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術譯註 · 九章算術卷第二

魏 劉徽 注 唐朝議大夫行太史令上輕車都尉臣李淳風等奉敕注釋 粟米〔1〕以御交質變易〔2〕 粟米之法〔3〕凡此諸率相與大通,其特相求〔4〕,各如本率。可約者約之。別術然也。 粟率五十 糲米三十〔5〕 粺米二十七〔6〕 糳米二十四〔7〕 御米二十一〔8〕 小十三半〔9〕 大五十四〔10〕 糲飯七十五 粺飯五十四 糳飯四十八 御飯四十二 菽〔11〕、荅〔12〕、麻〔13〕、麥各四十五 稻六十 豉六十三〔14〕 飧九十〔15〕 熟菽一百三半 糵一百七十五〔16〕 【注釋】 〔1〕粟米:泛指穀類,糧食。李籍云:「粟者,禾之未舂。米者,谷實之無殼。」粟,古代泛指穀類,又指穀子。下文粟率指後者之率。「粟米」作為一類數學問題是「九數」之二,明之後,常稱作「粟布」。 〔2〕交質:互相以物品作抵押,即交易稱量。方程章五雀六燕術「交易質之」,即此義。質,評量,後引申為稱,衡量。  變易:交易。「交質」、「變易」後人都有使用,但筆者未查到劉徽之前的例句。 〔3〕粟米之法:這裡是互換的標準,即各種粟米的率。法,標準。 〔4〕特:特地。 〔5〕糲米:糙米,有時省稱為米。《九章算術》及其劉徽注、李淳風等注釋單言「米」,則指糲米。糲,李籍云:「粗也。」指粗米,糙米。 〔6〕粺米:精米。李籍云:「精於糲也。」《詩經·大雅·召旻》:「彼疏斯粺,胡不自替。」毛傳:「彼宜食疏,今反食精粺。」 〔7〕糳米:舂過的精米。李籍云:「精於粺也。」糳,本義是舂。 〔8〕御米:供宮廷食用的米。李籍云:「精於糳也。供王膳之米也。蔡邕《獨斷》曰:『所進曰御。御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飲食入於口,皆曰御。』」 〔9〕小(zhí):細麥屑。李籍云:「細曰小。粗曰大。」《說文》:「,麥核屑也。」,麥屑。 〔10〕大:粗麥屑。 〔11〕菽:大豆。又,豆類的總稱。 〔12〕荅:小豆。《說文》:「荅,小尗也。」「尗」同「菽」。 〔13〕麻:古代指大麻,亦指芝麻。《正字通》引《素問》云:「麻麥稷黍豆為五穀。」此指芝麻。 〔14〕豉(chǐ):又音shì,用煮熟的大豆發酵後製成的食品。《釋名·釋飲食》:「豉,嗜也。五味調和,須之而成,乃可甘嗜也。故齊人謂豉,聲如嗜也。」李籍云:「鹽豉也。《廣雅》雲『苦李作豉』。」 〔15〕飧(sūn):熟食,夕食。李籍引《說文》曰:「也。」《六書故·工事》:「飧,夕食也。古者夕則餕朝膳之餘,故熟食曰飧。」 〔16〕糵:粬糵。李籍引《說文》曰:「米芽。」 【譯文】 粟米為了處理抵押交換問題 粟米之率這裡的各種率都相互關聯而廣泛地通達。如果特地互相求取,則要遵從各自的率。可以進行約簡的,就約簡之。其他的術也是這樣。 粟率50 糲米27 粺米27 糳米24 御米21 小 大54 糲飯75 粺飯54 糳飯48 御飯42 菽、荅、麻、麥各45 稻60 豉63 飧90 熟菽 糵175 今有此都術也〔1〕。凡九數以為篇名,可以廣施諸率〔2〕,所謂告往而知來〔3〕,舉一隅而三隅反者也〔4〕。誠能分詭數之紛雜〔5〕,通彼此之否塞〔6〕,因物成率〔7〕,審辨名分〔8〕,平其偏頗,齊其參差〔9〕,則終無不歸於此術也〔10〕。術曰〔11〕:以所有數乘所求率為實〔12〕。以所有率為法〔13〕。少者多之始,一者數之母〔14〕,故為率者必等之於一〔15〕。據粟率五、糲率三,是粟五而為一,糲米三而為一也。欲化粟為米者,粟當先本是一〔16〕。一者,謂以五約之,令五而為一也。訖,乃以三乘之,令一而為三。如是,則率至於一〔17〕,以五為三矣。然先除後乘,或有餘分,故術反之〔18〕。又完言之知〔19〕,粟五升為糲米三升;分言之知〔20〕,粟一斗為糲米五分斗之三。以五為母,三為子。以粟求糲米者,以子乘,其母報除也〔21〕。然則所求之率常為母也。  臣淳風等謹按:宜云「所求之率常為子,所有之率常為母」,今乃雲「所求之率常為母」知,脫錯也〔22〕。實如法而一〔23〕。 今有粟一斗,欲為糲米。問:得幾何? 荅曰:為糲米六升。 術曰:以粟求糲米,三之,五而一〔24〕。臣淳風等謹按:都術,以所求率乘所有數,以所有率為法。此術以粟求米,故粟為所有數。三是米率,故三為所求率。五為粟率,故五為所有率。粟率五十,米率三十,退位求之,故唯雲三、五也。 今有粟二斗一升,欲為粺米。問:得幾何? 荅曰:為粺米一斗一升五十分升之十七。 術曰:以粟求粺米,二十七之,五十而一。臣淳風等謹按:粺米之率二十有七,故直以二十七之,五十而一也。 今有粟四斗五升,欲為糳米。問:得幾何? 荅曰:為糳米二斗一升五分升之三。 術曰:以粟求糳米,十二之,二十五而一〔25〕。臣淳風等謹按:糳米之率二十有四,以為率太繁,故因而半之,故半所求之率,以乘所有之數。所求之率既減半,所有之率亦減半。是故十二乘之,二十五而一也。 今有粟七斗九升,欲為御米。問:得幾何? 荅曰:為御米三斗三升五十分升之九。 術曰:以粟求御米,二十一之,五十而一。 今有粟一斗,欲為小。問:得幾何? 荅曰:為小二升一十分升之七。 術曰:以粟求小,二十七之,百而一〔26〕。臣淳風等謹按:小之率十三有半。半者二為母,以二通之,得二十七,為所求率。又以母二通其粟率,得一百,為所有率。凡本率有分者,須即乘除也。他皆放此。 今有粟九斗八升,欲為大。問:得幾何? 荅曰:為大一十斗五升二十五分升之二十一。 術曰:以粟求大,二十七之,二十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大之率五十有四,其可半,故二十七之,亦如粟求糳米,半其二率。 