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 · 俱舍論頌疏講記卷二一
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三
從此第二,明結等六門。就中分二:一、正明結等,二、諸門分別。就正明結等分二:一、明結等五門,二、明六垢。就明結等五門分二:一、標章,二、別釋。且第一標章者,論云:如是已辨隨眠並纏,世尊說為漏瀑流等,為唯爾所,為復有餘?頌曰:
由結等差別 復說有五種
釋曰:除漏等外,由結等差別,復有五種:一結,二縛,三隨眠,四隨煩惱,五纏。
「從此第二,明結等六門」,論是解釋經的,經里有關煩惱的名詞很多。
「明結等六門」,還有結、纏、垢等這些名相需要分別。「就中分二:一、正名結等,二、諸門分別。就正明結等分二:一、明結等五門,二、明六垢。就明結等五門分二:一、標章,二、別釋」,標章就是提一下品目。
「論云:如是已辨隨眠並纏,世尊說為漏瀑流等,為唯爾所,為復有餘」,前面講了隨眠、十個纏,又可以說是漏、瀑流、軛、取,「為唯爾所」,煩惱的名相是不是只有這麼多?
「頌曰:由結等差別,復說有五種」,經裡邊佛所說的還有「結等」煩惱的名相,一共有五種。
「釋曰:除漏等外,由結等差別,復有五種」,還有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五種。
從此第二,別釋,就中分五:一、釋結,二、釋縛,三、釋隨眠,四、釋隨煩惱,五、釋纏。就明結中分三:一、明九結,二、明五下分結,三、明五上分結。且初第一,九結云何?頌曰:
結九物取等 立見取二結 由二唯不善 及自在起故
纏中唯嫉慳 建立為二結 或二數行故 為賤貧因故
遍顯隨惑故 惱亂二部故
〖表五–一五:九結〗
「從此第二,別釋」,下邊分別解釋。分五個,「一、釋結,二、釋縛,三、釋隨眠,四、釋隨煩惱,五、釋纏。就明結中分三」,先講結,結的內容分三科,一是明九結,二是明五下分結,三明五上分結。結有三種,一種是九結,一種是順下分結,一種是順上分結。「且初第一,九結云何」,什麼叫九結?
「頌曰:結九物取等,立見取二結。由二唯不善,及自在起故,纏中唯嫉慳,建立為二結。或二數行故,為賤貧因故,遍顯隨惑故,惱亂二部故」,總的說結有九種。見、取立成兩個,一個見結,一個取結,因為它們兩個的體是相等的,取也是相等的。十個纏里嫉、慳這兩個立為結。因為這兩個唯是不善,不通無記。「及自在起故」,它們特彆強,以自己的能力能夠起來,不用跟著其他煩惱起。
為什麼把嫉、慳安立為結呢?有七個原因。第一,慳、嫉這兩個經常要現行的。第二,「為賤貧因故」,妒忌是下賤的因,慳吝是貧窮的因。第三,「遍顯隨惑故」,從這裡可以顯出其他的煩惱。第四、五、六、七,「惱亂二部故」,二部有四種,一共七個原因。除了嫉跟慳,其餘八個纏因為沒有這些原因,不安立為結。
釋曰:結九者,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謂三見也,六取結,謂二取也,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於中恚、嫉、慳,唯欲界系,余遍三界也。
「釋曰:結九者,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見結是三個見,身見、邊見、邪見。「六、取結」,就是戒禁取、見取。「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一共九個。「於中恚、嫉、慳,唯欲界系」,按三界來分,這九個結裡邊,瞋恚的結,妒忌的結,慳吝的結,只有欲界有。其餘的六個結,三界都有。
問:何緣三見名為見結,二取名為取結?答:頌言物取等,謂三見二取,一則物等,二則取等。言物等者,物者體也。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十八物,故名物等。見十八者,謂苦下有身、邊二見,四諦下各有邪見,合成六見,三界各六,故成十八。取十八者,苦下有二取,集、滅各有一取,謂唯見取,道下亦二取,故成六取,三界各六,故名十八。
「問:何緣三見名為見結,二取名為取結」,見、取本來都是五個見裡邊的。三個見安一個見結,兩個取安一個取結,這是什麼原因呢?
「答:頌言物取等,謂三見二取,一則物等,二則取等」,物等,取等。「言物等者,物者體也」,物就是體。「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十八物」,三個見有十八個東西,兩個取也有十八個東西,叫物等。見有哪十八個呢?四個諦裡邊都有邪見,苦諦裡邊還有身見、邊見,欲界是六個見;色界、無色界也各六個見,一共有十八個,都是見道所斷的。取也是十八個。苦諦裡邊有戒禁取、見取;滅諦、集諦裡邊都有見取;道諦裡邊也有戒禁取、見取,所以是六個。三界都是六個,還是十八。因為見結、取結都有十八個體,這是安見結、取結的第一個原因。
言取等者,三見等是所取也,二取等是能取也,故名取等。謂由戒取,執身見等為能淨故;或起見取,執身見等以為勝故。故身見等,名為所取;戒見二取,名能取也。
取等是安見結、取結的第二個原因。「言取等者,三見等是所取也」,身見、邊見、邪見這三個見,都是所取。而見取、戒禁取這兩個取都是能取,一個能取,一個所取,相等,「故名取等」。「謂由戒取,執身見等為能淨故;或起見取,執身見等以為勝故。故身見等,名為所取;戒見二取,名能取也」,舉一個例子。戒禁取是「非因謂因,非道謂道」,它執著身見或邪見等等能夠達到清淨的境界。而見取是「執劣為勝」,執身見、邪見等等,本來是下劣的,執為最殊勝。一個是執身見等為得淨的因;一個是執身見等是殊勝。這樣,身見等是所取,而戒禁取、見取兩個是能取,所以,把它分為兩個結。
由二唯不善,及自在起故者,謂嫉慳二,唯不善性。又嫉慳唯自在起,不隨從他,唯自力起故,名自在起。由二義勝故,於纏中別立為結。
前面都是根本煩惱,後邊的十纏是小煩惱。為什麼小煩惱裡邊,要安嫉跟慳作兩個結呢?「由二唯不善,及自在起故」,第一個理由,是主張八個纏(也有說十個纏的)的那些論師提的。因為這兩個纏,總是不善的,又自在起的。「謂嫉慳二,唯不善性」,不通無記,「又嫉慳,唯自在起,不隨從他」,自己獨立能起來,不用其他力量來把它們引出來的,「唯自力起」,自己力量能起來,叫自在起。由這兩個特殊原因,所以把它們安為結。
此釋非理,論主破云: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以忿覆二種,亦具兩義故,故應立為結。
世親菩薩認為這種說法不對,「此釋非理,論主破雲」,世親論主破:假使纏只有八個,「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因為十纏裡邊忿跟覆,這兩個也是「唯不善,自力起」,那麼忿、覆也該立結,那九個結要變十一個結。所以這個理由不能成立。
由此應言,嫉慳過失尤重。一、數現行故,謂由嫉慳,數現行也。二、為賤貧因故,嫉為賤因,慳為貧因也。三、遍顯隨惑故,謂遍顯歡戚隨煩惱也。謂嫉與憂相應,遍顯戚隨惑也;慳喜相應,遍顯歡隨惑也。
「由此應言」,應當照下面的說法纔對。這是主張纏有十個的論師提的。總的說,嫉跟慳過失特別重。為什麼特別重?舉了七個理由。
第一個原因,「數現行故」,因為嫉跟慳兩個經常現行。
第二個原因,「為賤貧因故,嫉為賤因,慳為貧因也」,大家都不歡喜做下賤的人,也不歡喜做貧窮的人,但人都有妒忌心,都有慳吝心,恰恰是這個妒忌心使你下賤,慳吝心使你貧窮。所以想高貴就不要妒忌,要隨喜。否則就把自己拖到下賤的那邊去了。畜生裡邊,貓、狗、蟲蟲、螞蟻等都是下賤的,人家罵狗東西,就是說狗下賤,餓鬼、地獄更賤。即使生到人間,如果妒忌心重的,還是要受下賤的苦;如果慳吝心重的,要受貧窮的苦。看到人家高貴,高高在上,有錢有勢,生活非常豐裕,而自己地位又沒有,飯也吃不飽,這樣子苦還是蠻重的。雖然是人,眾同分很好,但是滿業不行。所以要從因上看,好好地對治無始以來的嫉跟慳的習氣,根子拔掉了,它的枝末也生不起來。這是因為它的害處大而立為結的。
第三個原因,「遍顯隨惑故」,一切隨煩惱,都可以從這兩個煩惱裡邊顯出來。「謂遍顯歡戚隨煩惱也」,一種是歡喜的隨煩惱,一種是憂戚的隨煩惱。「謂嫉與憂相應」,妒忌的心跟憂相應,一切跟憂相應的隨煩惱,都可以用妒忌顯出來。慳是跟喜相應的,凡是跟歡喜相應的隨煩惱,都從慳裡邊可以顯出來,有代表性。
四、惱亂出家在家二部故。謂出家於教法為嫉慳惱亂,在家於財物為嫉慳惱亂。五、或惱亂天、阿素洛故。謂天帝釋有甘露味,阿素洛有女色,天慳味嫉色,阿素洛慳色嫉味,便興斗諍。六、或惱亂人天二勝趣故。七、或惱亂他及自部故。部者眾也,謂慳惱自眾,嫉惱他朋。
「惱亂二部」有四種情況,列為第四至第七個原因。下面分別解釋。
第一個二部,是出家、在家的二部。「謂出家於教法為嫉慳惱亂,在家於財物為嫉慳惱亂」,一般說,出家人不應計著財物,但是現在一些出家人對財、對物還是貪得很,不但貪財,有的還要貪名、貪利、貪權位。但總的來說,正規的出家人,財、物、名、利那些是丟掉了,但是在法上,卻是有執著,有嫉、慳。人家學得好,嫉妒,自己有了一些法,慳,捨不得給人家,保守,或者是壟斷。這樣,它的果報就是愚痴。小路尊者剛出家的時候,一個偈四句話都背不下來,因為他過去世做大法師的時候,有法慳吝,捨不得給人家,怕人家勝過他。出家人,為法上的嫉、慳惱亂的很多。一些法師裡邊,也有互相嫉妒的,也有互相慳法的。慳財感的果報是窮,慳法感的報是愚痴。嫉妒感的當然是下賤,不論是妒忌人家的財富,妒忌人家的修證,還是妒忌人家精通三藏,都是下賤的報。
「在家於財物為嫉慳惱亂」,在家人都是為財物名利,為權位所惱亂,總是妒忌人家的,自己有了,慳吝,捨不得給人家。各個行業都有,乃至練武的也有,總要留一手,不給你教完,要留給誰?留給自己的孩子,自己家傳,其他的人不傳,為什麼?怕你勝過他。慳財,慳法,慳技術。這是惱亂二部的第一個解釋。
第二個二部,「或惱亂天、阿素洛」二部。「天帝釋有甘露味」,天上的甘露味是最好的飲食。男的阿修羅非常醜陋,但女的阿修羅卻長得非常端正。「天慳味嫉色,阿素洛慳色嫉味,便興斗諍」,天上的天人,他們是凡夫,有妒忌心,也有慳吝心。「慳味」,甘露捨不得給阿修羅吃,「嫉色」,女的阿修羅長得好,他妒忌,想占為己有。而阿修羅呢,「慳色」,捨不得把女阿修羅送給天人,「嫉味」,天上殊勝的甘露味,他們沒有,妒忌。「便興斗諍」,因為這些事情惱亂的關係,就興斗諍。阿修羅跟天戰爭的最大原因,就是爭奪天上的財富,包括甘露味。
第三個二部,「或惱亂人天二勝趣」,人、天兩趣,這是五趣裡邊高等的、殊勝的趣。惱亂人、天兩趣,對人也好,天也好,都因為有慳、有嫉,感得憂惱,惱亂,這個很普遍。
第四個二部,「或惱亂他及自部故」,自、他部。部就是眾,自己的一派,人家的一派。「謂慳惱自眾,嫉惱他朋」,慳吝,對自己的內部,不歡喜,你有東西不給自己人,不平均分配,那麼自己內部不滿意。妒忌,對人家那一部,人家好,你心裡不歡喜。那麼這兩部也都惱亂。
惱亂二部,因為二部不同,分了四個,所以成了四、五、六、七。
由上七義,故於十纏,唯二立結。頌言惱亂二部故者,應知攝後四種二部也。
「由上七義,故於十纏,唯二立結」,因為以上七個原因,一是「數現行故」,二是「賤貧因故」,三是「遍顯隨惑故」,第四、第五、第六、第七,都是「惱亂二部故」,所以在十個纏裡邊,要把這兩個特別重要的纏,惱亂得特別厲害的纏,立在九結里。「頌言惱亂二部故者,應知攝後四種二部也」,這個頌里「惱亂二部」,實際上包含四種「二部」。
我們看一看九結以多少個東西為體。愛結,就是貪,見所斷四部,加修所斷一部,都有貪。欲界五個,色界五個,無色界五個,三五一十五。恚結,欲界五部,五個,色界、無色界沒有瞋恚,只有五個。慢結跟貪一樣,三界都有,三五一十五。無明結,也是三界都有,三五一十五。見結十八個。取結十八個。疑結,疑是迷理的惑,見所斷,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都有疑結;修所斷沒有疑。三個界,三四一十二。嫉結,嫉是十纏之一,是修所斷的,只有欲界有,所以是欲界的修所斷一個。慳結,也只是欲界有,只有一個。加起來,十五,五,十五,十五,十二,十八,十八,一,一,一共一百個,這樣,九結以一百個東西為體。
從此第二,明五下分結。論云:佛於余處,依差別門,即以結聲,說有五種。頌曰:
又五順下分 由二不超欲 由三復還下 攝門根故三
或不欲發趣 迷道及疑道 能障趣解脫 故唯說斷三
「從此第二,明五下分結」,有的書上是順下分結。
〖表五–一六:五順下分結〗
「論云:佛於余處,依差別門,即以結聲,說有五種」,佛在其他的經里,根據另外的意思,說有五種結。這個結要交代一下。
「頌曰:又五順下分」,五順下分結。「下分」是欲界。這五個結是順欲界的。「由二不超欲」,其中兩個只有欲界有,把你捆在欲界裡不能超出欲界。這兩個結色界、無色界沒有的,就是欲界的貪跟瞋。或者「由三復還下」,還有身見、戒禁取、疑,這三個是凡夫有的,即使超出欲界之後,還要流轉生死,將來還要回到欲界來。所以這五個都是順下分的。
下邊是另外一個問題。見道之後,第十六剎那的果位是預流果。預流果把迷理的煩惱都斷了;但是一般只說斷三個,為什麼說預流斷三結?疑、五個見,這六個煩惱是預流果所斷的,但是經上都說斷三結,什麼原因?「攝門根故三」,因為攝門、攝根的原因,六個里重點說三個。「或不欲發趣,迷道及疑道,能障趣解脫,故唯說斷三」,或者是下面這個原因,「不欲發趣」,不想到涅槃趣,「迷道」,聖道迷掉了,「疑道」,懷疑聖道。這三個東西,能夠障解脫,所以說斷三個,實際上是斷六個。因為有這樣的原因,為突出重點,說預流斷三。
釋曰:又五順下分者,一身見,二戒禁取,三疑,四欲貪,五瞋。問:何緣此五名順下分?答:下謂欲界,此五順益下分界故,名順下分。
「釋曰:又五順下分者」,五順下分結是哪五個?一個是身見,一個是戒禁取,一個是疑,一個是欲貪(特指欲界的貪,男女貪、飲食貪,色界沒有男女,沒有飲食),一個是瞋(欲界有,色界沒有瞋心)。所以看一個人是不是得定,可以通過看他有沒有瞋心來判斷。如果瞋心很大,定的氣味根本沒有,如果有一點定的氣味,瞋恚心就小一點,乃至得了定之後,瞋恚完全不現行。以世間道得的初禪,把煩惱壓下去了,不現行;如果以無漏道斷的,瞋恚的根子也斷掉了。
「問:何緣此五名順下分」,為什麼這五個煩惱叫順下分呢?「答:下謂欲界」,欲界叫下,在三界裡邊,欲界是最下的一個界。「此五順益下分界故」,這五個煩惱,既順欲界,又滋益欲界,使你系縛在欲界裡邊,所以叫順下分。
由二不超欲,由三復還下者,正釋順下也。由貪瞋二,不超欲界,設有能超,上生有頂,由身見等三,還生欲界。
「由二不超欲,由三復還下者,正釋順下也」,「不超欲」,假使有欲貪,有瞋恚,永遠超不出欲界;要超出欲界,必定要把欲貪、瞋恚斷掉。
很多人想追求神通,得了禪定以後,神通一修就出來的。但是得禪定要離開欲界纔能得,初禪離生喜樂,最起碼要把欲界的五蓋除掉,欲貪、瞋都必須除掉。不管是世間道,還是出世道,神通都需要從禪定中練出來。一個人是不是從禪定中得來的神通,也很容易判斷。如果這個人有欲貪,妻子兒女都歡喜的,又有瞋恨心,不順的時候發脾氣的,那麼可想而知,這個人的神通不是自己練出來的,是他力來的。他力,佛菩薩只對煩惱輕的人有感應,佛菩薩的加持力有。但是貪、瞋重的,佛菩薩的感應得不到,那就是鬼神的感應,鬼神也有貪、瞋。所以,這個神通很顯然是鬼神通,是鬼神附在你身上,不是自己的。因為有欲貪跟瞋這兩個煩惱,是不可能跳出欲界的。
「設有能超」,假使你把欲貪跟瞋斷掉,超出去了,乃至超到有頂,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天,但是身見、戒禁取、疑沒有斷的話,結果還得還欲界來。因為這三個東西,見道纔能斷,凡夫斷不了。你這三個東西還在,還要流轉生死,流轉生死裡邊,造業的機會多,生欲界的機會極多,還要回來。放長線釣大魚,畢竟還得把你勾回來。
佛在世時,有一個郁頭蘭弗仙人,他修非想非非想的定。因為修定的時候,水裡的魚跳來跳去,天上的麻雀飛來飛去,擾亂他修定,他就發了一個惡願,將來要把鳥獸和魚趕盡殺絶。後來他非想非非想定修成了。釋迦牟尼佛說,很可惜,八萬大劫享受完之後,禪定散掉,要墮入畜生道,成為飛天狐。惡願現前,變飛狸之身,會飛的狐狸,天上能吃鳥,水裡能吃魚,這個畜生道,又去欲界了。所以這個非想非非想也靠不住,還生欲界。
故說貪瞋如守獄卒,身見等三,如防邏人,故說此五名順下分。
「故說貪瞋如守獄卒」,所以把貪、瞋比喻為「守獄卒」,監牢里守監獄的士兵。「身見等三」,比喻為「防邏人」,巡邏的人。假設你好不容易把欲貪、瞋這兩個守獄卒打倒,衝出牢獄跑出去了,該是解放了,但你碰到巡邏的,還得把你抓回關起來。這個巡邏的身見、戒禁取、疑三界都有,不容易避開,無論你在哪裡碰到它,都會把你抓回到欲界來。這三個東西,不見道,斷不了。
海公上師經常鼓勵我們,這一輩子的要求,即身成佛恐怕不是這個根基,即身求個見道,這個願要發。是不是能見?當然不敢肯定,但是這個志氣要有。有即身成佛的心當然好,可是太高怕跳不上去,怎麼辦呢?即身見一個道,從這裡看,就有這個好處,見道之後自在,把巡邏兵打倒,可以出去。如果巡邏兵還在,這三個東西斷不了,總有一天還要回欲界來受苦的。回欲界,不一定是生人天,還有可能是墮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所以,對這三個一定要警惕。
「故說此五名順下分」,這五個煩惱是順下分,是順欲界,滋長欲界的。
有說言下分者,謂下有情,即異生也。及取下界,謂欲界也。前三能障超下有情,後二能令不超欲界,故五皆得順下分名。
另外一個說法,其餘的論師說,「有說言下分」,這個下分不一定指欲界,指「下有情」,下等的有情。有情包括兩種,上等的是見道以上的聖者,下劣的就是凡夫,異生就是凡夫,這個順下就是凡夫,「及取下界」,還有下界,欲界。不但是凡夫,還取欲界,凡夫是有情之下,欲界是三界之下,都是下。「前三能障超下有情」,前面三個,身見、戒禁取、疑,障住你不能成聖者,後兩個,欲貪跟瞋,使你不能超越欲界,都是順下的。前面三個順下有情,後邊兩個順下界的欲界。「故五皆得順下分名」,解釋不一樣,實際內涵是相通的。
問:如諸預流,斷六煩惱,云何經說斷三結耶?答:此有二師。
「問:如諸預流,斷六煩惱」,剛纔說身見、戒禁取、疑不斷,不能超三界,斷了這三個,可以超出下界、下有情,作聖者。但是從見道來看,要把五見、疑這六種煩惱斷完,纔能成預流果。這裡怎麼只說斷身見、戒禁取、疑三個呢?這個問題如何通釋?「答:此有二師」,有兩種論師來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釋者:頌雲攝門根故三。言攝門者,謂身見在一門,即苦門也;戒禁取在二門,謂苦、道門也;疑通四門,謂四諦門也。說斷三種,攝彼三門,故說斷三,已說斷六。
「第一釋者」,第一種論師的解釋,「頌雲攝門根故三」,是攝門、攝根的緣故,所以說三個。
「言攝門者,謂身見在一門,即苦門也;戒禁取在二門,謂苦、道門也;疑通四門,謂四諦門也。說斷三種,攝彼三門,故說斷三,已說斷六」,攝門有三個。此約三種類別,叫三個門。第一個門,攝一個諦的,只有一個,攝苦諦的;第二個門,攝苦、道二諦的;第三個門,攝四諦通的。
身見,攝苦門,苦門裡邊還有邊見。因為身見是苦門的一種,邊見是身見生的,也屬於這一種類的,所以用身見來代替邊見,都攝在身見裡邊。
戒禁取攝苦、道兩門,通兩個門,只有一個戒禁取,不攝其他的。
疑,通四門,見苦、見集、見滅、見道,四個門都有;還有見取、邪見。見取、邪見、疑,這三個都是通四個門的。
這樣,一門、兩門、四門,總的由三個東西來代表,所以說斷三結,實際上是斷六個煩惱。因為攝門的緣故,這三個種類都攝完了,一個攝一門,一個攝兩門,一個攝四門,攝一門的代表兩個(身見、邊見),攝兩門的代表一個(戒禁取),攝四門的代表三個(疑、見取、邪見),一共六個。
言攝根者,謂邊見依身見轉,見取依戒禁取轉,邪見依疑轉,故說斷三種,攝彼三根,故說斷三,已說斷六。
「攝根者,謂邊見依身見轉,見取依戒禁取轉,邪見依疑轉,故說斷三種,攝彼三根」,一個東西跟了另外一個東西跑,能跟的是枝末,所跟的是根。攝根,把根攝進之後,它的枝末也包在裡邊。假使小牛跟了母牛,所隨的母牛叫根,小牛是它的枝末,說到母牛,就可以把小牛包進去。同樣地,說三個就包六個。
怎麼跟呢?邊見隨身見轉,有了身見纔有邊見,身見是根,邊見隨身見生,所以說有了身見,就包含邊見。有了戒禁取,纔能有見取,戒禁取是根,見取攝在戒禁取里。對正道生疑,邪見纔生得出來。如果對正道不疑,完全相信,一信到底,邪見也生不出來。所以,對三寶、四諦、業果,懷疑的,最後就墮到邪見去了。所以要斷疑。
我們這裡以前有一個人,長得很端正,事情也肯干,就是對三寶的信心不夠。據他自己說,他看了那些謗佛的書之後纔信佛的,信佛的根基不堅固。有疑在裡邊,越來越邪,最後這裡住不住,到其他地方去了。
有疑就有可能產生邪見,最厲害的是斷善根,這是往壞的方面發展。反之,往好的方面發展,就是《金剛經》說的斷疑生信,不但是生信,還會開悟。疑,每個人都有。禪宗說大疑大悟,小疑小悟,看你怎麼對待它。學過法相,這些關係自己要知道,那麼行動的取捨,自己應該有個抉擇,不要糊裡糊塗。年紀大的人念佛,沒有法相的基礎,有的事情不懂,但是信心堅固,也可以超過去。有些人對業果不決定,這個事情能不能做?做了下地獄的,地獄在哪裡啊?我沒看到過等等,很懷疑。地獄的苦,《俱舍》里講過了,不是一年、兩年、一百年、兩百年,而是多少劫的苦,那個是夠受的。
第一種論師的解釋,這三個煩惱,從攝門來說,包括六個,從攝根來說,也包括六個,「故說斷三,已說斷六」,所以,說斷三個,其實代表六個都斷掉了。
或不欲發趣,已下第二釋也。或言,謂顯有餘師釋。凡趣異方,有三重障:一不欲發趣,二迷正道依邪道故,三疑正道。趣解脫者,亦有三障:一不欲發趣,謂由身見,執我、我所,怖畏解脫,不欲發趣;二者迷正道,謂由戒取,執非道故,迷於正道;三者疑於道,謂由疑故,於道猶豫。佛顯預流永斷如斯趣解脫障,故說斷三。
