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四十九章 古代植物之神的動物形象

弗雷澤 《金枝》
第一節 狄俄尼索斯、山羊和公牛 不管我們怎樣去說明它,事實總還是事實,農民的習俗很普遍地把谷精看成動物並用動物形象表現谷精。可不可以用這個事實說明某些動物與古代的植物神祇,如狄俄尼索斯、得墨忒耳、阿多尼斯、阿蒂斯和奧錫利斯的關係呢? 我們從狄俄尼索斯說起。我們說過,他有時由山羊代表,有時由公羊代表。作為山羊,他很難與許多小神如潘 [1] 、薩蒂羅斯 [2] 和西勒諾斯 [3] 等分開,他們都與他有密切關係,他們或多或少地由羊形代表。例如在雕刻和繪畫中,潘照例是羊臉羊腿;薩蒂羅斯總畫著兩隻尖羊耳朵,有時還伸出兩隻角,帶個短尾巴。有時還直說他們是山羊,在戲劇里扮演他們角色的人披著山羊皮。藝術里表現 的西勒諾斯是披著山羊皮的。而且同希臘的潘和薩蒂羅斯等神相當的義大利的神——孚恩 [4] 也總被寫成一半是山羊的形象,身上長著山羊腿和山羊角。還有,這些山羊形象的小神靈都多少顯出具有樹林神祇的身份。如阿卡狄亞人 [5] 稱潘為樹林神主。西勒諾斯和樹林仙女為伴。人們明明白白地稱孚恩為樹林神。這些孚恩之具有樹林之神的身份,還由這一事實得到進一步的說明,就是他們跟西爾瓦諾斯們相聚為伍,或者西爾瓦諾斯是一致的,是一回事,而西爾瓦諾斯,正如他們的名字本身所表明的,又都是樹木精靈。最後,薩蒂羅斯既然與西勒諾斯、孚恩、西爾瓦諾斯有關,這一點也證明了薩蒂羅斯也是樹林之神。在北歐的民間傳說的故事中也有與這些羊身樹木精靈相當的精靈。如俄羅斯的樹精叫做列斯奇(由列斯「樹林」一字變來),人們認為他們都是半人半山羊的形象,長了山羊角、山羊耳朵和山羊腿。列斯奇能隨心所欲地變換身材的大小:他在樹林裡行走時,他就有樹那麼高;他在草地行走時,他就與草一般長。有些列斯奇既是樹精,也是谷精:在收穫之前,他們和谷稈一般高,但收穫之後,他們就減縮到殘梗那麼高。這一點突出地表明——前面我們已經說過——樹精和谷精的密切聯繫,並表明前者很容易縮小成為後者。孚恩也是這樣,他雖然是樹精,人們卻認為他能促進莊稼生長。我們已經說過民間風俗常用山羊代表谷精。那麼,總體來說,正如曼哈德論證的,潘、薩蒂羅斯和孚恩大概屬於散布很廣的羊身樹精一類。山羊喜歡到樹林去啃 樹皮,它們確是對樹木損害最大,這是個明顯的理由,或許也是個充分的理由,說明為什麼常常認為樹精是山羊身子。一個植物神,竟然依靠他們所體現的植物為生,這種矛盾在原始人的心裡是感覺不到的。神祇不再存在於植物本身,逐漸成為該植物的所有者或主人,於是就會產生這類的矛盾,占有這種植物的觀念自然導致享有這種植物的觀念。有時候,原來認為生存於穀物本身的谷精,後來都成了穀物的所有者,他以穀物為生,奪去了穀物,就會令它貧乏無依。所以常常說他是「可憐的男人」或「可憐的女人」。有時候,田裡的最後一把穀子是留給「可憐的老太婆」或留給「黑麥老太婆」的。 所以,用山羊表示樹精是很普遍的,這對原始人的心靈說來也是很自然的。因此,正如前面我們已經見到的,我們發現狄俄尼索斯——樹神——有時表現為羊形,這時,我們就很難避免這樣的結論:這種表現不過是樹神原來身份的一部分,用不著把它解釋成兩種不同的、彼此獨立的崇拜的結合,在一種崇拜中,他原是樹神,另一崇拜中則是山羊。 我們已經談到過,狄俄尼索斯還被表現為公牛的形象。已經談過這些情況之後,我們自然會認為公牛形象不過是他作為植物神的身份的另一表現,尤其是公牛在北歐常常是谷精的體現,狄俄尼索斯與得墨忒耳、珀爾塞福涅密切相連,更表明了他至少與農業有密切關係。 如果我們能指出在狄俄尼索斯儀式以外的其他儀式中古人也把牛作為植物精靈的代表殺掉,那麼,這種看法的可能性就加大了一些。雅典的所謂「屠牛祭」(Bouphonia)似乎就是這樣的。行祭 的時間大約在6月底或7月初,是阿蒂卡地方的穀子差不多快打完的時候。據傳說,這種祭祀是祈求終止該地的旱災和饑荒。儀式如下:把混有小麥的大麥,或兩種麥做的餅子供在衛城裡宙斯·波阿利斯 [6] 的青銅祭壇上。趕著牛群繞祭壇走,到祭壇上吃了供物的牛就作犧牛。殺牛的斧頭和刀先用水浸濕,由所謂「持水人」的女孩帶著。這時把武器磨快,交給屠夫,一個屠夫用斧頭把牛砍倒,另一屠夫用刀割斷它的喉嚨。