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齋讀書志 · 卷三

晁公武 《郡齋讀書志》
◎春秋類 *【春秋正經】十二卷 右以【左氏經】為本,其與【公】、【?】不同者注於下。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卷 右晉杜預元凱集劉子駿、賈景伯父子、許惠卿、穎子嚴之注,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故題曰【春秋經傳集解】。其發明甚多,古今稱之,然其弊則棄【經】信【傳】。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戰,傳載秦敗績,而【經】不書,以為晉直秦曲;則韓役書【戰】,時公在師,復不須告;克獲有功,亦無所諱:於【左傳】之例皆不合,不曰【傳】之謬而猥稱「經文闕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春秋公羊傳】十二卷 右戴宏序云:子夏傳之公羊高,高傳其子平,平傳其子地,地傳其子敢,敢傳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與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其後,傳董仲舒,以【公羊】顯於朝。又四傳至何休,為【經傳集詁】,其書遂大傳。鄭玄曰「【公羊】善於讖」,休之注引讖最多。 *【石經公羊傳】十二卷 右皇朝田況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國史藝文志】云:「偽蜀刻【五經】,備註傳,為世所稱。」以此言觀之,不應無【公】、【?】,豈初有之,後散毀耶? *【春秋?梁傳】十二卷 右范甯注。應劭【風俗通】稱?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則以為秦孝公同時人;阮孝緒則以為名ㄈ,字元始,皆未詳也。自孫卿五傳至蔡千秋,漢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自漢、魏以來,為之註解者,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數家,而范甯以為皆膚淺,於是帥其長子參、中子雍、小子凱、從弟邵及門生故吏,商略名例,博採諸儒同異之說,成其父汪之志。嘗謂【三傳】之學,【?梁】所得最多,諸家之解,范甯之論最善。甯,字武子,晉人。 *【石經?梁傳】十二卷 右其後不載年月及所書人姓氏。案文不闕唐及偽蜀諱,可諱「恆」字,以故知刊石當在真宗以後,意者亦是田況也。 *【春秋繁露】十七卷 右漢董仲舒撰。史稱仲舒說【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數十篇,十餘萬言,皆傳於後世。今溢而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詳。【隋】、【唐】卷目與今同。但多訛舛。 *【春秋釋例】十五卷 右晉杜預撰。凡四十部。集【左傳】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皆顯其同異,從而釋之,發明尤多。昔人稱預為【左氏】忠臣,而預自以為有【傳】癖,觀此尤信。 *【左氏膏肓】九卷 右漢何休撰。休始答賈逵事,因記【左氏】之短。鄭康成嘗著【箴膏肓】,後人附之逐章之下。 *【春秋正義】三十六卷 右唐孔穎達撰。自杜預專治【左氏】學,其後沈文阿、蘇寬、劉炫皆有義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毀,規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餘事,義特淺近,然比諸家猶有可觀,今書據以為本,而以沈氏補其闕焉。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右不著撰人。李獻民雲徐彥撰,亦不詳何代人也。【崇文總目】謂其「援證淺局,出於近世」。以何氏三科九旨為宗,本其說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爾。總而言之,謂之三科;析而言之,謂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春秋?梁傳疏】十二卷 右唐楊士勛撰。士勛官至國子四門助教。 *【春秋摘微】四卷 右唐盧仝撰。其解【經】不用【傳】,然旨意甚疏。韓愈謂「【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蓋寶錄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陸淳伯同撰。淳,纂【三傳】不同,擇其善者,質以啖助、趙匡之說。助,字叔佐,閩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為序。公武嘗學【春秋】,閱古今諸儒之說多矣。大抵啖、趙以前學者,皆顓門名家,苟有不通,寧言【經】誤,其失也固陋;啖、趙以後學者,喜援【經】系【傳】,其或未明,則恁私臆決,其失也穿鑿。均之失聖人之旨而穿鑿之害為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陸淳撰。其序云:「啖氏制【統例】,分別疏通會其義,趙氏損益,多所發揮,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右唐陳岳撰。以【左氏傳】為上,【公羊傳】為中,【?梁傳】為下,比其異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從鍾傳,闢為江西從事。 *【春秋經社】六卷 右皇朝孫覺撰。其學亦出於啖、趙,凡四十餘門。論議頗嚴。 *【春秋尊王發微】十二卷 右皇朝孫明復撰。史臣言明復治【春秋】,不取傳、注,其言簡而義詳,著諸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治亂之跡,故得【經】之意為多。常秩則譏之曰:「明復為【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謂其失於刻也。胡安國亦以秩之言為然。 *【春秋集傳】十五卷 右皇朝王沿撰。集三傳解經之文。沿,字聖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斷事。此書仁宗朝嘗奏御,詔直昭文館,後官至天章閣待制。 *【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右皇朝丁副撰。田偉【書目】「副」作「嗣」,未知孰誤。其序云:「【經】有例法,一家所至,較然重輕。杜預【釋例】,專【左氏】而未該,唐陸淳【纂例】,雖舉【經】而未備。」纖悉糹圭羅而咸在者,其唯此書乎? *【春秋權衡】十七卷,【春秋意林】二卷,【春秋劉氏傳】十五卷 右皇朝劉敞原父撰。【權衡】論【三傳】之失,【意林】敘其解【經】之旨,劉氏傳其所解【經】也。如「桓無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類,皆古人所未言。 *【黎氏春秋經解】十二卷 右皇朝黎釒享希聲撰。釒享,蜀人,歐陽公之客。名其書為【經解】者,言以【經】解【經】也。其後又為【統論】附焉。 *【橫渠春秋說】一卷 右皇朝張載子厚撰。為門人雜說【春秋】。其書未成。 *【穎濱春秋集傳】十二卷 右蘇轍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師孫明復,不覆信史,故盡棄【三傳】,全以【左氏】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傳】、啖、趙。