第二種論師的解釋。「或不欲發趣」,先打個比喻,「凡趣異方,有三重障:一不欲發趣,二迷正道依邪道故,三疑正道」,異方就是外地。要到一個地方去,障礙你去的,最重的有三個東西:第一個,你根本不想去,當然不會去。第二個,你雖然想去,但是道路不明,「迷正道」,該怎麼走的正道,你不知道,依了邪道跑越跑越遠,到不了目的地。第三個,雖然知道正道,但到底能不能到達?懷疑。懷疑就猶豫,猶豫就不勇猛往前進,最後偏離了,往岔道跑去,就到不了目的地。這是一個世間的比喻,用來比喻解脫道,也一樣的。解脫道是目的,趣解脫者有三個障。
「一不欲發趣,謂由身見,執我、我所,怖畏解脫,不欲發趣」,第一個,你不想解脫。有身見,執著有我、我所,有我就有我所,我的財產、我的家庭、我的地位、我的名譽等,這些我所都跟著來;這些東西來了之後,貪著放不下,執著這些,你永遠都休想解脫。佛教的解脫,第一個是人無我,補特伽羅空。外道他們也要求解脫,他們也害怕苦的,但是真正佛的解脫,他們害怕的。現在氣功師也好,什麼也好,都是要長生不老、不害病,要金剛身,把我保得好好的。如果我都沒有了,他划不來,不干!所以跟他們說無我,他們不接受,根本不願意解脫。自己沒有解脫的趨向,當然不會解脫。
第二個是迷正道。「謂由戒禁取執非道故,迷於正道」,現在我們看到的戒禁取多得不得了,五花八門。他也想解脫,心很好,也想成佛,但是走的道路不對頭。什麼氣功師也勸他,什麼外道也勸他,什麼青海無等等,他們都說是佛教,你去聽了之後,執著這個是正道,那你永遠到不了解脫的目的。
第三是疑於道。「謂由疑故,於道猶豫」,正道告訴你了,你也得到了,但是懷疑。很多人會這樣想,這個師父說的話到底對不對?人家說他好!好!好!自己卻不能肯定他到底好不好。這樣,「於道猶豫」,猶豫是模稜兩可,很容易滑到錯的那一邊去。疑來了之後,要知道這是煩惱,斷疑生信,乃至大悟、小悟;否則,就去邪道了。
「佛顯預流永斷如斯趣解脫障,故說斷三」,佛表示預流果永遠斷掉了趣解脫的這三個障,所以說「斷三」,斷三個結。
從此第三,明五上分結。論云:佛於余經,如順下分,說順上分,亦有五種。頌曰:
順上分亦五 色無色二貪 掉舉慢無明 令不超上故
「明五上分結」,結裡邊有九結,有五下分結,還有五上分結。
〖表五–一七:五順上分結〗
「論云:佛於余經,如順下分,說順上分,亦有五種」,佛在有的經上講順下分的五個結,還在其他的經里講順上分的也有五個結。
「頌曰:順上分亦五,色無色二貪,掉舉慢無明,令不超上故」,順上分,也有五個結,色界的貪、無色界的貪、掉舉、無明、慢,一共五個。為什麼叫順上分結呢?不能超上,如果你有這五個東西,要出色界、無色界是不行的,跳不出的。反過來說,你要成阿羅漢,要超出色界、無色界,非斷這五個不可。
釋曰:順上分五。一色界貪,二無色界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順上分結。以貪過重,兩界別論。
「釋曰:順上分五。一色界貪,二無色界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不超上界,滋益上界,順益上界,叫順上分結。順上分結裡邊,掉舉,色界、無色界都有,合一個。慢,色界、無色界的慢合一個。無明,色界、無色界的無明合一個。貪要分兩個,色界貪、無色界貪。
「以貪過重,兩界別論」,因為貪的過失特別重。凡是流轉生死,除了根本原因是無明之外,其他最重要的是貪。貪著欲界的男女、飲食,那非生欲界不可。你貪著色界的禪味,就生色界去。你貪著無色界的禪味,就生無色界去。如果不貪,就超出三界。所以,這個貪是重點。色界的貪,無色界的貪,在五個裡邊,過失特別重,要分兩個來講;其他的過失輕一點,合成一個講。
掉舉,修定的時候,從貪所生的攀緣,盡在想這個、想那個,心裡放不下,就是掉舉。這是定中的境界。慢,自己對他人產生一種高舉的狀態。無明,糊裡糊塗,對道理不明白,這是最根本的煩惱。而起作用最大的是貪,所以色界、無色界的貪,分成兩個。總的來說,順上分的五個結,拆開說有八個。因為色界、無色界的掉舉、慢、無明,也是兩個,因為分合不同,一共是五個。
為什麼叫順上分?欲界是下界,相對的色界、無色界稱為「上」。這五個順上分結,就是把你系縛在色界、無色界不得超越,它決定是聖者纔顯的。如果是欲界的凡夫,還沒有見道,還沒有超出異生,談不上順上分。這五個的作用還都放在順下分結里,都在增加五順下分結的力量。一定要等你成了聖者之後,把五順下分結斷掉了,五個順上分結獨立的力量纔顯出來。五順上分結,主要是指不還果以上的,因為預流果、一來果,欲界還要來,還要下;而順上分的聖者,是欲界不來的。
從此第二,明三縛。論云:已說結,縛云何?頌曰:
縛三由三受
釋曰:縛有三種。一者貪縛,二者瞋縛,三者痴縛。
「縛三由三受」,縛有三種,是由三種受而來的。
〖表五–一八:三縛〗
「釋曰:縛有三種。一者貪縛,二者瞋縛,三者痴縛」,把有情綁起來,不給你解脫,叫縛。縛有三種,貪縛、瞋縛、痴縛。我們自己想想,縛是最難受的,如果把你的手腳捆得緊緊的,即使給你吃得很好,你還是不舒服。貪、瞋、痴這幾個東西,就是把我們捆起來捆得緊緊的。
何緣說此三為縛?謂依三受,故立三縛。謂於樂受,貪縛隨增;謂於苦受,瞋縛隨增;謂於舍受,痴縛隨增。所緣、相應,俱隨增故。謂於舍受,亦有貪瞋,非如痴故。
「何緣說此三為縛」,為什麼這三個叫縛呢?「謂依三受,故立三縛」,這個三縛是依三種受安立的。因為三種受的勢力引出這三種縛,所以依受而安立。「謂於樂受,貪縛隨增」,當你有樂受的感覺時,決定貪煩惱隨增,這個縛把你捆得緊緊的。當你受苦的時候,決定是瞋縛隨增,即瞋心會增大,不斷地滋長。有些干苦力的人,他搬重東西,搬得渾身大汗,累得不得了時,邊干邊罵,好像心裡出口氣,這就是瞋心起來了。勞動強度大一點,就起瞋心,如果其他的怨境現前,那瞋心更厲害。「謂於舍受,痴縛隨增」,舍受,不苦不樂受,該輕輕鬆鬆,但是因為愚痴,不明道理,這個痴的縛也隨增。
根據三個受有三種煩惱要隨增,所以立三個縛。煩惱隨增,不單單是起了煩惱,這個煩惱還把你捆得緊緊的,瞋心起來之後,弄得不好要殺人的。
大家可能還記得,「盂蘭盆會」超度的時候,有兩張照片,其中一張是個年輕人,火氣大,為了朋友跟別人鬧,起煩惱,結果把對方殺掉,犯罪槍斃。所以說這個瞋縛,不是起了煩惱就完了,它把你縛起來,會縛到刑場槍斃去的。槍斃的時候,瞋心肯定更厲害,那決定是去惡道,下地獄的。這是最重的煩惱。
「所緣、相應,俱隨增故」,三個縛在樂受、苦受、舍受的時候隨增,怎麼隨增?有所緣隨增,也有相應隨增。「謂於舍受,亦有貪瞋,非如痴故」,這個「謂」,《俱舍論》的原文是「雖」,雖然在舍受裡邊,也有貪瞋的隨增,但是力量不大,所以說,舍受裡邊只是痴煩惱隨增。這裡要分別自有情、他有情,自己有樂受、苦受、舍受時會產生三種隨增,在其他有情有樂受、苦受、舍受的時候,你也可以產生三種隨增。這是對自他有情,都可以煩惱隨增的。
論的這一句話,「雖於舍受,亦有貪瞋,非如痴故」。《光記》里有一段分析,他說雖然自己感到舍受、不苦不樂的時候,是痴隨增,貪、瞋的煩惱不是一點也不起,所緣隨增、相應隨增都有,但不厲害,力量不如痴大。所以,從大部分來說,是痴隨增。同樣,在樂受的時候,痴、瞋的所緣、相應隨增都有,但不如貪的力量大,所以說貪隨增。在苦受的時候,也有貪、痴的所緣、相應隨增,但力量不如瞋的煩惱大,所以說瞋隨增。
這個樂受,貪隨增;苦受,瞋隨增;舍受,痴隨增。都是從多分的、力量大的那一部分來說的,並不是絶對地說。絶對地說,其他的煩惱,還是多少會起的。
還有另一種看法。自己感樂受的時候,不會起瞋的隨增。自己感苦受的時候,不會起貪的隨增。但是他有情起瞋煩惱的時候,你會起貪的隨增。你的冤家受了大苦,很煩,大發脾氣時,你會很高興,你可以起貪的隨增。但是你自己大發脾氣的時候,你心裡很高興,恐怕不會。所以,有人這麼說,自己樂受時,瞋隨增不會有,苦受時,貪隨增也不大會有。舍受時,貪、瞋隨增都有。在樂受的時候,痴隨增可能還有一點,在苦受的時候,痴隨增也可能有一點。但是,他有情起苦受、樂受、舍受的時候,你都可以起貪、瞋、痴三種的隨增。這因為是他有情在受,你是旁觀者,他在受苦你可以高興,他在高興你可以妒忌、生氣,這沒限制。
從此第三,明隨眠。論云:已分別縛,隨眠云何?頌曰:
隨眠前已說
釋曰:隨眠有六,乃至九十八品,初已說也。
「已分別縛,隨眠云何」,這裡說了縛,接著問隨眠是怎麼樣的。
「隨眠前已說」,隨眠前面已經講過了。
「釋曰:隨眠有六,乃至九十八品,初已說也」,隨眠,根本的煩惱,開始最略地說是六種:貪、瞋、痴、慢、疑、見。證預流果所斷的也是六種。當然修所斷的還有貪、瞋、痴、慢。打開來廣說,見道的八十八使,修道的十個煩惱,欲界的貪、瞋、痴、慢,色界、無色界的貪、痴、慢。這九十八個煩惱,前面講過,這裡不再重複。
從此第四,明隨煩惱。頌曰:
隨煩惱此余 染心所行藴
釋曰:隨煩惱此余者,此隨眠外,余纏垢等,名隨煩惱。隨根本煩惱起,故名隨煩惱也。此隨煩惱,是染心所,行藴所攝。
「隨煩惱此余,染心所行藴」,什麼叫隨煩惱呢?「此余」,此是隨眠,余是隨眠以外的,行藴所攝的,其他的那些染心所。就是把根本的隨眠除開,其他染污的心所,叫隨煩惱,比根本煩惱小一點的煩惱。
「此隨眠外」,隨眠是根本煩惱。「余纏垢等」,下邊要講的十個纏、六個垢等,這些是煩惱的等流,比如忿、恨、嫉,都是瞋的等流,從根本煩惱瞋裡邊流露出來的。「隨根本煩惱起故」,隨了根本煩惱起,叫隨煩惱。
「此隨煩惱,是染心所」,隨煩惱在五位七十五法里說起來,是染污的心所法,這個染污不一定是不善,包括有覆無記。「行藴所攝」,這些隨煩惱,是行藴裡邊的染污的心所法,根本煩惱以外的那些染污的心所法,都叫隨煩惱。
從此第五,明纏。頌曰:
纏八無慚愧 嫉慳並悔眠 及掉舉昏沉 或十加忿覆
無慚慳掉舉 皆從貪所生 無愧眠昏沉 從無明所起
嫉忿從瞋起 悔從疑覆諍
「纏八無慚愧,嫉慳並悔眠,及掉舉昏沉」,纏有兩家說法,有八纏家,有十纏家。主張八個纏的,無慚、無愧、嫉、慳、悔(追悔)、眠(睡眠)、掉舉、昏沉,一共八個。主張十個纏的,「或十加忿覆」,第九個忿,第十個覆,一共是十個纏。它同根本煩惱的關係:「無慚慳掉舉,皆從貪所生」,十個纏裡邊的無慚、慳、掉舉,由根本煩惱貪所派生;「無愧眠昏沉,從無明所起。嫉忿從瞋起。悔從疑覆諍」,覆是從哪個起的?有幾家不同的說法,有諍論,長行要說。下面要講。
〖表五–一九:十纏〗
什麼是纏?纏有兩個定義。一個是纏縛有情在生死之中,一個是起惡行,使有情墮到惡趣之中。很多隨煩惱也有這個功能,為什麼這十個要立為纏,其他的不立為纏呢?隨煩惱當中,過失特別重立纏,那些過失不大的,不立在纏裡邊。所以纏跟根本煩惱,一百零八個,都是過失比較大的。
大煩惱地是無明、懈怠、放逸、不信、昏沉、掉舉六個法。這裡邊,昏沉特別障礙智慧,掉舉障礙定,所以,昏沉、掉舉要立纏。不信、懈怠、放逸這三個障定、慧的力量不勝,不立纏。在《入阿毗達磨論》裡邊,不信、懈怠、放逸,這三個不立為隨煩惱,也不立為纏和垢。就是說這三個煩惱過失不太嚴重,也容易遣除,所以不立在這些煩惱裡邊。無明是根本煩惱,所以不再立纏。
大不善地裡邊的無慚、無愧是過失特別重,凡是不善心都有它,立為纏。
小煩惱地十個法裡邊的慳、嫉、忿、覆,過失也比其他的重,立纏。其他六個過失輕,立在垢裡邊。
不定地法裡邊,睡眠障慧,惡作障定,這兩個障礙定慧的作用大,也立為纏。不定地里的尋伺,它沒有那麼大的過失,尋伺還可以順菩提分法,不但不障慧,還會生慧。初禪就有尋伺,所以說尋伺不障定,不立纏。不定地法除了睡眠、惡作、尋伺,還有貪、瞋、慢、疑,這四個是根本煩惱,不需要再立纏。
我們把前面講過的煩惱心所,包括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跟不定地法里的那些煩惱都簡別過了,立纏的原因就是如此。
釋曰:前一頌標纏,次一頌半明根本等流。纏八者,品類足論說。或十者,毗婆沙師說纏有十:一無慚,二無愧,三嫉,四慳,五悔,六眠,七掉舉,八昏沉,九忿,十覆。無慚、無愧,根品已釋。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慳謂財法巧施相違。悔即惡作,根品已釋。眠謂令心昧略為性。悔眠二種,雖通善惡,今十纏中,唯取染污。
下邊解釋。第一個頌標纏,第二個頌,標它的等流,從根本煩惱的等流關係。
纏八,這是八纏家,《品類足論》裡邊說的。「或十者」,是《大毗婆沙》有部論師說的,纏有十個。《品類足論》在前,開始的時候是八個。《大毗婆沙》是總結六足論的,所以發展到十個。法最早是六十四法,《俱舍》是七十五法,後來到唯識是一百個法,在《瑜伽師地論》是六百幾十個法,是根據眾生的根機需要發展的。
先說十個纏,第一是無慚,第二是無愧,第三是嫉,第四是慳,第五是悔,第六是眠,第七是掉舉,第八是昏沉,第九是忿,第十個是覆。「無慚、無愧,根品已釋」,在「根品」中,「無慚愧不重,於罪不見怖」,無慚、無愧講過。對那些有戒定慧功德的人不尊重,這是無慚。做了壞事,造了罪不害怕,不怕墮惡趣,不怕受後報,這是無愧。
「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不隨喜,人家好他不高興;人家壞他倒高興,這是妒忌。人家有什麼好的事情,或者是學法學得好,或者做了大事情出名,或者得高位有大權力,或者發了財等,對這些事情妒忌,這樣的心不好。這是煩惱心,過失特別重。
「慳謂財法巧施相違」,慳吝財,感的是貧窮報,慳吝法,感的是愚痴報。「巧施」,善巧地布施,「相違」,對立面。布施要善巧,亂施也不行。怎樣布施功德最大,怎樣布施是善巧,在「業品」裡邊講了很多。
「悔即惡作,根品已釋」,悔是惡作,惡作就是追悔,「根品」也講過了。惡作通善惡。做了好事,懊悔;做了壞事,懊悔,這兩種情況都有。
眠,「令心昧略為性」,「昧」,糊裡糊塗。「略」,所緣的境很小。一般說,醒的時候,六個識都起作用;睡的時候,前五識不起作用,只有意識在動,這個意識也不敏利,是糊裡糊塗的,力量很弱地在活動;真正昏睡的時候,意識休息了。眠是昧略為性,心先是糊裡糊塗,暗昧,然後是略,前五識不起作用,第六識也起極少的作用,昧略為性。
「悔眠二種,雖通善惡,今十纏中,唯取染污」,睡眠、惡作,有善的,有不善的。睡眠時你做好夢,布施的夢,那是善的;你做壞事,殺、盜、婬、妄的夢,那是惡的。但是,十纏里的悔、眠,單取染污一方面,不善的,跟有覆無記的,那些善的不在此中。
掉舉、昏沉,亦根品已釋。令心憤發,說名為忿。隱藏自罪,說名為覆。
「掉舉、昏沉,亦根品已釋」,掉舉,因為貪著的原因,心安不下來,想那些過去的事情,想家鄉、國土、親里等等,這是掉舉心,不能安住定中。
昏沉是心沒有力,跟睡眠相似,也是暗昧,沉相,沒有很敏利的心。昏沉跟睡眠,是程度的不同,睡眠是心昧略為性,前五根簡直不起作用。聽經的時候,如果睡眠的話,耳朵里根本聽不到講什麼。昏沉的程度淺,耳朵里聽得蠻清楚「嘩嘩嘩」說話聲,但是什麼意思攝不住,糊裡糊塗。有的時候,有的人昏沉,頭一擺一擺地在搖,別人推他一下,他還要發脾氣。昏沉時自己不知道的,還自以為很清楚,實際上是昏沉。
「令心憤發,說名為忿」,心爆發,瞋恨心爆發起來了,這是忿。忿跟恨,有個比喻。忿,就像樺樹皮,類似刨花一樣的,一點即燃,大火「嘩」一下子燒完之後就沒有了。恨,是懷恨在心,經久不舍的。就象是炭火,表面上不那麼激烈地發出來。我們在五台山烤火的那個火盆,火不多,但卻能夠在很長時間保持它的溫度。這兩個行相是不同的,都是瞋的等流。
什麼叫覆呢?隱藏自罪叫覆。「隱藏自罪」,自己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把它掩飾過去。做了壞事,人家問你,你說「這個事情不是我乾的」,或者說「這個事情我沒有做錯」,這一類,有罪不肯發露,覆藏。
無慚、慳、掉舉,是貪家等流果也。無愧、眠、昏沉,是無明等流。嫉、忿,是瞋家等流。悔是疑等流。覆有說貪等流,有說痴等流,有說貪痴等流。有說智人覆,是貪等流;無智人覆,是痴等流。頌雲覆諍者,三說不同,故名為諍。
「無慚、慳、掉舉,是貪家等流果也」,等流是從根本惑裡邊派生的。無慚是對有功德的不尊重,貪著自己。慳,貪著自己的財法,不願舍,不願布施。掉舉,因為有貪,攀緣過去的或者是當下的、客觀的一些外境。這三個都是從貪而生的,是貪的等流果。
「無愧、眠、昏沉,是無明等流」,這三個都是愚痴,糊裡糊塗。無愧,是造了罪自己還不知道,不知道因果,不知道將來感的果報。昏沉、睡眠,糊裡糊塗,都是無明的等流。
「嫉、忿是瞋家等流」,妒忌、忿都是瞋的等流果。妒忌人家有好事情,心裡很不舒服。妒忌,一般跟忿、瞋一起起來。
「悔是疑等流」,追悔,是因為猶豫起疑產生的。兩邊不確定,一會兒這樣子好,一會兒那樣子好。如果堅定不移的,決定明了,就不會懊悔。
到底覆是從哪個根本煩惱出來的呢?有三家不同的說法。有說是貪的等流;有說是痴的等流;有說是貪、痴的等流。貪的等流,是「有智人覆」,這個智不一定是智慧。他很明確,不是糊裡糊塗的,他做這個事情,是要追求名,追求利,追求權位,有明確的目的,這樣子來覆藏罪,是貪的等流。無智,他糊裡糊塗的,那是痴的等流。說貪痴等流,貪名利的是有智的人,糊裡糊塗的,愚痴而覆藏的,是痴的等流,這樣說比較完整。
「頌雲覆諍者,三說不同」,頌裡邊說覆有諍論,就是這三家的諍論。世親菩薩採取的最後一個。貪痴等流,有智的是貪,無智的是痴,這個比較完整。
從此大文第二,明煩惱六垢。頌曰:
煩惱垢六惱 害恨諂誑憍 誑憍從貪生 害恨從瞋起
惱從見取起 諂從諸見生
「從此大文第二,明煩惱六垢」,煩惱,還有一種叫垢。行相比較粗的,立垢;過失重的,立纏。
〖表五–二〇:六垢〗
「煩惱垢六」,煩惱垢是惱、害、恨、諂、誑、憍,這六個。垢同根本煩惱的關係,「誑憍從貪生」,因為貪而產生誑憍,「害恨從瞋起,惱從見取起,諂從諸見生」。
釋曰:前兩句明六垢,次四句明本惑等流。一惱,二害,三恨,四諂,五誑,六憍。此從煩惱生,穢污相粗,名煩惱垢。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誨。害謂逼迫,行打罵等。恨謂結怨。諂謂心曲。誑謂惑他。憍根品已釋。誑、憍,貪等流;害、恨,瞋等流;惱,見取等流;諂,五見等流。頌言諸見者,即五見也。
前兩句明六垢,標出六垢的名字;下邊四句講每一個垢跟根本煩惱的關係,是從哪個煩惱等流下來的。
六個垢,一是惱,二是害,三是恨,四是諂,五是誑,六是憍。
「此從煩惱生,穢污相粗,名煩惱垢」,垢是從煩惱生的,從根本煩惱等流下來的,而它的染污相粗顯,穢垢容易看出來,這個叫垢。
垢裡邊,第一是惱。「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誨」,明明這個事是有罪的、不好的,卻堅執不放,還認為自己是對的;人家如法地給你諫、勸、教誡,你不聽,執著「我認為對就對」。這個我們自己有沒有?恐怕每一個人都會有一點,只是多一點或少一點罷了。人家看見你做的不如法的事情,好心勸你,你還要發脾氣,還認為很如法,這個就叫惱。
「害謂逼迫,行打罵等」,對其他的有情做逼迫的事情,如打、罵等等。
「恨謂結怨」,心裡結了怨,表面上看起來不太厲害,心裡這個結是打不開的。就象是炭火,表面上不是很熱,但維持的時間卻很長。叢林裡不要有這些情況。忿,一下子爆發起來,打人,罵人,這當然不好。恨,兩個人結了怨,見面不說話,鼓眼睛,做事情不合作,或者扯皮,唱反調。這對自己說,是起了煩惱,感惡報。對人家說,是結了怨,來世相見的時候,就成了怨家,要互相做惱害的事情。對整個道場來說,破壞和合。都不好。修行,修什麼?這些行為把它去掉,就叫修行。不是光嘴裡說說的修行。修行,要認識煩惱,認識它的危害性,認識它的行相;如果這個行相出現了,知道它是煩惱,知道它的危害性是要墮惡趣去的,要趕快把它除掉。否則,不但不能度人,自己也不能度。自己還不會游水,跳到水裡救人,會淹死的。分派結黨,拉山頭,鬥爭,鬧事,我們這個道場禁止這樣的事情,希望大家好好地以行持為主。如果有這些情況出現,屢教不改,很簡單,遷單。
「諂謂心曲」,心不直,做假象討好人家,這是諂。「誑謂惑他」,騙人家。這些行相比較粗顯,一看就看得出來的,就是六個垢。諂、誑,在「根品」裡邊舉了一個大梵天王的例子,這是為了貪著自己的名利、地位等等,做一些諂的樣子。
六垢和根本煩惱的關係。憍、誑,都是貪等流。憍,「根品」裡邊把慢、憍這兩個法相分辨得很清楚。「慢對他心舉」,慢是跟他比較的,由比較而來的,抬高自己,那是慢。「憍由染自法」,沒有跟人家比較,自以為了不得,就是憍。戰國時齊國有個鄒忌,生得很漂亮,身高八尺有餘,大家都說他好看,他心裡很高興,自以為是齊國的美男子。後來與城北的徐公一比,知道徐公纔是齊國最美的,比他還美,他就憍不起來了。憍是沒有跟人家比較,自己堅執自己了不得。慢,是比較之後,認為自己還是比人家超勝,這兩個行相有不同。
「害、恨,瞋等流」,害,迫害;恨,懷恨在心,這是瞋的等流。
「惱,見取等流」,見取,什麼叫見取?執劣為勝,把一些本來不好的,執為殊勝。惱也是這樣,本來是壞事,有罪的事情,你認為是對的,人家諫誨你,不聽,心裡反而起懊惱,這是見取的等流果。
「諂,五見等流」,諂曲的人,五個見的等流。身見、邊見、邪見、戒禁取、見取這五個見,都能夠產生諂曲的行為。世間上,一般見多的人,行動都諂曲不正直,而出家人以直心為道場。什麼原因要諂曲呢?第一是五見多,第二是要討好人家,反正是為了維護自己利益,總離不開個我執。「諂從諸見生」,諸見就是五個見。
從此大文第二,諸門分別。就中分五:一、三斷分別,二、三性分別,三、三界分別,四、六識相應,五、五受相應。且第一,三斷者,論云:此垢及纏,為何所斷?頌曰:
纏無慚愧眠 掉昏見修斷 余及煩惱垢 自在故唯修
諸門分別,分五門。第一是三斷門,這些煩惱,哪些是見道所斷?哪些是修道所斷?哪些是非所斷?第二是三性門,是善的?是惡的?是無記的?當然煩惱沒有善的,只有染污,或者是無記。第三是三界分別,哪些屬於欲界?哪些屬於色界?哪些屬於無色界?第四是六識相應,哪些煩惱跟前五識相應?哪些煩惱跟六個識都相應?哪些煩惱單跟意識相應?第五是五受相應,苦樂憂喜舍五個受,苦是身上的不舒服,憂是心上的不舒服,喜是心中的舒服,樂是身上的舒服,舍是身心的平等性(既不是舒服也不是不舒服)。哪個煩惱跟哪個受相應?這是五個分別門。
「第一,三斷者,論云:此垢及纏,為何所斷」,根本煩惱的三斷門講過了,這個垢跟纏,是見所斷,還是修所斷?