前一屠夫把牛砍倒後,立即扔掉斧頭逃走,割斷牛喉嚨的人顯然也照樣做。同時剝去牛皮,在場的人都吃牛肉。然後用穀草填滿牛皮,把它縫起來,接著把填好的牛立起來,套上犁,好像正在犁田。然後在古老的法庭上開庭審判,由君王(人們是這樣稱呼的)主持,判決牛是誰謀殺的。帶水的女孩子們就控告磨斧頭和刀的人,磨斧頭和刀的人就責備把工具交給屠夫的人,交工具給屠夫的人就責備屠夫,屠夫就責備斧頭和刀,因而確定刀斧有罪,判處死刑,扔進海里。 這個祭禮的名字叫「宰牛祭」,凡參與屠牛的人都盡力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再加上對斧或刀或刀斧二者加以正式審訊處決,這些都證明在這裡牛不只是獻給神的犧牲,它本身就是一個神靈動物,殺了它就是瀆神,就是弒神。對此,瓦羅 [7] 的話便是證明。他說,從前在阿蒂卡殺牛是最大的罪行。選擇牛來作祭品表明人們把吃谷的牛看做占有自己所有物的穀神。下面的風俗證實這種解 釋是正確的。在奧爾良地區的博斯,人們在4月24或25那天做一個草人,叫做「大蒙達」(great mondard)。人們說現在老蒙達已經死了,必須做一個新的。莊嚴的行列抬著草人在村里來回走動,最後把它掛在一棵最老的蘋果樹上。一直保存到收蘋果的時候,這時人們把它取下來扔進水裡,或是把它燒掉,把灰倒進水裡。但是從這棵樹上摘下第一個蘋果的人得沿用「大蒙達」這個名字。在這裡,春天放在最老的一棵蘋果樹上的「大蒙達」草人是代表樹木精靈的,它冬天死去,當枝頭蘋果開花時就又復活。因此,從樹上摘下第一個蘋果,從而獲得「大蒙達」稱號的人必然被看成樹精的代表。原始民族通常不願吃任何農作物每年的頭批果實,一定先要舉行某種儀式再去吃它,這才是安全的、虔誠的。其所以不願意吃當年頭一批果實的原因似乎是相信它們屬於某個神或其中含有某個神。所以,某人或某動物大膽地竊取神聖的頭批果實,他或它自然被看成為神的化身來取走神自己的東西。雅典祭祀的時間正是打穀將結束的時候,這表明供在祭壇上的小麥和大麥是收穫祭品,隨後的宴會則具有聖餐的性質——大家都吃神靈動物的肉——這與現代歐洲的收穫晚餐相近。我們已經談到過,在收穫晚餐上,所有的收穫者都吃代表谷精的動物的肉。而且照傳統說法,祭禮是為了終止旱災和饑荒,這是合乎收穫節的含義的。立起用草填制的牛標本,套在犁上,表示谷精的復活,同以樹精的代表「野人」表現樹精的復活,兩者的意思是一致的。 世界其他地方也有用牛表示谷精的。幾內亞的大巴撒姆村,每年要殺兩頭牛來祈求好收成。要使獻祭有效果,就必須使牛哭泣。所以,村里所有的婦女都坐在兩頭牛面前,唱道:「牛要哭了, 沒錯,它是要哭了!」不時地有個婦女圍著牛走,把馬尼飯和棕櫚酒倒在他們身上,特別是流入他們眼裡。當淚水從牛眼裡滾落的時候,人們跳起舞來,唱道:「牛哭了!牛哭了!」然後兩個男人抓住牛尾巴,一刀割下來。人們認為如果一刀割不下來,這一年會有大災害。接著把牛殺掉,把肉都給頭領們吃。在這裡,牛的眼淚跟孔德人和阿茲台克人 [8] 的人犧眼淚一樣,可能都是求雨巫術。我們已經談到過,人們有時認為幻化為動物形體的谷精,它的靈性就在尾巴上,有時認為一把谷穗就是谷精的尾巴。這種觀念在密特拉 [9] 宗教中的一些雕刻作品中生動地表現出來。這些雕刻刻畫密斯拉跪在牛背上,將一把刀插進牛的脅腹。有些碑刻上刻的牛尾巴,尖上是三根谷穗,而有一件雕刻畫著牛身上刀傷處冒出來的不是血,而是谷穗。以公牛為祭品是密斯拉儀式中的一個主要特點,而這些雕刻的確表明人們認為公牛(至少公牛有這樣一個方面)是谷精的化身。 中國所有各省份和地區立春前舉行的儀式更清楚地表明牛體現谷精的概念。立春那天,通常是2月3日或4日,也是中國曆法新年的開始,地方長官或縣令,都要列隊前往東城門口向人身牛首的神農祭祀。城門外立著公牛、母牛或小牛的碩大肖像,旁邊放著農具。肖像是由盲人或巫師指導用各種顏色的花紙在一個架子上糊起來的,紙的顏色預兆新的一年中的基本情況:如紅色占多數,則將有火災;如白色占多數,則將多雨或有洪災等等。官員們繞牛 像慢慢地走著,每走一步就用手中拿著的塗著各種顏色的鞭子向牛背上鞭打一下。原來牛像內放著五種不同種類的穀子。牛像被鞭子打破後,裡面的五穀便泄漏出來,然後把那碎像燒掉。這時,大家都搶那碎像上的紙片,誰能搶到一片,據信那一年就會走好運。接著又宰一頭活牛,把牛肉分給全體官員。