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大要講記 · 分別根品第二
勝用增上,故名為根,此品廣明,故名分別。
「勝用增上,故名為根」,增上是殊勝的意思,作用很殊勝的,叫根。
「根品」的重點有三個,第一個重點是「二十二根」。第二個重點,「明俱生諸法」,就是法生的時候,哪些跟哪些是相應的、一起生起來的,這裡講了很多心所法和不相應行法,這是第二個重點。第三個重點,就是因緣,「六因四緣五果」。這是「根品」里的三個大重點。
甲一 二十二根
乙一 釋根義
論云:根是何義?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根體勝故名為最勝,根用勝故名為自在,根體用雙勝故名為光顯。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將增上義以釋根也。)
這是《俱舍論》中有一個問答:「根什麼意思?」回答:「最勝的、自在的、光顯的,有這三個意思的叫根。三個意思合攏來就是根的增上、殊勝的意思。」根體的勝叫最勝,體上說,叫「最勝」;它的用勝,叫「自在」;體跟用兩個都勝,叫「光顯」。最勝、自在、光顯,都是殊勝、增上的意思。根的作用殊勝,它的力量增上,就是不斷地發展的。
根有多少?二十二個根,這是根據經裡邊的,一般論裡邊是把它抽下來的。為什麼有二十二個根?後頭要講。
二十二根,看下頁表。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是前五根,也是十八界裡的五個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女根」「男根」,一般說屬於身上分出來的。有兩種說法,有部認為有另外一個東西;經部認為就是身上的作用不同的,因為這個作用特別,有一定的意義,就把它分成兩個。女根、男根都是身根。
「意根」,意根就是心王。心王在十八界裡邊有七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意根(意界)。眼耳鼻舌身,加上七心界,是十二個內界。什麼叫十二內界?屬於身上的,是身上內在的,不是外界的。
「命根」,命根是不相應行,屬於法界的。
「受」,五個:「樂苦憂喜舍。」苦、樂,是身上的感受;憂、喜,是心中的感受;舍,是通身心的——不苦不樂,不憂不喜。受心所也是法界的一部分。
「信勤念定慧」,五根五力的五個根就是信、勤、念、定、慧,屬於心所法,也是法界的一部分。五根五力大家都知道,經常念的《彌陀經》里有。
總的來說,屬於內界的有十二個,十八界裡邊占十二個;另外的法界的一部分,法界裡的心不相應行跟心所法(相應心所法)。
下邊我們講一下三個無漏根:未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根」也叫「未知當知根」,這是見道時的無漏根。聖者見道了,有無漏的根,叫未知當知。「已知根」,修道的根,已經知道,但是還沒有全部知道。「具知根」,全部知道了,無學道。這三個無漏根以什麼為體?「依九立三根」,意、喜、樂、舍、信、勤、念、定、慧,這九個法就是三個無漏根的體。若在見道,依此九根,立未知當知根;若在修道,依此九根,立已知根;若在無學道,依此九根,立具知根。憂是有漏的,無漏裡邊沒有它。信進念定慧,這五個根通有漏無漏的,在無漏根裡邊也有它。三無漏根里的意根,只有意界、意識界。而二十二根中的意根包括七個心界。這是什麼原因?原因也很簡單,前五識只是有漏的,二十二根中前十九根通有漏的,所以前五識可以擺進去;而三無漏根是無漏的,前五識就擺不進去了。這就是為什麼前面的意根要七個界,這裡的意根只有兩個界。三無漏根里的意根——意界、意識界,那是定中的事情,根本就沒有前五識。
二十二根的排列次第有兩種。一種是眼、耳、鼻、舌、身、女根、男根、命根、意根,這是根據阿毗達磨的排列方式。另一種是眼、耳、鼻、舌、身、意根、女根、男根、命根,這是經里的排列。
經裡邊是按六根的次第,眼、耳、鼻、舌、身、意,挨著排的;阿毗達磨把命根擺在前頭,意根擺在後頭,前面眼根到命根都是不能緣東西的,意根以後都是心王心所,都是能緣的。命根不是心王心所,不能緣的,所以擺在前面。而經是根據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次第排,命根不能夾在中間。我們現在先按照眼、耳、鼻、舌、身、意,命根擺在後面的排列方式講。
前面說到根是增上的作用,那二十二根各有什麼增上的作用呢?
論云:此增上義,誰望於誰?
頌:了自境增上 總立於六根 從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於同住雜染 清淨增上故 應知命五受 信等立為根
未當知已知 具知根亦爾 於得後後道 涅槃等增上
眼等六根——能發六識,六識身觸了境故,眼等六根於了自境,有增上用。
先說眼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根有什麼增上的作用?能夠發識。大家知道,眼識是根據眼根發出來的,耳識要根據耳根發的。眼和色都是發識的,為什麼說眼識,不說色識?因為眼的作用殊勝,眼能夠發識的作用,比境的作用要強,所以六個根對發六個識有增上的作用。眼識了別什麼境?了別色的境,耳識了別聲境,乃至意識了別法境,叫「了自境」。「增上」,根對識了別自己所緣的境有增上的作用,這就是六個根,能夠發識。識能了別境,六個根有殊勝的增上的作用。
女男二根——於女男性中,有增上用。
女男根對女男性有增上用,「增上」,使他們不同。男性、女性作用的不同就是靠女男根的。第一,身形不一樣。男的高大,聲音粗、洪亮;女的身體要小一點,聲音要細一點。第二,性格不一樣。如男性歡喜打仗、弓箭,或者是書畫;女的喜歡胭脂、粉,裝飾,歡喜針線那些東西。一般的說都是這樣子。男女的性格從小孩子就不一樣,這就是男女根的作用。
命根——於眾同分住,有增上用。
命根,「於眾同分住,有增上用」。眾同分也叫同分,是不相應行。什麼叫同分?人有人的同分,天有天的同分。我們生到人天之後,所有的身的樣子,他的作業,他的意樂心、思想,基本上相像的,這叫同分,有的時候叫眾同分。
地球上的人,不管你是黑人、白人,或者是黃種的人,或者是印第安紅種的人,他們的身樣總是差不多的。他們都會勞動,心裡的想法基本上也是相像的,所以生在人間,有人的同分。我們這裡有個布穀鳥,它叫的聲音跟大陸布穀鳥的叫聲一模一樣。我們說話,澳洲人說澳洲話,跟漢語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但是這個鳥的聲音我們聽了沒有差別,就是那樣的,跟大陸的一模一樣。那就是有同分,鳥有鳥的同分,同樣的,它也是兩個翅膀,顔色也差不多。貓也是貓的同分。狗,澳洲跟我們大陸的狗,雖然樣子有點不一樣,毛很長,大陸上狗沒有這麼長的毛的,但基本上還是一樣的,叫的聲音也差不多,也是四條腿,臉也差不多的——狗的臉我們看都差不多。這裡有一條狗的臉很可怕,但總不出於狗的類型,總是有同分。所以說人有人的同分,狗有狗的同分,乃至天有天的同分。我們說五趣,每一趣都有相同的地方,同分,就是說你住在哪一趣。
命根對我們有什麼作用?「於眾同分住,有增上用。」命根,使這個同分能夠住一段時間,不消滅。就是讓我們的身體能夠安住,使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可以保持生命不滅掉。據說歐洲、蘇聯的北方,有不少百歲老人,日本的百歲老人更多。這是命根的作用,使眾同分能夠住下來,不消滅,「有增上用」。
五受根——於雜染法,有增上用(於樂受貪隨增,於苦受瞋隨增,於舍受痴隨增)。
什麼叫五受根?就是苦樂憂喜舍。這是我們領納世間環境的反應,苦的、樂的、憂的、喜的,或者舍(不苦不樂的)的感受。「雜染法」,是雜了煩惱的法,就是世間那些法。「有增上用」,增加煩惱的。「樂受貪隨增」,看到舒服的,貪心就起來,好吃的,就多吃一點,這就是貪心。對苦受心裡不高興,要違抗,要反對,瞋恨心就起來。對不苦不樂受,痴增長。都是跟煩惱有關。這幾個受,如果你不好好地從修行上去體會,都是增長煩惱的。這五個受根,對雜染法,對世間那些雜了煩惱的法,有增上的作用。我們要注意,苦樂憂喜舍,都不值得去留戀。
信等五根——於清淨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於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
「信等五根」,信勤念定慧,這五個根,「於清淨法」,出世的修行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於煖頂位,伏諸煩惱,引聖道故」,在煖、頂位,信等五根作用增上。見道的時候,是八正道作用增上。三十七道品,是分別對應於五道的每一道,有增上的作用。這裡,信等五根,在煖、頂位的時候,作用非常之增上,可以引起聖道,殊勝的無漏道。所以五根對無漏的清淨法,有增上作用,可以把它引出來。信進念定慧是好東西,《阿彌陀經》里,就有講五根、五力、七菩提分,那都是我們要修的清淨法。五根是可以引出聖道的法,是我們要修的法。
未知當知根——於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見道引修道故。
已知根——於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謂從修道引無學道。
具知根——於得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脫,心若解脫方證涅槃。
三無漏根,純粹是無漏的。信等五根也通無漏,在聖道還沒有起來的時候,它們是有漏的。第一個無漏根,全稱「未知當知根」,是見道時的無漏根。他還沒有知道,馬上就要知道,「於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見道時的無漏根,對修道的已知根,有引起、激發它出生的增上作用。見道引修道的。「已知根」,修道的根,對無學道的具知根有增上的作用,從修道可以引申到無學道。「具知根」,無學道的根。無學道已經完成,還有什麼用呢?「於得涅槃,有增上用」。得了具知根之後,心就解脫;解脫之後,就證涅槃。所以具知根對於證到涅槃,有殊勝的增上作用。
這二十二根,就是二十二個增上作用。有的是有漏的,有的是無漏的,有的是清淨的,有的是雜染的。這裡把二十二根的作用都講完了。
因為哪些原因要建立二十二個根,不能多一個,也不能少一個?就是下面,「明根廢立」。這在《頌疏》里廣講,這兒略略地講一下。
乙二 明根廢立
頌:或流轉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還滅後亦然
「或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前十四個根,是流轉的所依、流轉的生、流轉的住、流轉的受用。「還滅後亦然」,後面八個根,是還滅的所依、還滅的生、還滅的住、還滅的受用。一個是流轉法,一個是還滅法。所以只能建立這二十二個根,不能多,也不能少。
看錶「二十二根無增無減」,不能加一個成二十三根,也不能減一個成二十一根。多增不行,減更不行,因為它是有一定的安排的。
先說流轉。流轉的時候,以什麼為體?識為體。我們在生死流轉當中,就有識投生了,投了生之後,就住在這裡。這一期過了之後,死掉了,又投生去,整個流轉的體是識,這個要認識。「流轉所依」的,流轉的識依什麼?依六根,它就在六根上。「流轉生」,怎麼生的?女男根生的,欲界都是男根女根生的,「從彼生故」。流轉怎麼「住」?命根把它住下來,有一期命根。
流轉生死幹什麼?就是「受用」。「由五受根,能領納故」,領納各式各樣的受,要追求快樂,追求幸福,結果到處碰壁,到處受苦,甚至於造了業之後,下輩子到地獄、餓鬼、畜生道去受苦。這就是凡夫,沒有得到覺,就是專門搞流轉,永遠在生死泥中,拔不出來。他們生下來賺錢就為享受,賺了錢馬上享受去,去哪裡玩等等,這就是十足的凡夫。稍微高一點的,在享受當中還要想一想,比如儒家,「朝聞道,夕死可矣」,早上聽了道,晚上死都可以,生命的目的不在享受,在道。儒家的道固然不高妙,但比享受要高妙得多,佛教的道更高。
