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傳 · 第五十七章 特樂美修道院如何管理自己的生活

拉伯雷 《巨人傳》
特樂美修道院的生活起居不是按法律、章程或條例行事,而是根據自己的意願和主張來行動的。他們覺得該起床就起床,吃、喝、工作、睡覺也全憑個人喜好。沒有人叫醒他們,或要求他們吃、喝,或做其他事情。這恰恰就是高康大所規定的。修道院的法規就是這麼一句: 做你願意做的事。 因為出身良家,受過良好教育的自由人,與品性正直的人為伍,會本能地驅使自己去揚善棄惡。這種本能來自天性,稱之為「道義」。如果用卑劣手段來束縛和壓迫他們,奴役他們,勢必使他們崇善的高度熱情,轉用於擺脫和掙脫任何桎梏的奴役。因為人們總是喜歡追求被禁止的東西,越是渴望做的事越想做。 有了這種自由,遇到讓人高興做的事,他們會爭先恐後去做。如果有一天,修士或修女說一聲:「我們喝酒吧!」大家都去喝酒了;如果有一個人說:「我們去玩吧。」大家都一起去玩;如果有人說:「我們到郊野去吧。」大家都一擁而上。若是他們出去放鷹或打獵,修女們也會參加,騎上溫馴的乖乖馬,步履輕盈又神氣十足,優雅地擺弄著笨重的皮手套,每人架著一隻獵鷹,或是一隻小鷂子,或是雕(其他的猛禽則由男修士攜帶)。 修道院的男女修士都受到良好的教育,沒有一個人不知書達理,不懂得演奏樂器,人人都會講五六門外語,會寫詩作文,裡面的騎士個個勇武豪俠,動作敏捷,英姿颯爽,再沒見過比他們更精力充沛、更靈活敏捷,更武藝高強的騎士了。也從來沒有見過像這樣的修女,個個秀外慧中,溫柔善良,心靈手巧,飛針走線,樣樣拿手。 正因為如此,修道院的修士迫於父母的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須離開修道院時,總會從修道院帶上一位心儀的修女結為連理,他們在修道院相知相愛,朝夕相處,情愛彌堅,結婚後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白頭偕老,直到生命垂危之際,還是相互攙扶,甜蜜勝燕爾新婚。 我差點忘記告訴諸位一首詩謎,刻在修道院的墳墓里的一塊大銅牌上,是這樣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