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中國歷史講義 · 第五講 周初的封建

商湯開國以後,凡傳十六世,二十八王,共六百四十四祀[1]。[商朝的末路]末了一個亡國之君便是受辛。受辛暴虐聚斂,同夏履癸的行事竟後先一轍。雖後人聽見桀、紂並稱,不免起了幾分揣測,或許把二人的行事造作得一樣,但他們的怨毒中人,引起當時野心諸侯的藉口卻自有其故,至少他們得罪一般百姓的地方總有點相同的。 桀、紂同惡的故事,就各家所述的荒淫一端可以表舉如下: 桀 紂 作傾宮;飾瑤台。(《竹書》《列女傳》) 作瓊室。(《文選注》引《六韜》)立玉門。(《竹書》) 為酒池、肉山、脯林、糟堤、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羈其頭而飲之池,醉而溺死。(《韓詩外傳》《列女傳》) 為酒池,肉圃(《淮南子·本經訓》《史記》作肉林),糟邱,牛飲者三千人。(《論衡》)以繩羈人頭牽詣池,醉而溺死。(《帝王世紀》) 為夜宮於深谷,男女雜處。(《博物志》) 為長夜飲(《韓非子·說林》),男女裸相逐。(《史記》《論衡》) 縱靡靡之樂。(《韓詩外傳》) 作靡靡之樂。(《淮南子·本經訓》) 綜觀此表,比附裝點之跡甚顯,所以宋人羅泌作《路史》便說「書傳所記桀、紂之事多出模仿」了。 周武王的起兵革命,正走著湯的老路,所以後世談革命的以湯、武並稱。 周武王既憑藉先世傳下的岐、豐故業,早在西方一帶取得領袖的資格了。[周武王的伐紂開周]剛巧碰到商王受辛自己市怨的機會,他便在孟津會集了素通聲氣的八百諸侯,渡河進攻朝歌。在牧野地方把商兵殺敗,受辛便自己放火燒死。周武王一面把前朝聚斂下來的財物散給當地的百姓,買個新朝愛民除暴的美名,一面定都鎬京,便做了開周的天子了。 周是后稷[2]的後裔。后稷初居於邰,後傳至古公亶父,因避狄患,遷居於岐,遂改號為周,日漸強大。及武王的父親文王時,商勢日絀,周勢日旺,所謂「三分天下有其二」,遂作邑於豐,竟隱然與商朝相抗了。所以後來武王襲位,東伐商紂,便得一舉成功,代商開周。 開周第一件大事,便是處置那些分據散處的部落。[封建制度的成立]——就是後世侈言的「封建制度」。原來夏、商以來的所謂諸侯,都是古代自然發生的部落,他們的存在即非天子所建,天子自也不能無故地廢去他們。於是周初列爵分土[3],只索明定一個辦法,表示政由己出,所有錫土分茅的榮典,都是天子親親獎功的恩賞。我們只看當時的封建,便可明白周初的開國方略了。《史記》曾說「武王克殷,廣封先王之後」,其實只是舊部落罷了。後來「周公吊二叔之不咸,乃眾建親賢以屏藩周」,於是新建之國有好幾十,而同姓子弟卻居十之七八了。實際上舊有的部落又多為新建國的附庸,間接隸屬於天子。當是原有相互監督,相互維繫的用意,所以參伍錯綜,似乎配置得遠近咸宜,大小有則。 周武王代商,封紂子武庚於殷,仍存其先祀,另又封自己的弟弟叔鮮于管,叔度於蔡,叔處於霍,來監視他,叫做三監。武王死後,周公當國,管叔、蔡叔頗致不滿,乃奉武庚反周。後來周公東征,殺武庚,誅鮮,囚度,降處為庶人。這就是後世盛稱的「大義滅親」。當時管、蔡二叔最著,所以說「二叔之不咸」。咸訓同,不咸便是不順從的意義。 周朝代商,承著神權政治的餘波,影響到人鬼之祀的日見加重,報本尊祖的觀念乃愈結而愈深。[封建制度與家族主義的關聯]他的開國方略既側注於廣封宗親,於是家族主義更攙合於政治,一切維持名分的階級,辨別親衰的禮制,自然會應運而生了。所以當時的宗法,有「百世不遷」的「大宗」和「五世則遷」的「小宗」,親疏的等差,絲毫不容稍混。 大宗與小宗為宗法社會所最講究的一件要事,因為「宗子」的地位至重,實系全族的榮枯,無論親疏遠近,凡屬同族的都得奉他為中心。原來宗子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人征服了一處地方,就地做王,便是「始祖甲」,他的嫡長子接續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乙之外還有甲的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諸侯的,那便是「小宗」了。但次乙做了諸侯,他的子孫奉祀他為始祖,他的嫡系繼為諸侯的也喚做大宗。——次乙的子孫對乙這一支固是小宗,若對次乙的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卻是大宗;做大夫的若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給子弟,也是如此。