眼等六個根,女男二根,命根,受根(苦樂憂喜舍),這十四個根,就是流轉所依託的地方。眼等六根,所流轉的。它是怎麼生出來的?由女男根生的。又怎麼住下來的?依命根住的。住下來後幹什麼呢?受用,就是享受了,苦樂憂喜舍。就是這樣流轉的。
什麼叫還滅?「生死止息,名為還滅」,把生死停下來,叫還滅。我們經常講的十二因緣,就是流轉還滅兩個,後面「世間品」要廣講。流轉,就是流轉生死;還滅,就是停止、止息,就是出生死。我們說了生死,了了半天,就是還滅。還滅的體是什麼?「涅槃得」,「得」「非得」,是不相應行。得,比較難懂,證道也好,修定也好,得到一個成就,那就叫得。證到涅槃,有一個得,這個得就是保證你涅槃是得到了,這是「涅槃得」。滅掉一個煩惱,就得一分擇滅,所以擇滅有很多。擇滅的得,就是生死止息的體。
「還滅所依」,一切涅槃得依什麼東西發呢?依善法。而一切善法都是依靠五根生長的。「信為道源功德母」,這句話把信的作用說得很清楚,一切道源功德都是靠信根來的。信等五根都有這個作用。還滅所依靠的,就是信進念定慧,一切善法從這五根開始增長,它們是善法所依止的地方。涅槃得就是依信等五根産生的。
「還滅生」,還滅什麼時候生出來?見道的時候。見道的時候,生第一個無漏法,開始證擇滅。「正定聚」就是必定要證到涅槃的那些聖者。正定聚是一聚人,這聚人決定會證涅槃的,中間不會走到其他路上去的。「正定聚中,此初生故」,見道的時候,已經預入聖流了,已經生到正定聚去了。生到正定聚,是由未知當知根,這是見道的無漏根。
涅槃得怎麼「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續起故」。修道的時候,滅九九八十一品煩惱,滅一品煩惱證一個涅槃得,令涅槃的得不斷地生起,相續不斷地增長。這是說還滅住。
「還滅受用」,「由具知根」。有具知根,就是證了羅漢,或者成佛,「現法樂住」,當下能夠住在常樂我淨的大樂之中,就是具知根的作用。
這裡是從流轉與還滅這兩個圈圈來說二十二根,必定要那麼多,不能少,也不能再多。流轉的十四根:流轉所依、流轉生、住、受用;還滅的八個根:還滅的所依、還滅的生、還滅的住、還滅的受用。流轉與還滅對照著看,中間插不進去其他的了。這就是要安立二十二個根的原因,二十二根不能增,也不能減。外道加了很多根:識根等等,那是沒有用的,是多餘的。
之前講了二十二根的排列方式;二十二根各個的作用;從流轉、還滅兩個角度,幫助二十二根少也不行,多也不行。佛經里講的法相、法數,都是肯定的。法相是肯定的,每一個法相都有一定的界限,不能挪動一點點。法數也是肯定的。五藴,決定是五個,第六個藴不能安進去,四個藴也不夠。十二處決定是十二個,十八界一定十八個,不能少一處一界。
二十二根講好了,這是「根品」的第一個科目。
甲二 俱生諸法
乙一 色法
頌:欲微聚無聲 無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
諸法俱生,這是辯證的。宇宙的法生出來,不是單獨一個生的,決定有一些跟它相應的同時生。哪些法決定一起生的?這在《俱舍》里講得很清楚。先說色法。「欲」,這個頌說的是欲界色法的俱起。「微聚」,微聚就是極微所聚的最小的東西,不能再小的了。一個色法,物質的東西,哪怕極小,起碼有八個東西一起生的。在欲界,假使這個東西是沒有聲音,也沒有根的(不是有情身上的),起碼有八個東西同時生:地水火風色香味觸。地水火風是能造色,一切物質都離不開。哪怕再小的東西,有顯色形色,也會有氣味,不管氣味是濃的、淡的、臭的、香的,總是有氣味的。人身上的氣味,我們平時聞不到,但是到洋人身邊,就聞到氣味很重。天上的人,從天上下來還沒到人間,就聞著人的氣味不好受。就像我們去動物園時,老遠就聞到那個味道一樣的。夏天出了一身汗的汗臭,酸的味道,不好聞的,這也是人身上的氣味。沒有根的,這八個東西決定同時都生起來的,這是「無根有八事」。有根的,加身根成九個,「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假使身體有了,再加眼根,或耳根,或鼻根,或舌根,就是十個。在一個小地方,眼根、耳根、鼻根不能在一起,不會又是眼睛又是耳朵的。
一個很小的微聚,要是沒有根、沒有聲音,至少有八個俱起;如果有身根,再加一個身根,成九個;如果再加其他的眼耳鼻舌中的一個,成十個。如果發聲音的,那就加一個聲音。物質要生的時候,決定有幾個法同時生起來,不會單獨生出來的,這是辯證的。這是從色法來看。
乙二 心所有法
頌: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異
心法,有心王、心所。心王,就是七心界,六個識,加意界。心所法,生的時候是有規律的。大地法,一切心,不管哪個心,這十個心所法決定都會有的。打個比喻,太陽光,分析太陽光決定會有七個顔色——紅橙黃緑青藍紫。同樣,不論你起什麼心,分析一下,十個大地法的作用決定會在裡面的。《俱舍》講心所法,是很辯證的,就是說它生的時候,哪些決定跟哪些一起生也講的,不像《百法》只是分分類,所以說《俱舍》有其特殊的地方。
「心所且有五」,心所法姑且分五個。「大地法等異」,那就是下邊的表,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五個。「且」就是說還不夠,最後還有一個不定地法,書上沒有把它列出來。這五個心所法里安不下的,都歸納在不定地法裡面,所以說「且有五」,不是說決定只有五個。
丙一 大地法
頌:受想思觸欲 慧念與作意 勝解三摩地 遍於一切心
大地法者,謂法恆於一切心有。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
什麼叫大地法?「大地法者,謂法恆於一切心有」,這十個心所法,在一切心裡都有它。「遍三性等一切心品」,這十個心所法,不管起善心也好,起噁心也好,起無記心也好,總有這十個東西。我們一般都以太陽光的七個顔色來做比喻,太陽光用三稜鏡一分,就會看到七個顔色,不管什麼地方的太陽光,決定有這七個顔色在裡面。同樣的,只要是心,這十個心所法,決定有的。不管善心噁心無記心,都會有,跟心分不開的。哪十個?
「受」,領納為性。「苦、樂、俱非,有差別故」,這是說領納的對象,有各式各樣的差別,也包括心的憂和喜。「俱非」指非苦非樂的舍。
「想」,取像。取各式各樣的境,男女苦樂等等。把客觀的相,擺到心裡邊來。想這個字,很有意思,把相放在心上,就叫想。前面講過,一切的構思歸納認識等等的作用,都屬於想心所的。
「思」,造作為性,「能令心有所造作」。就是我們決定要做件事情,心決定之後,身體聽它的話,就做了。假使決定今天出去做一件好事,到廟裡拜佛去,這個心決定了,身體就會跟著行動。在西洋哲學裡很重視思,就是意志。
「觸」,前面學過的「受領納隨觸」,就是這個觸。「觸對」,根境識三個和合,就生觸,能夠觸對。根境,是客觀的環境,根境識三個和合生觸時,主觀世界才跟客觀世界産生關係。觸不生之前,主觀是主觀,客觀是客觀,沒有關係的。
主客觀的關係一生,最粗顯、最容易體現出來的——苦樂。順我心的境,就感到歡喜——樂受;不順的,就感到苦受。在心裡,受是第一個跟客觀環境産生關係的,所以受在受想行識四藴里最粗,色之後就是受。想的作用,比較細一點,在受後面。根境識三個和合之後産生觸,觸對環境産生作用,心色才交接起來,本來心色是不相干的,這個時候互相交織,互相聯繫起來。
「欲」,希望,心裡想要一個事情。講觸的時候,講到觸有冷、飢。你感到冷了,就希望煖和,叫冷;感到肚子空了,就希望吃東西,叫飢。希望煖和、希望吃東西是欲心所,為什麼欲心所擺在觸裡邊呢?觸是因,欲是果,有財釋,因立果名。欲心所,心裡希望有什麼東西,希望做出什麼事業。
「慧」,對一切法能夠簡擇,就是挑選,這個好,那個不好。
「念」,「謂於所緣明記不忘」,過去經歷過的事情能夠記住,不忘記。念佛的念,就是這個念。阿彌陀佛,不要忘記,清清楚楚的。如果念得糊裡糊塗,念到觀音菩薩了,這樣妄念一來,明記的念就沒有了。
「作意」,「謂能令心警覺為性」,作意就是在心昏昏沉沉的,漫不經心的時候,提高警惕,注意起來。注意就是作意的意思。我們考慮問題,把注意力集中到這個問題上來,也是作意的意思。
「勝解」,「謂能於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對境起一個殊勝的理解:這個事情是這樣子的,不是那樣子的。假使對佛教的信心具足,起了勝解,承認佛教不是迷信,是理智的,人家再跟你唱反調,也不會相信他。這裡外道傳教士有兩次敲後門來傳教,我們佛教徒,有勝解心,決定佛教是對的,不會錯的,外道講的道理決定是不透徹的。這個心有了之後,就不會動搖,就是勝解心所。
「三摩地」,就是定,「等持」。什麼叫等持?「平等持心」,當然也持心所法,因為心是主要的,叫等持心。「於一境轉」,把心的注意力集中在一點,就是等持。一般的散心也有等持,當你專心一致的做一件事情時,就是等持。能夠時間很長地專心在一個境上轉的時候,那不是散的心,那要定心。當然散心裡專心一致,集中注意力在一個境上的時候,也是三摩地的作用。
不管是善的、惡的還是無記的,一切心都有這十個大地法,最普遍的,凡是有心就有它。大地法的名字是「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最好把它記住。在《百法》里,這十個法分為五個遍行心所、五個別境心所,講的意思也稍微有點不一樣。
丙二 大善地法
頌:信及不放逸 輕安舍慚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大善地法者,謂法恆於諸善心有。此具二義,一則唯是善性,二則遍一切善心。
什麼叫大善地法?「謂法恆於諸善心有」,凡是善心,決定有它的。前面大地法的「大」,是指一切的心都有它。大善地法,一切善心裡邊都有這十個心所法。這裡分析有兩個意思,「一則唯是善性」,這十個法都是善的;「二則遍一切善心」,所有善心裡都有這十個法。這就叫大善地法。具體有哪些?
第一,「信」,信心很重要,善法的根本就是信,「信為道源功德母」,這話我們一定要記住。如果信還不堅定,趕快要培養信心,否則在佛教里會待不住的。很多人佛教信了很久,甚至於出家了很長的時間,但是碰到某一個違緣,還會退,甚至於還俗,甚至於會墮落到反對佛教,誹謗佛教,這是信心的關係。所以說我們佛教徒對信心這個問題要重視,一定要培養它,從小的變大的,長養它。
信,「澄淨」,乾乾淨淨的。我們從河裡井裡舀來的水,擺一點明礬進去,髒東西就沉下去。古代有清水珠,那個珠擺在水裡,所有的髒全部沉下去,乾乾淨淨的。信心也是心的淨水珠,只要有信心,心裡不乾淨的東西全部沉下去。信心有這麼大的作用。我經常打這個比喻,如果你信心具足地念觀音菩薩,感應都會來。大火不能燒,大水不能漂,山上掉下來掉不死,毒蛇猛虎來不會咬你,等等的奇怪的事情,所謂神通的事情,都會出現。有一個青海民族出版社的業務員,她跟我通了幾次信,我勸她信佛。她信了之後,一次出差碰到大雷雨山崩的時候,她拚命念觀音菩薩,念了之後,觀音菩薩就像電視的熒幕一樣現出來,很清楚,看了歡喜得不得了,她心裡穩定了,想不會出事了。果然她安全回家了,回家之後就馬上寫信告訴我這個事。信心一出來,心裡乾淨之後,一切感應都會來。
什麼叫信心?具體相信什麼?「於四諦、三寶、善惡業果忍許」,叫信。信心就是對四諦(苦集滅道)相信,三寶的功德相信,善惡業果相信。造善業得樂果,造惡業得苦果,造什麼業得什麼果。「如是因得如是果」,這個「如是如是」就是指怎麼樣的因就感怎麼樣的果。下一次講六因四緣五果的時候,廣講這個道理。什麼因感什麼果,心裡認定這些道理決定如此的,忍許,就叫信。信的具體內涵就是這個。不是聽到什麼人講什麼神通,「噢,我相信」,這不叫信。要信因果四諦三寶,才是真正所謂的佛教徒的信。能夠忍許,是,就是這樣子的,心裡認可,這叫信。信一生起,一切煩惱都可以沉下去。有人有經驗,心裡煩惱得不得了時,一心念觀音菩薩,或者一心念阿彌陀佛,他心就平靜下去了。這個信的力量就很大。