有一個記載說那牛像是泥塑的,等主官鞭打過後,百姓還要用石頭敲砸,一直把塑像砸成碎塊,據信「這樣可以指望有一個豐年」。這個例子裡,用穀物填在肚內的牛像顯然表示谷精,因此人們才相信那碎片具有豐產力。 總體來說,我們也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身為山羊和公牛的狄俄尼索斯主要是一個植物神。我所引證的這些中國與歐洲風俗也許能說明狄俄尼索斯儀式上殺活公牛或活山羊的風俗。像孔德人把犧牲砍成碎塊一樣,這個動物也被撕成碎塊,為的是每人可以吃一塊具有產生增殖力的神肉。肉是作為聖餐而生吃的,我們可以推測有些肉是拿回家去埋在田裡,或用其他辦法處理,為的是使植物神促進生長的能力傳給大地的果實。神話中講到狄俄尼索斯的復活,在他的儀式上可能也表演出來,像雅典的「殺牛祭」(Bouphonia )一樣的做法,把殺過的牛肚內填上草,再讓它站起來。 第二節 得墨忒耳、豬和馬 其次,我們要談談五穀女神得墨忒耳。我們還記得在歐洲的民間風俗里豬常常是體現穀神的,我們現在可以問一下,豬與得墨忒耳的關係很密切,它會不會原來就是女神本身的動物形態呢? 豬是獻給她的動物,所以藝術作品中表現的得墨忒耳或是抱著豬,或是有豬伴隨著,而在她的神跡儀式上慣例要用豬獻祭,理由是豬傷害莊稼,所以是女神的敵人。像我們已談到過的那樣,由於把動物看成神,或把神看成動物,於是有時就出現神脫去了動物外形,而完全具有了人形的情況,以及起初動物是以神的身份被殺,後來卻把它當作祭品獻給神(因為它敵視神)等情況。總之,神成了他自己的敵人,因此殺神以祭神本身。這在狄俄尼索斯是這樣,在得墨忒耳也可能是這樣。事實上,她的許多節日中有一個塞斯莫福里亞節,其儀式就證實了豬原來是五穀女神本身的化身,這五穀女神或者是得墨忒耳或者是她那具有雙重身份的女兒珀耳塞福涅。阿蒂卡的塞斯莫福里亞是一個秋天的節日,全由婦女在十月間舉行,好像是用悲哀的儀式表演珀耳塞福涅(或得墨忒耳)進入下界,並歡樂地表演她死而復活。所以,節日的頭一天或稱下陰間,或稱還陽間,第三天就叫做卡里金尼亞(順利出生)。在塞斯莫福里亞節上常常把豬、麵餅、松樹枝等投入「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裂口中」,大概是投入神聖的洞穴里去了。據說,在這些洞穴里有蛇,它們守護著洞穴,扔進去的豬肉、麵餅大部分都是它們吃了。然後——顯然是在第二年的這個節日——由一些名叫「抽取人」的婦女去取出殘腐的豬肉、麵餅和松枝。這些婦女先守三天清規,然後下洞裡去,她們鼓掌把蛇嚇走,取出殘物,供在祭壇上。據信誰要是弄到一塊殘肉或殘餅,把它和種子一起種在地里,誰一定會豐收。 下面這個傳說是解釋塞斯莫福里亞節的粗朴古老的儀式。正當普路托帶走珀耳塞福涅的時候,一個叫做歐布路斯的牧豬人湊 巧在那裡放豬,他的豬群掉進普路托帶走珀耳塞福涅的裂口裡去了。因此,在塞斯莫福里亞節上,每年都把豬扔進洞穴里,紀念歐布路斯丟失的豬。此後,每逢塞斯莫福里亞節日把豬扔進洞裡就成了表演珀耳塞福涅到下界去的戲劇的一個部分。鑒於珀耳塞福涅的偶像並不往洞裡扔,所以,我們就可以推論,豬並不是隨她一起掉進洞穴,而是自己掉下去的,換句話說,豬就是珀耳塞福涅。後來,珀耳塞福涅或得墨忒耳(因為二者是相等的)具有了人形,那就得給在她的節日上往洞裡扔豬這個習慣找出理由。因此就說,普路托帶走珀耳塞福涅的時候,湊巧有豬在附近放牧,豬隨她一起陷下去了。這個故事顯然是牽強笨拙地想把谷精是豬的老觀念,和谷精擬人化為女神的新觀念之間的鴻溝聯結起來。有個傳說還保留著老觀念的痕跡,當傷心的母親尋找失蹤的珀耳塞福涅的蹤跡時,丟失者的腳印被一隻豬的腳印掩住了。我們可以推測,當初豬的腳印就是珀耳塞福涅和得墨忒耳自己的腳印。人們是感覺到了豬與穀物的密切關係的,這點傳說里也暗示到了。牧豬人歐布路斯和特里卜托勒姆斯是兄弟,得墨忒耳首先把穀物的秘密透露給特里卜托勒姆斯。這個故事有一種說法是,歐布魯斯本人和他兄弟特里卜托勒姆斯從得墨忒耳那裡得到穀物的禮物,作為向她透露珀耳塞福涅命運的報酬。值得注意的是,在塞斯莫里福亞節,婦女好像都要吃豬肉。如果我沒弄錯,這頓飯就是莊嚴的聖禮或聖餐,信徒們吃的是神的身體。 這樣說起來,塞斯莫福里亞節與已經描述過的北歐民間風俗是類似的。