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 · 俱舍論頌疏講記卷十三

智敏上師 《俱舍論頌疏講記》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造作名業,此品廣明,故名分別。釋此品頌,總作三門:一、明業體性,二、釋諸業名,三、雜明諸業。就明業體性中:一、正明業體,二、諸門分別,三、廣明表無表。就正明業體中:一、明所造業,二、明能造大種。就明所造業中:一、明二三業,二、明五種業。此下第一,明二三業。牒前問起,論云:如前所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頌曰: 世別由業生 思及思所作 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接下來我們開始學習第四品。「造作名業,此品廣明,故名分別」,造作叫業,身、口、意的造作都是業。這一品詳細地講明造作的事情,所以叫「分別業品」。「釋此品頌,總作三門」,整個「業品」分三個大科。「一、明業體性」,辨別業的體性;「二、釋諸業名」,解釋各式各樣業的名字;「三、雜明諸業」,解釋其他各式各樣業的情況。「就明業體性中:一、正明業體,二、諸門分別,三、廣明表無表」,業有表業、無表業兩種,所以講業的時候,要廣釋表色、無表色。「就正明業體中:一、明所造業,二、明能造大種」,所造的業、能造的大種兩種,能所的關係。「就明所造業中:一、明二三業,二、明五種業」,業可以分兩種、三種,也可以分五種。「此下第一,明二三業」,先說二、三業。「牒前問起」,根據前面「世間品」的一些內容,以提問方式開頭。 「論云:如前所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各式各樣的差別,它們的變化,它們的規律,這些是怎麼來的?有些宗教說是上帝造的,印度教說是大自在天或者大梵天造的,各種解釋都有。 「頌曰:世別由業生,思及思所作;思即是意業,所作謂身語」,佛教的答案是:世間的差別,不管是有情世間還是器世間,並不是從什麼主或者大梵天而生,也不是碰運氣、偶然(無因)而生,這些都是由業來的,造什麼業就感什麼果。業分兩種,「思及思所作」,即思業、思所作業。思業就是意業。思所作業就是身、語業。兩種業就化為三個,即意業、身業、語業。所以,分兩種,是思業、思所作業;再細分到三種,是身、語、意三業。這裡提一下,「業品」很重要,也不像「世間品」那麼容易掌握。大家一定要下功夫把前面的基礎打好。 釋曰:初句總答,次句明二業,下兩句明三業。世別由業生者,世間差別,由業所生,非自在天,及大梵王,為一因主,作先覺因,生諸世間。外道計天,先起欲覺,欲受用境,名先覺因,能生世間,此虛計也。業有善惡,果分淨穢。人中善業,惡所陵雜,以雜業故,感身不淨,感外資具,鬱金栴檀,甚可愛樂。諸天善業,惡不能雜,名為純業,以業純善,所感內外二事俱妙。 「初句總答,次句明二業,下兩句明三業。世別由業生者」,針對前面的問題,器世間、有情世間的差別,到底原因在哪裡?「世間差別,由業所生,非自在天,及大梵王」,在印度說是自在天、大梵天;西方說是「上帝造人」,拿泥巴造了一個男人,叫亞當,然後又把他的一根骨頭拿出來,造了一個女人,叫夏娃。佛教的說法截然不同,世間差別,是由業所感生。地球上最早的人是光音天下來的,光音天投生來的人吃了地面的段食,段食是粗的,吃了要大小便,這樣就有了大小便道,然後起男女貪慾,就有了男女根。這些都是業感的,並不是什麼大自在天、上帝創造的。 「為一因主」,所謂的自在天也好,上帝也好,都是一因主的論點,認為世界是一個因造的。這個因能造一切,而它自己不要人家造,這是不平等因。一因主,認為有一個最初的事物,「作先覺因,生諸世間」,從這裡派生出各式各樣的事情,產生器世間、有情世間。 什麼叫先覺因?「外道計天,先起欲覺,欲受用境,名先覺因,能生世間,此虛計也」,外道他們安立一個天,這個天感到孤單得很,「欲受用境」,他想要去受點五欲的感覺。因為欲的覺在先,想要受用境界,就造世界。「此虛計也」,這是虛妄的想法。佛教的主張,既不是一因論,也不是二元論之類的,而是緣起論,不承認宇宙萬法有什麼本原的東西,所以唯什麼之類的學說跟佛教無關。 「業有善惡,果分淨穢」,從佛教來看,世界上事情的變化,都是由業來的,業有善有惡,它的果報自然也就有淨有穢。「人中善業,惡所陵雜,以雜業故,感身不淨,感外資具,鬱金栴檀,甚可愛樂」,人間的善、惡都有,但是普通的人間善,都是夾有惡業的,總是不能離開惡,所以人的業是雜業,很少有單純的善業,做善時總是由自己的私心雜念所引起的。有的人做好事很努力,但是他後邊有一個東西,要名或者要利之類的,總是有一個不乾淨的東西夾在裡邊,這是雜業。所以說他所感得的身體是不淨的。很多人以為我們這個人身長得比畜生好看得多,實際上,想想皮膚裡面的東西,還可不可愛?恐怕你會害怕。 比如小說里經常說殭屍鬼,眼如銅鈴,瞪起來很可怕,實際從解剖學來說,人的眼皮去掉之後,當下就是眼似銅鈴,很可怕。而平時兩層皮把眼睛蓋起來,你就迷掉了,覺得好看得很。那麼身體裡邊呢?痰、膿、血水、臟腑,胃裡邊有胃水,腸裡邊腸液,大小便等等,髒得不得了。為什麼我們吃的很好的東西最後變成大小便,臭不可聞呢?根本原因是有煩惱。有了煩惱,就會把好的東西都變成臭東西。這個道理大家慢慢去領會。 厠所大家都討厭,如果叫你一輩子住在厠所里,肯定不願意。但這個厠所的髒,就是由人身的不淨而產生的,人體是產生這些不淨的源頭。 但是外器、資具,「鬱金旃檀,甚可愛樂」,我們業報里,器世間卻又感到有一些很好的東西,鬱金、旃檀這些香的東西,很可愛樂的。這是因為我們惡業裡邊還夾點善業,是雜業。所以說雖然身很不淨,外器間還比較好,比較乾淨。 「諸天善業」,諸天的善業「惡不能雜,名為純業」,當然不能說惡一點也沒有,是很微細的惡,跟善業比起來,成分太淡了,所以叫純業。「以業純善,所感內外二事俱妙」,所以他感得的器世間、有情世間都是比較好的。初禪天以上,要把欲界的欲貪、瞋恨心這些煩惱都去掉,纔能得生。欲界天還有欲貪,就婬欲的事情來看,交、抱、握、笑、視,一層一層地上去,煩惱越輕,這個惡就越少,因此器世間、有情世間當然也清淨些。所以說天之所以純,因為他惡業極少,善業比較多,比較純。尤其是色界,沒有惡業,最多是有覆無記。所以說,天上所感的果,內是有情世間,外是器世間,都很好。 所以說《俱舍》講不講修行?講修行。這裡就告訴你,人間的地方,因為業是雜的,身體是不淨的,不要貪著身。好些青年人,都是貪異性的身,貪得迷掉了,自殺的也有,這很愚痴。真正信佛教的人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第一步要知道一切都是因果,受了不好的果,因是你自己造的,自殺有什麼用呢?只有創造善業,以後纔不會受苦果報。現在的事情,是你從前的業所感,你要承受,將來的事情,就由現在你自己造業負責,明白這個道理,絶不會自殺。自殺又是造惡業,這個罪很大;同時對世間也不負責,父母的恩你還沒有報,怎麼能忍心拋下他們呢?國家培養你,要你去奉獻社會,世間上很多事情要你去干,自殺就放棄了你的責任,你要生起這個責任感來,就不會自殺了。進一步能夠通過修行,觀身不淨,斷除對異性的貪心,那就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 問:此所由業,其體云何?答:思及思所作者。此明二業,於契經中,說有二業,一者思業,二者思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作。 「問:此所由業,其體云何」,產生器世間、有情世間的差別是由業,這個業的體究竟是什麼呢?「答:思及思所作者」,這是頌的回答,這個業是思跟思所作。「此明二業,於契經中,說有二業,一者思業,二者思已業」,這個是根據經上來的,有聖教量作為依據。契經里說有兩種業,一種是思業,一種是思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作」,什麼叫思已業?是思所造的,思所推動的。 思即是意業,所作謂身語者,此明三業,即前二業,開為三種。思是意業,思所作者,是身語業,因思起故,名思所作。 「思即是意業,所作謂身語」,再進一層解釋,思業本身是意業,所作業是身語二業,這樣兩個業開為三個業。「此明三業,即前二業,開為三種」,前面的二業打開就是身口意三業。「思是意業,思所作者是身語業」,思業是意業,思所作的業是身業、語業。「因思起故,名思所作」,為什麼叫思所作呢?因為由思所發起的,思所造作的。 言意業者,約等起立,業即是思,與意相應,意等引起,名為意業。 為什麼叫意業?「約等起立」,等起,同等發起,比如能發起的是善的,所發起的也是善的,兩者的性質等同。意業這個名字是從等起的方面來安立的。「業即是思」,業的體是思心所,「與意相應」,意是第六識(意識),思是跟意相應的,「意等引起」,是心王把它引起來的,從等引的關係來說,叫意業。業的體是思心所,這個思是跟第六意識相應,是意等引起來的,所以意業是從等引的關係來立名的。 言身業者,約所依立,身謂色身,業依身起,名為身業。 為什麼叫身業?「約所依立」,身業是根據所依的來安立的。身即是色身。這個業依著我們色身而造的,所依的是身,所造的是業,所以叫身業,從所依的身來安名。比如做壞事,殺人、偷東西、不淨行等等都是依身乾的壞事情,這是壞的身業;而禮拜、供養、行菩薩道等等,也是依身體做的,這是好的身業。 言語業者,約自性立,以語自性,即是業故。 「言語業者,約自性立」,語業是約自性立。「以語自性,即是業故」,語本身就是業,語就是說話,這個說話本身就是業。善的語業,比如念誦、讚嘆等等。如果罵人,本身這句話就是惡的語業。 這三個都不一樣,意業是等起業,這個意不是指無間滅意,是指第六識,即意識。意識等起那個思,意是善的,思也是善的;意是惡的,思也是惡的。性質相等,這叫等,相等的引起,叫等起。身業是依靠身而造的業;語業,語本身就是業。 又論云: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名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解云:思名等起,思與心等,能引起身語業也。 「又論云: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名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俱舍論》里說,這個思心所是由第六意識等起的,叫意業。而思所作業,叫身語二業,是思心所發動它們的。思心所跟心王,一起能夠發動身業、語業。而能發動和所發動的性質相等,善的思心所發動善的身語二業,惡的思心所發動的是惡的身語二業。這又是一種解釋等起的說法。 從此第二,明五業:一、明表無表,二、明身語表,三、證有無表。且初第一,表無表者,論云:且身語二業,自性云何?頌曰: 此身語二業 俱表無表性 釋曰:身語各有表無表故,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 〖表四–一:業體性〗 「從此第二,明五業:一、明表無表,二、明身語表,三、證有無表」,先說表業、無表業的問題,然後再說身業分為身表業、身無表業,語業又分為語表業、語無表業,這樣三個業化為五個業。但是問題在於無表業到底有沒有?經部跟有部有大辯論,後邊引了不少。 「論云:且身語二業,自性云何」,在《俱舍論》原文裡邊,在講五業之前,提一個問題,身、語這兩個業的自性是什麼?這個有部跟經部不一樣。 「頌曰:此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先說它們各有兩種,然後再打開說。身語二業,比意業複雜。意業是思心所。而身語二業需要廣辨。 「釋曰:身語各有表無表故,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身語二業的自性都有兩種,一種是表業,一種是無表業。 從此第二,別明身語表。論先問云:且身語表,其相云何?頌曰: 身表許別形 非行動為體 以諸有為法 有剎那盡故 應無無因故 生因應能滅 形亦非實有 應二根取故 無別極微故 語表許言聲 「從此第二,別明身語表」,這裡再詳細辨身語業的表業。「論先問雲」,《俱舍論》提問,「且身語表」,先說身語表的體性是什麼。 「頌曰:身表許別形」,身表業,「許」,有部這麼說,「別形」,各別各樣的形色。前面說處色分為顯色、形色,有部說身表業的體是形色。「非行動為體」,這是對正量部的辯論。 正量部認為行動是身表業的體,比如殺生這個動作,就是身表的體。而有部說,一切法剎那滅,沒有所謂的動作,前面一個樣子過去,滅掉了,後面一個樣子相似相續地接下去,但已經不是前面那個樣子。大家都知道,電影實際上是把一張一張的膠片連起來快速地放,我們看電影銀幕上這個人跑來跑去,其實你一張一張看膠片,都是靜止的。所以行動是假安立的,是剎那滅的,沒有運動。我們前面學過《印度佛學史分期略說》,正量部說心跟外器間的火焰、流水、聲音之類的是剎那滅,而許器世間裡有些東西不是剎那滅,是一期生滅。這裡對於身業的看法跟有部的剎那滅有矛盾。正量部說行動為體,有部說非行動為體。什麼理由呢? 「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應無無因故,生因應能滅」,這幾句話是從有部的觀點破正量部的。「形亦非實有,應二根取故,無別極微故」,這幾句話又是從經部的觀點破有部的。「語表許言聲」,對語表的看法比較簡單。下面詳細解釋。 釋曰:前九句明身業,後一句明語業。初一句,論主述一切有宗,形為身表。次五句,論主破正量部,動名身業。次三句,論主卻破一切有宗,實有形色。 「釋曰:前九句明身業,後一句明語業」,這是兩個半頌,一共十句,前面的九句講身業,最後一句明語業。「初一句,論主述一切有宗,形為身表」,第一句話,論主世親菩薩先說一切有部的主張,一切有部認為身表業的體是形色。一切有部把色法分成顯色、形色兩種,身表業的體是形色。「次五句,論主破正量部,動名身業」,下邊五句,是以有部的觀點來破斥正量部,正量部以行動為身表業的體。後邊三句,「形亦非實有」,世親菩薩把正量部破掉之後,反過來又破有部。固然正量部的行動為體不能成立,有部說形色是身表業,也不能成立。所以,後面三句反過來破一切有部的宗旨。 身表許別形者。一切有宗,許身表業,形色為體。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形謂形色,猶如合掌,殺縛等形,形即是表,表善惡故。表即是業,有造作故。此之形色,依身起故,名身表業。 「身表許別形者」,這是第一句話,「一切有宗,許身表業,形色為體」,前面說身語二業有表、無表兩種。表業裡邊,先說身表業。有部的主張身表業是以形色為體。「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身表業是思心所引起的,發動了身的形狀。「形謂形色」,形是形色,形色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這些。「猶如合掌,殺縛等形」,舉例,合掌的樣子,殺的樣子,把有情用繩子捆起來的樣子,這就是形色。有部說,這個形色就是身表業。「表善惡故」,能夠表示給大家看,這是善事或是惡事。殺是惡的,合掌是善的。「表即是業,有造作故」,一層一層地說,形色可以表示給他人看,所以叫表;而這個表,本身又是有造作的,所以是業。「此之形色,依身起故」,這個形色怎麼叫身業呢?因為這個形色是依身而起的,合掌、殺生等都是靠身體在做。從所依身來說,叫身表業。這是有部的主張,身表業就是形色。下邊要辯論。 非行動為體者,正量部說,動名身表,為破此故,說非行動。 正量部說單是一個呆板的動作,好像是影片裡邊一個鏡頭,怎麼叫造業?造業是有行動的,比如殺生,拿刀刺進動物身體,導致它命終,這是殺業。如果只是一個拿著刀子的動作,這個形色不動的,怎麼叫殺呢?「動名身表」,要有行動纔叫業,行動纔是身表。有部要破正量部的說法,有部說「非行動為體」。 正量部計,有為法中,心心所法,及音聲光明等,許剎那滅,定無行動。 「正量部計,有為法中,心心所法,及音聲光明」,正量部主張,有為法裡邊,有些是剎那滅,有些不是剎那滅。有為法里的心王心所是剎那滅,哪一個心王心所,大家可以把它按著不動?你試試看,你不去注意不知道,你只要靜坐一下,那個心不曉得翻騰得多厲害!叫它安也安不住,心思剎那剎那剎那地在變,這就是剎那滅,這事情只要一體會都會知道。另外一個是聲音,你說出這個聲音,一停頓的時候,這個聲音馬上消失了,所以這也是剎那滅,隨發隨滅。光明也是一樣,打雷時的閃電,這樣一晃,再看就沒有了。再比如油燈的火焰,一滴油升上去,發一個光,這個光明過了之後,沒有了。第二滴油接上去,再發一個光明,油不斷地上去,光明不斷地接上去。看著油燈是在不斷地放光明,實際上是在剎那剎那地變化。所以正量部說,心心所、聲音、光明是剎那滅的,這個是客觀存在,你強辯也沒用。「定無行動」,這些事物是沒有行動的,不能說這些是連續的整體,只能是從一個剎那到一個剎那地變化。 身表業色,許有動故,非剎那滅,如禮佛等,身動轉時,事若未終,此之動色,無剎那滅,此身動時,表善惡故,故身表業,行動為體。 「身表業色,許有動故」,但是身表業這個色法,可以有動的,不是剎那滅的。比如殺人,從你刀拿起來,跑過去,刺下去,這個動作是一個連續的、完整的實體,不是剎那滅的。世間的常識也認為這樣子。 「如禮佛等」,比如拜佛,你合掌,身體彎下去,手翻過來,頭低下,磕了頭,然後再站起來等等,是連續的動作。「身動轉時,事若未終,此之動色無剎那滅」,從你磕頭開始,中間一直持續,到最後站起來為止,整個行動是完整的實體,不是剎那滅的。正量部說,「此身動時,表善惡故」,這個身體的動作,是表善的或惡的,拜佛這個動作,表示善事;拿刀起來,跑過去,刺下去,那個動作,那是惡事,這個動作表善惡,就是身表業。「故身表業,行動為體」,所以說身表業是以行動為體,這是正量部的主張。 有部的主張是以形色為體,正量部的主張是以行動為體。