第二,「不放逸」,「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當勤精進,如救頭燃,但念無常,慎勿放逸。」這些文恐怕你們每天也都念的。晚上都要念一下,不要放逸。什麼叫不放逸?「修諸善法,於善專注為性」,於善法專注,專心致志的,叫不放逸。做惡法很努力不叫不放逸。「有釋」,還有一個解釋,「能守護心」,把心守住,不要跑掉,叫不放逸。就是你修定、修觀、念佛時,把它管住,這個心專門在所修的念頭上,不要給它跑掉,這也叫不放逸。
第三,「輕安」,「輕謂輕利,安謂安適」,這是很舒服的,「於善法中,心有所堪任」。對善法有堪任的力量,有能夠擔任善法的能力,這個能力就叫輕安。身心都有輕安。歡喜修定的,就會有經驗,你修定修得好了,身心都有力量。身坐起來,直直的,很有力;不會疲勞不堪,彎起,扭起。心緣一個法,想事情,非常有力,很準確,力量很強,這是堪任性,有這個能力,就是輕安。輕安生起來了就有這個。輕安什麼時候生?當然我們說善心裏面都有輕安,修善法的人都會得到一種輕鬆的感覺,這是小的。在定中輕安生起來的時候,那就大大地不一樣,身心力量極大。
「舍」,「舍離沉掉,令心平等,無警覺性」,舍是對治掉舉的,掉舉就是令心浮動,把心提上來了。舍令心平等,把它平下去。輕安是對治昏沉的,昏沉來了之後,心沒有力量。輕安一來,有力量,就把昏沉對治掉了。
「慚」,對於三寶的功德,或者有持戒等功德的人,「有敬有崇」,恭敬、崇拜他;「有所忌難」,在他面前不敢放肆;「有所隨屬」,聽他的話,跟他學。這是慚。「愧」,「於諸善士所呵厭之罪法」,對於不好的法,能見到它將來要招非愛果,可怕的果,感到恐怖。這是愧。
慚、愧,在法相里還有一種解釋。慚:於所造罪,自觀有恥。於所造的罪,對自己感到羞恥。愧:於所造罪,觀他有恥。恐怕人家看了不好意思,這叫愧。這兩個解釋一般都用的。
「無貪」,對一切可愛的東西沒有貪染心,沒有愛染的心。
「無瞋」,沒有恚害心,就是慈心。
「不害」,沒有損惱他的心,就是悲心。
「勤」是精進,「令心(於善法)勇悍為性」,勤就是精進,是對善法的精進。「勇悍」,就是勇敢,有勇氣,不害怕,肯做下去。做惡事很勇敢,不叫勤,那是放逸,因為你善事沒有好好做,做壞事去了。這些都是對善法來說的。
這十個法,叫大善地法。一切善心都有這十個法。它有兩個意思:一是「唯善性」,這十個法都是善的。二是「遍一切善心」,凡是有善心的地方,都有這十個。
丙三 大煩惱地法
頌:痴逸怠不信 昏掉恆唯染
大煩惱地法,謂法恆於染污心有。此上六種,一則唯染,二則遍染,具此兩義,獨得大煩惱地法名。
「染污」,不善的、有覆無記的都叫染污。「大煩惱地法,謂法恆於染污心有」,凡是染污的心都有這六個大煩惱地法:痴、逸、怠、不信、昏、掉。「此上六種,一則唯染」,這六種法,一個它本身是染污的;「二則遍染」,所有染污心都有它。貪、瞋不在裡面,因為不是一切染污心都有貪瞋的。發脾氣的時候,有瞋心,沒有貪心;對某事貪戀不舍時,有貪心,沒有瞋心。不是所有染污心都有貪瞋,所以貪瞋擺到不定地法里了。
「痴」,也叫無明,「迷境起故」,對境不能夠明白地了知,叫無明。也叫做無智,沒有決斷。說到智,都有決斷性的意思在裡邊。也叫無顯,沒有彰了,就是不明白,不顯明,糊塗,類似這些話,無明。
「逸」,就是不放逸的對立面,放逸就是逸,「不修諸善,是修諸善所對治法」,不放逸就是對治放逸的。
「怠」,懈怠,「心不勇悍」,對做好事沒有勇猛的心。勤對治的法。前面的善法,都是對治下面煩惱的。怠的心起來,要勤來對治;放逸的心起來,要不放逸來對治;不信起來之後,要信來對治。
「不信」,「令心不澄淨」。就是信的對立面,信所對治的。
「昏」,昏沉,「身心重性」,昏沉來了之後,眼睛睜不開,眼皮重得很,心也抬不起,念也念不動,身心都重,沒有力量。「於善法中無所堪任」,對修善法力量不夠,這也叫「身心無堪任性」。昏沉要輕安來對治。
「掉舉」是「令心不靜」,不能寧靜。行舍對治掉舉,行舍就是前面大善地法中的舍。為什麼要學這些?就是要對治我們的煩惱。當你知道這個煩惱心起的時候,用哪個東西來對治,然後煩惱才除下去。
丙四 大不善地法
頌:唯遍不善心 無慚及無愧
大不善地法,謂法恆於不善心有。一則唯不善心,二則遍一切不善心,具此兩義,獨得大不善名。
什麼叫大不善地法?「謂法恆於不善心有」,凡是不善的心,都有這兩個心所——無慚無愧。有了無慚無愧,什麼壞事都會做。如果有慚愧的話,壞事不敢做的。正因為沒有慚愧,他肆無忌憚,就可以做不善。不善和染污不同,不包括有覆無記,染污包括有覆無記,前面大煩惱地法是遍染污心。不善的心,就是噁心,凡是噁心都有無慚無愧。所以罵一個人不知慚愧,實際上很兇的,意思說你心是惡的。這話罵起來很文明,但是分量很重的。這兩個心,是最不好的,一切不善法都是由它而産生的。凡是不善的心裡都有這兩個東西,否則心不會不善的。因為它們在,心才不善。一是「唯不善」,這兩個心只有不善的,沒有善的,也沒有無記的。二是「遍一切不善心」,所有的不善心裡都有它們兩個。「具此兩義,獨得大不善名」,所以就這兩個心所叫大不善。
「無慚」,對殊勝的功德或者有功德的人,不敬重,不崇拜;「無所忌難」,就是無所謂;「無所隨屬」,不隨屬他,不跟他學。或者是第二個解釋,「於所造罪,自觀無恥」,造罪之後,自己以為無所謂。
「無愧」,「謂善士所訶厭法名罪」,聖者或者佛,所呵斥的那些法叫罪。「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不知道這樣會下地獄受苦的,叫無愧。另外一個解釋,自己造了罪之後人家知道了,也無所謂,心裡覺得沒關係,這個心叫無愧。
丙五 小煩惱地法
頌:忿覆慳嫉惱 害恨諂誑憍 如是類名為 小煩惱地法
小煩惱地法,謂法少分染污心俱。謂有三義:一、唯修所斷,二、唯意識地起,與無明相應,三、各別現行。具此三義,故獨得名小煩惱地。
小煩惱地法,「謂法少分染污心俱」,不是一切的染污心都有的,某些在某個心出現的時候有,所以叫小煩惱地法。因為不遍一切染污心,所以叫小,不叫大。
小煩惱地法,有三個意思。「唯修所斷」,這些煩惱不是見道斷的。都是迷事的,不是迷理的,修道所斷的。「唯意識地起,與無明相應」,只是第六意識起的,跟無明、痴相應的。有了無明,煩惱才起來,如果心裡很清楚,有些煩惱是起不來的,正是糊裡糊塗才起煩惱。「各別現行」,這十個法,起一個,第二個就不起,不會同時兩個一起起來,更不會同時十個一起起來。前面大地法十個一起起的;善心裡,十個大善地都會起;染污心裡,六個大煩惱地法都起的;在不善心中,兩個大不善地法都要起的。以上這些心所都冠之「大」。這兒是「小」,「小」就是一個個起的,當你起忿這個心的時候,下邊九個就不起;當你起害的時候,其餘九個又不起,是各別各別現行的。「具此三義」,所以它們叫小煩惱地法。小煩惱地包含三個意思:它們只是修所斷的;一定是意識里跟無明相應的;出來的時候,單個單個出來,不會一起來。
「忿」,「於情非情」,有情也好,無情也好,「現前不饒益境」,對你不好的,對你沒有利益的,「令心憤發」,心裡發怒。
「覆」,「隱藏自罪,說名為覆」。覆,越蓋越臭。貓、狗屙的屎,如果太陽一曬,風一吹,不臭的。如果把它埋到地下,打開就臭得不得了,越蓋越臭。罪要發露,發露之後,懺悔之後,沒有事了。一蓋,糟糕,不但是罪消不了,而且還會引發造後面的罪。
「慳」,「謂於財法,巧施相違」。財施也好,法施也好,「相違」,不肯布施。有錢自己享受,不願意給人家享受。這個法只有我會,我有專利權,不告訴你。你不會,要向我求,這樣抬高自己。發明一個東西,有專利權。法不能有專利的,法就是要使大家修行,斷煩惱成佛度眾生的,你一專利起來了,壟斷了。當然法也不能亂給,對不相應的人,比如一個外道,你說「我這個法,布施給你」,這樣他拿這個法去做壞事,你糟糕了。
龍樹菩薩出家之前是學外道的,很聰明。他師父有一種隱身的藥,吃了之後身體就不見了。師父也沒有告訴他這個藥怎麼配製的,但是他就聞了一下,裡邊有幾種成分、各多少分量就都知道了。於是他自己配製,然後吃下去——身體看不到了。他就跟幾個外道同修,一起吃了這個藥,到皇宮裡去幹壞事。於是皇宮裡,一天到晚地有宮娥婇女被姦污了,人又看不到,國王弄得沒有辦法。有大臣想了個主意:在地上鋪滿石灰,然後刀斧手準備好,看到地上有腳印的,就砍。這樣,他們那天一來就上當了,雖然人是看不到,畢竟腳印還是有的,刀斧手看到腳印就砍,幾個同修全被殺死了。龍樹菩薩——他那個時候還不叫菩薩,他聰明,就站到國王后面,無論什麼時候他總在國王后面,刀斧手不敢把刀斧向國王頭上砍過來,所以他就免了這一場災患,總算一條命是保住了。最後也懺悔,感到這個事情要不得,後來碰到佛教,他就一心修佛法了。
所以對財、法不能小氣。太大氣也不行,你把好的法告訴外道,他做壞事去,那也不行的。要適可,就是要觀機說法。有些法是很靈的,就不能給外道。氣功師跑到我們這裡來,總是要問,什麼什麼什麼來問。我們總是對他敷衍了事,有的東西不告訴他,告訴了,糟糕,拿去騙錢騙東西還不說,還要做壞事。講到這裡,要稍微提一下,很多氣功師,搞到後來就搞男女事情,我們大陸上有。有些受害的人,她後來信佛了,就告訴我這些事情。所以我們對氣功師這一類的外道,好的法不能告訴他們的,告訴他們之後,他們騙錢騙名還不算,還要做壞事,那就討厭,要害人的。
「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人家高興、發財,你就心裡妒忌、不高興;人家得了法,你就不高興。人家修行得定,好殊勝,該隨喜,你也不高興、妒忌。
「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諫誨」。一般的理解,惱就是心裡煩惱,但惱的真正涵義是堅執有罪,自己不對,人家如法地勸你,不聽,這叫惱。
「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等事」。逼迫人家,並且産生打罵,叫害。
「恨」,「謂於忿所緣事,數數尋思,結怨不舍」。恨是含恨在心。對忿所緣的事,就是現前不饒益的事情,有情也好,無情也好,心裡結個疙瘩,打不開,總是結怨不舍。
在法相里,「忿」跟「恨」有兩個比喻。木匠刨木頭刨下的刨花,火一點,轟一下燃燒得很猛,但一會兒就熄掉了。忿的行相就是這樣,發的時候很厲害,發過就算了。恨則像炭火,冬天取煖在灰里擺一點炭,炭火很小,但是時間很長,總是熄不下去。恨不像忿,一下子發作,但是心裡總是結怨不舍,懷恨在心,一直記在心裡。這兩個行相不一樣。
「諂」,是「心曲」,「不能如實自顯」。心裡要做壞事,但表面總顯一個好看的樣子,拍馬屁。
「誑」,是騙他,人面前裝模作樣,好像老修行的樣子,目的是要名譽利養,「詭詐為性」。實際上,人不在的時候,放逸得什麼都做。他目的是什麼?「我是老修行,你好供養我,紅包多一點」,那就是誑。
「憍」,「染著自法,謂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自盛事」,如持戒、得定,或者是貴族子弟,或者生在有錢人家裡,或者長得端正,或者自己聰明,就憑自己有一點特長,心裡就高興,「醉傲為性」,喝醉酒一樣,自我陶醉的樣子。
《俱舍》裡邊,憍、慢是一對。慢是對他的,對人家比較之後,感到我比你高,就抬高自己。憍,是不比較的,自己感到自己這點非常得意,感到自己了不得。「憍由染自法,慢對他心舉」。這兩個心所法,行相相似,世間上常把憍慢混在一起說,但是在法相里,憍是憍,慢是慢,不一樣。
十個小煩惱地法的三個特徵:一個是修所斷的;一個只有意識地跟無明相應的;一個是現行的時候,各別各別現的,不是一起來的。這些小煩惱地法,因為是染污的,所以叫煩惱。
「心所且有五」,五個: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講完了。
丙六 不定地法
不定地法者,不定能攝入前五地者,概屬此地。
還留下八個沒有地方擺的心所法,跟難民一樣的,沒地方住,就有了一個叫不定地的難民營。不決定在前面五個地裡邊哪一個的,把它收在一起。所以不定地里各式各樣的都有。尋、伺、惡作、睡眠,貪、瞋、慢、疑,四個重煩惱也在這裡。
「尋」,「謂尋求,心之粗性」。上次一個人把「粗」字寫成一個「鹿」,上邊還有「ク」,這是粗細的「粗」。古代都寫這個麁,也有寫三個鹿的(麤)。為什麼是鹿粗?鹿跑起來很快,一個鹿已經夠粗了,三個鹿一起來,更粗,粗上加粗。上邊有「ク」,表示不是一個鹿,是粗。