今有粟二斗三升,欲為糲飯。問:得幾何? 荅曰:為糲飯三斗四升半。 術曰:以粟求糲飯,三之,二而一〔27〕。臣淳風等謹按:糲飯之率七十有五。粟求糲飯,合以此數乘之。今以等數二十有五約其二率,所求之率得三,所有之率得二,故以三乘二除。 今有粟三斗六升,欲為粺飯。問:得幾何? 荅曰:為粺飯三斗八升二十五分升之二十二。 術曰:以粟求粺飯,二十七之,二十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此術與大多同。 今有粟八斗六升,欲為糳飯。問:得幾何? 荅曰:為糳飯八斗二升二十五分升之一十四。 術曰:以粟求糳飯,二十四之,二十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糳飯率四十八。此亦半二率而乘除。 今有粟九斗八升,欲為御飯。問:得幾何? 荅曰:為御飯八斗二升二十五分升之八。 術曰:以粟求御飯,二十一之,二十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此術半率,亦與糳飯多同。 今有粟三斗少半升〔28〕,欲為菽。問:得幾何? 荅曰:為菽二斗七升一十分升之三。 今有粟四斗一升太半升〔29〕,欲為荅。問:得幾何? 荅曰:為荅三斗七升半。 今有粟五斗太半升,欲為麻。問:得幾何? 荅曰:為麻四斗五升五分升之三。 今有粟一十斗八升五分升之二,欲為麥。問:得幾何? 荅曰:為麥九斗七升二十五分升之一十四。 術曰:以粟求菽、荅、麻、麥,皆九之,十而一〔30〕。臣淳風等謹按:四術率並四十五,皆是為粟所求,俱合以此率乘其本粟。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五約之,所求之率得九,所有之率得十。故九乘十除,義由於此。 今有粟七斗五升七分升之四,欲為稻。問:得幾何? 荅曰:為稻九斗三十五分升之二十四。 術曰:以粟求稻,六之,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稻率六十,亦約二率而乘除。 今有粟七斗八升,欲為豉。問:得幾何? 荅曰:為豉九斗八升二十五分升之七。 術曰:以粟求豉,六十三之,五十而一。 今有粟五斗五升,欲為飧。問:得幾何? 荅曰:為飧九斗九升。 術曰:以粟求飧,九之,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飧率九十,退位,與求稻多同。 今有粟四斗,欲為熟菽。問:得幾何? 荅曰:為熟菽八斗二升五分升之四。 術曰:以粟求熟菽,二百七之,百而一。臣淳風等謹按:熟菽之率一百三半。半者其母二,故以母二通之。所求之率既被二乘,所有之率隨而俱長,故以二百七之,百而一。 今有粟二斗,欲為糵。問:得幾何? 荅曰:為糵七斗。 術曰:以粟求糵,七之,二而一〔31〕。臣淳風等謹按:糵率一百七十有五,合以此數乘其本粟。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二十五約之,所求之率得七,所有之率得二。故七乘二除。 今有糲米十五斗五升五分升之二,欲為粟。問:得幾何? 荅曰:為粟二十五斗九升。 術曰:以糲米求粟,五之,三而一。臣淳風等謹按:上術以粟求米,故粟為所有數,三為所求率,五為所有率。今此以米求粟,故米為所有數,五為所求率,三為所有率。准都術求之〔32〕,各合其數。以下所有反求多同,皆準此〔33〕。 今有粺米二斗,欲為粟。問:得幾何? 荅曰:為粟三斗七升二十七分升之一。 術曰:以粺米求粟,五十之,二十七而一。 今有糳米三斗少半升,欲為粟。問:得幾何? 荅曰:為粟六斗三升三十六分升之七。 術曰:以糳米求粟,二十五之,十二而一〔34〕。 今有御米十四斗,欲為粟。問:得幾何? 荅曰:為粟三十三斗三升少半升。 術曰:以御米求粟,五十之,二十一而一。 今有稻一十二斗六升一十五分升之一十四,欲為粟。問:得幾何? 荅曰:為粟一十斗五升九分升之七。 術曰:以稻求粟,五之,六而一。 今有糲米一十九斗二升七分升之一,欲為粺米。問:得幾何? 荅曰:為粺米一十七斗二升一十四分升之一十三。 術曰:以糲米求粺米,九之,十而一〔35〕。臣淳風等謹按:粺率二十七,合以此數乘糲米。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三約之,所求之率得九,所有之率得十,故九乘而十除。 今有糲米六斗四升五分升之三,欲為糲飯。問:得幾何? 荅曰:為糲飯一十六斗一升半。 術曰:以糲米求糲飯,五之,二而一〔36〕。臣淳風等謹按:糲飯之率七十有五,宜以本糲米乘此率數。術欲從省,先以等數十五約之,所求之率得五,所有之率得二。故五乘二除,義由於此。 今有糲飯七斗六升七分升之四,欲為飧。問:得幾何? 荅曰:為飧九斗一升三十五分升之三十一。 術曰:以糲飯求飧,六之,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飧率九十,為糲飯所求,宜以糲飯乘此率。術欲從省,先以等數十五約之,所求之率得六,所有之率得五。以此故六乘五除也。 今有菽一斗,欲為熟菽。問:得幾何? 荅曰:為熟菽二斗三升。 術曰:以菽求熟菽,二十三之,十而一〔37〕。臣淳風等謹按:熟菽之率一百三半。因其有半,各以母二通之,宜以菽數乘此率。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九約之,所求之率得一十一半,所有之率得五也〔38〕。 