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 第三十一章 阿多尼斯在賽普勒斯

弗雷澤 《金枝》
賽普勒斯島距敘利亞海岸只有一天的路程。的確,在晴朗的夏天黃昏可以看到賽普勒斯的山脈,又低又暗,映著落日的紅火。島上有豐富的銅礦、樅樹和高大的杉樹的森林,自然吸引住腓尼基這樣經商航海的民族。島上又盛產穀物、酒和油,在腓尼基人眼裡拿它與他們自己的、一望無際的山和海、高低不平的海岸這些吝嗇的大自然比一比,它必然是一個天國。因此,他們在很早的時候就定居在賽普勒斯,當希臘人也在該島沿岸定居之後很久,他們仍然留在那裡,因為我們從銘文和錢幣上知道腓尼基王統治西提厄姆,即希伯來人的奇提姆,一直統治到亞歷山大大帝時代。閃族殖民者自然把他們的神也隨身從祖國帶過去。他們供奉黎巴嫩的巴爾,也許就是阿多尼斯,他們在南部海岸的阿馬修斯奠定了阿多尼斯和阿芙羅狄特或阿斯塔特的儀式。在這裡跟在比布勒斯一樣,這些儀式很像埃及人對奧錫利斯的崇奉,有些人甚至認為阿馬修斯的阿多尼斯就是奧錫利斯。 不過,賽普勒斯島上崇奉阿芙羅狄特和阿多尼斯的最大地點是該島西南面的帕福斯。從最早的時候直到公元前的4世紀末,賽普勒斯一直被分成許多小王國,帕福斯想必是其中最好的一個。這裡是一片波浪形的丘陵地帶,點綴著田野和葡萄園,橫截著河 流,經過多少世代,河床洗得極深,在內陸旅行很困難很麻煩。奧林匹亞山(即現在的特羅多斯山)高高的脊嶺,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蓋著雪,為帕福斯擋住北風和東風,把它和島上其他地方隔斷。最後的賽普勒斯的松林還殘留在山坡上,東一處西一處地掩蓋著修道院,真和亞平寧山的情景不相上下。帕福斯的舊城在一個山頂上,距海大約一英里。新城則在海港上,相距大約十英里。老帕福斯(現代的庫克里亞)阿芙羅狄特神殿,是古代世界上最著名的神殿之上。據希羅多德說,它是從阿什克倫來的腓尼基殖民者建立的。不過在腓尼基人來到之前,該地可能崇奉一個本地的豐產女神,新來的人把她當作自己的巴拉斯或阿斯塔特,這個豐產女神可能很像巴拉斯或阿斯塔特。如果這兩個神這樣結合成一個,我們就可以假定雨個神都是一個母性和豐產的偉大女神的變異,從很古的時候起,整個西亞似乎都供奉這尊偉大的女神。她的偶像的古代形象和她的儀式中淫亂性質了證實也這種假定。因為那種形象和那些儀式是她和其他亞洲神祇所共有的。她的偶像只是一個圓錐或錐狀物。比布勒斯的阿斯塔特的徽志也是一個圓錐,在潘菲利亞的珀迦希臘人稱為阿爾忒彌斯的地方女神是如此,敘利亞埃美莎地方的太陽神赫里奧蓋布勒也是如此。顯然供作偶像用的錐形石塊在賽普勒斯的戈爾吉和馬爾他的腓尼基人廟宇里也有發現。在西奈的荒山懸崔中的「托奎斯的女神」的神殿里也發掘出沙石的錐形物。 賽普勒斯古時的習俗,婦女結婚必須在阿芙羅狄特、阿斯塔特,或其他女神的聖殿里失身於外鄉人。類似的習俗在西亞許多地方都很流行。無論這種習俗的動機如何,人們顯然並不認為這 是淫亂放蕩行為,而是神聖的宗教義務,是為西亞偉大的母性女神服務。這位女神的名字各地不同,其類型則是一致的。例如,巴比倫的每個婦女無論窮富一生中必須有一次在糜麗塔的聖殿里接受陌生人的擁抱,並將這樣神聖的失身所得的錢財奉獻給女神。這糜麗塔的聖殿,也就是伊希塔或阿斯塔特的聖殿。許多婦女擠在那個神聖的地方等著履行這一習俗規定的義務,有的甚至在那裡等待了多年。