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四十章 法官布列德古斯解釋他用擲骰子來審理訟案的理由

拉伯雷 《巨人傳》
特賴加邁爾問道:「我親愛的朋友,既然你用擲骰子的方法做出判決,為什麼不在訴訟雙方上法庭的那一天就立刻做出決定?還有,案件的訴狀和公文對你來說又有什麼用呢?」 布列德古斯回答:各位大人,這用途對你們來說也一樣,有三種:完整性、必要性與真實性。 第一,確保形式的完整。如果忽略了形式,那麼所作的一切就毫無意義。這一點在《安全法》和《論回文》說得很清楚。此外,你們比我更清楚,在訴訟程序中,形式統領內容和實質,因形式隨實質的改變而改變了。《國法大全》的《表明法》、《繼承法》、《條律》、《集外法》、《什一稅法》、《晉見法》、《做彌撒法》、《某處法》等,都有這方面的記載。 第二點對諸位大人的作用也是一樣,這些卷宗為我提供體面的、健康的鍛煉。已故的名醫奧托曼·瓦德爾曾不止一次對我說過,造成我們這些法官和所有司法人員身體不健康、過早離世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缺少鍛煉。這一點早在《教會法》中《善會及兄弟會法》第十二卷就有記載。在座的各位大人,不管是上司或是下屬都得鍛煉身體。在《限定法權法》第六款、《條律》的《全體》條、《保證》條、《保證人》條以及《集外法》條,《條律》中《論職責》第一款等條文中,就允許做些健康的、娛樂性的遊戲。聖托馬斯·阿奎那也贊成這樣做。大法家阿爾貝里克·德·羅薩塔也身體力行,這在巴巴里亞斯的《決疑原則》里有記載。《法典法釋》序文、《國法大權》的《庶免第三者》條中已把道理講得很清楚:要注意勞逸結合。 「一四八九年的某天,我到稅務所去辦點事,用錢買通執達史後才能進去。你們諸位大人都明白,有錢能使鬼推磨。巴爾多魯斯在《法律》中《個別》里,《國法大全》的《如已申請》中,《撒里法典》的《回收物》條,《教會法》的《金錢處理》條,樞機注《克雷蒙法》的《論說禮》第一條中都說到這一點。我看到所有的官員都在玩一種」趕蒼蠅遊戲,這是一種很健康的鍛煉方法,不管飯前玩或飯後玩對我來說都沒關係,只要這遊戲健康就行。諸位,請注意,這確實是健康、歷史悠久、完全合法的遊戲。這在《羅馬法》的《申請遺產》款、《遺產轉移法》和《表面道歉法》第十款都容許,那一天的『蒼蠅』正是提爾愛·皮格老爺。他在嘲笑其他老爺用帽子拍他的肩膀時太用力,竟把帽子打壞了。回到家中,太太是不會原諒的,這在《集外法》第一款《臆斷》及《法典注釋》中就有明文規定。現在,讓我們用司法界的話說,我和在座的各位法官大人一樣,認為在我們所居住的這戒備森嚴的法院內,沒有什麼比從包里倒出訴狀和公文,翻閱文件、記錄謄寫、把卷宗扔簍,複審案件更心曠神怡的遊戲了,巴爾多魯斯和約翰·德·普那多在《法律》的《偽造證件》以及《國法大全》的《證件》款項中都提及。 第三點,同你們諸位大人一樣,我也相信時間能使一切成熟,時間能使一切水落石出;時間是真理之父。《法典注釋》第一卷,《奴役法》,原本《賠償法》的《賠償條文》及吉奧奠·杜朗注釋的《良心條件》都曾提及,所以我就向你們諸位大人學習,把審判一拖再拖,一延再延,直到整個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徹底公開討論、去偽存真,能夠日趨明朗化。因此,不管通過擲骰子判哪方敗訴,必須承當後果的那一方也就更容易接受。《法典注釋》、《國法大全》的《推諉理由》、《條律》的《三種負擔》款中曾說過:心甘情願承受的擔子會變輕。 如果我在時機不成熟的時候審判,那是危險的。這就像醫生在瘡未熟的時候穿刺、在有害的體液沒完全被吸收之前就開始催瀉一樣,都是會帶來問題的。《依諾桑法典》、《法典注釋》的《其他》款以及《集外法》的《權益損害》中都有類似的記錄。 藥物可治病,審判可斷案。 大自然還告訴我們,果實成熟了才能摘。《各種制度》的《有關人》款及《國法大全》的《出售行為》款和《茹里亞奴斯法規》中都有說到這一點。女兒要到結婚年齡才能出嫁,《國法大全》的《夫妻間贈與法》,《條律》的《緣本案情節》,《如某人將未婚妻》條,《法典注釋》第二十七款都有談及: 已經成年的童貞女 就可以談婚論嫁。 「一切都必須等待時機成熟,這在第二十三款及第二十三款末條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