「伺」,「伺察,心之細性」,細的心。我們講過,尋、伺,一個是覺,一個是觀。打鐘,第一下子「哐」是粗的,相當於尋;接著「嗡嗡嗡」的聲音,細的相當於伺。
「睡眠」,「令心昧略為性」。心本來可以想很多事情,想得很寛。睡眠時「心昧略」,想不起來,只能想一點點,甚至於什麼都不知道。做夢時,心的力量很弱,很昧略的。有時在夢裡,一個事情想不起來,想得頭痛,醒過來一想就想起來了,那就是說在夢中心的力量是很小的。熟睡時連夢也沒有了。
「惡作」,「謂於善惡作不作中,心追悔為性」。惡作就是追悔,善的、惡的,或者做或者不做,這就要四料簡了。
今天出去,看見一個人很苦,把身上僅有的一百塊錢,都給他了。回去追悔:「不該給的,現在要用錢沒有了。」這是對好事的惡作,這是壞的。
今天馬路上看到有人很苦惱,我因為時間很匆忙跑過去了,口袋裡是有錢的,沒有給他,回去一想:「這麼好的機會沒有布施,可惜。」這是好的。
做了壞事,追悔,該不要做的,將來受苦的。這是好的。
看到人家錢擺在桌子上,沒有人管。當時沒有拿,事後想:「我該拿的,拿了他也不知道。」這個追悔是壞的。
「貪」,「有」指三有的果。「有具」是有的因,主要是煩惱業,也包括了器世間、中有。「染著為性」,貪著這些東西。「生苦為業」,它的作用是將來決定生苦。
「瞋」,「苦」就是三苦——苦苦、行苦、壞苦。「苦具」,生苦的因緣。「憎恚為性,惡行所依為業」,起瞋恚心,就要産生惡行。當然也會感到將來苦受的果報。
「慢」,慢是對他比較的,「謂對他,心自舉性」。怎麼對他?「稱量自他德類差別」,跟他比較,驕慢。「我持戒,他又沒持,他不行」;或者「我長在高貴的家庭,他農村出來的,他不行」;或者「我考試考第一名,他考的是最後一名」。産生比較之後,感到人家不如自己,就自己抬高自己,看不起人家。這是慢。
「疑」,疑就是信的對立面,「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信、一切不疑的、善的東西,都能夠障住。「懷猶豫者,善不生故」,心裡總有猶豫、懷疑的人,善法是生不起來的。有人告訴你有個殊勝的法會,「到底真的假的,我去了之後,會不會像說的那麼好?」不去了。心裡一懷疑,善法就生不了了。我們念阿彌陀佛,要信,如果你一懷疑,「到底生不生得了?」好,西方極樂世界不能生。生西方要信願行,信都沒有,産生懷疑,怎麼生西方?有的人說西方到底有沒有還不知道,你念它做什麼?那糟糕,就不肯念了。
前面五個地是有規律性的:什麼時候生起、是否同時生起、怎樣生起。不定地這八個法,沒有規律性的,就擺在不定地法裡,這是另外開的一個地。
乙三 不相應行法
頌:心不相應行 得非得同分 無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類
得謂獲成就 非得此相違 得非得唯於 自相續二滅
不相應行有十四個法:得、非得、同分、無想、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不相應行里,得、非得是最難的問題,因為有部裡邊,得、非得是一個重大問題,比如煩惱造的業,是由得、非得來敷設的,所以得、非得講得很煩瑣。我們也不必搞那麼多,因為將來學唯識,由阿賴耶識來藏業種子,就不需要得、非得搞那麼多腦筋了。這裡就把得、非得的具體概念說一下。
得有兩種,一種是獲,一種是成就。什麼叫「獲」?「未得今獲」,例如沒受過戒的第一次得到戒。「創至生相」,才得到的最初一剎那,叫獲。「已失今獲」,或者已經失掉,現在又重新得到。打個比喻,以前是修過定的,修了定之後,得定了,但是「遇緣便舍」,得定之後煩惱一起就要舍的。退了之後再修,又得到,第二次得到,也叫獲。
以前講過一個公案9,有位國王,對一個有神通的外道仙人非常恭敬,每天請他到王宮裡來吃飯。仙人也是神通廣大,來應供的時候,像直升飛機一樣從天空飛過來。飛下來,國王就用手把他的足接住,然後慢慢地放在地上,再請進去吃飯,每天如此。有一天國王有重大的事情需外出,供養飯的時候他不在王宮,於是很著急,說:「今天中午我要出去,仙人來時沒有人接,怎麼辦呢?」他的女兒說:「父親,你著什麼急?你天天這麼接,我也會的,我早就看熟了,我來接,你去好了。」國王說:「你會,那可以,我就去了。」這一天,仙人飛來之後,國王的公主也跟國王一樣,兩隻手恭恭敬敬將他接下來。印度人都是赤腳的,仙人的腳碰到兩隻手,軟軟的——年輕女人的手,一碰,起了一個煩惱心,好了,接下來之後,神通沒有了,退掉了。退掉之後怎麼辦?飯是吃了,飯吃好之後,他要回去了。本來是飛回去的,這天他說:「我到你們國家裡來那麼多次,從來沒仔細看過,今天我要仔細看一看,大街小巷都要去看一看,我走回去,不飛了。」他就走回去,因為飛不動,沒有辦法,神通沒有了。
退了之後,再修,又得到了,這第二次得到,也叫「獲」。不管你第一次得到,或者失掉再一次得到,剛得到時的生相,正在要生出來的時候,叫獲。已經得到的,現在還保持不失的,叫「成就」,「所得法,流至現在」。這是得,有兩種。
非得——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創至生相,名為不獲。流入現在,名不成就。
非得,也有兩種,就是反過來,不是得,沒有得,就叫非得。「謂若有法,先未曾失」,假使有個法,以前是沒有失掉的,現在第一次失掉;或者重新得到了,現在又失掉。這個法的非得,到生住異滅的生那個時候,才開始失掉,叫「不獲」。從不獲開始,一直到現在還沒有的,叫「不成就」。就是把前面獲跟成就反過來。這兩個意思明確之後,基本上就可以了。
得、非得所依唯自相續,唯有自身,有得、非得。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非相續即非情),無有成就非情法故。無為法中,唯有二滅,有得非得,謂若修道證擇滅時,擇滅上有得也。不證時,擇滅上有非得也。緣缺位中得非擇滅,故非擇滅上有得也。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即非擇滅上有非得也。
下面是它們的關係。「得、非得所依唯自相續,唯有自身,有得、非得。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假使我得到一個定,只有我自己身上,不能在他身上,他身上的得是他自己的事情,我的得不能到他身上去。我得到什麼,也不能是非情,我得到一個録音機,録音機是非情,不能說得、不得。我們一般說的「得到一個什麼」,跟得的意思不一樣的。得、非得,不是說我得到一塊錢,得到兩毛錢,不是這回事。得的意思是,功德那一些事情。所以非情,也不能有得、不得。
他有情,也不能說得、不得,只能說自己。就是成就什麼功德,得到什麼功德,我得到定,我得到煖,得到念佛三味,都是自己身上的事情,不是得到一個外在的東西。這個得、非得是限制在有情身上的。
無為法有沒有得、非得呢?有的。得到涅槃,證到擇滅的時候,擇滅上有個得。以前講的,流轉還滅,還滅的體是擇滅得,就是得、非得的得。
證道的時候,擇滅上有個得。還沒有證道的凡夫,擇滅上都是非得。擇滅有沒有?有,但是「非得」,沒有得到。聖者,開始依無漏道證到擇滅,斷一個煩惱,證一品擇滅。真正證得圓滿就是佛。「緣缺位中得非擇滅」,「緣缺位」,因緣不和合,生不起來,得一個非擇滅,故非擇滅也有得。「緣會時不得非擇滅」,反過來,因緣和合,這個生起來,非擇滅就非得,沒有非擇滅。得、非得,大概就講到這裡。
頌:同分有情等
同謂身形等同,謂諸有情,身形、業用、樂欲,展轉互相似故。分者因義,謂由此分能令有情,身形等同。
「同謂身形等同」,人類都是兩個足走路的,動物大都是四個腿爬的,同類的身形是相同的。「身形」,有情的身體形狀。「業用」,原始人打獵為生的,現在是搞工農業為生的,都是這一類的。「樂欲」,心裡所歡喜的。歡喜享受,東方跟西方的都差不多的,要看電影,東方人也要看,西方人也要看。這些「展轉互相似」,叫「同」。「分」是因,因為這個因,就使他相同的,叫「同分」。
頌:無想無想中 心心所法滅 異熟居廣果
修無想定,感五百大劫,無想天中,無想異熟為果。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名無想天。
「無想果」,修無想定感到的果,叫無想果。壽命五百個大劫,大劫很長,將來「世間品」要講。生在無想天,所得的異熟果是無想的異熟。有一個法,可以使心、心所滅下去,不生起來,叫無想。無想天在第四禪的廣果天裡,有個特別殊勝的地方,叫無想天。修無想定的人就生到無想天去。無想天五百大劫,沒有心的,糊裡糊塗,醒過來就死了。外道以為得涅槃了,解脫了,實際上沒有解脫。
頌:如是無想定 從靜慮求脫 善唯順生受 非聖得一世
復有別物,心不相應,滅心心所,名無想定。謂諸外道,計無想果為真解脫,為求證故,依第四禪,修無想定。此定唯是善性,唯順生受。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及真出離,於無想定,如見深坑,必不修定。
「無想定」,就是産生無想果的因。修無想定,就得無想果的異熟果。有一個東西,是不相應行法,它可以把心、心所滅掉的,叫無想定。「謂諸外道,計無想果為真解脫」,他以為得到無想果就涅槃了,真正解脫了。「為求證故,依第四禪」,要第四禪才能修無想定的。「此定唯是善性」,因為第四禪是善的,「唯順生受」,修這個定,得了這個定之後,下一輩子決定生無想天。得初禪定的,下一輩子決定生初禪天,也是順生受。「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外道執著這是解脫,但是聖者絶對不會執有漏法是真解脫,也不是真的出離,於無想定看成深坑,這個深坑掉下去就爬不起來了,所以聖者決定不修這個定。
頌:滅盡定亦然 為靜住有頂 善二受不定 聖由加行得
此滅盡定,有實體性,滅心心所。此定依有頂,唯聖者得,唯聖道力,所能起故。為求靜住,以止息想,作意為先,現法涅槃勝解入故,此定通順生順後,及不定受,性唯是善。
「滅盡定」,是聖者修的。滅盡定有實體的,也是滅心王心所。滅盡定依靠哪個定修得的呢?「依有頂」,非想非非想的定。滅盡定只有聖者得,聖者就是見道以上的。「唯聖道力,所能起故」,一般說三果以上才能修滅盡定,這個定力很深,聖道的力量才能起滅盡定。滅盡定的目的,「為求靜住,以止息想,作意為先」,要把一切東西都息下來,這樣作意,然後就修這個定。「現法涅槃勝解入故」,他當滅盡定是現法涅槃的想,就跟涅槃一樣的想,入這個定。這個定就是先休息一會兒,先歇一下。「此定通順生順後,及不定受,性唯是善」,這個定可以順生受,也可以順後受,也不定受。如果是阿羅漢得了滅盡定,因為他這一輩子就涅槃了,滅盡定的果報就不受了,所以說不一定的,因為聖者可以下一輩子不受生,不受生就不受果了。一般來說是三果以上的阿羅漢修的定。
頌:命根體即壽 能持煖及識
「命根」,就是壽。「命根體即壽」,命根體是壽,就是我們的壽命。「煖」,體溫。「識」,了別的心。有命根的人,是有體溫的,如果體溫沒有,就死掉了。命根就是壽命,能持煖、持識。
頌:相謂諸有為 生住異滅性
生——於法能起名生。
住——能安名住。
異——能衰名異。
滅——能壞名滅。
「生」,「於法能起名生」,一個法把它生起來的,叫生;能使這個法安住的,叫「住」;能使法衰退下去的,叫「異」;能夠使法消滅的,壞掉的,叫「滅」。
頌:名身等所謂 想章字總說
名身—以想釋名,即概念也。一名是名,二名稱名身,三名以上,稱多名身。
句身—以章釋句,詮義究竟,即表達一完整意義的文句。身義同上。
文身—以字釋文,即字母也,身義同上。
「名」,「以想釋名」,以想來解釋名字,就是概念。一個名,叫「名」;二個名,兩個概念叫「名身」;三個概念以上的叫「多名身」。這是印度的語法。假使一個概念,無常,無常是一個名,叫名。無常苦,兩個名,就是名身。兩個概念,一個無常,一個苦,叫名身。三個以上的,如無常苦空無我,四個,就是多名身。印度多數不是單加一個S,兩個的叫名身,三個以上的叫多名身,有這樣一個規律。
「句」,「詮義究竟」,能夠表達一個完整意義的,叫句。兩個句,叫句身;三個以上,叫多句身。「諸行無常」,是一個句子,叫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是兩個句子,叫句身。「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是三法印,是多句身。