古代以壯麗神殿著稱的敘利亞的赫利奧波利斯或巴勒貝克兩個地區,其習俗要求每個少女在阿斯塔特的神殿里失身給一位外鄉男人,為了表示對女神的虔誠獻身,不論出身之貴賤一樣需要這樣做。康斯坦丁皇帝廢除了這個習俗,毀了這個神殿,並在其處另建了一座教堂。在腓尼基的神殿里,婦女受僱為宗教義務而賣淫,她們相信這樣做能得到女神歡心、賜予福佑。阿莫拉特人有一習俗,「凡是就要結婚的姑娘,都將在門前與人私通七日」。比布勒斯每年哀悼阿多尼斯時都剃去頭髮,凡婦女不願奉獻頭髮者必須在節間的一天與陌生人行淫,然後將所得錢財獻給女神。利迪亞的特拉勒斯地方發現一篇希臘銘刻的文字,證實公元2世紀時宗教性賣淫習俗仍在希臘殘存。該文記載一位婦人名叫奧瑞莉婭·阿密麗亞,不僅本人以神妓的身份供神御使,而且她的母親和其他女性祖輩也都如此供役。這篇銘文刻在大理石的圓柱上(該柱為還願的供物),說明那時人們對於這樣的傳統和這樣的祖先親屬並不認為是不光彩的。亞美尼亞最尊貴的人家都把女兒送到阿西里森納的女神安乃綈斯的神殿里為女神服役,這些閨秀就長期在那裡充當神妓直到結婚時為止。當她們服役期滿以後,沒有人感到遲疑不願娶她們為妻。龐特斯的科莫納地方有一位人們 稱之為瑪的女神,這尊女神擁有大量神妓為她服務,附近城鄉男男女女都趕來參加兩年一度為神舉行的盛會,求神許願。 如果我們綜觀這個題目的全部證據(有些證據還有待向讀者交待),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結論:一切自然生產力的化身,一個偉大的母親女神為西亞的許多民族所供奉,名字不同,而神話和儀式則實質類似,和她結合的有一個愛人,或說得準確一些,有一系列的肉身的神靈愛人,她每年與他們交合,人們認為他們的結合是促進各種動物和植物的繁殖所必需的,還有,按照神話中這一對神靈的結合方式,人們以男女兩性真正的,雖是暫時的結合來模仿,扮演的地方就是女神的神殿里,為的是要用這種辦法保證大地豐產,人畜興旺。 據說在帕福斯這種宗教賣淫制是由辛尼拉斯王訂立的,由他的女兒,阿多尼斯的姊妹付諸實踐,原因是她們曾經激怒了阿芙羅狄特。她們與外鄉人行淫,後來死於埃及。在這個習俗做法的形式中,阿芙羅狄特的憤怒這一點也許是後來某權威加上去的,他自己的道德觀念為這種行動所震驚。他認為這是女神加給崇拜者的一種處分,而不是她在她所有的敬奉人身上定期享受的一種祭獻。無論如何這個故事表明帕福斯的公主們也和出身低微的婦女一樣必須遵從這個習俗。 關於帕福斯祭司王的祖先和阿多尼斯的父親辛尼拉斯的這些故事,其中有一些是值得我們注意的。首先,據說他生他的兒子是在一次五穀女神的節會上與他女兒彌爾赫亂倫而生的,在這個節會上,婦女身穿白色衣服獻祭五穀花環,作為第一批收穫物,並嚴格地齋戒九日。據材料看,許多古代帝王都有和女兒倫亂的類似 情況。若說這類材料毫無根據,似乎是不可能的,若說這些情況全是反常淫慾的偶然爆發,似乎也是不可能的。我們可以猜測它們本來就是在某一特定情況下為了一定原因而實際遵守的慣例。有些國家是根據婦女來推算皇家血統的,結果皇帝掌權只有依靠他與繼承權的公主結婚,公主才是真正的君主,在這些國家裡,似乎常常有這樣的事,一個君王與他自己的姊妹皇家公主結婚,以便從她手裡得到王冠,否則王冠就落到別人手裡,或者落到一個陌生人手裡。這種繼承的原則是不是也為和女兒亂倫提供了一種動機?因為從這個原則里似乎自然可以得出一種結論,國王在他妻子皇后死時必須退位,原因是他是靠和她結婚才坐上王位的。當這種婚姻關係結束時,他的王位權利也隨之終結,並立即轉到他女兒的丈夫手裡。所以國王如果希望在他妻子死後繼續統治,他可以合法繼續統治的唯一辦法就是和他女兒結婚,因而通過他的女兒而延續皇帝稱號。