今有菽二斗,欲為豉。問:得幾何? 荅曰:為豉二斗八升。 術曰:以菽求豉,七之,五而一〔39〕。臣淳風等謹按:豉率六十三,為菽所求,宜以菽乘此率。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九約之,所求之率得七,而所有之率得五也。 今有麥八斗六升七分升之三,欲為小。問:得幾何? 荅曰:為小二斗五升一十四分升之一十三。 術曰:以麥求小,三之,十而一。臣淳風等謹按:小之率十三半,宜以母二通之,以乘本麥之數。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九約之,所求之率得三,所有之率得十也。 今有麥一斗,欲為大。問:得幾何? 荅曰:為大一斗二升。 術曰:以麥求大,六之,五而一。臣淳風等謹按:大之率五十有四,合以麥數乘此率。術欲從省,先以等數九約之,所求之率得六,所有之率得五也。 【注釋】 〔1〕都術:總術,總的方法,普遍方法。都,總,總共,見卷一方田術李淳風等注釋注〔18〕。 〔2〕諸:之於的合音。 〔3〕告往知來:根據已經發生的事情,可以推知事物未來的發展趨勢。中國古代的一種思維方法。語出《論語·學而》:「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 〔4〕舉一隅而三隅反:根據某一事物的性質,可以推知與它同類的事物的性質。中國古代的一種思維方法。語出《論語·述而》:「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5〕誠:如果,假如。  詭數:不同的數。詭,差別,不同。 〔6〕通彼此之否(pǐ)塞:通過「通分」等運算使各種阻隔不通的數量關係互相通達。否,閉塞。《周易·否》:「否之匪人。」陸德明釋文:「否,閉也,塞也。」否塞,阻隔不通。 〔7〕物:這裡指各種物品的數量。 〔8〕名分:地位,身份。《莊子·天下》:「《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也泛指物品的所屬關係。《商君書·定分》:「夫賣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此謂各個物品在問題中的地位。 〔9〕平其偏頗,齊其參差:即「齊同」運算。偏頗,又作「偏陂」,本義是不公正。王符《潛夫論》:「內偏頗於妻子,外僭惑於知友。」 〔10〕劉徽將《九章算術》大部分術文,200餘個題目歸結為今有術。 〔11〕今有術:即今之三率法,或稱三項法(rule of three)。一般認為,此法源於印度。但印度婆羅門笈多才通曉此法(628),所使用的術語的意義也與《九章算術》相近,參見錢寶琮主編《中國數學史》。 〔12〕所有數:今有術的重要概念,指現有物品的數量。  所求率:今有術的重要概念,指所求物品的率。 〔13〕所有率:今有術的重要概念,指現有物品的率。 〔14〕少者多之始,一者數之母:1是數之母,在有理數範圍之內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實數內則不盡然。比如,邊長為1的正方形,其對角線是2,1似不能說是之母,因為它們之間沒有公度。這個命題顯然是劉徽將《老子·第三十九章》的命題「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與王弼說的「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眾之所宗也」(《周易略例·明彖》)與「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老子注·第三十九章》)結合起來提出的。 〔15〕為率者必等之於一:某物率的確定,必須以1為標準。多少數量的某物能化為1,則該物的率就是多少。對同一標準1,粟5化為1,糲米3化為1,故粟率是5,糲米率是3。 〔16〕粟當先本是一:粟本來應當先成為1。 〔17〕則率至於一:由率的本義,粟率5是說粟5為1,糲率3是說糲米3為1。從粟求糲米,粟數先除以粟率5,就是粟5變成了1,再乘以糲率3,糲米1又變成了3。如是,則率至於1。 〔18〕余分:剩餘的分數。由上可見,做到「率至於1」的過程是先除後乘。實際上,此處既可以先乘後除,也可以先除後乘,即滿足交換律:(A÷a)×b=(A×b)÷a。然而先除後乘,有時會除不盡,產生分數,運算繁瑣,所以術文反過來,採取先乘後除。 〔19〕完言之:以整數表示之。此處即以整數5與3入算。「完言之」與下「分言之」對舉。完,整數。  知:訓「者」,見劉徽序「故枝條雖分而同本干知」之注釋。 〔20〕分言之:以分數表示之。此處即以粟1斗與糲米斗入算。知:亦訓「者」,見劉徽序「故枝條雖分而同本干知」之注釋。 〔21〕報除:回報以除。 〔22〕李淳風等所見到的劉徽注已有脫錯。 〔23〕今有術就是:已知所有數A、所有率a和所求率b,求所求數B的公式為 B=Ab÷a。(2-1) 〔24〕三之,五而一:與下文「以粟求稻」問「六之,五而一」、「以粟求飧」問「九之,五而一」、「以糲米求粟」問「五之,三而一」、「以稻求粟」問「五之,六而一」凡5處,因為有關的粟米之法都是10的倍數,故都是通過退位約簡為率,得相與之率入算,而不必用10除,反映了十進位值制記數法的優越性。「三之,五而一」即乘以3,除以5,或說以3乘,以5除。這是今有術在以粟求米問題中的應用。余類此。 