在塞斯莫福里亞節——紀念五穀女神的秋天節日——豬的肉一部分吃掉,一部分保存在洞裡,等到來年取出來和穀神拌 在一起,以求得好收成。格勒諾布爾附近也是一樣,在收谷的地里把山羊殺掉,一部分在收穫晚餐上吃掉,一部分醃起來,保存到來年收穫的時候。波伊里也是這樣,在收谷的地里把牛殺掉,收割人吃一部分,醃一部分,保存到來春播種的頭一天,到那時也許是拌在種子裡,也許是由犁田的人吃掉,也許兩樣同時進行。在烏德法赫里也是一樣,收穫時把捆在最後一捆里的公雞殺掉,雞毛保存到來年春天,那時再和種子一起撒在田裡。在黑森和邁寧根也是一樣,在灰星期三和聖燭節的豬肉,骨頭保存到播種的時候,再把骨頭放在播種的田裡,或是與袋裡的種子拌在一起。最後,最後一捆上的穀粒也是保存到聖誕節,做成聖誕豬,然後打碎,春播時拌在谷種里。那麼,總體說來,就是谷精以動物形式在秋天被殺,它的肉,一部分由信徒當聖餐吃掉,一部分保存到下次播種或收穫的時候,作為一種抵押品或保證物,以求谷精精力的持續或更新。 如果喜歡吹毛求疵的人要反對,覺得希臘人從來不會認為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體現為豬的形狀。我們可以回答說,在阿卡迪亞的菲蓋里亞洞穴里,黑色的得墨忒耳便畫成婦女的身子,長著馬頭馬鬣。就原始風俗來說,把女神畫成豬,或把她畫成女身馬頭,這中間並沒有什麼區別。關於弗卡里亞的得墨忒耳的傳說,表明在古代希臘和現代歐洲一樣,馬是人們假定為谷精所採取的動物形態之一。據說,得墨忒耳尋找她女兒的時候,為了躲閃波塞冬的求愛,將自己變作一隻母馬,後來又憤怒於波塞冬一再地窮追不捨而退到一個洞裡去,洞位於阿卡迪亞的西部,離菲蓋里亞不遠。她穿著黑袍子在洞裡待了很長時間,大地的果實都毀了,要不是潘請求這位女神,勸她離開洞穴,人類就會死於饑荒。為了紀念這件 事,弗卡里亞人在洞裡建立一座黑色得墨忒耳的偶像,塑成一個穿長袍的婦女,長著馬頭馬鬣。黑色的得墨忒耳不在人間,大地的果實就毀滅了,這明明是大地脫下綠色夏服、顯出光禿的冬天這一自然現象的神話表現。 第三節 阿蒂斯、阿多尼斯和豬 現在來談談阿蒂斯和阿多尼斯。有幾個事實我們可以注意一下,它們似乎表明,這兩個植物神和同一類型的其他許多神一樣,也體現為動物。阿蒂斯的信徒不吃豬肉。野豬咬死阿蒂斯的傳說也表明這一點。有了山羊狄俄尼索斯和豬得墨忒耳的先例,我們幾乎可以作為一條慣例,凡是說某神被某動物所傷害,某動物原先就是神本身。阿蒂斯的信徒喊著:「哈伊斯·阿提斯!哈伊斯·阿提斯!」這種喊聲也許恰恰正是「豬,阿蒂斯!豬,阿蒂斯」——哈伊斯可能是希臘文h s[豬]的弗里吉亞文的拼寫法。 至於阿多尼斯,說明他和野豬的關係的,不只是野豬咬死他這麼一個故事。另外有個故事說明野豬咬破了嬰兒阿多尼斯出生的樹的樹皮。還有一個故事認為他獵野豬時在黎巴嫩山上死於希菲斯圖斯之手。這幾種傳說表明,阿多尼斯與豬的關係固然是肯定的,但產生這種關係的原因卻不清楚,結果編出幾種不同的故事來說明它。敘利亞人的確把豬看作神獸。在幼發拉底河畔的希拉波里斯這個宗教的大都市裡,既不用豬獻祭,也不吃豬肉,如果有人摸了豬,那一整天他都不乾不淨,有人說這是因為豬不乾淨,另外有人說這是因為豬是神物。這種意見分歧表明那種宗教思想還處 於一種朦朧狀態,在這種狀態里,神聖與不潔這兩種觀念還沒有明確區分開,兩者混成一種動搖不定,有待解決的問題,我們名之為禁忌。豬之成為阿多尼斯神的體現者,與這一點是完全吻合的,狄俄尼索斯和得墨忒耳也與這種情形類似。那麼,動物敵視神的故事很可能只是後來對神體視為豬的老觀念的誤解。阿蒂斯的信徒不殺豬獻祭,不吃豬肉,阿多尼斯的信徒也可能是如此,這並不排斥在儀式上的隆重場合還可能殺豬,作為神的代表,並被信徒作為聖餐吃掉。的確,以聖餐形式殺動物吃動物正是表示動物是神聖的,表明在一般原則下是不殺的。 猶太人對豬的態度和異教的敘利亞人對豬的態度一樣含混不清。希臘人弄不清猶太人是崇拜豬還是厭惡豬。一方面,他們可以不吃豬肉;但另一方面,他們可以不殺它。前一條表明豬不乾淨,後一條就更明顯地說明豬是神聖的。兩條規矩都可以用豬是神聖的這種推測來表明,有一條還只能用這種推測說明:但兩條規矩都不一定要用豬是不清潔的這種假設來說明;有一條還不能用這種假設來說明。