如果先不看下文,大家自己想想看贊成哪一個?要有如量的理論依據為證,或者以聖教量來證明,下邊開始辯論。 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者,立理正破。以諸有為有剎那故,定無行動,何以得知皆有剎那?以有盡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故知有為法,皆剎那滅。故頌盡故二字,釋上有剎那故也。頌中故字,兩度言之,有剎那故,盡故。 「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者」,這是有部破正量部的話,「立理正破」,這是以道理破,立因明的量來破。「以諸有為法,有剎那盡故」,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滅的,不能有行動。這一剎那是這樣子,第二剎那就沒有了,怎麼行動呢?連不下去。比如入胎時在這裡死了,可以到那裡投生,也有行動的意思,但論是這麼說的,「入胎如燈焰」,燈焰剎那滅,從一個火苗到另一個火苗,中有也是一樣的,剎那滅,可以自此到彼,從這個時間到那個時間,從這個地方到那個地方,可以說在這裡死掉,到那裡投生。 所以,講道理都要有一定的體系。有部以剎那滅的原則來解釋一切現象,中間沒有矛盾,如果你去亂套,就會自相矛盾。所以說,不論學哪一個宗,總要把它的體系抓到,纔算是學到了這個宗。如果你這裡湊兩句,那裡湊兩句,結果你湊得不知所云,人家不懂佛法的人,聽聽頭頭是道,懂佛法的人,說你東拼西湊,不成體系。就像一台機器,你把不同系列的零件配起來,樣子蠻好看的,但電插上去,不起作用。 有部說,一切有為法都是有剎那的,「定無行動」,不能有行動。「何以得知」,說皆有剎那,有什麼依據呢?「以有盡故」,「盡故」是一切有為法有剎那的因,因為一切有為法都有盡,最後都要消滅的。「既後有盡,知前有滅」,既然後面要消滅,要盡的,那麼前面一定也有滅。「故知有為法,皆剎那滅」,所以說,以「有盡」這個因來成立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滅。這個量已經立出來了。下面還要解釋。「故頌盡故二字,釋上有剎那故也」,「盡故」這個因是成立有剎那。「頌中故字,兩度言之,有剎那故」,先以有剎那這個因,幫助不能有行動,然後說為什麼有剎那,以有盡故來證明有剎那,所以一層一層的,有兩個量在裡邊。 此應立量,身表業色是有法,定無行動是宗法,因雲有剎那故,同喻雲如心所等。 「此應立量」,因明的量應這樣立,「身表業色是有法」,立宗里有「有法」與「宗法」兩個東西,有法相當於主語,身表業色是有法。「定無行動」,這是宗法,相當於謂語,這個宗就是「身表業色決定沒有行動」。然後立因,「有剎那故」,是成立一切有為法沒有行動。然後說「盡故」,又成立一切有為法是剎那的,所以這是兩層的。「同喻」,因明三支是宗因喻,還要立個喻,喻有同喻和異喻之分,此處是同喻。「如心所等」,比如心所法,是剎那剎那滅的,是沒有行動的。那麼有為法,也是有剎那的,也沒有行動的。 並曰:心等有剎那,心等無行動,身表有剎那,身表無行動。 「並曰」,這兩個合起來說,「心等有剎那,心等無行動,身表有剎那,身表無行動」,這就否定了正量部說的「身表業是行動」。身表業一定是剎那滅的,不是行動。 故論云: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余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業。 「故論云: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余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業」,既然是剎那滅的,一個形色在這裡生,當下在這裡就滅,下一剎那又是另外一個形色。如果一個東西要動,他決定要持續存在一段時間,但你還沒有動的時候,馬上就滅掉了,所以沒法說一個不變的東西從這裡到那裡,所以不存在一個實有的行動,也就不能說行動是身表業。比如說殺生,你刀拔出來這個樣子一產生,到第二剎那這個樣子就消滅了,換了一個砍的樣子,然後砍的樣子消滅,再變成其他的樣子,每一個剎那都是一個不同的東西(體),這個過程並沒有一個不變的體(行動),所以這個行動的體是沒有的。就像電影的片子,實際上是一張張靜止的圖片,但那個機器搖起來,你感覺是在動,是我們的眼睛受騙了。所以有時候有人想用科學來證明佛法,但要知道,科學儀器乃至我們的眼睛本身就有局限,所以結論也是有局限的。所以說「行動」作為一個實體是沒有的,是一個假法,不能說身表業的體是行動。 昨天講到身表業。有部主張身表是形色,正量部主張是行動,於是有部跟正量部進行辯論。有部認為:一切行動是假的,沒有體的。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不可能從這個時候連續到其他的時候,也不可能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去,纔生即滅,沒有行動的。有部成立的理由是有剎那故,有盡故,兩層的量。 彼宗救云:我許身表無剎那滅,故有行動。即顯論主剎那為因,有不成過。 當然,正量部也不甘失敗,他們要反駁。「彼宗救云:我許身表無剎那滅,故有行動。即顯論主剎那為因,有不成過」,正量部說,身表並不是剎那性的,所以說,可以有行動,你說身表業是有剎那性,這個因,有不成立的過。 為破此救,應立量云:身表業色定有剎那,以有盡故,如心所等。並曰:心所後有盡,心所有剎那;身表後有盡,身表有剎那。故以盡故二字,成立有為皆有剎那,其理極成也。 「為破此救,應立量雲」,為了要破正量部的反救,有部再立個量。 「身表業色定有剎那」,身表業一定是剎那的,「以有盡故」,因為它總要停下來,後頭是有盡,所以說它決定是剎那性。宗是「身表業色定有剎那」;因,「以有盡故」;喻,「如心所等」,心所一生下來就要滅,有盡,也是剎那性。「並曰」,連起來說,「心所後有盡」,心所法生了之後,後頭要滅掉的,「心所有剎那」,因為它有盡,所以心所有剎那性。那麼身表業,比如做了一個動作,是不是永遠做下去呢?也要停下來的,跟心所一樣是有盡的,那也就有剎那性。「故以盡故二字,成立有為皆有剎那,其理極成也」,沒有不成過,而且是完全成立的。 故論云:諸有為法,皆有剎那,其理極成,後必盡故,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 「故論雲」,《俱舍論》說,「諸有為法,皆有剎那」,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其理極成」,這個道理普遍成立,沒有過失。「後必盡故」,一切有為法到後來都要滅掉的。「謂有為法,滅不待因」,再深一層地說,一切有為法滅的時候,不待因。一切法生的時候,要靠因緣,而滅卻不要因緣,滅掉不需要其他因素。這個問題比較深細,我們不要看得很簡單,因為有部是以剎那生滅的說法來解釋一切現象,跟我們常識上看確實有差異。正量部的觀點,是根據常識來看;而有部是根據理論分析,這個理論觀點我們分析下去,確實感到很對。 「所以者何」,有為法滅的時候不需要因,為什麼?「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有因就有果,果是觀待因而有的。而滅就是沒有,本身不是一個果,空的東西怎麼叫果呢?既然不是果,就不要觀待因,不需要因。 解云:果法待因,滅是無法,無法非果,故不待因。應立量云:滅不待因,以是無故,猶如兔角。既有為法,滅不待因,明知有為,皆剎那滅也。 「解云:果法待因,滅是無法」,一個法作為果生出來,需要因緣,那麼對因緣來說,它是果,總是有體的。而一個法滅掉,是無法,即沒有體的法,不是一個果。既然不是果,也就不需要因,所以滅不要待因。 這裡有因明的量,「應立量云:滅不待因」,「滅」是有法,不待因是宗法。「以是無故」,原因是「滅」是「無」法。「猶如兔角」,這是喻。兔角,兔子的角是沒有的,要不要待因?兔子的角本身是沒有的,要什麼原因來滅它呢?當然不需要。這個滅,本來是無法,也不需要什麼因把它滅掉。 這裡要廣泛地應用因明。因明沒有學過,怎麼辦呢?法尊法師雖然翻了兩本,但沒有講。這個翻譯的本子只能夠參考,要全部把它搞通,有待去參學的那些大德們。 這一個宗因喻的量,「滅不待因」是一個宗,因是「以是無故」,喻是「猶如兔角」。「既有為法,滅不待因」,一切有為法,既然滅是不需要因的,「明知有為,皆剎那滅」,如果一個法滅是要待因的,因沒有來的時候,這個法就不會滅。而滅不要因,那就證明是剎那生滅,一生出來,馬上就要消滅。生了之後,自然就會消滅,剎那剎那生滅。我們體會一下自己的心就知道,念頭在剎那剎那生滅,這個念頭去,那個念頭來,不曉得有多少,跟大海奔騰一樣,但是沒有一個停得住的,總是一冒就沒有了。「滅不待因」,這證明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的,因此不可能有行動,行動是假安立的。 應無無因故者,破彼轉救,彼許法滅,待因而滅。 下邊繼續辯。「應無無因故」,這又是破正量部的救。正量部說,「彼許法滅,待因而滅」,他說一切法滅是要因的,生的時候固然要因,滅的時候也要因。什麼原因?有他的理由。 故論云: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滅皆不待因。薪待火滅,即是待因。薪等現見,現量證也。 「故論雲」,《俱舍論》里引正量部的話說,「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滅皆不待因」,世間上的事情最可靠的是現量,雄辯不如事實,你說得再好,總硬不過客觀的事實,現在客觀的事實擺在那裡。世間上,薪等滅掉要因的,火一點燃起來,火作為因把薪燒成灰,薪滅掉要待火的,沒有火它還是個木頭。所以你說滅不待因不對,從現量來看薪被燒掉是需要火的,滅要待因。這個我們自己想想看,他這個理由對不對? 這裡正量部說,「薪待火滅,即是待因」,柴火要火燒掉纔滅的,那明擺著是待因的。「薪等現見,現量證也」,因明里有三個量:現量、比量、聖教量。這是拿現量來證明滅是待因的。現量是客觀事實,這個現量是最硬的。 為破此救,故言應無無因故。汝許薪等若待因滅,應一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並曰:生法待因生,無有無因生,滅法待因滅,無有無因滅。 「為破此救,故言應無無因故」,為了破正量部的救,有部再來一個量,「應無無因故」,這一句是怎麼破的呢?「汝許薪等若待因滅,應一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如果說柴火這一類東西,要等待因來纔滅掉,照你這麼說,一切有為法的滅都要待因,因為薪是有為法,它要待因滅,那麼其他的有為法,應當也要待因而滅。打個比喻,一切有為法,生都要待因的,沒有因它不會生,薪既然是有為法,它要待因滅的,一切有為法,都應待因而滅。 「並曰」,連起來說,「生法待因生,無有無因生」,一切有為法要靠因緣而生,沒有無緣無故而生的。如果說薪等要待因滅,「無有無因滅」,那一切有為法也應當待因而滅,沒有無緣無故自己滅掉的。 現見覺焰等,不待因而滅,明知薪等滅,亦不待因滅。應立量云:又薪等滅,定不待因,有為攝故,如覺焰等。覺焰是有為,不待因而滅,薪等是有為,亦不待因滅。心心所法,總名為覺,能覺境故,焰是燈焰。 「現見覺焰等,不待因而滅」,有部也用現量來反駁。覺就是心、心所法,能夠覺一切事情。焰,就是火焰。我們的現量知道,心王心所這個覺,跟火焰等,都是纔生就滅,不要等其他因。比如說起一個念頭,不需要再拿另一個念去把它滅掉。這個念頭生出來後,馬上就滅掉了,不需要拿另一個東西把它滅掉。火焰也是,一滴油上去產生一個火焰,然後這個火焰馬上就沒有了,並不要拿個夾子把它夾掉,讓後面一滴油接上來,從而產生後面一個火焰,一個一個接上去。如果我們用夾子夾掉,是不讓後頭的火焰生出來,而前面那個火焰纔生出來自己就滅掉的,並沒有持續下去,並不是夾子把它熄掉,讓它消滅的,是它自己馬上消滅的。這些覺(心王、心所)、火焰,它們是有為法,不要待因而滅,這是活生生的客觀事實。那麼柴火,也是有為法,它不需要待因滅,它也是自己會滅的。心、心所法總叫覺。為什麼叫覺呢?「能覺境故」,因為心、心所能夠感覺色、聲、香、味、觸、法這些境。焰是燈焰,這個燈焰是剎那生滅的,大家都承認,正量部也承認。所以這是一個理由,假使柴火要待因滅,那麼一切有為法都要待因而滅了。 生因應能滅者,更以理逐之,又若薪等,火合為因,有熟變生。下中上別,下熟初黃,中熟次黑,上熟最黑。然中熟生,下熟即滅,若上熟生,中熟亦滅。應生中上熟因體,即是滅下中熟因。生滅相違,豈容生因即能為滅?故以此理,顯彼成非。 「生因應能滅者,更以理逐之」,再進一步論述,「又若薪等,火合為因,有熟變生」,把火燒柴分為三個階段,木柴因為火加上去,發生變化,「有熟變生,下中上別」,火燒那個柴火,分三個階段,即下熟、中熟、上熟。下熟是火纔烤上去,顔色變黃了;中熟,變得有些黑了;上熟,全部燒透了,全部黑了。「然中熟生,下熟即滅」,觀察這三個階段的現象,當中熟生的時候,下熟就滅掉了,本來是燒黃了,再燒下去變得有些黑的時候,黃的就不見了。「若上熟生,中熟亦滅」,假使上熟生了,全部焦掉了,那麼中熟,即有些黑的狀態也滅掉了。 「應生中上熟因體即是滅下中熟因」,這個現象一分析就看出來,如果滅有因,生起中熟的因就是滅下熟的因,生起上熟的因就是滅中熟的因,這樣子,同一個東西又是生因,又是滅因。「豈容生因即能為滅」,哪裡能夠允許生的因就是滅的因呢?生、滅是兩碼事,是兩個相反的東西,怎麼能既是生因又是滅因呢?所以說薪要待因滅這個話,有毛病。「故以此理,顯彼成非」,以這個道理,顯出薪火之類要待因而滅不成立,非就是有過失。 論云: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滅,是壞性故,自然滅故,纔生即滅。由纔生即滅故,剎那滅義成,有剎那故,定無行動。身表是形,理得成立。 「論云: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滅,是壞性故」,所以《俱舍論》來個結論,一個法滅掉是不要因的,它自然會滅的。什麼原因?「是壞性故」,一切世間法本身就要壞的,前面學過世間名有壞。有兩種壞,一種是四相壞,一種是對治壞,四相壞的意思是它自然要壞的。 「自然滅故,纔生即滅」,既然是自然滅的,纔生出來就滅。「由纔生即滅故,剎那滅義成」,自然滅的,當然生了之後就壞了,不要等待的。既然纔生就滅,那剎那生滅成立。「有剎那故」,既然有為法都有剎那性的,「定無行動」,行動是假法,不是實在有體的東西。「身表是形,理得成立」,身表是行動不成立,那麼有部說身表是形色,「理得成立」,理上決定能成立。這是有部跟正量部反覆地辯論,最後正量部辯輸,有部宣告勝利。結論是身表業的體是形色。 形亦非實有者,是經部宗,標破有宗實有形色。 結論一宣布,馬上經部來跟有部辯論。經部先立一個宗,「形亦非實有」,這個形色也不是實在的,既然不是實在的,怎麼能說是身表業的體呢?有部好不容易把正量部辯下去,結果經部又來了一個說法。 「是經部宗,標破有宗」,這一句話,是經部論師破有部的宗旨。有部認為形色是實有的,前面講「色二或二十」,顯色、形色都是實在有的,瓶、茶杯等等是假有的。茶杯、瓶都是顯色、形色合攏來的東西,把它一分析都是形色、顯色,茶杯不是實有法。現在經部說,形色也不是實有的,也不能作身表業的體。 故論云:然經部師,形非實有。謂顯色聚,一面多生,假立長色,待此長色,於余色聚,一面少中,假立短色。 「故論雲」,《俱舍論》說,「然經部師,形非實有」,經部的論師認為形色不是實在有的。「謂顯色聚,一面多生,假立長色,待此長色,於余色聚,一面少中,假立短色」,長、短這些形色,是依顯色假安立的。這一邊顯色比較多,就安了長的名稱;反過來那一邊顯色少,就叫短。長和短只是在顯色里假安立一個名字。很多很多顯色連起來,那就是長,較少的顯色連起來,就是短。所以短、長這個形色,不是實在有的,是在顯色上面假安立的,沒有體的。 於四方面,並多生中,假立方色。於一切處,遍滿生中,假立圓色。所余形色,如應當知。所余形色,謂高下等,皆假立也。 「於四方面,並多生中,假立方色」,四面都是一樣多的顯色,就是方的,像正方形,四面是一樣的。「於一切處,遍滿生中」,一切處比較圓滿,那就是圓。我們知道,可以把一根橡皮筋變成長的、圓的等各式各樣的形色,而面積最大的是圓形,所以說裡邊圓滿生。長短方圓如此,「所余形色,如應當知」,其他的形色,也同樣都是假安立的。形色有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等,這些都是在顯色的聚裡邊分出差別來,只是依顯色假安立,是沒有實際體的。 如見火㷮,於一方面,無間速運,便謂為長,見彼周旋,謂為圓色,故形無實別類色體。 他再舉一個現量的實例,現量勝於雄辯的,「如見火㷮,於一方面,無間速運,便謂為長,見彼周旋,謂為圓色」,比如拿個火㷮,就是火燒過的木頭,端頭還亮的,你朝某個方向快速運動,我們就看到一條亮的、長的線。如果你把這個轉起來,就成了個圓形。那麼這個長、圓在哪裡啊?假的。是運動之後變成長的、圓的,是火炭上的火光變化而成的。實際上只有火頭上紅的顯色是真的,長、圓、方等等形色都是假安立的,是火頭的顯色變化出來的。這是經部舉例,來破有部所說的形色是實在有。「故形無實別類色體」,所以說形色沒有另外一種實體,實際上就是依顯色而安立的,離開顯色就沒有形色,這是一個理由。 應二根取故者,是經部師正立理破,汝薩婆多,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一色二根取過。如長等色,一眼根見,二身根觸。 「應二根取故者,是經部師正立理破」,前面舉了喻,這裡正面以理來破,「汝薩婆多,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一色二根取過」,如果按你們有部的說法,有一類色法是形色,這樣有過失,什麼過失?