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中國歷史講義 · 第五十一講 明太祖的開國方略

明太祖既克元都,遂下詔以應天府為南京,開封為北京。[明太祖的驅逐胡元平定西南]洪武元年[1]十二月,徐達等克太原、大同,山西遂平。明年,徐達等平陝西。又明年,徐達平甘肅。李文忠出居庸關追元順帝。元順帝病死於應昌,子愛猷識里達臘繼立,李文忠進兵圍應昌,愛猷識里達臘北走,李文忠追至北慶州而還。於是北方完全平定。先是明玉珍聞陳友諒殺徐壽輝,遂據四川獨立,建都重慶,改國號為夏。洪武四年,明太祖命湯和等分道伐夏。時明玉珍已死,其子明升出降,四川遂平。惟元朝的梁王把匝刺瓦爾密占據云南,至洪武十四年[2]才平定。 明太祖和漢高祖一樣以遊民一躍而為帝王,他的謀臣常把漢高祖的故事講給他聽,所以他開國之初的種種設施,大都模仿漢高祖。[大封同姓與誅戮功臣]最顯著的是:(一)他仿漢初大封同姓的辦法,分封諸王子於各地,並各設傅相官屬,置護衛兵。 明太祖封諸子於要地各設傅相官屬,並許置護衛兵,有多至萬九千人者,而燕王朱棣、晉王朱棡以守御北邊故,並得節制諸將,權勢尤大。今將受封的諸皇子,列表如下: (二)他仿漢高祖的誅滅功臣宿將。先族誅左丞相[3]胡惟庸;繼又族誅右丞相李善長,株連而死的三萬人;後又族誅功臣藍玉、傅友德等,株連而死者萬五千人。 明太祖建國之初,以李善長為相。後來李善長以病去官,胡惟庸、汪廣洋同為丞相。誠意伯劉基,是佐明太祖定天下的功臣,胡惟庸和他不睦;劉基有病,胡惟庸帶了醫生去替他診治,服藥後病更加甚,終致不起。其後有人上疏,說劉基是被人毒死的,其情形汪廣洋應該知道。太祖問汪廣洋,汪廣洋說沒有這回事,太祖大怒,命汪廣洋自殺。不久,又有人上疏告胡惟庸等謀反,太祖遂誅戮胡惟庸,株連被殺者甚多,並上疏告胡謀反者亦被誅戮。這是洪武十三年[4]的事。過了十年。有人上書告李善長從前和胡惟庸交通,太祖大怒,命李善長自殺,被牽連的人又不少。再過兩年,又追究胡惟庸黨,殺了不少人:計自胡案發覺,前後十多年,被殺三萬餘人,史稱「胡黨之獄」。藍玉佐明太祖征伐有功,封涼國公,頗有點恃功粗暴。洪武二十五年[5],有人告他謀反,遂全家被殺。列侯以下坐藍黨而死者有傅友德等數百家,被誅戮者萬五千人,史稱「藍黨之獄」。其他非胡藍之黨而被誅戮者亦不少。趙翼說:「明祖起事雖早,而天下大定則年已六十餘,懿文太子[6]又柔仁,懿文死,孫更孱弱,遂不得不為身後之慮,是以兩興大獄,一網打盡,此可推見其心跡也。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誅者不過陳寧、塗節數人。至胡黨之獄則在二十三年,距惟庸之死已十餘年,豈有逆首已死,同謀之臣至十餘年始敗露者,此不過借惟庸為題,使獄詞牽連諸人,為草剃禽獮之計耳。胡黨既誅,猶以為未盡,則二十六年又興藍黨之獄,於是諸功臣宿將始盡。」 明太祖本是一個猜忌好殺的君主,像這樣大規模的殺戮,其殘忍兇狠,實為漢高祖所不及! 明太祖的猜忌好殺,已如前述,今更舉幾樁極荒謬可笑的事情為例:杭州教授徐一夔上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的話,他看了大怒,以為「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剃髮也。則字音近賊也」,就把他斬首。又僧來復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他又大怒,以為「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又把他殺掉。又嘗於元旦夜出遊,見一燈謎,畫一婦人,懷中抱一西瓜,安坐馬上,馬蹄畫得很大。他見了又大怒,以為這一個謎底是「淮西婦人,馬氏腳大,」明明是譏誚他的皇后馬氏,就把制謎的人杖死,諸如此類,不勝枚舉,據說太祖略識之無,平定江南後,頗招致文士,十分優禮,那些武將很妒忌。一天,有人對太祖說:「文士最喜譏誚人,如張九四[7]優禮文士,請文士們替他取名,卻取了『士誠』兩字」。太祖說:「這兩字也不壞」。那人卻說:「孟子有『士誠小人也』的話,張士誠那裡知道!」從此太祖對於臣下的章奏,動生疑忌,遂發生這類荒謬可笑的事情。 明太祖又鑒於元朝政制的鬆懈,便厲行中央集權政策,把君權極力擴張。[更進一步的君主集權]明初嘗設中書省,不久便廢;將政務分給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六部尚書,輔以侍郎,而直接總其成於皇帝。