〔25〕十二之,二十五而一:與下文「以粟求大」問「二十七之,二十五而一」、「以粟求粺飯」問「二十七之,二十五而一」、「以粟求糳飯」問「二十四之,二十五而一」、「以粟求御飯」問「二十一之,二十五而一」凡5處,都是將有關的粟米之法以等數2約簡,得相與之率,再入算。 〔26〕二十七之,百而一:與下文「以粟求熟菽」問「二百七之,百而一」凡2處,因有關的粟米之法中有,故以2通之,化為整數,以相與之率入算。 〔27〕「以粟」三句:此處粟50,糲飯75,以等數25約簡,得2,3為相與之率。 〔28〕少半:即。 〔29〕太半:即。 〔30〕粟50,菽、荅、麻、麥45,以等數5約簡,得10,9為相與之率。 〔31〕粟50,糵175,以等數25約簡,得2,7為相與之率。 〔32〕准:依照,按照。北周宗懍《荊楚歲時記》:「今寒食准節氣是仲春之末。」 〔33〕准:仿效,效法。左思《詠史八首》之一:「著論准《過秦》,作賦擬《子虛》。」 〔34〕此處亦將糳米率24與粟率50以等數2約簡,得相與之率,再入算。 〔35〕糲米30,粺米27,以等數3約簡,得10,9為相與之率。 〔36〕五之,二而一:與下文「以糲飯求飧」問「六之,五而一」凡兩處,將有關的粟米之法以等數15約簡,得相與之率。 〔37〕二十三之,十而一:與下文「以麥求小」問「三之,十而一」凡兩處,有關的粟米之法中有,故以2通之。所得的結果又有等數9,故以9約簡,為相與之率,再入算。 〔38〕《九章算術》將菽率45,熟菽率化成10與23,以相與之率入算,十分簡省。唐中葉之後的乘除捷算法就是沿著這一方向發展的。李淳風等將其化成5與入算,反不如《九章算術》簡省。 〔39〕七之,五而一:與下文「以麥求大」問「六之,五而一」凡兩處,將有關的粟米之法以等數9約簡,得相與之率。 【譯文】 今有術:這是一種普遍方法。凡是用九數作為篇名的問題,都可以對它們廣泛地施用率。這就是所謂告訴了過去的就能推知未來的,舉出一個角,就能推論到其他三個角。如果能分辨各種不同的數的錯綜複雜,疏通它們彼此之間的閉塞之處,根據不同的物品構成各自的率,仔細地研究辨別它們的地位與關係,使偏頗的持平,參差不齊的相齊,那麼就沒有不歸結到這一術的。術:以所有數乘所求率作為實,以所有率作為法。小是大的開始,1是數的起源。所以建立率必須使它等於1。根據粟率是5,糲米率是3,這是說粟5成為1,糲米3成為1。如果想把粟化成糲米,那麼粟應當本身先變成1。變成1,是說用5約之,使5變為1。完了,再以3乘之,使1變為3。像這樣,那麼率就達到了1,把粟5變成了糲米3。然而,先作除法,後作乘法,有時會剩餘分數,所以此術將運算程序反過來。又,如果以整數表示之,5升粟變成3升糲米;以分數表示之,1斗粟變成斗糲米,以5作為分母,3作為分子。如果用粟求糲米,就用分子乘,用它的分母回報以除。那麼,所求率永遠作為分母。  淳風等按:應該說「所求率永遠作為分子,所有率永遠作為分母」。這裡卻說「所求率永遠作為分母」,有脫錯。實除以法。 假設有1斗粟,想換成糲米。問:得多少? 答:換成6升糲米。 術:由粟求糲米,乘以3,除以5。淳風等按:普遍方法:以所求率乘所有數作為實,以所有率作為法。此術由粟求糲米,所以粟為所有數;3是糲米率,所以3是所求率;5是粟率,所以5是所有率。粟率是50,糲米率是30。通過退一位約簡之,所以只說5與3就夠了。 假設有2斗1升粟,想換成粺米。問:得多少? 答:換成1斗升粺米。 術:由粟求粺米,乘以27,除以50。淳風等按:粺米率是27,所以直接乘以27,除以50。 假設有4斗5升粟,想換成糳米。問:得多少? 答:換成2斗升糳米。 術:由粟求糳米,乘以12,除以25。淳風等按:糳米率是24,以它作為率太繁瑣,所以取其一半。也就是取所求率的一半,以它乘所有數。所求率既然減半,所有率也應減半。這就是為什麼乘以12,除以25。 假設有7斗9升粟,想換成御米。問:得多少? 答:換成3斗升御米。 術:由粟求御米,乘以21,除以50。 假設有1斗粟,想換成小。問:得多少? 答:換成升小。 術:由粟求小,乘以27,除以100。淳風等按:小率是。是以2為分母。用2通分,得27,作為所求率。又用分母2通其粟率,得100,作為所有率。凡原來的率有分數的,必須做乘除化成整數。其他的都仿照此術。 假設有9斗8升粟,想換成大。問:得多少? 答:換成10斗升大。 術:由粟求大,乘以27,除以25。淳風等按:大率是54,它可以被2除,所以乘以27。這也像由粟求糳米那樣,取二種率的一半。 假設有2斗3升粟,想換成糲飯。問:得多少? 答:換成3斗升糲飯。 術:由粟求糲飯,乘以3,除以2。淳風等按:糲飯率是75,由粟求糲飯,應當用此數乘。現在用等數25約簡這二種率,所求率得3,所有率得2。所以乘以3,除以2。 假設有3斗6升粟,想換成粺飯。問:得多少? 答:換成3斗升粺飯。 術:由粟求粺飯,乘以27,除以25。淳風等按:此術與求大之術大體相同。 假設有8斗6升粟,想換成糳飯。問:得多少? 答:換成8斗升糳飯。 術:由粟求糳飯,乘以24,除以25。淳風等按:糳飯率是48。這也是取二種率的一半再做乘除。 假設有9斗8升粟,想換成御飯。問:得多少? 答:換成8斗升御飯。 術:由粟求御飯,乘以21,除以25。淳風等按:此術取二種率的一半,也與求糳飯之術大體相同。 假設有3斗升粟,想換成菽。問:得多少? 答:換成2斗升菽。 假設有4斗升粟,想換成荅。問:得多少? 答:換成3斗升荅。 假設有5斗升粟,想換成麻。問:得多少? 答:換成4斗升麻。 假設有10斗升粟,想換成麥。問:得多少? 答:換成9斗升麥。 術:由粟求菽、荅、麻、麥,皆乘以9,除以10。淳風等按:四種術中的率全是45,都是由粟所求,所以都應當用此率乘本來的粟。