「纏無慚愧眠,掉昏見修斷」,纏裡邊的無慚、無愧、睡眠、昏沉、掉舉,見修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的。「余及煩惱垢,自在故唯修」,還有其他幾個纏跟垢,自在而起,只有修所斷。
釋曰:纏中無慚、無愧、睡眠、昏沉、掉舉,此五與見惑相應,是見所斷;與修惑相應,是修所斷。余謂嫉、慳、忿、覆、悔,及煩惱六垢。此之十一,自在起故,唯修所斷。不隨他惑,自力而起,唯與無明共相應故,名為自在。
「釋曰:纏中無慚、無愧、睡眠、昏沉、掉舉」,此五個,是通見、修斷的,跟見道所斷的煩惱相應的時候,見所斷;跟修道所斷的煩惱相應的時候,修所斷。在見斷裡邊,跟見苦所斷的煩惱相應的時候,是見苦所斷;與見集所斷煩惱相應的時候,是見集所斷,這是兩種都通的。
除了這五個纏以外,餘下的纏還有五個。「嫉、慳、忿、覆、悔」,加上煩惱的六個垢,這十一個小煩惱,不是跟其他煩惱起來的,是自力而起,自在而起的。它們跟見道所斷的煩惱是不相應的,所以不能是見所斷,只能是修所斷。
「不隨他惑,自力而起,唯與無明共相應故,名為自在」,什麼叫自在呢?不隨其他的煩惱而生的,不隨其他的勢力而生的,而是依自己的力量生的,自力而起的,它只跟一個無明(這個無明不是自在而起的無明,就是隨著它的煩惱而生起的無明)相應,與其他的煩惱都不相應,這個叫自在。這個自在起的煩惱,只是修所斷的。
從此第二,明三性。論云:此隨煩惱,誰通何性?頌曰:
欲三二餘惡 上界皆無記
釋曰:欲三二者,欲界眠、昏、掉三,通不善、無記二性。與身、邊見相應,是無記性。余惡者,所余隨惑,皆不善性。上界皆無記者,上二界中,一切隨惑,皆唯無記性。
「從此第二」,明三性門。當然,煩惱是沒有善的,只有惡或有覆無記這兩種。「此隨煩惱,誰通何性」,每一個煩惱在三性門中具體屬於什麼性的?
「頌曰:欲三二餘惡,上界皆無記」,欲界的昏沉、掉舉、睡眠,這三個煩惱通不善,通無記。欲界其餘的煩惱都是惡的、不善的,沒有無記。「上界皆無記」,色界、無色界的煩惱,全部是有覆無記,既然稱為煩惱,當然是有染污的。
「釋曰:欲三二者」,欲界的纏、垢這些煩惱里有三個,是通無記、不善二性的。哪三個?「欲界眠、昏、掉」,睡眠、昏沉、掉舉。所以叫「欲三二」。
煩惱一般是不善的,怎麼會是無記呢?這個昏沉、睡眠、掉舉,跟身見、邊見相應的時候,身見、邊見是無記心,它們也是無記的。「余惡」,其餘的煩惱,除了這三個以外的煩惱,「所余隨惑」,小煩惱,「皆不善性」,都是屬於染污,不善的。「上界皆無記」,色界、無色界的纏、垢,都是無記的。「上二界中,一切隨惑,皆唯無記性」,上界沒有不善性的,所以只有無記性。
從此第三,三界分別。論云:此隨煩惱,誰何界系?頌曰:
諂誑欲初定 三三界余欲
釋曰:諂、誑,唯在欲界初禪,臣眾相依故。三三界者,三謂昏、掉、憍三,皆通三界。余欲者,余者,除前五外,所余隨惑,唯欲界系。
「從此第三,三界分別」,第三個,是三界分別門。「論云:此隨煩惱,誰何界系」,這些隨煩惱,哪一個屬於哪一界系?忿屬於哪一界系?恨屬於哪一個界系?這可以起很多問。
「頌曰:諂誑欲初定,三三界余欲」,諂誑兩個,只有欲界、初禪裡邊有,二禪以上沒有。欲界有諂誑,大家是司空見慣,不稀奇,馬勝比丘的公案,證明在初禪的大梵天王還有諂誑。
「臣眾相依故」,為什麼會有?因為臣眾相依故。有領導和被領導的人,就會產生諂誑,如果大家是平等的,諂誑就不會產生。欲界有臣主相依的情況,初禪也有,大梵天王是主,其他的是他的部下,所以也有諂誑的現象發生。
「三三界」,還有昏沉、掉舉、憍,這三個煩惱三界都有,通三界。
「余欲」,其他還有十一個煩惱。從十個纏、六個垢裡邊,除掉諂、誑兩個,再除昏、掉、憍三個,都是欲界的。「余」,除了前面五個以外,餘下的十一個。這十一個隨煩惱粗,是欲界系,只有欲界有,其他的色界、無色界沒有。
從此第四,明六識相應。此下總明本惑及隨惑,於六識中,何識何地起?頌曰:
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 皆唯意地起 余通依六識
釋曰:見所斷惑,及修所斷慢、眠,並自在隨煩惱,即前嫉等五纏,及六垢是也。此見斷等,唯意地起,依五識身,無容起故。余通依六識者,余謂修斷貪、瞋、無明,及與修惑相應無慚愧、昏、掉,並大煩惱中不信、懈怠、放逸,此等名余也。此余惑等,一一皆通六識地起。
「從此第四,明六識相應。此下總明本惑及隨惑,於六識中,何識何地起」,六識相應,根本煩惱、隨煩惱,在六識裡邊,哪一個識,哪一個地,怎麼起來?
「頌曰:見所斷慢眠,自在隨煩惱,皆唯意地起」,見所斷的煩惱,修所斷的慢跟眠,還有自在起的(自力起的)隨煩惱,都是意地起的,是第六識起的。「余通依六識」,除了上面之外,其餘的六個識都能起。
「釋曰:見所斷惑」,見所斷的煩惱,跟修所斷的慢、睡眠,還有自在起的隨煩惱,嫉等五個纏,六個垢。「此見斷等」,等慢、眠,自在起的隨煩惱,這些都是第六意識起的。「依五識身,無容起故」,在眼耳鼻舌身這五個識裡邊,不會起這些煩惱,沒有辦法起。見所斷的,迷理的,決定是意地裡邊的。慢、眠,也是意識裡邊的。睡是意識要睡眠,眼睛纔睜不開。假使心裡邊很清楚,意識不想睡眠,眼睛要睡眠,沒有那個事情。耳朵睡覺,也沒有那個事情,眠是意識的事情。嫉等,眼睛妒忌,耳朵妒忌,沒有那個事情,都是第六意識的事情。
「余通依六識者」,其餘的,修所斷的貪、瞋、無明,與修惑相應的無慚、無愧等等,大煩惱里的不信、懈怠、放逸,這些煩惱,六個識都可以起。
從此第五,明五受相應。就中分二:一、明本惑相應,二、明隨惑相應。且第一明本惑相應者,頌曰:
欲界諸煩惱 貪喜樂相應 瞋憂苦痴遍 邪見憂及喜
疑憂餘五喜 一切舍相應 上地皆隨應 遍自識諸受
「從此第五,明五受相應」,苦、樂、憂、喜、舍,哪些跟哪個受相應?這些問題提得比較微細,但是回答卻很善巧,先把特殊的情況講清楚,相同的情況只要用一句話就回答了,這種回答方式值得我們學習。在五受相應裡邊,「分二:一明本惑相應,二明隨惑相應」,先說根本煩惱,跟哪個受相應,再說第二個隨煩惱跟哪個受相應。
「且第一明本惑相應者,頌曰:欲界諸煩惱,貪喜樂相應」,欲界的煩惱裡邊,貪心跟喜樂相應。「瞋憂苦」,瞋心起的時候,總是心裡愁憂,或者身上受苦。「痴遍」,愚痴,苦樂憂喜舍都可以起。「邪見憂及喜」,邪見有憂與喜,這是心裡邊的。「疑憂」,懷疑總是憂。「餘五喜」,其餘五個煩惱,屬於喜相應。「一切舍相應」,總的來說,每一個煩惱跟舍受都是相應的。
「上地皆隨應,遍自識諸受」,上地,色界、無色界,隨其所應,跟自己的識所受的相應。這是三界裡邊,與根本煩惱相應的情況,上二界比較簡單。
釋曰:欲界諸煩惱中,貪與喜受樂受相應,以歡行轉,遍六識故。瞋與憂苦相應,以慼行轉,遍六識故。言痴遍者,謂痴遍與前四受相應,以歡慼行轉,遍六識故。
欲界的諸煩惱裡邊,貪跟喜受樂受相應。「以歡行轉,遍六識故」,貪,以歡喜的行相生起。眼睛看到緑顔色,或者其他好的東西,眼識感到舒服,這個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都會起。「瞋與憂苦相應,以慼行轉,遍六識故」,瞋恨心也是遍六識的,對心來說是憂,對身來說是苦。如果一個人發脾氣,臉發青,他的臉也就不好看;心裡愁苦,血壓增高,心跳加速等等,身也受苦,這是身心跟憂苦相應的。「以慼行轉」,悲慼的,愁慼的行相,六個識都會起。
「言痴遍者」,痴跟前面的四個受相應。這個無明,不管是苦樂憂喜舍,它都相應。「以歡慼行轉」,歡喜的時候也會產生無明,憂慼的時候也有無明的行相可以生起,所以說遍六識都相應。
邪見憂及喜者,謂邪見以歡慼行轉,唯意地故,與憂喜相應。先造罪業,後起邪見,喜受相應,不懼報故;先造善業,後起邪見,憂受相應,福唐捐故。
「邪見憂及喜者,謂邪見以歡慼行轉,唯意地故」,邪見,是第六意識生的,眼睛不會有邪見,耳朵也不會有邪見,心裡有分別纔起邪見。起了邪見之後,跟心不順的,愁憂;順的,生喜。所以邪見的行相,歡喜、憂慼都有,但只有意地轉,只能是憂喜,沒有苦樂。「與憂喜相應」,怎麼樣邪見跟憂喜相應呢?舉例,「先造罪業,後起邪見,喜受相應,不懼報故」,先造了罪,後來起邪見,占了很多便宜,殺了人,偷了東西,起邪見——「後面沒有果報的」,那他就高興。這是喜受相應的。
「先造善業,後起邪見,憂受相應,福唐捐故」,開始做了很多善事,供養、布施、義務勞動等,辛辛苦苦做了很多,後來邪見一起,認為這些都是白干,沒有福報的,心裡就不高興,想想事情白做了,錢也白花了,這是憂的行相相應。所以,邪見可以跟喜相應,也可以跟憂相應。
疑憂餘五喜者,疑與憂受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餘五喜者,謂余身
見等四,及慢為五。此之餘五,與喜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
「疑憂餘五喜」,懷疑的人心裡總是不坦然,沒有決定。疑,總是跟憂的行相憂受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懷疑,是第六意識的事情,眼睛不會懷疑,耳朵也不會懷疑。意地是憂。「餘五喜」,還有其他五個,身見、邊見、見取、戒禁取,跟慢,一共五個,跟喜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本身是意地的,起的時候總是跟喜相應。起身執,不以自己有個身體感到苦,這個要修行纔會感受到,一般的凡夫都有身執,總是對自己很滿意,喜受相應。慢當然是喜受相應的,自己高慢,感到自己了不得,怎麼會苦呢?
一切舍相應者,約通相應說,此上一切,皆舍相應,以諸隨眠,相續斷時,必住舍受。
「一切舍相應」,前面是就個別的說。總的來說,所有的煩惱都是跟舍受相應的。「約通相應說,此上一切,皆舍相應」,前面所講的根本煩惱,跟舍受都是相應的,為什麼呢?「以諸隨眠,相續斷時,必住舍受」,當煩惱到勢力快要完的時候,那時候總是舍受。纔起的時候力量強,可以喜,可以樂,可以憂,可以苦,但是力量衰退了,最後一念是舍受,所以說跟舍受都是相應的。
上地皆隨應,遍自識諸受者,此明上界,所有煩惱,隨其所應,遍與自地諸識俱起諸受相應。如初禪中,具有四識,若眼等三識,所起煩惱,與樂舍相應,若意地起惑,即與喜舍相應。二禪已去,乃至有頂,唯有意識。若二禪起惑,即與喜舍相應。若第三禪起惑,即樂舍相應。第四已去,乃至有頂,所起煩惱,唯舍相應。
「上地皆隨應,遍自識諸受」,上地,色界、無色界,它裡邊所有的煩惱,「隨其所應,遍與自地諸識俱起」,在哪一個地,哪一地的識起的就跟它的受相應。
「如初禪中,具有四識」,初禪,因為沒有段食,沒有味、沒有香,六個識裡邊兩個沒有,初禪有四個識。眼、耳、身,加上意,這四個識,「所起煩惱,與樂舍相應」,假使是眼耳身這三個所起的煩惱,是樂受、舍受相應;假使是意地起的煩惱,跟喜、舍相應,離生喜樂,既然喜樂,就沒有憂苦。
「二禪已去」,一直到有頂,只有意識,前五識都沒有。二禪因為意識裡邊還有定生喜樂,二禪起的煩惱是喜、舍相應,身識沒有,樂也沒有。三禪是離喜妙樂,三禪的樂是意樂,寂靜的意樂,三禪煩惱,跟樂、舍相應。第四禪已去,乃至有頂,所有煩惱只有舍受。因為第四禪開始,都是舍受,煩惱起的時候,也是舍受相應。
這裡有一個問題,上二界的煩惱里也有疑。凡夫在沒有見道之前,疑都是有的。在欲界疑是不決定,心裡不會坦然地喜起來,疑是與憂相應的。為什麼上二界的疑不跟憂相應,反而可以跟喜樂相應呢?因為欲界和上二界的疑本質不一樣,上二界的疑,都是屬於善品的想。另外一種說法,比如說我們做一個事情,雖然很勞苦,但是,對它最後達到一個目的,它要成就的那個結果,不厭疲勞,樂於精進,拚命去干。所以上二界的疑,雖然本身是疑,但它不與憂受相應。
從此第二,明隨惑五受相應。論云:已辨煩惱諸受相應,今次復應辨隨煩惱。頌曰:
諸隨煩惱中 嫉悔忿及惱 害恨憂俱起 慳喜受相應
諂誑及眠覆 通憂喜俱起 憍喜樂皆舍 餘四遍相應
「論云:已辨煩惱諸受相應,今次復應辨隨煩惱」,前面把根本煩惱跟五受相應的情況講完了。接下來講隨煩惱跟苦樂憂喜舍相應的情況。小煩惱跟五個受相應,是怎麼樣的情況呢?