「文」,更簡單——字母。我們漢語沒有字母,英語ABCD,印度的文字也是拼音字母。一個字母叫文,兩個字母叫文身,三個字母以上的,叫多文身。
十四個不相應法講完了。下面講六因四緣五果,「根品」里最重要的一部分。
甲三 六因四緣
《俱舍論》根據《發智論》,把因分為六個,緣分為四個,果分為五個。分得很細,裡面的關係也很複雜。我們把重點講一下,尤其是下面表的名相。
乙一 明六因體
頌:能作及俱有 同類與相應 遍行並異熟 許因唯六種
除自余能作
因果的因,詳細分起來,可以分六個。第一,「能作因」,內涵就是「有為法生時,除自體外,餘一切法,皆不為障,名能作因」。「有為法生」,一個果要生出來,決定是有為法,無為法是不能生的。無為法是不是果?是離系果,離系果是道證的,不是生出來的。生出來的果,都是有為的。「除自體外」,除了自己本身,自己給自己做因,是不可能的。「餘一切法」,其餘的所有的法,不管你是有為的,還是無為的,只要不做障礙的,都叫能作因。
一個法要生的時候,對它生出來沒有障礙的,除了它自己以外的一切法,對這個法來說都是能作因。能作因有兩種,一種是有力的,一種是沒有力的。有力的,就是能幫一點忙的,它生起來的時候,有一些力量幫助它生起;沒有力的,是根本沒有力量幫它,僅僅是不障礙它生,包括無為法。無為法根本是沒有作用的,沒有生住異滅,也不能起什麼作用。但是,當一個法生的時候,無為法對它不障礙,從不障礙的那一點來說,可以算是能作因。當然,其他的有為法,對它毫無關係的,對它生起來的時候一點幫助也沒有的,只要是不障礙的,也算能作因。所以能作因的範圍是最寛的。一切有為法除了自己以外,其餘所有的一切有為無為法,只要對它生出來沒有障礙的,全部屬於能作因。因里最寛的就是能作因。其他五個因,一個比一個小,最小的是異熟因,擺在最後。
頌:俱有互為果
第二,「俱有因」。俱有因是《俱舍》的一個特色。其他書講因果,總是因在前,果在後——不可能因在果之後的。同時因果是《俱舍》里特別發揮的一個特色。凡是在前的,對後面生起來有作用的叫因。而同時互相幫助生起來的,《俱舍》里特別地稱俱有因。相應因也是同時因果。俱有因,俱有就是同時,同時存在的因,是同時因果。
俱有因有兩種,一,「若法更互為士用果」,假使兩個法,互相為士用果,你幫他的忙,他幫你的忙,互相幫助的,這兩個法就叫俱有因。從幫忙來說,被幫忙的是果,能幫忙的是因;但是反過來,也幫它的忙,能幫助的又是因,所幫助的法又是果,互相地做為因果。常用的比喻是三足架或者放牢的三支槍,三個互相靠著站起來的,你靠它,它靠你,互相靠,才不倒下來。如果只有兩支槍,站不住。三支槍互相地依靠的,站在那裡不倒下來。我們就用這個比喻來說俱有因:互相地做因,又互相地做果,又是同時存在的。這是「互為果」的俱有因。
還有一種,法同時存在,但不是互相依靠,而是同時感一個果的,也叫俱有因。這在《俱舍論》上就有辯論。開始的時候,俱有因的內涵,就是互相為果的,後來有些法不能解釋,只能補充一個,同感一果的也叫俱有因。俱有因的意義、涵義就完整了。
互相為因果的,或者幾個因同時感一個果的,叫俱有因。書上常舉的比喻,古代出行路上很危險,到外面做生意,不像現在交通發達,路上有猛獸盜賊等等很多危險和困難。通常幾個人結一個隊前行,互相幫助,你靠他,他靠你,通過危險的道路,從這一方面說,是互為因果的俱有果。這幾個商人,又同時做一個事情,同時做飯吃飯等,這是同感一果的俱有因。當然具體的,學到後面,會知道哪些屬於同一果的,哪些屬於互為果的。現在先知道名相。
頌:同類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第三,「同類因」。前因與後果相似的,叫同類因。不是物質的東西生物質的才叫同類;也不是樂受繼續再生一個樂受叫同類,不一定這樣。五個藴里,都可以互相展轉為同類因。只要是善的五藴,不管色生色、色生受、色生想,只要同是善,都叫同類因。這是從善惡的關係來看,同類。「善五藴與善五藴,展轉相望為同類因」,「展轉相望」,不是死板的色跟色藴、受跟受藴、想跟想藴。展轉互相對起來看,都可以作同類因。「善色等藴,望善色等及餘四藴」,善的色對善的色,固然是同類因;善的色藴對其餘的受想行識四藴,只要都是善的,也叫同類因,範圍比較寛。對染污、無記而言,也一樣。染污的色藴對染污的色藴固然是同類因,染污的色藴對染污的受想行識四藴也叫同類因。無記的色藴對本身色藴、對無記的其他四個藴,都是同類因。簡單一句話,善的生善的,無記生無記的,染污的生染污的,都叫同類因。按善惡分,比較清楚。果法,當然是有為法,都是五個藴,五藴就是把一切有為包完。
同類因還有三個限制:自部、自地、前生,「唯取自部、自地、前生」。
「自部」,見道時斷的煩惱分四部,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加一個修道所斷,一共是五部。同類因,只能同一部的,假使一個染污法是見道所斷的,只能見道所斷的法是它的同類因,見集所斷的隔了一部,不能算的。
「自地」,地是三界九地的九個地。就是欲界的善法對欲界的善法,可以做同類因,對色界的就不能做同類因。色界二地的善法,對初地的,對三地的也不能做同類因。同樣的,無色界的不能做色界的同類因,空無邊處的也不能做識無邊處的同類因。一定要自部自地的法,前後可以作同類因。
「前生」,同類因絶對是在前面生的,不能同時因果,更不能在後面生。後面生的因是不存在的;同時生的是俱有因和相應因。
同類因的三個限制,第一是自部的,同類因必須是:見苦所斷的對見苦所斷、見集所斷對見集所斷的、修所斷的對修所斷的,不能超越自部。第二,三界九地里,第一地的只能做第一地的同類因,不能做第二地的;同樣第二地的也不能做第三地、第一地的,限於「自地」的。第三是「前生」,「謂唯通過、現」,同類因只能是過去的法,對現在法、對未來法;或者現在的法對還沒生的未來法,在前,可以作同類因,引出將來的等流果。除了前面生的,同時生的或者是還沒有生的,不能作同類因。
同類因,有幾個條件,再歸納一下。善的對善的,色受想行識,互相都能做同類因。同樣,染污的對染污的,無記的對無記的,這是比較寛的,只要善染無記相同的,都是同類因。但是一定要自部的,見苦所斷的只對見苦所斷的作同類因,五部里不能互相通。後面要講一種通五部,叫遍行因。自地,就是三界九地不能超越,哪一地的只能做哪一地的同類因。再一個,同類因決定要在果之前,且是已經生出來的法。
頌:相應因決定 心心所同依
第四,「相應因」。心王心所,可以相應。「更相隨順,共相應義」,互相地隨順,互相地相應,叫相應因。下面詳細解釋。
「謂必同所依」,心王心所,依的根,一定是一個。假使眼睛看東西,眼識依的是眼根,跟眼識相應的心所法決定也是依眼根。依耳根的心所法和眼識不能叫相應。這是第一個要件,也是最重要的——同依。
「同所緣」,所緣的境也一樣。假使心王緣的是茶杯,那心所法一定也緣茶杯,才能跟它相應。不緣茶杯的心所法,不能叫相應。既要同一個所依的根,也要同一個所緣的境。
「同行相」,看這個茶杯,裡邊有茶,有蓋,還有一個柄,當心王緣蓋的時候,心所法也是取蓋子的行相,一個圓砣砣的,上邊有一點慢慢圓下來的。如一幅畫,雖然畫裡紅的藍的都有,假使心王緣的是白顔色,心所法就也緣白色。共同都緣白的行相,叫做同行相。
「同時」,同一個剎那,這一剎那心王跟同一個剎那的心所法,叫相應。一個前,一個後的,不能相應。
「同事」,事就是體。每一個生起的心王心所,體只能一個。眼識起來的時候是一個,相應生起的受心所也是一個。當心王緣茶杯時感到高興,那就是一個喜受。不能夠同時起來一個苦受一個樂受。憂愁不能同時起來,也不能再來一個舍受。受只能一個,想也只能一個,作意、思等等,都是一個體。各式各樣的心所法都可以同時起來一個,只要它相應的。眼識緣茶杯時,大地法必定生起的,是善心的時候大善地法決定生起,那些心所法都能生起。但是生起的每一個心所法,體只能一個,叫同事。
心王、心所相應,這五個都要具足,少一個就不能叫相應。心王、心所不能單獨生起,這個是緣起法。當一個心王生起時,大地法決定同時起;善心時決定有十個大善地法同時起;染污心決定有六個大煩惱地法同時起。心王、心所都不能單獨生起,心王、心所互相「展轉力持」,就是大家互相資助,靠互相的力量才能生,這叫相應因。它們也是互為因果的俱有因,你幫他,他幫你,互為因果。
有了俱有因,為什麼另外要立相應因呢?因為相應因只限於心王、心所,而俱有因可以是其他的法,同時因果的都能叫俱有因。心王、心所俱起,是特殊的俱有因,就立一個相應因,因為作用特別不同,而且作用很大。「一切唯心造」,心能統帥一切,造什麼業就感什麼果,造什麼,是心做主的。心的力量最強,所以特別立出一個相應因。「相應因狹」,相應因範圍小,只限於心王、心所,而俱有因範圍寛,一切有為法都在裡面。相應因就是一種特殊的俱有因。作用是相同的,互為因果,或者同感一果,都可以。
頌:遍行謂前遍 為同地染因
第五,「遍行因」。這是同類因里特殊的一種。為什麼要另外立呢?因為它有一個特殊地方,可以遍緣五部的。遍行因的體是什麼?「十一遍使,及相應、俱有法」,十一遍使就是十一個煩惱。這十一個煩惱是心所法,這些心所法生起,決定有同時的心王心所跟它相應,還有俱有法,同時生起。任何一個有為法生起,決定有生住異滅等俱起。這個法生起來,法上的生等就要同時起來。這些相應的法、俱有的法,跟這十一遍使跑的,它們和十一遍使都叫遍行因。
這十一個煩惱可以遍五部的,叫十一遍使。這十一個煩惱力量特別大,不但是自部的可以做同類因,還可以産生其他部的,作其他部的同類因,所以另外立一個名,叫遍行因。哪十一個?見苦所斷的七個,五個見、疑、無明。五個見是:身見、邊見、見取、邪見、戒禁取。見集所斷的,有邪見、見取、疑、無明,集諦下沒有身見、邊見、戒禁取(見表五–九:見所斷八十八隨眠)。這十一個煩惱,「遍與五部染法為因」,與染污法為因的是同類因。但同類因只限於自部,就是善、染、無記修所斷的,分別為善、染、無記修所斷做因。而這十一個煩惱,「遍與五部染法為因」,見苦所斷的可以做見集所斷的因,也可以做見道、見滅乃至修所斷的煩惱的因。這個力量超出同類因,因這一點,就另外立一個遍行因。只有這十一個煩惱,對五部的煩惱都能做因,引起五部染污的果。這是同類因里特地開出來的一個因,因為它超出同類因的自部,可以遍五部,所以這十一個叫遍行因。遍的意思就是遍五部,遍五部里都能行的,都可以活動的。
遍行因跟同類因,其餘兩個限制是同的。決定要「前生」的,遍行因跟它後面的等流果,不是同時存在的,也不能在果的後面,是前後因果。因果有兩種,一種是前後因果,一種是同時因果。立同時因果是《俱舍》的特徵。其他的一些法相都講前後因果,有的地方認為同時不能做因果,我們一般知道的因果,也是前後因果,造什麼因,感什麼果,造好的因感可愛的果,造不好的因感不好的果,因在前,果在後。同時因果是《俱舍》里特別發揮的一個特色。同時能作因果,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體會到,是有這些情況的。《俱舍》特別發揮同時因果,是很可貴的。同類因也好,遍行因也好,不能同時因果,因決定在前,所以叫前生。
「同地」,一樣的,地是不能超越的。欲界的決定不能生色界的染法,色界初禪的也不能生二禪的,地的範圍限制是比較嚴格的,即使遍行因也不能超越。遍行因的前生、同地是跟同類因相同的,而自部可以超出,可以遍生五部的染法。這叫遍行因。
頌:異熟因不善 及善唯有漏
第六,「異熟因」,是善、不善的(無記的法不感異熟果),而且一定是有漏,無漏法超出三界的,無漏法不感異熟果。異熟果是在三界裡邊的,屬於三界所系。異熟因主要兩個條件:一是善、不善(就是有記);二是唯有漏,這是異熟因它的主要的內涵。就是「異類而熟」了,因有善惡,果為無記,這是「異」的意思;那麼「熟」,還有另外的講法。
什麼叫異熟?有部的說法,「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異類而熟」,叫異熟。我們學的《俱舍》,是從有部來的了,所以說這個很重要,要把它記住。因是善惡的,果是無記的,兩個不同類,就叫異熟。
乙二 明因得果
頌:後因果異熟 前因增上果 同類遍等流 俱相應士用
因講過了,因果的關係,我們要把它疏通一下。什麼因産生什麼果呢?