一個色,有兩個根可以取。我們說一個境,比如色境只是眼根取的,聲境是耳根取的,乃至觸境是身根取的。你如果說形色實在有的話,一個色法有兩個根可以取,那就成過失了。怎麼說兩個根可以取?「如長等色」,比如長短方圓,一是眼根見,眼睛一看,知道它是長,另外一個是身根觸,手一摸也能知道是長的、圓的,這樣同一個色——形色,怎麼眼根也能取,身根也能取呢?這是不行的,這樣有過失。 以身觸時知長短故,由此應成二根取過。十二處中,理無色處二根所取,故知形色,本無實體。 「以身觸時知長短故」,身體觸,比如用手去一摸,就知道長短。「由此應成二根取過」,那麼一個色法——形色,眼根也能取,身根也能取,這當然不對,有過失。「十二處中,理無色處二根所取」,十二處,眼取色,耳取聲,乃至意取法,沒有說一個色是兩個根所取的,所以說你違背了教理。 「故知形色,本無實體」,從這裡看,形色決定是假的,不是有實體的。有實體的話,就有兩根取的過失。 論云: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取於形。解云:此文是經部立正義。言依觸者,以形是假,身根觸時,意識於中,依身根觸,取假長等,故言依觸,即是意識,依身根觸,取長等也。 「論云: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取於形」,那麼所取的是什麼呢?經部做正面的解釋。你用手(身根)摸,知道它是長的。手摸到的是觸,是意識根據手摸到的東西來判斷這是長的。手不能直接判斷長短,手碰到的只是硬的、軟的、冷的這些。長短是手觸不到的,是意識裡邊起的分別心,而知道這是長的。眼根取的也是這樣,我們直接看到的是顯色——青黃赤白等。而長的、短的、方的、圓的,這是意識里的分別。依顯色上的差別而在意識里有這樣的概念,這是假安立的。所以說,以觸取的長短,有部也不承認。而依顯色的形色,這是有部所承認的。經部就用觸取的長短,來證明依顯色取的形色也是假的。這是經部破有部所說形色是實有的宗,以觸這個比喻來破他。以有部所承認的東西,來破他不承認的東西。 無別極微故者,說形假所由,謂離顯色外,無別極微,名為長等,但由顯色,如是安布,差別相中,假立長等。方圓等相,名差別也。 另外還有一個理由。「無別極微故」,如果說形色是真的,那麼就有形色極微。但是,除了顯色極微以外,沒有另外的形色極微,所以形色是假的。「說形假所由」,這也是形色是假的原因。真正的色法是有極微的,顯色就有它的極微,比如紅色,把它分下去,分到最小還是紅的。而形色,如長的、圓的,沒有一個長的極微、圓的極微。 「謂離顯色外,無別極微名為長等」,顯色堆的長一點,就是長,顯色堆的圓一點,就是圓,離開顯色之外,並沒有一個圓極微、一個長極微。顯色是青黃赤白、雲煙塵霧,這些有極微。青的再分也是青的,紅的再分也是紅的。離開了顯色的青黃赤白,哪裡還有其他長、圓的極微呢?根本沒有,沒有就是假的。 「但由顯色,如是安布,差別相中,假立長等」,顯色,這樣子一擺,叫做長;那樣子擺,叫圓。離開了顯色就沒有長、圓的差別。所以說,這個形色是假的。「方圓等相,名差別也」,長短方圓,這是顯色安布的差別,是假立的。 然經部宗,形為身表,但假非實,形雖是表,而非是業。 「然經部宗,形為身表,但假非實,形雖是表,而非是業」,經部把形色是實在的破掉了,有部說的形色是身表業也破掉了,那麼經部的意思是怎麼說的呢?「形為身表,但假非實」,有部說形色是身表,形色是假的,不是實在的。「形雖是表」,從現象上看,形色雖然能夠表示長的、方的等,但不是業的體。一方面,它本身是假安立的,沒有實體的;另一方面,業要造作的,形色不是造作,不能叫業。 言身業者,以思為體,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身之業故,故名身業。 有部說身業的體是形色,被經部駁掉了。經部的說法以思為體。思,即思心所,就是考慮問題的那個思,也是造作的意思。推動心來造作善的、惡的,就是思心所作用。 「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這一種思心所,能夠推動身的動作,能夠指揮身怎麼動作。如果它叫你殺生,這個手就拿起刀殺過去,並不是手自己有一個功能去殺生。心不叫它殺,它不會動。所以說這是能夠發動身動作的思心所。「依身門行」,這個思心所依靠身的方面來動作、造作的,叫身業。 「身之業故」,是身的造作。裡邊推動的、發號施令的是思心所。但是以身來完成這個造作的,是依身而來的,依身造的業,叫身業。實際上能夠推動的是思心所,不是形色,也不是行動。這是經部的說法。 言語業者,亦思為體,謂發語思,依語門行,故名語業,語之業故,故名語業。 語業是什麼?經部說語業也是思心所,「謂發語思」。經部認為,所有業的體都是思心所。身業的體是動身思,能夠發動身體動作的思心所叫動身思。語業的體是發語思,即能夠發動說話的那個思心所。「依語門行」,這個發動的思心所,依著語門來發動的,從說話的方面來造作,叫語業。「語之業故」,思心所發動語來造業,是依語所造的業,叫語業。 言意業者,謂審慮思,及決定思,為意業體。 意業,「謂審慮思,及決定思」,也是思心所。意業的體,審慮思,考慮;決定思,考慮之後決定一定要這樣子,這個思心所是意業。這個審慮思或者決定思,「為意業體」,這兩個是意業的體。 故此三業,皆思為體。 所以,前面說業的體是行動也好,形色也好,經部認為都不對,這些都是假的。真正的身業、語業的體是思心所。身業是動身思,語業是發語思,意業也是思——審慮思、決定思,全部是思心所。「故此三業,皆思為體」,所以這三個業的體都是思心所,這是經部的說法。 我們學部派佛學呢,不要亂猜!你到字典里去查思心所,假使查一部大字典,查出來說三業以思為體。好了,你認為有部是以思為體,那你就把整個體系搞亂掉了。有部是有部的體系,經部是經部的體系,究竟哪個對哪個不對,世親菩薩有決斷。但是在各自的體系裡邊,你不能亂配,有部的東西不能把經部的東西扯進去,經部的也不能扯到有部裡邊。如果你說他不對,怎麼辦?這裡是另外來個體系——《俱舍》,採取經部、有部長處的體系,是另立體系的,沒有矛盾。如果你對有部、經部搞得亂七八糟,有部的某些東西不要,把經部拿進來,你自己搞一個不成體系的東西,那不能成立的。所以我們學法不要亂搞,不要說查了一本字典後,把有部的東西擺進經部去解釋,唯識的擺在中觀里解釋。你說得頭頭是道,內行一聽就知道亂七八糟。真正深入學過法的人,對你講的話究竟在不在路上,一聽就知道。認真學過《俱舍》的,基本上大部分掌握了這種分辨的能力,耳根莊嚴。如果聽過《現觀》,耳根更加莊嚴,唯識的、中觀的東西,你一聽也知道在不在路上。因為中觀是最難懂的,最容易騙人的。空、空、空,說得頭頭是道,但到底你空得對不對?這個沒有點鑑別力是分不出來的。但是聽過《現觀》、中觀的,這個耳根就厲害了,你再講得頭頭是道,如果有毛病,他一聽就聽得出來。就像這裡辯論一樣,你這裡有毛病,那裡有矛盾,馬上就看得出來。 隨門異故,立差別名。依意門行,名為意業;依身門行,名為身業;依語門行,名為語業。總有四思:一審慮思,二決定思,三動身思,四發語思。前二意業,第三身業,第四語業。 「隨門異故,立差別名」,因為它們的門,也就是所依的不一樣:依身的叫身業,依語的叫語業,依意的就是意業。根據所依身門、語門、意門這三個門的不同,就立這三個業。總的來說,四個思要記住:審慮思、決定思對應意業,動身思對應身業,發語思對應語業。「前二意業,第三身業,第四語業」。 以經部宗,身語二表,色性鈍故,唯無記性。不同有宗,身語二業,以色為體,身業形色,語業音聲,俱色攝也。 「以經部宗,身語二表」,身、語兩個表業,「色性鈍故,唯無記性。不同有宗,身語二業,以色為體,身業形色,語業音聲,俱色攝也」,經部的說法,身表、語表,是屬於色法的。色法很鈍(心法是利的),是無記性,沒有善惡的。心法纔有善惡,造的業是有善惡的。色法是無記,不能叫業,所以跟有部不一樣。有部的身語二業是色法為體,身業是形色,語業是聲音,都是色法。經部的看法,色法性很鈍,都是無記的,不能造善惡業;思心所是心法,心有善惡,所以它能造業。 故論云:謂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謂隨所思,作所作事,能發身語,名思已業。解云:經部釋經二業也,欲明二業,皆思為體,思惟者,謂審慮思、決定思是也。 「故論云:謂前加行,起思惟思」,《俱舍論》把經部所說的造業過程說一下。「謂前加行」,一個事情還沒開始做,要起加行。起什麼加行呢?思惟思,這個思惟思,就是意業——決定思、審慮思,心裡邊先打個主意。「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我要做什麼什麼事,打個主意,心先決定,「起作事思」,思惟好之後,決定要去做事情,這是作事思。「能發身語,名思已業」,隨著你所決定的,發動了身口,就是下了命令,叫身去做,叫語去說,這是考慮之後再發動的,叫思已業。經部的思業、思已業是這麼安立的。 有部認為思業是意業,思已業是身語業(身業體是形色,語業體是聲音)。經部的說法都是思心所,一個是思業——審慮思、決定思,即意業;一個是思已業——動身思、發語思,決定之後推動身、語去做事情。這三種業都是思心所為體。這裡有部跟經部,跟正量部辯論了一大套。先說有部的,然後跟正量部辯,正量部辯輸了。然後經部又跟有部辯論,結果有部輸了。那麼最後得到什麼結論呢?世親菩薩很善巧,他說有部的說法,身表業是形色,實際上他是讚嘆經部的。 語表許言聲者,此明語業,謂即言聲,為語表業。此身語業,皆有無表,如前界品已分別竟。 「語表許言聲」,有部說語業是聲音。「此明語業,謂即言聲」,說話的聲音,「為語表業。此身語業,皆有無表,如前界品已分別竟」,這個身表業也好,語表業也好,它都有無表,即無表色,前面「界品」講過,後邊還要廣講。 從此第三,證有無表。如前界品,以經部宗,不許無表是實有故。彼說無表,但是思種,謂審決動發,四現行思,於色心上,熏成種子。此思種上,防非止過,假立無表,但不作惡,即名無表,更無實體。 有部前面說有無表業和表業兩種,經部反對,說無表色是假的法,只是思心所種子的功能而已。「以經部宗,不許無表是實有故」,經部裡邊,認為無表色是假的,不是實在有的。 從這裡也看到,有部講一切法有。經部是第一個層次的空,對於學空的問題,先要學有,你要知道它有,纔能知道它空,你有都沒有,你怎麼知空呢?比如要消滅敵人,先要把敵人認清,再去分析,然後可以消滅它。從有部開始學,知道一切法怎麼有的,然後把它破掉,空得到。一般說,起碼要破三個層次。四宗的學法就是經過這麼三個層次達到最高的空。先是要學有,知道一切法如何有的緣起,然後學經部的空。這裡就看得出來,經部破了有部的很多東西,比如形色等是假的,無表色是假的,很多東西經部都認為是假的,那就是空了。經部的空學好之後,再學唯識的空,唯識把一切外境都空掉,只留下一個內心,那空得更徹底,但是內心畢竟還在。中觀把阿賴耶識也要空掉。 那一次倡印《入中論》,我們托一個老居士去印,他說:「哎呀!這個怎麼可以印出來,說阿賴耶識是假的,會不會成問題啊?」我說沒有問題,阿賴耶識是假法。《金剛經》說如筏喻者,佛是方便說法,過一條河,河還沒有過的時候,你需要這個船。如果過了河,船就要丟掉。在《入中論》里這個道理講得很清楚,阿賴耶識不是了義法,對某一些人,你必須要用阿賴耶識給他講,他可以把其他的執著放掉。但是真正學中觀,你要再進一層,把阿賴耶識這個東西也要放掉。百尺竿頭,再上一步。不爬上去,你開不了悟。爬上去,就開悟了。阿賴耶識要放掉纔能得到真正的中觀見。 這裡經部說沒有實在的無表色,是假有的。所謂的「無表色」就是思心所的種子,是身語意三業的審慮思、決定思、動身思、發語思這四個現行的思心所在色心上熏的種子。種子是它的習氣,也是它的功能。它現行之後,功能還熏在我們的色心上面。經部為什麼要立色心呢?因為有些入了無心定的人,他的身體還在,他的種子熏在色上。那無色界的人,他色已沒有了,他心裡邊也可以熏,色心都能熏種子。這是經部學說的觀點。他的色心上面熏成了種子,這個色心種子有什麼功能?「防非止過」,能夠預防做壞事,把過失止住。這個思心所的功能,假立一個名字,叫無表。「但不作惡,即名無表」,所謂無表,就是不做壞事。並不是有個實在的東西叫不做壞事,沒有這個實體。 故論云:經部亦說,此非實有,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又諸無表,無色相故。 「故論云:經部亦說,此非實有」,所以《俱舍論》裡邊說,有部說的表業(身表業、語表業)被駁掉了,不是形色、聲音,而是思心所,即動身思、發語思。有部說有身無表業、語無表業。經部又說沒有實在的無表色,是假立的。 經部的論師證明無表色不實在,有三個理由。 第一個,「由先誓限,唯不作故」,你以前發了誓,比如說受了戒,發誓這輩子盡形壽不殺生。發了這個誓之後,不殺生就完了,不是有個東西叫不殺生。所以說,這個無表色,比如受戒的無表色或者其他的無表色,並不是有個實在的東西,僅僅是壞事不做,這是無體的。 第二個,「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有部說無表色是依過去的四大種安立的。比如受戒的時候,在戒堂裡邊三羯磨,這個四大種產生一個無表色,這無表色是依著受戒時的四大種建立起來的。按有部說受戒之後戒體(無表色)還在,但過去大種早就過去了,那麼大種所造的無表色,怎麼還留著呢?這也證明它不是實在有的。 第三個,「又諸無表,無色相故」,既然說無表色是色法,但無表色看也看不到,也沒有質礙,所以不是實在有的。 這是以三個理由證明有部的無表不是實在有。 解云:一由不作,即名無表。二無表依過去大種,大種尚非有,無表豈得有。三又無色相,由此三因,故無表無實也。 「解云:一由不作,即名無表」,不做壞事就叫無表,還有別的什麼東西呢?壞事不做就完了,不是有一個東西拿得出來的。第二,「無表依過去大種,大種尚非有,無表豈得有」,有部說無表色是過去的大種所造的,經部的說法,過去大種,本身已經是過去沒有了,那時造的一個無表色,怎麼現在還能有呢?當然不是實在有的。(有部說過去法是實有,經部說過去、未來法都不實有,是假安立的,只有現在法纔實有。)第三個理由,「又無色相」,無表色是屬於色藴,但它並沒有色的特徵,怎麼叫色呢?前面關於無表色是不是色法,有一個大辯論,這裡說無表色不是色法,因為色是變礙為性,無表色不礙,怎麼叫色法?經部根據這些理由,說無表色沒有實體。 故此已下,薩婆多宗,以八義證無表實有。頌曰: 說三無漏色 增非作等故 釋曰:此頌有八證:一、說三色證,二、說無漏色證,三、說福增長證,四、說非作成業證,五、法處色證,六、八道支證,七、別解脫戒證,八、戒為堤塘證。 「故此已下,薩婆多宗,以八義證無表實有」,經部說無表色是假安立的,有部舉了八個理由來證明無表色是實在有的。這兩句頌,包含了八個理由。「說三無漏色,增非作等故」,說三色故,第一個理由;說無漏色故,第二個理由;說增故,第三個理由;說非作故,第四個理由;等字包含其餘的五六七八。一共有八個理由,所以說無表色是實在有的。 「釋曰:此頌有八證」,這個頌裡邊有八個理由來證明。 說三無漏色者,此舉二證,一說三色證,二說無漏色證。增非作等故者,增謂第三福增長證,非作是第四非作成業證,餘四證等字收。 「說三無漏色」,這一句話兩個證明,經上有說。「一說三色證,二說無漏色證」,這是兩個證明。「增非作等故」,這裡有六個證明,即第三,福德增長故,第四,「非作成業證」。「餘四證」,餘下四個,就是法處色證、八道支證、別解脫戒證、戒為堤塘證,這四個證,「等字收」,用等字來代替了。 第一,說三色證者,以契經說色有三種,此三為處,攝一切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色處是也;二者有色無見有對眼等五根,聲香味觸;三者有色無見無對無表色也;此經既說有無見無對色,明知實有無表也。 「第一,說三色證者」,第一個,「三色證」。「以契經說」,佛經里說,色有三種,有見有對、無見有對、無見無對,「此三為處,攝一切色」,這三種包含一切的色法。第一種,「一者有色,有見有對」,有見有對的色,它是眼根能看到的,又是有礙的,比如手與手,手與石,兩個對碰要阻礙的。第二種,「無見有對」,看是看不到,但是有質礙,就是五根——淨色根,以及聲香味觸,肉眼看不到,但是東西是有的,有極微,有對礙。第三種,「無見無對」,既然經里說有無見無對色,一定指無表色,除了無表色之外,還有哪一種色是無見無對呢?所以肯定有無表色,這是第一個證明。 第二,無漏色證者,如契經說,無漏法云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此經既言有無漏色,明知無表,體必實有。除無表外,更無有色名無漏也。 第二個,「無漏色證」。經裡邊說,什麼叫無漏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乃至識亦然」,過去的色、未來的色、現在的色,那些不起貪瞋的、不起煩惱的色,就叫無漏色。那麼受也是,過去受、未來受、現在受,乃至想行識。就五藴來說,都有過去、未來,不起愛恚的,這叫無漏法。「此經既言有無漏色,明知無表,體必實有。除無表外,更無有色名無漏也」,既然經里說有無漏的色,什麼色是無漏的呢?前面講過,前十五界(五境、五根、五識)都是有漏的,五境、五根這十個色都包含在前十五界裡,只有無表色沒有包含在內。所以無漏色只能是無表色。 有人問,色怎麼會自己起愛恚呢?答:色本身當然不會起愛恚。有漏就是煩惱隨增。隨增有兩種,所緣隨增和相應隨增。色法是一個所緣的境,緣它不起愛恚、煩惱,不隨增煩惱的,那就是無漏色。從這個角度說,色法有不起煩惱的,乃至受、想、行、識裡邊,也有不起煩惱的,這些都叫無漏法。無漏法裡邊,五藴都有,凡是不隨增煩惱的,都叫無漏法。既然色法里也有無漏法,以前「界品」講過,前十五界(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都是有漏的,那麼這個無漏色只能是無表色。