「頌曰:諸隨煩惱中,嫉悔忿及惱,害恨憂俱起」,這裡邊的大前提是隨煩惱。隨煩惱裡邊,嫉、悔、忿、惱、害、恨,這幾個跟憂受一同起來的,是憂受相應。「慳喜受相應」,慳吝,自己有財有法,人家沒有,高興,捨不得給人家,自己沾沾自喜。「諂誑及眠覆,通憂喜俱起」,諂誑眠覆,憂喜都可以起。「憍喜樂」,驕慢自滿,當然是喜樂的情況,自滿不會憂苦。「皆舍」,跟前面一樣,所有煩惱,舍總是相應的。「餘四遍相應」,隨煩惱還餘下無慚、無愧、昏沉、掉舉,這四個遍相應,所有的受都能相應。
釋曰:隨煩惱中,嫉、悔、忿、惱、害、恨,此六唯與憂受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慳喜受相應,謂以歡行轉,唯意地故。諂、誑、眠、覆,此四通與憂喜相應,以歡慼行轉,唯意地故。憍與喜樂相應,二禪已下,喜受相應,第三禪憍,樂受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頌言皆舍者,此上隨惑,約通相應說,一切皆與舍受相應,相續斷時,必住舍故。
「釋曰:隨煩惱中,嫉、悔、忿、惱、害、恨」,這六個煩惱,只能跟憂受相應。妒忌的時候,追悔的時候,忿怒的時候,惱的時候,恨的時候,害人的、打人的、罵人的時候,哪有高興的呢?都是憂,心裡不高興,心裡不舒服纔幹這些事情,是瞋的等流果。「以慼行轉,唯意地故」。
「慳喜受相應」,慳吝,喜受相應。慳與貪,行相是差不多的,貪是貪自己的,也可以貪人家的,慳是貪著自己的東西,不願意舍給人家,當然是屬於喜受相應。這是意地轉,沒有樂。
諂、誑、眠、覆,這四個憂喜相應,歡喜的時候,可以諂誑眠覆,心裡不舒服的時候,也可以做諂誑眠覆的事情,所以憂喜行相都可以生起。但也只有第六意識有,不能與苦樂相應。
「憍與喜樂相應」,憍,自滿,跟喜樂相應,心中的喜跟樂,跟第三禪的意樂,意地樂可以相應。「二禪已下,喜受相應,第三禪憍,樂受相應」,二禪以下,憍,是心裡的狀態,只能跟喜受相應;到了第三禪,有意樂,三禪的意樂也可以跟憍相應。三禪的凡夫也有憍的心,這個時候跟樂受相應,這個樂受是心受。「以歡行轉」,既然是自滿,這是歡喜的,不是憂苦的,也是只有意地的,不通身受。
「頌言皆舍」,上面所有的隨煩惱,「約通相應說」,總的說,跟舍受都相應的。「相續斷時,必住舍故」,當煩惱勢力息下去了,最後的那個時候,舍受。
餘四遍相應者,余謂無慚、無愧、昏沉、掉舉,此四通與五受相應,以歡慼行轉,遍六識故。
「餘四遍相應」,隨煩惱還餘下無慚、無愧、昏沉、掉舉,這四個,跟五個受都相應。「以歡慼行轉,遍六識故」,無慚、無愧、昏沉、掉舉,六個識都能有,可以是歡喜的,也可以是憂慼的,所以五個受都能相應。
從此第三,明五蓋。論云:今次應辨蓋相云何。頌曰:
蓋五唯在欲 食治用同故 雖二立一蓋 障藴故唯五
〖表五–二一:五蓋〗
「從此第三,明五蓋。論云:今次應辨蓋相云何」,五蓋也是煩惱,什麼叫蓋?蓋是蓋子,蓋子能把東西蓋起來,把它遮住,是障礙的意思。這個障礙專指障聖道。
「蓋五唯在欲」,蓋有五種,三界裡邊只有欲界有。「食治用同故,雖二立一蓋」,昏沉、掉舉、睡眠、惡作這四個,合成兩個,為什麼合兩個?有幾個原因:一是食同,一是治同,一個是用同,「雖二立一蓋」。「障藴故唯五」,障無漏的五藴。無漏的五藴有五個,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那能障的也是五種,所以立五種蓋。
釋曰:上兩句明蓋,下兩句廢立。蓋五唯在欲者,佛說蓋有五:一欲貪,二瞋恚,三昏眠,四掉悔,五疑。然此五蓋,唯在欲界,以契經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上界無不善,故知唯在欲。
「釋曰:上兩句名蓋,下兩句廢立」,上兩句講五蓋是怎樣組合起來的,下兩句說為什麼只能五個蓋?這是廢立。
「蓋五唯在欲」,佛說蓋有五種,欲貪,欲界的貪,色界、無色界的貪不在裡邊;瞋恚,也是欲界有的;昏眠,把昏沉、睡眠合一種;掉舉、惡作,悔掉也合一種;疑是一種。「然此五蓋,唯在欲界」,這五種蓋,只有欲界有。「以契經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因為經上說過,這五種純粹是不善的,是圓滿的不善,是完完整整的不善。「上界無不善,故知唯在欲」,既然是不善,而且是純粹的、圓滿的不善,上界根本沒有不善,所以這五個蓋決定是欲界的。
問:何緣昏、眠二法,及掉、悔二法,合為一蓋?答:頌言食治用同故,雖二立一蓋。食謂所食,治謂能治,即非是食也。
「何緣昏、眠二法,及掉、悔二法,合為一蓋」,為什麼昏沉與睡眠合一蓋,掉舉與惡作兩個合一個蓋?為什麼不立七個蓋,要立五個蓋呢?
「答:頌言食治用同故」,食同、治同、用同。「雖二立一蓋」,雖然是兩個法,卻是立一個蓋。什麼叫食同?「食謂所食,治謂能治,即非是食也」,食,滋益它的東西。治,對治它的東西,就是非食,食的對立面。一個是滋益這個蓋的,一個是能夠對治這個蓋的。
言食同者,且昏眠蓋,同有五食:一瞢,二不樂,三嚬呻,四食不平等性,即過度飽也,五心昧劣性,即因疲勞生也。言治同者,此二非食,謂光明想。言用同者,此二俱能令心沉昧。
先說食同,睡眠跟昏沉蓋,有五個食都能夠使它增長。哪五個呢?
第一是「瞢」,昏沉來了,快要睡著的那個懵里懵懂的樣子。我在南普陀講《俱舍》的時候,很多人聽不懂,要昏沉(倒不是想睡眠),但是有一個人他很用功,儘量地對治昏沉,當昏沉來了,眼皮垂下來睜不開的時候,他就把眼睛瞪起來,鼓得大大的來對治。我們講了兩年《俱舍》,我發現他一天也沒有昏沉打瞌睡。
第二是「不樂」,心裡不高興,聽經聽不進,那昏沉就要來了。要把《俱舍》學好,一些重要的頌要背。以前我們這裡有一個,考他的時候,總是背不出來。他說念這個頌詞心裡就發火,要發脾氣。不樂,法上沒有緣,後來跑掉了。與法無緣,這個也沒有辦法。
第三是「嚬呻」,打呵欠,懶人的樣子。這是滋益睡眠的。
第四是「食不平等性」,吃得太脹。吃了午飯,吃得脹脹的,眼睛就會睜不開,要午睡去了。宰予(孔子的學生)貪睡,孔夫子罵他「朽木不可雕也」,白天睡起覺來,這人還能有什麼作為呢?我們因為是早上早起,為了把念經、學法這些事情搞好,身體實在疲勞了,那隻好午睡一下。我們出家人,每天睡午覺,這個自己想一想,好不好。如果一個遊客中午跑進來,全廟沒有人,都在房間裡睡覺,這個也不太好看。最近因為事情多,需要晚上也干,否則越積越多,這沒有辦法。如果沒有什麼大事情的話,我們希望大家晚上九點鐘按了鈴,就可以睡覺。晚上如果早點睡覺,可能冬天不睡午覺也可以。當然實在不行,也不勉強。
第五是「心昧劣性,即因疲勞生也」,過分疲勞。本來出家人應該是少事少惱,少干點俗事。但是現在,不像以前佛在世的時候,缽一托什麼事都沒有了,我們現在一個常住,就像一個單位一樣,事情多得不得了,這也沒有辦法,為了護持正法,這些疲勞只好承擔一下。
次說治同,對治它的也是同樣的,因為這兩個行相相仿。「此二非食」,對治法,「謂光明想」,觀想光明,能夠把心提起來。光明想,當然是需要有一點定力的人,如果一點定力也沒有,觀想力很弱,光明想了半天,漆黑一團。那怎麼辦呢?擦眼睛、冷水洗臉,實在不行,站起來到外面去走一圈,用這種辦法,對治是相同的。
「言用同者」,它的作用相同的。「此二俱能令心沉昧」,昏沉、睡眠的作用一樣,都能使心沉下去。生公說法,頑石點頭,竺道生法師獨自說法的時候,照樣石頭會點頭——說得好!我們這裡,有的時候講經時可以看到有幾個人不斷地點頭,但不是頑石點頭。尤其是以前有位年紀大點的,晚上不倒單,白天聽經,一坐下來就拚命點頭,學也學不進。
這裡強調一下不倒單這個事情,你如果定力還沒有鞏固,修行沒到一定的水平,還是倒一下單好。佛也說中夜以右脅而臥的獅子臥是可以的。以前四川昭覺寺有一位師父,他為了不倒單怎麼做呢?他把繩子懸起來扣在頸子上,坐在那裡,昏沉來要倒下去的時候,就會把喉嚨掐緊,這樣人就醒過來了,這很危險。那是因為昭覺寺這個道場,護法菩薩念得很多,怨鬼不會來;如果有怨鬼的地方,只要繩子一碰,替死鬼把你拉起就送走了,這太冒險了。你要對治睡眠,經上有辦法,《定道資糧》都有講的,但沒有說拿繩子掛起來的,不要亂搞。
掉、悔二蓋,言食同者,謂四種法:一親里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四隨念昔尋,隨所經事,憶念尋求也。言治同者,此二非食,謂奢摩他。言用同者,此二能令心不寂靜。
掉、悔兩個蓋,食同,四種法使它們增長。
第一是「親里尋」,惡尋伺,想家庭,想親屬朋友等等。
第二是「國土尋」,假使是四川人,跑到這裡來,就講四川怎麼怎麼好,吃的辣椒也好,氣候也好。四川我去過,霧氣大,昏沉沉的,那裡我也不適應。國土尋,總是本鄉的好,出來不安心,總要回老家纔好。
第三是「不死尋」,想到不會死,要幹這個,干那個,事情就多了。
第四是「隨念昔尋,隨所經事,憶念尋求也」,追想過去的事情,哪個事情好、舒服,哪個事情很不好,以後碰到該怎麼做,報仇等等。如果想這些東西,你修什麼定呢?打妄想了。想到哪個事情做對的就掉舉,哪個做錯的就追悔。這四個是增長掉、悔的。
治同,對治法也同,「此二非食」,食的對立面,「奢摩他」,心定下來,不要亂想。
用同,「言用同者,此二能令心不寂靜」,這兩個法都能使心靜不下來。今天走了一位,心實在定不下來,非要去跑一下不可。心跟身體是聯繫的,心不定,這個腳也定不下來,坐也就坐不住了,只好跑了,東南西北到處跑,跑到後來心定下來,纔能住下來。現在年輕人都犯這個毛病,都要跑一圈纔定下來,甚至於跑到沒有地方跑了,回家去了,這樣的人也有。
問: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緣世尊唯說此五?答:頌言障藴故唯五,謂貪恚蓋能障戒藴,昏眠能障慧藴,掉悔能障定藴。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障解脫藴,及解脫知見藴,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依經部釋:昏眠障定,掉悔障慧,定障理應先慧障故。
這些都是開示我們修行的辦法。如果有這五蓋,不但不能得聖道,連初禪也得不了。五蓋的危害性很大,大家要注意。
從此大文第二,明惑滅。就中分六:一、明斷惑四因,二、明四種對治,三、明斷煩惱處,四、明四遠性,五、明斷惑得滅,六、明九種遍知。
「從此大文第二,明惑滅」,前面從根本的六個煩惱,發展十個,乃至九十八,一百零八等等,還有其他的隨煩惱,中間的差別都講完了。現在這一科開始講煩惱如何滅,這是重要的問題。修行就是斷煩惱。「就中分六」,分六科。第一,「明斷惑四因」,斷煩惱有四種方式。第二,「四種對治」,對治有四種。第三,「明斷煩惱處」,什麼地方斷。第四,「明四遠性」,有四種遠,這都是連貫下來的。第五,「明斷惑得滅」,斷煩惱證得擇滅。第六,「明九種遍知」,有九遍知,這是在經上講的斷煩惱的智慧,這六科按照順序講下去。
此下第一,明斷惑四因。論云:今應思擇,他界遍行,及見滅道斷有漏緣諸惑,於彼斷位,不知彼所緣,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如是諸惑,斷由何因?解云:問也。他界遍行者,九上緣惑也。此遍行所緣者,上界苦集是也。
〖表五–二二:斷惑四因〗
「此下第一」,先說第一科,「明斷惑四因」,斷煩惱有四種因素,就是四種方式來斷。「論雲」,這是先引《俱舍論》的原文來引出問題。「今應思擇,他界遍行,及見滅道有漏緣諸惑,於彼斷位,不知彼所緣,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如是諸惑,斷由何因」,這是提一個問題,要搞清這個問題需要有前面的基礎。
一般見道所斷的煩惱,把這個諦的道理搞清楚,而且親自證到,看得清清楚楚,這個煩惱就自然斷了。打個比喻,你遠遠地看到一個東西,以為是一個人,你心裡起了人的感覺,假使你跑過去看,發現是根木頭,你親自看到這根木頭,那麼你認為是人的這個誤解當然消除了。見道所斷的煩惱也是這樣,本來看這個世間,認為是常樂我淨的,當你認識到無常、苦、空、無我之後,那就把常樂我淨的那些誤解全部斷除了,毫無懷疑,將所緣境的真相看到了,煩惱就斷了。
比如說苦諦,你認為是常樂我淨,這是顛倒。如果你見到它本相是無常的、苦的、空的、不淨的、無我的,那麼就見到苦諦了。見到苦諦,那些見苦所斷的煩惱,自然就斷掉了,一般是這樣的。
但是裡邊有特殊的兩種,緣上二界的上緣惑,以及滅道諦下面的有漏緣惑,這兩種煩惱的斷法不一樣,所以要提這個問題。「他界遍行」,遍行惑,可以緣其他的界,欲界的遍行惑可以緣色界、無色界,色界的遍行惑可以緣無色界。這個遍行惑不限於界,這種煩惱有特殊性,它的斷法不一樣。還有一種見滅道斷的有漏緣煩惱。見滅道斷的煩惱,既有緣無漏的,也有緣有漏的。邪見、疑、無明是直接緣無漏的;而貪瞋慢等是緣有漏的邪見、疑、無明等等的,所以叫有漏緣惑,這些惑也是特殊的。這兩種煩惱見著所緣境的時候,不斷,沒有見到所緣境的時候,卻斷了,這樣的煩惱是怎麼回事?論里提了這個問題之後,因為比較深奧一點,圓暉法師把它解釋一下。
「他界遍行者」,所說的「他界遍行」是指什麼呢?「九上緣惑也」,指九個上緣惑,能夠緣上二界的九個煩惱。「此遍行所緣者,上界苦集是也」,他界遍行是指,在苦集諦下邊有九個煩惱,能緣上二界,它所緣的境,當然是上界的苦集諦。
及見滅道斷有漏緣諸惑者,謂滅道下,貪瞋慢是也,謂貪瞋慢,緣邪見、疑、無明起,名有漏緣。此貪等所緣者,即邪見、疑、無明也。於彼斷位者:若他界遍行斷位者,謂苦集智忍生時也;若滅道有漏緣斷位者,謂滅道智忍生時也。不知彼所緣者:若斷他界遍行時,不知上界苦集也;若斷滅道有漏緣時,不知彼邪見、疑、無明也,以滅道智忍但知滅道諦故。
「及見滅道所斷有漏緣諸惑者」,見滅道斷有漏緣諸惑,指什麼呢?「謂滅道下,貪瞋慢也」,滅道諦下邊所斷的煩惱貪、瞋、慢,這些不直接緣滅道二諦,而是緣邪見等等其他的煩惱。「緣邪見、疑、無明起」,邪見、疑、無明是見滅道下斷的煩惱,直接緣滅道二諦,當你見了滅道二諦之後,它們就斷了。(邪見是謗滅諦,真正見了滅諦之後,邪見自然沒有了;疑,對滅道二諦有產生懷疑的,把滅道二諦看清楚,證到了,這個疑當然沒有了;無明是不明白,把滅道二諦證到之後,當然不會無明。)而見滅道下面的貪、瞋、慢,不直接緣滅道二諦,卻是緣滅道諦下的邪見、疑、無明這些有漏法。這些煩惱的斷法不一樣,這個叫有漏緣惑。
「此貪等所緣者,即邪見、無明、疑也」,它所緣的境是邪見、無明、疑。
「於彼斷位者:若他界遍行斷位者」,這個斷位有兩種斷,第一種是他界遍行斷位,就是斷九個上緣惑的時候。「謂苦集智忍生時也」,「苦集智忍」生起的時候,就把這些煩惱都斷完了,因為它們本身是見苦集底下的煩惱,那麼見苦、見集的智慧生起之後,它們就斷掉了。「若滅道有漏緣斷位者」,第二種,在見滅、見道下的有漏緣惑,就是貪瞋慢,它們什麼時候斷?「滅道智忍生時也」,見滅、見道的智慧生起來的時候,它們斷了。
這個斷裡邊有問題。「不知彼所緣者」,當斷上緣惑(他界遍行)的時候,它並沒有緣上界的苦集諦。在欲界的苦集智生的時候,上界的苦類智忍、集類智忍都還沒有生起,上界的苦集諦,還沒有徹底明了,證到的是欲界的苦集諦道理。這個時候,「不知所緣」,它並沒有緣上界的苦集諦,這個煩惱卻斷掉了。
第二種,滅道智有漏緣的煩惱,這個煩惱斷的時候,「不知彼邪見、疑、無明也,以滅道智忍,但知滅道諦故」,滅道二諦下面的有漏緣煩惱,這些有漏緣惑所緣的境應該是邪見、無明、疑,那時候並沒有徹了邪見、無明、疑的真相,證到的卻是滅道二諦——無漏的法,它所緣的境並沒有證到,而有漏緣惑本身卻斷掉了。通常的道理,要對所緣的境認清證到之後,它纔斷掉,現在這兩種,所緣的境並沒有證到,但是它卻斷了,這是一種特殊情況。
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者:知他界遍行所緣者,謂上界苦集類智也,而彼他界遍行不斷者,謂已斷故,故不斷也。知滅道下有漏緣惑所緣時者,謂苦集智忍也,以苦集智忍知苦集故。彼滅道下,邪見、疑、無明,體是苦集,故苦集智忍生,能知彼也。而彼邪見等不斷者,謂未起滅道智忍故也。
反過來,「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者」,所緣的境證到的時候,它卻沒有斷,這兩個是反常的現象。
「知他界遍行所緣者」,他界遍行所緣惑,就是九個上緣惑,等到證到上界苦集二諦的時候,就是上界的苦集類智生的時候,這個時候已經斷了,不需要再斷。「而彼他界遍行不斷者,謂已斷故」,因為它在欲界的苦集智忍生的時候,已經斷掉了,真正證到它的境界的時候,它反而不斷了,這是一種。
下面證到滅道二諦下的有漏緣煩惱所緣時,「謂苦集智忍也」。滅道二諦的有漏緣惑,它所緣的境是邪見、疑、無明,這些本身是有漏法,有漏法是苦集二諦所攝。當苦集智忍生的時候,「以苦集智忍知苦集故」,緣到並且清楚地知道了苦集二諦,但邪見、疑、無明並不斷。
「彼滅道下,邪見、疑、無明,體是苦集」,既然邪見、疑、無明是有漏法,是苦集二諦,當知道苦集諦的苦集智生的時候,能知道邪見、疑、無明。「而彼邪見等不斷者,謂未起滅道智忍故也」,雖然知道邪見、疑、無明是苦集諦,本身是苦的,但是它們不斷,為什麼?因為滅道二諦的智忍還沒有生起來。它們是緣滅道二諦的,那麼在滅道二諦的智忍沒有生的時候,它們是斷不了的,所以這是一種特殊情況。因為這樣兩種特殊情況,他就問,到底斷的方式有幾種?
又論云:非要遍知所緣故斷。答前問也。若爾斷惑,總由幾因?卻征也。由四種因。總答。何等為四?問也。頌曰:
遍知所緣故 斷彼能緣故 斷彼所緣故 對治起故斷
「論云:非要遍知所緣故斷」,《俱舍論》回答,一切見所斷的煩惱,並不都是所緣的境證到之後就斷。「若爾斷惑,總有幾因」,既然不一定,那麼斷煩惱一共有幾個因素?提出因為有一些特殊情況的出現,斷煩惱的方式決定不是一個。「由四種因」,有四種因相可以斷。哪四種?