這個頌是說,什麼因感什麼果。「後因果異熟」,後面那個因是異熟因,感的是異熟果;最前那個因是能作因,感增上果;同類因、遍行因感的是等流果;俱有因、相應因感士用果。共五種果。
第一,「異熟果」。異熟果是異熟因感的,為什麼叫異熟?果是無覆無記,因卻是善惡的,善惡的因感到無記的果,因跟果是不一樣的——異的,而果是善惡業成熟之後現的,叫異熟。異熟果是有情身上的。假使造殺業,感的異熟果地獄受報,是指地獄的有情。地獄裡的苦具,刀山油鍋之類,是增上果,不屬於異熟果。學法相的人,一定要知道,異熟果是指有情的,環境都是增上果。異熟因感的果,叫異熟果。因是善惡業,果是無記的,而且是無覆無記的。異類而熟的,叫異熟果。
第二,「等流果」。同類因跟遍行因生的是等流果。同類因生的是等流果,因跟果相等,等流出來的;遍行因也是等流果,也是因跟果相等流類出來的。果雖然都是等流果,但因卻不同。同類因,是前面的那些有為法,它裡邊有限制,它又是自部、自地。遍行因就只限於地,而不限於部,遍行因只有十一個法。同類跟遍行,因有不同處,但是果同樣是等流果。同類因的等流果,它的性質跟同類因一樣的;遍行因的等流果,也跟遍行因一樣的。名字雖然一樣,但是果卻還是不一樣。總之這兩種因,因為因果相似,都叫等流果。
第三,「離系果」。煩惱叫系,把煩惱去掉,顯出的果叫離系果,就是擇滅。這不是生出來的,無為法不能生的。天上的太陽是本來有的,不是生出來的,把烏雲撥開,太陽就顯出來了。無為法不能生出來,是修道時證到的,把煩惱去掉以後,證到的果,但它也是果。等一下就要講「無為無因果」。
第四,「士用果」。「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名士用果」,一個法因為一種勢力産生的,叫士用果。農民種田,下種,耕耘,上肥,這樣努力後,稻穀會生出來,稻穀對農民來說是士用果。士用果是一個士夫努力之後而感生的果。
第五,「增上果」。「有為法生,余法不障,是增上果」。「有為法」是果,它生的時候,相對於不障礙它的那些法,叫增上果。就是能作因所感的果,不障礙它,或者給它一點力量,生出來的果,就叫增上果。「除前已生諸有為法」,增上果的範圍很寛,除了前邊已生的有為法,已經生的當然不能算果,已經生的有為法除開,「此余有為,或與因俱,或在因後」,所余的有為法,不管跟因是同時的,或者在因後面的,只要不障礙它,都是增上果,所以增上果是比較寛的。「通對作者,及余非作者」,對它造作的、不造作的,都叫增上果。打個比喻,一個木匠、泥水匠,造一個屋子,對木匠來說,他感的果是士用果。對木匠與那些不是木匠的人,乃至其他各式各樣因素,都能叫它們的增上果。增上果通作者與非作者,而士用果決定是對作者來說的,作者是下了工夫的。學到後面會知道,士用果是哪一些。相應因、俱有因所感的果,都叫士用果。
頌:果有為離系
「果有為離系」,把果總結一下,有兩種,一種是有為的果,一種是無為的離系果。離系果是無為法。果,一般說是六個因感的果,都是有為的果。離系果是特殊的一個,不是六個因感的,因為它是無為法,不能生出來的。六個因是引生後果的,而離系(無為果)卻是證出來的,不是引生出來的。但總的歸納,果有兩種,一種是有為的,一種是無為的。
有為的四個果跟六個因的關係。能作因感增上果;俱有因、相應因感士用果;同類因跟遍行因感等流果;異熟因感異熟果。異熟因感異熟果,果和因是相異的,與同類遍行感等流果絶對不同,同類遍行感的等流果,因果是相等的。上表是六因配四果的因果關係。離系果是無為法,擇滅是離系果,「無為為體,體無生滅」,無為法本身沒有生滅的,所以不能做六個因引生的果。但離系果是不是果?是果。是道證出來的,把煩惱滅掉,就會顯一個離系果。這時,不能說它不是果,也是一個果,只是這個果是特殊的,不是六個因生出來的。
頌:無為無因果
無為無因——無六因故,非是六因所引生果;是所證離系果。
無為無果——無五果故,非能證故無離系果;無取與用,無有為果。但於生不障,立能作因。
在《頌疏》的序文里,圓暉法師說真諦三藏翻得有錯,因為他是印度人,對漢語不太精通。而玄奘法師不僅漢語精通,對印度文也下了很大功夫,精通漢梵兩方的語言,所以翻譯是不錯。他說真諦法師翻的「無為非因果」是錯的,應當是「無為無因果」。沒有學過法相的看「非」「無」,意思差不多的。「無為非因果」,無為不是因、果——不對。無為是因,是能作因,不是非因;無為是果,是離系果,不是非果。「非」「無」的含義是不同的。「非」,否定它本身不是那個東西。「無」,無為無因,無為無果,這個講得通的。
離系果是無為法,不是六因生的,叫無為無因,「無六因故」。若說有因,那是什麼因?因一共只有六個,而離系果不是六因生的。「無六因故,非是六因所引生果,是所證離系果」,無為法本身是果,是離系果,所以不能叫非果,但是沒有因,因為沒有六因。
無為法是不是因呢?是因,是能作因,不障礙一個法生的都叫能作因,無為法也是不障礙的,所以無為是因。前面說無為非因不對。無為本身不能說非因,它是因,但不感果,無為法沒有力量産生果,兩種果都不能感——有為的果不能生,無為的果也不能證。無為無果——五個果都沒有。無為沒有無為的果,「非能證故無離系果」,離系果是能證的道證出來的,無為法不是道,不能證,不感離系果。「無取與用」,「業品」講業因對於果,有取果、與果兩個用,取的時候是下個種子,與果的時候,把果的作用生起來,生起果來。無為法沒有這兩個作用,取也不能取,與也不能與,所以無為法沒有有為的果。它做因,是不障礙果,並不是說能把果生出來。
無為法是因,但沒有果;無為法是果,但沒有因。所以說「無因果」。但不能把「無為無因果」理解為脫離因果之外,無為法本身參與因果。它是因,不感有為的果;它是果,不是有為的因生起來的。我們要這樣理解,才是正確的理解。
無為是不能感果的因,又不是因所生的果,是這樣的因,這樣的果。不學《俱舍》,是不能了解這點的。學過《俱舍》了對「無為無因果」就能夠有比較明確的理解,也可以給人家解釋。沒有學《俱舍》的,對「無為無因果」的內涵,僅憑猜想,跟人家亂說,達不到正確的要求。這是要解序文里,真諦三藏的「無為非因果」錯在哪裡。這樣才能夠明確地看出來。
頌:異熟無記法 有情有記生 等流似自因 離系由慧盡
若因彼力生 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為法 有為增上果
異熟無記法者,唯於無覆無記,有異熟果。言有情者,謂異熟果,不通非情也。有記生者,謂異熟果,善惡業感,名有記生。既異熟果,唯有記生,明知不通等流、長養,以等流果及所長養通三性生,故不通也。此上是異熟果相。
這兩個頌很重要,下面依這兩頌再把因、果稍做發揮。
異熟果本身是無記法,無覆無記。異熟果是屬於有情的,異熟果不通非情,非情的環境是增上果。生在人天,身體這果報身是異熟果。而生在大富人家,或者生在中國,或者生在澳洲,這些環境都屬於增上果。一般不學法相的,會把異熟果跟增上果混淆。「有記生」,異熟果決定是善惡業感的,有記的。可以記別善惡的叫有記,不能記別善惡的叫無記。善的、惡的都屬於有記。異熟果是無記法,一定屬於有情的,而且是有記的善惡業生的。
「善惡業感,名有記生」,「生」就是感。「既異熟果,唯有記生,明知不通等流、長養,以等流果及所長養通三性生」。等流果通三性,所長養也通三性。前面講過,等流果就是善的生善的,無記生無記的,染污的生染污的。異熟果,只是有記生的,不通三性的,這跟等流、長養不一樣。有的人會把所長養和異熟果混起來,你要鑑別一下。等流果是同類、遍行因感的,一般不大會混淆。「故不通」,異熟果跟所長養、等流性不通。《頌疏》「界品」有五類分別門,異熟生、所長養、等流性等等,為什麼要分五門?就是不通的,因為不通才分五門。如果通的,可以併到一類。五門分別,為什麼這樣分?這裡就幫助一點,異熟果跟它們不同的,不能合為一個類別。「此上是異熟果相」。
等流似自因者,謂等流果,皆似自因,謂似同類遍行因故。
「等流似自因者,謂等流果,皆似自因」,等流果跟它的因是相像的,善的生善的,惡的生惡的,無記生無記的,就如孩子像父親一樣。「謂似同類遍行因故」,像同類因或遍行因,因為同類因、遍行因的果都是等流果。這個果或者像它的同類因,或者像它的遍行因。同類因跟遍行因本來就是一個類型的,因為遍行因的範圍大一點,可以通五部,所以另外立一個。
離系由慧盡者,盡者滅也。慧者擇也。謂此擇滅,離系所顯,故將擇滅釋離系果。
「離系由慧盡者」,儘是滅。離系果,是由這個擇滅的慧,就是淨慧的簡擇,而把煩惱滅掉。所以,「謂此擇滅,離系所顯」,離了煩惱的系縛,顯出擇滅來。好比把烏雲撥開,顯出一個太陽,並不是我們生出太陽來的,是離系之後顯出來的。「故將擇滅釋離系果」,離系果就用擇滅來解釋,是無為法。這是擇滅無為。擇滅是什麼?簡單一句話,斷了煩惱之後才能證到的,就是擇滅。
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生變化無記心,此等名士用果。擇滅名不生士用果,謂因道力證得,亦得士用果名。
一個果,是依其他一個因素的力量,經過努力而産生出來的,叫士用果,「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打一個比喻,「下地加行心力」,比如欲界修禪定。修無漏的禪,要由無漏的法修,産生無漏的定;假使有漏的法修,那就得到有漏的定。有漏定就是世間定,無漏的定是出世定。佛教徒修的是無漏定;印度婆羅門之類的,道家的,他們修的是有漏的定。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參訪的外道,有得到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定的,但是有漏定,不能出三界。下了工夫修得禪定,或者佛教徒下了工夫修得無漏定,這個果是士用果——士夫努力之後得到的果。
「及因清淨靜慮心力,生變化無記心,此等名士用果」,神通從何來?從禪定來的。所以得了禪定之後,可以練神通。神通是無覆無記的,以後會講。無覆無記的一共有四種:異熟生、工巧處、威儀路、通果心。是異熟生,就是異熟果;工巧處,就是搞那些技術的東西;威儀路,行住坐臥的威儀;通果心,就是神通變化的果。這些都是無記的。雖然果是無記的,但是使我們産生這些變化的心是用禪定的力量産生的,要清淨的靜慮心力,産生這些變化,這些變化也屬於士用果,是經過努力修清淨的禪定得來的。這是士用果的兩種。
還有一種「不生士用果」,是用道的力量證來的。修無漏道,證到擇滅,這是努力來的,感得無為的離系果。離系果為何叫「不生士用果」,因為無為法不是生出來的;同時,離系果不是憑空而來的,是經過努力而來的。從這個名字,我們就看到,修道是一定要經過努力的,想安安逸逸的,求一個加持就成功,沒那麼容易的。不經過自己努力,而想得離系果,沒有那個事。加持有沒有用?有用。自己某些地方通不過去,或者某一個因緣不夠,求三寶加持,把這個障礙去掉,因緣補起來,對證果有助。但是不能離開自己努力,自己不努力的話,再加持,也沒有證果的可能性。不生士用果,六離合釋是什麼釋?不生的那個法就是士用果,是持業釋。
有為法生,余法不障,是增上果。故增上果,唯有為法。除前者,謂前已生有為諸法,非增上果。謂果望因,或俱或後,必無果前因後,故言除前也。重言有為者,是除前外,諸餘有為。此余有為,或與因俱,或在因後,名增上果。
「有為法生,余法不障」,有為法生的時候,其餘的法不障礙它的,所生的那個法就叫「增上果」。「故增上果,唯有為法」,增上果決定是有為法,只有離系果是無為法。在因之前的有為法除掉,跟因同時的,或者是因以後的,都叫增上果。在因前的不能叫增上果,不能說它是後面未生法的果。只能是同時的,或者在因後面的,才叫增上果,在因前的不能叫增上果。
乙三 明四緣體
頌:說有四種緣 因緣五因性 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
所緣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有四種緣。「因緣五因性」,第一個是因緣,「五因性」,六因里的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這五個屬於四緣里的因緣。
「等無間非後」,等無間緣要把後心除掉,後心就是阿羅漢證涅槃,最後一個心,它不能做等無間緣的。「心心所已生」,除了後心之外,心王心所已經生的,都能夠作等無間緣。已生的心王心所,對後邊要生的心王心所,能夠做一個引生出的緣,叫等無間緣。阿羅漢的後心,那些心王心所生是生了,但後頭再不引生什麼東西了,證涅槃,離開三界了,再也不引生出任何有為法了,所以阿羅漢證涅槃的後心,要除掉。等無間緣是包在能作因里的。
能作因是兩種:無力、有力的。無力的,沒有力量把果生出來,僅是不障礙,無力的只有增上緣有。有力的,又不屬於因緣的,分三種: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增上緣里,也有有力的、無力的。能作因里,所緣緣、等無間緣不包括的;那些有力的,能夠幫助生出果來的,都屬於增上緣里有力的那一部分。
「所緣一切法」,一切法都能作所緣緣。心王心所緣境的時候,不論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有為、無為的,都能作為所緣的境,所以說一切法都是所緣緣。
增上緣,就是能作因,能作因做緣的時候叫增上緣。
此六因與四緣相攝表,依據《寶疏》轉述《婆沙》卷十六中之前說。
我們說因果就夠了,為什麼擺一個緣?看「此六因與四緣相攝表」,六因四緣是互相攝的,六個因就是四個緣。為什麼要把因、緣分兩個?「依據《寶疏》轉述《婆沙》卷十六中之前說」,這個表的依據,是《法寶疏》轉述《大毗婆沙》十六卷里的說法,因為我們認為這說法好,就寫在這裡,還有其他的說法,我們沒有採取。這是表的來源。