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5約簡之,所求率得9,所有率得10。所以乘以9,除以10,其義理源於此。 假設有7斗升粟,想換成稻。問:得多少? 答:換成9斗升稻。 術:由粟求稻,乘以6,除以5。淳風等按:稻率是60,也約簡二種率再做乘除。 假設有7斗8升粟,想換成豉。問:得多少? 答:換成9斗升豉。 術:由粟求豉,乘以63,除以50。 假設有5斗5升粟,想換成飧。問:得多少? 答:換成9斗9升飧。 術:由粟求飧,乘以9,除以5。淳風等按:飧率是90,退一位,與求稻的方式大體相同。 假設有4斗粟,想換成熟菽。問:得多少? 答:換成8斗升熟菽。 術:由粟求熟菽,乘以207,除以100。淳風等按:熟菽的率是。的分母是2,所以用分母2通分。既然所求率乘以2,那麼所有率應隨著一道增加。所以乘以207,除以100。 假設有2斗粟,想換成糵。問:得多少? 答:換成7斗糵。 術:由粟求糵,乘以7,除以2。淳風等按:糵率是175,應當用此數乘本來的粟。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25約簡之。所求率得7,所有率得2。所以乘以7,除以2。 假設有15斗升糲米,想換成粟。問:得多少? 答:換成25斗9升粟。 術:由糲米求粟,乘以5,除以3。淳風等按:前面的術由粟求糲米,所以粟為所有數,3為所求率,5為所有率。現在這裡由糲米求粟,所以糲米為所有數,5為所求率,3為所有率。按照普遍方法求之,都符合各自的數。以下所有的逆運算都大體相同,皆按照這一方法。 假設有2斗粺米,想換成粟。問:得多少? 答:換成3斗升粟。 術:由粺米求粟,乘以50,除以27。 假設有3斗升糳米,想換成粟。問:得多少? 答:換成6斗升粟。 術:由糳米求粟,乘以25,除以12。 假設有14斗御米,想換成粟。問:得多少? 答:換成33斗升粟。 術:由御米求粟,乘以50,除以21。 假設有12斗升稻,想換成粟。問:得多少? 答:換成10斗升粟。 術:由稻求粟,乘以5,除以6。 假設有19斗升糲米,想換成粺米。問:得多少? 答:換成17斗升粺米。 術:由糲米求粺米,乘以9,除以10。淳風等按:粺米率27,應當用這一數乘糲米。想使術簡省,就先用等數3約簡之,所求率得9,所有率得10,所以乘以9,除以10。 假設有6斗升糲米,想換成糲飯。問:得多少? 答:換成16斗升糲飯。 術:由糲米求糲飯,乘以5,除以2。淳風等按:糲飯率是75,應當用本來的糲米乘這一率的數。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15約簡之,所求率得5,所有率得2。所以乘以5,除以2。其義理源於此。 假設有7斗升糲飯,想換成飧。問:得多少? 答:換成9斗升飧。 術:由糲飯求飧,乘以6,除以5。淳風等按:飧率是90,從糲飯求飧,應當用糲飯乘這一率。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15約簡之,所求率得6,所有率得5。因此,乘以6,除以5。 假設有1斗菽,想換成熟菽。問:得多少? 答:換成2斗3升熟菽。 術:由菽求熟菽,乘以23,除以10。淳風等按:熟菽率。因為它有,各用分母2通分。應當用菽數乘這一率,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9約簡之,所求率得,所有率得5。 假設有2斗菽,想換成豉。問:得多少? 答:換成2斗8升豉。 術:由菽求豉,乘以7,除以5。淳風等按:豉率是63,從菽求豉,應當用菽率乘這一率。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9約簡之,所求率得7,而所有率得5。 假設有8斗升麥,想換成小。問:得多少? 答:換成2斗升小。 術:由麥求小,乘以3,除以10。淳風等按:小率是,應當用分母2通分,用來乘麥本來的數。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9約簡之,所求率得3,所有率得10。 假設有1斗麥,想換成大。問:得多少? 答:換成1斗2升大。 術:由麥求大,乘以6,除以5。淳風等按:大率是54,應當用麥的數量乘這一率。想使術簡省,先用等數9約簡之,所求率得6,所有率得5。 今有出錢一百六十,買瓴甓十八枚〔1〕。瓴甓,磚也。問:枚幾何? 荅曰:一枚,八錢九分錢之八。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五百,買竹二千三百五十個。問:個幾何? 荅曰:一個,五錢四十七分錢之三十五。 經率〔2〕臣淳風等謹按:今有之義,以所求率乘所有數,合以瓴甓一枚乘錢一百六十為實。但以一乘不長〔3〕,故不復乘,是以徑將所買之率與所出之錢為法、實也。  此又按:今有之義,出錢為所有數,一枚為所求率,所買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所求數。一乘不長,故不復乘。是以徑將所買之率為法,以所出之錢為實。故實如法得一枚錢。不盡者,等數而命分。術曰:以所買率為法,所出錢數為實,實如法得一錢〔4〕。 今有出錢五千七百八十五,買漆一斛六斗七升太半升〔5〕。欲斗率之〔6〕,問:斗幾何? 荅曰:一斗,三百四十五錢五百三分錢之一十五。 今有出錢七百二十,買縑一匹二丈一尺〔7〕。欲丈率之,問:丈幾何? 荅曰:一丈,一百一十八錢六十一分錢之二。 今有出錢二千三百七十,買布九匹二丈七尺。