「頌曰:遍知所緣故,斷彼能緣故,斷彼所緣故」,一句一種,遍知所緣故斷,斷彼能緣故斷,斷彼所緣故斷,這三種都是斷見道所斷的煩惱;「對治起故斷」,這是修道斷的煩惱。見所斷的煩惱有三種方式來斷,哪一些煩惱是哪一種方式斷,這是一定的;修所斷的煩惱,要對治道起的時候能斷,只有一種,肯定的。
釋曰:前三句,明斷見惑因,第四句,明斷修惑因。且斷見惑,總由三因。遍知所緣故者,第一因也,此名遍知所緣故斷。謂苦集斷自界緣惑,以自界緣,緣自欲界苦集諦故,苦集忍生,既知苦集,故知自界緣惑斷,由遍知所緣故斷。言所緣者,即苦集也。及見滅道,斷無漏緣惑,以邪見、疑、無明,緣滅道無漏,滅道忍生,知滅道諦故,彼邪見、疑、無明即斷,名遍知所緣故斷。言所緣者,即滅道諦也。
「釋曰:前三句,明斷見惑因,第四句,明斷修惑因」,天台宗見思二惑,見惑是見道所斷的煩惱;所謂思惑,即修道所斷的煩惱。前面三句講的是見道的煩惱怎麼斷,有三種;第四句是修道所斷的煩惱,有一種方式。「且斷見惑,總有三因」,斷見所斷的煩惱,總的來說有三種因相,就是三個方式。
「遍知所緣故」,第一句,「第一因也」,這是第一個因。「此名遍知所緣故斷」,這個斷法,叫遍知所緣故斷,以這因相來斷所斷煩惱。具體是哪一些呢?「謂苦集斷自界緣惑」,苦集斷的自界緣惑。在見苦、見集下斷的煩惱分兩類,緣自界和緣他界。以欲界來說,欲界的見苦、見集下斷的煩惱,一種是緣自己欲界的,一種是緣色界、無色界的。前者是自界緣,後者是上界緣。「以自界緣」,因為緣自界的,「緣自欲界苦集諦故」,緣自己欲界的苦集諦,若「苦集忍生」,苦集智忍生的時候,把苦集諦的真相完全明白了,以前錯解的煩惱自然不生了。就像本來是根木頭,你以為是一個漂亮的女人,產生貪心;或者以為是一個仇人,生起瞋心,現在你看清楚是一根木頭,那麼貪心、瞋心那些煩惱都沒有了。所以把所緣的境界徹底證清楚,這些煩惱自然就沒有了,這就是遍知所緣故斷。「既知苦集」,當你證到苦集的忍(智慧),明白苦集諦的真相後,「故知自界緣惑斷,由遍知所緣故斷」,這個自界所緣的惑,就是緣欲界苦集二諦搞不清楚的煩惱,自然就斷掉了。這個斷法,就是遍知所緣,把所緣的境界全部徹底地了解之後,自然就斷掉了。一般的見所斷煩惱是這樣斷的,是最普遍的方式。
「言所緣者,即苦集也」,這是苦集二諦,迷苦的,苦忍生的時候,證到了,不會再迷。迷集諦的,當集諦的忍生的時候,徹底明白之後,再也不會疑了。這是苦集二諦的。
見滅、見道的情況,因為滅道二諦是無漏法,這是另外一種情況。見滅、見道下的煩惱分兩種,一種是有漏緣惑,一種是無漏緣惑,即邪見、無明、疑。它們是直接緣滅諦、道諦無漏法的。有漏緣惑,是貪瞋慢,它們緣的是緣滅道二諦的邪見、疑、無明,所以叫有漏緣惑。邪見、疑、無明這些無漏緣惑,當滅道智忍生的時候,滅道二諦的真相全部明白了,那麼邪見、疑、無明就斷掉了。
「知滅道諦故,彼邪見、疑、無明即斷,名遍知所緣故斷」,這也是遍知所緣故斷。本來邪見認為滅諦是沒有的,沒有涅槃的,現在世間上會說,哪裡有涅槃呢?道諦也沒有,你修道白白地浪費時間。當你徹底證到滅道二諦的時候,這些邪見當然就沒有了。你看清楚了滅諦,也清楚了道諦是能通達到這個滅諦的道路,那這些邪見、疑、無明當然也沒有了。這些煩惱,都是對所緣的境徹底明白以後,自然就斷掉了,都是遍知所緣故斷。
苦集諦是知道苦集的真相——無常、苦、空、無我,因、集、生、緣;滅道二諦是滅、靜、妙、離,道、如、行、出。對滅道二諦的真相明白以後,煩惱自然就斷。這兩種都屬於遍知所緣故斷,是第一種斷法。
斷彼能緣故者,第二因也,此名斷彼能緣故斷。謂見苦集斷他界緣,以自界緣惑緣他界緣惑,他界緣惑是所緣境,自界緣惑是能緣心也。若斷自界緣惑時,彼他界緣惑即隨斷,名斷彼能緣故斷。言能緣者,即自界緣是也。
第二種,「斷彼能緣故者,第二因也」,能緣的法斷掉了,它本身也斷了。這是第二種斷法,叫斷彼能緣故。
這裡,所緣的是煩惱,能緣它的也是煩惱,這是煩惱緣煩惱。當能緣它的煩惱斷掉之後,這個被緣的煩惱也就跟著斷了,這是第二種方式,跟前面不同。
「謂見苦集斷他界緣,以自界緣惑緣他界緣惑,他界緣惑是所緣境,自界緣惑是能緣心」,見苦、見集所斷的他界緣,這個上緣惑本身是緣上界的,自界緣惑能緣他界緣惑,當自界緣惑斷的時候,他界緣惑也就跟著斷。自界緣惑是能緣的心,他界緣惑(九種上緣惑)是所緣的境,這裡的能緣、所緣是這樣。
「若斷自界緣惑時,彼他界緣惑即隨斷,名斷彼能緣故斷。言能緣者,即自界緣是也」,圓暉法師又再三地講,自界緣惑是能緣。在苦集二諦下的他界緣惑,它緣的境是上二界的苦集,而自界緣惑能夠緣它,當自界緣惑斷掉之後,這個他界緣惑也就斷了。打個比喻,好比一個人,他很脆弱,沒有力量的,他靠在柱頭上,頭抬著看上邊,看上邊指緣上二界的苦集二諦,但是他要靠著那個柱頭,柱頭好比能緣它的自界緣惑。如果柱倒了,他也就倒下去了,因為他靠著柱站在那裡的。自界緣惑斷掉了,能緣它的煩惱斷掉了,它本身也就斷掉了,這是斷彼能緣故斷,是一種特殊的斷法。
斷彼所緣故者,第三因也,此名斷彼所緣故斷。謂見滅道斷有漏緣惑,以滅道下,貪等有漏緣惑,緣邪見等無漏緣惑,無漏緣惑名為所緣。所緣若斷,彼能緣有漏緣惑亦隨斷,故名斷彼所緣故斷。言所緣者,即無漏緣惑是也。
第三種,「斷彼所緣故」,反過來,所緣的境斷掉了,它也斷掉了,這是第三種的斷法。「此名斷彼所緣故斷」,把它所緣的境斷了之後,它自身就斷了,它的因是斷彼所緣,這具體指哪一些呢?「謂見滅道斷有漏緣惑」,指見滅、見道下有漏緣的煩惱。
「以滅道下,貪等有漏緣惑,緣邪見等無漏緣惑,無漏緣惑名為所緣。所緣若斷,彼能緣有漏緣惑亦隨斷,故名斷彼所緣故斷。言所緣者,即無漏緣惑是也」,見滅、見道斷的煩惱,一種有漏緣,就是貪瞋慢,緣邪見、疑、無明;一種是無漏緣惑,就是邪見、疑、無明,緣無漏法。當滅智忍、道智忍生的時候,把滅道二諦看清楚了,再也不生邪見、疑、無明了,緣它的貪瞋慢也就斷掉了。
打個比喻說,一個沒有力的人,他靠一個手杖站在那裡,如果手杖斷掉了,他肯定也倒下去了。跟前面那個不一樣,前面依靠的柱頭,他是柱頭的所緣;這裡他是手杖的能緣,手杖是他的所緣,所緣的境斷掉之後,它自己也斷了。所以見滅道下邊的有漏緣惑,是斷彼所緣故斷。
見道斷煩惱只有以上三種方式。遍知所緣故斷,是最普遍的;而斷彼能緣故斷,只有兩種;斷彼所緣故斷,也只有兩種,後面都是特殊情況。
如果自己學法,又幫助人家學法,甚至於犧牲自己、幫助人家,這樣感的果是大智慧。有書的人儘可能把書拿出來借給大家看。總的來說,犧牲自己、成就人家,是最大的利益。佛在三大阿僧祇劫,把自己的頭目腦髓都犧牲了,最後得到的是無上正等菩提。所以要求智慧也得付些代價。一方面是勤苦一點,多動一點腦筋,多鑽研一下,另一個是把自己有的資料,讓大家分享,不要占為己有,只有自己。佛教是破我的,一切我執的表現都要掃除乾淨,《金剛經》說,以無人無我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對治起故斷者,明斷修惑,由第四因,此名對治起故斷。謂九品修惑,由九品能對治道斷。若上上品惑,下下品道為對治,乃至下下品惑,上上品道為對治。此對治門,後當廣釋。
「對治起故斷者,明斷修惑」,修道斷的煩惱是對治起故斷,對治的道起了之後,它就斷了。前面講過,見道斷的煩惱,有八十八種,叫八十八使。修道斷的煩惱是十種,九九八十一品,要一品一品地斷。修道斷的煩惱,斷的方式是要起對治道,起一個對治道,就斷一品煩惱。「由第四因,此名對治起故斷」,這是第四種。「謂九品修惑,由九品能對治道斷」,每一個地有九品修所斷煩惱,九品的對治道起了之後就能斷。「若上上品惑,下下品道為對治」,上上品即最大的煩惱、最粗的煩惱,由下下品(最小)的道為對治,反過來,下下品的惑,由上上品道為對治。什麼原因?「此對治門,後當廣釋」,後邊要講。
比如洗衣服,衣服上粗的泥塊,輕輕一搓就去掉了,好比上上品的惑用下下品對治。但是一個小的油漬,你不下大功夫,不用汽油這一類東西洗,是洗不掉的。所以最微細的煩惱要上上品的對治道來對治。對治道的品類是從明利的程度來說的,最明利的是上上品,最鈍的是下下品。
這裡產生一個問題,修所斷的煩惱,由對治道斷,難道見所斷的煩惱不要對治嗎?不是對治道斷嗎?大家去思考一下。
從此第二,明四種對治。論云:所言對治,總有幾種?頌曰: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表五–二三:四種對治〗
「從此第二,明四種對治。論云:所言對治,總有幾種」,對治道能斷修所斷煩惱,所謂對治,到底有幾種啊?
「頌曰:對治有四種,謂斷持遠厭」,佛經上所講的對治,一共有四種內涵,一種是斷,一種是持,一種是遠,一種是厭。所以「對治」的內涵有四種,不是那麼簡單,不能亂套。
釋曰:對治有四。一、斷對治,謂無間道,斷煩惱故。二、持對治,謂解脫道,此道能持擇滅得故。無間道後,名解脫道也。三、遠分對治,謂勝進道,令所斷惑得轉更遠故。解脫道後,名勝進道也。四、厭患對治,謂加行道,緣苦集諦,深生厭患故。無間道前,名加行道也。論主正此文云:第一、加行,二、無間,三、解脫,四、勝進。
「釋曰:對治有四。一、斷對治」,有四種對治,一種是斷對治,「謂無間道,斷煩惱故」,斷煩惱是對治的一種,並不是所有的對治都是斷煩惱。修道的時候,當你正在斷一品煩惱的時候,還正在滅,是無間道,好像兩支部隊正在拼的時候。解脫道是把煩惱滅掉了。所說的斷煩惱是無間道,正在斷,就像刀正砍下去,還沒有分開,無間道是正在加功用行的時候,正在斷煩惱。
「持對治,謂解脫道,此道能持擇滅得故」,等到把煩惱斷完,證到擇滅空性,解脫道,煩惱已經斷掉,不要再斷。「此道能持擇滅得故」,既然斷完了,那這個解脫道持擇滅得。這個無為法即擇滅證到之後有個得,這個得由解脫道執持。「無間道後,名解脫道也」,無間道之後是解脫道,解脫道能夠保持勝利的果實,把擇滅的得護持下來。
第三種,「遠分對治」,還有一種對治,叫遠分對治,「謂勝進道」,是另外一個道,「令所斷惑得轉更遠故」,勝進道,從無間道進入解脫道,這是一個過程,但是你到了解脫道之後,並不是到此為止,還要往前進,叫勝進道。假使欲界的煩惱斷完了,欲界再也不會來了,是不還果,但是色界、無色界的煩惱還沒有斷,還要往前進,這是勝進道。這個時候,離開前面的煩惱,越來越遠了,「令所斷惑得轉更遠故」,道越進,你離開那個煩惱越遠,叫遠分對治。所以說解脫道之後,叫勝進道,這個勝進道對煩惱的得來說更遠了,叫遠分對治。
第四種,「厭患對治,謂加行道」,四種對治實際上是四個道的功能。我們修行,先是由加行道,厭患對治,「緣苦集諦,深生厭患故」,要先對苦集產生厭患的心,纔能入無間道斷煩惱,纔能由解脫道證擇滅,纔能依遠分勝進道更往前進。如果沒有厭患,對欲界五欲貪得很厲害,不知道它的過患,那麼你永遠入不了無間道,也得不到解脫道,更談不上勝進道,所以說根本的開端還在加行道。加行道做什麼的?就是對我們現在的苦集二諦「深生厭患」162,比如修淨土的,厭惡娑婆世界。這個娑婆是苦集二諦的代名詞,佛把娑婆世界裡邊的苦集二諦,說得很清楚,有生老病死,有愛別離等等,天有天的苦,人有人的苦,六道眾生各式各樣的苦給你說完了,苦的原因是什麼?煩惱,造業。這樣的一個堆堆有什麼好啊?就是火宅,一點沒有安樂之處,那你當然一定要遠離。娑婆世界如此,極樂世界反過來,滅道二諦,是寂靜的,清淨的,是修道的地方。實際上就是四諦的形象化,我們修四諦,實際上就是娑婆、極樂。其他的方式修四諦,直接證道的也可以。用娑婆、極樂,這是一種對人說法的善巧方便,一般容易吸引人家,可以厭患苦集,欣於滅道。
一共四個道,最初是加行道。「厭患」,對娑婆世界厭患,不要貪著。修淨土的也好,修其他法門也好,都知道苦集是要厭患,娑婆是要厭患,但是真正厭患的有幾個人?大家要好好地捫心自問,如果哪一個地方不厭離的,趕快把它解掉,這些繩子把我們捆得緊緊的,永遠在娑婆世界出不了,只有把它一根根解掉之後,極樂世界,或者是滅道二諦,纔能證到。修行,加行道是下手的地方。
「論主正此文雲」,世親論主把這個文整理一下,第一是加行道,第二是無間道,第三是解脫道,第四是勝進道。學四個對治,也學了四個道。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內涵是厭患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能起這四種作用。
從此第三,明斷惑處。論云:諸惑永斷,為定從何?頌曰:
應知從所緣 可令諸惑斷
釋曰:應知諸惑,得永斷時,不可令其離相應法,以相近故;但可令惑遠離所緣,令彼所緣,不復生故。
「從此第三,明斷惑處」,《俱舍論》的體系前後是一貫的,都是前帶後,後帶前,前面提了之後,固然後面要講,後面的把前面的更充實一下,使意義更踏實一點,互相補充。煩惱在什麼地方斷?這個聯繫到前面有個頌,「有隨眠心二,謂有染無染,有染心通二,無染局隨增」,是這個頌的繼續,有了前面的頌,後面很簡單,幾句話就解決了。
「論云:諸惑永斷,為定從何」,煩惱斷掉,從什麼地方斷?這個問題提出來好像有點奇怪,但是看下去就知道,確實非要這麼明確一下不可,否則會混淆。
「頌曰:應知從所緣,可令諸惑斷」,煩惱的斷,只有從所緣隨增來看,可以說是煩惱斷。煩惱有相應隨增、所緣隨增兩種,從相應來說,相應的煩惱雖然是斷掉了,隨增的作用沒有了,但是伴性還在。有部是一切法都有它的自體,體不能消滅,作用可以消滅,隨增的作用沒有了,但是伴性(互為助伴)去不掉的。所緣縛是緣那個境,境產生力量把你捆住。所緣隨增是可以斷的,只要這個境不使你生這個煩惱心,你就斷了。斷了煩惱之後,什麼境來,都不怕,這是斷煩惱的成果。但在沒有斷煩惱之前,什麼境來我們要區別對待,要對治。
在家人晚上狂歡一夜,第二天上班去了,忘掉了,能不能算放下?不能算!假使你煩惱斷了,再好的境來不動心,酒肆婬舍都可以行菩薩道。但即使煩惱斷了,如果你是出家人,給人家做個榜樣,到那些場所去行不行啊?你可以這麼做,其他的出家人都這麼做起來,不行的啦!所以你即使煩惱斷了,也不能這樣做。佛在世,佛是智慧最高,煩惱斷得最徹底,習氣也斷了的,我們有沒有看見佛跟一個女人攙起手走路?沒有的!我們學佛,以佛為標準。有些大德的示現,是對個別的人,一種教化的方式。丹霞燒檀香佛,我們能不能燒啊?不能燒!不要看了一二則公案,就拿來傚仿,祖師的意思不是這個,你搞錯了。所以我們還是要踏踏實實地,根據佛指示的道理做自己該做的。
「應知諸惑,得永斷時,不可令其離相應法,以相近故」,相應法,有伴性,它很近,不能說斷掉了。而所緣法,「但可令惑遠離所緣」,對所緣境不生起關係,那可以說斷掉了。「令彼所緣,不復生故」,令彼所緣,再不生起它系縛的作用。這裡說煩惱斷,從所緣上說,它的系縛、隨增力量斷掉了,叫煩惱斷。相應法是有伴性,不能說永斷,這是有部的說法。
這是有部的解釋。每一個部,它的思想體系都是特殊的,如果思想體系一樣的,就不要分部,一個部好了。佛在世的時候,原始佛教一味的,為什麼要分那麼多部?因為我們很多煩惱。學一個不是簡單嗎?眾生的習氣煩惱都很多,要不同種類的方法對治。那些佛弟子就整理了這麼二十部,慢慢地後來有大乘,中國有十宗,顯宗,還有中觀、瑜伽等等,都是要對治眾生煩惱,一個藥不夠。這個藥治得了你的病,治不了他的病,怎麼辦呢?所以各式各樣宗派都要有。但是每一個宗派,都能成就(成道),不要起宗派見,排斥其他的。你弘你的淨土,他弘他的禪宗,各度各的眾生,不要互相攻擊,不要互相誹謗,一誹謗就是造極重罪,所以我們學法,不要抬高自己,把人家貶低,甚至誹謗起來,這個一定要避免。只要是佛說的宗派,都好,念佛也好,參禪也好,我們都贊成,只要不相互影響。
從此第四,明四遠性。論云:所言遠分,遠性有幾?頌曰: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屍羅 異方二世等
從此第四,明四遠性。論云:所言遠分,遠性有幾」,遠分對治的遠,有沒有分種類呢?
「頌曰:遠性有四種」,遠性也要分四種。「謂相治處時」,相遠、治遠、處遠、時遠,四種遠。打個比喻,「如大種屍羅,異方二世等」,如四大種是相遠,屍羅是治遠,異方是處遠,二世是時遠。
釋曰:上兩句標,下兩句釋。遠性有四:一相遠,二治遠,三處遠,四時遠。如大種者,如四大雖俱,以相遠故,亦名為遠。如屍羅者,如持犯戒,此名治遠,雖一身中,有持戒、犯戒,以相治故,亦名為遠。異方者,如東西海,此名處遠,雖同一世界,方處隔故,亦名為遠。二世者,如過未世者,此名時遠。雖一法上,立此二世,望現在世,時分隔故,亦名為遠。等言為明,舉事未盡,如所造色等,亦名相遠,如善惡性等,亦名治遠,如南北海等,亦名處遠,故致等言。
「釋曰:上兩句標,下兩句釋」,上兩句標它的總體,下兩句解釋具體的那些例。先說「遠性有四」,遠性有四種,一種是「相遠」,一種是「治遠」,一種是「處遠」,一種是「時遠」,下邊舉例具體解釋。
第一種是「相遠」,「如大種者,如四大雖俱,以相遠故,亦名為遠」,四大種,地水火風,在一個物體裡邊。我們身上都有地水火風,人的身體的溫度是火,呼吸、血液的流通是風,骨頭(牙齒)等堅硬的是地,痰、涕、胃液、血液等等液體的是水。地水火風都在一個地方,但是它們的行相各是各的,不一樣,所以雖然一起,還是遠。好像一個寮房住兩個人,一個參禪的,一個念佛的,雖然他們住一個地方,思想完全不一樣,那就是「相遠」。雖然地水火風在一個物體裡邊,但是它們的相完全不一樣,甚至於不調和的時候,會害病。這是一種遠,相遠。
第二種是「治遠」,「如屍羅者,如持犯戒,此名治遠」,持戒,犯戒。一個人,假使他受了比丘戒,犯了很多戒,還有很多戒沒有犯,一方面又持戒,一方面又犯戒,這兩個是矛盾的。在一身中,「有持戒、犯戒,以相治故,亦名為遠」,他身上有持戒、犯戒,「以相治故」,一個是持戒是能治,犯戒的是所治,所治的是煩惱,這些他身上又都有,能治的跟所治這兩個是不能協調的,所以這也叫遠,這是第二種的遠。
第三種是「異方」,「如東西海」,東海,西海,「名處遠」,雖在一個世界上,東西兩方的海隔得很遠,這也叫遠。
第四種是「時遠」,「二世」,這是時間遠,過去、未來的世界,對現在來說很遠,不是一個時間段。「雖一法上,立此二世」,每一個法都可以立三世,也有過去、未來、現在,但對現在來說,過去、未來是比較遠的,時分不一樣,兩個合不攏,也叫遠。
「異方二世等」,等,還有其他的喻可以舉。「等言為明」,等這個字表示「舉事未盡」,我們舉的例還沒有完,再舉一下,「如所造色等,亦名相遠」,四大種在一個物體裡邊,各是各的相,它們是相遠的,不能調和的,四大種是能造色,聲香味觸都是所造的色,能造的四大,跟所造的色,合在一起,也是性質不同的,它們的相也是遠的。在一個人身上,他有的時候起善念,有的時候起惡念,善惡也是相反,一個能治,一個所治,也叫治遠。南北海和東西海一樣,也是處遠。時,只有三世。
煩惱斷了之後,還能不能再生出來,再要斷,有沒有這個可能性?煩惱斷了之後,得了擇滅這個離系,是不是可能重新再得?
從此第五,明斷惑得滅。論云:前言惑斷,由治道生,道勝進時,所斷諸惑,為再斷不?第一問。所得離系,有重得耶?第二問。頌曰:
諸惑無再斷 離系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從此第五,明斷惑得滅」,斷了煩惱,得到擇滅,這兩個是相對的。這一方面是斷了煩惱,另一方面是得了擇滅,這是兩方面分別地來看。
「論云:前言惑斷,由治道生,道勝進時,所斷諸惑,為再斷不」,第一個問題,《俱舍論》引出來的。前面說斷煩惱,由對治道生,煩惱就斷。道勝進時,當這個道再往前進的時候,所斷的煩惱是不是要再斷?比如初果的時候,對治道把這個煩惱斷掉了,當到二果勝進道的時候,這個煩惱是不是再斷一次?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所得離系,有重得耶」,初果得了一個離系果,證到擇滅,得二果的時候,這個離系果,是不是重新再得?因為二果比初果勝,那是不是離系果要重新得呢?這些問題,我們自己也可以想得到,初果證的擇滅,當然一般說是淺一點,二果證的擇滅是高一點,這個擇滅,初果到二果的時候,是不是重新再得一下呢?