有部認為,經上所說無漏的那個色,除了無表色之外,沒有其他的色。道共無表色,就是無漏的。 第三,福增長證者,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恆時相續,福分續起,無依亦爾。此經既言福業增長,福業增長即是無表,謂彼施主,行施已後,或起噁心及無記心,或無心時,若無無表,依何法說福業增長?故知無表,實有軆也。 第三個,「福增長證」,福德能夠增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恆時相續,福業續起,無依亦爾」,先引經,然後解釋,證明有無表色。經上怎麼說?「諸有淨信」,那些對佛教有淨信的善男子、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他做了七件有依的、有福德的事情(業),有依和無依後面解釋。做了這七個有福的事情後,他住也好,行也好,睡也好,覺也好,「福業續起」,他的福德在他的身心上恆時相續,不斷地在增長,不會斷掉。有依如此,無依也是同樣。 有部引經後說,「此經既言福業增長,福業增長即是無表,謂彼施主,行施已後,或起噁心及無記心,或無心時,若無無表,依何法說福業增長?故知無表,實有體也」,經里說善男子、善女人做了七樣好事情以後,不管行也好,坐也好,睡覺也好,醒也好,這個福業總是相續而生起的,這決定有無表色。因為這個施主做了七福業(都是布施)以後,他可能起噁心。布施是善心,但做了善事之後,不可能永遠起善心,因為是凡夫,有的時候會起噁心,比如發脾氣之類,或者起無記心,或者是無心,比如睡覺睡得最熟的時候,第六意識完全休息了,那就是無心。這些情況下的心,不是作福業時的善心,假使沒有無表色,這個福業怎麼會增長呢?它依靠什麼增長呢?如果沒有無表色,那就無所依,增長不了。所以肯定有無表色這麼一個實在的東西,福業寄托在它那裡,可以繼續增長。無表色,前面講過,「亂心無心等」,如果善心做福業,即亂心就是不善心、無記心,以及無心——比如熟睡的時候,這個福業都能夠相續增長。所以決定是有無表色的,否則在亂心、無心的時候,造善的心早就沒有了,這個福業怎麼還會增長呢?這也是證明無表色實有的一個依據。 七有依福者,一施羈旅客,二施路行人,三施有疾人,四施看病人,五施園林,六施常乞食,七隨時施。如是七種,善故名福,作故名業,業依此七,故名為事。無依福者,無物布施,但起深心,隨喜恭敬,亦生勝福也。 什麼是有依七福業事? 第一,「施羈旅客」,行路的人很辛苦,給他布施茶水或者是布施他休息的地方,或者別的他需要的東西,這是極大的福報。所以我們這裡夏天,對於來朝拜的,或者是來遊覽的人,給他們供應茶水。天熱了,人家大太陽下跑進來,好心來拜佛,給他們供應茶水解渴,這是應當的事情,也是培福的事情。另外,到我們廟裡來住的,遠地趕來的,也要殷勤地招待。這是對羈旅客的布施,有極大的福報。 第二,「施路行人」,走路的人很辛苦,給他布施一點茶水,這很好。舊社會經常有人在路上設涼棚給人家供應茶水,這也是好事情。我們這裡也要這樣,不管他是拜佛的也好,路過的也好,都應當布施。 第三,「施有疾人」,對有病的人,要布施醫藥,幫他做事情,比如給他打開水、熬藥、拿飯等等,都是屬於布施的一類,這些都是福德的事情。佛在世的時候,一位比丘生病,身上很髒,沒有人照顧他,佛親自照顧他120。這個是佛的示現,僧團裡邊,對病人要照顧。我們這裡僧團年輕人多,病人不太多。假使有人害病,不要讓他一個人睡在床上,大家要給他幫助,要慰問他。 一個人好心出家,如果害了病,僧團裡邊大家要照顧他。佛親自照顧病人,也是對我們的身教,叫我們對病人要去親切地照顧,這是對正法命脈有極大關係的事情。這個希望大家做到,不要只顧自己學法,不管別人。當你自己害病的時候,大家不管你,你什麼想法啊?要將心比心,這些事情我們一定要做。這是行布施、供養的福業,出家人沒有錢布施,照顧病人是極大的布施。 第四,「施看病人」,照顧病人有極大福報,布施看病的人也有極大福報,所以說看病人也是培福的對象。因為照顧病人的福氣大,那麼對看病人,你布施他,一樣大的福氣。有個風俗習慣,他去朝聖的時候,把家裡的一切家產,比如牛羊等,全部賣掉,去朝拜聖地。有的朝五台山,到了五台山後,全部供養掉,空了身體回來。但回來之後,大家知道他是供養三寶的人,供養他也有福報,他一回去,大家都供養他,他一下又富起來。供養的福德不會窮的,所以放心好了。供養看病的人,或者直接照顧病人,如果將來生病,就感得自己有人照顧,同時也很少會害病,這些都是因果的事情。 第五,「施園林」,把園林施給人家,有好的風景,給人家休息,調換心境,這也是福德的事情,當然如果施與僧團福德是最大的。 第六,「施常乞食」,經常布施,凡是有乞食人來總是布施,不是說我某一段時間布施,其他時間不布施。凡是來乞食的,總是布施給他,這是細水長流,雖然布施不一定多,卻是經常性的,福德也特別大。如果經常布施,又是大量布施,那福德更大。 第七,「隨時施」,凡是他需要的時候,就布施給他合適的東西。比如夏天布施他冷飲或者涼茶,冬天布施他熱湯之類禦寒的東西,下雨天給他能躲雨的地方等等,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布施他衣、食、用具、良藥等等,這是隨時施。 「如是七種,善故名福」,這七個事情,它本身是善的,所以說有福報。福跟善一定是聯繫的,善是因,福是果。所以說做了善業必定得福報,做了惡業必定得苦報,這是必然的。因為因上是善的,福是果上的,果立作因名,善業叫福業。「作故名業」,因為它是要造作的,叫業。「業依此七,故名為事」,這個業的造作,依這七個事情,所以叫七福業事。有依即有所施的事物,叫有依七福業事。 無依是沒有布施的東西,「但起深心,隨喜恭敬」,一樣有殊勝的福,不是普通的福。自己沒有東西布施,比如自己很窮,沒有條件施園林、施羈旅客,這些事情做不起來,但是對人家做,起深心的隨喜,恭敬的心,這樣同樣能感殊勝的福報。所以說做了有依的七樣事情,固然感大福報;無依的亦爾,起隨喜心,恭敬心,也能夠得殊勝福報。 所以看到人家做好事,不要妒忌。一般的凡夫就會妒忌,人家學法學得很好,心裡不但不隨喜,反而討厭他,妒忌他。認為他這個人,擋在我前面,顯不出我來了。人家做了很多好事,自己做不起,心裡不但不思慚愧,反而感到自己沒有威光,起妒忌心,心裡生氣。要知道,隨喜的功德,有的時候,可以跟做事情的人相等,而且不要花錢的。但是起了妒忌心,不但得不到福報,反而遭罪,這個很愚痴。妒忌是煩惱心,是造意業。如果因為妒忌,嘴裡說閒話,或者是以行動來破壞,那身口業也造了,將來要感惡報。所以說隨喜、不隨喜,兩個果報迥然不同,我們不要放棄這個培福的機會。 比如人家拿到了經書,你要隨喜,不要說人家拿到,我拿不到,不但不隨喜,反而發脾氣,這個心就不好了。人家拿了去修,能夠修持,將來能夠弘法利生,我們應該起隨喜心。如果你自己拿去起不了作用,把書放在房間鎖起來,占為己有,這個果報更加糟糕。昨天講了,小路尊者的過去生是大法師,因為吝法,後來感得大愚痴。如果人家供養的法寶,你拿去不看,又不給人家看,那感的果報是什麼呢?自己的東西不布施,尚且要感不好的果報,人家拿來布施的法寶被你扣住,不讓經書流通出去,這個果報可想而知。 這七個事情,隨喜之後,也能生勝福,所以說叫無依福。做這個事情時是善心,但做好之後,可能回去發脾氣了,這是亂心,不是善心。或者起無記心,甚至昏睡,這個福報還在增長,什麼原因?按有部說是無表色的作用,如果沒有無表色,福德依在哪裡增長呢?這是第三個論證。 第四,非作成業證者,又自非作,遣他殺等,若無無表,不應成業道,所以然者,謂發語處分,遣他殺等,此發語表,非業道攝,謂使未作殺等事故,若彼使者,行殺等竟,此前語表,更無異性,如何能教者,成殺等業道。明知別有殺等無表,來入身中,故能教人得成業道,故此業道,即無表攝。 「第四,非作成業證者,又自非作,遣他殺等,若無無表,不應成業道」,我們做事情,十惡業道也好,十善業道也好,自作教他,見聞隨喜都能感報的。自作是自己造作的,當然是造業;而教他做不是自己做,自己沒有造那個業,如果沒有無表色,不能成業道。 「所以然者」,為什麼呢?「謂發語處分,遣他殺等」,假使他下個命令,叫別人去殺,「此發語表,非業道攝」,說話的時候,那個人還沒死,殺生業道不能成立。「謂使未作殺等事故」,說話的時候,他所派的使者還沒有去殺人,這句話單是一個處分,並沒有成殺生的事實,所以他說這個話,不應該是殺生業道。 「若彼使者,行殺等竟,此前語表,更無異性,如何能教者,成殺等業道」,假使下了命令之後,第二天那個使者執行了,把某甲殺掉了。那個下命令的人後面什麼都沒有干,他前面說的那句話到第二天沒有改變,而且已經過去了。那麼殺完之後,下命令的人怎麼同樣得殺生業道呢?如果沒有無表色,就不好成立。所以說「明知別有殺等無表」,有部說,這就明明可以知道,另外有一個殺生的無表色,「來入身中」,當派去的人殺的時候,有一個無表色生起來,來到能教的人身上,他也成就了殺生業道。 大家公認,自己殺人跟教他殺人都要成就殺生業道的。殺業對行殺的人是肯定的,他行殺的身表業,成就殺生的業道;但是教的人,他說話的時候,並沒有去殺人,後來使者殺了人,他原來的話並沒有改變,他殺生業道怎麼來的?有部說在殺的時候,有個無表色在他身上生起,來入身中,所以教的人也成就殺生的業道。這個業道,就是無表色。假使沒有無表色,那麼教殺的人不會成殺生業道。 第五,法處色證者,又契經說,苾芻當知,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見無對。此經於法處中,不言無色。故知法處中,實有無表色,若無無表色,此經闕減,便成無用。謂經闕減無色言故,既不言無色,明知實有無表。 「第五,法處色證者」,法處所攝色,這是意所觀的對象。「又契經說:苾芻當知,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見無對」,經裡邊有這麼一句話,佛對比丘說法,比丘應當知道,法就是十二處里的法處,(十二處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內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外處是色聲香味觸法,法是外處,不是內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本來說一切法都是「法」,眼也是法,耳也是法,乃至色聲香味觸都是法,這個法處到底是什麼法?法處的法是狹義的法,把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這十一處除開以後,餘下的都攝在法處裡邊。法處是無見無對,無見即看不到的,不是眼根的境界,是意的境界;無對,沒有質礙的,不是極微所成的。 「此經於法處中,不言無色」,有部說,佛在這本經里所說的法處,十一處所不攝的法都在裡邊,無見無對的,這裡並沒有說法處里沒有色法,「故知法處中,實有無表色」,那法處裡邊應該有色,這個色就是無表色,除了無表色,哪還有無見無對的色呢?假使沒有無表色的話,這個經就「闕減」,缺了一塊,為什麼?「便成無用」。佛說的話是不增不減的,一點也不缺的。佛並沒有說法處裡邊沒有色,如果說法處里沒有色法的話,這個經里就缺了一塊,佛說的話就不圓滿了,那不可能。佛說的話決定是圓滿的,不會缺減的。那麼肯定法處裡邊有色,這個色就是無表色。 這個辯論,一般人想不到,有部是轉了很多彎,把這個又當一個依據。他說法處裡邊決定有無表色,為什麼?假使沒有無表色的話,這個經就缺減了,成了不圓滿的經,不起作用了。缺什麼呢?缺「無色言」。但佛經是不可能缺的,既然經里沒有說法處里「無色」,明明知道有色,法處是無見無對的,這個色是什麼呢?當然是無表色。所以這也作為有無表色的一個依據。 第六,八道支證者,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八道支中,正語、正業、正命,此三是無表故。論云:以在定時,無語等故。 「第六,八道支證」,佛說的有八道支即八聖道,也是一個證明。這個是很微細的。「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假使沒有無表色,八道支不能成立,為什麼?「以八道支中,正語、正業、正命,此三是無表故」,在八聖道裡邊,正語、正業、正命,這三個是無表。為什麼是無表?「以在定時,無語等故」,下邊解釋。 解云:在定不可語,無正語也;身不運動,行禮佛等,無正業也;不乞食等,無正命也。既於定中,說正語等三,以在定中有正語等三無表色,出定之後,能起三正,不起三邪。故於定中,說正語等,此於因上立果名故。因即無表色,果即正語等也。 「解云:在定不可語,無正語也;身不運動,行禮佛等,無正業也」,八聖道是在定中修的。定中不說話,沒有正語;正業是身業,定中身體既不能禮拜,供養的事情也不能做,沒有正業;也不乞食,正命也沒有。那麼八聖道在定中修的時候,就只有五支,沒有八支。「既於定中,說正語等三」,但是你在定裡邊,修八聖道的時候,有這三支,八聖道是全的,「以在定中有正語等三無表色」,定中既不說話,又不做事情,不乞食,可是正語、正業、正命都在,所以說應該是有正語、正業、正命的無表色。「出定之後,能起三正,不起三邪,故於定中說正語等」,因為在定中有這三個的無表色,出了定之後,起三個正語、正業、正命,不起邪語、邪命、邪業,這是有無表色的關係。既然是定中有這三個無表色,可以說定中有正語、正業、正命,如果沒有無表色,只有五個。「此於因上,立果名故」,這是因立果名,出了定之後,做正語等三個事情,就在因上的無表色安這三個名字,因是無表色,果是正語、正業、正命。這是有財釋。 第七,分解脫戒證者,若無無表,則亦應無別解脫戒。以受戒後雖起異緣惡無記心,而名苾芻,明知別有無表戒色,名別解脫戒,惡無記中,相續而轉,名苾芻等。 「第七,別解脫戒證者,若無無表」,假使沒有無表色,別解脫戒不能成立。「則亦應無別解脫戒。以受戒後雖起異緣惡無記心,而名苾芻,明知別有無表戒色,名別解脫戒,惡無記中,相續而轉,名苾芻等」,比如我們受戒成比丘了,但受戒之後,未必一天到晚在這個殊勝的心當中。「異緣」,他離開壇場看到其他東西,惡、無記心會生起來,那麼這時你叫不叫比丘?沒有犯根本戒嘛,還是比丘。這時候你受戒時的善心,緣壇場的出離心等等都沒有了,起了無記心甚至噁心,你還叫比丘,那你身上肯定有個無表色——別解脫戒。如果沒有無表色,這時候你怎麼叫比丘呢?早就不是比丘了。既然別解脫戒還成立,那就明明知道是有無表色在起作用,它在「惡無記中,相續而轉」,就是「亂心無心等,隨流淨不淨」。 所以要把前面講的無表色搞得很清楚,記得很明白,後邊提起的時候,心裡起一個作意,前面的意思都冒上來了。如果你不熟甚至於還沒有搞懂的話,「這裡講的無表色跟前面的啥關係?」想上半天也沒有頭緒。所以前後的內容有一定的關聯,修行次第前邊就是後邊的基礎,這是從修行上說;在《俱舍論》裡邊,前面的是後面的基礎,這是從理解上說。沒有前面就沒有後頭,後頭的理解要靠前頭的理解得到的。 第八,戒為堤塘證者,又契經說,離殺等戒,名為堤塘戒,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此經既說戒為堤塘,明知別有無表戒色。 「第八,戒為堤塘證者,又契經說,離殺等戒,名為堤塘戒」,戒律,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語等,離開殺盜婬妄的這些戒,叫堤塘戒。堤塘的意思,好比是海水的堤壩,那些殺盜婬妄是海水,它侵犯進來,不殺、不盜、不婬等是堤,我們用堤來擋住,不給它侵犯,這個水進不來,起不了危害的作用,所以戒又叫堤塘。「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犯戒的過失,能夠長時地、相續地把它頂住,好比堤塘把海水擋住一樣。 「此經既說戒為堤塘,明知別有無表戒色」,經裡邊既然說戒是堤塘,「離殺等戒,名為堤塘戒」,那麼肯定是有個東西的,沒有東西怎麼起作用呢?有用必有體。這個體是什麼?就是無表色的戒,有這個實在的東西,它能夠遏制犯戒的過失,這也是證明有無表色。 薩婆多宗,引上八證,證無表實。 所以薩婆多部(有部),引了上面八段經來證明無表色是實在有的。這是有部苦費心思,搜了很多經文拿來引證,認為無表色非有不可。但是經部把它一個一個駁掉。 從此經部會通前說。 「從此」以下,「經部會通前說」,把前面的說法會通起來,然後證明無表色是沒有實體的。假使你主張無表色沒有實在東西的,你自己去駁駁看。駁不了,再看經部的。學法最好的辦法,在沒有講之前預習,講的時候竪耳恭聽,哪裡不懂的,可以特別注意,甚至於提問。講好以後再回憶,深入思考,記憶。討論對大家相互的促進有一定的好處。事先的預習是加行,正在聽課的時候是正行,聽了課之後的是結行。 且三色者,是定境色,非無表色。瑜伽此雲相應,謂心境相應也師說:修靜慮時,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見,故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 第一,「且三色者」,有部說三色,其中的無見無對色是無表色。經部認為佛說的無見無對色是定境色,不是指無表色。「瑜伽師說」,瑜伽師是修定的那些人,瑜伽是相應,「謂心境相應」,修定的時候,心境相應,叫瑜伽師。《瑜伽師地論》,是專門給瑜伽師講的一部論,瑜伽師需要學的論。瑜伽師是修定的人,他當然對定的境界很熟悉,他說無見無對色,不是指的無表色,「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見,故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他在修靜慮的時候,定力所生,我們觀想的色觀出來了,這個色是心觀的,是無見無對的色。 有的人修定,假使觀佛像,他的眼睛盯著一張佛的照片看。實際上修觀不是用眼睛看,是心來看,要心裡現出那個佛像來,並不是你眼睛去看那個佛像。所以說觀的時候決定不要用眼睛,要用心。平時可用眼睛看,吸取那個種子,以後觀的時候能夠生起來。