所以,如果我們贊成前一種假設,我們就必須認定:至少在起初的時候,以色列人是尊敬豬,不是厭惡豬。就這點,我們可以舉出下面的事實來佐證:直到以賽亞時代,有些猶太人還經常偷偷聚在花園裡,吃豬肉和老鼠肉,算是一種宗教儀式。毫無疑問,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儀式,那時豬和老鼠都還被尊為神靈,在稀少的莊重場合下,把它們的肉當做神的血肉做聖餐吃。總體看來,我們也許可以這樣說,一切所謂不清潔的動物原先都是神聖的,不吃它們的理由就在於它們是聖靈的。 第四節 奧錫利斯、豬和公牛 在古代埃及,在有史時期之內,豬的地位和他在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地位一樣可疑,只不過初看起來,它的不潔比它的神聖更突出一些。希臘作家一般都說埃及人厭惡豬。他們認為豬是個又髒又可惡的動物。一個人只要走過時碰了一下豬,他就一件衣服也不脫地到河裡,要洗去污穢。要是喝了豬奶就會得麻風病。牧豬的人哪怕是埃及人也不進任何廟裡去,他們是唯一被禁止進廟裡去的人。誰也不願把女兒嫁給放豬的人,誰也不和牧豬人的女兒結婚。只有牧豬的人才彼此通婚。不過埃及人每年用豬給月亮和奧錫利斯致祭一次,不僅殺豬而且吃豬肉,這一天他們就烤麵餅,以餅代豬。對於這種情況,只好假定豬是神獸,供奉者每年當聖餐吃一次,除此而外,很難做其他的解釋了。 認為埃及人把豬當做怪物的觀點,有些事實可以證明。在現代人看來,這些事實似乎恰好是反面的證明。例如,我們談到過,埃及人認為喝豬奶要得麻風病。但是野蠻人對他們視為最神聖的動物植物恰好持類似的觀點。如在威塔島上(在新幾內亞和西里伯斯之間),人們認為他們是各種動物的後代:野豬、蛇、鱷魚、烏龜、狗、鱔魚。一個人絕不能吃他所從出生的動物,如果他吃了,他就要得麻風病,就要瘋狂。在北美洲的奧馬哈印第安人中,以鹿為圖騰的部族認為他們如果吃了公鹿肉,他們身體各部分都會長膿瘡和白斑。同一部落中,以紅玉米為圖騰的人認為他們如果吃了紅玉米,他們的嘴周圍就會潰爛。蘇里南的布希族黑人也實行圖 騰制,他們認為他們如果吃了卡皮亞(一種類似豬的動物),他們就會得麻風病——卡皮亞也許是他們的圖騰之一。在古代,敘利亞人尊魚為神靈,他們認為他們如果吃了魚,他們身上就會長水泡,他們的腳和肚子都要發腫。奧里薩的恰沙人認為他們如果傷害了他們的圖騰動物,麻風病就會襲擊他們,他們就會斷種絕代。這些例子證明人們常常認為吃靈獸會生麻風病或其他的皮膚病——所以這些例子都證實這種看法,即:既然埃及人認為喝了豬奶結果會得麻風病,那麼,豬在埃及一定也曾經是神聖的動物。 一個人碰了一下豬就得洗身子洗衣服,這種做法也表明了認為豬是神聖的這一觀點。因為有一個流行的信念,一個人在自由地與他的同伴交往之前,接觸神物所獲得的影響必須去掉,或是洗滌,或是用其他辦法。所以猶太人讀了聖經以後要洗手。大祭司在悔罪獻禮完畢從神殿走出來之前總要洗一洗,把他在聖地穿的衣裳存放起來。希臘儀式有一條規矩,獻贖罪犧牲時,獻犧牲的人不能接觸犧牲,獻完之後,他必須在河裡或泉水裡洗身子和衣服,然後他才能進城或回家。玻里尼西亞人接觸聖物受到神靈感染時(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都急於去掉它。為此舉行各種儀式。例如,我們談到過,在通加,某人偶然接觸了一個有神性的酋長或任何屬於他個人的東西,這個人用手吃東西之前必須舉行某種儀式,否則他就會渾身腫脹而死,至少也要得上瘰癘或某種別的病。我們還談到過,在紐西蘭接觸聖物會有多麼致命的影響,而且的確曾發生過。總之,原始人相信任何聖物都是危險的,聖物像傳電一樣,一旦接觸,即使不死,也使人一震。所以野蠻人不願意接觸,甚至不願意看到他所認為特別神聖的東西。所以,鱷魚族的貝專納 人認為,遇到或看見鱷魚都是「可惡的不幸的」事;見了之後會引起眼睛紅腫。然而鱷魚卻是他們最神聖的東西,他們把它稱作他們的父親,憑鱷魚起誓,並在節日時紀念它。山羊是馬達納桑那布須曼人的神聖動物,但是「如果用眼看了他,會使人立即不潔,並且說不出地神魂不寧」。奧馬哈印第安人的麋族認為哪怕只摸一下公麋,身上都會出水泡,冒白頭子。跟他們同一部落的爬蟲族人認為,如果某人碰著了或嗅到了蛇,他的頭髮就要變白。