「頌曰:諸惑無再斷,離系有重得」,這個重點是說當道勝進的時候,煩惱不需要再斷,但是離系果要重得,有六個時候,要重新得離系果。「謂治生得」,第一個是治生,對治道生的時候。得果,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得果包含四個。第六是練根。當你鈍根的時候得的這個離系(擇滅),跟你練利根的時候,得的擇滅不同。但是,煩惱,初果斷了,二果不要再斷,三果也不要再斷。鈍根斷的煩惱,利根也不要重新再斷。這是兩重的說法,煩惱斷了不用再斷,離系有重得。這裡的煩惱斷,是說當道勝進的時候,是不是再斷,並不是說退不退的問題,這是兩個問題。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諸惑無再斷者,諸惑頓斷,若更不退,必無後時再斷惑義。離系有重得者,離系者,謂擇滅無為也。道勝進時,重起勝得,得前無為,是故無為,更許重得。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諸惑無再斷」,第一個問題,煩惱斷了之後,當道勝進的時候,不要再斷,不管你道怎麼高,煩惱下邊斷了之後,上邊不需要重斷。「下三句答第二問」,離系果有六個時候,重新再得。對治道生的時候,第一次得離系果;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時候;練根,鈍根練成利根的時候,還要得一次離系果。
「諸惑無再斷者,諸惑頓斷,若更不退,必無後時再斷惑義」,假使煩惱是頓斷,一下斷掉了,只要你不退,道勝進的時候,不需要再斷煩惱。這個煩惱,假使初果斷了之後,到二果的時候不需要再斷一次,到三果的時候也不要重斷,乃至成佛的時候,已經斷的煩惱,沒有重斷的必要,這是第一個問題。
「離系有重得」,但是離系,擇滅無為,所證的擇滅,按著次第要重新得的。「離系者,謂擇滅無為也」,離系果是擇滅無為,也是後來大乘所說的空性,這個擇滅是要重得的。《金剛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一切賢聖證的都是擇滅無為,但是有差別,當你道勝進的時候,所得的離系果要勝,也跟這裡是相符的。「道勝進時,重起勝得」,當你道往前勝的時候,這個離系果的得,比以前要超勝。初果得的離系,跟二果的離系不一樣,二果的離系比初果要勝。
「重起勝得,得前無為」,前面初果證到的擇滅得,到二果的時候,重新得一個殊勝的二果的擇滅得。「是故無為,更許重得」,無為法的擇滅得允許重得。
前面講過,擇滅的得,隨所證的道來判的,你是什麼道證它的,就是什麼樣子的擇滅得,所以這個擇滅的得,根據能證的道,要往上升的。「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所證的都是無為法,因為道的差別不同,證的無為法有深淺的不同。
所言重得,總有六時:謂治生一,得果有四,練根第六時也。治生時者,謂解脫道。得果時者,謂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練根時者,謂練鈍根轉為利也。此六時中,諸分離系,隨道勝進,重起勝得。如欲界系,見四諦斷,色無色界,見三諦斷,除道諦也,所有無為,具六時得。色無色界,見道諦斷,所有無為,唯五時得,以治生時即得果故,不應於此分為二時。解云:道類智起,名治生時,即得預流果也。故六時中,除治生一。
「所言重得,總有六時」,有六個時候可以重得這個擇滅得。
哪六個時候?「謂治生」,第一個是治生,對治道生的時候,煩惱斷掉了,證到擇滅,這是第一次得到擇滅的得。「得果」,初、二、三、四果,那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的得。最後,是練根,本來是鈍根的,轉為利根,這個時候,他的道勝了,這個擇滅得也殊勝了,所以又得一次更高的擇滅得。
「治生」,「謂解脫道」,無間道正在跟煩惱鬥爭,煩惱正在斷,煩惱力量衰退了,但是煩惱本身還在,煩惱的得還沒有消滅,非得還沒起。到解脫道的時候,煩惱消滅了,煩惱的得沒有了,煩惱的非得成了,這個時候擇滅得得到了。所以說第一次得擇滅的得,是煩惱的非得得到的時候,兩個是對稱的。煩惱斷掉了,這是解脫道的時候,第一個,「治生」。
得果的時候,「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這四個果,每得一個果,它的道不一樣,這個擇滅得要重新得一次。治生一般說是見道,正在見道的時候,煩惱斷掉了,得到這個擇滅得,那是在十五剎那,還沒有得初果,到第十六剎那道類智的時候,得預流果,這時再得一次擇滅得。斷了欲界的六品煩惱,得第二果的時候,又得一次擇滅得。到第三果九品欲界的煩惱斷完了,再得一次三果的擇滅得。乃至三界的煩惱斷完了,再得一次阿羅漢果的擇滅得。
阿羅漢有鈍根、利根,假使是鈍根證的阿羅漢果,可以練利根,當成了利根的時候,這個擇滅得還是要變成為利根的擇滅得了。所以隨著道的勝進,這個擇滅的得,是要重得的。雖然都是斷煩惱,證空性,但是,一切賢聖以所得的道不同,就有差別,「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就是這個意思。
「此六時中,諸惑離系,隨道勝進,重起勝得」,這六個時當中,隨著道的勝進(往上進),煩惱的離系得重新要起,起殊勝的得。後邊的得,勝於前面的得。
「如欲界系,見四諦斷,色無色界,見三諦斷,除道諦也,所有無為,具六時得」,欲界系的見四諦斷的煩惱,色界、無色界見三諦,見道的時候,這些煩惱雖然斷掉了,它們的擇滅得有六個時候可以得。第一個是治生,第二個是得預流果,乃至最後成阿羅漢果,乃至練根,這是具足六時得的。色無色界的見道諦斷的煩惱斷掉之後,它所得的無為的擇滅得,只有五時。「以治生時」,當道類智生的時候,當下就得預流果,「不應於此分為二時」,治生與得果合二為一,不要分兩個,本來六個成五個。
「解云:道類智起」,第十六剎那證預流果,「道類智起,名治生」,這時候,對治道生了,但是同時又證預流果,不要分兩個時候。「故六時中,除治生一」,因為治生、得果在一個時候,得果殊勝,把殊勝的標出來就夠了,所以得預流果,治生那個時就不要了,這是見道的時候五時得。
欲界修斷五品無為,亦五時得,除預流果。欲界修斷第六品無為,唯四時得,謂於前五更除一時,得果治生,時無異故。解云:第六解脫道起,名治生時,即得一來果,除治生一時也。
「欲界修斷五品無為,亦五時得」,修道的時候,也有五時得,欲界修所斷的煩惱,一品到五品斷了,還沒有證一來果,當下有治生,一來果沒有同時生,所以,它也五時得。因為預流果在見道十六剎那的時候就得了。修道的時候,斷一品乃至五品修所斷煩惱,這個時候,治生有,但是預流果除開,也是五時得。
修道的時候,有四時得的,就是欲界修所斷的煩惱第六品,當第六品煩惱對治道生的時候,當下證第二果,把治生那一個除掉了,原因和前面一樣。所以,第六品煩惱斷的時候,它的離系得是四個時候。「謂於前五更除一時」,前面五個當中還要除一個,「得果治生,時無異故」,得第二果、對治道生在同一個時間,所以要除一個。
「解云:第六解脫道起,名治生時」,第六品煩惱斷的時候,解脫道生的時候,是治生(對治道生),這個時候,當下就得一來果,治生跟一來果兩個同時的,以得果為殊勝,把治生略了,只有四個時候。
欲界修斷第七八品無為,亦四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二故。欲界修斷第九品無為,唯三時得,謂於前四中,又除一時,以治生時即得果故。解云:第九解脫道起,名治生時,即得不還果,除治生一時也。
「欲界修斷第七八品無為,亦四時得」,欲界修所斷的煩惱,第七品、第八品斷的時候,證得的無為擇滅,也有四個時候,重得擇滅得。「得果四中,除前二故」,因為得初果、二果的時候還沒有開始斷第七、八品煩惱,所以六個里要去掉兩個,還有四個。
「欲界修斷第九品無為,唯三時得,謂於前四中,又除一時,以治生時即得果故」,欲界的第九品煩惱,以後得擇滅得,只有三個時候。得初、二果的時候還沒有斷第九品,要除去。第九品煩惱對治道生的時候,當下是第三果,兩個是同時的,而第三果殊勝,略去治生,是三時得。
「解云:第九解脫道起,名治生時」,第九解脫道把煩惱斷掉了,治生,但是這個時候,得不還果,略去治生不標,是三時得。
色無色界修斷無為,唯除有頂第九品無為,所余無為,亦三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三故。有頂第九,唯二時得,謂前三內又除一時,以治生時,即得果故。解云:第九解脫道起,名治生時,即得阿羅漢果,除治生一時也。此約鈍根及次第證者說,若利根者,則無練根;若超果者,則不定也。鈍根及次第證者說,若利根者,則無練根;若超果者,則不定也。
「色無色界修斷無為,唯除有頂第九品無為,所余無為,亦三時得」,色界、無色界的所有修所斷煩惱的無為(擇滅),八個地七十二品當中的七十一品,把有頂第九品的無為除掉,其餘的七十一品煩惱的無為都是三時得。
「得果四中,除前三故」,因為這個時候,三果已經得到了,前面三個果要除掉,就三時得。
「有頂第九,唯二時得」,有頂的第九品煩惱斷的時候,只有兩時得。「謂前三內又除一時,以治生時,即得果故」,前面三個裡邊,再除一個,為什麼?第九品煩惱斷的時候,得阿羅漢果,治生得果在一時,略去治生。
「解云:第九解脫道起,名治生時」,當有頂第九品的煩惱斷掉了,解脫道起的時候,叫治生,這個時候,得阿羅漢果,阿羅漢果殊勝,把治生略掉。「此約鈍根」,前面那些都是以鈍根說的。對鈍根而言,還有一個時候,當你練成利根的時候,還要得一次,這會有二時得。同時,這些也是指次第證的,證果不跳躍,如同我們念書一樣,按部就班升學的,如果是利根的,或者有跳級的,那就不一樣。
「若利根者,則無練根」,假使是利根、次第證,要去掉練根一個時候,他本來是利根,就不需要再練。假使「超果者」,假使超越證的,那又不一定。
從此第六,明九遍知,就中分六:一、列九遍知名,二、明六對果,三、明建立遍知緣,四、明成就遍知,五、明集遍知處,六、明得舍遍知。此下第一,列遍知名。且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謂無漏智,於四諦境,周遍而知,名智遍知也。斷遍知者,謂即諸斷,斷即是擇滅,由斷顯故,擇滅名斷。斷遍知者,此於果上立因名故,遍知是因,斷名為果。故斷名遍知者,是果上立因名也。論云:為一切斷,立一遍知?問也。不爾。答也。云何?征也。頌曰:
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表五–二四:九遍知〗
「從此第六,明九遍知」,有九個遍知,都是講煩惱斷了之後的情況,什麼叫九遍知呢?「就中分六」,六個科目來講九遍知。第一,「列九遍知名」,先講九遍知的名字。第二,「明六對果」,一對一對的果,有六個對。第三,「明建立遍知緣」,為什麼要建立這九個遍知?第四,「明成就遍知」,如何成就遍知?第五,「明集遍知處」,什麼地方集遍知?第六,「明得舍遍知」,怎麼得?怎麼舍?一共六科。
先介紹九遍知是什麼,所以列九遍知名擺在第一。
遍知有兩種,一個是智遍知,一個是斷遍知,現在講的是斷遍知。「且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
什麼叫「智遍知」?「謂無漏智,於四諦境,周遍而知,名智遍知」,無漏的智慧,對四諦的道理,那個境,周遍而知,全部地正知,這個智慧就叫智遍知,屬於智慧。
什麼叫「斷遍知」?「謂即諸斷,斷即擇滅,由斷顯故,擇滅名斷。斷遍知者,此於果上立因名故,遍知是因,斷名為果。故斷名遍知」,斷遍知跟智遍知不一樣,智遍知是能遍知的智,而斷遍知是智遍知所證到的斷,所以斷遍知本身是擇滅,是無為法。
擇滅為什麼叫斷?因為斷了煩惱之後,纔顯出擇滅來,「由斷顯故,擇滅名斷」,所以擇滅叫斷,這是有財釋。因為擇滅是由斷顯出來的,所以擇滅的名字不用,用斷來顯它。
「斷遍知者」,果立因名。本來斷是果,現在把遍知這個因的名字安上去,就是果上立因名,也叫斷遍知。本來果是斷,是擇滅無為法,不能叫遍知,因為遍知是因,有了智遍知,纔能證到這個擇滅。所以把這個遍知擺上去,是果上安因的名字,斷是果,遍知是因,果叫斷遍知,這是果立因名,這是什麼釋?自己考慮。
「論云:為一切斷,立一遍知」,斷遍知是擇滅,因為遍知而證到的斷叫斷遍知,是不是一個遍知證一個斷,就立一個遍知?「不爾」,不是。「云何」,怎麼安呢?
「頌曰:斷遍知有九」,斷遍知一共有九個。哪九個?「欲初二斷一」,欲界初、二的斷遍知立一個,見苦、見集斷了之後,證到的擇滅,立一個遍知。「二各一合三」,見滅、見道各一個遍知,欲界一共三個遍知。「上界三亦爾」,色界、無色界也有三個遍知。所以說見道有六個遍知,欲界三個,色界、無色界三個。修道有三個遍知,「餘五順下分,色一切斷三」,欲界的五順下分結斷了之後,得一個遍知;色界的煩惱斷了之後,再得一個遍知;一切斷,三界的煩惱斷完,又得一切結斷遍知,一共是三個。
釋曰:初句標數,次三句明見諦六遍知,後二句明修道三遍知。欲初二斷一者,謂欲界系初苦集二斷,立一遍知。二各一合三者,二謂欲界滅道二諦,各立一遍知。言合三者,欲界四諦,合成三遍知也。一、見苦集斷遍知,二、見滅斷遍知,三、見道斷遍知。
「釋曰:初句標數」,第一句,「斷遍知有九」,標數。法相、法數是肯定的,斷遍知是九個。
「次三句明見諦六遍知」,下邊三句,明見道的時候有六個遍知。最後兩句,明修道的時候有三個遍知。見道的時候,六個遍知怎麼安的?
「欲初二斷一」,欲界系的見道所斷的苦集下的煩惱,斷掉之後,合攏來立一個遍知。
「二各一合三」,欲界的見滅、見道,它們的煩惱斷掉了之後,各立一個遍知,一共是三個遍知。
「言合三者,欲界四諦合成三遍知也」,欲界見道四個諦下的煩惱,斷了之後合成三個遍知。苦、集下合一個遍知,見滅、見道分開,各一遍知。這樣欲界四諦是三遍知,「一、見苦集斷遍知,二、見滅斷遍知,三、見道斷遍知」。
上界三亦爾者,上二界四諦,合成三遍知,如欲界數,故言亦爾。一、色無色見苦集斷遍知,二、色無色見滅斷遍知,三、色無色見道斷遍知。此上六種遍知,名三界見諦所斷法斷六種遍知。言法斷者,擇滅名也。
「上界三亦爾」,上二界見道所斷的煩惱斷掉之後,也安立三遍知,「如欲界數,故言亦爾」,見苦、見集合一個,見滅、見道各一個,一共有三個,跟欲界一樣,所以說「亦爾」。
欲界三個,色、無色界三個,一共六個。「此上六種遍知,名三界見諦所斷法斷六種遍知」,上面六個遍知,有個名字,叫三界見諦所斷法斷六種遍知。
「言法斷者,擇滅名也」,什麼叫法斷呢?就是擇滅,斷了三界見諦所斷法而證到的擇滅,有六種,叫六種遍知。
餘五順下分,色一切斷三者,余謂三界修斷法斷,立三遍知,見斷外故,名之為余。欲修惑盡,立一遍知,名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此遍知體,並前見諦六種遍知,及此修斷九品無為,總集名為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故論云: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並前立故。解云:並前見諦也。
「餘五順下分,色一切斷三」,這兩句話講修所斷的。「余謂三界修斷法斷,立三遍知」,把見斷的法斷遍知除開,餘下的是修所斷的法斷遍知,又有三個。
「見斷外故,名之為余」,見所斷的法斷遍知之外叫余,就是修所斷的。「欲修惑盡,立一遍知」,欲界的修所斷的九品斷完,立一個遍知,即欲界的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此遍知體,並前見諦六種遍知,及此修斷九品無為,總集名為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把三界見道所斷六個遍知,都包括在裡邊,再加上欲界的九品煩惱斷掉之後,合攏來叫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表上畫得很清楚。
「故論云: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並前立故」,所以《俱舍論》裡邊有這麼一句話,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是跟前面見所斷的六個遍知合攏來的。「解云:並前見諦也」,並前面見諦的六遍知。為什麼要立一個呢?欲界的煩惱斷了之後,得三果,欲界再也不來了,超出欲界,所以這個地方總立一個遍知。
色一切斷三者,色謂色界修道惑盡,立一遍知,名色愛盡遍知。一切斷者,謂無色修道惑盡,立一遍知,名一切結永盡遍知。此遍知體,總集三界見、修無為,名一切結盡遍知體也。故論云:一切結盡,通前遍知,並前立故。解云:並前見、修斷無為也。頌言三者,結上三界修道,立三遍知也。問:何緣色無色修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答:以色無色修所斷惑,治不同故,遍知別立,見斷治同,遍知合說。
「色一切斷三者」,色界的煩惱斷了,乃至一切的煩惱斷了,加上前面欲界的五順下分結斷了,一共有三個,是修所斷的遍知。
「色謂色界修道惑盡,立一遍知,名色愛盡遍知」,頌裡邊的「色」這個字,意思是色界所有修所斷煩惱斷完了。色界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個地每地九品,這三十六品修所斷的煩惱斷完的時候,要立一個遍知。色界的貪已經沒有了,再也不去色界了,叫色愛盡遍知。這是第八個,色愛盡遍知不含前面的。
「一切斷者」,無色界的修惑盡,無色界,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也是四地三十六品,這三十六品的煩惱斷完,立一個遍知,叫一切結永盡遍知。這個遍知不但是無色界的三十六品,還要把前面的五順下分結、色愛盡遍知,全部包完,所以叫一切結永盡遍知,三界所有煩惱全部斷完,這個遍知得到就是阿羅漢了。
「此遍知體,總集三界見、修無為,名一切結盡遍知體也」,這個遍知的體是最寬的,三界見道所斷、修道所斷的煩惱全部斷完的擇滅,就是一切結永盡遍知的體。
「故論云:一切結盡,通前遍知,並前立故」,一切結盡遍知,把前面的遍知通通拉在裡頭,跟前面一起立起來的。「解云:並前見、修斷無為也」,前面的見道也好,修道也好,欲界、色界的那些無為,全部都在裡邊,總的立一個一切結盡遍知。
「頌言三者,結上三界修道,立三遍知也」,總結三界的修道所斷的擇滅,立三個遍知。前面見道是六個,這裡是修道三個,一共九遍知。
「問:何緣色無色修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答:以色無色修所斷惑,治不同故,遍知別立,見斷治同,遍知合說」,這裡提一個問題,色界、無色界修所斷的煩惱,是分開立遍知的,色修惑盡立一個色愛盡遍知,無色界的修惑盡立一個一切結永盡遍知,這是分開的。但見道的時候,欲界的有三個遍知,色界、無色界合起來是三個遍知。為什麼見道的時候要合,修道的時候要分呢?回答說,見所斷的煩惱對治的方式是同的,都是類智,所以可以合起來。而色界和無色界修道所斷的對治法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合起來。色修惑盡、無色修惑盡要分開說,因為對治道不同。
從此第二,明六對果。論云:如是所立九種遍知,應辨於中幾何道果。頌曰:
於中忍果六 餘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無色邊果一 三根本亦爾 俗果二聖九 法智三類二
法智品果六 類智品果五
「從此第二,明六對果」,六對果,是一對一對的果有六對。「論云:如是所立九種遍知,應辨於中幾何道果」,在這九遍知裡邊,哪些是哪一個道的果。
「頌曰:於中忍果六,餘三是智果」,第一對,忍跟智的果。在九遍知當中,有六個遍知屬於忍的果,三個遍知屬於智的果。
「未至果一切,根本五或八」,未至定跟根本定的一對,未至定的果有一切,所有都可做未至定的果。而根本定的果,只有五個,或者是八個。
「無色邊果一,三根本亦爾」,無色界的邊是空無邊處的近分定,它的果是一,三個根本定是三,非想非非想不能斷煩惱,所以沒有。前面講過,有九個定可以起無漏道,就是未到、中間、四根本、三無色。非想非非想天的智慧很微弱,無漏道要明明白白的纔能起。
第一是忍果六,智果三。第二是未至果一切,九個都有;根本定的果,五個或者八個。第三是無色界的邊處,一個果;三根本定,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也是一個斷遍知。
「俗果二聖九」,世俗智的果有兩個,無漏智的果有九個遍知。「法智三類二」,法智的果三,類智的果二。「法智品果六」,法智品包括法智、法忍,類智品包括類智、類忍,法智品的果是六,類智品的果是五。這六對,把九遍知用六個方式來判它們的果。
釋曰:此有六對果。初兩句明忍、智果,次兩句明未至、根本果,次兩句明無色近分、根本果,次一句明俗、聖果,次一句明法、類智果,次兩句明法、類智品果。
「釋曰:此有六對果。初兩句名忍、智果」,第一對,忍跟智一對。「次兩句明未至、根本果」,未至定跟根本定一對。「次兩句明無色近分、根本果」,無色界的近分定跟根本定一對。「次一句明俗、聖果」,世俗智跟無漏智兩個一對。再下一句,「明法、類智果」,法智果跟類智果。「次兩句明法、類智品果」,法智品包括法智、法忍,類智品包括類智、類忍,又是一對。
於中忍果六者,於遍知中,忍果有六,謂見諦六遍知也。忍謂八忍。六種遍知,是忍所得,名為忍果。
「於中忍果六」,在這九個斷遍知當中,屬於忍的果有六個,見道所斷的都是忍果,是六個遍知。「於遍知中,忍果有六,謂見諦六遍知也」,見道的時候,八忍八智,忍是無間道,智是解脫道,斷煩惱的遍知是忍的果。忍是八忍,苦法忍、苦類忍、集法忍、集類忍、滅法忍、滅類忍、道法忍、道類忍,這八個忍都是斷見所斷的煩惱。這六個遍知是忍所得,是忍的果,叫忍果。
餘三是智果者,余謂修斷三種遍知,此三智果,唯智得故。
「餘三是智果」,「餘三」,除了見道的六個遍知之外,其餘三個,修道所斷的遍知,屬於智的果。「余謂修斷三種遍知,此三智果,唯智得故」,這是智得到的果。這是忍果、智果的一對;忍的果有六,智的果有三。忍的果,是見道所斷的果;智的果,是修道所斷的果。
未至果一切者,謂未至定,能斷三界見、修惑故,具有九遍知果,故言一切。
「未至果一切」,未到地定跟根本定這一對。「未至」,指未到地定。從欲界開始修禪定,禪定已經得了,還沒有到初禪,未到地定。這是欲界到初禪中間的一個階段,是初禪的近分定。正在斷欲界的煩惱,一品、二品、三品,乃至八品,第九品沒有斷,這都屬於未到地定,到欲界第九品斷完,就是初禪的根本定。
這個未至定最厲害,三界的見、修所斷的煩惱都能斷,一切果都能得。「具有九遍知果」,既然能斷三界見、修的煩惱,九遍知的果都能得,所以未至定得一切的果,「故言一切」。
根本五或八者,毗婆沙師說,根本靜慮,果唯有五,以根本地,唯能永斷色、無色界見、修惑故,故有上界見諦三果、修斷二果。以不能斷欲界惑故,故欲界四遍知,非根本果也。
「根本五或八」,根本定,就是四個禪,有五個遍知或八個遍知兩種說法。根據《光記》,根本定五為正,八是一個特殊情況。「毗婆沙師」,有部的說法,根本靜慮的果只有五個。為什麼?「以根本地,唯能永斷色、無色界見、修惑故」,欲界的煩惱未到地定斷,既然未到地定把欲界煩惱斷完了,「諸惑無再斷」,入根本定,不需要再斷一次。色界、無色界的煩惱,四根本定都能斷。所以說,「唯能永斷色界、無色界見、修惑故」,它只能斷色界、無色界的見道、修道的煩惱。
「故有上界見諦三果」,所以,它可以斷上界見所斷的煩惱,可以有上界的三個果。「修斷二果」,修道所斷的色修惑盡、無色修惑盡,四根本定能得。欲界的修斷煩惱也已經斷掉,不需要再斷。所以說,它有五個果,見道的三果,修道的二果。「以不能斷欲界惑故」,欲界的惑不要斷了。「故欲界四遍知,非根本果也」,欲界的四個遍知,見道三個、修道一個,根本定不斷的。
或八者,或言謂顯妙音師說。彼說根本有八遍知果,於前五上,更加欲界見諦三遍知果。謂先凡位離欲界染,後依根本地,入見諦時,於欲界系見四諦斷,許別道引無漏得故。別道引者,謂法智及法忍也。此別道位,起能得得,得欲界見諦三種遍知。故此見諦三遍知,亦是根本地果,除順下分,以順下分唯是未至果故。謂根本地所起見道,無容修彼欲界修惑斷對治故。以見、修不同,故不修也。故五下分遍知,非根本地果也。
「或八」,也有論師說是八個,「或言謂顯妙音師說」,「或」指妙音論師。
「彼說根本有八遍知果」,他說根本定也可以得八個遍知為果。「於前五上,更加欲界見諦三遍知果」,在前面的根本五個果上面,再加上欲界見道的三遍知,為什麼呢?