他原先就是透過她母親才得到這個稱號的。 據說辛尼拉斯十分美貌,阿夫羅狄特本人也向他求過愛。那麼,看起來,正如有些學者已經觀察到的,辛尼拉斯在某種意義上與他漂亮的兒子容貌一樣,這個容易激動的女神對阿多尼斯也是曾傾心過。更進一步,這些阿芙羅狄特愛過帕福斯皇家的兩個成員的故事很難與皮格馬利翁 [1] 的相應傳說分開,皮格馬利翁是賽普勒斯的腓尼基王,據說他愛過阿芙羅狄特的一尊偶像並將偶像帶到床上同睡。我們考慮到皮格馬利翁是辛尼拉斯的岳父,辛尼 拉斯的兒子又是阿多尼斯,他們三個一連幾代都傳說與阿芙羅狄特有愛情瓜葛,那麼,我們就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帕福斯的古代腓尼基王,或王的兒子們不僅常常自稱是這個女神的祭司,而且是她的愛人,換句話說,在他們的職位上,他們是體現阿多尼斯的。無論如何,據說阿多尼斯曾在賽普勒斯統治過,看來可以肯定,島上所有腓尼基王的兒子通常都具有阿多尼斯的稱號。不錯,嚴格說來,這個稱號的意義不過是「主」而已。但是,把這些賽普勒斯的國王與愛的女神聯繫起來的傳說使他們有可能宣稱阿多尼斯具有神的性質,同時也有人的尊嚴。皮格馬利翁的故事表明一種神婚的儀式,國王在這個儀式里與阿芙羅狄特的偶像結婚,或說得準確一點,與阿斯塔特的偶像結婚。如果是這樣,這個故事在某種意義上就不只是對某一個人來說是真實的,而是對整整一串人來說是真實的。如果皮格馬利翁是整個閃族諸王的共名,尤其是賽普勒斯諸王的共名,那麼說這個故事是談皮格馬利翁的,就更有可能了。無論如何,大家都知道皮格馬利翁是著名的泰爾國王的名字,他的姐妹戴多就是離開他而逃走的,在亞歷山大大帝 [2] 時代統治賽普勒斯的西提厄姆和伊達里厄姆的一個君主也叫做皮格馬利翁,或說得準確一點,叫做浦米雅索恩,這是個腓尼基的名字,希臘人誤譯為皮格馬利翁。還有,值得注意的是皮格馬利翁和阿斯塔特這兩個名字同時出現在一枚刻著迦太基文字的金質大徽章里,徽章是在迦太基的一個墳墓里發現的,銘文的文字字體極為古老。 既然說帕福斯的神妓習俗是辛尼拉斯王創始的,他的女兒也都遵照實行,我們就可以這樣推測,帕福斯諸王扮演神的新郎角色時,其儀式並不是像與偶像結婚那樣天真無邪。事實上,在某些節會上,每個君王都必須與廟裡的一個或多個神妓婚配,神妓扮演阿斯塔特,他是阿多尼斯。如果是這樣的話,則基督教的長老們貶稱辛尼拉斯敬拜的阿芙羅狄特是個普通妓女,就此一般想像的要真實得多了。他們婚配所生的子女,地位是神的兒子和女兒,像他們的父親和母親以前的地位一樣。帕福斯就這樣充滿了人神,都是神王的妻妾和廟妓所生的後代,也許這位亞洲大女神的所有的神殿都是如此。這些人神中也許任何一個都可以繼承他父親的王位,或者每當戰爭或其他嚴峻時刻需要(有時真有這種需要)皇家犧牲送死,他就代替他父親被當作祭品奉獻。為了國家的利益對國王的大量子孫偶爾提出這種要求既不會使神靈家族絕種,也不會使做父親的傷心,他是把父愛分予眾人的。無論如何,如果常常把閃族諸王同時看作神祇的繼承者(似乎有理由相信這一點),那就不難了解閃族人的名字常常表明該人是神的兒子或女兒,兄弟或姊妹、父親或母親,我們無需採用某些學者所使用的辦法以避開這些字的明明白白的意義。埃及有個類似的稱呼,也能肯定這種解釋。在埃及,國王被尊為神,皇后被稱作「神的妻子」或「神的母親」,而「神的父親」這個稱號不僅國王真正的父親有,連他的岳父也有。同樣,在閃族人中也許任何人只要把女兒送去帝王的後宮,他就可以稱自己為「神的父親」。 