定中所顯的境界色,它不是眼根能看見的,無見;沒有質礙,哪裡都不障礙的,這是無對。比如你在定中觀一個東西,人家跑過來,又碰不到那個東西,所以它是無見無對的。所以這是定境色,不是無表色。 第二,無漏色,亦定境色。依無漏定,所生色者,名無漏色。 第二,「無漏色」,也是定境色,「依無漏定,所生色者,名無漏色」,也不是無表色。 第三,福增長者,但是布施,現行善思,所熏成種,假立無表,名福增長。故論云:而前緣施,思所薰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故密意說,恆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解云:一薰習,二微細,三相續,四轉變,五差別。此五並是種子異名。 第三,「福增長者,但是布施,現行善思,所熏成種……故密意說,恆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解云:一薰習,二微細,三相續,四轉變,五差別。此五並是種子異名」,這是經部以種子來講福增長的事情。種子有幾個不同的名字:薰習、微細、相續、轉變、差別。這是經部的種子學說,是很精要的一部分。種子說後來就發展到阿賴耶識里去了,唯識就採取那個說法。有部沒有種子說,他只是說有無表色把它持住。經部認為,福業增長不是因為有無表色,你造布施等善業時,善的思心所起現行,可以熏成種子,當你做完福業後起其他的念頭,這個思心所的種子還存在,力量還有,只是沒有現行罷了。 種子的問題,我們很容易體會是煩惱種子,你在念經的時候,或者是聽法的時候,心裡乾乾淨淨的,什麼都沒有。但是你心裡煩惱種子是具足的,一點也沒有少,只要你跑出去到馬路一看,煩惱馬上就生起來了,什麼原因呢?種子還在嘛。這個思心所是一樣的,你做了善法之後,調個環境,起了煩惱心,但種子的力量熏在色心裡邊,它作用是有的,一旦碰到適合的環境,善的力量又起來了。這是造業的思心所熏成的種子,假安個名字叫無表,不是真的有無表色。正在造業的時候不是種子。事情過了之後,它潛在的力量並沒有消失,而是藏在種子裡邊。 「故論雲」,《俱舍論》說,「而前緣施,思所薰習」,前面緣七種布施的福業時,這個思心所薰習的種子,「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這是種子的幾個階段。思心所現行的時候是造業,現行以後,它所薰習的種子,相續,種子還是不斷地等流下去。這個相續前後是有差別的,各式各樣的種子都在裡邊。微細,就是種子,它不現行,埋在裡邊。它有力量,但是你看不到,這是微細。 這裡把種子的幾個異名一個個地講。現行的思心所的力量,熏在色心上,這是薰習。這個薰習的種子,看不到的,但是力量在,很微細。這個種子的功能又是相似相續不會斷掉的,這是相續。種子到一定時候要生果,種子不是一成不變的,在生果的階段之中,它要轉變。最後,在生果的時候,各式各樣的功能都差別而生。所以說薰習、微細、相續、轉變、差別而生,都是種子的異名,也是種子在各個階段的一些功能,「由此當來,能感多果」,思心所薰習各式各樣的種子,將來能生各式各樣的果,包括那些福報的果。「故密意說,恆時相續,福業漸增」,佛沒有把那個種子說出來,含在裡邊。「恆時相續」,種子是相續的,「福業漸增」,福業慢慢地轉變差別而增,「福業續起」。 「解云:一薰習,二微細,三相續,四轉變,五差別,此五並是種子異名」,這幾個都是種子的差別名字,在各個階段起不同的作用,都是指的種子。總之,七福業事,是思心所的種子起的作用,它會使福業增長,將來感果,並不是有無表色。 第四,非作成業證者,亦思種為體。 第四,「非作成業道」,自己沒有殺,教人家殺,成業道,「亦思種為體」,這個業道也是思心所種子為體,思心所種子可以產生這個力量,成殺業道。 第五,法處所攝色者,是前定境界色也。 第五,「法處所攝色」,法處所攝色,十二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法。最後這個法處裡邊的色,無見無對,這是什麼色?並不是無表色,而是定境色。定裡邊觀察的色屬於法處,不是眼的對象,而是意識的對象,是法處所攝。所謂法處所攝色就是定境色。 第六,八聖道支者,論云:雖無無表,而在道時,獲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解云:依經部宗,道俱時思,名為意樂,與出定後三正為依,故名依止。此道俱思,假立無表,名道俱無表。無表無體,於此思上,立正語等,余文可知也。 第六,「八聖道支」,八聖道沒有無表色一樣成就,「論云:雖無無表,而在道時,獲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根據經部的說法,不要無表,修道入定的時候,他有這樣子的「意樂依止」。什麼叫意樂依止?「解云:依經部宗」,根據經部的說法,「道俱時思」,你在修道入定的時候,同時生起的那個思心所,叫做意樂。這個意樂,「與出定後三正為依」,出定的時候,正語、正業、正命,依靠這個思心所(意樂)來做事情,所以叫依止。「此道俱思」,這個與無漏道同時生起的思心所,假安個名字叫無表,並不是真的有無表色那麼個東西,其實就是思心所。道俱無表(道共戒)就是思心所。「無表無體,於此思上立正語等,余文可知」,沒有無表的體,就在這個思心所上邊安立正語、正命、正業,因為出定之後,依這個思心所能做正語、正業、正命的事情,所以在定中,這個思心所安名為正語、正業、正命。那也就是果立因名。在定中無漏觀的時候,思心所是八聖道支的正語等三支,所以八聖道支成立,不需要無表色。 第七,別解脫戒者,亦思種為體,於此思種上,有防非止過功能,假立無表。故論云:謂由思願力,先立要期,能定遮防身語惡業,由此故建立別解脫律儀。已上論文。 第七,「別解脫戒者,亦思種為體」,別解脫戒這個戒體,也是思心所的種子,不需要另外立個無表色。「於此思種上,有防非止過功能,假立無表」,思心所種子本來就有防非止過的功能,防止做壞事,止住過失。是思心所上的功能,並不是實有無表色。有的時候叫無表,這是假安立的,實際上是思心所的種子。 「故論云:謂由思願力,先立要期,能定遮防身語惡業,由此故建立別解脫律儀」,經部也引經來證明自己的論點。經里怎麼說呢?「由思願力」,在受別解脫戒的時候,由思心所發願的力量,「先立要期」,「要」這個字讀yāo,自己先約法三章,立個誓,以後決定不做殺、盜、婬、妄,將來能夠制止身語的惡業。「由此故建立別解脫律儀」,那麼就建立了別解脫戒。當時思心所發了願,是現行,以後思心所種子就有這個功能。所以別解脫戒不是無表色,還是思心所的種子。 第八,戒為堤塘者,論云:謂先立誓限,定不作惡,後數憶念,慚愧現前,能自制持,令不犯戒,故堤塘義,由心受持。 第八,「戒為堤塘者,論云:謂先立誓限,定不作惡」,也是說受戒的時候,自己發了誓,規定自己一定不殺、不婬、不盜、不妄等,「後數憶念,慚愧現前,能自制持,令不犯戒,故堤塘義,由心受持」,受戒的時候,自己發了願,規定自己一定不要做壞事,後來經常憶念這個誓願,有慚愧心現前,面對那些五欲之境時,因為慚愧心會憶念到自己受戒發願的那些事情,可以自己止住而不犯戒。所以我們說受戒的時候,要使思心所種子殊勝,戒師、威儀、儀式、自己發的心,都要殊勝,然後這個憶念力強,思心所種子力量就強。如果你馬馬虎虎、糊裡糊塗受了這個戒,決定力量很弱,很容易犯戒,也很容易還俗,因為它來得容易,去得也容易。來得殊勝,就不容易退。所以受戒的時候,殊勝不殊勝大有講究。 很多人就是想到哪裡受個戒,什麼也不管,受好戒拿了戒牒就走人,到處去掛單。以這樣的心去受戒,本身發心就差,不是為了出離三界、廣度父母眾生、自己決定成佛這個願望出發的,而是為了去混一個戒牒,那當然是等而下之。如果說受別解脫戒時沒有出離心,根本就不得戒。如果你說要混個戒牒到處掛單,或者是為了其他的原因去受戒,戒師再殊勝,戒堂再殊勝,其他一切都殊勝,但你發心不殊勝,不得戒。 最根本的還是自己的發心,比丘戒決定不能離開出離心,菩薩戒不能離開菩提心。菩薩戒我們講過了,我們將來這裡傳了戒之後,要廣講別解脫戒。那麼發心是最不可缺的,自己的出離心沒有生起來,你這個別解脫戒沒有用。別解脫是涅槃的一個方便,能夠將來得解脫的。你沒有出離心,解脫什麼東西呢?同樣地你沒有菩提心,你成什麼菩提果呢?菩提果的種子是菩提心,菩提心都沒有,菩提的果能憑空而來嗎?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佛種從緣起,佛尚且要從願菩提心等等,行六度萬行,慢慢地因緣和合成佛果。那麼出離心有了之後,纔說解脫。如果你受別解脫戒沒有出離心,受菩薩戒沒有菩提心,那是白辛苦。 受戒也是,第一個重要的是出離心。壇場、師承當然是重要的,你出離心有了,如果壇場的儀式不如法,問答錯了,也可能不得戒。師承假使很差,你也知道他差,或者師承不是當面的,比如寄封信傳戒,也不得戒的。或者戒師說的話,你一句也不懂,比如戒師是廣東人,求戒的是江浙人,戒師說了半天,他一個字也不懂,那也不得戒。所以得戒是不容易的。還有海外的傳戒,戒師是漢人,求戒的有歐洲人,如果這個歐洲人懂漢語的,得戒;如果他不懂漢語的,戒師開示得再好,他不得戒。為什麼?他聽不懂。所以得戒的條件很多。如法地得了這個殊勝的戒之後,自己數數地憶念,有慚愧心,這個力量就能夠自制不犯。「由心受持」,這是心的關係,戒有這個功能,也是思心所的種子。 略明經部思種之義,且如受戒,誓斷七非,於加行位,熏成加行七思種子,後至受戒第三羯磨,遇勝緣已,從此加行思種子上,復更熏成根本思種,與前加行思種並起。初念,七支種子,第二念,二七支種子,第三念,三七支種子,乃至未遇舍緣,念念七支增長,若遇舍緣,即不增長,惡戒亦爾。 「略明經部思種之義」,現在簡單地說一下經部的思心所種子的意思。「且如受戒」,比如受戒,「誓斷七非」,自己發誓決定不做七個不對的事情,就是殺、盜、婬、妄語、綺語、惡語、兩舌,身三口四。決定這一輩子盡形壽不做,這是受戒的時候自己發的願。「於加行位,熏成加行七思種子」,還沒有受戒即白羯磨之前,在加行的時候,這七個種子已經熏成功了,「後至受戒第三羯磨」,一白三羯磨,到受戒的時候第三羯磨,戒體得到了。「遇勝緣已」,這個殊勝的緣得到之後,「從此加行思種子上,復更熏成根本思種」,本來在加行,還沒得戒,現在第三羯磨一白,得到根本的戒,在加行思種子之後,又熏成功根本的思種子,這個就是根本戒體。「與前加行思種並起」,加行思種子還在,上邊又熏成功根本的思心所的種子。「初念七支種子,第二念,二七支種子」,第一念的時候有七個種子,每一支有一個種子,不殺一個種子,不盜一個種子等等。第一念七個,第二念又有七個,第三念三個七,「乃至未遇舍緣,念念七支增長」,只要沒有碰到舍戒的緣,沒有舍戒,每一念剎那剎那七支七支地增長。碰到舍緣就不增長了,舍戒的緣有很多,一個是破戒,一個是自己舍戒,一個是命終舍戒。(別解脫戒命終要舍,菩薩戒命終不舍。) 「惡戒亦爾」,善戒是這樣子,惡戒就是前面說的惡律儀,殺豬殺羊的那些,也同樣,只要不舍,七支七支增長,第一念一七,第二念二七,第三念三七。 我們想想看,一天一夜有多少念?一念一剎那,每一念增長一個七,你受了戒之後,只要不舍,一輩子下來,這個功德會如何?但是你要是舍了戒,也就沒有了。所以說戒的功德,從這個七支七支的種子來看,不可思議,無邊地不斷地增長。如果有不清淨的,只要沒有舍戒,沒有犯根本的,半月半月誦戒的時候,可以洗乾淨,有了髒的就洗。如果你重的有違犯,只要不是根本,馬上作法懺,哪裡髒,就洗哪裡,哪裡破,就補哪裡。這樣子戒體還是清淨的,能夠念念七支增長。就是不要破戒,一破掉,還有破戒的罪。所以說戒的功德,還不說其他的功德,單是從它的思心所種子來看,一個念頭加七個種子,兩個念頭加兩個七,一天一夜有多少的倍數?你一輩子,假使二十歲受戒,活到八十歲甚至一百歲,過去阿羅漢有一百二十歲的,那戒的功德就不可說了。所以從這一點看,我希望大家對戒律要重視。戒的功德後邊當然還要講的,以後講別解脫戒,那更要講。受了別解脫之後,只要沒有舍戒,七支的思種子不斷增長的話,戒的功德就不斷地增長。所以受戒之後,即使在睡覺,種子還在增長的,除非你碰到了舍緣,那就停下來了。 又解:於一思種,剎那剎那,七支功能增長。大乘亦爾,然依大乘宗,熏第八識。若經部宗,熏於色心,即色心持種子,於色心上,有生果功能,假立種子,離色心外,更無別體。 「又解:於一思種,剎那剎那,七支功能增長」,前面一個解釋,思心所種子是每一支有一個種子,七支有七個種子。另外一種說法,一個思心種子,七支功德都含在裡邊,同樣是剎那剎那地增長。一念一個,兩念第二個再加上去,這跟前面大體一樣的,只是前面是七支分開的,這是七支合在一個種子上。這是經部的觀點。 「大乘」指唯識。唯識也同樣是這個說法,也是剎那剎那增長。但是,經部是說熏在色心上,而唯識宗拿出了更完整的體系,他說熏在阿賴耶識上。阿賴耶識是一個最根本的所依,熏在這個根本的識上。阿賴耶識的問題,我們講唯識的時候會廣講。 「若經部宗,熏於色心」,經部宗不講阿賴耶識,說色、心都能受熏,而唯識宗認為色法是物質的東西不能受熏,但是阿賴耶識裡邊,本身就含有外器世間的相分,山河大地都在阿賴耶識的相分裡頭。所以說把這兩個串通起來,意思還是沒有矛盾的:一個把識歸納於阿賴耶識;另一個沒有建立阿賴耶識,把色、心兩個分開。「熏於色心,即色心持種子」,心裡邊可以熏種子,可以保持種子,色法裡邊也可以薰習種子,也可以持種子。 「於色心上,有生果功能」,色也好,心也好,種子熏上去後,有力量,這個力量將來都能夠有生果的作用。「假立種子」,色、心有生果的功能,假立一個名字叫種子,實際上體性還是色、心。大乘唯識裡邊講阿賴耶識,現行熏種子,種子熏種子,種子又生現行,裡邊的關係很複雜。這裡就是思心所的種子,什麼叫種子呢?就是在色、心上所熏的那個力量,有將來能感果的功能,就叫做種子。「離色心外,更無別體」,並不是說真的有一個種子,像稻的種子那樣有實體。只是在色、心上,有一個能夠感果的功能,這個就叫種子。在大乘唯識里講阿賴耶識,有專門的比喻:假使一塊布,用一種香料把它熏了之後,它就有香味,但並不是有個香擺上去,布還是那塊布,因為熏過,有這個香的作用。種子也是這樣的,並不是有一個實在的東西擺上去,就是在色、心裡邊,經過思心所的薰習,它有感果的功能,這個功能假立個名字叫做種子。離開色、心以外,並沒有另外一個實體叫種子。 經部宗為什麼說色、心是種子呢?當入無心定,比如無想定的時候,心沒有了,心的種子可以薰在色法的身體上,身體可以持種子。假使無色界的人,他只有心,沒有色法,他的色法的種子熏在心裡邊,當他從無色界命終生下界時,色法種子起作用,生到色界也好,欲界也好,他的根身等色法又生出來。雖然在無色界時色法沒有了,但並沒有斷掉,這個功能還保持在他心裡邊。所以經部安立色、心都能持種子,否則的話就不完整。這個就是經部宗立的學說。唯識宗進一步,說是阿賴耶識持種子而不是色、心,離開色、心之外,還有一個阿賴耶識,它纔是真正持種子的東西。但阿賴耶識也不離開色、心,一切色法、心法都從阿賴耶識裡邊轉出來的。 從此第二,明能造大種,於中有三:一、明表無表大種異,二、明能造時同異,三、明大種依地異。 「從此第二,明能造大種」,造業的有身表、身無表、語表、語無表。這個表、無表,照有部的說法,都是色法(所造色),能造的是四大種。所造的表色、無表色講完之後,能造的四大種是怎麼回事?「明能造大種,於中有三:一、明表無表大種異」,第一個,造表色的大種跟造無表色的大種是不一樣的,一個粗、一個細,不能混淆。第二,「明能造時同異」,能造大種跟所造的色是不是同時的?第三,「明大種依地異」,依哪一個地的四大種造它的表色或者無表色? 且初第一,表無表大種異者,論云:前說無表大種所造,為表大種所造,為有異耶?頌曰: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且初第一,表無表大種異者」,第一,表色的大種跟無表色的大種是不同的。「論云:前說無表大種所造,為表大種所造,為有異耶」,(界品)開始的時候說,「大種所造性」無表色是四大種所造的,表色當然也是四大種所造,這兩個四大種是同樣的嗎? 「頌曰:此能造大種,異於表所依」,造無表色的大種跟表色所依的大種是不一樣的。 釋曰:此者,此無表也,無表與表,異大種生。此無表色細,表色即粗,不可一四大種能生粗細二果,故須異也。 「釋曰:此者,此無表也」,頌里的「此」指無表色,無表色是所造色,能造的是四大種。「無表與表,異大種生」,無表色跟表色,它們能造的、所依的大種不是同一類的,是不同的大種所生。「此無表色細,表色即粗,不可一四大種能生粗細二果」,無表色無見無對,很細;身表有見有對,語表無見有對,是粗。前面講色法的粗細門說,最粗的是有見有對,中間的是無見有對,最細的是無見無對。既然一個色粗,一個色細,不可能是同一個四大種造的。「故須異也」,所以說能造的大種是不一樣的。 從此第二,明能造時同異,論云:如表與大,必同時生,無表與大,少分時異。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從此第二,明能造時同異」,能造的四大種跟所造的無表色是同時還是不同時的?「論云:如表與大,必同時生」,表色跟大種決定同時生。身表色,有部說是形色,比如你做一個樣子(表色),這個樣子所依的四大種與表色是同時生起的,如果沒有四大種,這個表色就生不出來,所以是同時的。「無表與大,少分時異」,無表色跟四大種初念是同時,後念則不一樣。 「欲後念無表,依過大種生」,欲界是散心的無表色(欲界只有散心,沒有定心)。欲界第一念的無表色與四大種是同時的,這個意思隱在頌里。「後念」,第二念以後,它都是依過去大種生,而不是依同時的大種生。大種在前,已經過去了,無表色在後,所以說時間是不一樣的。 釋曰:言欲者,簡色界定俱無表,定俱無表,與能造大時必同也。 「釋曰:言欲者,簡色界定俱無表」,欲界是沒有定的,色界裡邊有定,有與定同時生起的無表色——定俱無表(定共戒),與大種必定是同時生的,這和欲界情況不一樣。「欲」這個字,簡別色界的定俱無表,就是定共戒,「定俱無表,與能造大時必同也」,定俱無表跟能造的大種決定是同時。 唯欲界系,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謂初念無表,與大種俱。