「謂先凡位離欲界染,後依根本地,入見諦時,於欲界系見四諦斷,許別道引無漏得故」,為什麼別道引呢?「謂法智及法忍也。此別道位,起能得得,得欲界見諦三種遍知。故此見諦三遍知,亦是根本地果」,這個說法,是超越證。他在凡夫的時候,還沒有見道,修世間定,以有漏定把欲界的九品煩惱斷完了。世間定很多,婆羅門就是修世間禪定,他得的初禪不用無漏法得的,是用他自己的一些欣上厭下的方式,把欲界的煩惱斷掉,證到初禪,這是凡夫也可以做到的。他先斷了欲界的煩惱,證到初禪以後,以初禪的定,來觀察四諦十六行相,見道。超越證,一證就是三果。
因為他前面的禪定是有漏道,欲界見道所斷的三個遍知沒有證到,「許別道引無漏得」,依根本地見道的時候,有另外一個道,引出前面三個斷遍知的「無漏得」,就是得到斷遍知。什麼別道引呢?就是法智、法忍。這個時候,他見道,又起了法智、法忍的無漏道,引出見道斷的三遍知。這樣三個遍知,在根本地也可以得,所以可以得八個遍知。這是一種特殊情況,通常是五個遍知。這是超越證,開始的時候,先斷了欲界的煩惱,得了初禪之後,再去入見道,這時候,見道的三遍知也引出來了,加上前面五個,一共有八個。這是妙音論師的另外一種說法。
「除順下分」,什麼原因?「以順下分唯是未至果故」,五順下分結盡,一定是未到地定的果,根本禪是不能得到的。
「謂根本地所起見道,無容修彼欲界修惑斷對治故」,根本地,在見道的時候,沒有功夫去斷欲界修所斷的煩惱,對治道不會起來。見道十五剎那,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所斷的煩惱,哪有功夫去斷修道的煩惱呢?不可能再去斷修道的煩惱。所以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根本地不能得。「以見、修不同,故不修也」,因為見道跟修道不一樣,修道的,未到地定已經修過,不需要再修。「故五順下分遍知,非根本地果」,根本地,一般說是五個果,或者八個果,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不能加。這是根本和未到地定的一對。
無色邊果一者,邊謂空處近分,近空處故,名無色邊。以空處近分起有漏道,能斷色界修惑盡故,唯得色愛盡一遍知果也。三根本亦爾者,無色前三根本,除有頂也,唯得一切結盡一遍知果,一數同前,故言亦爾。
「無色邊果一」,無色定的邊是空無邊處的近分定,它的果是一個。「三根本亦爾」,三個根本定的果也是一個。「邊謂空處近分」,空無邊處是無色界定的最低一個,它的近分定叫無色邊。「近空處故,名無色邊」,靠近空無邊處,空無邊處是無色界的開始,它的近分定是從色界到無色界的邊。這個近分定得到的九遍知的果,只能得一個,它怎麼得呢?
「以空無邊處近分起有漏道,能斷色界修惑盡故,唯得色愛盡一遍知果也」,這是指有漏定,以前佛在世時,婆羅門修的,他們得到四禪定以後,進一層,感到四禪還有色身,中國的老子也說,「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這個身是大患的根本,有身就有很多的災患,生、老、病、死都是身的事情。他們也看到這一點,要把身也滅掉,以色界的第四禪定為基礎,來修無色界的定。欣上厭下,羨慕上界無色界的靜、妙、離,厭惡色界的粗、苦、障,基於這樣的心情來修無色界的定,起無色界的近分定,把色界的煩惱斷完。當色界煩惱斷完的時候,得到一個果,色愛盡遍知,這是九遍知當中的一個,空無邊處的近分定能得這一個斷遍知。
「三根本亦爾」,這是無色界的近分定跟根本定的一對來比較。無色界前面三個根本定,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除有頂也」,把有頂除開。它們也是得一個斷遍知,一切結盡的遍知。利用這三個定,可以證阿羅漢果,把三界煩惱都斷完,所以也得一個遍知。因為它的數字是一,所以說「三根本亦爾」,也是一個。為什麼要除有頂呢?前面講過,有頂地不能起無漏道,無漏道要明利的智慧。非想非非想若昧若明,這樣的心,要想斷煩惱,得無漏定,不可能。修定不要什麼都不想,糊裡糊塗,只是很舒服,飄飄然,感到身體起了很多的樂觸,感到心裡發熱,發煖之類的。修定的時候會起這些現象,但是你沒有智慧,斷不了煩惱,頂多在裡邊享受一段定中的禪樂,禪觸的享樂享完了,會墮下來。
外道為什麼修這個定呢?他也知道身體是災患的根本,而心卻是災患的因緣,起煩惱造業都是心,要把這個心滅掉。但身體已經沒有了,心再滅掉,他害怕,怕這個「我」斷掉。外道始終要執著我的,我要長壽,我要怎麼怎麼,或者大我之類的,要維持這個東西,這是他的根本。如果把這個老巢鏟掉了,他修什麼呢?修了半天,本來是為一個我,「我」都沒有了,他還修什麼?所以他知道過患,但是又捨不得放下「我」,就修這個定。這個身體沒有了,心又像有像沒有,到此為止。來一個非想非非想,這是一個不徹底的辦法,是消極的逃避的辦法。不用智慧來斷除煩惱的根。實際上,什麼叫智慧斷煩惱?煩惱本空,智慧照見五藴皆空,當場就斷掉了。如果你不能照見五藴皆空,那永遠斷不了的。這個照空的智慧,在非想非非想天是不能生起的,所以它不能起無漏道。
前面這三個根本定,能起無漏道,得一切結盡遍知的果。前面空無邊處的近分定得一個色愛盡遍知,數字都是一,叫「亦爾」。
俗果二者,俗道果二,謂世俗道,能斷欲界色界修所斷故,得順下分及色愛盡二遍知果。聖九者,謂聖道力,能斷三界見修惑盡,得九遍知果。
「俗果二」,世俗道跟無漏道的比較。「俗果二聖九」,俗道果,用世間道來修得的果有兩個遍知,謂世俗道能斷欲界、色界的修所斷的惑。世間的禪定,婆羅門也能把欲界的煩惱斷完,證初禪,也能把色界的煩惱斷完,生空無邊處,得無色界定。所以,世俗道(世間道)也能夠斷煩惱,證二個遍知,「俗果二」,就是順下分結跟色愛盡這兩個遍知的果。這兩個遍知果通聖(無漏)和有漏。但是,無漏道的聖道,九個果都能得。
「聖九者,謂聖道力,能斷三界見修惑盡,得九遍知果」,這當然,無漏的聖道,這九個遍知,一切都能得。修道所斷的煩惱,欲界、色界,無色界除了有頂地,也可以有漏道斷。有頂地的煩惱,有漏道是斷不了的,一定要無漏道斷。為什麼呢?世間道斷煩惱是欣上厭下,到了非想非非想天,上面更好的沒有了,所以以世間道來斷有頂的煩惱是不可能的,只有無漏道能斷。「聖道力,能斷三界見修惑盡」,三界的見道、修道的煩惱斷完,「得九遍知果」,無漏道能得。
法智三者,法智果三,謂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惑盡故,得修斷三遍知果。類智果二,謂類智力,但能永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故,得色愛盡、一切結盡,二遍知果。
下邊法智、類智的一對。「法智果三,謂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惑盡故,得修斷三遍知果」,法智能把三界修道的煩惱都斷完,得三個斷遍知,就是五順下分結盡、色愛盡、一切結永盡的遍知,這三個法智能得。
類智的果是兩個,「謂類智力,但能永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故」,欲界的修惑已經斷掉了,「諸惑無再斷」,不需要再斷。類智是斷上兩界的,只能兩個果,就是色愛盡、一切結盡遍知。欲界的五順下分結,是法智斷的。這是法智、類智的一對。
法智品果六者,品者,類也。法智、法忍,同品類故,名法智品。前說法忍得三果,法智得三果,今法智品,忍智雙說,故得六果。類智品果五者,品同前釋。前說類忍得三果,類智得二果,今類智品,忍智雙說,故得五果。
下邊是法智品、類智品。這個品,包含同類的,即法智、法忍和類智、類忍。「品者,類也。法智、法忍,同品類故,名法智品」,品是同類。法智品,是法智同類的,法智、法忍都是同一個種類(品類)的,所以法智品包含法忍。「前說法忍得三果,法智得三果,今法智品,忍智雙說,故得六果」,很簡單,法忍,只有三個果,法智也是三個果,加起來是六個果。
「類智品五果者,品同前釋」,類智品包含類智、類忍,類忍的果是三個,見道的三個果,類智的果是兩個,類智、類忍合起來是五個果。
從此第三,明遍知緣。論云:何故一一斷,不別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頌曰:
得無漏斷得 及闕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表五–二五:立九遍知〗
「從此第三,明遍知緣」,為什麼要安立九個遍知?
「論云:何故一一斷,不別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每一個斷都是擇滅,為什麼其他不安遍知,而前面九個要立遍知?
「頌曰:得無漏斷得,及闕第一有,滅雙因越界,故立九遍知」,滿足四個條件纔立遍知。
第一個條件,「得無漏斷得」,要得到無漏道斷的擇滅纔行,有漏道斷的不能算。第二個條件,「及闕第一有」,第一有是有頂,有頂的煩惱五部,就是見苦、見集、見滅、見道、修五部裡邊,斷了一部,叫「闕」。第一有的煩惱至少斷一部,這個時候纔能立遍知。第三個,「滅雙因」,雙因,一個是同類因,一個是遍行因,這兩個因都能夠滅掉纔能安立遍知。這三個條件是針對見所斷煩惱的。
修所斷的,第四個條件「越界」,不但要前面那些,還要越界。五順下分結,這個斷遍知超越欲界,色愛盡遍知超越色界,一切結盡遍知,這個斷遍知超越三界,越界時纔能安立遍知。
所以要符合這四個條件,纔安立遍知。其他的擇滅,沒有符合這些條件,所以不能安立遍知。能夠符合條件的只有九個,安九個遍知。四個條件,第一是得無漏斷得,第二個是缺第一有,第三個是滅雙因,第四個是越界。前面三個,因相是立見道的六個忍果;後面一個越界,是立修道位中的三個智果。
釋曰:且由三緣,立六忍果。一、得無漏斷得,謂得無漏擇滅得故。二、闕有頂,謂有頂地五部惑中,隨不成就一部惑故,不成名闕。三、滅雙因,謂滅自部同類因,及他部遍行因,故名滅雙因。謂五部各自部為同類因;若苦集互為遍行因,餘三部用苦集為遍行因。
「釋曰:且由三緣,立六忍果」,安立見道所斷的六個忍果的條件有三個緣。
第一,「得無漏斷得」,一定要由無漏道斷的。「謂得無漏擇滅得故」,無漏道斷了煩惱,得到擇滅,這是第一個條件。
第二,「闕有頂」,假使在苦法忍起的時候,見苦煩惱斷掉了,無漏斷得是有了,但是有頂的煩惱沒有動,那還不能安立遍知。「闕有頂」,「謂有頂地,五部惑中,隨不成就一部惑故,不成名闕」,在有頂的五部煩惱里,隨哪一部不成就,消滅了,這個時候叫缺,缺一部就可以算缺有頂。
第三,要「滅雙因」,雙因,同類因、遍行因。「自部同類因」,假使見苦所斷的煩惱,它自己裡邊的同類的,前因後果行相相似的是同類因。還有遍行因,可以緣其他部裡邊的那些,十一個遍行煩惱。這兩個因都能夠滅掉,滿足這個條件纔能安立。三個條件加起來,只有六個忍果滿足。
「謂五部各自部為同類因」,五部裡邊,自部裡邊的前因後果相似的、行相相同的,這是同類因。他部,是遍行因,「若苦集互為遍行因」,苦諦、集諦互相可以緣,這一類屬於遍行因,遍行五部。遍行因只有苦集諦下有。「餘三部用苦集為遍行因」,餘三部,滅、道、修這三部。苦集裡邊的十一個遍行煩惱,也可以做它們的遍行因,可以生起它們的煩惱。
如諸異生,能斷苦集,有滅雙因,闕餘二緣,雖得無為,不立遍知。若諸聖者,入見道位,至苦類忍現行已前,雖得無漏得,闕餘二緣,不立遍知。謂苦類忍,雖斷有頂惑,猶現在前,而不名闕。至苦類智、集法忍位,雖闕有頂,未滅雙因,未滅集下遍行因故。謂集法忍,雖斷集部,未不成就,故不名滅。集法智位,三緣具故,方立遍知。故後法智、類智位中,所得無為,皆三緣具,故立遍知。
「如諸異生,能斷苦集,有滅雙因,闕餘二緣」,假使凡夫,他也可能斷苦集,用有漏道斷,把同類因跟遍行因滅掉,但是沒有無漏斷得,也沒有缺有頂,這樣少兩個條件。「雖得無為,不立遍知」,所以這裡的擇滅得到之後,不能立遍知。有漏的道決定不能斷除有頂的煩惱,因為有頂是最高,有漏道斷是欣上厭下,有頂上面沒有再可以欣求的,有頂的煩惱用有漏道斷不了,所以缺有頂這一個條件,在有漏道斷是不可能的。一切凡夫所證的斷得,三個條件中,不符合後頭兩個,不能立遍知。
「若諸聖者入見道位,至苦類忍現行已前,雖得無漏得,闕餘二緣,不立遍知」,聖者見道的時候,從苦法忍,苦法智,到苦類忍現起,苦類忍把上界見苦下的煩惱斷掉,也可以有無漏得,但是還沒有缺有頂,還沒有滅雙因,因為它單是見苦下的,見集下的遍行因還沒有斷掉。「闕餘二緣,不立遍知。謂苦類忍,雖斷有頂惑,猶現在前」,類忍可以斷上界的煩惱,有頂的煩惱也能斷,但是類忍的時候,煩惱的力量衰退了,再也不能生起來,但是它本身的煩惱得還在,沒有不成就,這個時候不能叫缺有頂。忍是正在拼搏的時候,煩惱還沒有死掉;要到解脫道的時候,煩惱纔消滅,這個時候叫不成就。所以苦類忍的時候,不能叫缺有頂。
「至苦類智,集法忍位」,苦類忍後邊是苦類智,苦類智後邊是集諦的集法忍,這個時候,已經把有頂的煩惱消滅了,缺有頂這個條件滿足。但是,集法忍的時候,說「未滅集下遍行因故」,見集下的遍行因沒有不成就,還正在滅。所以集法忍的時候,滅雙因還沒有完。「謂集法忍,雖斷集部,未不成就」,跟前面一樣,雖然正在斷,但是還沒有把它徹底消滅,到第二個剎那解脫道的時候,煩惱不成就。所以在集法忍的時候,煩惱還沒有不成就,煩惱得還在,不能叫滅雙因。「未不成就,故不名滅」,既然沒有不成就,不能叫滅掉。
到集法智的時候,「三緣具故」,集法智的時候,無漏得當然是得到了,在苦類智的時候,第一有見苦下的煩惱滅了,缺有頂;欲界見集下的煩惱滅掉了,欲界見苦、見集下的煩惱,遍行因全部滅掉了(同類因,見苦下邊有,見集也有,見苦滅掉之後,見苦下的同類因已經滅掉,但是遍行因一定要到集法智的時候纔滅)。見集下的遍行因煩惱滅掉了之後,三緣具足,這時候纔立個遍知。
「故後法智、類智位中,所得無為,皆三緣具」,以後法智、類智的位里,三個緣都是具足的,所以立遍知。
為什麼苦集二諦要拼起來立一個遍知呢?因為要滅雙因。苦集下邊都有遍行因,單滅掉見苦下的遍行因,見集下的遍行因沒有滅掉,滅雙因條件還不具足,所以苦集二諦要合攏來,全部斷完了之後,纔立斷遍知。而後邊的滅諦、道諦下的法智、類智起的時候,前面三個緣早就具足了,所以它們可以個別立一個遍知。見滅下的煩惱斷了之後,立一個遍知;見道諦下的煩惱斷了之後,也立一個遍知,因為緣已經夠了。
見道下邊欲界有三個遍知,苦集合一個,滅道各一個;上兩界同樣,苦集合一個,滅道各一個,一共六個遍知。這是見道時,法智忍跟類智忍六個忍的果。
越界者,此明四緣立三智果,謂於前三,加越界故。越欲界故,立順下分;越色界故,立色愛盡;越無色界故,立一切結盡遍知。
第四個條件是「越界」。「此明四緣」,這是第四個緣。「立三智果」,後邊三個修道的智果,不但要前面三個緣,還要加上第四個緣,要有越界。沒有越界,即使有了前面三個,也不能立修道的果。所以修道的智果,三個都是越界的,除了前面的無漏得、缺第一有、滅雙因,還要加一個越界,纔算一個修道的果。
後邊三個裡邊,「越欲界故,立順下分」的斷遍知,第一個是超欲界,超欲界是順下分結斷遍知。「越色界」立一個色愛盡斷遍知。「越無色界」,欲界已經超越,色界、無色界也超越,整個三界都超越了,「立一切結盡遍知」。這是為什麼一切結盡遍知要把前面的都包在裡面。後邊三個斷遍知是修道位的。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也要把前面六個忍果也包在裡邊,因為要滿足這四個條件。
雜心論師,總立五緣,於前四上,加離俱系。謂離自部系,及他部系,名離俱系。與雙因別者,因寬系狹故也。謂系唯隨眠,因通相應俱有法也。
「雜心論師,總立五緣」,東方迦濕彌羅的有部是這樣講的,西方雜心論師,他說立五個緣,在前面四個裡邊,再加一個「離俱系」。
什麼叫「離俱系」呢?「謂離自部系,及他部系,名離俱系」,離開兩種的系縛叫離俱系,即自部、他部的系都離開了。
「與雙因別者」,跟滅雙因不是一樣嗎?滅雙因的同類因是自部的,遍行因是他部的,但是跟雙因有差別的地方,「因寬系狹」,雙因的體要寬一點,俱系的體要狹一點。「謂系唯隨眠,因通相應俱有法也」,系只有煩惱(隨眠),而雙因的同類因、遍行因,不但包括煩惱,還包括相應的心王心所,還有生、住、異、滅、得等等俱有法,因的體寬。它們的作用是一樣的,而體是因寬系狹。離俱系實際上可以包含在滅雙因裡邊,所以迦濕彌羅的論師不另外立離俱系。
世親論主基本上是同意前面的,不過把雜心論師的也稍微提一提,但是後來總結,兩個作用是一樣,是體有寬狹的不同,雙因的體要寬一些,離俱系的體要狹一些,體寬的當然包容狹的。
從此第四,明成就遍知。論云:誰成就幾遍知?頌曰: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從此第四,名成就遍知」,要成就遍知,從人的角度來說,是什麼情況?
「論云:誰成就幾遍知」,哪些人,成就哪些遍知?見道的、修道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各式各樣的人,每一個成就幾個遍知?