欲匹率之,問:匹幾何? 荅曰:一匹,二百四十四錢一百二十九分錢之一百二十四。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六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一十七斤〔8〕。欲石率之,問:石几何? 荅曰:一石,八千三百二十六錢一百九十七分錢之百七十八。 經率〔9〕此術猶經分。  臣淳風等謹按:今有之義,錢為所求率,物為所有數,故以乘錢,又以分母乘之為實。實如法而一。有分者通之。所買通分內子為所有率,故以為法。得錢數。不盡而命分者,因法為母,實余為子。實見不滿,故以命之〔10〕。術曰:以所求率乘錢數為實,以所買率為法,實如法得一〔11〕 【注釋】 〔1〕瓴甓(línɡ pì):長方磚,又稱瓴甋(dì)。《爾雅》:「瓴甋謂之甓。」 〔2〕《九章算術》有兩條「經率術」。此條是整數除法法則。 〔3〕一乘不長(zhǎnɡ):以1乘任何數,不改變其值。長,增長,進益。《周易·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4〕設所出錢、所買率、單價分別為A,a,B,則 B=A÷a。(2-2) 〔5〕斛:容量單位。1斛為10斗。一斛六斗七升太半升:。 〔6〕斗率之:求以斗為單位的價錢。下「丈率之」、「匹率之」、「石率之」、「斤率之」、「鈞率之」、「兩率之」、「銖率之」等同。 〔7〕縑:雙絲織成的細絹。《說文解字》:「縑,並絲繒也。」  匹:長度度量單位,1匹為4丈。一匹二丈一尺:丈。 〔8〕一石二鈞一十七斤:石。石,重量單位,1石為120斤。鈞,重量單位,1鈞為30斤。 〔9〕此條經率術是除數為分數的除法,與經分術相同。 〔10〕此條李注,南宋本、《大典》本必有舛誤,諸家校勘均不合理,暫不翻譯。 〔11〕此處出錢數為所有數,所買率就是所有率,斗(丈,匹,石)率之為所求率,則歸結為今有術。 【譯文】 假設出160錢,買18枚瓴甓。瓴甓是磚。問:1枚瓴甓值多少錢? 答:1枚瓴甓值錢。 假設出13 500錢,買2 350個竹。問:1個竹值多少錢? 答:1個竹值錢。 經率淳風等按:根據今有術的意義,用所求率乘所有數,應當用瓴甓1枚乘160錢作為實。但是用1來乘,並不增加,所以不再乘,因此直接把所買率與所出錢作為法與實。  又按:根據今有術的意義,出錢作為所有數,1枚作為所求率,所買物作為所有率,對它施行今有術,就得到所求數。用1乘並不增加,所以不再乘。因此直接把所買物的率作為法,把所出的錢作為實。所以實除以法就得到1枚的錢數。除不盡的,就用等數約簡之而命名一個分數。術:以所買率作為法,所出錢數作為實。實除以法,得1枚的錢數。 假設出5 785錢,買1斛6斗升漆。想以斗為單位計價,問:每斗多少錢? 答:1斗值錢。 假設出720錢,買1匹2丈1尺縑。想以丈為單位計價,問:每丈多少錢? 答:1丈值錢。 假設出2 370錢,買9匹2丈7尺布。想以匹為單位計價,問:每匹多少錢? 答:1匹值錢。 假設出13 670錢,買1石2鈞17斤絲。想以石為單位計價,問:每石多少錢? 答:1石值錢。 經率此術如同經分術。術:以所求率乘出錢數作為實,以所買率作為法,實除以法。 今有出錢五百七十六,買竹七十八個。欲其大小率之〔1〕,問:各幾何? 荅曰: 其四十八個,個七錢; 其三十個,個八錢。 今有出錢一千一百二十,買絲一石二鈞十八斤。欲其貴賤斤率之〔2〕,問:各幾何? 荅曰: 其二鈞八斤,斤五錢; 其一石一十斤,斤六錢。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九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二十八斤三兩五銖〔3〕。欲其貴賤石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一鈞九兩一十二銖,石八千五十一錢; 其一石一鈞二十七斤九兩一十七銖,石八千五十二錢。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九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二十八斤三兩五銖。欲其貴賤鈞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七斤一十兩九銖,鈞二千一十二錢; 其一石二鈞二十斤八兩二十銖,鈞二千一十三錢。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九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二十八斤三兩五銖。欲其貴賤斤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一石二鈞七斤十兩四銖,斤六十七錢; 其二十斤九兩一銖,斤六十八錢。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九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二十八斤三兩五銖。欲其貴賤兩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一石一鈞一十七斤一十四兩一銖,兩四錢; 其一鈞一十斤五兩四銖,兩五錢。 其率〔4〕「其率」知〔5〕,欲令無分〔6〕。