如果我們可以根據名字判斷,具有辛尼拉斯這個名字的閃族國王,像大衛王一樣,也是一個豎琴手。因為辛尼拉斯這個名字顯 然與希臘文的西尼拉cinyra[豎琴]一字有關,這個字又是從閃語金諾kinnor[豎琴]一字變來的,大衛在掃羅 [3] 面前奏的樂器就是用這個字稱呼的。我們也許可以大致不差地假定,在帕福斯跟在耶路撒冷一樣,奏豎琴或七弦琴並不只是供作休閒的一項娛樂,而是宗教活動的一部分,琴曲的感動人也許和酒的作用一樣,被看作是直接得之於某種尊貴的靈感。的確,在耶路撒冷,廟裡的正規祭司是伴隨著豎琴、弦琴和鐃鈸的樂聲進行預言的。看來,非正規的祭司(我們可以稱之為預言家)也依靠某種這類的刺激產生興奮狀態,他們把這種狀態看作是直接與神靈的交談。所以,我們讀到一分材料,說有一批預言家從一塊高的地方走下來,他們前面帶著一張弦琴、一面手鼓、一根笛子和一把豎琴,他們邊走邊作預言。又如猶大和依弗拉姆聯軍跋涉莫阿荒原追趕敵人的時候,他們一連三天找不到水,人和馱重牲口都可能渴死,在這個緊急關頭,隨軍的預言家伊利沙請來一位樂師命他奏樂,在音樂的影響下,他命令士兵在無水的山谷沙地上挖掘壕溝,行軍路線就從這個山谷通過。士兵挖好溝,第二天早上溝里充滿了水,水是從兩邊荒涼陡峻的山陵中滲出來的。預言家掘水成功很像現代所謂水脈占卜者的成功,儘管他用的方式不同。他還因此意外地為他的國家辦了另外一件事。隱藏著的莫阿人從山岩間的洞窟里看見沙漠上熱紅太陽映照在水裡,以為是敵人的血,或說得準確些,是敵人血的一種徵兆,他們壯起膽子攻擊敵營,結果失敗,死傷很大。 又如,由於時時有憂鬱揮之不去的愁雲慘霧加重不快的心情,人們認為這是上帝遣來的惡魔在干擾他。另一方面,豎琴莊嚴的樂聲則平復、鎮定他紛亂不安的思路,在憂煩的國王看來,卻像是上帝自己的聲音或上帝善良天使的聲音,在低聲訴說著平靜。甚至在我們今天,有一個偉大的宗教作家,他自己對音樂的誘魔力很敏感,他曾經說過,樂曲有極大力量能使血脈沸騰、心靈融化,它們不可能只是空洞的聲音而已,絕非如此,它們來自某個更高的天體,是永久和諧感情的洋溢,是天使的聲音,是聖人所唱的聖母頌。這樣,原始人樸質的想像得到轉變,他那無力的幼兒似的聲音在紐曼如音樂般的散文里翻騰迴旋。音樂對宗教發展的影響倒真是一個課題,值得平心研究一下。因為我們不能懷疑,一切藝術中這個最親切動人的藝術在表達宗教感情,乃至創造宗教感情上起了不小的作用,所以初期看來它似乎只是為宗教信仰服務,它卻或多或少地修改了信仰的結構。樂師也和預言家、思想家一樣,都在宗教的形成體,做了自己的一份工作。每一種信仰都有其相應的音樂,信條的差別幾乎可以在樂譜里表達出來。例如,西比爾粗野的狂歡和天主教莊嚴的儀式之間的差距就可以從鐃鈸和手鼓的雜亂敲打同巴勒斯特利那與韓德爾音樂作品的莊重和諧兩者的懸殊來衡量。不同的精神表現在不同的音樂之中。 * * * [1]  皮格瑪利翁(Pygmalion),希臘傳說中的賽普勒斯王,又為雕刻家,他愛上自己所雕的一座象牙雕像(一說即是阿芙羅狄特像),愛神將之變為活人,配予他為妻。 [2]  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356–前323),菲力普二世(Philip II)之子和繼承人。 [3]  掃羅(Saul)是以色列第一個國王,在同非利士人的爭戰中非常賞識了大衛,大衛容貌俊美,英勇善戰,又善彈琴。彈出美妙的樂曲,能使掃羅解除煩悶。大衛後來成了猶太人的王。故事見《聖經·舊約全書·撒母耳記》。