,第53頁以下。
(44) 我這裡所說的笛卡兒問題的批判性討論可以在我的《猜想與反駁》第12和13章中找到。在這裡可以說,像康普頓一樣,就我反駁所有活的有機體(作為物理系統)物理上的完整性這一說法而論,也就是說,就我猜測某些有機體的精神狀態可以和物理狀態相互作用而論,我幾乎是個笛卡兒主義者。(然而,我之作為笛卡兒主義者還不如康普頓:甚至總開關模型對我的吸引力也不如對他的吸引力大。)此外,我不贊同笛卡兒關於精神實體或思想實體的談話,也不贊同他的物質實體或廣延實體。只是就我相信物理狀態和精神狀態(此外還有更抽象的東西,如討論的狀態)兩者都存在而言,我才是個笛卡兒主義者。
(45) 康普頓相當仔細地討論了這個理論,特別是在《人類自由》第37—65頁。特別參見提及拉爾夫·利利上引書的地方,《人類自由》,第50頁,亦見《科學的人類意義》,第47—54頁。值得注意的是,康普頓在《人類自由》第63頁以下的評論和《科學的人類意義》第53頁,論我們行動的個體性以及為什麼它允許我們避免我所說的第二種進退維谷的解釋(它的第一種進退維谷是純粹的決定論),即我們的行動歸因於純機遇的可能性。
(46) 特別見《科學的人類意義》第viii頁以下和第54頁,這一節的最後陳述。
(47) 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以至於我們很難描述任何典型的生物學過程,除非這個過程放出或激發儲存能。反過來當然就不是這種情況:許多非生物學的過程都有同樣的特點;雖然放大器和放出過程在經典物理學上不起很大的作用,但是卻是量子物理學所特有的,當然也是化學所特有的。(激發能量的輻射等於零是一種極個別的情況;另一個有趣的情況是——基本上絕熱的——折進的某種無線電頻率伴隨著信號或刺激的極限放大。)這就是為什麼像「原因等於結果」這樣的公式(以及對笛卡兒相互作用論的傳統批評),早就不用的原因之一,儘管守恆定律繼續有效。比較在以下ⅩⅣ節中所討論的語言的刺激或放出功能:亦見我的《猜想與反駁》,第381頁。
(48) 語言功能的理論歸功於比勒(《兒童智力發展》,1919年;1930年英文版,第55,56,57頁,亦見《語言論》,1934年)。我在他的三個功能中加了一個功能,即辯論的功能(以及其他在這裡不起作用的功能,例如勸告與說服的功能),見例如我的論文「語言與身心問題」載於《猜想與反駁》第295頁,注②和原文(亦見第134頁以下)。動物(尤其是蜜蜂)中存在某種描述性語言的過渡階段不是不可能的。見馮·弗里斯的《蜜蜂:它們的視力、化學感官與語言》,1950年;《舞蜂》,1955年和M·林達爾的《群居蜜蜂的交流》,1961年。
(49) 比較弗里斯上引書和林達爾上引書。
(50) 見我的《猜想與反駁》第1章,尤其是第64頁關於形式邏輯是「合理性批判的工具」的評論,亦見第8到11章和第15章。
(51) 參見上一個注和我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特別是第24章及第ii卷附錄(1962年第4版);以及《猜想與反駁》,特別是前言和導論。
(52) 比較我的《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106頁,注1。
(53) 意指進化論成了波普爾感興趣的東西了。——譯者
(54) 「嵌進」(不過不是我歸功於艾倫·馬斯格雷夫的術語)的思想,或許可以在查爾斯·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959年,第Ⅵ章中找到(我引自《良友》叢書版,第180頁,著重點是我加的):「……每個高度發達的有機體都經歷了許多變化,而……每一個改變了的結構往往是遺傳的,因此,每一次改變不會……完全不留痕跡,因而[有機體的]每一部分的結構……是許多遺傳變化的總和,物種經歷了這種變化……」亦見E·鮑德溫,載《生物化學的前景》,第99頁以下,以及那裡所引的文獻。