此時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故第二念所有無表,依過去大生。過去大種,能造無表,具生等五因,名為所依。此為所依,無表得起。無表起時,依現大種,現身大種,但能為依,非所依也。 「唯欲界系,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欲界系的無表色,除了第一剎那是俱時生,第一剎那後所有的無表色都是過去大種生,就是第一念的大種生的。「謂初念無表,與大種俱」,第一念的無表色跟四大種是同時的,後念的跟大種不是一個時候。「此時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故第二念所有無表,依過去大生」,第一念的大種,它預先把未來的所有的無表都造好了,所以第二念以後的無表色也在第一念的時候都造好了。第一念的大種在前面,第二念以後的無表在後面,這些後面的無表色都靠第一念大種造,所以時間不一樣。 「過去大種,能造無表,具生等五因,名為所依」,過去的大種能夠造無表色,有五個因:生、依、持、立、養。這是所依,能依的是所造色。「此為所依,無表得起」,以四大種為所依,做生因、依因、持因、立因、養因,無表色能生起來。 無表色起的時候,「依現大種」,靠第一念的大種生起,但是第二念以後的無表色,依兩個大種。所依的是第一念的大種,還要一個「依」,「現身大種,但能為依,非所依也」,當下的大種、現身的大種是「依」。第一念的大種是所依,是比較親的因,同時的大種是依,疏一些。 論云:為轉隨轉因,如輪行於地,以手地為依。解云:過去大種名轉因,轉之言起,無表起故;現身大種名隨轉因,無表隨逐大種轉故。隨轉之因,依主釋也。以手擲輪,輪依地轉,輪喻無表,手喻過去大種,地喻現身大種也。 「論云:為轉隨轉因,如輪行於地,以手地為依」,過去的大種是轉因,現在的大種是隨轉因,轉因是主要的,隨轉因是次要的。打個比喻,「如輪行於地,以手地為依」,一個輪子在地上滾的時候,手去推是主要的因,讓輪子滾起來,手是「所依」。但是這個輪子不能憑空走,必定要靠地面來走,這個地是「依」。手推是過去的因,手一推,輪子還在地上轉,手是所依,地是當下的依。這是對無表色的比喻。「解云:過去大種名轉因」,過去的大種是轉因,主要的因。「轉之言起」,轉就是起,無表色的生起是靠它。現身的大種,叫隨轉因,「無表隨逐大種轉故」,以前那個因把它生起來,它繼續地等流下去,靠現在的四大種。無表隨現在的大種而轉,現在大種是隨轉因,「隨轉之因,依主釋也」。 聯繫比喻,「以手擲輪」,手把輪推出去,「輪依地轉」,輪在地上轉。輪比喻無表色;手比喻是過去的大種,是所依;地是現身的大種,是依。所依親,依疏一點。所依是過去,手一推,不要一直去推。但是依卻是現在的,現在離開地,就不能轉了。所以說現在轉的時候,要依地,現在的大種是依;由過去大種來推動,纔能轉,這是所依。所以後念的無表色靠兩個大種,過去大種把它造出來,現在大種把它繼續下去。 問:初念大種造後念無表,為即用彼造初念無表大種,為別起大種造後念無表? 「問:初念大種造後念無表,為即用彼造初念無表大種,為別起大種造後念無表」,這是提一個問題,第一念的大種,就是無表色初產生時候的大種。第二念以後的無表色能造的大種,是造第一念無表色的大種還是其他的大種? 答:依婆沙論,此有三種。第一解云:即用造初念無表大種,造後念無表。第二解云:別起一具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第三釋云:於初念時,起眾多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剎那剎那四大別造。 「答:依婆沙論,此有三種」,根據《大毗婆沙》,有三種解釋。 「第一解云:即用造初念無表大種,造後念無表」,第一種解釋:第一念無表色能造的大種,既造初念,也造所有後念的無表色。 「第二解云:別起一具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第二種解釋,是另外起了一具大種。「一具」是一組大種,不是七個分開的,別解脫戒有七支,但這個大種不是七支,一具大種能造七個。另外起一具大種,可以預先造未來的很多無表。初念的無表是初念的大種造的,另外還有一具大種造以後的無表。 「第三釋云:於初念時,起眾多大種,懸造未來眾多無表,剎那剎那四大別造」,第三種解釋,在第一念的時候,起了很多的大種,不是一具,而是七支(身口七支),每一支都有四大種個別造的。起了很多的大種,造了很多未來的無表色。「剎那剎那四大別造」,四大對每一支都是分開造的。前面說七支都是一具大種造的,這裡說七支里每一支,都是各別的大種造的。 這三種解釋,有些書里有評論,認為第一種解釋最好,第二、三種解釋有漏洞。這個辯論太細,我們就略過去了。這裡要注意轉因跟隨轉因,轉因是所依,隨轉因是依。 從此第三,明能造地別生。論云:何地身語業,何地大種所造?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從此第三,明能造地別生」,這個能造的大種,在三界九地裡邊是哪一地?這個問題也是很深細的。 「論云:何地身語業,何地大種所造」,某一個地(三界九地)上的身語業,是哪一個地的四大種所造?九地裡邊怎樣分配? 「頌曰:有漏自地依,無漏隨生處」,有漏的無表色,依自地的大種;無漏的無表色,根據身體生在哪一界,就是哪一界的四大種造。 釋曰:有漏自地依者,明有漏戒所依大種也。欲別解脫,及色定共,此二律儀,名有漏戒,各隨當地大種所造,以有漏法系地定故。 「釋曰:有漏自地依者」,有漏的戒,包括別解脫戒、定共戒,不包括道共戒。道共戒是無漏的。有漏的戒所依的四大種,在自地。「各隨當地大種所造」,是當地的四大種所造。欲界的別解脫戒是欲界的四大種所造。假使入了初禪,得到初禪的定共戒,是初禪的四大種所造;四禪的定共戒,是四禪的四大種所造。 什麼原因呢?「以有漏法系地定故」,前面講過,有漏法屬於哪一地決定是哪一地,不能超越。是欲界系的,決定是只在欲界;是色界的,那決定是色界,不能超越。有漏法是有執著的,你執著哪一地,就在哪裡給你捆起來,你不能跑開。欲界的人,不能到色界去,欲界的東西把你捆住了,你要把這個繩子解開,要下大功夫,把欲界的貪、瞋、昏沉睡眠、掉舉惡作、疑這五蓋除掉之後,以尋伺來修,然後得到色界的初禪定,這個時候纔離開欲界。這個是要下很大功夫的,假使沒有下功夫,那你就被系在欲界,轉不動。 故論云:欲界所系,身語二業,唯欲界系,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已上論文 「故論云:欲界所系,身語二業,唯欲界系,大種所造」,欲界所屬的身語二業是什麼大種所造呢?是欲界的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那麼色界的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他們的身語業也都是當地的四大種所造,因為有漏法系屬於它本地,是不能超越的。 無漏隨生處者,此明無漏戒所依大種。道共無表,名為無漏戒。此無漏戒,隨身生處大種所造。謂生欲界,無漏現前,即是欲界大種所造,此欲無漏,雖依色界六地而起,不依彼地大種所造,以無漏法不墮界故。 「無漏隨生處」,無漏法是三界所不系的,而四大種卻是有漏法。那麼它依的是哪一界的四大種呢?「隨生處」,你生在哪一界,就是哪一界的四大種。「此明無漏戒所依大種」,無漏戒就是道共戒,道共戒能造的大種到底是哪一個地呢?他生在哪裡,就依哪裡的四大種。 「道共無表,名為無漏戒」,什麼叫無漏戒?具體地說,就是道共戒,即道共的無表色,「隨身生處大種所造」,假使身在欲界得初果,這個初果的道共戒,能造的四大是欲界的。如果在色界得了三果的道共戒,是色界的四大所造。生在哪裡,就是哪裡的四大所造。「謂生欲界,無漏現前」,生在欲界,無漏法現前的時候,這個道共戒是欲界的四大種所造。 「此欲無漏,雖依色界六地而起,不依彼地大種所造」,前面講過,在欲界的人要證果,有六個地可以證:未到地定、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再加一個中間定,以這六個地可以證無漏法。既然依這些地來證無漏法的,是不是無漏戒的四大種屬於所依的地呢?不是,你生在哪一個界,就依哪一個界的四大種。「不依彼地大種所造」,雖然無漏戒是依色界的六地而起,但是能造的大種,卻不是依那些地的大種。「以無漏法不墮界故」,無漏法不屬於界所系的。不是由哪一地得無漏,就是那個地的四大種來造,而是根據你所生的界來看。 又無諸大種是無漏故,復不可說不系大種,由所依身,無漏起故。故隨生處,大種所造。如是乃至,身生第四靜慮,無漏現前,唯是彼地,大種所造,隨生處故,義准前說。 「又無諸大種是無漏故」,第一,無漏法不墮界攝,即不系縛於界的。第二個原因,沒有一個大種是無漏的,四大種都是有漏的。色法中只有無表色,容許有無漏,其他的色法(包括四大種),乃至前十五界,都是有漏的。「復不可說不系大種」,既然四大種是有漏的,就不能說有不屬三界所系的大種,來造無漏戒,既然這些都沒有,只能從所依身來看,「由所依身,無漏起故」,是依這個身體起無漏法的。「故隨生處,大種所造」,假使你身體在欲界,是依欲界身起無漏法的,那麼這個無漏戒(無表色),就是欲界的四大種來造的。 「如是乃至,身生第四靜慮,無漏現前,唯是彼地,大種所造」,進一步,假使生到第四禪天,在那裡得了無漏法,這個無漏的無表色,是第四禪的四大所造。無漏法本身是不屬界系,「隨生處故」,生在哪裡,就是哪裡的四大種所造。「義准前說」,道理跟前面說的一樣。 此下第二,諸門分別,就中:一約類以明,二約性界地辨。 「此下第二,諸門分別,就中:一約類以明,二約性界地辨」,先根據五類分別門來分,再根據三性、界、地來分。這是以各種方式來分析表、無表色。 此下第一,約類以明。論云:此表無表,其類是何?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 散依等流性 有受異大生 定生依長養 無受無異大 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 「此下第一,約類以明」,以五類分別門來辨表、無表色。五類分別,即異熟生、所長養、等流性、一剎那、有實事,以這五個門來分。「論云:此表無表,其類是何」,表色、無表色在五類裡邊屬於哪一類?「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這個問題更複雜。第一問本身是哪一類,第二問能造的大種又是哪一類,這是兩層問題,越問越細。 所以說學《俱舍》,沒有一點分析的頭腦,學不進去的,勉強學也很困難。世間上的學生學數學,有些天生能學好,但是有些對數學不通,再怎麼用功,都是勉勉強強,考個及格就很好了,要說自己能夠解難題、有獨創性思惟,那是不行的,這個是人的根機問題。世間上說根機問題叫天資,一般說是固定的。佛教卻不是,固然根性有不同,有的人分析力很強,學《俱舍》清清楚楚,一個一個界限分明,不但是《俱舍》,像四宗學法很好的,要學好幾部,最起碼的要四部——有部、經部、瑜伽、中觀,每一部的界限都歷歷分明、沒有混淆。假使說天資差,學不進去,怎麼辦呢?這是因為過去的善根薄弱,正因為如此,這輩子更要拚命地補。過去善根好的,這一輩子能夠很仔細地分析、理解,這當然是最好;如果你這一輩子不努力,只是把眼睛閉起來,腿子收起來,不思善,不思惡,什麼都不想,這樣也會退掉。就像一把刀擺在那裡不用,風吹日曬,好久不用就會爛掉的。所以說智慧主要還是靠自己努力,過去沒有的,拚命地補;過去有的,也不要放逸,因為你還沒有得無漏法,還是會退的。這兩個問題,回答起來不太好理解。 釋曰:前六句,明無表類及所依大種,後兩句,明表類及所依大種。 「釋曰」,前六句明無表及其所依大種的情況。後面兩句,「明表類及所依大種」,講表業跟它所依的大種。 所以話不多,包含的內容卻非常多。有的人怕繁,「一句阿彌陀佛,解決問題」。念阿彌陀佛是能解決生西方的問題,但到了西方,你還得學。「法門無量誓願學」,你有一個法門沒有學好,成不了佛的,為什麼?智慧沒有圓滿,度眾生也不能圓滿。假使這個眾生需要這個法門度,你不懂這個法門,就度不了他。古代的醫生對病人,各式各樣的病人都要能看,各式各樣的藥都要準備,否則某一類的病人來了,你就看不了,那你這個醫生也不是頭等的。成佛是做頭等的醫生,自己智慧要圓滿,然後度眾生也纔能圓滿,所以非學不可。但這些基本的東西你都不學,怎麼能成佛呢? 無表無執受者,若定若散,一切無表,無變礙故,名無執受。 「無表無執受」,不管是定共無表,還是散的無表,一切無表色都不是極微所成,沒有質礙的,沒有執受。 有執受、無執受前面講過。心、心所法執持它為所依的地方是有執受的。有執受的東西與心、心所損益共具,它變好了,心、心法高興;心、心法高興,它也會得到增益,這就是執受的意思。無表色卻是沒有執受的,你身體瘦了,你這個戒體不會瘦。一個人可能很瘦,但是他的持戒力很強,戒體非常有力。無表色是沒有執受的,因為它沒有變礙,不是極微所成,不是有執受的東西。 亦等流情數者,謂無表色,同類因生,是等流性。亦言顯此有是剎那,謂苦忍俱,道共無表,非等流故,名有剎那。言情數者,又此無表依內身起,有情數攝。 「亦等流情數」,五類分別中的等流性等。「謂無表色,同類因生」,無表色中那些由同類因生的,是等流性。 「亦言顯此有是剎那」,這個「亦」擺在裡邊,表示無表色裡邊,也有某些是剎那的,什麼情況呢?「謂苦忍俱,道共無表,非等流故,名有剎那」,苦法忍是見道十五剎那中的第一剎那。無始以來都是凡夫,無漏法從來沒有出現過,苦法忍是第一個無漏法,無始以來沒有同類因的,所以非等流性。與苦法忍同時生起的道共無表(道共戒),也不是等流,是屬於剎那的。 「言情數者」,第二句說「情數者,又此無表依內身起,有情數攝」,無表色決定是從有情身上生出來的。比如受歸依,得一個歸依的無表,只能是有情纔能受。一個石頭雕像,你給它說了半天歸依,它也不懂,不會產生無表色。即使是有情,如果他是歐洲人,聽不懂我們說的漢話,也不得歸依體,無表色生不起來,何況非情呢?無表色決定是有情所攝。 散依等流性,有受異大生者,明無表所依大種也。散謂欲界別解脫無表也。依謂無表所依大種。此散大種,同類因生,唯等流性。又此大種,散心果故,名有執受,必有愛心,執為自體,故有執受。異大生言,顯身三、口四,七支無表,一一各別,四大種造,以散七支展轉相望,非一果故,故此七支,各別大造。 「散依等流性,有受異大生」,現在講無表色能造的四大種,即所依的四大種屬於五類的哪一類,那就更進一層了。「散」指欲界的別解脫戒無表色。欲界沒有定,是散地。三界九地中除欲界以外,其餘八個地,即初禪以上,都是定地。「依謂無表所依大種」,「散依」指欲界的別解脫戒無表色所依的大種,這在五類門中屬於哪一類呢?是等流性,因為欲界無表所依大種,是同類因生。 「又此大種,散心果故,名有執受」,這個四大種,是散心的果,不是定中生的,叫有執受。無表色是無執受,而散心無表色所依的大種卻是有執受,但色界的定共無表所依的四大種又是沒有執受的。這裡的有執受,是指生起欲界無表色的四大種是有執受的。而無論欲界還是色界,所有的無表色都是沒有執受的。欲界無表色所依的四大種,是欲界散心的果,是有執受的。 「必有愛心,執為自體,故有執受」,欲界的這個色法,它決定有愛心,即是執著的心,「執為自體」,執著是屬於我的,這就是有執受。 「異大生」,欲界別解脫戒身三口四七支能造的大種,不是一個。「顯身三口四,七支無表,一一各別,四大種造」,比如不殺這一支,它能造的四大種是一具;不偷盜這一支能造大種又是另外一具。為什麼呢?「以散七支展轉相望,非一果故」,這不是定中的七支,散心的七支相對起來看都不是同一果。所以它們的七支,決定是要各別的四大造,不是同一四大種所造。 定生依長養,無受無異大者,明定無表所依大種。定生無表,總有二種,謂靜慮戒及無漏戒。此二無表,所依大種,唯長養性,以在定中必能長養四大種故,定生大種,唯長養性也。又定大種,是無執受,以於定位,必無愛心,執此大種為內自體,故無執受。無異大者,顯定無表七支,同一四大種造,以此大種與定心俱,定心一故,故此大種亦唯一具。又此七支,展轉相望,同一果故,無異大造。 「定生依長養,無受無異大」,定生,是定中所生的,不是散心的。定生無表有兩種:定共戒、道共戒。定共戒是靜慮戒,有漏的;道共戒是無漏的。這兩個無表都是定中所生,叫定生無表。 「此二無表,所依大種,唯長養性」,這兩個無表色所依的四大種,「長養性」。為什麼?「以在定中,必能長養四大種故」,定裡邊對四大種能夠起長養作用。食有四種: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定裡邊不是段食,以禪悅為食,定里決定有長養性,能長養四大種,所以這定生大種只有長養性。 「又定大種,是無執受」,定生大種跟散的大種不一樣,「以於定位,必無愛心執此大種,為內自體,故無執受」,散心的時候決定執它為自體,所以有執受,定中沒有愛心執大種為自體,所以沒有執受。 「無異大」,定中的無表色七支,是同一四大種所造,不要每一支一個四大種來造。「以此大種與定心俱」,為什麼?這個四大種跟定心同時生起的,「定心一故」,定心是一,四大種也是一具,不要多的,這是一個原因。「又此七支,展轉相望,同一果故」,這個七支,互相地對望的話是同一果,俱有因,每一支不要另外的四大種來造。定中的無表跟散的無表,能造大種有很多地方不同。 表唯等流性者,身語表色,同類因生,唯等流性。 「表唯等流性者,身語表色,同類因生」,表色,身表、語表是同類因生,只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者,就中身表,以屬身故,名有執受。語表不屬身故,無執受也。 「屬身有執受」,身表、語表中,身表(形色)是屬於身上的,是有執受的。「就中身表,以屬身故」,因為屬於身的,它是有執受的。「語表不屬身故」,語表(音聲)卻不屬於身上的,聲音發出就算了,沒有執受。你去打這個聲音,它不痛的,而身上碰一下就有感覺。所以語表業是沒有執受的。 