因謂能生,緣能長養,猶如生養二母差別。又緣攝助,因方能生,生已相續,緣力長養。或有說因唯有一,緣乃眾多,猶如種子(因一),糞土(緣多)等異。(《寶疏》卷七)
因、緣的差別,「因謂能生,緣能長養」,能生的叫因,能長養的叫緣。打個比喻,「生養二母差別」,因就像生母,親生的母親,是能夠生果的;緣像養母,雖然孩子生下來,沒有養母撫養,也不成人。所以兩個都重要,一個是因,一個是緣,但是因要親一點,緣要疏一點。「又緣攝助,因方能生」,有緣的幫助,因才能生,不但是生下來之後,靠緣的長養,就是生的時候也不能缺緣,緣不是一個的,是多的,「猶如種子(因一),糞土(緣多)等異」,種子只有一個,但是糞土、光、太陽、肥料這些,就多了,所以緣要多,因是一。這是因、緣的差別,而實際上作用幾乎是相等的。這是根據《寶疏》上的解釋做的引申。
釋曰:說有四種緣者,說謂契經中,說有四緣性。謂因緣性、等無間緣性、所緣緣性、增上緣性。
「釋曰:說有四種緣者」,六因五果講好了,佛經里還把緣分析歸納成四種。「說謂契經中,說有四緣性」,這不是杜撰的,是經里說有這四種緣,論是解釋經的,當然引經據典。四個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這四個緣的名字先講好,然後再分開來慢慢分析。
言因緣者,因即是緣,持業釋也。
「言因緣者」,因就是緣,因跟緣的關係都寫清楚了,這個因本身就是緣,持業釋,叫因緣。
等無間者,前後心心所,體各一故,名之為等。如心心所中,受體是一,余想等亦爾。
等無間緣,什麼叫「等」?「前後心心所,體各一故,名之為等」,前後的心心所,體都是一個,前面的等無間緣引生後面的果,都是一個體,一個引一個。排隊買票的時候,一個在買票,後邊一個人在等,前面一個買好之後,後邊只能上去一個,一個挨一個,不能一下哄上去。等無間緣引生它的果的時候,只能是一個心王引一個心王,不能一個引出一大堆,所以叫等。
「如心心所中,受體是一,余想等亦爾」。舉個例,什麼叫「體是一」?受心所是一個體,想心所也只能是一個體,都是相等的,都是一個體。
故論云:謂無少受,無間生多,或復從多,無間生少。想等亦爾,於自類中,無非等義。
「故論雲」,《俱舍論》的原文,「謂無少受,無間生多,或復從多,無間生少。想等亦爾」,生的時候,等無間緣對它的果來說,只能一個生一個。假使受心所來說,一個受不能無間生了很多的受,也不能很多的受無間生出來僅一個受。一個生一個,不能多生少,也不能少生多,無間的「等」就是這個意思。「想等」,想心所、思心所等,同樣不能一個生多,也不能多的生少。「於自類中,無非等義」,「自類」,受生受,想生想,心王生心王,只能是一個生一個,不能多,都是等的。這是等無間緣「等」的第一個涵義。
又解:前心心所齊等與後心心所為緣,非是前受生後受,前想生後想,自類中等也。
「又解」,另外一個解釋,「前心心所齊等與後心心所為緣,非是前受生後受,前想生後想,自類中等也」,不單是受生受,想生想,只要是前面的心王心所生後面其他的心王心所就可以。不一定要死板板地受心所只能生受心所,想心所只能生想心所。等於排隊買票的時候,前面那個買的人是澳洲人,後面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日本人,不一定澳洲人後面決定是澳洲人,可以跳的。一個生一個是不能動的,不能生多的。這是等無間緣的又一個意思。
又解:後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為緣,故此等字,通緣及果。言無間者,前心心所,生後心心所,中間無有餘心間隔,名為無間。故此無間,通緣及果。
「又解:後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為緣,故此等字,通緣及果」,後心心所用前面的心心所做緣時,是「等」的,這個等包括緣跟果。但生的卻不是限制於某一類的,是平等的,後的心王心所都可以生出來的,受心所可以生想心所,或作意心所,也可以生思心所。「等」,是平等地和後面的心王心所作緣。
「等」講了三個意思,我們掌握到前後的數字只能是一個,這是最重要的。
「言無間者,前心心所,生後心心所,中間無有餘心間隔,名為無間」,中間沒有隔開的。前面生後面的,沒有其他的心王心所夾在裡面。就是買票一樣,不能插隊,第一個人買好了,第二個上去,第三個人沒有排隊插進來,不允許,只能收第二個,不能夾第三個進去。「無間」,中間不能夾其他的,叫無間。「故此無間,通緣及果」,緣跟果,中間不能夾東西。無間對緣來說後面不能有夾,對果來說,前面不能有東西夾上去,這兩個之間不能夾其他的。
或等無間即緣,是持業釋也;或等無間之緣,是依主釋。
「或等無間即緣」,等無間,相等又是無間的,等無間本身就是緣,是引生後面果的緣,所以「等無間即緣」,是持業釋。「或等無間之緣」,等無間的緣,等無間是果,等無間要靠緣生出來,是等無間的緣,這是依主釋。這兩個都可以用。
等無間的意思,我們要掌握的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一個生一個,不能數字多,中間又不能夾其他的心王心所,叫等無間緣。前面心心所生過之後,後面接上去,挨著一個一個生起來,數字要一個,都是一個體,中間不能間隔其他的夾進去,這樣的緣叫等無間緣。只有心王心所有,其他的都沒有。
所緣緣者,謂所緣境為緣,能牽生心心所法。所緣即緣,持業釋也。
「所緣緣者,謂所緣境為緣」,所緣的境能夠做一個緣,「能牽生心心所法」。心心所法如一個老人,沒有力的人,沒有手杖是站不起來的,不能行動的。心王心所也一樣,沒有所緣的境,生不出來,一定要攀緣一個境,才能夠生起來,這個境就是生起心王心所的所緣緣。所緣是境,也是生起果的緣,所緣就是緣,持業釋。「所緣緣」有兩個緣,一個是所緣的境,一個是能生起果的緣。
增上緣者,增上即緣,是持業釋也。
「增上」就是緣。它所增上的果的能作因,就是增上緣。增上的力量就是增上緣,功能就是能夠使果增上的,或者是不障礙,或者是有一點力量把果生出來。增上這個功能就是緣,也是持業釋。
頌:因緣五因性
因緣五因性者,出因緣體。於六因中,除能作因,所餘五因,是因緣性。
因緣的體,到底是哪些法?就是六因除掉能作因,剩下的五個: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
頌: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
非後者,謂阿羅漢臨入涅槃,最後心心所名之為後。此後心心所非等無間緣。除後心外,諸餘已生心心所法,皆是等無間緣。
先說「非後」,阿羅漢臨入涅槃的最後的心王心所,安個特殊的名字叫「後」。阿羅漢出三界之後,再也不投生了,心王心所不會再引生後面的心王心所,叫「後」。頌文中「非後」,意思是「除後心外」,雖然後心也是心王心所,但是它不能做等無間緣,所以把它除開。把阿羅漢得涅槃的心除開之外,所余的已生的心王心所法都叫等無間緣。因為這些心王心所,都能夠生起後面的心王心所,既然是能生,就是緣,這一類都叫等無間緣。不管證哪一個果,只要不入涅槃的,那就還要投生,或者這一輩子還要繼續下去的。前心已生,後心決定要跟上來,就是等無間緣。哪怕命終之後投生,還得有心,投生之後,心還是要生起,不斷地會生下去,除非入涅槃,不生。
論云:此緣生法,等而無間,依是義立等無間緣。解云:法者,果法。此果法,與緣等也。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謂欲界色,或無間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解云:謂受戒者,從第三羯磨便入色界定,即欲界別解脫無表與色界定共無表色俱時生耳。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解云:謂第三羯磨,便入色界無漏定,即欲界無表與道共無表俱時生耳。由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緣生無雜亂,故色不立等無間緣。
「論雲」,《俱舍論》的話。「此緣生法,等而無間」,圓暉法師說「法者,果法」,解釋論文的「緣生法」是因緣所生的果法。「等而無間」,這個果法相對生它的緣,是相等,又沒有間隔的。「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所以色法不能做等無間緣。「不等生故」,為什麼不能?它的生不是相等的,可以少的生多,也可以多的生少。舉例,「謂欲界色,或無間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欲界的色可以一個生兩個,「無間」,沒有間隔,生欲界、色界兩個無表色。就是在受戒第三羯磨的時候,這個人入定了,第三羯磨時生別解脫戒的無表色,入定之後生定共戒(定共無表),一下子生兩個無表色。受戒是欲界的表色,可以生兩個無表色。一生二,就是多,不是「等」,所以色法不能作等無間緣。「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也可以生出欲界和無漏兩個無表色。在受戒第三羯磨的時候,入了無漏定證果,就在受戒第三羯磨的那一剎那證果,此時生兩個無表色,一個是別解脫戒的無表色,一個是道共戒的無表色,所以不是「等」。
「由諸色法雜亂現前,等無間緣生無雜亂,故色不立等無間緣」,因為色法是亂的,可以多生少,也可以少生多,而等無間緣不允許這樣,所以色法不能作等無間緣。
大德復言:以諸色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故。謂或有時從多生少,如燒稻稗,大聚為灰。或時復有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漸次增榮,聳干垂條,多所蔭映。
「大德復言:以諸色法無間生起,或少或多故。謂或有時從多生少,如燒稻稗,大聚為灰」,色法可以從多生少,一大堆的稻稈子一燒成了灰,就一點點大。「或時復有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根莖枝葉,漸次增榮,聳干垂條,多所蔭映」。印度有一種樹,是非常大的,而種子極小。色法裡,極小的種子可以生出極大的樹,那又是從少生多,都不能作等無間緣。總之色法不能做等無間緣。等無間緣決定前後要相等的,只有心王心所可以作。
頌:所緣一切法
所緣一切法者,謂一切法,與心心所,為所緣也。心心所法,其性羸劣,執境方生,猶如羸人非杖不起。故一切法,識所攀附,名為所緣。此所緣境,有別體性,是心心所,發生緣故,名所緣緣。
「所緣一切法者,謂一切法,與心心所,為所緣也」,一切法都可以作緣。「心心所法」,心王心所,「其性蠃劣」,像老人一樣,它的體質非常弱的,要手杖才能走路,心王心所也是,一定要執了境,攀緣到境上,才能生起體。「猶如蠃人非杖不起。故一切法,識所攀附,名為所緣」,所以一切法,都可為識所依靠、攀附,都叫所緣。這個所緣的境,「有別體性,是心心所,發生緣故」,是心心所生的緣。境是所緣,又是生起心王心所的緣,所以叫所緣緣。取境、緣境有差別。取境,六根體本來有的,産生見聞覺知的作用、功能,叫取境。緣境,心王心所的體本來沒有的,緣了那個境,生出體來,叫緣境。同樣意思,心王心所的體,要生出來,要靠一個緣,這個緣就是所緣的境,所以叫所緣緣。所緣就是那個緣,是持業釋。
頌:增上即能作
增上即能作者,謂增上緣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因為增上緣故。此緣體廣,名增上緣,一切皆是增上緣故。問:既一切法,皆所緣緣,此增上緣,何獨體廣?答:論有兩釋。第一解云:俱有諸法,未嘗為所緣,然為增上,故唯此體廣。解云:如無我觀,亦觀一切法,於第一念,不見俱有,故俱有諸法,未嘗為所緣。然此俱有法,為增上緣故,增上體廣也。第二解云:或所作廣,名增上緣,以一切法,各除自性,與一切有為,為增上緣故。
增上緣,就是能作因。「謂增上緣性」,性就是體,增上緣的體就是能作因。「以即能作因為增上緣故」,能作因在緣里就叫增上緣。「此緣體廣,名增上緣」,增上緣的增上,就是體很大、很多的,「一切皆是增上緣故」,一切法都能作增上緣。「問:既一切法,皆所緣緣,此增上緣,何獨體廣?」一切法都是所緣緣,增上緣也是一切法,而增上緣說它體廣,所緣緣沒有說體廣,這是什麼原因?「答:論有兩釋」,《俱舍論》里有兩個解釋。「第一解云:俱有諸法,未嘗為所緣,然為增上,故唯此體廣」,第一個解釋,能緣的心王心所,還有俱生的四相、得,都在能緣里,所緣的法沒有這些,所緣緣缺了這一部分,而增上緣可以包進去,所以增上緣比所緣緣廣。具體的打個比喻,「如無我觀,亦觀一切法,於第一念,不見俱有,故俱有諸法,未嘗為所緣。然此俱有法,為增上緣故,增上體廣也」。在修無我觀的時候,觀一切法都沒有我,所觀的境是一切法,起第一個念頭的時候,能緣的心王心所,不能緣到與它同時生起的四相(生住異滅)、得,不能一個念頭裡又觀外面的,又觀自己的,不行,第二念可以反過來觀。所以第一念里,這兩個法,不是所緣的境。但這兩個法卻是增上緣,所以所緣緣缺了這一部分,所緣緣要小一點,增上緣要大一點。第二個解釋:「或所作廣,名增上緣,以一切法,各除自性,與一切有為,為增上緣故。」一切法除了自己以外,其餘的不管有為無為都是增上緣,為一切有為法作增上緣,按照這個意思,所緣緣要小得多,增上緣就廣了。