在薩摩亞,人們尊蝴蝶為神,他們認為誰如果捉了一隻蝴蝶,蝴蝶就會將他打死。又如,薩摩亞人通常用發紅的香蕉葉子做盛食物的盤子,而野鴿族則認為誰要是用香蕉葉子盛食物,那就會染上風濕性的紅腫,或是全身出水泡。印度中部比爾人的莫里族崇奉孔雀為圖騰,奉獻穀物給它,但是這一族的人相信,哪怕他們只是踏到孔雀走過的路上,他們也會從此得某種病。一個婦女如果看見了孔雀,她必須用面紗遮住臉往別處看。這樣看來,原始人的心理似乎認為神聖是一種危險的病毒,謹慎的人都儘可能地迴避它,如果他偶然感染上了,他也會細心地用某種清洗儀式給自己消毒。 根據這些類似的例證,埃及人關於碰觸到豬的信念和風俗,也許可以說是由於他們把豬看做極端神聖而引起的,而不是把豬看做極端骯髒。或者說得更準確一些,這些信念和風俗表示他們並不只是把豬看做骯髒可惡的動物而已,而是認為豬是個賦有高度超凡力量的生物,因而用原始的宗教的敬畏心情對待它,在這種心情里,尊敬之情與厭惡之情幾乎兼而有之。古人自己似乎也知道,豬在埃及人身上除了引起厭惡之外還有其他的方面。因為希臘的天文學家和數學家尤道克斯在埃及住了十四個月,和僧侶們交談 過,他認為埃及人不殺豬並不是討厭它,而是認為它有益於農事。據他說,當尼羅河水落的時候,人們把豬群趕到田裡去,讓他們把種子踩進潤濕的泥土中。但是,對一個生物的感情這麼複雜,而且包含著矛盾,這個生物可以說是處在一種不穩定的平衡狀態。經過一段時候,幾種矛盾的感情可能有一種要占上風,依據最後占上風的感情是尊敬之情,還是厭惡之情,作為感情對象的生物也就或升而為神,或降而為魔鬼。大體說來,豬在埃及的命運是後一種。因為在有史時期內,對豬的畏懼和厭惡似乎的確大於一度對它所特有的尊敬崇拜之情,但是,即使當豬處於地位下降的時候,它也並未完全絕跡。人們終於把它看成埃及的魔鬼和奧錫利斯的敵人塞特或泰豐的化身。因為泰豐就是變成一頭黑豬,傷了神賀魯斯的眼睛,賀魯斯把他燒毀,並規定要用豬獻祭,太陽神還宣布了豬是可惡的動物。故事還說泰豐是在打野豬的時候發現並砍碎奧錫利斯的軀體,這就是每年一次殺豬祭祀的原因。這個故事顯然是一個古老故事的現代化翻版,古老故事原是說奧錫利斯也和阿多尼斯與阿蒂斯一樣,是被野豬咬死或咬碎的,或者是由泰豐變成野豬而咬死或咬碎的。所以每年用豬祭祀奧錫利斯可以自然地解釋為報復,懲罰這個咬死或咬碎神的敵對的動物。但是,第一,某種動物作為莊嚴的祭品,每年殺一次,而且只殺一次,這通常是意味著(或永遠意味著)該動物是神靈,在一年其他時間裡不殺它,敬重它,把它當作神,即使是殺的時候,也是以神的身份被殺。第二,阿蒂斯和阿多尼斯固然沒有提供先例,但有狄俄尼索斯和得墨忒耳的先例在,他們的例子告訴我們,如果某動物是某神的敵人,因而殺之以祭神,那麼這個動物在起初可能曾經是神本身,也可能一直 就是神本身。所以,每年殺豬祭祀奧錫利斯,再加上這豬與神為敵的傳說,都傾向於表明:第一,在起初,豬是一個神;第二,這個神就是奧錫利斯。到了晚後時期,奧錫利斯人化了,他原來與豬的關係也被人淡忘,而神話家們覺得除了獸是神的敵人以外,再也想不出殺某獸與供某神相聯繫的理由來,於是他們先把獸與神分開,然後又讓獸與神對立,成為仇敵。或是用普魯塔克的話來說,適用於獻祭的是與神敵對的東西,而不是與神親近的東西。這在較晚的階段,野豬在穀物地里亂攪一通,提供了把它當作谷精仇敵的正當理由,而在原先(如果我沒說錯的話),野豬在谷地里亂竄正使得人們把它當作谷精,後來才把它看作與谷精對立,成了谷精的敵人。 殺豬祭奧錫利斯正是在傳說中奧錫利斯被殺的那一天,這一點有力地印證了豬即奧錫利斯的看法。這樣說來,殺豬就是每年表演殺奧錫利斯,正如在塞斯莫福里亞節把豬扔進洞裡是表演珀耳塞福涅每年到陰間去一樣。兩種風俗都與歐洲收穫時期殺羊、殺雞等等以代表谷精的做法相類似。 豬原先是奧錫利斯本身,後來才把它當作他的敵人泰豐,這種理論也得到紅髮人和紅牛與泰豐的類似關係的印證。紅頭髮的人被燒,用簸箕揚散他的谷灰,關於這種紅髮人,我們已經提出足夠的理由,可以相信他們與羅馬春天殺的紅毛狗一樣,原來都是谷精本身的代表,亦即奧錫利斯的代表,殺掉他們的目的明明是要使穀物變成紅色或金黃色。但是,後來卻把這些人解釋為奧錫利斯的敵人泰豐的代表,而不是奧錫利斯的代表,而殺掉他們,也被看成是復仇的行為,是懲罰神的敵人。