然有新生等流大種遍住身分,造有表業,不破本身,身亦不大,異熟虛疎,有孔隙故,故得兼容。 又提一個問題。身表業、語表業是表色,那你造了很多的身表、語表,那就有很多的大種,那你原來的身體是不是擺得下?會不會使你的身體撐大,甚至破壞呢?新生的等流大種,就是造身表、語表的大種,「遍住身分」,身上到處可以住。「造有表業」,住在身上造有表業。「不破本身」,不必破壞本身,因為身上本來空隙很多。「身亦不大」,身體也沒有脹破。你造很多的身業、語業,造它們的四大多得不得了。不像橡皮泡泡,一口氣吹進去,它會脹大甚至破掉,這些四大不會把你身體脹破,也不要身體擴大。「異熟虛疎,有孔隙故,故得兼容」,異熟果不是我們看得那麼密實,裡邊空隙很多,再多的表色也擺得下,不需要身體擴大,也不會脹破。 這是順便提的問題。但是這裡邊,已經告訴我們空性的道理,我們的身體裡邊其實空隙很多。現在的科學也證明,一塊鐵板,我們看上去密得不得了,水也透不過,光也透不過。實際上,裡邊空隙很多,裡邊的電子在轉動,都是有空隙的,如果沒有空隙,它怎麼轉呢?這是從科學角度來看。 從此第二,明性界地。一、明性界地,二、明三性。論云:已辨業門二三五別。此性界地,差別云何?頌曰: 無表記餘三 不善唯在欲 無表遍欲色 表唯有伺二 欲無有覆表 以無等起故 〖表四–二:約性界地辦業〗 「從此第二,明性界地」,前面已經講了業的體,有二業、三業、五業的差別:二業,思業、思已業;三業,身業、語業、意業;五業,意業、身表、身無表、語表、語無表。這些業從三性的角度、三界的角度、九地的角度來說,它們的差別怎麼樣呢? 「頌曰:無表記餘三」,從三性來說,無表色決定是有記,沒有無記的。「餘三」,其餘的(表業跟意業)三性都有。「不善唯在欲」,不善的只有欲界有,色界以上沒有不善法。「無表遍欲色」,無表色只在欲界和色界有,無色界沒有,為什麼?無色界沒有色法。 「表唯有伺二」,表業,即表色,只在「有伺二」纔有。有伺指有尋有伺地,即欲界跟初禪這兩個地。二禪以上是無尋無伺地,不發生表業。因為前五識都靠尋伺,二禪以上無尋無伺,前五識不發,既然不發,就沒有身語表。「欲無有覆表,以無等起故」,欲界沒有有覆無記的表業,因為欲界裡沒有有覆無記的心能夠發動表業的。 釋曰:無表記餘三者,三性分別。謂無表色,不通無記,唯善惡性,故說記言。余謂表業,及與意思,皆通三性。 「釋曰:無表記餘三者,三性分別」,以善、惡、無記三種來看,無表色沒有無記的。 前面無表色那個頌,「亂心無心等,隨流淨不淨」,無表色只有淨、不淨,沒有無記。這是背誦的好處,如果不背,就記不起來。我們現在只有《俱舍》一門功課,大家空下來時最好自己多背一點。 「無表色不通無記,唯善惡性」,無表色只有善的和惡的。「余」,除了無表色以外,表業跟意業(「意思」,即思心所),善的、惡的、無記三性都有。 問:何故無表,不通無記?答: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無表業,可因滅時,果仍續起,故無表業非無記也。 為什麼無表不通無記?討論就要這樣追問。 為什麼無表色不通無記呢?「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無表業,可因滅時,果仍續起,故無表業非無記也」,要產生無表色,那個發動的心決定是力量很強,這樣發動表業之後,還能帶動無表色(無表業)起來。如果發動的心很微弱,只能起表業,起不了無表業,而無記心的力量是微弱的。比如猛利發菩提心,這個心的力量大得不得了,決定有無表色;如果你發狠噁心,比如要殺人搶東西的心,那也很厲害的。要殺一個人,心軟是殺不下去的,對一頭豬也要起一個狠心纔殺得下去。心的力量要強纔能引起這個無表色。 無表業為什麼力量強呢?因滅掉了,果還在。比如說受戒,登了比丘壇,一白三羯磨過了之後,事情都過了,但是你這個比丘戒一直存在,只要你不破戒、不碰到舍戒的因緣,這個戒體就相似相續地等流下去,甚至不斷地增長,七支七支增長。所以無表色力量很強,那你發動的心也決定很強的。無記心很弱,要發動這樣有力量的無表業是不行的。所以說無表業,「非無記也」,決定是善心或者不善心發動的,所發動的無表業也隨發動的心而屬於善或不善。 昨天有人提一個問題:無表色的能造大種,為什麼定中的是長養大種所造,散心的(欲界)是等流大種所造? 這在《順正理論》有現成的幫助121,「何緣散地所有無表能造大種,唯等流性,定地無表,所長養生」,為什麼散地(欲界)的無表色的能造大種,只是等流性的,而定地無表色的所造大種是有長養性的?回答,「以殊勝心現在前位,必能長養大種諸根,故定心俱,必有殊勝長養大種,能作生因,造定心俱所有無表」,「殊勝心」就是定心,定心現在前位即入定的時候,它決定能夠長養大種和諸根,那麼定中的無表色用所長養的大種做能造因,這是定中決定如此。散地不一樣,散地的無表,發起的心(等起的心)跟無表色,除了第一剎那是同時,第二剎那以後,等起的心過去了,而無表色在現在,甚至於在無心,比如熟睡的時候,無表色也存在,它與等起心的關係很疏,所以這個等起心不能長養大種,無表色不能依長養大種,只能依等流的大種。而定里等起的心是定心,它能長養大種,就依這個長養大種來造無表色。 不善唯在欲者,無表、表、思,於中不善,唯在欲界,善及無記,諸地皆有。 「不善唯在欲者,無表、表、思,於中不善,唯在欲界」,「無表、表」涵蓋了身業、語業。身業有表業、無表業,語業也有表業、無表業,思就是意業。那麼無表業、表業和思業,它們中間不善的,只有欲界有,色界無色界沒有不善的。 「善及無記,諸地皆有」,善的跟無記的,三界九地都有。當然,無色界沒有無表色,下邊還要簡別。 無表遍欲色者,此明無表不通無色,以無色界無大種故,既無大種,無表寧有? 「無表遍欲色」,無表色在三界裡邊,遍欲界、色界,無色界沒有。 「此明無表不通無色,以無色界無大種故,既無大種,無表寧有」,無表色能造的四大種是色法,無色界沒有色法,沒有四大種,當然也沒有所造的無表色。 又有身語,方有律儀。無色界中,無身語轉,故無律儀。 另一個原因,無表色是針對身語業的,要有身語業,「方有律儀」,比如律儀是約束身語的,沒有身業、語業就談不上律儀。 「無色界中,無身語轉」,無色界沒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無色界中,無身語轉,故無律儀」,沒有身體,不能做動作;沒有音聲,不能發語。無色界裡身語業都沒有,談不上律儀,也沒有無表色。 又毗婆沙師,作如是說,為治惡戒,故起屍羅。唯欲界中,有諸惡戒,無色於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故無色中,無無表色。 「又毗婆沙師,作如是說,為治惡戒,故起屍羅」,這是第三個原因。毗婆沙師,即有部的論師說,「為治惡戒,故起屍羅」,為什麼要屍羅(即清凈戒)呢?是為對治那些惡的戒、惡的事情,而只有欲界中有惡戒,因此只有欲界有屍羅。 「無色於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而無色界跟欲界太遠。「所依遠」,入無色界定的等無間緣,不能依靠欲界的心,決定是依色界第四禪的心。「行相遠」,無色界是厭離第四禪的粗苦障,對欲界的粗苦障早就離開了,行相很遠。「所緣遠」,欲界的所緣境,對無色界來說,那是早就超過了,色界的初禪已經超出欲界,無色界在四禪以上,欲界的境太遠,不會去緣。「對治遠」,無色界對治的不是欲界的粗苦障,而是四禪的,所以從它的對治來說也太遠了。無色界對欲界,具四個遠,所以無色界裡邊沒有無表色。 這是三個原因,解釋無色界為什麼沒有無表色。 表唯有伺二者,欲界、初禪,名有伺二,表色唯在有伺地中。要有尋伺,方能發表。二禪已上,無尋伺故,故無表業。 「表唯有伺二」,表色在欲界、色界是不是都有?也不全,只在「有伺」地有。有伺是有尋有伺、無尋唯伺這兩個地,再上去無尋無伺地沒有表色。因為「五識唯尋伺」,屬於前五識的身語業都由尋伺發動,二禪以上尋伺都沒有了,雖然有身體,也有發音器官,但是他沒有尋伺心,他不動身體,也不發語,沒有身語表業。只在有尋有伺、無尋唯伺這兩個地有表業。 「欲界、初禪,名有伺二」,欲界以及初禪的梵眾天、梵輔天是有尋有伺地,初禪里的大梵天是無尋唯伺地。所以「有伺二」,總的來說就是欲界、初禪。 「表色唯在有伺地中」,這裡為什麼說有伺地呢?因為包含初禪的無尋唯伺,只要有伺,表色還是有,如果伺都沒有了,那表業就沒有了。 「要有尋伺,方能發表」,「五識唯尋伺」,要發身語表,決定要有尋伺的心,「二禪以上,無尋無伺」,二禪以上尋伺都沒有,表業也沒有了。 所以說表業只有「有伺二」,即有尋有伺、無尋唯伺這兩個地。 欲無有覆表,以無等起故者,明有覆表唯在初禪也。夫論表業,約等起心,以判善惡。言等起者,能發心也。以欲界中,無有覆心能發表業,故有覆表,欲界無也。欲界雖有身邊二見,是有覆心,是見所斷,不能發業。夫發業者,唯修所斷。 「欲無有覆表,以無等起故」,欲界裡沒有有覆無記的表業,因為欲界發業的等起心當中沒有有覆無記的心。欲界發動表業的心決定是善,或者惡,或者無覆無記。有覆無記心來發動的是沒有的。「明有覆表唯在初禪也」,有覆無記的表業只有初禪有。 「夫論表業,約等起心,以判善惡」,身表業、語表業的善惡怎麼判?就看等起心即發動的心。發動它的心是善的,表業就是善的;發動它的心是惡的,表業就是惡的。什麼叫等起?「言等起者,能發心也」,等起心,就是發動它的心。這個心跟被發動的是同等的。能發動的是善的,所發動的表業也是善的;能發動的是惡的,所發動的也是惡的;能發動的是無記的,所發動的也是無記的,所以叫「等」。 「以欲界中,無有覆心能發表業」,欲界裡邊,沒有一個有覆無記的心能夠作為發表業的等起心,所以在欲界沒有有覆表。「欲界雖有身邊二見,是有覆心」,那麼欲界裡有覆無記的心有沒有呢?有。身見、邊見相應的心就是。但是這兩個有覆心「是見所斷」,五個見都是見道所斷的,不能發業。「夫發業者,唯修所斷」,凡是發業的心,決定是修所斷的。見所斷的心是內門轉,迷理的,自己心裡起的一些煩惱,是不對外的。對外來說,接觸外境之後發動的,是修所斷的煩惱。一個迷事,一個迷理,兩個不同。發業的一定是修所斷的心。 問:何名初禪有覆表業?答:如大梵王於馬勝所,起諂誑心,發身語業,名有覆表。 「何名初禪有覆表業」,欲界沒有有覆無記的表業,那麼初禪為什麼有? 「答:如大梵王於馬勝所,起諂誑心,發身語業,名有覆表」,舉個例,大梵天王,馬勝比丘過去,問了個問題:「四大種在什麼情況下纔能夠滅掉?」這個問題大梵王回答不了,但是他說了一大堆,吹噓自己了不得。 在大眾面前說這些話是誑,是欺騙;後來又對馬勝比丘說好語,是諂。諂誑兩個心,在初禪天是有覆無記,從這個諂誑的心發動的業,是有覆無記的表業。大梵天王是初禪的,所以說初禪里有有覆無記的表業。 反過來問:「難道諂誑的心,欲界沒有嗎?」欲界也可以從諂誑心來發業嘛。但是欲界的諂誑心是不善心,不善心發的是不善業,而不是有覆無記業。欲界有覆無記的心所,就是身見、邊見,這個又是不能發業的,是見所斷的。所以有覆無記的業在欲界是沒有的。 論云:復以何緣,二定已上,都無表業?欲界無有有覆無記表業,以無發業等起心故。有尋伺心,方能發業。二定已上,都無此心。又發表心,唯修所斷,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以欲界中,決定無有有覆無記修所斷惑。是故表業,上三地皆無。欲界無有有覆無記表業。已上論文,思而可知。 這是引《俱舍論》的原文,把兩個問題集中起來講,一個是為什麼二定以上都沒有表業,一個是欲界裡為什麼沒有有覆無記表業。 「以無發業等起心故」,總的回答,因為沒有發業的等起心。第一個問題,身語業是前五識發動,「五識唯尋伺」,前五識跟尋伺相應。有尋伺纔能發動五識,尋伺都沒有,前五識不能起,那麼當然不起身語業。二定以上沒有尋伺,所以不發表業。第二個問題,發表業的心一定是修所斷。而欲界沒有修所斷的有覆無記的煩惱,所發的表業也決定沒有有覆無記。這兩個問題基本上前面都講過,這裡引《俱舍論》的文總結一下。「已上論文,思而可知」,裡面的意思已經講過,不再解釋。 從此第二,明三性所由。就中有二,一明三性所由,二明二種等起。 「從此第二,明三性所由」,三性就是善、惡、無記,「所由」,三性的來由。「二明二種等起」,這兩個意思很重要。「勝義善解脫」跟「等起有二種」這兩個頌都是理論性、原則性的東西,希望大家背誦。 且明三性者,論明四因能成三性,一由勝義,二由自性,三由相應四由等起。此中應辨:何法何性?由何因成?頌曰: 勝義善解脫 自性慚愧根 相應彼相應 等起色業等 翻此名不善 勝無記二常 〖表四–三:四種善〗 「論明四因能成三性」,三性所由,怎樣判別三性?《俱舍論》里說由四個因,即勝義、自性、相應、等起,成善、惡、無記三性。「此中應辨:何法何性,由何因成」?哪些法的善、惡、無記性,是由這四個因里哪個因所成的呢?這裡邊的問題有不少。 「頌曰:勝義善解脫」,先說善有四種,一、「勝義善」就是解脫涅槃。二、自性善,「自性慚愧根」,有慚、愧兩個心所,以及「根」,即三善根,共五個。三、相應善,「相應彼相應」,跟自性善相應的心王心所。四、等起善,「等起色業等」,由善的心發動的那些色業,即身表或者語表。「翻此名不善」,把善的翻過來是不善,也有勝義不善、自性不善、相應不善、等起不善。「勝無記二常」,勝義無記,即兩個無為法——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那麼自性無記有沒有?下邊再講。 釋曰:勝義善解脫者,涅槃名解脫,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都寂,猶如無病,是善是常,故名為勝。有實體故,復名為義,故此涅槃,名勝義善。 「勝義善解脫」,第一勝義善。解脫就是涅槃,也就是擇滅無為。 「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都寂,猶如無病,是善是常,故名為勝。有實體故,復名為義」,什麼叫勝義?是善的、常的,叫勝,這個最殊勝。有實體的叫義,有部認為無為法是有體的,經部認為無為法是沒有體的。是善,是常,又有體,就叫勝義。在七十五個法裡,既是常又是善的,只有一個,即涅槃——擇滅無為。 「故此涅槃,名勝義善」,涅槃是最高的善法。以前在講「法處」的時候,說為什麼其他處不叫法處,而這個處叫法處?一個原因就是這個處里包含了至高無上的涅槃法,所以獨得法處的名字。這個涅槃就是解脫,為什麼殊勝呢?「最極安隱」,大家求安穩,比如生極樂世界,但安隱還有層次,最安隱的是一切苦沒有了,好像一個人什麼病都沒有,這就是涅槃。不要把涅槃理解為死亡。一般人認為,釋迦牟尼佛涅槃,就是沒有了,覺得是很消極、很痛苦的。實際上涅槃是最極安穩的,什麼苦都沒有,有苦的就不叫涅槃。所謂的三苦息滅,貪瞋痴的因、貪瞋痴的果都沒有叫涅槃,所以是最好的地方。不要把涅槃想像成一個苦惱的東西。這個涅槃,是無為的、常的,又是最高的善法,是勝義善。 自性慚愧根者,根謂無貪等三善根,及慚愧二。此之五法,體性是善,猶如良藥,名自性善。 「自性慚愧根」,第二自性善。它本身就是善的,不是依靠人家纔成為善的。「根謂無貪等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痴,這三個善根,加上慚、愧兩個心所,這五個法本體就是善。「猶如良藥,名自性善」,良藥的本身是有藥性的,能治病的。這是自性善。 相應彼相應者,上相應是標,下相應是釋。謂彼前無貪等五,余心心所,自性非善,與彼相應,而得善名,名相應善,如雜藥水。 「相應彼相應」,第三相應善。第一個「相應」是標這個善法的名字,第二個「相應」是動詞,跟自性善相應的那些法叫相應善。「謂彼前無貪等五,余心心所,自性非善,與彼相應,而得善名,名相應善」,除了前面的無貪、無瞋、無痴、慚、愧五個心所以外,其餘心王心所,它們不是自性善,可以跟善相應,也可以跟無記相應,也可跟不善相應。「與彼相應」,當它們跟這五個自性善相應的時候,就成了善法,叫相應善。 打個比喻,「如雜藥水」,水本身談不上有治病的功能,但是把藥跟水混合起來,比如把中藥用水煎了,這個水就成了藥,可以治病。相應善也是,跟自性善相應,它也起善的作用,如果跟自性善不相應,它就不是善。 等起色業等者,色業謂身語表無表業等,等取不相應中四相及得,二無心定,此等諸法,名等起善。以是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故,而得善名,如良藥汁所引生乳。 第四等起善,指身語表業和無表業。身語業之所以是善,是因為發動的心是善的。「色業謂身語表無表業等」,「色」,這是有部的說法,身業的體是形色,是色法,語業是音聲,也是色法,還有無表業也是色法,所以色業就是身語二業加無表業。色法有十一個,無表色也是色法。像這些地方,大家把《俱舍》前後貫通,就會覺得其味無窮,否則知後不知前,那討論起來就打不開。 「等取不相應中四相及得」,「等起色業等」,後面這個「等」字是有所指的,指不相應行裡邊的「四相及得」,以及「二無心定」。一切有為法都有生、住、異、滅四個相。一個法現起,會有一個得。還有「二無心定」,這兩個無心定本身心都沒有了,不能說善,但因為發動的心是善的,也叫等起善。修定的心是善心,噁心得不到定。所以修無心定的等起心是善的。以上這些法都是等起善。 「以是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故,而得善名」,相應善之所以叫善,因為自性善跟相應善合起來,這個心王心所推動下造的業,或者業的四相,或者無心定,這些法本身不是善,因為能發動它的心王心所是善,所以叫善,這就是等起善。 所以善裡邊是很有名堂的。現在人都說「行善,行善」,但什麼叫善,要仔細追問一下。佛教認為,這個法將來能夠感客觀的樂果,這叫善;如果客觀上將來感苦果,那就是惡。所以善惡不是從主觀的心來安立,而是客觀的因果。有些宗教很野蠻,殺人祭天,認為這是善,得大福報。實際上做這個事情,下一輩子決定下地獄,這是惡。所以,各種宗教學說對善惡的標準各各不同,而真正能夠體現客觀效果的,只有佛教。因為佛是見到諸法真理的大覺者,其他的人都是憑主觀想像,最多的是瞎子摸象,摸著象腿,就說大象是一個圓柱子等等,這樣的結論是錯誤的。 