按:「出錢五百七十六,買竹七十八個」,以除錢,得七,實餘三十,是為三十個復可增一錢。然則實余之數則是貴者之數〔7〕。故曰「實貴」也〔8〕。本以七十八個為法,今以貴者減之,則其餘悉是賤者之數。故曰「法賤」也〔9〕。「其求石、鈞、斤、兩,以積銖各除法、實,各得其積數,余各為銖」知,謂石、鈞、斤、兩積銖除實,以石、鈞、斤、兩積銖除法,余各為銖,即合所問。術曰:各置所買石、鈞、斤、兩以為法,以所率乘錢數為實,實如法而一〔10〕。不滿法者,反以實減法,法賤實貴〔11〕。其求石、鈞、斤、兩,以積銖各除法、實,各得其積數,余各為銖。 【注釋】 〔1〕大小率之:按大小兩種價格計算,此問實際上是按「大小個率之」。 〔2〕貴賤斤率之:以斤為單位,求物價,而貴賤差1錢。下「貴賤石(鈞、斤、兩)率之」同。 〔3〕自此以下5個題目的題設完全相同,只是設問依次為石、鈞、斤、兩、銖「率之」,成為不同的題目。前4題錢多物少,用「其率術」求解,而「銖率之」者,將所買絲化成以銖為單位,物多錢少,用「反其率術」求解。  兩:重量單位,1斤為16兩。  銖:重量單位。1兩為24銖。《孫子算經》曰:「稱之所起,起於黍。十黍為一絫,十絫為一銖,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三十斤為一鈞,四鈞為一石。」李籍云:「八銖為錙,二十四銖為兩。」 〔4〕其率:揣度它們的率。其,表示揣度。《左傳·成公三年》:「子其怨我乎?」根據劉徽注「欲令無分」,顯然要求整數解,而從答案看,還有貴賤單價之差是1的條件。設錢數為A,共買物B,A>B,如果貴物單價a,買物m,賤物單價b,買物n,則其率術是求滿足 m+n=B ma+nb=A a-b=1 的正整數解m,n,a,b。 〔5〕「其率」知:與下文「『其求……余各為銖』知」之二「知」字,訓「者」,見劉徽序「故枝條雖分而同本干知」之注釋。 〔6〕欲令無分:是說要求沒有零分的正整數解。 〔7〕實余之數則是貴者之數:實中的餘數就是貴者的數量。以買竹為例,576÷78=7(錢),實剩餘30,則此30個每個增加1錢,為8錢。那麼剩餘的30,就是貴的個數。 〔8〕實貴:由實的餘數得到貴的數。比如在買竹問中,貴的個數30,由「實余」產生,所以稱為「實貴」。 〔9〕法賤:由法的餘數得到賤的數。78-30=48(個),每個7錢。賤的個數48,由「法余」產生,所以稱為「法賤」。 〔10〕「各置所買」三句:其方法是。 〔11〕「不滿法者」三句:有不滿法的余實,就以余實減法,法中的剩餘就是賤的數量,實中的剩餘就是貴的數量。亦即令a=b+1,n=B-m,則m,n分別是貴的和賤的數量,a,b分別就是貴的價錢和賤的價錢。 【譯文】 假設出576錢,買78個竹。想按大小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48個,1個值7錢; 其中30個,1個值8錢。 假設出1 120錢,買1石2鈞18斤絲。想按貴賤以斤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2鈞8斤,1斤值5錢; 其中1石10斤,1斤值6錢。 假設出13 970錢,買1石2鈞28斤3兩5銖絲。想按貴賤以石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1鈞9兩12銖,1石值8 051錢; 其中1石1鈞27斤9兩17銖,1石值8 052錢。 假設出13 970錢,買1石2鈞28斤3兩5銖絲。想按貴賤以鈞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7斤10兩9銖,1鈞值2 012錢; 其中1石2鈞20斤8兩20銖,1石值2 013錢。 假設出13 970錢,買1石2鈞28斤3兩5銖絲。想按貴賤以斤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1石2鈞7斤10兩4銖,1斤值67錢; 其中20斤9兩1銖,1斤值68錢。 假設出13 970錢,買1石2鈞28斤3兩5銖絲。想按貴賤以兩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1石1鈞17斤14兩1銖,1兩值4錢; 其中1鈞10斤5兩4銖,1兩值5錢。 其率其率是想使答案沒有分數。按:出576錢,買78個竹。用它除錢數,得到7。實還剩餘30。這就是說,有30個,每個的價錢可再增加1。那麼,實中剩餘的數量就是價錢貴的物品的數量,所以說「剩餘的實是貴的數量」。本來以78作為法,現在以貴的數量減之,那麼它的剩餘就是價錢賤的物品的數量,所以說「剩餘的法是賤的數量」。如果求石、鈞、斤、兩,就用積銖的數分別除剩餘的法和實,依次得到石、鈞、斤、兩的數,每次餘下的都是銖數,就符合所問問題的答案。術:布置所買的石、鈞、斤、兩作為法,以所要計價的單位乘錢數作為實,實除以法。不滿法者,反過來用剩餘的實減法,剩餘的法是賤的數量,剩餘的實是貴的數量。如果求石、鈞、斤、兩的數,就用積銖數分別除剩餘的法和實,依次得到石、鈞、斤、兩的數,每次餘下的都是銖數。 今有出錢一萬三千九百七十,買絲一石二鈞二十八斤三兩五銖。欲其貴賤銖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一鈞二十斤六兩十一銖,五銖一錢; 其一石一鈞七斤一十二兩一十八銖,六銖一錢。 今有出錢六百二十,買羽二千一百翭〔1〕。翭,羽本也。數羽稱其本,猶數草木稱其根株。