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四十八章 高康大指出沒有稟報父母並徵得他們同意之前結婚是非法的
龐大固埃一進皇宮大廳,迎面就看到慈祥的父王從議事室走出來。他迎了上去,簡要地向父王敘述了經過,提出他們的打算,並請求他能允許這次出行。這時,高康大手裡正拿著兩大捆討論過的決議和尚待商榷的提議,把它交給跟隨他多年的老傳信官烏爾里奇·加勒,便把龐大固埃拉到一邊,臉上露出十分高興的神色,說道:
「我讚美天主,保佑我親愛的兒子一直走在正道上。我很樂意你去完成這次旅行。但是我也希望你能考慮一下自己的婚姻大事,你也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巴汝奇已經付出多大的努力,解決可能阻止他結婚的重重困難。你能告訴我你的想法嗎?」
龐大固埃說道:「慈愛的父王,我還未考慮過。不過在婚姻大事上,我一切聽從您的良言和吩咐。我請求天主,寧願看著我死在您面前,也不願看著我違背您的意願活著去結婚。我從未聽說過任何法律,不管是屬於正統的、異教的或是野蠻的,能允許孩子們無需徵得父母、親屬的同意而隨自己的意願結婚。所有的立法人都不許孩子們有這種自由,而把這種權利託付給他們的父母。」
高康大說道:我親愛的兒子,我信任你,我要讚美天主賦予你的都是美好的,值得稱道的東西,只容許良善高尚的知識進入你的靈魂之窗。在我年輕的時候,在大陸上有一個國家,住著一些鼴鼠一般的教士,他們同弗里吉亞西布莉那閹過的祭司一樣(這些祭司猶如閹過的雞,而非雄性勃發的公雞),對婚姻深惡痛絕,但卻為人們制定婚姻法。我確實不知道哪一方更令人厭惡,是那些自行其事,殘暴專橫的教士,他們不乖乖呆在廟宇里,卻超越自己的權限去干涉自己不懂的事,或是那些愚昧、迷信的結婚者,他們居然起誓服從這種惡毒、野蠻的法律。他們已經被蒙蔽了(雖然這比晨星還明顯),看不見這些關於婚姻的種種規約是對這些教士有好處,對結婚的人毫無益處,這一切就足夠說明婚姻法是極不公正,是騙人的。
一報還一報,他們可以給教士定下一些規範彌撒和祭禮的法規嗎?因為教士是靠收取這些人的什一稅,剝削他們靠血汗掙來的果實,才能過著寄生蟲般的生活。我覺得,這些法規同教士強加給人們的清規戒律相比,根本算不上過分的。因為,正如你前面所說的,世界上沒有哪條法律允許子女無需事先告知父母,未徵得他們同意就隨心所欲結婚。根據這些教士的婚姻法,所有淫蕩下流的男子、無賴、惡棍、無恥之徒、強盜惡賊、麻風病人、慣犯,都可以用暴力得到他喜歡的姑娘,不管她如何高貴典雅、正派得體、家境如何富有、如何規矩守節,只要這些人同教士勾結在一起,同意把自己的好處分給他們,便能從她們的家裡,從父母的懷裡,不顧任何人的攔阻把她們搶走。
過去的哥特人,錫西厄人或是任何野蠻人,對被他們圍困許久,艱難地用武力攻克下的城市有做出比這更殘忍、更慘無人道的事嗎?可以想像父母親看到一些野蠻的陌生人,亂七八糟的無賴之徒,又窮又膿瘡滿身的惡棍把他們嬌美漂亮、衣食無憂、健康賢淑的女兒從自己的家裡搶走時該有多麼痛苦啊!他們愛女如命,教給她們做良家妻子的所有美德,和最體面的名媛淑女禮儀,希望到她們適婚年齡,能從自己的街坊鄰居、親朋好友中挑選誠實正派的如意郎君,同他們結為美滿姻緣,讓自己的女兒能享受婚姻的幸福。他們祖上的光榮傳統、家產和所有的財產都將由後代繼承,而這一切的美好願望都被這野蠻的婚姻法粉碎,他們要面對什麼悽慘的情景呢?
這些父母親的悲傷比羅馬人和他們的聯邦在聽到自己的將領傑馬尼庫斯·德魯蘇斯戰死的消息時的傷痛更深。
也比斯巴達人看到那縱情聲色的特洛伊王子偷走海倫時更痛心。
刻瑞斯看到自己的女兒普羅塞耳皮娜被掠走,伊希斯220痛失自己的丈夫,維納斯哀悼心上人阿多尼斯,海格立斯看到自己的夥伴海拉斯失蹤,被水妖擄走,特洛伊王后赫卡伯看到自己的女兒波呂克塞娜遭人劫持時所表現的痛苦,都不及這些父母內心的悲痛與無助。
然而,這些父母都懼怕這些撒旦的淫威,他們被迷信所矇騙,不敢反抗,因為這些『鼴鼠』一樣的教士有辦法使自己的罪行顯得合情合法。這些失去愛女的父母就在家裡暗自落淚,父親總是詛咒自己結婚的時辰,而母親痛哭不該生下這個不幸的孩子。他們就在痛哭流涕中度過本應頤養天年的後半生,直到生命的終結。
有的父母被逼瘋了,因為不能忍受這種恥辱,就投河、懸樑或用其他方式自殺,以此結束這種痛苦。
還有一些較為勇敢的父母,他們便仿效雅各的兒子為自己被綁架的妹妹黛娜報仇的做法。他們找到了那個流氓和與他密謀擄走自己女兒的教父,為自己的女兒復仇,當場把他們砍成碎片,然後把教士屍首扔到荒山野里餵狼,餵鷹。這些唱讚美詩的教士和『鼴鼠』們被他們的勇武大膽的做法嚇壞了,他們被激怒了,便不斷上訴,大喊大叫,要求司法部門嚴懲這種事,以殺一儆百。
但是任何自然的公理,或是各國的法律,任何帝王制定的法律都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對這種行為進行懲處。這樣做不符合自然。因為,世界上任何有道德的人聽到自己的女兒被綁架,被凌辱都會感到義憤填膺,這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任何人只要發現有人預謀殺害自己的女兒,便可以當場把他殺死,這是符合理性,也是合乎自然的,法律上也不能定他犯罪而拘捕他。任何一個父親,只要看到某些無賴,在『鼴鼠』教士的幫唆下,誘騙搶走自己的掌上明珠(儘管她本人同意也好)都有權利當場處死他們,拋屍給猛獸肢解,因為這些無恥之徒不配享用神聖的大地母親最後的甜蜜的擁抱,也就是不能入土埋葬。
我親愛的孩子,在我死之後,千萬不要讓我們的國家出現類似的法律。只要我還一息尚存,我一定會祈禱天主的幫助,做好這件事。既然你把自己的婚姻大事交給我來辦,我會履行父親的職責,把這件事做好的。現在,你就準備好同巴汝奇去旅行吧,帶上愛庇斯特蒙、約翰修士和你所選中的其他人。你要從我的國庫里拿多少錢都可以,你所做的任何事都會令我滿意。到塔拉斯船廠挑一艘你中意的船吧。等順風的時候,你們便可以以天主的名義,在他的保佑下起航。
「你走的時候,我會為你挑選好你的妻子,並準備一場盛大的結婚典禮,那將是一場最值得紀念的結婚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