(55) 新的問題境況的出現可描述為有機體「生態學的小生境」或有意義的環境的一個變化或演變。(它或許可以稱為「習慣選擇」;比較盧茲的文章,載《進化》,1948年,第2期,第29頁以下。)有機體或它的習慣或它的棲息地的任何變化產生出新問題,這一事實說明了這個(往往是嘗試性的)解決辦法的難以置信的價值。
(56) 參考康普頓關於「突現進化」的意見。
(57) 嘗試與排除錯誤的方法所運用的並非完全隨機的或任意的嘗試(像有時提出的那樣),雖然這些嘗試看起來可能是很隨便的。至少必須有一個「後效應」(在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第162頁以下的意義上)。因為有機體經常從它的錯誤中學習,也就是說有機體建立了壓制或消除或至少減少某些可能嘗試的頻率的控制(這些嘗試在其演化的過去或許是實際的嘗試)。
(58) 現在有時叫「鮑德溫效應」;例如見G·G·辛普森「鮑德溫效應」,載《進化》,1953年第7期,第110頁以下;和C·H·沃丁頓,同卷,第118頁以下(特別是參見第124頁)和第386頁以下。亦見J·M·鮑德溫的《發展與進化》,1920年,第174頁以下和H·S·詹寧斯的《低級有機體的行為》,1906年,第321頁以下。
(59) 參見《人類自由》第91頁和《科學的人類意義》第73頁。
(60) 比較H·S·詹寧斯,上引書第334頁以下。K·Z·洛倫茲的《所羅門國王的戒指》(1952年,第37頁以下)描述了一個關於解決問題的魚的美妙例子。
(61) 惠勒的文章,載《美國科學家》,1956年,第44期,第360頁。
(62) 我們只能選擇許多競爭性假設中「最好的」——按照致力於追求真理的批判性討論來看是「最好的」假設——意味著我們選擇按照討論來看「最接近真理」的理論;參見我的《猜想與反駁》,第10章,亦見《人類自由》第vii頁,特別是第74頁(關於能量守恆原理)。
(63) 可滲透的壁或薄膜似乎是所有生物系統的特徵。(這可能與生物個體化現象有關。)關於薄膜和氣泡都是原始有機體這個思想的前史,參見C·H·卡恩的《阿那克西曼德》,1960年,第111頁以下。
(64) 正如幾個地方暗示的那樣,我猜測,接受精神狀態和物理狀態的「相互作用」,對笛卡兒問題提供了惟一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這裡我想補充一下,我認為,我們很有理由假設,存在有精神狀態或意識狀態(例如在夢中),在其中自我(或人的時空位置和個性)的意識很弱或不存在。因此,看來有理由假設,完全的自我意識是後來的發展,並且以如下方式表達身心問題是錯誤的,即把意識的這種形式(或有意識的「意志」)看作是惟一的形式。
(65) 埃非爾士峰即我國的珠穆朗瑪峰。——譯者
(66) 比較例如我的《猜想與反駁》,特別是第312頁。
(67) 例如見恩斯特·H·岡布里奇:《一匹木馬的構思》,1963年,尤見第10頁;以及同一作者的《藝術和錯覺》,1960年、1962年(見「試錯」條)。比較第287頁注①。
(68) 關於科學產品與藝術作品的類同,見《人類自由》,前言,第vii—viii頁,和在《人類自由》中的評論,第74頁;還有E·馬赫的《熱學》,1896年,第440—441頁,他寫道:「藝術的歷史……教育我們怎樣把偶然產生的形象用於藝術創作。達·芬奇勸告藝術家去注意雲的形狀和骯髒的、煙燻黑的牆上的斑紋,這些可能向他提供適於他的計劃和他的心情的觀念……另外,音樂家有時可能從隨意的聲音中得到新的觀念;我們有時也可能從一個著名的作曲家那裡聽到,他由於彈鋼琴時偶然地按錯鍵而發現了調子優美和諧而有價值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