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常寧縣誌 · 卷十一
常寧縣知縣張問明主修
候選貢生 殷 銘纂修
庠 生 劉 綸編訂
祥異志
祥異志論
人事作於下,天道應於上,天人之際,大可畏也。然往往天之兆吉者常疏,兆凶者常數。故休徵[1]百年一覯[2],而譴吿[3]所垂,每頻示於十餘歲之中。非先事而為之豫,後事而為之備,其何以順五行而回天變哉?寧邑遠不可考矣,數十年來,禎祥不概見[4]。其間,或疾疫,或兵火,或旱潦、蟲蝗,疊形屢吿,民不樂生。豈維挽之無人耶,抑有其心而苦無其力耶?天之愛民甚矣,景星[5]慶雲[6],靈芝醴泉[7],疇[8]非盛世之瑞?常秘惜珍重,懼其驕人志,而無以動修省[9]也,何可諱言咎徵[10]而不詳為採錄乎?作《祥異志》。
災異
崇禎十一年戊寅正月二十七日,臨藍礦寇攻城。城內外房屋盡皆灰燼,居民殺死數千,財物悉掠,寧邑傷殘自此始矣。十六年癸未七月,土寇猖獗,士民起義滅之。八月,大疫,先死於兵,繼死於病,共以萬計。
順治十五年戊戌七月,有游兵千餘,劫掠西南東三鄉,燒毀房屋,殺傷人民甚眾。
康熙三年,桂寇擾南鄉,居民苦之,旋請兵捕滅。八年七月,大疫。八月,縣北城外火災。十一月,西城內火災。九年五月,內城北復火。
水旱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大旱,竹生實,民采以活生。
天啟六年甲子,大旱,民采蕨根作粉以食,知縣王梯捐俸賑濟,所活甚眾。
崇禎十七年癸未,大旱,民不聊生,亂因以起。
順治三年丙戌,旱。丁亥春,加以郝兵擄掠,斗米一兩二錢,民茹草食木,死亡過半。自古之飢,未有甚於此者。九年壬辰,旱,斗米三錢,民采蕨根以食。十三年丙申七月十九夜,山崩水涌,平地深二丈余,近江居民房屋,淹推無存,死者千計。十四年丁酉,旱復疫。
康熙四年大旱,奉旨蠲[11]餉三分。六年,蝗,民無半收。八年春夏,旱。七月十八日,大水。八月望[12],復水,三日乃退。
賑恤
修德可以回變,其應捷於影響。桑枯[13]星退[14]之類是也。然而,七旱九潦,豈其德之不足,抑亦鄭相所云天道實遠者[15]哉?而卒未聞為堯、湯累,人事修也。吾寧水旱頻仍,能以人力為補救,飢者飽之,病者起之,離者合之,幾使造物無權,德固潛通,政尤實舉,而天道不外人事矣。君相造命之說,古人洵[16]非欺我。
考洪武三十六[17]年,建預備倉於縣治之東。正統七年,知縣趙忠增設於下液保、西陽保、官板保、枯江保,每鄉倉各三間,以備賑恤。廢馳已久,前任知縣張芳建倉三間於布政司內。順治十四年,旱,民飢,給米施粥兩月,活人甚眾。
康熙七年八月,有民呂堯,饑寒負債,拆賣子媳錢氏,事聞知縣張問明,捐俸十兩,俾堯媳得不嫁。
康熙九年二月,有民彭元一負債,將髮妻謝氏嫁賣祁陽,事聞知縣張問明,差壯星夜趕至地名落山,追轉謝氏歸彭,捐俸代完禮銀十兩。
康熙十一年二月初二日,東門外火災,灰燼五十餘家。先歲苦旱、蝗,民飢不得食,至是棲身無所,苦益甚。知縣張問明,除一面買米給發日食外,具文詳上,奉巡撫都察院盧發賑銀三十兩,布政司安發賑銀二十兩,按察司馬發賑銀五兩。災民由是得復㕓舍[18]。
康熙十年夏,大旱。秋,復蝗。是歲禾稼不登[19]。次年,飢。四月,內奉布政司安、按察司馬,轉奉督部蔡、撫院廬,委辰戌廳王廷棟來縣監賑,出豫備倉谷二百六十二石七斗五升,又領院司所發銀一百兩,糴[20]谷二百五十石,共賑饑民四千五百一十八口外,知縣張問明捐俸四十五兩有奇,買米施粥,所活益眾。
【注釋】
[1]休徵:吉祥的徵兆。
[2]覯:遇見。
[3]譴吿:譴責警告。
[4]概見:謂概略的記載。不概見,指很少見到。
[5]景星:星名。相傳常出於有道之國。
[6]慶云:五色雲。古人以為祥瑞之氣。景星慶云:比喻吉祥的徵兆。
[7]醴泉:甘甜的泉水。
[8]疇:古同「儔」。表示疑問,相當於「誰」。
[9]修省:修身反省。
[10]咎徵:過失的報應;災禍應驗。
[11]蠲:除去,免除。
[12]望:月圓,農曆每月十五前後。
[13]桑枯:《史記》卷三《殷本紀》載:商朝帝太戊時,亳有祥桑谷共生於朝,一暮之間大可合拱,這被認為是災異。帝太戊修德,此祥桑谷乃枯死。
[14]星退:《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載:「(宋景公)三十七年,楚惠王滅陳。熒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意思為:宋景公三十七年(公元前480年)宋國司星(看星相,研究天文之官)看出星辰之相不利於國君,有國君當亡之兆,宋景公相當憂愁。司星子韋建議,可以作法,使災殃轉移於宰相。宋景公說:宰相相當於我的手足股肱啊,怎能傷害他呢?司星又建議可以作法把災殃轉移於人民。宋景公說:國君是因人民而存在的,責任就是保護人民,怎能禍害人民呢?司星又建議,可以把災害移至歲收,宋景公說:人民是靠歲收生活的,如果農作物收成不好,人民就會困苦。司星說:天高聽卑,國君能有這種君人之言,星相也會受感召而動移。不久,星相果然移動三度。宋景公安然無恙。
[15]是鄭國大夫子產(鄭相)關於天道問題的著名論斷。據《左傳·昭公十八年》記載:夏五月,心星在黃昏時出現,颳起大風,宋、衛、陳、鄭諸國發生了火災。鄭國大夫裨竈及國人請求把國寶拿出來祭祀鬼神,以免鄭國發生第二次大火。子產不答應。他說:「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竈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沒有把國寶給他,也沒有再發生大火。
[16]洵:誠實,實在。
[17]洪武三十六:洪武(明太祖朱元璋年號)只有三十一年,無三十六年,此處疑有誤。
[18]㕓舍:居住。
[19]登:穀物成熟。
[20]糴:買進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