同樣,埃及人獻紅牛也說成是由於他們類似泰豐才獻祭的,雖然更可能的情況是,起初,他們被殺 是因為他們類似谷精奧錫利斯。我們已經說過,牛常常是谷精的代表,並以代表的身份在莊稼地里被殺。 通常把奧錫利斯說成是孟菲斯的公牛阿庇斯和赫利奧波利斯的公牛穆尼維斯。但是,是不是這兩條公牛也和紅牛一樣是谷精奧錫利斯的化身呢?抑或他們原來是完全獨立的神,後來卻和奧錫利斯混同起來?這些都很難確定。對這兩條公牛的崇拜是很普遍的。但是,不管阿庇斯和奧錫利斯原來的關係如何,在研究殺神風俗的文章里,有一件關於阿庇斯的事實卻不容忽視。阿庇斯雖然被尊為神,儀式豪華,敬意深重,但他不許活過一定的期限,這在聖書上是有規定的,期限一到,就把他在聖泉里淹死。據普魯塔克說,期限是25年,但並沒有時時堅持執行,因為現代已經發現許多公牛中阿庇斯的墳,從墓上的碑刻看來,在第二十二個朝代里有兩條神牛活了26年以上。 第五節 維爾比厄斯和馬 現在我們可以大膽地推測一下關於維爾比厄斯的傳說的意義。據傳說,維爾比厄斯這個阿里奇亞的森林神王的頭一個王,是以希波呂托斯的身份被馬殺死的。首先,我們已經發現穀物精靈常常由馬的形體代表,其次,我們又發現後來的傳說如說到某動物傷害了某神,而某動物起初常常是某神本身。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推測:傷害維爾比厄斯或希波呂托斯的馬,實際上就是維爾比厄斯或希波呂托斯作為植物神的體現者。他被馬殺死的神話也許是用來說明他的供奉中的某些特點,其中一條就是馬不許進入他的 聖林。神話是變動的,風俗是持久的。人總是看他前輩在他面前怎麼做,他就怎麼做,雖說他前輩那麼做的原因早就忘記了。在整個宗教史中人們總是不斷企圖用新理由說明舊風俗,給荒唐的做法尋找健全的理論。在我們討論的這個事例中,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一句,神話比風俗晚出,它絕不是不許馬進入聖林的原來的理由。就不許馬進入聖林這一點來說,人們得出馬不可能是林中之神的神獸或化身的結論。但是,這種推論是很輕率的。山羊曾經是雅典娜的神獸或化身,把女神表現為披山羊皮(aegis )的做法,可以使人得出這樣的結論。但是,人們既不按慣例用山羊向她獻祭,又不許山羊進入她在雅典娜的阿克羅波利斯大神殿。這樣做的理由據說是山羊傷害了雅典娜的聖樹橄欖樹。那麼,說到這裡,山羊與雅典娜的關係正和馬與維爾比厄斯的關係一樣,兩種動物都不得進入神殿,理由都是它們傷害了神。我們從法羅那裡知道,不許山羊進阿克羅波利斯這種做法,還有個例外。他說,每年有一次要把山羊趕到阿克羅波利斯去,因為必須用山羊獻祭。那麼,正像我們前面說過的一樣,用某獸每年獻祭一次,而且每年只有一次,那就可能不是把他當作獻給神的祭品而殺它,而是把它當作神本身的代表。所以,我們可以這樣推論,在阿克羅波利斯,如果每年獻祭一隻山羊,它就是以雅典娜本身的身份獻祭的,而且可以這樣推測,山羊獻祭後,山羊的皮放在女神的塑像上,作為女神的保護物, [10] 每年換一次。同樣,在埃及的底比斯,公羊是神獸,不能 殺。但一年中有一天要殺一隻公羊,並把羊皮掛在女神的塑像上。我們如果對阿里奇亞聖林了解得更清楚一些,我們就有可能發現,不許馬進入聖林的規矩,和不許進入雅典的阿克羅波利斯一樣,每年都有一個例外,即每年一次,把馬牽到聖林去,作為維爾比厄斯神的化身而殺掉。而過了一些時候以後,把這樣殺掉的馬誤會為神的敵人,殺之以祭神,正如殺豬祭祀得墨忒耳和奧錫利斯,殺山羊祭祀狄俄尼索斯(可能也祭祀雅典娜)。作者記載某一風俗時很容易忽視例外的情況。所以,關於阿里奇亞聖林的記敘沒有提到我們推斷的這種例外情況,我們也無須乎奇怪。如果我們只有雅典勞斯和卜萊尼的敘述,那我們就只知道不許用山羊祭雅典娜,不許山羊進入阿克羅波利斯的規矩,而不知道還有一個重要的例外情況。幸而法羅的著作中保存了這點,讓我們知道了這個例外情況。 我們推測每年在阿里奇亞聖林可能宰殺一匹作為森林之神的代表的馬。羅馬也每年宰殺一匹馬,這個事實對我們的推測多少是一個例證。羅馬每年10月15日在瑪爾斯廣場上賽車。這時獲勝的車隊用矛刺死右手邊的一匹馬向瑪爾斯獻祭,目的是要保證好收成。馬刺殺後割下馬頭,用成串的面包裝飾起來。