於是事權都各個獨立,並總攬政權的宰相也廢去[8],不過設一都察院以掌監察之權,更設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封駁章奏。君主集權的組織,到此又更進一步。 要擴張君主的權勢,不能不把臣下們養成絕對服從的奴隸。[明太祖的奴待臣下]明太祖的方法較前代君主更為巧妙;他不像漢光武那樣用表章氣節等方法來養成士大夫忠於一姓的奴隸意識,而是直接使士大夫出身的官僚變成奴隸。其辦法便是「跪對」和「廷杖」。古代三公坐而論道,入朝則皇帝為之起立,出朝則皇帝臨軒相送。宋太祖時,始廢「坐論」,但亦不過「立對」而已。到了明朝,君坐臣跪,甚至「膝行」「叩頭」。廷杖則更為野蠻,大臣在皇帝面前,一言不合,便受杖責,甚有因傷身死或立斃杖下者。在這種情形底下,當時的所謂「大臣」,和奴隸有什麼區別。但明朝的士大夫卻不覺得恥辱,往往朝受箠楚,晚上謝恩的奏章,未聞有因受辱而棄官隱居者。朝廷以奴隸對待臣下,臣下也以奴隸自居,談不到什麼「身份」和「氣節」了。 明太祖以奴隸待臣下還不足,更進一步設法把智識分子腐化:他在科舉制度下規定試題的範圍不能出《四書》《五經》之外,又規定用排偶的文體,稱為「制義」,後通稱為「八股」[9]。[明太祖腐化智識分子的方法]從此以後,士大夫非精通八股就休想做官;欲精通八股,非埋頭幾年把那些《四書大全》《五經大全》《性理大全》等書[10]讀個爛熟不可。到後來那些「八股先生」除了闈墨[11]、律詩、律賦[12]、小楷及所謂《四書大全》等之外就一無所知。 明初的政治設施,雖專在擴張君權,奴待臣下,及腐化智識分子,但明太祖頗懂得與民休養之道。[與民休養及嚴懲貪吏]他嘗對那些府、州、縣官說:「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搖其根,在安養生息之而已。」又嘗諭戶部:「國家賦稅已定,撙節用度,自有餘饒,使民得盡力農桑,自然家給人足,何事聚斂也。」他對於貪官污吏的懲罰極嚴,地方官貪賄至銀六十兩以上,便斬首示眾,甚至於剝皮; 明太祖在各府、州、縣、衛官署的左面特立土地廟,以為施行剝皮的場所,稱為「皮場廟」。官署的公座旁,懸掛剝皮實草的袋,使官吏有所警惕。據說這種非法之刑,在元朝已經有了[13],但不像明朝那樣公然作為一種正當的刑罰。 其罪輕者,或逮捕至京師築城;或徙鳳陽耕田。當時的官吏在法令森嚴之下,自然不敢違法殃民。[無法抑制的豪強兼併與官吏侵暴]不過這種局面是暫時的,在確認土地私有制度之下,無法抑制豪強的兼併及地方官的侵暴。明太祖晚年漸去嚴刑峻法,而當時的百姓已非所謂「初飛之鳥」「新植之木」,大可供豪強兼併、官吏剝削了。清趙翼說:「前明一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縉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視細民如弱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於此可見滅元而興的明朝,雖已除掉多年所受異族凌虐之苦,但同族間的弱肉強食還是依舊! 中國歷來每一朝代的推翻,大都由於平民的到處暴動。當時領導暴動的,不外失意的貴族、軍閥、官僚或遊俠好事之徒,不然,就是妖教師;而其大部分的軍隊,不消說是農民。但農民沒有政治的覺悟,不懂得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階級的利益,所以打倒了一個暴虐的統治階級,再來一個以暴易暴的統治階級,農民依舊是被剝削被壓迫者。 * * * [1]即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一三六八年。 [2]公元一三八一年。 [3]明初設左右相國,後改為左右丞相。 [4]公元一三八〇年。 [5]公元一三九二年。 [6]高祖長子朱標,立為太子,早死,諡懿文。 [7]張士誠小名九四。 [8]明太祖懲胡惟庸之擅權,始廢丞相不設,專任六部,分相職於各尚書,事在洪武十二年。 [9]據顧炎武《日知錄》說,八股的名稱,蓋起於成化以後。 [10]明朝頒布《四書大全》《五經大全》《性理大全》等書,而《四書大全》尤非研習不可,因為當時程式,以《四書》義為重。清《四庫全書總目》卷三十六《四書大全》提要謂「有明一代士大夫學問根柢具在於斯。」 [11]科舉時代鄉、會試選刊中式前列之作,稱為:「闈墨」。 [12]指應制詩賦而言。 [13]元世祖借阿合馬家有人皮一張,誅阿合馬之子阿散,亦剝其皮,是元代已有此非法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