等起善打個比喻:「如良藥汁所引生乳」,把好的藥當飼料給牛吃,比如把一種很香的甘草給牛吃,這頭牛將來擠出的牛奶就有甘草的味道。如果用良藥汁去餵牛,它的乳也有藥的味道、藥的作用,這個叫等起,以這個來比喻等起善。 善有四種,佛教裡面把善分得很細。最高的善是勝義善。自性善指有為法里那些本身是善的,即無貪、無痴、無瞋,還有慚與愧。一個人如果沒有慚與愧,什麼惡法都會做。有慚愧,一切惡法做不了,即使做了,也會趕快懺悔,不敢再做。所以這個慚愧心大家要養起來,這就是修法。有慚愧,決定不會犯大戒。如果沒有慚愧,即使你現在不犯大戒,自以為心裡很乾淨,覺得隨便做不要緊,不拘小節,這樣下去將來會有問題出來的。 翻此名不善者,翻此四善,立四不善。 〖表四–四:四種不善〗 「翻此名不善」,善有四個,反過來,不善也有四個。 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法,苦為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 「勝義不善」,勝義善的對立面是勝義不善。勝義不善是什麼?是生死法。涅槃是出生死的法,反過來就是生死法。為什麼是不善呢?「由生死法,苦為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生死法是一切法里總的最不好、不善的果。生死裡邊都是「苦為自性」,三苦、八苦等等。「極不安隱」,生死裡邊,五藴熾盛苦,一點也做不了主,造了地獄的業,你怕受苦,不想去,但非去不可。不安穩,不自在,這是生死法。「猶如痼疾」,痼疾就是不治之症,害了那個病不想死,非死不可,還沒死掉時,在那掙扎,痛苦不堪。生死法是勝義不善。勝義善是涅槃,涅槃對生死,這兩個是相對的。 自性不善,謂無慚愧及貪瞋等三不善根,性是不善,猶如毒藥。 自性善是慚、愧、無貪、無瞋、無痴。反過來,自性不善就是無慚、無愧、貪、瞋、痴。由這幾個煩惱,什麼壞事都會做。「性是不善,猶如毒藥」,自性不善即本身就是不善的,好比是毒藥,碰到就會毒死人的。大家要知道貪瞋痴固然是壞東西,而無慚無愧也是很壞的,有了無慚無愧,貪瞋痴纔得逞。如果有慚有愧,貪瞋痴就不能得逞,只能收斂起來或者只是小小地發泄一下。 相應不善,除無慚愧等外,余心心所法,要與無慚愧等相應,方名不善,如雜毒水。 「相應不善」,除了無慚無愧等外,其餘的心心所法,跟無慚、無愧、貪、瞋、痴相應的,就是相應不善。一個同樣的比喻,「如雜毒水」,清水本身是沒有毒性的,但是裡邊放了毒藥,你只要喝一點點,馬上就被毒死了。所以其他的心王心所雖然本身不是毒的,但是如果和自性不善相應的話,也變成毒的了。所以說佛法里強調要親近善知識、善友,千萬不要碰到惡知識、惡友,那就是這個關係。你如果跟善的相應,你也成了善的,跟惡的相應,你也成了惡的。古人有這個說法,入芝蘭之室,他身上就有香味;入鮑魚之肆,身上就帶臭味122。「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世間也有這個道理。這個道理要會用,就不會造惡了。如果道理背得很熟,做起事情來偏偏與惡友為伍,那你道心就會退,不久就要滾下去。 等起不善,謂身語業,不相應中,四相及得,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如毒藥汁所引生乳。 「等起不善」,等起善反過來是等起不善。「謂身語業,不相應中,四相及得,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跟前面一樣,也是造的身語業,還有身語業的生、住、異、滅和得。這裡沒有二無心定,因為二無心定是善的。由不善(自性不善、相應不善)的心王心所發動的那些身語業,都是不善的,叫等起不善。 打個比喻,「如毒藥汁所引發乳」,假使母牛吃了毒的東西,小孩子或者小牛吃了它的奶會被毒死。因為它吃的飲料是毒的。雖然母牛抵抗力強,它一下子死不了,但是它身上的血液、乳汁裡邊都充滿了毒汁,而小牛或者小孩子抵抗力弱,受不了,一吃就要死。 《印光法師文鈔》裡邊有一篇文章說,一個女人發了一次脾氣,發完脾氣去給她的孩子餵奶,結果這個嬰兒就死了。這是瞋心起過之後,身上的血液、乳汁裡邊就有了毒素,小孩子抵抗力弱,就死掉了。這是比喻等起不善。 這裡總結一下。不善法裡邊,勝義不善,生死法;自性不善,無慚、無愧、貪、瞋、痴;相應不善,除了無慚、無愧、貪、瞋、痴以外,與它們五個相應的心王心所;等起不善,是由不善的心王心所所發動的身語業,以及身語上的生、住、異、滅和得這些不相應行法。 勝無記二常者,勝義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二常法也。以是常故,名為勝義;非道所證故,稱曰無記。理實有為無記,名自性無記。此論略而不論,正理論具明。應知無記中,無有相應、等起無記也。 〖表四–五:二種無記〗 「勝無記二常」,這裡只說了一種無記,即勝義無記。什麼叫勝義無記呢?「二常」,兩個無為法,常就是無為法。 「勝義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二常法也」,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這兩個無為法,「以是常故,名為勝義」,因為它常,又是有實體的,是勝義。但是它「非道所證」,不是道所證到的,不是善法,故稱無記,它本身是無記的。 「理實有為無記,名自性無記,此論略而不論,正理論具明」,按理說,無記法除了勝義無記,還有自性無記,即有為的無記法,就是一些不相應行。《俱舍論》裡邊略了,在《順正理論》裡邊補充講清楚了。 所以說世親菩薩很有智慧,量也很大,本來《順正理論》是眾賢論師造來破《俱舍》的,他自己取的名字叫《俱舍雹論》。世親菩薩一看,這個論的論點,並不能駁倒《俱舍》,但裡邊確實很多地方能夠幫助《俱舍》幫助一些問題,就取名叫《順正理論》,在這個地方就看出來,《順正理論》的作用起來了。世親菩薩的《俱舍論》里沒有講自性無記,《順正理論》把它補充完整了123。 「應知無記中,無有相應、等起無記也」,無記裡邊,沒有相應無記跟等起無記,為什麼呢?大家不要看參考書,自己去想想看,為什麼沒有相應無記、等起無記,卻有相應善、相應不善、等起善、等起不善?這個問題大家先獨立思考,思考不出的話,再去看書。如果你一開始就看了書,自己的獨立智慧就發揮不了了。 問: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即此業上,能造大種,亦等起生,何故大種唯無記性?答: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四大種,故不成例。 「問: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即此業上,能造大種,亦等起生,何故大種唯無記性」,這是提一個問題,身語業叫等起善或者等起不善,因為是由等起心發動的。這個身語業本身是色法,色法中所造的色(形色、音聲)有善、不善,而能造的四大種卻是無記,這是什麼原因? 「答: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四大種,故不成例」,因為作者,即造業的那個人,他本來的心是要造業的,不是要造四大種,所以說業根據它的心等起,等流下來,有善、不善;而四大種不是他要造的,不是他發動的一個目的,所以說四大種不隨等起心成善、不善。 從此第二,明等起義。引經難起,故論云:如上所言,見所斷惑,不能發表。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由邪見故,起邪思惟、邪語、邪業、及邪命等。解云:邪見是見所斷惑,既從邪見發邪語等,如何見惑不發表乎?此不相違總答。何以故征也?頌曰: 等起有二種 因及彼剎那 如次第應知 名轉名隨轉 見斷識唯轉 唯隨轉五識 修斷意通二 無漏異熟非 於轉善等性 隨轉各容三 牟尼善必同 無記隨或善 「從此第二,明等起義」,明等起義,什麼叫等起,這裡詳細地探討一下。 「引經難起」,引經的一個難。「故論云:如上所言,見所斷惑,不能發表。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由邪見故,起邪思惟、邪語、邪業、及邪命等」,根據經上的話,來問難前面的一些原則性的問題。前面講過,見所斷的煩惱不能發表業,所以說欲界沒有有覆無記的表業,因為沒有有覆無記的修所斷煩惱。而身見、邊見雖然是有覆無記,它是見所斷煩惱,不能發表業。這就是原則上說,見所斷的煩惱是不發表業的。照這麼說,經上有句話跟這個有矛盾,「由邪見故,起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邪見,撥無因果,也是五個見之一,屬於見所斷的煩惱,見都是迷理惑。由邪見的緣故,就發動邪思惟——這是意業,邪語——語業,邪業、邪命——身業,就是說邪見可以發動身語意三業,這跟前面說的原則不符合,怎麼解釋呢? 「解云:邪見是見所斷惑」,邪見是見惑,在八十八使裡邊。這個問題怎麼解釋呢?「此不相違」,這個在世親菩薩的智慧當中毫無問題,沒有相違背的。「何以故」,怎麼不違背呢? 「頌曰:等起有二種,因及彼剎那,如次第應知,名轉名隨轉」,先講原則性的問題,等起有兩種,一種是因等起,一種是剎那等起。「如次第」,按前後順序,因等起叫「轉」,剎那等起叫「隨轉」,所以說有兩個不同的等起,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見斷識唯轉」,見所斷的識(識是心王,也包括那些相應的煩惱),它只能做轉,屬於因等起。「唯隨轉五識」。這是四料簡,一個轉,一個隨轉。只是作轉不能隨轉的是見所斷的識,只能做隨轉的不能作轉的是前五識。前五識是自性分別,沒有隨念分別、計度分別,只能作隨轉。「修斷意通二」,修所斷煩惱相應的意識,既能作轉,又能作隨轉。「無漏異熟非」,無漏法跟異熟生的法,這兩個既不是轉,又不是隨轉。這個頌對四種情況都說到了。 下邊是轉與隨轉的關係。「於轉善等性」,轉假使是善,或惡,或無記,「隨轉各容三」,隨轉三個性都可以。比如轉是善的,那麼隨轉的心,可以善,可以不善,可以無記。但是佛不一樣,「牟尼善必同,無記隨或善」,「牟尼」,即釋迦牟尼佛。佛的轉是善,隨轉必定是善。即使是無記的轉,隨轉或者是無記,或者是善,而絶不會是不善。這是佛的情況,只是往上,決定不會往下退。這裡講了好幾個問題,主要是解決為什麼契經說邪見可以發動邪思惟、邪語、邪業的問題。 釋曰:初一行頌,明二等起。第二一行頌,約六識明差別。後一行頌,約三性辨同異。 「釋曰:初一行頌,明二等起。第二一行頌,約六識明差別。後一行頌,約三性辨同異」,第一頌,講兩種等起。第二個頌,就六識來辨等起的差別。第三個頌,辨轉跟隨轉的三性關係。 等起有二種者,標也。表、無表色等起,有二種也。因及彼剎那者,列名也:一、因等起,二、剎那等起。發業前心,名因等起,在先為因故。與業俱心,名剎那等起,同一剎那時故。 「等起有二種」,等起有兩種,先標出來宗旨。「表、無表色等起,有二種也」,什麼是等起?就是發動表色、無表色的心。它有兩種,一種叫因,一種叫剎那。名字列出來,「因及彼剎那」,「一、因等起,二、剎那等起」。「發業前心,名因等起」,在發業之前,起一個心,這個心叫因等起,「在先為因故」,在發業之前,先起一個心要做這個事情。「與業俱心,名剎那等起」,正在造業的時候,跟業同時生起的心,「同一剎那時故」,跟造業是在同一剎那,叫剎那等起。 如次第應知,名轉名隨轉者,因等起心,說名為轉,謂能轉業,轉之言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剎那等起,名為隨轉,謂隨業轉,正作業時,不相離故。 「如次第應知,名轉名隨轉」,按順序解釋什麼是轉和隨轉。因等起叫轉,「謂能轉業,轉之言起」,就是能夠發動業的,轉就是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要造業的時候,能引發造業的心,就是轉。「剎那等起」,叫隨轉。「謂隨業轉,正作業時,不相離故」,隨了業一起生起來的,正在造業的時候,跟造業不相離的那個心。這是因等起、剎那等起,一個叫轉,一個叫隨轉。 見斷識唯轉者,此下四句分別,此初句也。謂見斷識,唯能為轉,但為遠因,助尋伺心,能起表也;不為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時,見斷無故外門者謂修斷。 「見斷識唯轉者,此下四句分別」,這是第一句,見斷的識,就是見所斷的心王(這是約識來說,也包含心所,心所就是煩惱),只能作轉,不能作隨轉。「但為遠因,助尋伺心,能起表也」,對造業來說,可以作個遠因,幫助尋伺的心,能夠起表業的,不能作隨轉。 「於外門心,正起業時,見斷無故」,外門就是緣外境,(見所斷的心是內向、內門轉的,是迷理的。)當你對事情起煩惱的時候,這是修所斷的煩惱,「正起業時,見斷無故」,當你外門去造業的時候,見所斷的煩惱沒有現行,但是修所斷的煩惱起來了。所以見斷的識,只能是轉,在造業隨轉時,識由外門轉,它是不會起來的。 唯隨轉五識者,第二句也。謂五識身,無分別故,不能為轉;外門起故,能為隨轉。 「唯隨轉五識者」,而前五識來說,它是沒有分別的,不能起決定的,不能起發動業的心。「外門起故」,前五識是對外的,它緣五個境界,不能向內的,所以說它能作隨轉。 修斷意通二者,明俱句也,修所斷識,有分別故,而能為轉;外門起故,亦為隨轉。 「修斷意通二」,既能做轉,又能做隨轉的。這是修所斷的意識(包括相應的心所),它有計度分別、隨念分別。只有自性分別叫無分別(前五識),有分別就是有計度分別、隨念分別。它有分別能做轉,五識沒有分別,不能做轉。「外門起故」,修所斷的煩惱,是迷事的,對外境起作用的,所以也能做隨轉。這是修所斷的意識,既能做轉,又能做隨轉。 無漏異熟非者,俱非句也。謂無漏法,唯在定故,不能發業,非轉非隨轉。若異熟心,任運起故,不能發業,非轉非隨轉。 「無漏異熟非」,無漏法和異熟生法,既不能做轉,又不能做隨轉。「謂無漏法,唯在定故」,起無漏心時候,是在定中起的,不能造表業,所以既不能做轉,也不能做隨轉。「若異熟心」,異熟生的心。「任運起故」,異熟心是自己起來的,不需動念頭,不需去作意,它自然而起的,那也不能發業。「非轉非隨轉」,不能發表業,不能做轉,不能做隨轉。 那麼這裡邊,好像沒有直接回答開始的問題,我們把它補充一下。見所斷的心,它固然可以作等起(因等起),但是等起裡邊,又分近的因跟遠的因。這裡說的邪見是見所斷的煩惱,它雖然是能夠發動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但是在造業時,決定還有一個近的等起(剎那等起),這個近的等起是修所斷的煩惱,要有修所斷煩惱纔能發動表業。所以經上所說的,是把中間修所斷的剎那等起略掉了。所以經上說的邪見是作遠的因——因等起,而前面論里的說法是從剎那等起來說,只有修所斷的煩惱能作表業的等起,這個沒有矛盾。 於轉善等性,隨轉各容三者,明轉、隨轉三性不同也。善等性者,等取不善、無記也。三者三性也。謂轉心若善,隨轉容三性;轉心若不善,隨轉亦容三性;轉心若無記,隨轉亦容三性。 「於轉善等性,隨轉各容三」,轉有善、惡、無記,隨轉也有善、惡、無記。它們的關係如何?這個關係是自由的,「各容三」:善的轉可以有善、不善、無記的隨轉,不善或無記的轉也可以有善、不善、無記的隨轉。「善等性」,等取不善、無記。「於轉善等性」,轉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例如轉的發動的因等起是善的,剎那等起(隨轉)可以善,可以不善,可以無記。另外兩種也是如此。 但是有一個例外,牟尼——佛,跟一般的人不一樣。其他的人包括聖者,三個性都可以起。 牟尼善必同者,明佛心也。謂佛轉心,若是善性,後隨轉心,亦必是善,故言必同。無記隨或善者,佛無記心,若是轉者,其隨轉心,或是善性,亦通無記,是故言或。以佛世尊於說法時,心或增長,無萎歇故,故無記轉心,通善心隨轉。 「牟尼善必同者,明佛心也」,佛的轉心假使是善的,他的隨轉心必同,決定也是善的,這是佛殊勝的地方,「故言必同」。 「無記隨或善」,佛有無記心。這是有部的說法,大眾部說沒有,在講《印度佛學史》時講過。假使佛的轉心是無記心,也就是發動的因等起是無記的,那隨轉的剎那等起,可以是善也可以是無記。佛沒有不善的心,因此不說。「故言或」,所以說佛只有往上的,沒有往下的。轉心是無記,隨轉心要麼是無記,要麼是善。而善的轉心決定是善,不會無記的。 「以佛世尊,於說法時,心或增長,無萎歇故,故無記轉心,通善心隨轉」,佛說法的時候,他的心只有往上,不會下退的。「萎歇」就是退下,花萎掉了,不是向上。所以說即使是無記的轉心,他的隨轉心要麼無記,要麼是善,不會往後退的。 言佛有無記心也,若依薩婆多宗,許佛有異熟、通果、威儀,三無記心也。若依大眾部宗,說佛無無記心,心唯是善,以佛世尊常在定故。故契經言:那伽行在定,那伽住在定,那伽坐在定,那伽臥在定那伽此雲龍頭,顯佛世尊。 「言佛有無記心」,關於佛是否有無記心的問題,「若依薩婆多宗」,按有部說佛有無記心的。哪些是無記心呢?異熟生的無記心;佛起神通教化的時候的通果心;威儀路,佛行住坐臥的威儀時的心。這三個無記心,佛也有,這是有部的說法。 但是依大眾部來說,佛沒有無記心,佛一向是善。為什麼這樣說呢?「以佛世尊常在定故」,大眾部認為佛行住坐臥無不在定中,都是善的,無記的東西沒有,不善更不要說了。他引一部經說,「那伽行在定,那伽住在定,那伽坐在定,那伽臥在定」,「那伽」這裡說是龍頭,其他的書,有翻譯為龍的。龍是最尊高的獸中之王,象徵人天之王,也就是佛。這個頌很有代表性,經常聽到人家說,佛行住坐臥無不在定中,定都是善的,當然沒有無記的心。 這是大眾部跟有部有不同之處。大眾部,把佛的評價推高了一層;而原始佛教中認為佛是以人格的佛陀出現,還是有無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