回顧下明四緣的頌子:「說有四種緣,因緣五因性,等無間非後,心心所已生,所緣一切法,增上即能作。」第一個,「因緣」,因緣的體,就是六因里把能作因除掉,其餘的五個因,就是因緣的體。第二個,「等無間緣」,除掉阿羅漢要臨入涅槃的最後心心所,其餘的「已生的」心王心所都叫等無間緣。「等而無間」,根據這個道理,叫等無間緣。此果法與緣相等,都是一個體,而且中間沒有隔開的,叫等無間。第三個,「所緣緣」,一切法都是心王心所所緣的境。有部說一切法是有體性的,能夠作一個産生心王心所的緣。所緣的境,能夠作心王心所發生的緣,所緣就是緣,叫所緣緣。第四個,「增上緣」,是能作因,一切法除了自己以外,對一切有為法都是增上緣,都能幫它的忙,或者不障礙它,或者是給它一點力量,這都叫增上緣。簡單地說就是能作因。
乙四 明法從緣生
頌: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緣生 非天次等故
釋曰:前三句辨緣生法,第四一句遮外道宗。
四個緣講好之後,我們把對外道的辯論說一下。佛教講緣生法。後面「世間品」講有情世間、非情世間。有情世間裡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十二因緣,有情的流轉是「無我唯諸藴」,一切法都是因緣的流轉,只有五藴在流轉,沒有一個我在裡面。一般都認為流轉生死有個我在流轉,佛教說一切都是因緣法在流轉,直接破我的。《俱舍》最後一品「無我品」,破我。「無我品」有人說是後加的,專門是對犢子部的「我」來說的,實際上在「世間品」的十二因緣里已破「我」了。
這個頌的內涵,是說佛教講因講緣,一切法生都要靠幾個因緣生出來,沒有單獨的因,一因論是沒有的。不管是唯心也好,唯物也好,上帝也好,大自在天也好,都是一個,一個獨立的東西能夠生出宇宙的萬法,這在佛教里是講不通的。佛教里都是因緣和合才生宇宙萬法的,沒有不靠其他的。一個因就能夠産生萬物,叫不平等因。自己不靠人家,卻能夠産生萬物,這個佛教是要否定的。
頌的前三句講緣生法,一切都是因緣所生的;最後一句,「非天次等故」,是破外道。
心心所由四者,謂心心所由四緣生。此中因緣,謂五因性。等無間緣者,謂心心所,必須前念等無間緣引發生故。所緣緣者,緣境起故。增上緣者,除自性外,餘一切法,皆不障故。
先講內部的。「心心所由四者」,心王心所是由四個緣生的。因緣,就是前面講的五個因。等無間緣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不斷讓路,讓後面的生出來;引生,是等無間緣引生的。所緣緣,心王心所決定要攀緣境才能生起來,自己所緣的境。增上緣,除了自己以外,一切法對它不障礙的,或者對它有一點其他幫助的,都叫增上緣。心王心所生的時候,四個緣都齊的。
二定但由三者,謂無想、滅盡二定,由三緣生,非能緣故,除所緣緣。由因緣者,謂由二因:一、俱有因,謂二定上生等四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同地善法。若無想定,無想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若滅盡定,有頂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等無間緣者,謂入二定前,心心所法為等無間緣,引生二定也。增上緣者,謂如前說。論云: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為等無間,非等無間緣。解云:心等,等取心所也,余可知也。
「二定但由三」,另外有兩個定,無想定、滅盡定,心王心所都沒有的。它們有幾個緣生?起碼有三個緣生: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非能緣故」,因為無想定、滅盡定沒有心的,不能作能緣,所緣緣沒有。
二定的因緣有兩個:俱有因和同類因。「俱有因,謂二定上生等四相」,兩個定屬於有為法中的不相應行,是有為法決定有四相(生住異滅),這是它的俱有因,是跟它一起生起的。二定的同類因是前面已生的「同地善法」。無想定是根據四禪的禪定來修的。在無想定之前已經生的,同地四禪的善法都是無想定的同類因。滅盡定,是依非想非非想定來修的,所以非想非非想天裡,在滅盡定之前已經生的一切善法,都是滅盡定的同類因。
第二個等無間緣。入定之前的心王心所,引出滅盡定、無想定,是二定的等無間緣。
第三個增上緣,就是其餘的一切法,不障礙它的。
「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為等無間,非等無間緣」,特別標明一下,這兩個定是心王心所把它引出來的,但是兩個定本身不能生心王心所,因為心滅掉了,把以後的心王心所障礙,不准生,所以這兩個定只能叫等無間,不能作等無間緣。因為它本身是不准心王心所生起來的,要滅掉的,所以不能作等無間緣。等無間緣一定要有開道,把後面的心王心所引出來的,叫等無間緣。這兩個定不能做等無間緣。即使滅盡定、無想定,沒有心,也得要三個緣生。
余由二緣生者,余謂色法,及不相應。此二類法,由因緣、增上二緣所生。非能緣故,除所緣緣;非心等引生,無等無間緣。
「余由二緣生」,除掉心王心所、滅盡定、無想定之外,其餘的色法、不相應行法,至少要有因緣、增上緣兩個緣生。因緣就包括有五個因,那就是說需要很多的法,才能生這些法出來。為什麼沒有所緣緣?不是能緣的心王心所,沒有所緣緣。不是心王心所引生出來的,沒有等無間緣。但是,增上緣里包括很多的法,因緣里又包括五個因,都有很多的法,緣起而後才能生起這些法,沒有單因生的。外道就不一樣。下邊就是破外道。
非天次等故者,正破外道。此有兩意:一正非,二立理。
這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正非」,否定它;第二個是「立理」,指出為什麼不成立,道理在哪裡。
且正非者,非天等也。立理者,次等也。如塗灰外道,執大自在天能生世間;勝論外道,執我能生世間;數論外道,執勝性,謂薩埵等三,能生一切法。我佛法中,唯有因緣,能生諸法,故言非天等。等取我、勝性等也。次等者,次謂次第。等,等取無義利,及違諸世間。立此三種理,破外道也。
「且正非者,非天等」,我們講因緣,一切法生靠因靠緣,不是他們說的大自在天等等。為什麼?「次等故」,因為一切法生出來都是按次第生的,不是一下子都現出來。假使一個因生的,應當一下子都現了,因為只有一個原因。
有的宗教說造物主能生一切世界,都是執到有一個不靠人家而能生起一切法的東西。而佛法裡,只有因、緣能生諸法,沒有一個單獨的法能夠生一切法的,因、緣和合生一切法。因、緣有很多,能作因里就包括一切法,除了自己。單是一個緣、一個因里就包很多法。所以一切法生出來,決定沒有單獨的因能生的,「故言非天等」,外道說的大自在天也好,上帝也好,或者自性也好,神我也好,我們都否定的,不對的,不是這樣的。為什麼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如大自在天、神我)能生出世界?你要把道理講出來。「次等故」,因為「次第」,「次」就是次第;「等」還有其他的原因,「等,等取無義利,及違諸世間」。
第一個原因,現實看到的一切法都是按著次第生的。如果是一個因生的,大家是同等的,要生就一起生。但現實看到的一切法,卻是有次第的、有條不紊地生起呢?這是一個理由。
第二個理由,生起來有什麼好處?如說上帝造世間,則那些罪惡的事情,地獄苦的事情,造出來做什麼?造出來要使人間安樂,使人間有幸福才好,造災難出來有什麼意思?以這樣的理由來說不是一個因造的。
第三個理由,現實世間上看到的東西,跟一個因造的不符合。
三個理由來推翻一因造一切世間。「立此三種理,破外道也」,以這三個道理來破外道的一因論。
次第理者,論云: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則應一切俱時而生,非次第起。現見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
第一,「次第理」。「論云:謂諸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假使世間是一個因(大自在天、上帝,或婆羅門教的神我)生的,對於這個相同的一因,一切法都是平等的,都是它生的,不該有偏,要生應該同時一起生,為什麼這個要前生,那個卻後生?這道理講不通。「則應一切俱時而生,非次第起」,應該是一起生起才對,而現實看到的法卻是按順序生起的。種子下去,慢慢生芽,芽生之後,慢慢長稈子,稈子以後結果,哪裡是一下子都生的?沒有這個道理。一因論始終就是違背世間的道理。用違背世間的道理,來幫助一因論的錯誤,這是因明里常用的方法。「現見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這是破除它的一個理由。
無義利者,論云: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利?又自在等,生地獄等無量苦具,逼害有情,為見如斯,發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為?依彼頌言,誠為善說:由險利能燒,可畏恆逼害,樂食血肉髓,故名魯達羅。解云:塗灰外道,說自在天有三身。法身遍充法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摩醯首羅也,化身隨形六道。此頌說化身也。有三阿修羅,將三國土,飛行虛空,向自在天上過,自在天見,以火箭射之,一時俱盡,此即火箭險利,燒三國土也。以龍貫人髑髏,繫於頭頸,殺象取皮,塗血反被,此是可畏,恆逼害有情也。樂食血肉髓者,顯所食也。魯達羅者,此雲暴惡,自在天有一千名,此是一號。
第二,「無義利」。「論云: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諸世間,得何義利」,自在天,或者上帝,或者是神我,花那麼多功夫,造世間,到底為什麼?有什麼好處?「又自在等,生地獄等無量苦具」,地獄裡刀山、油鍋等逼害有情的刑具,造出來做什麼?他歡喜看到眾生受苦而高興?沒有道理。如果是他造的,造好的就好了,造壞的做什麼?「咄哉,何用此自在為」,既然這些東西不好,他也不歡喜這樣,那自在天造出來做什麼?造了沒有好處。引一個頌,「依彼頌言,誠為善說」,世親菩薩引頌來幫助,造出這樣的世間毫無意思。頌怎麼說的?「由險利能燒,可畏恆逼害,樂食血肉髓,故名魯達羅」。有個塗灰外道說自在天有三身。他們很厲害,把佛教的三身都偷去了。就像現在有些氣功之類的,都把佛教的東西拿去,人家搞不清楚,以為就是佛教。他說自在天也有三身,法身遍法界,跟佛教差不多;報身居自在天,在自在天上,三目八臂,三個眼睛,八個臂,摩醯首羅;化身隨六道化的,也跟佛教所說的差不多。所以要辨別外道,不學佛教是搞不清楚的。「此頌說化身」,前面的頌說的是自在天的化身。
有一個故事,講三個阿修羅,這阿修羅很大,把三個國土抱起,抱土飛行,一個抱一個國土,在空中飛,從自在天的頭上飛過。這自在天是我慢貢高的,他一看,怎麼在我頭上過,就射火箭過去,三個阿修羅都被射死了,把國土也燒掉了,「一時俱盡」。這就是頌里的「由險利能燒」,火箭很厲害,能夠把三個國土、阿修羅全部燒完。「以龍貫人髑髏,繫於頭頸」,自在天又把龍做成一根繩子,把人的骷髏做成一串珠子,掛在頭頸做項鍊,這樣殘酷。「殺象取皮,塗血反被」,把象殺掉之後,把帶著血的皮反過來披在身上作衣服。「此是可畏」,頌里描述的形象非常可畏,是殘酷的樣子。「恆逼害」,怎麼逼害?「樂食血肉髓者」,他吃什麼?要吃有情的血、肉、骨髓這些,他是迫害有情的。這就叫「魯達羅」,是自在天的一個名字。外道說自在天有一千個名字,其中一個叫「魯達羅」。你崇拜的自在天為什麼這樣迫害人?造一個地獄害眾生,為什麼?這樣做毫無義利。這是第二個道理,沒有好處。
第三違世間者,論云:又若信受一切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則為非撥現見世間所余因緣、人功等事。我、勝性等,如自在天,應廣徵遣。故無有一法唯一因生。
第三,「違世間」。「論云:又若信受一切世間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假使你相信外道的說法,一切世間都是自在天一個單獨的因所生的,「則為非撥現見世間所余因緣、人功等事」,這樣,你就否定了世間現實都看到的一切因緣,「功」就是人的加功用行,人的作為。既然都是自在天造的,那麼我們現在辛辛苦苦地研究科學都是白費的,我們不要研究,什麼都不需要,那就把現在真正的科學作用都否定掉,這是不合理的。
總的來說,外道都是執這個世間是一個因所造的。管你自在天也好,神我也好,主也好,都是一個因能造一切法。這是不合理的。世親菩薩在講因緣的時候,以三個道理來駁。
第一個,次第因。法,如果一因生,同是一個原因,應當一切法平等地一起出生。為什麼現實看到不是一起生的,而是次第生的呢?
第二個,無義利。自在天或者什麼主造世間,為什麼白白辛苦造這些迫害人的地獄?要造就造好一點,都造好人就好了,不要造地獄的眾生。為什麼造這些,造出來又去逼害眾生?
第三個,世間相違,跟世間現實看到的法不符合的,不符合現實世間的。現實世間,人不費腦筋,發明不出飛機來,如果是自在天造的,我們何必要去研究科學?早就該有飛機了,但是沒有,一定要花了腦筋之後,做了各式各樣的實踐,才把飛機搞出來,其他的一切也是這樣出來的。如果自在天為因的話,人就不需要努力了。
這幾個原因都是說一因論不合理,否定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