於是,兩個區(聖路區和蘇布拉區)的居民競相奪取馬頭,如果聖路區的人得到了,他們就把它掛在馬米里亞塔上,還割下馬尾儘快地送到國王家裡去,讓血滴到國王家的火灶上。看來還要接住馬血,保存到4月21號,這時聖火貞女拿她和六天前殺了獻祭尚未出生的牛犢的血混在一起,把混合物分給牧羊人,用以熏他們的羊群。 在這個儀式里,馬頭上掛一串麵包,祭禮的目的又說是要求得 好莊稼,似乎都表明馬是作為谷精的動物代表而被殺的。我們已經見到許多這種代表的例子了。割馬尾巴的風俗很像非洲割牛尾巴獻祭以求好莊稼的風俗。在羅馬和非洲的風俗中,動物顯然是代表谷精的,人們認為他的尾巴富有增殖力。我們談到過,歐洲民間風俗中也有這後一種想法。春天用馬尾血洗熏羊群的做法也可以和春天用老太婆、閨女或克里阿克谷捆作馬料或聖誕節時作牲口料的做法相比擬,也可以和春天拿聖誕牛給耕牛耕馬吃相比擬。所有這些做法,目的都是求谷精在這一年內保佑全家,保佑家裡的人。 羅馬獻祭所謂十月馬,使我們回想到:古時候蘇布拉區是後來這座大城裡又低又髒的地區,古時它是一個獨立的村莊,它的居民在收莊稼的田裡和羅馬的鄰居進行友好的比賽,那時的羅馬還是鄉村的一個小鎮。舉行儀式的地點瑪爾斯廣場在台伯河旁邊,直到帝制廢除之前,那裡仍是國王領地的一部分。有一個傳統說法,當最後一個國王從羅馬被趕走的時候,成熟待割的穀物還留在河邊王室領土上,但是誰也不願吃這倒霉的穀子,都被扔到河裡,夏天天熱水低,谷堆都成了島嶼的中心點。這樣說來,祭馬是收割完畢時在王室的谷地里舉行的一種古老的秋天儀式。馬尾和馬血是代表谷精的主要部分,都拿到國王家裡去保存起來,正如德國的收穫公雞一樣,釘在三角牆上或農場住宅的門上,蘇格蘭高地的閨女形狀的最後一捆穀子帶回家保存在爐灶上。所以,谷精的福佑帶到國王的家裡和爐灶上,通過王室和爐灶再傳給整個社會,國王正是整個社會的頭領。同樣,在北歐的春天和秋天的風俗中,有時把五朔柱立在鎮長或村長家的門前,收穫時最後一捆也帶給這位全 村的首領。蘇布拉村原先無疑也有它自己的類似儀式,既然現在馬尾和馬尾上的血都已送給了國王,那麼可以爭奪馬頭的獎品,對這個地區的居民來說也算滿意了!蘇布拉區的人贏得馬頭時就把馬頭釘在馬米里亞塔上,這個塔好像是古老的馬米里亞家族的望樓或主寨,這個家族是該村的巨頭。在國王的田裡和家裡,以全鎮和一個鄰近的村莊的名義舉行這種儀式之前,有一段時候,各村必然在自己的田裡舉行類似的儀式。在羅馬,各村把各家單獨的收穫儀式並成一起,在王地上的共同慶祝之後,在很長的時期內,在拉齊奧的農業區域裡,各個村莊都可能仍舊在自己的領地上繼續遵循這種風俗。我們提出這樣的推論:阿里奇亞的聖林,與羅馬的瑪爾斯廣場一樣,可能是一個共同的收穫慶祝會的會址,在會上以附近各村的名義舉行同樣粗獷的儀式,殺馬獻祭。這樣的推論就其本身來說,並不是不可能的。馬代表樹和穀物的增殖精靈,因為這兩種觀念彼此融合,在收穫五月之類的風俗里我們已經見到過了。 * * * [1]  潘(Pan),希臘神話中山林畜牧之神,人身、羊腿、羊角,保護牧人、獵人和牲畜,愛好音樂,帶領山林女神舞蹈遊戲。 [2]  薩蒂羅斯(Satyres),希臘神話中森林之神,是長有公羊的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山羊怪物,好歡娛,耽淫慾。 [3]  西勒諾斯(Silenus),希臘神話中眾神使者赫爾墨斯或山林畜牧之神潘的兒子,長有一對馬耳和尾巴。 [4]  孚恩(Faunus),亦譯孚努斯,或法烏努斯,古羅馬傳說中半人半羊的農牧之神。 [5]  波利阿斯(Polieus),是雅典娜的別名,意為「護城女神」。 [6]  古希臘阿卡狄亞高原地區的人。 [7]  瓦羅(Varro, Marcus Terentius,前116—前27),羅馬最偉大的學者和作家,共寫過74部計600多卷著作,題材廣泛,包括法學、天文、地理、教育、文字,以及諷刺作品、詩歌、演說詞及信札等。 [8]  墨西哥印第安人。 [9]  波斯神話里的光明與真理之神。 [10]  此處原文為aegis,這個字來源於希臘文的aigis,意思是山羊皮,宙斯的盾。據希臘神話,aigis是宙斯用的神盾,後來他的女兒雅典娜也佩帶該盾。這裡是借用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