欲其貴賤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一千一百四十翭,三翭一錢; 其九百六十翭,四翭一錢。 今有出錢九百八十,買矢簳五千八百二十枚〔2〕。欲其貴賤率之,問:各幾何? 荅曰: 其三百枚,五枚一錢; 其五千五百二十枚,六枚一錢。 反其率〔3〕臣淳風等謹按:「其率」者,錢多物少;「反其率」知〔4〕,錢少物多。多少相反,故曰反其率也。其率者,以物數為法,錢數為實;反之知,以錢數為法,物數為實。不滿法知,實余也。當以余物化為錢矣。法為凡錢,而今以化錢減之,故以實減法。「法少」知,經分之所得〔5〕,故曰「法少」〔6〕;「實多」者,余分之所益,故曰「實多」〔7〕。乘實宜以多,乘法宜以少,故曰「各以其所得多少之數乘法、實,即物數」。「其求石、鈞、斤、兩,以積銖各除法、實,各得其數,余各為銖」者,謂之石、鈞、斤、兩積銖除實,石、鈞、斤、兩積銖除法,余各為銖,即合所問。術曰:以錢數為法,所率為實,實如法而一〔8〕。不滿法者,反以實減法,法少實多〔9〕。二物各以所得多少之數乘法、實,即物數〔10〕。其率,按:出錢六百二十,買羽二千一百翭。反之,當二百四十錢,一錢四翭;其三百八十錢,一錢三翭。是錢有二價,物有貴賤。故以羽乘錢,反其率也。 【注釋】 〔1〕羽:箭翎,裝飾在箭杆的尾部,用以保持箭飛行的方向。《釋名·釋兵》:矢「其旁曰羽,如鳥羽也。鳥須羽而飛,箭須羽而前也」。  翭(hóu):羽根。 〔2〕簳(ɡàn):李籍《音義》引作「干」,云:「干,莖也。一本作『簳』。」李籍所說「一本」即南宋本的母本,他自己所用的抄本「簳」作「干」。 〔3〕反其率:與其率相反。蓋其率術求單價貴賤差1,故以物數為法,錢數為實。反其率術亦是求兩種單價,但要求1錢所買物的個數差1,故以錢數為法,物數為實。仍設錢數為A,共買物B,若A<B,如果貴物單價a,買物m,賤物單價b,買物n,則反其率術就是求 的正整數解m,n,a,b。 〔4〕「反其率」知:與下文「反之知」、「不滿法知」、「『法少』知」之四「知」字,訓「者」,見劉徽序「故枝條雖分而同本干知」之注釋。 〔5〕經分:《九章算術》中的分數除法,但李淳風等將其理解成「以人數分所分,故曰經分也」(見卷一經分術及其李淳風等注釋),即包括整數除法在內的除法。比如在買羽問中,出錢620,買羽2 100翭。2 100÷620=3,餘240。按照李淳風等的理解,3由經分得到。 〔6〕故曰「法少」:從上文看不出為什麼說「故曰『法少』」,李淳風等邏輯推理水平之低下可見一斑。 〔7〕故曰「實多」:從上文看不出為什麼說「故曰『實多』」。 〔8〕「以錢數為法」三句:此即。 〔9〕「不滿法者」三句:有不滿法的余實,就以余實減法,余法就是1錢買的少的錢數,余實就是1錢買的多的錢數。即余實p是1錢買a=b+1個的錢數。余法B-p就是1錢買b個的錢數。比如買羽問中,由2 100÷620=3,余實240,則240錢中每錢可增加1翭,為1錢4翭,就是「實多」。由法620錢中除去1錢4翭的240錢,則620-240=380錢,每錢3翭,就是「法少」。 〔10〕「二物各以所得」二句:兩種東西分別以1錢所買的多、少的數乘余實,得m=ap就是1錢買的多的東西的數量,n=b(B-p)就是1錢買的少的東西的數量。在買羽問中,240錢中每錢4翭,那麼共4×240=960翭。380錢中每錢3翭,共3×380=1 140翭。 【譯文】 假設出13 970錢,買1石2鈞28斤3兩5銖絲。想按貴賤以銖為單位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1鈞27斤6兩11銖,5銖值1錢; 其中1石1鈞7斤12兩18銖,6銖值1錢。 假設出620錢,買2 100翭鳥羽。翭,鳥羽的本。數鳥羽稱本,就如同數草稱根,數木稱株一樣。想按貴賤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1 140翭,3翭值1錢; 其中960翭,4翭值1錢。 假設出980錢,買5 820枚箭杆。想按貴賤計價,問:各多少錢? 答:其中300枚,5枚值1錢; 其中5 520枚,6枚值1錢。 反其率淳風等按:其率術是出的錢數量大,而買的物品數量小;反其率術是出的錢數量小,而買的物品數量大;大與小的情況正好相反,所以叫作反其率術。其率,是以物數作為法,以錢數作為實;反過來,就以錢數作為法,以物數作為實。不滿法的,就是實的餘數。應當將餘下的物品數量化為錢。法為總的錢數,而現在以餘下的物品數量化成的錢減之,所以以實減法。「法少」,是由經分所得到的,所以叫作「法少」;「實多」,是餘下的部分所增加的,所以叫作「實多」。乘實應該用多的,乘法應該用少的,所以說「分別用其所得多的與少的數量乘剩餘的法、實,就得到賤與貴的物品的數量」。「如果求石、鈞、斤、兩的數量,就用它們化成銖的數量分別除法、實,分別得到它們的數量,餘數分別作為銖」,這是說用石、鈞、斤、兩化成銖的數量分別除實,石、鈞、斤、兩化成銖的數量分別除法,餘數分別作為銖,就符合所問的問題。術:以出的錢數作為法,所買物品作為實,實除以法。不滿法者,反過來用剩餘的實減法。剩餘的法是買的少的物品的數量,剩餘的實是買的多的物品的數量。分別用所得到的買的多少二種物品數乘剩餘的實與法,就得到賤與貴的物品的數量。按:其率術是出620錢買2 100翭鳥羽。反過來,應當是其中240錢,1錢買4翭;其中380錢,1錢買3翭。這是出錢有兩個價錢,物品有貴有賤。所以用1錢買的鳥羽數乘錢數,這就是反其率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