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四十一章 布列德古斯述說訴訟調解員的故事
布列德古斯說道:這令我想起我在普瓦蒂埃師從法學大師布羅卡蒂姆學法律的時候,在斯馬夫附近有一名叫彼得·當丁的老人。他名聲響亮,既會種莊稼,又是教堂里的唱詩好手。他和在座的各位名氣相當,年齡也相仿。他常說他親眼見過戴那頂大紅帽子的『拉特朗議會』,他還說曾見過『拉特朗議會』夫人——『國事詔書』。他說這位好心的夫人佩帶天藍色的綬帶,掛著墨玉大念珠。
這位和事佬調解過的爭端不計其數,比普瓦蒂埃的法院,蒙特墨里翁的法庭、老巴特南的鎮公所處理的訴訟案件還多。他在街坊巷裡無人不曉,甚至連周邊的小鎮如喬維尼、努埃勒、克洛特爾、艾思格、里格、拉莫特、魯西南、維馮、梅左克斯、伊思塔布一有爭端、訴訟,也都找他解決,好像他是個至高無上的法官,其實他充其量只是個好心人。只要有人家裡殺豬,彼得·當丁就能收到一些豬排和幾段香腸。他幾乎每天都要赴宴,比如結婚宴請、洗禮命名儀式、安產謝恩等慶祝活動。有時他也會在小酒館裡替人調解爭端。請注意,沒讓雙方一起喝酒,他是無法讓他們重歸於好的。喝酒是雙方妥協、達成協議,獲得新友誼的象徵。這在博士注《國法大全》第一卷中《危險》及《財物變賣》中就有記載。
他有個兒子叫斯蒂夫·當丁,是個高大強壯、文質彬彬的小伙子。天主啊,受他父親的影響,他也想助人為樂,幫人調解訴訟爭端,這真是應了一句古語:子承父業,女繼母業。這句話在很多法典中都有記錄,如《法典注釋》第六款第一條《如有人……》、《法典注釋》的《論良心》第五款第一條末,博士注《法典》的《未成年子女及其代理人》末項規定,《條律》的《合法》,《國法大全》的《論人的地位》、《國法大全》的《城市安全法》中《任何人》條,《茹里亞奴斯法典》的《失節女子》第二十七款第一條。
他對調解爭端一事很積極主動,時刻保持警惕。常言道:關注法律的人,法律也會關心你,《孤兒法》、《國法大全》的《騙取委託》、《制度》等法律中都有記載。只要一聽到哪裡有訴訟爭端,他便立即快跑過去替雙方調解。經書上寫著:活干不好的人,家也管不好。《國法大全》的《未成損害》也是這樣說的,《情況未定》款也有記載,需要能使老嫗奔跑。不過他運氣很差,什麼爭端也沒調解好,即使是最雞毛蒜皮的小事也無法解決;相反,他的調解變成了煽風點火,使情況更糟糕,我想在座的大人也都知道。
人人都會說話,但聰明人並不多。《國法大全》的《案情改變,法官換人》有記載。斯馬夫的酒店老闆都說過,這小子當調解員時,他們一整年賣出去的調解酒(勒古熱名酒的別稱)還不及他父親當調解員時半小時之內賣出的酒。
他向他父親抱怨,把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他這一代人的腐敗。他甚至說,在他父親那個時代,如果當時的世界也同現在一樣墮落,好打官司,失去控制,不可調解,他父親也不可能贏得打不敗的訴訟調解員這一榮譽稱號。斯蒂夫說這樣種話,真是違反了法律。因法律禁止孩子指責自己的父親。《法典注釋》及《巴爾多魯斯注釋》第三卷《如有人》款,《國法大全》『案情條件』款、《婚姻法》『如前已制……』款第四條中都有論述。
他父親說道,『我的兒啊,你要改變做事的方法。古人曾說:時機一到,水到渠成。這是事情關鍵之所在。你從未調解成任何爭端,這是為什麼呢?你總是在爭端一挑起時就躍躍欲試,要知道這時候一切還不成熟,火候未到。我能化解一切爭端,為什麼呢?因為我總是到最後時機成熟,雙方都筋疲力盡的時候才去介入,你難道沒聽過一句諺語:飽經風霜的果實嘗起來更甜。這句話見《條律》』未死……《商定及簽訂文約法》。你難道不知道那句古語:等病快要自愈時,才請來的醫生是最幸運的,因為大凡疾病都要有個發生和逐漸好轉的過程,不管請不請醫生。我的當事人也是如此,錢袋裡的錢虧空時,也就該鳴金收兵了,不再爭下去,就停止爭吵,因囊空如洗,也就無力了,這也是應了一句古語:沒有錢,一切都沒了。
這時候,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和事佬,一個幫他們調解的人,首先出來說說話,使雙方免受羞恥,才不至於有人會說:『是他先放棄了;是他先提出和解的;是他先不耐煩的;是他理虧,感到鞋夾腳。』我的兒啊,我就是等待機會的人,就像豆子快炒熱的時候加上燻肉,是最適時的。那就是我等到的幸運時刻,也是我一路暢通的關鍵。我的兒啊,我用這個方法,可以讓法蘭西人和威尼斯人講和,或至少能休戰,我也能使瑞士人與他們的國王、英國人和蘇格蘭人、教皇和費拉拉人之間的恩怨一筆勾銷。如果天主保佑我,就是土耳其人、波斯人、甚至韃靼人、莫斯科人,也能化干戈為玉帛。
你仔細聽好了,我會在雙方打得筋疲力盡,國庫的銀兩虧空、他們再也不能從自己的子民身上榨出任何東西時,只有出賣王國、抵押土地,耗盡糧食彈藥時我才出面。這時候,我就著天主和天主的母親起誓,不管他們喜歡或不喜歡,只好停戰,喘口氣,和緩自己的貪婪欲望。《法典注釋》里說得很明白:
能恨,即恨之;不能恨,即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