這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禮記·大傳》所謂「別子為祖」;次乙的嫡系繼為諸侯的便是《大傳》所謂「繼別為宗」。普通的宗——小宗——本來「五世則遷」,高祖以上即遷入祧廟,不再以時祭享;若「繼別」的「大宗」則「百世不遷」,永永不入祧廟的,所以也叫做「不祧」。詳可參看清人毛奇齡《大小宗通釋》的「大宗小宗圖」。 而當時的中央政府與同姓諸國便形成一個模範的大家族。為要維持這家族的關係,名分當然要看得十分尊嚴,而層層的階級便由此成立了。據《左傳》所記「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仆臣台」[4]看來,便可得一大概。余如郊、嘗、祭祀等「吉禮」,喪服、殯、葬等「凶禮」,誓師、獻俘等「軍禮」,朝覲、燕見等「賓禮」,冠、昏、飲、射等「嘉禮」,——統稱「五禮」,——都是當時用來辨別等威,使上下尊卑較然不混的。 這樣繁複的階級托跡在社會上,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兩種結果:[階級繁興之後的自然結果] (一)待遇不平 當時一切待遇,公卿大夫都與庶民不同。凡宗廟舞佾等等虛文,所謂「禮不下庶人」,我們且不管它;單就教育和刑罰看來,實在高下不平。如公卿的子弟可入國學,庶民的俊選便只能入鄉學了[5]。[教育與刑罰的不平等]又如貴族犯罪,有「議親」「議貴」等說的減輕刑名;有「刑不上大夫」的實際保障;有「公族無宮刑」「公族致刑於甸人」等特例的寬免[6]。如此,「天子」當然「無死法」了。況那時的貴族都有采地分邑可以自行設官收賦,平民不過附屬在下供給者,更何從與他們抗爭呢? (二)世族專橫 貴族制度的能夠維持,官職世襲實為最大的主因。[世族的專政與平民的供役]所以那時做官的大半是親幸的公族。如魯國的三桓[7],鄭國的七穆[8],晉國的六卿[9],便是明例。尤著的世族又因年久支庶繁多,則更標氏族以資辨別,各國且如有宗正一類的官來敘次他們的親疏遠近。 自來談「姓」的,多本於五帝,見於《春秋》的有二十二姓,媯、姒、子、姬、姜等最著。後來各姓的支庶都極繁衍,最初的姓便不能十分適用,於是有後起的「氏」來分別家門了。我們現在所謂某姓某姓,其實大多是氏,已不是原始的姓。當時得氏的緣由,也不一律,但總脫不了崇拜祖先的精神:有以祖宗的諡號為氏的,如文、武、昭、景、成、宣、戴、桓之類;有以祖宗的封國為氏的,如韓、趙、魏、賈之類;有以祖宗的名字為氏的,如孟、季、叔孫、展之類,有以祖宗的官職為氏的,如司馬、司徒、中行、下軍之類;有以祖宗的職業為氏的,如巫、祝、陶、段、倉、庾之類;有以祖宗的住處為氏的,如西門、南宮、東郭、范、鄒之類。 貴族既世襲官守,分據仕途,那時的平民只有盡力畎畝,供養其上。雖有優秀分子一時奮起,終究敵不過他們的勢焰了。 優秀分子的被壓迫,只要看兩件事好了。當年齊國的管仲為齊桓公造成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功業何等偉大,而他的子孫不顯於後。孔子相魯,聲名震於強鄰,而他的生平,還是棲皇奔走,終老於旅途。於此,我們很可想見當時世族的專橫,無怪孔子要譏議世卿的不是了。 * * * [1]商時以一年為一祀。王位多兄終弟及的,所以二十八王繼立,就世系看只有十六世。 [2]后稷名棄,相傳是舜時的司農作之官,以功封於邰。 [3]周初的封建,列爵五等,分土三級。五等之制是公、侯、伯、子、男。三級之分是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及五十里的叫做附庸。 [4]見《左傳》昭公七年,本楚芋尹無宇之言,所謂「人有十等」者便是。 [5]教育不平等的事實散見於《尚書·大傳》和《論語·陽貨篇》《孟子·滕文公篇》。 [6]刑罰不平等的事實散見於《周禮》和《禮記·曲禮》《文王世子》等。 [7]魯大夫孟孫、叔孫、季孫都是桓公之後,所以叫做三桓。 [8]鄭大夫子展、子西、子產、伯有、子太叔、子石、伯石都是穆公之後,所以叫做七穆。 [9]晉國世執政柄的有范氏、中行氏、知氏、韓氏、魏氏、趙氏,當時叫做六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