「頌曰:住見諦位無」,在「見諦位」,見道的時候,或者是沒有,苦法忍到集法忍的時候,一個遍知也沒有成就。「或成一至五」,或者成就一個、二個、三個、四個,乃至五個。集法智到道類忍的時候,後邊的五個可以成就,見道位滿的時候,六個忍果都可以成就。
「修成六一二」,修道位的時候,成就六個或者一個、二個。「無學唯成一」,無學道的時候,成就一個。
釋曰:住見諦位無者,見道有十五心,前五心來,無遍知也。
「釋曰:住見諦位無」,見道的時候,有十五個剎那。見四諦,一共有十六個剎那,前十五剎那是見道,最後一個剎那入於修道。苦、集、滅、道四諦,欲界的有苦法忍、苦法智,色無色界的有苦類忍、苦類智,這是苦諦下四個剎那。集諦下邊,欲界的集法忍、集法智,色無色界的集類忍、集類智。然後滅諦下的,欲界的滅法忍、滅法智,色無色是滅類忍、滅類智。然後道諦下邊的,欲界是道法忍、道法智,色無色界的道類忍、道類智。到道類忍這第十五個剎那是見道,第十六個是修道。
見道裡邊,「前五心來,無遍知也」,要到集法智的時候,三個緣纔具足,前面五個心是沒有斷遍知的。苦法忍、苦法智、苦類忍、苦類智、集法忍,這時候滅雙因的條件還沒有足,所以沒有斷遍知;到集法智,滅雙因成就,缺有頂、無漏得前面已經成就,有斷遍知。
或成一至五者,於見道位,至第六集法智,及集類忍,唯成一遍知;至第八集類智,及滅法忍,成二遍知;至第十滅法智,及滅類忍,成三遍知;至第十二滅類智,及道法忍,成四遍知;至第十四道法智,及第十五道類忍,成五遍知;故言一至五也。
從見道開始,「或成一至五者,於見道位」,至第六個心集法智的時候,以及第七個集類忍的時候,得到第一個遍知。
到第八個集類智,及滅法忍的時候,得二遍知。第一個遍知是欲界苦集下的遍知,到第八個集類智這個時候,上兩界苦集下的遍知也成就,第二個遍知成就,滅法忍沒有單獨的得,還是成就前面兩個遍知。
到第十個剎那,滅法智,欲界滅諦下的遍知成就,滅類忍沒有得什麼,附帶在後頭。所以第三個,欲界滅諦的遍知成就,「成三遍知」。
到第十二剎那,滅類智,上兩界滅諦下的斷遍知成就,道法忍沒有得什麼,在滅類智後頭,成就四個遍知。
到第十四剎那,道法智,欲界道諦下的斷遍知成就,成就五個遍知。到第十五剎那,道類忍,沒有再得什麼,因為它還在拼,一共是五個,只有五遍知。所以說,「或成一至五」,到第十五個道類忍都是屬於見道的。
第十六剎那的時候,第六個遍知,上兩界的道諦下的斷遍知成就,這已是修道。見道,或者沒有,或者成就一個,或者兩個、三個、四個、五個,根據見道的智忍來判。
修成六一二者,修謂住修道位,從道類智乃至未離欲染,成六遍知,及離欲者卻退亦成六遍知。全離欲染,色愛未盡,成一遍知,謂順下分。或先離欲,來入見道,至道類智,未起色愛盡勝果道時,亦成就一,謂順下分。又從色愛盡起色纏退,及無學位起色纏退,亦成順下分一也。若色愛永盡,成二遍知,謂順下分,及色愛盡。或先離色愛者,來入見道,從道類智,後起色愛盡勝果道,至未全離無色愛前,成順下分及色愛盡二。從無學位,起無色纏退,亦成順下分、色愛盡二。無學唯成一者,謂一切結盡遍知。
「修成六一二」,修道位,到第十六剎那道類智的時候,成就六個忍果。「修謂住修道位,從道類智,乃至未離欲染」,在欲界的煩惱斷完之前,這時有六個遍知。
第六個遍知得到是在第十六剎那,已經屬於修道,但它是道類忍(見道位)的果。「乃至未離欲染」,欲界的煩惱還沒斷,或者斷一品、二品、三品,沒有斷九品,都是成就前面六個遍知,這是一種。
「及離欲者卻退」,另外一種,本來欲界的煩惱斷完了,但是他退了,這個時候也是成就六遍知。這是兩種,一種是見了道之後,欲界的煩惱還沒有斷;一種是雖然斷掉了,但是退掉了,這都是成就六遍知。
「全離欲染,色愛未盡,成一遍知,謂順下分」,把欲界九品的煩惱全部離掉,但是色界的煩惱還沒有斷完,這個時候,成就一個遍知。這個順下分結盡遍知,把前面六個都包含在裡邊,這是集遍知。看起來雖然是成一個遍知,這個順下分結盡遍知把前面六個忍果都包含在裡邊,這是一種。
「或先離欲,來入見道,至道類智,未起色愛盡勝果道時,亦成就一」,先是離欲,以世間道把欲界煩惱九品斷完了,再見道,到道類智的時候,一直到把色界的煩惱斷完之前,成就一個遍知,即順下分結盡遍知。
「又從色愛盡起色纏退,及無學位起色纏退,亦成順下分一也」,前面是從下往上修,也有從上退下來的,本來色愛盡遍知得到了,但是起了色界的煩惱,色愛盡的遍知退掉了,那個時候也成就順下分結盡遍知。
還有從無學位,起色纏退,不但是無色界的煩惱起來了,色界的煩惱也起了,只有欲界的煩惱沒有起,也成就一個順下分結盡遍知。這是三種情況,一種是往上進的,還有往下退的兩種。
「若色愛永盡,成二遍知,謂順下分,及色愛盡」,假使把色界的煩惱斷完,成就兩個遍知。一個是順下分結盡遍知,一個是色愛盡遍知,這是第一種往上進的,先見道,再修道。
「或先離色愛者,來入見道,從道類智,後起色愛盡勝果道,至未全離無色愛前,成順下分及色愛盡二」,這是第二種上進的。凡夫的時候,以有漏道先把色界的煩惱斷完,進入無色界。這個時候,再來入見道,進入第十六剎那道類智——修道,再起色愛盡的勝果道,這時他無色界的煩惱沒有斷完,成就兩個斷遍知,一個是欲界的順下分結盡遍知,一個是色愛盡遍知。
「從無學位,起無色纏退,亦成順下分、色愛盡二」,假使從無學的果起了無色界的煩惱,色界煩惱沒有起,成就順下分結盡斷遍知、色愛盡斷遍知。因為欲界的煩惱,跟色界的煩惱沒有起,這兩個斷遍知是成就的。這是說,兩個是往上修的,一個是往下退的,都成就兩個斷遍知。
「無學唯成一者」,無學道只成就一個遍知。「謂一切結盡遍知」,這一個遍知包含前面九個。這是從人的立場來觀察,哪一個位次的人,成就幾個遍知。
從此第五,明集遍知。論云:何緣不還、阿羅漢果,總集諸斷,為一遍知?頌曰: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表五–二六:集遍知處〗
「從此第五,明集遍知」,明集遍知,為什麼第七、第九,要把前面的都包起來,叫集遍知呢?
「論云:何緣不還、阿羅漢果,總集諸斷,為一遍知」,為什麼不還果時的順下分結斷遍知,要把前面的六個忍果都包在裡邊,說一個遍知?阿羅漢果的一切結盡遍知,也要把所有九個遍知都包在裡邊?
「頌曰:越界得果故,二處集遍知」,這有兩種條件,一是越界,超越三界裡任何一界,叫越界。第二是得果,還要得果。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在這個地方叫集遍知。整個九遍知當中,只有兩個,順下分結盡遍知跟一切結盡遍知。
釋曰:具二緣故,總集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離欲染時,越欲界故,得不還故;離無色染時,越無色界故,得無學果故。故於兩果,總集遍知。
「釋曰:具二緣故,總集遍知」,要具足兩個條件,纔把所有的遍知合攏來安一個遍知。第一是越界,超越欲界,或者色界,或者無色界;第二是得果,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都可以。
要滿足兩個條件,不是每一個都行。初果、二果,不越界。初果,欲界的煩惱沒有斷完,一品不斷到斷五品的都叫初果,還要七返生死,沒有超出欲界。二果,斷了六品,欲界還得來一次,也沒有超欲界。三果是不還果,不到欲界來了,這是越界。所以得三果的時候,超越欲界了,這個時候,纔安立集遍知,就是順下分結盡斷遍知。
「離欲染時,越欲界故」,當欲界的九品煩惱斷掉,超越欲界,同時又得不還果,這個時候要集遍知。「離無色染時」,當無色界的煩惱斷完,超越無色界,這個時候,「得無學果」,也是越界得果,兩個條件滿足了。所以說,這兩個地方安立集遍知。而色愛盡遍知,色界的煩惱斷完了,但是三果在前面得到了,四果還沒有得,不能安立集遍知。
從此第六,明得舍遍知。論云:誰舍、誰得,幾種遍知?頌曰:
舍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明得舍遍知」,如何得遍知,如何舍遍知?
「論云:誰舍、誰得,幾種遍知」,哪些人舍幾個遍知,哪些人得幾個遍知?這個問題本來也很麻煩,世親菩薩把它有條理地歸納起來,只有半個頌。
「頌曰:舍一二五六,得亦然除五」,舍的時候,舍一,舍二,舍五,舍六。得,得一,得二,得六。這個頌很簡單,下邊解釋。
釋曰:舍一者,謂無學道退,舍一切結盡一遍知也;及色愛盡退,舍色愛盡遍知;並全離欲退,舍五順下分一遍知也。舍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纏退,舍色愛盡,及順下分,二遍知也;及得阿羅漢時,亦舍前二遍知也。舍五者,謂先離欲,來入見道,至道類智,證不還果時,得順下分一,舍前見道五遍知也。言舍六者,謂未離欲聖,得離欲時,得五順下分一遍知,舍前忍果六遍知也。
「釋曰:舍一者,謂無學道退,舍一切結盡一遍知也」,當無學道,阿羅漢退的時候(有部說,阿羅漢會退,但不是永遠退,這一輩子決定會重新得到阿羅漢果的,不會再流轉生死),一切結盡斷遍知就沒有了,舍掉一個。
「及色愛盡退,舍色愛盡遍知」,或者得了色愛盡的三果聖者,假使色界的煩惱起來,舍一個色愛盡遍知。
「並全離欲退,舍五順下分一遍知也」,三果本來欲界的煩惱斷掉了,色界煩惱還沒有斷,這個時候,假使他欲界的煩惱又起來了,就把五順下分結盡遍知也舍掉了。這是「舍一」,有三個情況。
「舍二」,舍兩個斷遍知,有什麼情況呢?「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纏退,舍色愛盡,及順下分,二遍知也」,假使不還果,本來色界煩惱斷掉的,他現在不但色界煩惱起了,欲界的煩惱也起了,那要舍兩個,色愛盡遍知和順下分結斷的遍知。
得阿羅漢的時候,「亦舍前二遍知也」。從不還果證阿羅漢果的時候,在不還果階段斷了色界煩惱,有順下分、色愛盡兩個遍知,證阿羅漢果後,得到了一切結盡遍知,這個遍知包含前面所有的遍知,就舍掉了順下分和色愛盡遍知。
舍三舍四的沒有。「舍五」,「謂先離欲」,先是離欲,「來入見道」,是超越證。先是把欲界的九品煩惱,用有漏道斷掉,然後進入見道,到道類智的時候,證不還果,得到一個順下分結盡的斷遍知,前面五個忍果的遍知就沒有了。得了順下分結盡遍知,把前面都包在裡邊,所以說前面五個遍知就舍掉了,得一舍五。
「舍六者,謂未離欲聖,得離欲時,得五順下分一遍知,舍前忍果六遍知」,那是一般的按次第上去,不是超越證的。這個聖者從見道到第十六剎那,得了六個遍知,後來他修道,把欲界煩惱斷完之後,得到一個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前面六個果就舍掉了,所以舍六個遍知。
得亦然除五者,謂得遍知,有得一、得二、得六,如前舍數,故言亦然,唯除得五。言得一者,謂得未得九遍知中,一一漸得,皆名得一。前見道位,成二、三、四、五等者,約成就說,成通先後故也。得唯據初,故漸得中,無有初得二、三、四、五等遍知也。此下言得二、六者,唯約退位得說,非據漸得也。及從無學,起色纏退,亦名得一,謂順下分。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纏退,名為得二,謂色愛盡,及順下分。言得六者,謂從不還退,一剎那中,得忍果六也。
「得亦然除五」,得跟舍一樣,「謂得遍知,有得一、得二、得六」,「如前舍數」,得一、得二、得六,跟前面舍的數字一樣的。「亦然」,得五是沒有的。
怎麼「得一」呢?「謂得未得九遍知中,一一漸得」,九個遍知當中,本來是一個也沒有,按次序來,一個一個地得。所以,「前見道位,成二、三、四、五等者,約成就說,成通先後故也。得唯據初,故漸得中,無有初得二、三、四、五等遍知也」,這裡邊又牽涉到成就跟得的問題。得,簡單說一下,假使給你一塊錢,得一次一塊錢;第二次又是給你一塊錢,又得一次一塊錢;給你五次,每一次得都是一塊錢,你總共有了五塊錢。成就是看總數的,第五次給你,你得一塊錢,但卻成就五塊錢。得是最初一剎那,成就是得了以後,一直下去的,所以成就和得不一樣。
見道位的,成就一,成就二,成就三,成就四,成就五,但是得的時候,都是得一個。這一段文是解釋得、成就不一樣。假使沒有得到九遍知的,你往前進,一個個得的時候,都叫「得一」。
前面那個頌,「住見諦位無,或成一至五」,這個是說成就,可以成就一,成就二,成就三,成就四,成就五,前後要加起來看。
「此下言得二」,得二是什麼情況?「唯約退位得說」,往前進的時候得二是不可能的,退的時候可以得兩個得,也可以得六個。比如阿羅漢退得兩個,從不還退,得六個。
「唯約退位得說,非據漸得也」,不是按次一個一個得來說。退的時候,前面高的退掉了,有一個,或者兩個,或者六個可以一下得到。「從無學,起色纏退,亦名得一」,假使無學道,起色界的煩惱,欲界的煩惱沒有起,他舍掉一個一切結盡斷遍知,同時他得到一個順下分結斷遍知,這是得一。
「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纏退,名為得二。謂色愛盡,及順下分」,得二的,阿羅漢起了無色界的煩惱,舍了一個一切結盡斷遍知,得了色愛盡斷遍知和順下分結斷遍知兩個。
「得六者,謂從不還退,一剎那中,得忍果六也」,不還果,本來有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是一個總的,但是起了欲界的煩惱,順下分結斷遍知就沒有了,得到六個忍果,六個斷遍知,這是得六。得一、得兩是有,得三、得四、得五都沒有,按照實際情況來說,沒有這些例子。
整個《俱舍》的難點,最高、最多的,都在「隨眠品」裡邊,總算是越過了。好像爬山一樣的,這座山一個山頭,一步一步地爬,累得不得了,畢竟爬過了。我們記得上五台山的時候,朝中台、西台這些還不見得太累,朝北台,那確實是辛苦。五台山的山形很厚,你從這邊看上去,以為這是頂,但是跑到這裡,上面還有,再跑上去,上面還有,吃力得不得了。如果一個人跑,就往後退了。我們去的時候有二十九個人,實在吃力的時候,休息一下再爬,反正人多氣壯,如果一個人就害怕了,荒蕪人煙,到處是雪,夏天上面還有雪的。
「隨眠品」這樣一座山畢竟爬過了,下邊是順了。順在哪裡呢?順在要走還滅道路。流轉生死的階段過了,下邊是從凡夫走到聖者的道路,前面的「世間品」是果,「業品」是因,「隨眠品」是緣,流轉的因、緣、果全部講完了。現在開始是還滅的因、緣、果,這是我們要求的東西。前面要舍,後面要得,前面要厭,後面要求,這是我們學道的人的分界線,下面是「賢聖品」。
思考題
分別隨眠品第五(卷十九至二一)
一 何謂隨眠?其體云何?
二 試釋六隨眠、七隨眠、十隨眠。
三 何謂有貪?以何義故立有貪名?
四 試比較欲貪、有貪之同異。
五 隨眠中幾是見性,幾非見性?何謂見性?
六 依何義說九十八隨眠?
七 何謂八十八使?
八 何謂五部?五部中以見、修又如何分?
九 何謂見所斷惑、修所斷惑?
一〇 試釋迷理惑、迷事惑、見惑、思惑。
一一 用自己語言,簡要幫助八十八使、九十八隨眠、一百零八煩惱。
一二 解釋「若緣見此所斷為境,名見此所斷;余名修所斷」。
一三 何名見所斷,忍所害故?修所斷,智所害故?
一四 有部宗認為見、修所斷,為決定否?
一五 為什麼忍所害隨眠,有頂唯見斷?為什麼余通見、修斷?
一六 智所害唯修,詳述聖、凡斷之差別相。
一七 五見之自體云何?
一八 試述薩迦耶見,經、有二部之不同解釋。
一九 云何執斷、常?
二〇 云何撥無?
二一 云何劣謂勝?
二二 云何「非因道妄謂」?
二三 解釋「戒禁取」。
二四 云何非因執因二種(依論文釋)?
二五 非因執是因,云何此見非見集斷?
二六 道諦下戒禁取,如何安立?
二七 顛倒有幾?其體云何?
二八 安立四倒,共具幾因?
二九 云何四倒不增不減?
三〇 經雲有想心見三倒,論但說見,如何通釋?
三一 十二倒是見所斷,抑修所斷?依有部、分別部、經部各別說之。
三二 慢差別有幾?
三三 云何七慢?一一述之。思維觀察自己具幾慢。
三四 云何九慢?一一述之。思維觀察自己具幾慢。
三五 九慢與七慢之關係如何?一一細述之。
三六 七慢、九慢屬何所斷?
三七 「有修斷不行」指哪些法?
三八 何等諸法,聖者未斷而不起?何以故?
三九 九十八隨眠中,幾是遍行、幾非遍行?
四〇 何謂遍行?遍行有幾義?
四一 何謂上緣惑?上緣惑有幾?如何而緣上地?
四二 何故身、邊二見非上緣惑?
四三 除十一遍行隨眠外,尚有何法遍行所攝?
四四 九十八隨眠中,幾有漏緣、幾無漏緣?
四五 云何「相應及不共無明」?其體是一是二?
四六 何故緣滅三惑唯緣自地滅?
四七 詳細幫助「緣道六九地」。
四八 何謂法智品道、類智品道?
四九 細釋「由別治相因」,此句幫助什麼問題?
五〇 法智品道能治色、無色,何故不為八地各三隨眠所緣?
五一 詳釋論文「即由此因,顯遍行惑,有緣諸地苦集無遮,境互為緣因,非能對治故」,此段文幫助什麼問題?
五二 什麼叫非無漏緣惑?其體有幾?
五三 非無漏緣惑為什麼不緣無漏?
五四 何謂所緣隨增、相應隨增?
五五 九十八隨眠中,幾由所緣故隨增?幾由相應故隨增?
五六 無漏緣上緣惑,有所緣隨增否?為什麼?
五七 九十八隨眠中,幾不善幾無記?
五八 經部宗與有部宗對身見有何不同觀點?
五九 何謂不善根?幾是不善根?幾非不善根?
六〇 何謂無記根?無記根有幾?
六一 經部宗說無記根與有部有何不同?
六二 前雲無記,經中所記十四無記,亦此中攝耶?
六三 問答方式總有幾種?
六四 經中所說與此論所說,有無差別之處?
六五 何謂十四無記?一一細釋之。
六六 十四無記云何皆應舍置答?
六七 云何名「系」?「系」與「緣」有無不同?
六八 過去、現在、未來何等隨眠能系何事?
六九 何謂「自相」、「共相」?「自相惑」、「共相惑」?
七〇 六隨中幾是自相惑?幾是共相惑?幫助其理由。
七一 何謂能系中「遍行」?
七二 有部宗對三世法是怎樣說的?有什麼依據?
七三 「二」故,這一論據,是如何論證三世有的?
七四 「有境、果故」又怎麼論證的?
七五 有部宗中立世差別,有幾種說法?
七六 云何「類、相、位、待異」?詳釋之。
七七 世親論主就四說中,以誰為最善可依?
七八 經部如何破?
七九 就經部、有部的辯論中,你自己的看法如何?
八〇 諸事已斷,彼離系耶?設事離系,彼已斷耶?
八一 何謂斷與離系,用自己的話與比喻來幫助其同異。
八二 云何諸法,略為十六種?
八三 詳述何法何識境?
八四 無色界無漏淨識緣色界苦集修斷,具體指何法?
八五 結前義一頌「見苦集修斷……能為十識境」,用自己理解來幫助。
八六 何謂樂根有七?
八七 緣樂根識云何有十二?
八八 緣緣樂根識云何有十四?
八九 何謂有隨眠心?具體有哪些?
九〇 有隨眠心有幾?其中隨眠隨增與否?用自己語言表述之。
九一 與染心相應惑已斷,云何仍名有隨眠心?
九二 云何已斷縛性,不斷伴性?
九三 云何無染心唯局隨增?
九四 試述十隨眠生起次第及其原因。
九五 起惑因緣有幾?一一詳述之。
九六 退法根阿羅漢等,唯托境界力生惑,這對修行人幫助什麼問題?
九七 「漏」何義?漏有幾種?其體云何?
九八 「瀑流」何義?共有幾種?其體云何?
九九 「軛」是何義?共有幾種?其體云何?
一〇〇 「取」是何義?共有幾種?其體云何?
一〇一 上二界有昏沉、掉舉二纏,何不立為漏體?
一〇二 上二界合為一種有漏,何故?
一〇三 軛、瀑流中別立見軛、見瀑流,何故?
一〇四 在三漏中,何不別立見漏?
一〇五 何謂我語取?
一〇六 云何諸見之中,別立戒禁取?
一〇七 云何取中不立無明取?
一〇八 試比較有部四取與經部四取之同異。
一〇九 除前所說隨眠纏,世尊說為瀑流等四,為唯這些,抑尚有餘?
一一〇 何為結?結有幾種?共有多少體?
一一一 何緣三見名為見結、二取名為取結?
一一二 何緣纏中嫉慳立為二結非余?
一一三 論主破雲「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此釋非理」,何故?
一一四 詳釋十纏家所立七義。
一一五 何謂順下分結?此結有幾?
一一六 何緣此五名順下分?下是何義?
一一七 預流斷六煩惱,何故經說斷三結?哪三結?
一一八 何謂順上分結?此結有幾?
一一九 貪、掉、慢、痴,色、無色界共八,云何說五?
一二〇 試比較順下分、順上分結,並述其關係。
一二一 何謂縛?縛有幾種?
一二二 何緣說三為縛?
一二三 約自相續,幫助三受所有隨增。
一二四 約他相續,幫助三受所有隨增。
一二五 何謂隨煩惱?何故名隨煩惱?其體是何?
一二六 何謂纏?纏有幾?何故諸煩惱中唯此立為纏?
一二七 八纏、十纏各依何據?
一二八 釋十纏之行相。
一二九 幫助十纏各各是何根本煩惱之等流。
一三〇 詳明「覆諍」之內涵。
一三一 何謂垢?垢有幾?
一三二 釋六垢之各各行相。
一三三 試以三斷門分析纏與垢。
一三四 何謂自在起?
一三五 試以三性門分析纏、垢。
一三六 試以界系門分析纏、垢。
一三七 試以六識相應門分析根本煩惱及隨煩惱。
一三八 試就五受相應門分析本惑。
一三九 試就五受相應門分析隨惑。
一四〇 在五受相應門中,疑在欲界與上界有何不同?
一四一 何謂蓋?蓋有幾?為什麼五蓋唯在欲界?
一四二 何緣昏眠和掉悔,皆二法合為一蓋?
一四三 試述昏眠、掉悔二蓋之食、治、用及對修行上起什麼影響?
一四四 云何蓋唯有五?
一四五 經部釋五蓋與有部有何不同?
一四六 詳釋「於彼斷位不知彼所緣;知彼所緣時,而彼不斷」,具體指哪些惑?為什麼這樣說?
一四七 斷惑總有幾因?
一四八 何謂「遍知所緣故」?哪些惑斷由此因?
一四九 何謂「斷彼能緣故」?哪些惑斷由此因?
一五〇 何謂「斷彼所緣故」?哪些惑斷由此因?
一五一 何謂「對治起故斷」?哪些惑斷由此因?
一五二 一切見惑,亦由對治道起而斷,云何但言修惑?
一五三 對治有幾種?一一詳釋之。
一五四 道有幾種?與「對治」有何關係?
一五五 諸惑永斷,為定從何?
一五六 遠性有幾?各各分別舉例幫助之。
一五七 頌曰:「諸惑無再斷」,此與有部果位有退,如何通釋?
一五八 「離系有重得」,此頌幫助何義?
一五九 離系重得六時,一一詳釋之。
一六〇 試述超越證三果人,有幾時得離系?
一六一 何謂遍知?何謂智遍知?何謂斷遍知?
一六二 「由斷顯故擇滅名斷」,六離合釋中何釋?
一六三 「斷遍知」這一名詞,六離合釋中何釋?
一六四 斷遍知有幾?一一列名幫助之。
一六五 試以見、修二道分別九遍知。
一六六 五順下分、一切結盡二遍知與其他遍知有何不同處?
一六七 何緣色、無色修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依自己理解詳釋,勿徒抄疏文)?
一六八 云何「六對果」?有哪六種?
一六九 試述一一對果。
一七〇 「未至定能斷三界見、修惑」,試在頌疏中找出依據。
一七一 「三根本亦爾」哪三根本?為什麼要除有頂?
一七二 「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惑盡」,在頌疏中找出依據。
一七三 「法智」與「法智品」何別?為什麼說是「同品類故」?
一七四 何故一一斷不別立遍知,唯就九位建立?
一七五 何謂「無漏斷得」?詳釋之。
一七六 何謂「缺有頂」?詳釋之。
一七七 何謂「滅雙因」?詳釋之。
一七八 雜心論師與毗婆沙師就此有無不同論點?
一七九 誰成就幾遍知?
一八〇 何故第七、第九總集諸斷為一遍知?
一八一 誰舍、誰得幾種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