自熙寧謫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數年矣,暇日輒有改定,卜居龍川而書始成。 *【劉質夫春秋】五卷 右皇朝劉絢質夫撰。絢學於二程之門。伯淳嘗語人曰:「他人之學,敏則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無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門者多矣,而信之篤、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幾希」。有李參序。 *【得法忘例論】三十卷 右皇朝馮正符所撰。熙寧八年,何郯取其書奏之,而久之不報,意者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書例最詳,悉務通經旨,不事浮辭。正符頗與鄧綰、陳亨甫交私,後坐口語被斥。 *【繹聖傳】十二卷 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經】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已,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取【?梁】之說,戰稱人,敗績稱師,重眾之說。殊不知齊人代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何獨不重眾也。 *【王氏春秋】十二卷 右皇朝王當撰。當,眉山人。嘗為【春秋列國諸臣傳】十餘萬言,今又釋【春秋】,真可謂有志矣。 *【馮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右皇朝馮山字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指南】十卷 右吳園先生張根知常撰。以征伐會盟,年經而國緯。汪藻為之序。 *【胡氏春秋傳】三十卷 右皇朝胡安國被旨撰。安國師程頤,其傳【春秋】事,按【左氏】義,取【公】、【?】之精者,采孟子、莊周、董仲舒、王通、邵堯夫、程明道、張橫渠、程正叔之說,以潤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說,按為國是獨於【春秋】,貢舉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設官,經筵不以進讀,斷國論者,無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適,人慾日長,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亂華,莫不遏也。」 *【春秋新說】十一卷 右皇朝余安行撰。采左氏、公羊、?梁及孫復四家書,參以己意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右或人集皇朝師協、石季長、王?、景先之解為一通,具載本文。 *【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 右魯左丘明撰,吳韋昭弘嗣集鄭眾、賈逵、虞翻、唐固四家說成此解,皇朝宋庠為【補音】三卷。班固【藝文志】有【國語】二十一篇,【隋志】雲二十二卷,【唐志】雲二十一卷。今書篇次與【漢志】同,蓋歷代儒者析簡併篇,互有損益,不足疑也,要之【藝文志】審矣。陸淳謂「與【左傳】文體不倫,定非一人所為,蓋未必然。范甯雲【左氏】艷而富」,韓愈雲「【左氏】浮誇」,今觀如此,信乎其富艷且浮誇也,非左氏而論證?柳宗元稱【越語】尤奇駿,豈特【越】哉!自【楚】以下類如此。 *【非國語】二卷 右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國語】,其文深閎傑異,而其說多誣淫。懼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本諸理作【非國語】。」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右偽蜀馮繼先撰。【左氏】所書人,不但稱其名,或字,或號,或爵、諡,多互見,學者苦之。繼先皆取以系之名下雲。 *【春秋列國諸臣傳】五十一卷 右皇朝王當撰。類【左氏】所載列國諸臣事,效司馬遷為之傳,凡一百三十有四人,系之以贊雲。 *【帝王曆紀譜】三卷 右題曰秦相荀卿撰。載周末列國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脈圖】。頗多疏略,決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嘗相秦,豈世別有一荀卿邪? *【春秋機括】一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譜也。 *【春秋世系】一卷 右不著撰人姓名。譜【左氏】諸國君臣世系,獨秦無世臣。 *【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右皇祐間進士杜諤集【釋例】、【繁露】、【規過】、【膏肓】、【先儒同異篇】、【指黨碎玉】、【折衷】、【指黨議】、【纂例】、【辨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論】、【箋義】、【總論】、【尊王發微】、【本旨】、【辨要】、【旨要】、【集議】、【索隱】、【新義】、【經社】三十餘家成一書,其後仍斷以己意。雖其說不皆得聖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觀古今異同之說,則於聖人之旨,或有得焉。 ◎孝經類 *【唐明皇注孝經】一卷 右漢初顏芝之子真獻於朝,千八百七十二字。唐玄宗注。序稱取王肅、劉邵、虞翻、韋昭、劉炫、陸澄六家說,約孔、鄭舊義為之。何休稱:「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信斯言也,則【孝經】乃孔子自著者也。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則非孔子所著明矣。詳其文義,當是曾子弟子所為書也。柳宗元謂:「【論語】載弟子必以字,獨曾參不然,蓋曾子之徒樂正子春、子思相與為之耳。」余於【孝經】亦云。 *【孝經正義】三卷 右皇朝邢?等撰。世傳【孝經疏】外,餘家尚多。咸平中,?集說為此書。 *【王介甫孝經解】一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經】雲「當不義,則子不可不諍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間不責善,夫豈然哉!今介甫因謂當不義則諍之,非責善也。噫,不為不義,即善也。阿其所好,以巧豐盛侮聖人之言至此,君子疾夫!佞者有以也。 *【溫公古文孝經指解】一卷 右古文二十二章,與【尚書】同出於壁中,蓋孔惠所藏者。與顏芝十八章大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閨門】一章,不同者四百有餘字。劉向校書,以十八章為定,故世不大傳,獨有孔安國注,今亡。然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國朝司馬文正公為之指解並音。 *【范淳夫古文孝經說】一卷 右皇朝范祖禹撰。元祐中侍經幄時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